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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花原来是个宝(下) 第二十二章 开张大吉

作者:千寻

趁着铺子开幕前,钟凌又多订一千个纸盒,杜氏和青儿、香浓美味等人,更是没日没夜地缝制唐轩特有的袋子。

钟凌最闲,每个时辰都会绕到大门口去探探,她在等待上官肇礼的好消息。

认亲顺利吗?大家肯承认他是寿王的儿子吗?万一寿王和上官肇平相处多年,有了父子感情,多出来的他会不会被冷眼相待?

一大堆的假设让她坐立不安。

昨天上官肇澧占据她的床,她靠在软榻上歇息一晚,睡得并不安稳,梦里出现一堆乱七八糟的场景,恨得她咬牙切齿,想拿起擀面棍,把吕氏敲成杏仁瓦片。

今晨,上官肇澧醒来,欲把她抱到床上,只是轻轻一动,她就醒了。

她张开清澈的两个眼睛,急问道:“还好吗?需要我帮忙吗?女人才懂得对付女人,你不要与吕氏对上,我帮你应付。”

她的着急,他全看在眼底,心生暖意。

他告诉她,今天的朝堂上,除封赏有功将领外,皇帝还要替他验明正身,让他与分离多年的父亲当堂相认。

可是,能成吗?这年代又没有人在验,难不成要用那个毫无科学根据的滴血认亲?

电视上演过,那是可以作假的,好像滴入明矾还是醋汁就可以影响结果,不对、不对,滴血认亲以现代人眼光看来,根本就是个笑话!

可惜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她说清楚,但他胸有成竹的表情,让她有几分安心。

可是……现在已经退朝很久了吧?澧哥哥怎么还没有半点消息?那个吕氏会不会生出杀手锏,杀得他措手不及?

她太担心了,于是来来回回,把小小的院子里踩出一条足迹小径。

钟凌并不知道,她的着急让阿六心里的喜欢指数略升、讨厌指数再次下降。

阿六暗道:幸好,还算是个有良心的。

眼见天色暗下,钟凌再也憋不住,她走到阿六身前,道:“阿六哥哥,你可不可以去寿王府看看状况?虽然澧哥哥讲得信心满满,可是女人心、海底针,谁晓得吕氏会不会弄一些乱七八糟的诡计对付澧哥哥,他是个大男人,不懂得那些弯弯绕绕……”

她越讲越急,连珠炮似的字句飞快从嘴里冒出来,唠叨尚未结束,阿六突然弯起眉毛、勾动嘴角,伸出手,指指她身后。

她猛然旋身,视线与上官肇澧的相对上,这一瞬间,她突然有一点点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希望时间冻结……

她定在原地,看着他朝自己一步步走近,明明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起电视里的偶像剧。

她没有喝酒,却仿佛看见他的慢动作,优雅的笑容、自信的目光,他的帅以等比级数增长。

他来了,走到她面前,停下脚步,她莫名其妙地红了脸庞,眼底莫名其妙地温润潮湿。

他说:“你在担心我吗?”

她想:有这么明显吗?但嘴巴回答,“是啊,好担心。”

“我说过没事的。”

“人之所以失败,往往是因为过度自信。”谁晓得他前辈子的死,是不是和骄傲有关?

“你不相信我?”

“我相信吕氏能拿统联的票搭上高铁,还能从乘客变成高铁董事长,她的能耐不是一分两分。”

她的话无法让古人理解,所以阿六听得一头雾水,但上官肇澧硬是明白了她的比喻。

“我爹认下我,满朝文武也认了我的身分。”

“凭什么?滴血认亲?”

她的口气里带着嘲笑,他听出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变成她肚子里的蛔虫。

“我的长相酷似母亲,我的背后有一块月形胎记,最重要的是,我能够说出小时候和父亲背着母亲说的私言。”

父亲在看他第一眼时便认出自己,他哭了,老泪纵横。

钟凌点头,这比滴血认亲要靠谱得多。“所以你回到家,正式成为寿王世子?”

“对,我回家了,正式成为世子爷。”

他重复她的话,看见她笑逐颜开,忍不住也跟着开怀。

“那吕氏呢?你有没有证据证明当年她派刺客追杀你?”

“没有。”

“她依然稳坐后母宝座?”这古代后院,最大的人祸不是姨娘就是表妹,何况大老婆升天,侧妃又是排得上名号的女人,以后他还有苦头可吃。

“没有。”

“为什么?她没有犯错事证啊!”

“她没有,便替她制造一个。”

哦哦,她笑得阖不拢嘴,眼底熠熠生辉,真人版甄嫘传上演!“你怎么做的?”

“将消息透露给上官宇,道父亲已经请封世子,他听到消息,自然是迫不及待地进王府,当时上官肇平被缚,吕氏被下药,他一进吕氏屋子里,闻到合欢香,再见到姿色撩人的吕氏,便是再有自制力也把持不住,何况是两个本就暗渡陈仓之人,于是当场被抓。上官宇是个没骨头的,几板子便打出了真相。”

“吕氏不向娘家求救吗?”

“吕尚书现在都自身难保,哪有心思理会失贞的女儿。”

上官宇被送进官府,管他什么身分,yin人妻女自然该受一番罪刑,这番罪刑有肇阳插手,还能留下半条命已属幸运。之后,吕氏当年算计寿王的阴毒计谋昭告于天下,能不引来清流人士的严正挞伐?

待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寿王府看在吕尚书面子上,将吕氏、上官宇和上官肇平一家三口送出府,届时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看热闹的民众、投石子丢鸡蛋的百姓……先削去他们一层皮肉。

如果他们傻得回尚书府求助更好,皇帝恰可以此名目,将吕家给一锅端了,如果不?他们走到哪儿便追杀到哪儿,他要他们也尝尝那种心惊胆颤,连睡觉都不敢阖眼的日子。

他不急着弄死他们,他要将当年他们做的一一奉还!

上官肇澧握了握拳头,脸上却现出一丝笑容。恶有恶报?他不信这种话,与其等待老天还他公道,他宁可用自己的力气给报应。

“既然都处理好了,那……饿吗?”她还记挂昨天那碗没吃掉的面。

“你请我吃饭?”

“嗯嗯,肯赏光吗?”

“走!”她没带他进屋,反而往外走,人人都说她小气吝啬,今晚,她要为他慷慨一回。

为什么例外?因为他的存在本就是她生命中的例外,她喜欢并且珍视这份例外。

唐轩开张,一串爆竹、几个舞龙舞狮的男子,制造出一场震天热闹,围观的人把周遭巷子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不过热闹过后,也就这样了,生意不算好,货架上的东西没卖出几样——钟凌当初想的没错,铺子太小,夹在那些高楼大宅中间,成了微不足道的存在,一个闪神,很容易错过。

看一眼客香居那几名身材魁梧的打手,他们把唐轩当成自家店铺,三不五时过来走走逛逛,满脸横肉,吓得顾客不敢上门。是开始怀疑了吧,当初报四皇子的名号,可那么久都不见人影,对方相信才怪!

早知道就先和澧哥哥通个气儿,让他退朝之后把四皇子拉过来串门子。

“小姐,这可怎么办才好?他们继续这样下去,咱们生意都别想做了。”

钟凌叹气,这年头恶霸很吃香的,摆出一张吃人肉的蠢脸站在门口,纯朴的百姓没人敢招惹,远远见着只能绕远路走。

她甩甩手道:“别理会他们,再观察两天,实在不行,我去找澧哥哥出面。”

寿王世子虽比不上四皇子,但面子也够大,除非他们的背后老板是太子,否则定能压下他们一头。

也只能这样了,阿兴、阿隆无精打彩地往柜台上一趴,连美味香浓的脸都在发臭中,场面和她们想象中不相同,还以为一开张满京城的百姓就会把铺子挤得连转身都没办法。

不是她们夸张呢,自家铺子卖的东西天上有、人间无,举国上下都找不到这种好滋味,这种东西不卖什么能卖呢?

钟凌见他们一个个垂头丧气的,笑道:“行了,别火大,我去烤个披萨犒赏大家。”

听见又有新鲜玩意儿可以吃,众人拍手叫好,众星拱月地把钟凌送进后院厨房。

擀面皮、包干酪,钟凌打算做芝心披萨,她在摊平的面皮上洒上火腿、青豆和肉片,最后铺上一层厚厚密密的干酪,放进烤炉里。

这顿原本是预计晚上要给大家加菜用的,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拿出来提振大伙儿的士气。

看着炉里的旺火,她告诉自己:不怕,有四皇子订的五百盒礼盒,这个月就不会赔钱,万事起头难,不过一个早上罢了,怎么能够论输赢?路遥知马力,她很清楚自家的产品有多优,早晚要在市场上月兑颖而出的。

披萨烤好,阵阵香气扑鼻,在旁边学着做的小夏吸了两下口水,笑道:“小姐,光闻就好吃到不行。”

“当然好吃,还得热热的吃。”

钟凌将披萨铲出来,以圆心为准,切成十二片,才正要吆喝人呢,小春快一步走进厨房。

她脸上有着掩也掩不住的笑意,急急说道:“小姐,世子爷来了,还带三位公子来捧场,看他们的穿着,应该不是一般人。”

来了!知我者肇澧也,他是她永远的及时雨,只要有需要,他就会从天而降。感恩啊,感激呐,她钟凌此生何其有幸,得上官肇澧这位知己!

钟凌双眼灿亮,笑容随之跃到脸上,她越来越相信,他是自己的救护车,只要危难,他便会出现。

洗净双手,快步走到铺子前,她笑脸迎上,“澧哥哥,你来了!你真有口福,我刚烤好披萨。”

钟凌看自己时,自然而然的欣喜,那不是强装出来的矫情,上官肇澧很满意,但身后有三位大人物在,他克制自己的幸福洋溢,道:“别急,先见见这几位。”

他退开一步,钟凌目光对向他身后的三个人,霍地,一声震耳欲聋的叫喊震动她的心脉,夭寿……骨!怎么会这么大咖?

四皇子也就罢了,他旁边站着的那位,不就是皇帝老子吗?在淮县见过面的,至于最后面那位,好,好到不行……

那、那、那是前辈子钟子芳的老公——二皇子。

前世钟子芳回到安平王府,本来名分是正妃,却因为是庶女代嫁,尽避还是顶着个寄名嫡女的名头,二皇子觉得有损颜面,于是大笔一挥,正妃变侧妃,而原本的侧妃扶正。

从此钟子芳在王府的后院里和王妃勾心斗角。

想也知道,一个乡下小丫头怎斗得赢生长在后院、以明争暗斗为教材、断人性命当月考成绩的女子?她输了,理所当然的命也没了。

从进京到嫁人,钟子芳的世界就是那两个后院,她无缘认识四皇子,更无缘知道当年的贺瘸子变成寿王世子。

现在所有人全凑在一起,她应该怎样表现?

脑子转过一圈,最后她决定装无知,这是最安全的做法。于是她扬起无害笑容,对几个皇亲贵胄屈膝道:“钟子芳见过几位爷。”

“小丫头,你不认得我了。”上官肇阳跳出来,指指自己。

早就从澧哥哥口中知道他的真实身分,她还硬要装羞赧,真是考验演技啊!“怎么不认得,爷去年订了我家一百盒礼盒,我还想着呢,今年要往哪儿找像爷这样的大客户。”

“那我呢?认得吗?”皇帝出声,笑望钟凌。

几个月不见,小丫头长大了一点点,那双清澈的眉眼受过风霜,掩也掩饰不住,她瘦了也黑了,是谁给她委屈?

皇帝并不知道钟子芳就是在港县途中遇见的小丫头,会随肇阳走这一趟,是因为好奇。

肇阳和肇澧叙述了他们与钟子芳结识的过程,从钟明为救下肇澧、肇阳,却被庄党暗卫杀害,钟子芳恐惧过度,遗忘了所有事,再到她为弟弟解释《三字经》,再到她为对抗贪婪的大房、二房,年纪轻轻便独撑起一个家,开立唐轩,以及他们明里暗里对她的助力。

他无法想象一个十三、四岁的丫头能做这么多事,有这样多想法,所以他来了,带着肇阳、肇衡和肇澧走这一趟。

没想到一打照面,这才发觉她竟是数月前自己在前往港县途中遇上的丫头。

想起当时两人的对话,想起她建议肇阳“冒充皇子比冒充皇子的朋友更有说服?!”,皇帝笑了,这么有趣的丫头终于来京城,往后微服出巡又多了个好去处。

钟凌“认真”地看皇上几眼,然后“认真”地装无知,她鼓起腮帮子,摇摇头,对着他满脸抱歉。“对不住,我不记得了?是在井风城买糖时见过面吗?”

“真不记得?在港县,你和你爷爷驾车四处卖糖,我和……”

钟凌“恍然大悟”,倒抽气,指着皇帝道:“您是那位贵气大叔!好多人跟着的。”

大叔?皇上这辈子还没被人这样喊过,他乐得呵呵笑,“好,大叔好听,往后小丫头就喊我大叔。”

可怜呐,人家不挑破身分,钟凌还要演出一副不理解“被叫大叔有什么好爽”的表情。

唉,皇帝是用来做啥的?用来整人的呗,在皇帝面前多混几回,她就可以拿奥斯卡了。

“阿芳,有没有地方坐坐?”上官肇澧知道她憋得厉害,赶紧转开话题。

钟凌道:“有,请跟我来。”

她和小春、小夏使过个眼色后,领众人往楼上去。

楼上有四个房间,除前头那间大一点外,其他的都小,当初钟凌死活不肯多花十两银子租金,想把满宅子的人全往这里塞,幸好阿六坚持,否则这里连个能待客的地方都没。

钟凌安置众人坐下后,小春领着香浓美味四人上楼。

热腾腾的披萨端上桌,几碟铺子里的点心一一摆上,置好餐具,再把香气袭人的枸杞菊花茶呈上,满满的一桌,教人食指大动。

皇帝用筷子夹一块披萨咬下,浓浓的干酪拔出长丝,美味尽在唇舌间张扬,他忍不住张大眼睛,道:“天底下竟有此美味?!”

“芳丫头。”上官肇阳自来熟,亲亲热热地喊道:“井风城的铺子没卖这个啊!”

“是阿芳这些天琢磨出来的吃食,楼下铺子也还没卖呢,因为生意不好,闲着也是闲着,就想做出来给大家尝尝鲜。”

“没想到先便宜了我们。”上官肇衡接口。

视线对上他的脸,钟凌心口扑通扑通的乱跳,前辈子钟子芳不受宠,在他的后院里被挤对得无处立身,现在看到他,她有种面对不及格考卷的尴尬感。

她转开眼,把上宫肇衡抛到脑后,站在上官肇澧身侧,笑咪咪地看着众人吃相,甜点会带给人幸福,所以每个人都吃得眉眼眯眯,然后她相信,这几个贵人也会给她的营业额带来幸福感。

“小丫头,怎么会想到京城里开铺子?”

皇帝的问题问出她的失落感,如果娘没死,生活维持原样,她会来京城吗?

肯定不会,娘求安稳,她也没有当女强人的,只是计划永远追不上变化,她也想平平稳稳过完一辈子,偏偏……

她的回答是耸耸肩,加上一声长叹。

上官肇澧轻咳一声,打断她的恍神。

她扁嘴,瞠大一双眼,把快要掉出来的眼泪挤回去,她想笑,却是勉强。

“怎么?不好说?”皇帝追问。

钟凌摇摇头,回答道:“我爹生前希望弟弟完成自己的梦想,好好读书、考状元、当大官,娘便想攒银子,在京城里买屋宅、购良田,娘说:『咱们底子厚,不缺钱花,弟弟当了官就不会一心想贪,当官是要为朝廷、为百姓做事的,不是为了替自己积攒身家。』所以我就进京做生意,希望生意能够比在井风城好一点。”

“一个乡下妇人竟有这等见识,了不起!可否请你母亲出来一见?”皇帝起了兴致,心想有这样的母亲,难怪能养出这般女儿。

“我娘不多久前过世了,弟弟很努力念书,想完成父亲的遗志,我也要努力完成娘的想望,替弟弟攒足身家,让他不缺吃用,一心一意当个好官,给钟家光耀门楣。”说谎话是门大学问,要半真半假才能取信于人。

果然她的谎话讲得不差,皇帝龙心大悦。

皇帝叹道:“如果人人都像你们这样,天底下哪还有贪官?”

“爹爹说,这就是困难的地方,自私的人太多,他们习惯把自己的利益摆在百姓前面,如果所有的臣官都和皇帝一样,把天下百姓摆在第一,就不会有战祸,不会有官逼民反。”

“谁告诉你,皇帝把天底下百姓摆在第一位?”天底下的皇帝都喜欢听好话,他也不例外。

“不是吗?”她不答反问。半晌,她看上官肇澧再看看上官肇阳后,续言道:“如果不是,我一个弱女子怎能轻易在京城立足?如果不是,为什么民生富足、百姓安居乐业?如果不是,为什么连乡下的穷小子也能读书?

“我不懂得朝堂大事,只晓得皇帝打一个喷涕,百姓就会跌一跤,现在天下太平、岁月静好,百姓的生活反应的就是皇帝的作为啊!”

上官肇澧挑眉,这丫头捧人马屁是越捧越上手了,瞧皇帝一脸的满足样儿,这样的“弱女子”还真不容小觑。

见皇帝满心乐,上官肇衡凑趣接话,“芳丫头,听你的口气,好像挺佩服咱们皇帝的?”

倏地,钟凌身上爬满鸡皮疙瘩,一个自来熟的上官肇阳已经让人心惊胆颤,再来一个自来熟的“前夫”,还让不让人活啊!

悄悄地,刷掉手臂上的疙瘩,她挤出一丝微笑。

“爹爹生前叮嘱过,不是明君不侍朝堂;潜山先生也说了,当今圣上是明君,要阿静好好念书,将一身学问贡献给帝王。潜山先生是再聪明不过的人,他能这样讲,可以见得咱们的皇帝是这个好皇帝!”说着,她骄傲地比出大拇指,那态度仿佛皇帝给他们家“光宗耀祖”了。

“潜山先生?是许吉泰吗?”皇帝问。

“回老爷,是的,钟姑娘的弟弟钟子静在许大人门下学习。”上官肇澧回话。

“能让许吉泰看上眼,肯定是株好苗子。”

钟凌猛摇头,答道:“不对、不对,我弟弟天资平庸,只是禀承父志,比旁的孩子多一份使命罢了。我猜想,先生愿意收阿静,定是澧哥哥在背后使了力,不关阿静的事。”

皇帝意有所指地望了上官肇澧一眼。这孩子是个知恩图报的,他对钟家这样周到,是因为感恩吧?

“芳丫头太谦虚了。”上官肇衡道。

“不是谦虚啦,我讲的是事实,不信的话,下回大叔到秀水村去问问先生,他定也会这样告诉您。”

皇帝呵呵笑开,对上官肇澧说:“倒是个实诚孩子。”

见皇帝欢喜,上官肇阳有意寻话题,引钟凌多说几句话。“上回肇澧到港县办事,你贡献了一堆法子,说说,那个吹箭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阿芳小时候调皮,见着什么都想玩,有一回和玩伴们拿着竹管塞湿棉花,用力一吹,看谁吹得远就算赢,后来玩着玩着,拿来当武器攻击对方,上回和澧哥哥谈起港县山上有盗匪,便想起山上有竹子,就地取材,拿来攻击敌人也是一个好法子。”

听着钟凌的话,上官肇阳张大嘴巴。难不成她是把战争当成游戏?偏肇澧还当真,做出几十把吹箭?不过他还真不能多说什么,毕竟吹箭确实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几十个哨兵,悄悄模上山。

偏碰到肇澧这个护短的,在父皇面前夸张了钟子芳的功劳,几十个人转眼变成几百人折于吹箭之下,这不,让父皇对她起了兴致。

这下子好了,把战事当成游戏,一个弄不好,雷霆大怒,看她怎么消受?

上官肇澧也没想过钟凌会这样回答,心里想的和上官肇阳相差不多,两人紧盯皇上的表情生怕他会怪罪下来。

钟凌倒是镇定,历史小说看那么多,好歹理解几分帝王心。

这当皇帝的嘛,希望臣子能干,却不能比自己厉害,希望臣子脑袋好,却不能聪明过自己,最好是笨笨的,却胡里胡涂地把皇帝交办的事一件件做到淋漓尽致。

笨蛋还能办好事,这意谓什么?意谓皇帝有老天爷照应着呢,要不这样,韦小宝能在康熙面前红成那副德性。

瞧!看清楚皇帝是不是笑了?是不是鱼尾纹深了?就说嘛,一个小丫头的小小游戏都能把一场战事赢得那么美丽,足见得天上的神佛全都站在皇帝那边。

皇帝兴致勃勃道:“大叔还以为你熟读兵书。”

“兵书?我连《三字经》都解不出来,大叔,你在嘲笑我吗?我不过是脑袋里装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嘟起嘴巴装萌,眼睛张得又圆又大,天真到她自己想吐。

她的话引得皇帝回想起,肇阳说她为弟弟解释《三字经》的情况,一个控制不住,大笑出声。

皇帝的表情,解释了不少事。

钟凌火大,因为澧哥哥出卖她,出卖得不遗余力,可她还是得装出一脸天真无知,不晓得皇帝为什么笑得像神经病,唉,演技啊演技。

上官肇澧不知道她的想法,否则真要大呼冤枉了,当时在墙外偷听的不只有他,还有那个喜欢恶整人的上官肇阳啊!

“行,大叔不嘲笑你,既然你脑子里有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么给大叔说说,假设在滴水成冰的天气,五万大军要攻打一个坚固异常的城池,但对方闭门不出,任凭大军在门外呼啸叫嚣,不肯出面应战,这仗还能打吗?说说看,说得好,有赏!”皇帝笑道。

这纯粹是说笑,皇帝喜欢小丫头,想逗她多说几句话罢了,因此上官肇澧没帮她,拿起一块蛋糕,享受甜食带来的幸福感。

钟凌哪里不知道这是皇帝的小乐趣,她大可艾萨克撒娇,说些痞话给混过去,但她不愿意,她想提供意见,只要能够帮到澧哥哥一点点,就值!因为这场战役关系着澧哥哥的性命。

态度极其认真,她问道:“当所有人都相信滴水成冰的天气不利战争,是不是对方定也会认定我方不会在此刻出兵?那么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最坏的时机有没有可能变成转机?”

钟凌接连几个反问,问得在场的男人心头一凝,脸上带出几分严肃。

上官肇衡道:“问题是那堵城墙是用巨石筑成,不易攻破,他们只要来个相应不理,任凭我方在城下叫嚣,冻死的是我方大好男儿。”

“为什么对方不应战?是不是因为他们认定我方不会挑在这个笨时机打仗,于是城里守兵比往常少?还是认为可以不动一兵一卒,只要耐心等待,让寒冷的天气收了我方士兵,他们就赢得此战?他们越是这样,咱们就越是要反其道而行。”

“说得好,但要怎么反其道而行?天气是站在他们那边的,他们有城墙可以抵御风雪,我们的士兵只有帐篷,何况咱们的人适应南方的天气,对抗寒冷的能力比不上对方。”

“我们分成两方面来讲。第一:御寒。大叔知不知道,鸡鸭的羽绒有很好的御寒效果?如果再加上手套、围巾、厚棉袜,就可以帮助士兵抵御寒冷。

“除此之外,保暖的方法很多,比方把铁粉、碳、蛭石、盐巴和在一起,以六比二比二比一的比例调配,就可以做成暖暖包,放在身上很保暖的,又比方喝姜汁来提升免疫力……

何况除非粮食供应不足,否则只要吃得饱,士兵有充足的力气运动,身子一动,就不会受冻。

“第二:战争。谁说城墙坚固就破不了?如果咱们用水龙朝城里大量喷出水柱,会有什么效果?正因为滴水成冰,把砍下来的牲畜四肢贴在城墙上,热腾腾的血会不会迅速黏在墙上,成为一道道阶梯,助我方士兵夺城?

“因为滴水成冰,城里家家户户必要燃煤取暖,若在箭端裹上油布,登高后大量朝城里射去,会不会引发大火?因为滴水成冰……”她邪恶地干笑两声,摇头,再摇头,咬牙说:“不行,实在太太太恶毒了。”

她越是这样,越是勾得人心痒痒。

“怎么个恶毒法?”上官肇阳急问。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想……还是别说吧!”她笑得很奸诈,连皇帝的好奇心都被勾出来了。

上官肇阳很清楚她的罩门在哪里,他比出一根手指头,道:“你说,我买一千盒礼盒。”

哇哇哇……一千盒?!

澧哥哥才应下五百个,转眼就翻上两倍,上苍那个……好生之德就、就,就先摆两边,利益放中间。

钟凌翻过杯子,再拿出一根筷子摆在上面,“小时候我们常玩一种游戏叫作跷跷板,如果在这头摆上一大桶燃油,另一端用重石撞击,『啪』的一下!燃油甩进城里,再用火箭点燃火苗,效果肯定比使用火箭更好。

“不是滴水成冰吗?不是怕冷吗?这会儿有火取暖,怎么还冷得起来?待城里起火,要不要大开城门让百姓避祸?要是事先在城门口挖大洞,等城里的人冲出来,再拚命往里头灌水,冰火九重天呐,肯定精彩得很。如果好死不死,第一个逃命的是敌方大将,哈哈!买一送一大优惠。”

她的乐,乐上皇帝心头,龙嘴咧开、龙眉弯弯、龙眼眯成一条线。

“怎么说?”皇帝问。

“杀敌杀将,只要武功够强,就能办得到,但要折辱对方大将可没那么容易,所以大家都说士可杀,不可辱,因为被折辱的大将,就算不死,以后要再发号施令,绝对服从的人定会大减。

“身为将军最了不起的,并非他不凡的武功战略,而是他是全军的精神象征,失却权威的大将军相当于失却民心的帝君。如果他摔进水坑里,长年生活在寒冷的地方,肯定知道在凛冽的寒冬里湿透全身,想活命唯一的方式是……”

赤luo!答案在所有人心里浮现。

瞬间,鲁鑫全身赤luo,脖子绑着绳子绕城一周的场景浮上,上官肇阳抿唇一笑,道:“你还真把战争当成儿戏。”

钟凌轻哼一声,儿戏还听得那么乐?有本事就想两个儿戏出来听听。

她噘嘴,不满道:“小丫头哪懂得军国大事,我会的不过是些游戏罢了。”

“行了,小丫头能想出这么多法子已经不容易。”皇帝笑着替她解围。

钟凌模不清他的态度,似乎没把她的话给放进心里,唯有经常在皇帝身边打转的上官肇衡等人知道,钟凌的话已经深植帝心。

可不是吗?谁会想得到反其道而行?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出其不意?

接下来,吃吃喝喝,皇帝在小小的、简陋的屋子里品尝到甜蜜与放松,耳里听着小丫头口口声声喊大叔,仿佛间,他也有了平凡人家的幸福感。

一行人下楼,钟凌没想到短短一、两个时辰的工夫,原本空荡荡的铺子里居然挤满了人。

是皇帝微服出巡到唐轩这间小铺的消息传出去吗?钟凌没反应过来,满屋子的人像是有司令大喊一声“跪下”似的,所有人全跪成一团,伏地叩首,嘴里大喊“万岁万岁万万岁”。

钟凌傻了,不是因为“乍然”知道大叔就是她很“崇拜”的皇帝,而是因为,当那么多年的人类她还没被这么多人跪拜过,哇咧,那感觉不叫爽,而是全身有千百只虫在蠕动。

不过,皇帝错解她的发傻,笑着对满屋子的官员说道:“都快起来,你们吓到朕的小丫头了。”

朕的小丫头?这几个字代表什么?代表钟凌是皇帝罩的,谁敢不巴结,自己看着办。

直到这会儿,钟凌才反应过来,演技啊演技,快点出门,轮到你表演了。

然后她适时地望向皇帝,恰当地张口结舌。

“大……叔……”她用力闭眼、用力摇头。“不对,是皇、皇上……”

皇帝大乐,他爱死了这种效果。

“果然是吓到了,伶俐口齿全给丢啦?”他拍拍钟凌的肩膀笑道:“丫头,朕准你喊大叔。”

接下来,就没有钟凌说话的机会了,众臣子围上来和皇帝寒暄,很显然皇帝很喜欢搞亲民爱民这一套。

上官肇澧趁隙握了握钟凌的手,轻声在她耳边说:“你表现得很好,接下来有得忙了,一千盒礼盒尽快备好,皇上肯定想早点品尝。”

不久,钟凌轻飘飘地把大人物给送出门,那几个盯着唐轩不放的彪形大汉早已失去踪影。

是咩,皇子都惹不起了,何况是皇上?!

转身,钟凌满面笑容,几位大官过来同她说话,企图套出她是怎么和皇上搭上线的?

钟凌语带保留,留给众人无限大的想象空间,空间越大,他们买糖就越不手软,转眼,架子上的东西少掉一大半。

名人效应啊!不管放在哪个时代,都是最好的行销手法。

她太快乐了,没发现一双眼睛紧盯住自己不放,那双眼里涌着激动,数不清的情绪隐藏其中。

那是个三十几岁的潇洒男子,身穿月牙白长袍,宽袖大襟,腰束五彩镶琥珀腰带,乌溜溜的长发束在半月冠里,用一根银簪扣住。

他很有技巧地问阿兴一些话,阿兴也傻傻地被套话了。

“白玉糖去年京城里就有人卖,可味儿比不上你们这里的。”

“可不,我们小姐说那是山寨版,真正的好糖只有在唐轩买得到。”

没人知道山寨版是什么意思,可小姐的话对他们来说比圣旨还重要,所以就算不懂,务必要把它给记起来。

“除了这里,其他地方也有唐轩吗?”

“有的,我们小姐在井风城也开一间唐轩,堂少爷在那里主持呢。”阿兴乐津津地回答。

男子捻起一块饼干尝尝,问:“这饼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香味,是什么味儿?”

“是女乃油,小姐说那是边关百姓才会做的,咱们这里买不到,为这东西,小姐还在秀水村盖了牛棚,专门养牛做女乃油和干酪。大爷,您信我一句,踏出唐轩您绝对尝不到这个味儿。”

“秀水村?你们家小姐是秀水村的人?”

“是啊,我们小少爷还留在那里。”

“你们家小姐贵姓?”

“姓钟。”

几句话,对方套出钟凌的出身来历,而在听见她的姓氏时,他的身子微微一震,隐在袖子底下的手微微颤抖。

最后,他买下十个礼盒,以及一堆的饼干甜食后,走出唐轩,他的脸色凝重,一上马车便给管事下令——

“你亲自去一趟秀水村,我要知道关于钟子芳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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