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好坏 后记 佟蜜
虽然书里主角是灵异小说作家,但其实最早的灵感来源是电影界,一位常拍艺术片的导演批评市场,认为大家都支持不入流的商业片。
那位导演所谓有深度的大作,我非常惭愧地承认:我看不懂,什么意境也感受不到,商业片固然有许多鸡肋,但有看没有懂的艺术片,对我而言也是鸡肋。
创作其实是很私人的,是个人满足,可一旦将其公诸于世,有观看者参与其中,难免受到评断,尤其观看者来自各个社会层面,能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是很了不起的。如果创作过程中讲究某某意象,某某表现手法,得有某些知识才能解读其中奥秒,也不能苛责观看者不捧场,毕竟不是人人都懂那些。自恃懂得深奥理论,创作出来的作品“当然”非常高秒而瞧不起其它人,那只是在展现优越感罢了。
书里设定男主角为灵异小说作家,其实抒发的是自己这些年写言情小说的感想,诸多感慨大都藉由男主角说出来了,书中一些说法并非针对任何人,纯粹是自己的想法,书中的文坛也是自己的胡乱想象。
写作这几年,不时听到有人瞧不起言情小说的言论,倘若那是对文笔、用字、意境的分析批评,那么我无话可说。平心而论,一个作者要每年不断出书,能做到维持水平就不错了,当然也有作家出书快,每本都令人欢喜赞叹,我也很佩服,只有哀怨自己是脑汁比较贫瘠的那一类。
至于有些瞧不起言情小说是因为它歌颂爱情,这就值得深思了。中国人写文章的理想是“文以载道”,要传递圣贤思想,但苦读几十年,可能终身榜上无名,于是文章里普遍存有的感叹就是“怀才不遇”。至于终于考取宝名的少数幸运儿,皇帝可能因为他犯了某个小错,便砍了那个充满智慧的脑袋。即使如此,大家还是前仆后继,委实可敬。
到了现代,我们仍被教育要投身更伟大的理想,要我们功课好、读资优班、赚大钱,但千百年来代代上演男女情爱,始终是旁枝末节。我们被教育要怀抱远大志向,要当个伟人,再不然也要当个有钱人,可是不教我们怎样好好当个人,何谓正常男女交往,何谓基本礼貌,不教我们市井小民如何去抚模一些简单道理,品味一些唾手可得的、人生的简单温暖。
唉……瞧我在这里,为言情小说如此感慨,好像也落入某种文以载道的窠臼,其实大部分读者拿起书,只是想看个爱情故事,打发时间,我在这里慷慨激昂,大概有人会埋怨地想“不过是小说而已,看看就好啦”。
但我还是有些话想说,就像男主角在书里说的,我创作,因为有些声音,想要呐喊,想被听见。言情小说,做为一个作者和读者几乎都为女性的文类,一个老是被瞧不起的文类,我很想为它说点什么、树立点什么,而我能做的大概就是当一粒沙,在底下衬托,等待更灿烂的光芒出现。
在此节录一段余秋雨先生于《山居笔记》中(天涯故事)的段落——
女性文明和家园文明的最终魅力,在于寻常的人情物理,在于自然形态的人道民主。本来,这是一切文明的基础部位,不值得大惊小敝,但在中国,过于漫长的历史,过于发达的智谋,过于铺张的激情,过于讲究的排场,使寻常和自然反而变得稀有……失落了寻常和自然形态,人胶就长久地为种种反常的激动设想、模拟着。怎么成为圣贤?如何做英豪?大忠大奸怎样划分?丰功伟绩如何创建?什么叫气贯长虹?什么叫名垂青史?什么叫中流砥柱?……这些堂皇而激烈的命题,竟然普及于社会、渗透于历史,而事实上这些命题出现的概率究竟有多大,而且又有多少真实性呢。与之相反,有关一个普通人的存在状态,有关日常重演的种种对象,有关人类周围的动物和植物,有关世俗风习、人间情怀,虽然天天遇到、人人遇到、处处遇到,却一直被中国主流文化搁弃着、冷落着……事实上并没有几个人做得了圣贤和英豪,那就只能凭借争斗来决定胜负,争斗一旦开始,非此即彼,你死我活,更不会有寻常形态的存身之地了,结果,九州岛大地时时成为一块广阔无比的铁板烧,负载着一个个火烫的话题嗤嗤地冒着热气,失去了可触可模的正常温度。
我想我们还不至于烧焦的地步,只是,滋润的甘霖如昙花一现,还不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