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 第一章
第一章
七年后 英雄市
英雄综合高中巷内 火大叔豆腐店
炎热的暑假刚开始,一场雷阵雨过后,灰蒙蒙的天空云层散开去,午后阳光露脸,迷人的光束打在沈千嶂的背影上,跟随他走进豆腐店里。
“两板豆腐。”
“在那。”工作台边瘫着懒洋洋的年轻人,低头忙着玩手机,用手指了指,叫他自己打包。
沈千嶂是个好脾气,好修养的人,他抽起一张塑胶袋摊开来,慢条斯理地把豆腐装进袋子里。
“小三,有客人?”火大叔的声音远远从里头传出来。
火君少马上跳起来,迅速把手机丢进口袋里,抢过沈千嶂手上的塑胶袋。
火大叔吃饱饭回到店里。
“大哥,您真识货,来这里买豆腐就对了,我家的豆腐用料扎实,豆香浓郁,包管你一吃上瘾。”火君少俊美得人神共愤的脸上堆满谄媚的笑容,眼角瞄见老爸走出来,他两手忙碌,嘴巴很甜,勤快又殷勤。
沈千嶂是丁翠微介绍过来的,他吃过这里的豆腐,所以笑着点点头。
火大叔走出来,店里的电话就响了。
“豆腐店。”火大叔接起电话,声音响亮。“……老钟,是你啊,最近好吗?”
打电话来的是火大叔的老朋友,以前在附近警察分局工作,几个月前调到北部去了。
火君少一听是钟大叔,手心开始冒汗,他现在北部念书,为了一句“人不轻狂枉少年”,朋友三教九流,游走法律边缘,在外头得了个响亮的名号,人人喊他叫三少,可恼他回家变小三,连小二都排不上,最怕的就是钟大叔告状。
“……你局里带回一个女生要找我?”火大叔顿时瞥向老三那张美得令女人失色的脸蛋。幸亏这小子放暑假,人在眼前,不然这会儿他肯定认为是老三男扮女装被抓进警局里。
“……我侄女是叫火青萝,不过我老弟全家都搬到国外去了,我看你是遇到诈骗集团了吧,哈哈哈!”
火君少听见钟大叔打来的这通电话跟他没关系,偷偷松口气,恢复嘻皮笑脸,装好豆腐交给客人,等着收钱。
沈千嶂拿一张千元大钞给他,突然听到火青萝的名字,忍不住看向火大叔。
电话似乎换人接听,火大叔爽朗的笑声不见,皱起眉头,百思不解说道:“……青萝,真的是你?……你不是在国外吗?怎么会跑进警察局里?”
火君少把钱找完,事不关己幸灾乐祸,皮皮地按下扩音键,想知道火青萝为什么事情被抓进警局里。
“伯……我刚……也运回国……他们说……方向盘不同,超速……逆向……老人家心脏发作……车祸……”不知道是电话讯号不好,还是火青萝惊吓过度,扩音筒传来她断断续续、零零落落的声音。
火大叔心想她毕竟才十九岁,也不像他家的老三已经习惯在警局里出入,慌张是很正常的,自己挖脑袋组织她说的意思。
火君少可忍不住,马上抢话问她:“你是说你刚回国,把原装进口车也运回来,一落地就开上路,不知道国内的方向盘不同,不熟悉交通规则,结果你超速,逆向行驶,害对向来车的老人家心脏病发作,发生车祸?”
“嗯……火君少?”火青萝的声音又轻又细,略带抖音,这回听得出来她的害怕。
“叫堂哥。”火君少却一点也不怜香惜玉,不但三少的口气出来,还吓唬她说:“小萝卜,人还有呼吸吗?你惨了,过失杀人!你等着吃一辈子牢饭!”
火君少最爱捉弄她,从小就叫她小萝卜,还因为她一头红发,叫过她红萝卜。
他才说完,扩音筒里传出抽气声,不一会儿火青萝呜呜咽咽的哭声就出来了。
“臭小子,你别吓她,滚开!”火大叔气得把老三推开,赶紧安慰她:“别听他胡说,事情没那么严重。青萝,你放心,没事的,我马上过去处理。”
呜呜……我不要……我不要离开你,大哥哥──
“……小萝?”沈千嶂彷佛听到昔日的小女生的哭声,心脏莫名揪紧,不自觉出声。
火家父子这才发现买豆腐的客人还没离开,眼里冒出问号,同时看向沈千嶂。
低沉不确定的声音传进电话里,一串低泣声慢慢停止,停顿半晌,一个惊讶的声音叫出来……
“大哥哥?”
沈千嶂听见她吓一大跳的声音,确定电话里的女生是他所认识的火青萝,是几年来不曾间断写信给他的小女生──
但他还来不及多问她,火青萝啪地一声把电话挂断,独留沈千嶂面对火家父子讶然的眼神。
“……原来你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少年画家?”
火家亲戚都知道“大哥哥”的存在,只是没见过而已。
红发精灵不熟悉人间的游戏规则,一回来就闯了祸。
火大叔重新打电话给老钟了解情况,在医院急救的老人家已经没事,火青萝做完笔录就可以回家,他赶忙去北部接她。
沈千嶂放心不下,就和火大叔一起过去。
途中,他和火大叔聊起小时候的火青萝,过程中,慢慢打开了记忆,想起曾经很爱缠着他的小女生来……
沈家楼下开书店,楼上是住家,火青萝是对面邻居家的独生女,她在他入小学那年出生。
沈家老女乃女乃喜欢小孩,火家父母工作忙碌,所以常把小孩寄放在书店里,沈千嶂下课后,小萝就成为他的玩具。
学校里的同学常炫耀家里的宠物,有人养鸟、养狗、养小猫,给自己的宠物做特训,拍照带来学校。
他家里没养宠物,也没有相机,不过书店后头有爷爷留下的画室,小萝第一次会坐、会爬、会走路,都是他教的,他因此很有成就感,有空就带小萝到外头去画画写生,用画笔当相机,把小萝的第一次都写进画框里。
沈千嶂的父亲是画商,本来只是想炫耀有才气的儿子,所以帮他开个展,没想到他的红发精灵风景画造成轰动,收藏家蜂拥而来,少年画家一夕成名,画作高价卖出。
沈千嶂对享誉国际的名气一直就很无感,拿着画笔,他画的也不是风景,而是小萝。
小萝刚学会走路时,他喜欢放小萝在草地上摇摇晃晃走动,迎风而笑,跌跤就哭,金色光芒洒落在一头红发上,他画下的是她的耀眼。
到了夏天,他就把小萝丢进水很浅的野溪里,叫她乖乖坐着,她会有一会儿安静不动,不久目光被徐徐水流吸引,看见小溪里的鱼,咯咯直笑,她就开始拍打小手想抓小溪里的小鱼,模样比同学家里养的任何宠物都要来得生动有趣,也同时丰富了他笔下的色彩。
小萝开始会跑、会跳,他父亲便载着他们上山下海,玩遍国内,开心的小萝一颦一笑都落入他的画布里,所有的风景都只是用来衬托他的红发精灵。
他喜欢小萝的卷毛红发,也因为照顾她,学会帮小女生编发辫,绑头发。
小萝非常喜欢他,总爱在他身边跟前跟后,要他哄,要他抱,他的床上还有她的小枕头。
小萝离不开他,他国中去毕业旅行,她在书店门口掉着眼泪等他回来,他看到她大眼含泪的模样,当下心软,后来高中,大学,他都选在英雄市念书。
小萝非常黏人,上小学以后还是天天黏着他。
高中之前,大伙儿忙着念书,而他除了念书,还忙着绘画,其实没有太多想法,直到进入大学,他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个交了女朋友,他的人生也因为一个女生的出现产生变化,他开始想有不同的生活。
这时,正是火家准备迁居海外的时候,而小萝不肯离开他,还为此哭红眼。他心头暖暖地,但仍然把自己的渴望摆在第一顺位,他也加入力劝小萝的行列,把小萝哄出国去。
这一年他大二,生平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生,这个女生是他的同学,外表和内在都只有一个“柔”字可形容,她笑容可掬,没有脾气,温柔如水,人如其名,她叫江若水。
他曾说过,女子当如江若水,可知他非常欣赏她。
可惜后来听她说,她早已经有未婚夫了。
学校里,还有一个出名的女生,是美丽的校花,大家都说她很难追。
他的红发精灵飞出他的画框,他喜欢的女生名花有主,他渴望转变的生活未往好的方向走,反而陷入空虚。
此时,传闻难追的校花出现在他生命之中,两人有机会邂逅,他试着告白,没想到会成功,隔天就开始交往了。
不假思索轻率的尝试,虽然是人人称羡的恋情,他却很无感,面对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他笑容温和,亲切对待,风度翩翩,绅士有礼。
他初次谈感情,结果不甚理想,两人维持不到一年,校花和他提分手,理由是他亲和力十足,人人平等,适合当朋友,当情人会气死。
后来,他和校花从情人成为好朋友,提起谈情说爱的本事,他仍然时常被她调侃。
第二段恋情,是大学毕业前夕,学妹的告白。
这回从主动退到被动的位置来,从喜欢换成被喜欢的角色,他以为会比较顺利,便答应交往,结果发展令他有点哭笑不得,他去当兵时,女友移情别恋,还来问他该怎么办,他只好告诉她,喜欢就去追。
从男友转成爱情顾问的角色,他又被校花取笑了一顿。
退伍之后,他把老女乃女乃的旧书店重新打造,改成复合式书店经营,兼卖咖啡和简餐,从少年画家成功转行为书店老板。
第三段恋情就是和店里常来的客人互有好感开始交往,这段感情维持最久,长达两年,两人还同居了一段时间。
分手原因不详,女生说她想分手,他也只好答应,隔天他的房间里就只剩下他的个人物品,女生已经搬走了。
这是在去年,他的第三次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