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八章 惹了她就得受着
六月天像小孩儿脸,说变就变,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一下便将许多人给堵在了一处官驿里。
恢复自己以往一贯青衣道袍打扮的沈清欢跟大黑蹲在廊下,一道看着从天而降的雨帘。蹲了一会儿,脚有点儿酸,沈清欢索性改成席地盘腿而坐,这些年打坐练出来的,怎么盘都没问题,不像上辈子那样腿僵硬僵硬的,扳都扳不动。
“大黑,你说这雨还能下多久,再半盏茶时间?”
“汪汪。”大黑做出回应。
沈清欢看着这瓢泼似的雨幕,听看那时远时近的雷声,撇了撇嘴,手扶在自己的脖子处开始慢慢转脖筋,一边转一边说:“说不定啊,等一下这雷阵雨就变成绵绵细雨呢,这可就麻烦啰。”
如果这雨能及时收住,官驿的负担还好,要是真变成绵绵细雨下起来,官驿的客房一定马上吃紧,算上打地铺,也不知道能不能将这些一起在驿站里的人安置下来。
不过,那就不是她这种人要操心的事了。
“给你,清欢。”
看着突然被递到自己面前的那碗红糖水,沈清欢忍不住笑着接过,顺口问了句,“恨生,厨房没被挤爆吗?”
恨生在大黑另一边席地坐下,耸耸肩,道:“确实很挤,还有人差点儿被刚烧的热水烫到。”
“那人不会是你吧。”沈清欢斜眼瞄他。
“当然不是。”恨生断然否认,他看了眼她的坐姿,还是忍不住说道:“你现在这样坐没事吗?要不我还是给你拿个蒲团去吧。”
“没事,天这么热,不会有事。”
恨生却还是起身走开了,没过一会儿就拿了一个蒲团过来。
沈清欢接过去塞到自己**底下,然后继续慢慢地喝着剩下的那点红糖水。
喝完了暖胃的红糖水,感觉小肮的冷坠感好了许多,暖烘烘的。
“啪”的一声轻响惊扰了两人一狗赏雨的兴致,他们有默契地一同朝一个方向看过去,就见走廊不远处,一个青衣侍女被人打得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而那个打人的姑娘也在青衣侍女摔倒后露出了全容。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蛇、蝎、美、人。
打人的是一个特别特别特别漂亮的一个美人,但是那一巴掌打得是特别特别特别地狠。
“青绢,你只是个婢女,不要以为我爹生前给你几分颜色就不知天高地厚。”
“婢子不敢。”摔倒在地的青衣侍女捂着脸低声答道。
“给我起来!”美人横眉竖目的吼着。
青衣侍女单手撑地从地上起身,垂首站回了美人身侧。
“夫人,老爷在叫呢,说让带上青绢姑娘一起,有贵客要见一见故人。”
“哦,知道了。”美人扭头又狠狠瞪了那名叫青绢的青衣侍女一眼,“跟上来。”
前面的戏散场了,沈清欢忍不住苞恨生对视了一眼,然后就继续去看雨。
也不是他们无聊,而是这种天气,驿站人又多,他们能捡到这么一处没人的地方躲清静真的是很难得了,顺便赏赏雨,也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吧。
只是,这样的半日闲却还是被人打断了。
“沈道长,大人请您过去。”
沈清欢没有问过去干什么,直接从蒲团上起身,然后掸了掸道袍,就跟着前来找她的侍卫走了。
她进到驿站公用的待客厅的时候,目光一扫,心里有点感慨。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刚才在廊下打人的美人和被打的侍女都在呢。
只不过,侍女和美人各自站的位置相当的有内涵。
那名叫青绢的侍女明显站得距离韦孤云比较近,而美人则尽量将距离拉得离某人远一些。
有意思!
韦孤云看到她,唇线不自觉地就柔软了下来:“过来。”
沈清欢走到他身边,一脸询问地看他。
韦孤云朝那个侍女指了一下,说:“还记得当初买你那锅二米饭的人吗?”
沈清欢微怔,继而恍然。
原来是那个漂亮的丫鬟小姊姊,今时今日她的打扮待遇跟当年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人生际遇真是难说。
青绢看着站在韦孤云右手边的年轻女冠,脑中浮出当年那个驿站旁边垒灶焖饭的小道士,两个人的身影渐渐合二为一。
难怪当初韦大人要听有关道士的故事,原来韦大人要找的就是道士啊!
“青绢,你过来。”韦孤云再次开口。
青绢有些迟疑,当年的事她记忆犹新。
韦孤云面色微沉,直接道:“近前。”
青绢有些胆颤心惊地往前走。
沈清欢这个时候却明白某人要干什么了,她不动声色,静观其变。
“停,你退回去吧。”看到那个叫青绢的脸色惨白、额上开始冒冷汗的时候,沈清欢直接喊了停。
韦孤云摇了摇头,道:“当年她离我一丈之地便是极限,现在一丈都不行了。”
沈清欢亦摇了摇头,却道:“当年她气运极盛,如令今非昔比,能走到这个位置本身的福德不浅。”
“哦,还有这样的说法?”韦孤云一脸味。
沈清欢微微一笑,道:“人的命是注定的,运却是变化的。这也就是人为什么会有走运和倒霉的时候,其实就是运在变化而已。”
韦孤云突然伸手揽上了沈清欢的腰,他自己不觉得怎样,倒是有些人差点儿瞪突了眼珠子,世人不是都说桃城玉郎生女不得近身吗?那现在这样是——
“就只看出这些吗?”他笑着扭头问她。
沈清欢笑了笑,意有所指地道:“差不多吧。”
韦孤云扬眉,“哦?”
沈清欢看了看在场的另两个女人,心里叹了口气,无论是靠近门口的美人,还是靠近某人的青绢,聚拢在她们周身的阴怨凶煞之气都有被自己吸收一部分的迹象,也就是她分担了她们原本要承受的,所以会自然而然地减轻她们身体的负担。
估计,这还是因力她身上来红,已经有两日不曾与某人有鱼水之欢,效果上打了折扣。
这只是猜测,毕竟她现在生理期,没办法验证想法。
这个时候,坐在韦孤云下首的那个脸微胖的中年人,才带了些惊讶地道:“韦大人,这位道长是?”
韦孤云嘴角一扬,眼带笑意地看了眼身边的沈清欢,道:“能这样站在我身边的女人,当然只能是我的妻子了。”
“恭喜韦大人,贺喜韦大人,得此如花美眷。”口面无须的中年人立时恭喜祝贺。
韦孤云冲他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显得很是真实,“这确实是件值得恭喜的事。”
他的手无意中碰到沈清欢的手,眉头不由一皱:“手这么冰,刚才还在廊下看雨?”
沈清欢下意识缩回自己的手,抿着唇,眼珠子左右转看,没接这话。
七年,能让人发生怎样的变化?
如果让孟玉蝶来说,就是七年前的韦孤云和七年后的韦孤云差别不大,只是后者显得更加睿智内敛。而反面典型就是她的丈夫,七年前也是个俊秀少年郎,七年后就变成如今这样一副油腻的中年大叔样。
没有再遇韦孤云之前,孟玉蝶还不曾觉得怎样,如今再遇,就发现老天爷是有祂自己的宠儿的,韦孤云显然就是其中一个。
如果不知道情况,有人告诉她现在她面前的韦孤云跟自己的丈夫年龄一样,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他们看起来明明像极了两代人。
“我还有事,先告辞了。”韦孤云伸手揽了沈清欢在怀,向那中年人告辞。
“韦大人慢走。”中年人赶紧起身恭敬地相送。
沈清欢就这样被人一路揽着腰回到了他们在官驿的客房。
他拉着她在床边坐下,将她的双手握在自己手中,问她,“要不要灌个汤婆子?”
沈清欢失笑,“不用了吧,现在的天气这么热,等这阵雨一停,太阳又要出来,还灌汤婆子这么夸张。”
“手太冰了。”
“女人来这个都这样,没那么轿贵。”
韦孤云将她的手揣到自己怀里,认真地看着她道:“你得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别不小心走在我前面,那我的日子就不太好过了。”
沈清欢一脸笑意地道:“按正常逻辑来说呢,你比我大十岁,应该是你先走的可能性比较大。”
韦孤云伸手捏了捏她的下巴,道:“这是咒我呢?”
“哪有,我明明说的是按正常逻辑来说啊,要是中途有什么意外发生,我也很有可能会走在你……”
韦孤云的手捂住她的嘴,阻止她将那句话说全。
沈清欢眨眨眼睛。
韦孤云摇头,道:“别乱说话。”
沈清欢将甪己的手从他怀里抽出来,拿开他捂自己嘴的手,撇嘴道:“我不跟你讲了,我去找恨生他们了。”
她起身要走,韦孤云却抱住了她的腰。
沈清欢有些无奈了,“韦孤云,我现在没办法满足你,所以,还是让我走吧,省得你看了心烦。”
韦孤云吐出口胸中的闷气,将她的身子在自己怀里转了过来,将头埋在她的小肮处,声音有些闷闷地,“清欢,别跟我闹了好不好。”
自从发生那天的事后,她是不拒绝跟他发生关系,可是在床上什么反应都不会给他,他就像在唱一出独角戏。
沈清欢垂眸看着他的头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对不起,我没办法,这是生理性厌恶,我暂时克服不了。你要是觉得这样做不舒服,暂时就不要碰我了。”
韦孤云搂紧了她的腰,两个人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沈清欢站得脚跟都有些酸,终于忍不住出声道:“我脚酸了,能放开我吗?”
韦孤云突然猛地将她撞倒在床上。
“啊……”沈清欢吃痛伸手拍打他,“你疯了韦孤云,放手……”
“给我反应,否则我现在就要了你。”他双眼发红地盯着她的双眼。
沈清欢大惊失色,冲口而出,“你竟然要浴血奋战,这也太不讲究了吧!”
沉默。
死一般的沉默。
韦孤云将头埋在她胸前,胸腔里的笑意先是逸出一点儿,最终忍不住炳哈大笑,他觉得他以后都无法直视“浴血奋战”这四个字了。
简直太具体了。
浴血奋战,她到底是怎么想到用这个来形容那件事的啊?
沈清欢绝望地看着床顶,想着果然经历过男欢女爱后,她已经自动跟身经百战的老司机接轨了,她的脸啊……
最后,韦孤云当然没有浴血奋战,但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又发生了些变化,有些冰雪消融的迹象,这让他十分的高兴。
雷阵雨不幸变成了连绵的中雨,官驿里一下子人满为患,原本许多暂时避雨的人,也变成了留宿者。
偏这附近除了官驿无其他可供人歇脚投宿的旅店,为免在雨中露宿,大家只能暂时先在这处官驿避一避,好歹也得等雨停再说。
雨天赶路,路况不佳,不是什么好选择,除非有不得不赶路的理由。
韦孤云没有这样的理由,所以他留在了官驿,又因为他的身分特殊,所以得到了个单独的院落,没有人敢来跟他争抢。
雨势不停,晚上的时候韦孤云到底让人给沈清欢灌了汤婆子暖身。
她身上来红,其实并不想跟他睡一床,可是某人坚决表示了反对。
夜半时分,韦孤云突然毫无征兆地醒来,听着窗外的凄风苦雨,看着怀中安睡的人,心中却莫名叹了口气。
他真没想到当日不过说了那样的一句话,就引来她那么大的反应,就好像把之前所有的委屈都发泄出来一样,没头没脑地全部砸到了他的身上,也不管他能不能消化,就这样野蛮地干了,甚至还摆出一副“我不奉陪了,你爱怎样怎样”的架式。
韦孤云在这样的雨夜里暗自苦笑,他能怎么办啊?
她就是他的命,从多年前开始,他的喜怒哀乐便全系在她的身上,这么多年下来已经习惯了,不知道如何改变,也不想去改变这种现状。
自己惹了她,那就只能自己生受着。
好在不管怎么闹,人还是在自己怀里、在自己身边,他永远不想重复一次无法掌握她行踪的经历,实在是太过折磨人,那样的经历有过一次就足够了。
手探到她的月复部,发现那汤婆子已经变温了,韦孤云小心不惊动怀里的人将汤婆子从被子里拿了出来,然后轻轻叩了两下床栏。
有侍卫闪身入内。
“去换一下。”他将手中的汤婆子递过去。
侍卫一言不发沉默而去,没多久便拿着重新灌好的汤婆子前来复命。
韦孤云小心地将汤婆子又放到了她的小肮处,感觉她下意识地又抱住了它,嘴角不由勾了勾。还说不用灌,明明手脚冰冷、小肮发凉,这性子拗起来真是要命。
他将被子又给她掩了掩,将她小心搂在怀里,手捂在她捂在汤婆子的手上,以防她不小心将汤婆子蹭到一边而暖不到小肮。
这女人身上来红可真是挺辛苦的,这种大热天竟然会手足冰冷得像在数九寒天里一样,难怪说女人不能轻易受凉,原来是应在这里啊。
不期然地,韦孤云又想到了之前在沈清欢身上看到过的伤痕,虽是陈年旧伤,但仍能看出当年是如何的狰狞可怖,竟然是她的亲生父亲打的。
她在来红时身体如此症状,会不会也是因为年幼时落下的病谤?
这样一联想,韦孤云心中的杀意便有些控制不住。
幸好指下汤婆子的温度及时唤回了他的理智,他用力抿了抿唇,清欢不愿提及往事,也是不愿追究之意,那是她的生身之父,从她拜师离家之后,与之前的家人便只剩那么一点仅有的香火情了。
沈清欢忽然在他怀里动了一下。
“醒了?”他低声问。
“嗯,我换下月事带。”
听她这样说,韦孤云便松开了抱着她的手。
沈清欢拿了床边替换的月事带闪入屏风后,更换好了这才又回到床上。
韦孤云重新将她抱在怀中,保持了方才的姿势。
而沈清欢也习惯了这样的姿势,将头靠在他胸前,很快便沉沉睡去。
一百多名煞气外露的侍卫护卫着一辆通体漆黑的双马拉马车,不用他们吆喝,路上看到的行人都会自觉避让。
这样具有自动清场效果的队伍,自然非韦孤云的随身侍卫队不可。
烈日高悬,马车轮缓缓辗过干燥的路面,带起一阵烟尘,侍卫们胯下的骏马即使没有放开奔跑,但是蹄下也是飞尘轻舞。
空气中一丝水气都没有,让人莫名有些心浮气躁。
一身丝白长袍的韦孤云端坐在车中的桌几前,看着手中的公文,不时还会拿起笔批覆几句。
偶尔目光扫过对面熟睡的人,嘴角会不自觉地扬起,显示他的心情甚好。
因为天气实在是热,沈清欢此时只穿了中衣,衣服袖子还捋了半天高,整个人睡得脸颊绯红。
那颜色有些像她在他身下动情时的模样,韦孤云握笔的手猛地一紧,用力吸了口气,让自己的注意力重新回到面前的公文上。
大概是之前躺的地方被体温煨高了,沈清欢的身体在睡梦中自动自发地换了个地方继续睡。
韦孤云带着无奈看着滚到自己腿边的人,最终还是将手里的笔和公文都放下了。
她这衣衫凌乱、肌肤若隐若现的模样,简直是对他自制力的极大挑战,他……输得一败涂地!
正在梦中吃瓜的沈清欢猛地被人进入,一下从梦中惊醒,睁开了眼睛。
目光从迷茫转向清明,然后又闭上了眼。
在马车的颠簸中,韦孤云伏在她身上运动了很久,久到沈清欢垫在身下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都没停。
车厢两侧的帘子在事情开始的时候就被韦孤云放下了,此时车中充满了男女欢爱后的腥甜味。
“好讨厌,这么热的天你还乱发情,你看看身上全是汗,衣服也全湿透了……”结束一场云雨,沈清欢一边拿汗巾擦着自己身上出的汗,一边小声抱怨着。
衣襟敞开,露出精壮腰月复的韦孤云一点也不像他平日给人的文弱书生感,身体透着一股力量,典型穿衣显瘦,月兑衣有肉的代表。
虽然没有八块月复肌那样如健美先生般的视觉冲突,但是肌肉绝对结实有力。
这个做他枕边人的沈清欢最有发言权,他的身体至今为止,也没什么地方她没见过了。
毕竟两个人整天滚床单,一天看一点儿,天长日久,再懒得看也能看全。
说到月复肌吧,沈清欢个人真不太喜欢健美先生那样的,韦孤云现在的身材她就挺满意的,但是对某人的身材再满意,也不喜欢他在这种天气里还要压着她进行身体的深入交流,太热了。
等沈清欢终于把身上清理干净了,整张脸却还是有些苦涩,就算擦干净了,也还是觉得不舒服,好想冲个凉。
韦孤云将自己外袍的衣带系上,又恢复成了那个充满禁欲感的清冷样子,其实大多时候他都是这个样子的。
车帘被再次卷起,车厢内那股让人脸红的气息渐渐飘散在空气中。
沈清欢拿了柄团扇搧着风,整个人习惯性地盘膝坐着,就像打坐一样。
韦孤云继续去看桌上的东西,车厢里的桌子是固定的,上面摆放的东西也都经过了特别的放置,并不会因为一般的颠簸而散落下来。
所以,就算他们刚才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水乳交融,也没有一本公文落下来。
看到某人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认真处理公文,沈清欢脑子里只有一个词——道貌岸然。刚才那么禽兽地对她,现在装得跟冰山系似的,骗鬼呢!
“看什么,还想再来一次?”韦孤云头也不抬地调戏她。
“呸!”沈清欢毫不客气地直接给了他一个鄙视的单音节。
“车里不方便,晚上满足你。”
沈清欢眼睛倏地睁大,狠狠地瞪着某人,什么叫颠倒是非黑白?这就是!
什么叫满足她?
她对那种事才不像他那样热衷,一副做起来就不打算停的狂热模样,吓死个人!
韦孤云弯了弯嘴角,没再继续撩拨她。
这一路行来,他一直在积攒跟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实在没有跟女人相处过,只能在跟她相处的一点一滴中揣摩她的心情变化。
时间长了,他就发现,跟沈清欢不能硬来,因为可能会适得其反,对她得讲究迂回的策略。
她挺好相处的,只要你不触及她的底线。相对也很好哄,因为满足感不高。
用她的话说,那就是——知足常乐。
而且他还发现,她似乎很不习惯跟人伸手要银子,他虽然没有跟女人相处的经验,却也知道女人们伸手朝男人要银子是多么的天经地义。
而清欢跟他相处了这段时间,从来没有跟他要过银子,非但如此,偶尔采买东西,她也是习惯自己掏钱要付,然后在看到他付钱的时候,表情一开始还有些不自然,后来才慢慢适应。
韦孤云私下去问过恨生,据恨生说,在他的印象里清欢从来没有主动跟老道士要过银钱,上次他下山的时候,清欢是知道的,她还把老道士留给她的防身银子拿了一多半给他当盘缠。
恨生说,记得自己当时说:“我拿这么多银子走,你需要用的时候怎么办?”
沈清欢回答他说:“银子这东西用得上才有用,你现在下山需要用它,,而我在山上用到它的可能性不大,自然是紧着你先用了。”
他又问:“那万一你需要的时候怎么办?”
沈清欢当时愣了一下后才哈哈一笑,一副没什么的口气道:“真需要的时候我会想到办法解决的。”
似乎从答应留下他开始,清欢就一直在以一个照顾者的身分面对他,虽然明明他的年纪比较大,但这种感觉真的一直如影随形,至今未变。
韦孤云听了便彻底明白为什么恨生对清欢如此死心塌地了,他们两个人之间,清欢才是那个一直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
“大人,前面有片湖,需要休息一下吗?”
马车外突然传来的侍卫声音打断了韦孤云的思绪,他像是从来没有走神一般,清冷地道:“停一下吧。”
不多时,马车便缓缓停了下来。
当车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沈清欢的眼睛就亮了。
好大一片湖,好一片映日荷花别样红啊!
看着她撒欢的跑到湖边,掬了湖水净面,韦孤云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捋起衣袖什么的也不算太过分,但当她想月兑掉鞋袜时,韦孤云终究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清欢。”
一听某人喊她名字,沈清欢几乎用最快的速度明白过来是什么情况,干笑地看了看自己左腿刚刚解开的系带,什么都没说,又重新系上了。
男人的占用欲,真他妈地不是个玩意儿。
不能泡脚就不泡脚吧,沈清欢把几条汗巾掏出来,就着湖水开始搓洗。
韦孤云看着她手边的那几条汗巾,嘴角不自觉地翘起。
“恨生,帮我捡两根树技来,要长点儿的。”她扬声冲离他们有段距离的恨生喊话。
“好。”恨生也高声回了她。
很快,恨生拿着两根树枝回来,不短。
他毕竟跟沈清欢一同生活多年,不用她多说就知道她是想干什么,直接将两根树枝隔了段距离往地上一插,然后在两端系上了一根细绳,就变成了临时的晾衣架。
当然,清沈欢要晾的不是衣服,而是汗巾。
将几条汗巾全部晾好,沈清欢拍了拍自己的手,很不优雅地伸了个懒腰,说道:“好了,应该一会儿就干了,恨生你帮我看着点,别让风把它们吹走了。”
“好。”
沈清欢自己则跶跶跶又朝湖边跑去。
韦孤云一直慢条斯理地跟在她身边,尽避大多时候她好像都看不到他似的。
“韦孤云,你让你的人都转过身去,我要下水。”
“做什么?”
“摘莲蓬,剥莲子吃啊。”
“你不用下,我让他们去。”
沈清欢用一种一言难尽的表情看他,“你这人真没劲儿。”
韦孤云沉默了下,才道:“你想自己下水摘?”
“对啊。”
“好吧。”韦孤云做了妥协,转身吩咐一声,“全部转过去,不许偷看。”
侍卫们都很听话,恨生也一样换了方向背对着他们这边,继续看晾着的汗巾。
沈清欢把外袍一月兑,下了水,像一条游鱼一样游进了莲花丛中。
莲花丛中不时有荷叶摇晃颤动,韦孤云知道那是某个调皮的姑娘在摘莲蓬。
岸边很快被她扔了几枝莲蓬上来,渐渐地有了十几枝,然后玩尽兴的沈清欢终于游回了岸边。
身上的衣服虽然全都湿透了,单薄的衣料湿了后紧紧贴在她的身上,将她纤秾合度、前突后翅的身材显露无遗。
韦孤云眼中闪过一簇火苗,直接月兑了自己的外袍披到她身上,声音隐隐带了咬牙切齿,“下次不许下水了。”
沈清欢不怕死地回了他一句,“见佛见性。”
韦孤云:“……”
这种天气,衣服干起来特别快,没多大功夫,沈清欢身上的衣服就干透了,她直接将某人的衣服甩给他,穿好自己的外袍,然后拿了几枝莲蓬朝恨生那边走去。
她将莲蓬分了几枝给恨生,单手将已经晾干的汗巾收了,随手塞到自己袖子里,然后就直接坐在恨生身边剥莲子吃。
恨生很习惯地跟她肩并肩坐在一起剥莲子,大黑就卧在不远处。
韦孤云则站在沈清欢身后,看着湖中的莲花,似乎是在赏荷。
其实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荷花上,虽然他跟清欢已经是最亲近的男女关系,但事实上他们两个的关系好像也就仅止于那件事,其他时候,清欢都是将他排斥在外的,就像现在。
彷佛她跟恨生才是一家人,而他只不过是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罢了,就连那只大黑狗,恐怕在清欢的心里都比他要来得重要得多。
这个认知让韦孤云心情十分不美妙,可是暂时他还没有什么有效的好办法能改变现状。他知道对于他那么急切地跟她发生关系,清欢在心里其实一直是恼他的,亲事未成,先有男女之事,这事是他自己理亏。
可谁又能明白他单身了二十几年,突然能有个女人的感觉?
总之,这就是笔胡涂帐……不对,清欢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他关于两个人亲事的问题,韦孤云的脸色一点点阴沉下来,她不是忘了,而是她压根打心里就从没想过要嫁给他或者说他打算娶她。
在她心里,他是不是就是那种只想跟她发生关系,却不想负责的男人。
“恨生,湖里有鱼,你要不要去模几条上来,我们烤来吃。”
“好啊。”
恨生站起身往湖边走去,大黑也跟着一同过去,一人一狗很快便都下了湖。
沈清欢手里拿着莲蓬剥莲子,脚下一边往湖边走,时不时张望着湖里的情形。
没多久,大黑先叨着一条鱼游上了岸,将鱼扔在沈清欢脚下,讨好地摇着尾巴。
沈清欢蹲子,模模它的头,说:“大黑真棒。”
“汪。”
“要继续努力哦。”
“汪。”
沈清欢把手里剥完的莲蓬一扔,模了模身上,然后把手往后一伸,道:“刀。”
韦孤云心里的那口怒气,在她这样完全状况外的行为举止下,就像拿针戳了皮球,“噗”的一下就破了。
他从自己的袖子里模了把小巧的匕首递过去,匕首只有巴掌大,特别适合贴身存放。这匕首沈清欢见过,还是那个原因,两个人整天睡在一处,时间长,再多的秘密也要变得不是秘密。
沈清欢利落地收拾鱼,动作熟练,速度飞快,身上一点儿都染上血迹,手上的鱼却已经处理完毕。她在湖边将处理好的鱼清洗干净,顺便指使某人去摘了朵荷叶给她放鱼。
大业朝的丞相大人被她像个小厮一样指使来指使去,什么缀言都没有。
沈清欢开始收拾第三条鱼的时候,忍不住扭头对站在自己身边跟贴身侍卫似的某人说:“韦孤云,你就不能让你的手下也模点鱼上来打牙祭啊?这种大热天赶路,干粮有时候搞不好都是馊的,能不能对属下有点儿关怀?”
韦孤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耳朵很尖,又离得并不是太远的某侍卫——沈道长真是个好人,比韦大人关怀人多了。
“挑几个人下水去模鱼。”韦孤云最终还是下了指令。
“不是我说啊,韦孤云,做你的手下还真是满可怜的。”沈清欢一边收拾鱼,一边碎碎念。
“那做我的女人呢?”他冷不丁地问了她这样一句。
“你还有脸问,自己心里没数吗?”她当即抬头冲他龇了龇牙。
韦孤云的心情下子拨云见日,愉悦起来,他想到她每每在他兴奋冲刺时的求饶,看来她果然对他的持久力很有怨念。
他在她身边蹲子,低声调戏了一句,“男人在床上不是越持久女人越喜欢吗?”
卧了个草的,这厮打从开了荤后,越来越不要脸了。
韦孤云根本不等她做出反应便又迅速起身站好,还是那副清风明月公子无尘的模样。
沈清欢看得牙疼。
恨生和大黑一共捉了十八条鱼上来,沈清欢一个人全部给处理了。
之后恨生跑去拾了柴禾回来生火,沈清欢将鱼串上树技,跟恨生两个人一道烤起鱼来。等鱼烤好了,沈清欢一边自己啃,一边将剔了鱼刺的鱼弄给大黑吃,嘴里还忍不住靶慨地说:“大黑啊,你瞧,连你吃条鱼我都得给你剔鱼刺,做狗做成你这样也是很可以了。”
“汪。”
恨生也跟她在做一样的事,只是什么话都没说。
最后韦孤云发现,他果然连只狗都不如。
因为沈清欢自始至终都没有分给他,哪怕一口鱼肉吃。
人活得不如狗,也是很打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