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明珠 第十六章
也许是围城九月那时饿坏了身子,明珠虽出身北方,对鹊城只下一个月雪的隆冬仍是有些畏寒。去年初她刚搬来时,阳本来待在帝都,看着第一场雪降下来,心里怎么也放不下,养父和狐群狗党们要给他过生辰,他觉得无趣,便来了一趟,却发现她裹成粽子似的,仍是手脚冰冷。
那一个月,他可是费了极大的功夫,天天跟她耗着,厮磨着,偏要把她挑逗得欲火翻腾,才总算让她气色红润点,小手模着不再那么冰冷,他其实用心良苦啊!
于是今年,他老早便想好了,霜降前离开帝都那时,就禀明养父,要往南方那些温暖又山明水秀的好地方游山玩水过冬去。他爱出门玩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养父当然也就允了,还让人给他在南方终年无雪的麒麟城找了座过冬的大宅好安置呢。
于是在第一场雪到来之前,他便带着明珠,这一回是浩浩荡荡地往南行,一路上当然也是边赏玩风景,哪儿有乐子便往哪去。那日经过一处香火鼎盛的月老庙,民间传说月老除了能祈求良缘外,若有了意中人,亦可双双向月老祈求修成正果。阳总是在找机会安抚她,那日便在月老庙,她一同求了红线,绑了两人的生辰八字,佩挂在对方身上,明珠还替彼此各绣了一个小巧别致的香袋,收放红线生辰八字。
让他真正觉得不虚此行的是,明珠的气色似乎好多了。看来老把她闷在鹊城也不是办法。然而山水虽美,也美不过有情人,是以一路上其实走马看花的时间不少,两人腻在一起的时间更多。
因为在外头总要风吹日晒,加上阳的私心,明珠几乎都戴着斗笠和面纱,衣饰也作男装打扮,这样在行动上方便得多,她也乐于配合。
那日,两人闲来无事在城里走走看看,经过一处闹市,其中一座座歌楼舞榭,雕梁画栋,竟不比朱门大户逊色,而且更有一股艳丽俗气之感,明珠忍不住好奇地问向导这是何处。
年轻的那位向导以为二位公子想狎妓,当下眉飞色舞地解说起来,“天朝三大温柔乡,莫过于帝都的吟雪阁,雁城的千夜坊,以及咱们的飞花楼了。”
明珠察觉阳神色不悦,似是嫌那向导多嘴,忍不住调侃地问“你去过几个?”其实,她还真是挺爱乱吃飞醋啊!
另一位“知情”的老向导,连忙缓颊道“青楼文化嘛,除了寻花问柳,也是有学问的,尤其是交际应酬。为什么开青楼还能开到有名气,当然是因为一旦有力的达官贵人多了,如果想攀关系,也会去同一家青楼,久而久之,所谓“三大”就被拱了出来,所以这三大,刚好都在天朝最富庶的城市,也是基于此,这中间其实也有一半的人只是去逢场作戏,实际上还是为了正事。”
他说的当然是哄骗女人的话。这位知情的向导,知道的实情恰巧是不多不少刚刚好——他知道这位戴斗笠覆面纱,作男子打扮的,其实是这名阳老板的女人,至于是哪种女人,他半点也不敢好奇。
阳一无事业,二无功名,所以起码没有应酬的压力,是吗?明珠也知道自己不该追究太多,逼他无论如何也不准去,那未免显得太泼辣强悍,任何关系都禁不起这样折腾,无异是惹他不快罢了;再去追究他其实是会去的,那么也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是模棱两可,不知也不问好些。
但是,向导的话,却在她心里起了一阵微妙的骚动。
“在想什么?”阳以为明珠对那个不长眼的向导的话耿耿于怀。他自然是上过青楼的,但那是以前,在帝都,他养父的身分让他成为贵族和大官子弟们交结讨好的目标,免不了被拱着上青楼寻欢作乐。自从有了明珠之后,他就不曾再涉足风月场所,一来他原本就兴趣缺缺,那种地方给男人尊严,所以很多人爱去,而他天生不缺尊严,反而觉得被那些庸脂俗粉骚扰围绕,挺让人不耐烦的。二来,对明珠,虽然不愿承认,但他确实有一分愧疚,愧疚自己不能给她一个名分,尽避他也有他的顾虑。
但愧疚这两字,对他来说终究是太陌生。他只当自己是不愿她多心而已。
曾几何时,曾经自认为是游戏的这一切,他已深陷而不自知。
“想我们回去时,西院的梅花不知是不是还开着?”明珠随口道。
“也差不多要融雪了,不如明日咱们就打道回府吧。”
反正他已经说过,会回帝都过年,陪她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待在哪又有什么差别?在外面有在外面的好,回家当然也有回家的好。在外头,明珠显然活泼许多,他决定以后可以多带她出门走走。回到家,看着她为他理妆打扮,也是极为赏心悦目。
回到鹊城后的某一天,明珠在画上胭脂时,突然有些明白,她原来还是期待他因为舍不得而改变主意留在她身边;不能永远不回去,那就能拖一天是一天吧。这个觉悟让她有些怆然,若是哪一天她年华不再呢?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当她穿上再美的衣裳,梳了再精巧的发髻,抹上色泽再艳的胭脂,也掩饰不了苍老的容颜,她还能有什么办法留住他?她还敢不敢盼望他会回到她身边?就怕那些盼望最后都化成对自己的凌迟,却到魂断亦不肯心死。于是她白着脸,擦去胭脂。
那日,雪未融尽,阳一早起床,明珠却已不在玉露阁里。
他在西院找到她时,却见她长发只以一条红丝带随意地束在背后,月白的冰纹梅花织银暗纹曲裾,因为天尚冷,穿的是三重衣,中间一层银鼠灰,内里素白。雪白素面锦腰封,雪白银白色纱罗花看带,肩上搭着猩红滚白兔毛边的连帽斗篷,斗篷的一角绣着散枝梅花。
他从没有想过那个景象是后来在他梦里出现最多次的——
明珠站在姿态倨傲、凛然怒放的红梅树前,素净的脸失神仰望琼枝冷艳,
红色的斗篷托着白芙蓉似的脸蛋,几绺墨黑青丝随风飘扬。原来脂粉未施非但不能折损国色天成,反而更显资质灵秀,好似立于仙境白雪中,一缕梅妖的精魄,瞬间让他有些惊惶,害怕她会突然消失……于是他的脚步仓惶,令她回过神来,他终于发现她的眼眶泛红且湿润,显然刚哭过。见他走来,她反而背过身去,抬手拭脸,想是不愿他看见。
明日已是除夕,他打算连夜赶回帝都,免得养父生疑,本来就心不甘情不愿,这下教他怎么走得开?
阳长长地叹了口气,由她身后抱住她,最后她终究转过身来,静静地,顺服地,螓首贴着他的胸口,教他怎能不怜爱,不心疼?
“在你能光明正大进我家门以前,我不会娶妻妾。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这个位置只会留给你。”他终于仍是做了承诺。
天朝的零星战事,终于还是蔓延到这里,于是他越来越常陪着自在出诊。单鹰帆师徒的初次相遇,就是在那样的兵荒马乱下。当时,东陵国已被天朝的女皇华丹阳灭国,年少的单鹰帆比起后来,多了一点愤世嫉俗,或许当时会让单鹰帆和他特别合拍的原因,正是那分愤世嫉俗吧?而磨掉那一点愤世嫉俗的,很讽刺地也是为了另一个民族在天朝的征战下衰败。
那一次,他和自在遇到了狼族某一个部落的袭击。他们刚和天朝起了冲突,对任何疑似天朝人的异族人都抱持着敌意,他护着自在,受了重伤,被团团包围之际,单鹰帆师徒及时赶到。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识所谓阵法的威力。
那几名血狼族勇士,好似突然间梦醒,实则相反,从他们的表情来判断,似乎是突然惊觉自己置身在一个从未到过的异境,并且无视于被包围的他和自在,那群血狼族战士纷纷像被某种可怕的事物追赶着一般,四处逃逸。
他知道葛如黛会一种叫作咒术的东西,却不知这两者是否同宗同源?但可以肯定的是,葛如黛的咒术他从来没当一回事过,单鹰帆师徒俩的阵术,却是一开始就让他极为佩服。
单氏师徒归来,他和自在简单地办了婚事。
三星为证,明月为鉴,愿他俩,白头到老,生生世世不分离。
然而他却不知道,当时单鹰帆的师尊,早就看出他失忆的原因不简单。但去寻找过往的回忆究竟是好是坏?精于卜算的老者对自己卜出来的卦象只有无尽的担忧。
永远忘却,未必不是好事。
只能听天由命了。
后来,好长一段岁月,是宁静平凡的,纵使天朝和其边疆各国战事频传,但终究是小战争。
他开始动念,和妻子生个小女圭女圭,然而想归想,这愿望却遇到重重阻碍。
婚前自在已经告诉过他,她极难受孕,他却相信来日方长。直到自在为了帮助一部分从天朝到西域行商的旅人而中了血狼族巫师的埋伏,命在旦夕,收到葛如黛求救讯息的单鹰帆师徒俩火速赶了回来,自在体内所中的毒却已蔓延至五脏六腑。
“天朝的月狼皇后陪葬祭品之中,有一株万年不枯的仙草,能解天下百毒。”那是狼城历代城主代代相传的秘密,就连当年造墓的工匠也不知晓,单鹰帆的师尊却是无比熟悉,因为他曾受天朝前朝皇帝礼遇和邀请,到宫中作客,并参建造五大龙脉的盛事。
于是,大朗和单鹰帆前往狼城盗墓,他们偏不听从师尊劝告,向狼城城主请求让出仙草。毕竟传说仙草只有一株,辛家如何肯让?要是先问过辛家,不说他们不会答应,到时更加严密地守着,他们就更不可能得到仙草了。
“我们偷偷进去,偷偷出来,他们也不会察觉,何必多此一举?”吊儿郎当的单鹰帆,对自己盗墓的本事极有自信,而他们果真突破重重难关。
但其中却有一只不知怎么进到墓穴里的白狼,仍旧活着。在他们进到墓室里时,白狼只是用那双炯然有神的金眼看着他们,并没有求救,也许是因为它早已饿得皮包骨。
在解决了麒麟兽机关,抱了仙草欲走前,他们忍不住迟疑了。最后大朗拿了他们对付怪藤的工具,解决了白狼身上的束缚,得到自由的白狼凝视了他们好一会儿,便走了,好像对这墓室无比熟悉一般,领着他们离开……
但是他们跟着白狼没多久,那匹白狼就如同不知为何出现在墓穴里那般,神秘地消失了,而他们随即面对的却是察觉到入侵者而赶来墓穴围捕的狼城守夜人!狼城少主辛别月,亲自率领亲信部众将他们来个瓮中捉鳖。
“摆月兑奴隶贩子,却干起了盗墓行当,看来是我瞎了眼看错人。”辛别月一眼就认出大朗是他当年放走的奴隶,他不服输的眼神和生倶来的气质,太独特。
面对更显意气风发的狼城少主,大朗就想起当年那些屈辱狼狈,但妻子命在旦夕,他只能收起心中的戒备敌意,“我的妻子需要它!”他只能拿出自在治好老城主痼疾一事,请求这个高傲的少城主网开一面。
出乎意料之外,辛别月得知实情后却是非常爽快,“先生的安危,就是狼城的安危,如果有任何需要,请派人通知狼城。”
辛别月这么一说,倒是让主张盗墓的单鹰帆有些汗颜了。不过痞子就是痞子,脸皮忒厚,还觉得反正他们也节省了不少时间,两人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回去为自在解毒。
朗担心着妻子的状况,恨不能生出翅膀飞回自在身边,他们几乎是毫不合眼地赶路。仙草终于救回自在一命,但血狼族的毒,却早已毁去了她生育的最后希望。
但终究,妻子的命是捡回来了,那时的他早已别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