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爷有喜 第七章 为妻下跪求国公
“不吃不吃,拿走,什么脏的、臭的都往我嘴里塞,是看我虽然一把年纪还不老,换着方式想让我死得快一点是不是?走走走,都给老头子我走远点,看了心烦!”
林荫深处的深宅大院里,传出老人的啦哮声,听那嗓门中气十足,一时半刻怕是死不了,还能再咆哮个几年,他继续把一个个下人折腾得面无表情。
枝头上的黄莺若无其事的啄食刚捕获的虫子,似早已习以为常老人的鬼吼鬼叫,习惯成自然也就不受惊吓了,还常旁若无人的飞到老人面前,吃他丢出来的燕窝、银耳、雪蛤,汤没了,但剩下的料才是最美味的。
“老爷子,不吃药你的病哪能好,来了一个大夫你赶一个,来两个你还是叫人滚,这病拖久了成痼疾对你的身子骨不好呀!老爷子多少喝一点。”老是这么任性怎么成。
“你也给我滚!从早到晚在我耳边念叨个不停,尽说些废话,你想气不死我就烦死我,省得我整日给你脸色看,你也省心些,是不是?真是,人老了想过过爽快的日子都不行,谁都来找我麻烦。”
张伯苦笑的捡起地上裂成两截的端砚。“老爷子,你熄熄火,老奴是不忍心看你痛得连路都走不了,不论有没有效,试试总无妨,要不老奴修书一封请王太医……”
一块徽墨又丢出来,差点砸到老管家的额头,他腰杆一弯,险险闪过,身后却响起物品碎裂的声响。
老管家早年是战场打拚出来的,身上还挂在战绩,曾任军骑校尉,上马能破阵,下马能杀敌,身手了得。
最重要的是忠心,对认定的人矢志追随,不论那人去了哪里便跟到哪里,即使发已半白,腿骨不如前了,仍保有那份难得的忠诚,至死跟着带领他冲出血海的大将军。
如今是告老还乡的沈国公,当年是建过功勋的开国名将。
“我都这把年纪了,还是早点死的好,免得拖累人,瞧瞧朝廷被福家人搞成什么样了,我真替先帝感到难过,千辛万苦打下的天下……”因为一名女子而搞得乌烟瘴气。
张伯进了屋,看见国公爷揉着痛脚,他连忙上前代之。“所以老爷子才要活得久一点,看那些个眼高于顶的脓包遭到报应,太后和皇上虽势弱但并非全无作为,总要把机会留给年轻人,咱们看风云变化,新人辈出……”
“别别别……疼,别揉了,干脆给我一把刀,把这条腿砍了算了。”一起风就抽痛,近年来越发严重,痛得他连觉都睡不好,只想朝人大骂。
“老爷子别硬撑了,把药喝了。”喝了就不疼了。
张伯的话还没说完,胸口就挨上一脚,他一时没站稳,往后一跌,幸好一只稳妥的手及时扶住他。
“我说不喝就不喝,少用苦死人的沟渠水毒我,开国功臣又如何,还不是功高震主,得靠一条老寒腿来救命。”生七子,三名战死沙场,两人落得伤残,剩下两个还在外领兵为朝廷卖命,无一亲儿承欢膝下。
沈博来的一生是个传奇,原本是卖草鞋出身的,因为跟着先帝打天下才闯出名号,百战炼成钢,成了朝廷的不败将军,而后封战国公,永世袭爵,不降爵,世世代代承传。
但他儿子都死得差不多了,孙子也在战场上磨练,他要不能踹、不能踩的封号干什么,百年之后能不能传下去还不知道,朝廷对他的封赏可有可无,只是华丽的点缀罢了。
人老了,所想的也只有一件事,就是儿孙绕膝,左一声爷爷、右一声爷爷的喊着欢,抱着他大腿撒娇。
“老国公又犯倔脾气了,拿张伯出气,你这爆躁性子要改一改,不然真成了老孤单。”
带着揶揄的低笑声响起,清朗有韵,有如山谷的流泉从回风中穿过,带来丝丝凉意和畅快。
“莫家小子,你给老夫滚进来,又来蹭我的好茶是吧!”这个小滑头,外表一派正经,内在贼得很。
“小子不圆,没法滚,请老国公见谅。”莫沧安清冷的面上挂了一抹淡笑,行进步伐稳健踏实。
“还跟老夫耍嘴皮子,你祖父还说你比老人更像老人,老夫看他是看走眼了,被你这小子蒙了,分明是贼头贼脑的贼小子,他还当养出正气冲天的朝廷栋梁。”油嘴滑舌。
输了几盘棋的沈国公看莫家小儿很不顺眼,加上这腿疼得厉害,一开口就没半句好话,尽往刺尖里挑。
“小子是喜事近了,给你报个喜。”提到老来不喜管事的祖父,莫沧安的表情很平淡,像在说谁家的老太爷。
当年关府出事,怀安侯竟无一人出手相助,他至今仍对此事不谅解,认为自家人太绝情忘义了。
尤其正巧祖父生病,得移到城外的庄子养病,祖父谁也不带就点名他相陪,而关府的事一了,祖父的病也好了,诸多的巧合让他不得不怀疑这是一个局,全是为了调开他,以免搅入关府这滩浑水的局。
为此,他心中有很深的介怀。
“哪来的喜?”沈国公冷啐一声。他老寒腿快痛死了,喜个什么劲?!
“小子找着了未婚妻。”莫沧安眉眼都扬着笑,许久不曾这般开怀过,让人感受到这是他发自内心的喜悦。
“找着未婚妻开心什么,以你的年岁早该……”他忽地眼一眯,迸出锐利。“你是说关家那娃儿?”
“是的,关朝薇,见到你就哭的薇儿。”她拔过老国公的胡子,他气得大吼,把她吓哭了。
“那娃儿居然没死。”福家的人派了多少人去追查她的下落,小丫头的命可真大。
“我带她来见见你,你俩熟悉熟悉,日后好相处。”莫沧安目光一闪,扬起宛如深山古林中静闻风掠过树叶的声音。
“不见,不见,你这小子肯定有阴谋,想算计老夫,把人打发走,老夫不见客。”哼!
他偏不合作。
“不能不见,我已经将人带来了,不见你一面,我们就赖在这儿过年。”莫沧安气定神闲,不怒不恼的宛如泰山。
“你……你几时变得这么无赖?连这般无耻的话也说得出口。”留到过年,那不就表示不走了,当自个家住下。
沈国公气得胡子都要往上飘了,老眼都瞪圆了。
“不变就娶不到老婆,我那未婚妻跟国公爷一样是颗不开化的石头,不缠着、赖着、逼疯她,她还想把我给扔了。”他家薇儿呀,还很抗拒地想取消这门婚事。
沈国公一怔,放声大笑。“报应,谁叫你这小子当年跟老夫抢儿媳妇,让我家七儿丢失了个小媳妇。”
关朝薇幼时白净可爱,嘴甜讨喜,再加上父亲是正直出名的御史大人,因此有不少权贵人家想攀这门亲。
不过大关朝薇六岁的莫沧安小时就是老人性格,话少,会照顾人,脾性稳重又能和关朝薇玩得来,两府父亲一时兴起便定起女圭女圭亲,等女娃及笄再议亲,结两家之好。
“国公爷,你的老寒腿不痛了吗?”笑得太开心,忘了乐极生悲这码子事吧!是该提醒提醒他。
“你……唔!”痛!这小子不安好心。
沈国公捂着腿闷痛时,莫沧安已经将穿了一身丁香色葡萄纹软罗衣裙的未婚妻带入屋内,两人璧人般的站在他面前,很刺眼的显摆着,非常张扬,让沈国公连牙也疼了。
咬疼的。
“他们说我姓关,叫关朝薇,但在这之前我有个用了十一年的名字叫季薇薇,国公爷可以叫我薇儿,我很随和的,秉性善良又温和,绝不会气死老人家,不像他,长得像君子却行小人行径,我一向光明磊落……”
“停!你这丫头上辈子是哑巴呀,一开口没完没了,不把老夫的耳朵弄聋了会烂嘴巴不成,吵死人了。”比一窝麻雀还吵,他耳朵里全是她聒噪嗓音的回音,嗡嗡嗡的响不停。
“丫头怕你不认得我嘛!他说小时候你抱过我,叫我要对老而不死的老贼尊敬点,你能活到这岁数真是老天无眼。”装萌的关朝薇走毒舌路线,毒舌到一口口水能毒死一湖水。
“你……你说谁是老而不死的老贼?臭小子,你是怎么教媳妇儿的,那张嘴比粪坑还臭。”居然诅咒他遭天谴。
“她的嘴不臭,香得很。”莫沧安立刻为未婚妻说话。
“我不是他媳妇儿。”只是挂名的。关朝薇赶紧开口辩驳。
嘴上说的似不同心,可两人回应却是整齐如一,清脆悦耳。
很不协调中的一种和谐感,看似鸳鸯桥上各两端,实则情丝千千缕,你盘来呀我来缠,横是情来竖是意,一穿一梭,层层迭迭。
套句现代用语,很闪,闪得让人想踹上两脚。
“你们小两口在老夫面前卖弄什么你侬我侬的,还不住口,一个两个都不省心,果然老天爷把你们配成对是对的,全是歹心黑肚肠。”小子丫头都不含蓄,存心挠他老头子。
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同样都有张臭嘴。
“老爷子,都说了我们没关系,你不要见到线就牵,我比他乖多了,爱笑又有人缘,我们前世无缘,今生无分,来世再看看吧!”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拐,他得要使出真本事。
就算使出追妻大全,她也不一定吃这一套。
“国公爷,记得来喝杯喜酒,可惜你的老寒腿走不动,这一路到京城颠呀颠的,只怕会跌碎你一身老骨头,你老要保重啊。”有缘无缘自有天注定,她是逃不开的。
左耳是娇软的轻嗔,右耳是欢快的消遣,两耳的声音一起夹攻,沈国公顿感脑壳发胀,原来的脚痛更明显了,他痛得额头都冒出冷汗,还强忍着。
舒缓疼痛的汤药就放在半臂左右的三脚春凳上,可是他宁可让它痛也不服药,任由温热的汤药冷掉。
很顽固的老头,怪癖一堆,难相处又脾气坏,生了病不肯看病一直拖着,当铁打的身子会自己痊愈。
蓦地,疼痛的感觉减轻了不少,一双力道适中的手揉按着腿上的穴道,顺着穴位揉开结成球的硬块,一个穴位一个穴位地往下移……痛感还在,但是没那么难以忍受了,像在战场上被敌人划破了一口子,还能再战都是小意思。
沈国公以为是老在他耳边唠叨的老管家,睁眼一瞧,竟是身子矮半截的小丫头,以可笑的蹲姿在为他揉按。
看到此情此景,铁石心肠也会软成一滩,他眼眶有点热,撇开脸不瞧人,一张臭脸冷得像铁板。
“小丫头你……”别按了,我好多了。爱面子的沈国公不好直说,正想用骂人的方式把人骂走。
“脏,接下来我来。”拭了拭手的莫沧安正打算卷起沈国公的裤脚,按压阴陵泉、足三里、复溜……一一按压。
“咦,你不是有洁癖?”这人即使只有一点点小污渍就会命人立即清理,务必视线内洁净整齐,现在竟帮国公爷按压。
“我脏总比你脏好,你这手不是用来干脏活的。”他顺势抚上她的小手,眼中含着令人羞怯的情意。
生火起灶也会脏了手呀!怎不见你半口素菜都不吃,反而次次吃得盘底朝天?伪君子!
“可是你会吗?我看师父替人按过,依照穴位顺序便可减缓疼痛,但治标不治本。”
暂时性的,过个几时辰后又会开始疼痛,随着季节的变化,症状只会越来越严重,最后整只腿坏死,甚至截肢。
“你教我,我不就会了,以后有事我帮着你,不要太劳累。”她太瘦了,得补一补,也许改叫她吃荤食。
莫沧安晓得的食补料理以荤食为主,素斋他虽然偶尔吃上几回,口感不下于荤食,但老祖宗的以形补形总有几分道理,素菜太淡,少了肉食中渗透出来的肉汁滋养。
他的语气柔得快滴出水来,她却是听得寒毛直颤。“你是做大事的人,这等小事我来就好,文人的手和武人的刀一样重要。”
她很用力的暗示他不要害她受天下读书人的咒骂,他是出身富贵窝的侯府公子,不是她这等低贱庶民,粗活她来就好。
可惜某人有颗驴脑袋,听不懂人话,执着于自己的意思,一心把她的死脑筋磨成粉,可以任他揉捏。
“事无大小,唯有用心而已。”他特意强调“用心”二字,让人有股无法招架的魄力和柔情。
“……”他很强。
被逼得无力反击的关朝薇承认败得很沮丧,而且方寸之间正一寸寸沦陷,她不是全然对他无意,只是一想到再也没法和师父云游四方,热起来的心又冷却了。
唉!她觉得她是被逼到墙角的老鼠,前无进路,后无鼠洞,被夹到墙与大猫中间,任大猫逗弄,只能瑟瑟地抖着灰色身板,等着最后死在猫爪之下。
很残忍,却是猫族的特性,百玩不腻的游戏。
“你们俩要模到什么时候,要不要数数老夫腿上有几根毛?”他们在揉按吗?根本是调情。被晾在一旁很火大的沈国公忍不住大吼,额边的青筋浮动。
脸一红的关朝薇半句话也不敢吭,悄然地低下头,把手移开,她在心里月复诽:我才是被模的那个人。
不过莫沧安脸皮厚度不容小觑,他面不改色的取走小七准备好的温巾子,长指弹琴般掏起一双小手,一根纤指、一根纤指的细细擦拭,擦完了又换另一条热巾子轻敷,热气沁入女敕肌后取走巾子,抹上润肤的玉雪膏。
而后,他才用关朝薇用过的巾子擦手。
“如果你肯老老实实的看大夫,何须小辈们大费周章博你欢心。”国公爷就是瞎折腾,老以为自己长生不死。
“说反了吧,臭小子,你分明来气死我的,自个儿来了还带了个助阵的,不气得老夫吐血不肯罢休。”他没病看什么大夫,不过年轻时打仗落下的毛病,忍忍就过了。
“错。”
“错?”
“小子不只带一个摇旗呐喊的,连超度的也给国公爷带来了,望你一路好走……啊!又忘了,你左腿使不上劲,快废了,是一路好爬,早登仙乡。”老了就要认,何必逞强呢。
“什么超度的?老夫还活得好好的,滚,仙乡还远得很,去找短命的!”脾气坏的沈国公一发狠就要站起身,让人瞧瞧他的腿一点问题也没有,但若非张伯在后头撑住他的后背,他就要跌个四脚朝天了。
“阿弥陀佛。”
一身出家人的灰袍出现在沈国公面前,他只看到了衣袍没看到人便放声大骂,声量之宏亮,震耳欲聋。
“哪来的死尼姑,快走快走,老夫府中没有死人,哪里来,哪里去,少来扰乱老夫的安宁,你……咦!你是……”似曾相识。
“精神还是那么好呀!阿来大哥。”红光满面,身体健朗,一如记忆中的古怪性子,就是老了些。
“你是?”沈国公看着来者,眼中带着震惊。
“贫尼法号静慈。”静慈师太双掌合十,轻念了声阿弥陀佛。
“你当了尼姑……”命运弄人啊。
“心清人自静,佛在我心中。”世事如棋,变化万千,一眨眼间,鲜衣怒马少年已成鬓发已白的老者。
“你……你……没死就好,没死就好,光头也很适合你。”把过去都放下,很好。
静慈师太浅浅一笑,未做回答。
“师父,你们认识?”很会钻的关朝薇钻到师父身侧,芙蓉笑脸往上一仰,两道小梨满忽隐忽现。
“老朋友。”一言以蔽之。
“多老?”她怎么没见过?
“在你没出世前。”很久很久了,久到她已经忘了。
而遗忘是世上最困难的一件事。
“那你们的交情深不深?”她想问的是:有没有奸情?但碍于对象之一是敬爱的师父,她收回猥琐的那句。
“普通。”出家前的俗事已随风逝去。
“师父,我和莫沧安捉住他,你给他治病,行不行得通?”就连医术不佳的她也看得出那只老寒腿再不治就真的不行了,再拖下去连身体也报废。
闻言,静慈师太一笑。“阿来大哥,委屈你了,小徒顽劣,恐怕多有得罪,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请勿见怪。”
“你……你们要干什么?走、走开,不要过来,滚——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啊——针!你把它插……插在腿上……不,不喝,端走端走……”
一根毛发般细的三寸短针,竟把在马上冲锋陷阵、杀敌无数的大将军吓下马,还拉开嗓门鬼哭神嚎。
什么碗大的口儿眉头眨都不眨一下,肢臂断了人没死还能再战,少了条腿还能爬上马,叱咤风云多年,老子有种,顶着脑袋战到底,不死不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号称连死都不怕的沈国公怕的东西可多了,怕看大夫怕吃药,还怕比他头发粗不了多少的细针,一碗药能喝上大半天,扎根针就能听见他杀猪似的吼声。
大夫一来嘛,还真不敢跑,只用一双牛目似的眼瞪着架子柜上一株矮种绿萼,枝桠上的小梅苞将开未开,很是风情。
但他更怕的是,时不时在他眼前晃动的讨债鬼,那对名为未婚夫妻的小情侣简直是无所不在的幽魂,如影随形的出现在他四周,直盯着他吃药,强迫他早晚一次的用药泡泡足。
那两双贼眼睛呀,跟长在他身上没两样,只要他不照着做,幽怨的女声就会冒出来,含悲带哽的唱大戏,接着是月白身影朝他走来,脸上带着失望和微谴神情。
天杀的小兔崽仔,老子不要命还不行吗?由着两个毛没长齐的小辈来管,再来啰唆,给他们各踹一脚。
“你、你们又想干什么?”无奈英雄气短。
讨债的又来了,就不能让他安静的死去吗?
“是我弄了碗『南瓜浓汤』来让你解解腻,这是素的,老寒腿吃不得太多肥肉,你老将就点吧!”关朝薇很诚恳的送上改良版的欧式素食,她计算过甜度,以酸桨果代替柠檬。
“哼!又弄了这些有的没的,想来收服老夫的胃吗?果然年纪小,见识少,还是天真得非常可笑。”板着脸的沈国公装出一副嫌弃到不行的模样,从鼻孔重重一哼。
“那你吃不吃?”娇软的声音很轻快,像小雀儿在枝桠间跳跃。
他瞪了一眼,好不威严的道:“还不拿过来。”
“是。”她喜颠颠地往前一送,脸上的笑开得有如繁花似锦,让人感觉置身在春天的百花园里。
“就你这点小心眼,能成什么大器,别一天到晚像个野丫头似的,跟在男人的身后跑,太不成样了。”水葱似的小泵娘有个野性子,待不住彪阁老往外钻,实在不象话。
年轻小泵娘沈国公接触不多,他就生七个混小子,没一个女儿,在少得可怜的认知里,认为千金小姐就该坐在楼阁绣花缝衣,做做女红,闲时逗逗鸟儿,弹琴作画,笑不露齿。
如今竟遇到个只爱拿锅铲的丫头,专做令人口水直淌的美味素菜,个性倒挺硬气的,可是那如沐春风的笑脸一凑上来,那真是打不得又骂不得,直让人想捏捏那白里透红的腮帮子疼爱她。
一拳打在棉花上是什么感觉,就是憋屈呀!明明使劲挥出重拳,却像对空挥拳一般,没个落点,那股毛躁感比吞了十只死老鼠还无法忍受。
“我又不要建功立业当大官儿,干么成器,而且有一点我要慎重声明,是他跟着我,不是我跟着他,你老有大智慧,要明察秋毫,不能随便诬蔑人。”她品性端正,秀外慧中,为人又不奸佞,是上天入地难得的好姑娘。
“没错,我媳妇儿说得对,是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不盯着她不放心,谁叫她那两条腿不长却跑得比谁都快。”想跟她花前月下得先把人逮住,紧紧锁在怀里她才肯安分。
谁的腿短了,明明是双长腿,是你自个儿不济事追不上还拿话酸人。关朝薇朝着某人龇牙,不满某人的毁谤。
“你怎么又来了,县官是这么好当的吗?镇日游手好闲,你不拿官印显摆显摆,多盖几个章,好出出被下放的风头。”沈国公话中含讽,似在嘲弄他放下公事不办,只顾在未婚妻后头打转,像个讨厌的跟屁虫。
“盖不了几个章,上面调任的公文下来了,不日就得返京覆旨。”他是自请外放为县令的,并非失了圣宠。
母亲一心要为他定门好亲事,在京中的贵女中挑挑选选,看中了对他十分执着的长公主赵玫清,她是莲太妃的小女儿,为此他大为不喜,多次恳请母亲勿做无谓的事。
但她不听,一意孤行,再加上他想起曾有的婚约,以及爹娘的背信负义,索性跑到宫里向年轻帝王请命,自愿贬官到偏远小县为官,累积实务,好回京报效皇上。
没想到清平县是个搅事的地方,他一上任就破获了不少大案,尤其是这一回尼姑拐人案子,此为有组织性的犯罪,不只附近几个城镇出了事,就连一些返乡的贵族世女也受害。
案子一破,皇上龙心大悦,原本就没打算让他当个清闲县令,便下旨要他返京,另外已派人来接手他的位置,一等交接后启程回京,到时再论功行赏,另择职务。
因此,莫沧安有了时间上的压力,一方面要说服关朝薇接受他,随他返京,一方面要将证据准备齐全,替关家报仇雪恨也得回到京城,两样都是当务之急。
“你要走了?”乍闻他将离开,关朝薇心口狠狠揪了一下,有点疼,又有点酸涩,且带着几分离愁。
看她一脸讶异,莫沧安笑笑地将手伸过去,握住她的小手。“当然你也要一起走,我不可能将你留下。”
绝不!失去了一次,他绝不容许再犯一次错误。
“我才不……”她害臊的脸红。
“要走尽快,老夫不送。”沈国公不客气的撵人,这个只会往他痛脚踩的臭小子,管他是官是民,看不顺眼就是看不顺眼,照撵人不误。
不以为然的莫沧安拱手一揖。“小侄有一事相求。”
“哟!你这小子也会说人话,老夫当你是个混的,原来是装出来的。”他刻意嘲讽。
自称小侄是攀关系,套交情,讲情分,把父执辈的相熟算计在里面,可说是好心计,有当奸臣的潜质。
“说吧,老夫考虑考虑。”不刁难刁难这小子一下,他真当自己是孙猴子,十万八千里任他翻滚。
沈国公摆出不好说话的嘴脸,端起架子唬人。暗忖:想求我,就得把皮绷紧点,因为我看你很扎眼。
“相信国公爷对小侄的爹娘有相当的了解,他们不是势利,只是随大流走,守成务实,看重门第,认为娶门好亲事对小侄的前途、官运大有帮助,藉由世家联姻让小侄得以助力、步步高升……”他们的想法和一般父母没两样,可是……
愚蠢。
愚不可及。
一个凭女子裙摆上位的男人有什么出息,将来还受控于岳家,能不能闯出一番大局面凭的是真才实干,而非旁门走道,他日成就了丰功伟业,这功劳要算在谁的头上?
“直接说重点,老夫不耐烦听你这些旁枝末节,拐弯抹角想考验谁的耐力,当老夫跟你一样长了化脓的烂心肝啊。”小子不老实,不晓得又要使出什么坏心眼好让他招架不住。
莫沧安前袍一掀,双膝当下落地。“恳请国公爷收薇儿为义女,让她有个足以匹配怀安侯府的家世,不让人小觑她的出身,因其孤女的身分而受人轻贱,多有辱言。”
“你、你干什么,快起来,我不需要你求人!”见他下跪,着实吓了一跳的关朝薇颇为不解,但是一听他是为了她求人,当下心口发软地想将他拉起来,不让他因她而向人低头。
“薇儿,跪下。”求人要有诚意。
为什么她也要跪?小嘴儿一噘,小有不满。
一道不轻的力道朝关朝薇一扯,她随即跪在莫沧安身侧,同时矮了一截的小两口看来颇有同命鸳鸯的意味,令人心生怜惜。
“就这样?”沈国公把眉一挑,似有为难之意。
“求国公爷成全。”莫沧安重重叩了三个响头,还想说些煽情的话叫人动容,好打动国公爷的铁石心肠。
“好。”
一声很诡异的“好”一落地,不仅关朝薇一脸错愕,就连向来老人心性的莫沧安也露出雷劈的愕然,一张微张的嘴久久阖不拢,还当是听错了,目光由清湛转为深浓。
“国公爷可是同意了?”他不确定的再问一遍。
“怎么,不满意?”看小子满脸呆相,他反倒开心得咧嘴大笑,笑声低沉而醇厚,像瓮老酒。
“不,不是,小侄太意外了。”他怎会全无异议的低头,难道……莫沧安了悟地勾唇一笑。
沈国公早动了想收薇儿为女的念头,他这一提不过是顺水推舟,遂了老人家的心意,还叫他这小子折了腰。
一石二鸟啊。
“还不叫义父。”沈国公神气活现的仰着鼻孔睨人,扎了针,不太疼的老寒腿往发怔的义女肩头一推。
恍然梦醒的关朝薇“啊”了一声,难得规规矩矩地行叩拜礼,声音娇甜地喊了一声,“义父。”
“好好好,老夫也有女儿了,起来,义父给你个见面礼。”一高兴的沈国公忙着从怀中取出一物,往义女身上一塞。
“咦,这是?”四四方方的,很古朴,但是……透着浓重的杀气,一块不怎么起眼的黄玉。
他不在意地挥挥手,表示一点也不贵重。“没什么,一件小玩意而已,拿去玩玩吧!”
“可是……”她怎么觉得不太对劲?
“这是半块兵符。”这礼,太贵重了。
一听莫沧安的解说,关朝薇惊得差点丢了手中的玉。“兵符?!”
“足以调动京城周遭十万名大军。”沈国公虽然已告老还乡,但仍深受皇上信重,他旗下的子弟兵今日多为将领,他在军中的声威仍盛,一呼百诺,是个退而不休的老将军。
“你……你给我这个干什么?我又不会调兵遣将。”让她攻城吗?那叫造反,要灭九族的。
到时国公爷、莫沧安、师父,清心庵的师姊们都得人头落地。
“拿着,也许有一天会用得上。”他身上值钱的玩意不多,也就这一样拿得出手显摆。
不知该说沈国公乌鸦嘴,一语成谶,还是他已成了老神通,会掐指一算,这半块兵符后来真派上用场。
“薇儿,多好,义父给的见面礼不能不收,过两天咱们上了京城,我再替你添置些珠钗首饰,在满街是贵人的京城,有得你看花了狠。”莫沧安想给她最好的,让她在贵女圈立足、扬眉吐气,以关家人自傲。
为关家平反一事拖不得,一进京他便着手此事,务必将当年的人事物一并揪出就地正法,还关家一个公道。
其实关朝薇本人并不想报仇,此事昭不昭雪并未放在心上,反倒过不去的是莫沧安,他一直有很深的愧疚感。
“咱们?那师父呢?她要跟我们一起走吗?我不能丢下她一人。”师父养大她的恩情尚未报。
“慌什么,师父还怕照顾不了自己吗?你别急,为师已经答应留下一段时日为国公调养身子,你安心的上京吧!”静慈师太含笑地望着已然亭亭玉立的爱徒,心中宽慰。
“师父……”关朝薇话在口中还没说出就被拉走了。
莫沧安向来冷然的面容满是春风,轻声细语地安抚心中不舍的未婚妻,成双的身影渐渐走远。
“这些年你真的过得好吗?”沈国公目露沉重。
“入了空门一身轻,以身侍佛,贫尼快活得很。”她真的放下了,不再纠结昔日的恩恩怨怨。
“惠妃……”
“贫尼法号静慈。”惠妃已死。
静慈师太曾为御医家的女儿,入宫为妃,荣宠一时,且是被如今已为太妃的福桂莲陷害而全家获罪,她因而看破红尘削发为尼,也为了逃开福桂莲一而再的迫害。
这也是她肯帮关家养女儿的原因,已无复仇之心的她想养大忠良之后,不致落得和她一样的下场。
“好吧,这是你选择的路,老夫无权干涉。”反正先帝已死。
沈国公是因为认出静慈师太是昔日的惠妃才愿意看病的,两人谈过之后,决定帮小两口一把,但表面上绝口不提。
不过这两娃儿倒是花招百出,看得他们心里挺乐的。
所以说姜是老的辣,犹不自知的小子丫头还当是他们的诚意感动天,连老顽固也化成水了,暗自窃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