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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歡一晌 6

作者︰藍淋

「難道是男的?」

我一口茶全噴在丁丁臉上。

「有可能哦。」朱砂邊遞紙巾給男朋友邊打量我,「亦辰,你本來就長著張同性戀會喜歡的面孔嘛。」

「說什麼鬼話!」我掩飾地低頭往嘴里大口大口塞飯,「我長得又不像女人!」

「要是長得像女人那才吃不開哩。」她擺出專家架勢,「既然叫同性戀,那就是戀同性,首先你得像個男人才會引起他們的興趣……」

「你那麼頭頭是道也沒用,換個GAY來當面跟我這麼說才有說服力吧。」

「我大學里選修兩性研究的哦。」她很驕傲地昂起頭。

我和丁丁同時挪得離她遠了點。

同性戀會喜歡的面孔?

我站到浴室里那惡趣味的佔了整面牆的鏡子前苦苦思索這個問題。

除了頭發和皮膚,其他的都很男人嘛。尖下巴,鼻梁挺直,薄薄的單眼皮,眉毛黑而長,面無表情的時候還是有點酷的說。起碼我也有一七六,長胳膊長腿,發育完全正常,恩,男人味十足……

「你在干什麼?」

頭頂上突然冒出來的另一張面孔一下子把我「男人味十足」的信心完全粉碎了。他,他那樣輪廓分明的長相好象……會……比較MAN吧?

「走開。」我自尊心受挫,忿忿推著他。媽的,站在我身後也能照得到鏡子,高我十來公分了不起啊。

「別模我的頭。」顯示我們身高的落差嗎?

「你好可愛~~」他很陶醉地。

什麼屁話。

「我會不會長得太女氣?」我嚴肅地。

「怎麼會,我一眼就看出來你是男的。」

我舒了口氣,往他胸口一靠。

「不過很討男人喜歡。」

「……-________-」

「所以其實我很早就看上你了。」

「有嗎?」

「初中有一次體育課你扭到腳,就是我送你去保健室的啊。那時候就已經覬覦你很久……」

「……你記錯了吧?明明那時候邊走邊冷嘲熱諷,說只有白痴才走平路都會扭到腳,我被保健醫生整得直叫你還在一邊說風涼話,說我嬌氣得不像男人……」奇怪我怎麼會記這麼清楚,按道理我不是睚眥必報的人嘛。

「那就是我愛的體現啊。」

「……你騙誰啊。」

「我是抱著你去保健室的,用抱的耶,普通人哪里會動不動把別人抱起來?是你自己神經太大條了好不好?」

「亂講,你處處都在跟我做對,我做圖書委員的時候你每次都來圖書館搗亂,我值日的時候你就一定穿拖鞋來教室,我做班代表講話的時候你總在下面起哄,你還不止一次故意把我的書撞掉到地上,踩壞我的自來水筆,在我課本上亂寫亂畫,在黑板上寫程亦辰是笨蛋……」

「你蠢啊!都說了這是我愛情的體現好不好!」

「…………」

我突然想到一點︰「………………初中?!那時候我才多大?你居然,居然……」

連十一二歲的幼齒他都不放過……這個禽獸。

「居然什麼?本來還有很多機會可以動手,我等到你滿十四歲才把你OOXX,已經很不錯了,要不然你早就……」

我一巴掌拍得他自動消音。

「竟然會被你這種人蒙騙了七年,我瞎了眼了……」突然想起來,「可我才活了三個七年都不到……。」居然三分之一都落在這個魔爪里。

「以後你還會活很多個七年,每個七年我們都在一起。」

「在一起干什麼?」

「吃飯,聊天,散步……怎麼樣都好啦,只要你陪著我,做什麼都行啊,當然,最好還是做的事……」

……你又在模哪里?

「怎麼樣,喜歡吧?五十歲之前我天逃詡可以陪你做,沒問題的,你放心好了。」

……除了這個,你就想不出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嗎?

浪漫兩個字你會不會寫啊?

……………………

可是,我也覺得,能跟這個人在一起,即使是像現在這樣互相靠著,說些無聊的話,一直不停,說上一輩子,也夠幸福了。

事實也證明我這個願望還是過高了,陸風打理那麼大一個公司分身乏術,連回「家」吃我做的飯的機會都不多,焉得有空陪我說廢話。小說里那些香車寶馬一天到晚除了和愛情搏斗就沒別的事好做的男主角們多半是像秦朗那樣的大公司某小開,有英明神武的老爸賺錢,他們只負責花就好了。

陸風已經告別了當小開的美好時光,開始自己打天下,寶貴時間自然要用在商場里廝殺,除了擺弄電腦和做家務以外一無是處的我地位也就相當于一個上班族和管家婆。

一個成功男人身後都有一個偉大的女人,很遺憾陸風背後……躺倒的是做飯做得腰酸背痛的我。

難得陸風晚上沒應酬,我當然不能用自己常拿來解決問題的泡面對付他,鑒于他對外面各式大餐廳里的菜色倒足了胃口,特意做了一桌清淡,連螃蟹也是清蒸。

「今天看到一支表很不錯,你看看喜不喜歡?」

我接過盒子,象征性瞄一眼︰「恩,好漂亮。」其實想說的是「媽媽啊懊貴啊啊啊啊!!」,我又不開鍾表鋪,收那麼多名表干什麼。拜他所賜最近穿著亞曼尼新款去上班,已經夠刺眼的,再戴支愛彼在手上,我就準備在辦公室開展覽算了。

「喜歡就好,」他倒很高興,「對了,你要不要也買輛車?」

我心疼得噎到︰「買什麼車?你換過的舊車給我一輛不就好了?再說我又沒駕照。」

「駕照可以去考嘛,有我指導你很快就能拿得到。改天我們去看看車,我聯系好了,就看你想要什麼樣的……」

「……再,再說吧。」我對用他的辛苦錢揮霍一向興趣缺缺。有錢人就是這樣,買房買車說起來就跟玩似的,刺激我這樣的工薪階層。

他也看出我的心不在焉了,喝了兩口湯,不再討論名車,來跟我說豪宅︰「XX花園的小別墅還不錯,我打算買一棟。」

我大驚失色︰「你,你不會已經付錢了吧?」開玩笑,那得多少錢……心髒開始無力收縮……

「還沒有,正在商議,想等你過去看看再做決定,如果你不喜歡,那……」

「那這層公寓怎麼辦?你姐姐留給你的房子怎麼辦?」有沒弄錯,S城寸土寸金,憑我一人之力,恐怕要十年才買得起這樣的公寓……的一個衛生間,他還想怎麼樣?

「留著嘛,反正也不值什麼錢。」

一陣發暈。我都忘了我們倆的收入差異不是十根手指可以數得過來的。

「……不用了,在這里住得挺好的,離公司也近,我們又不生兒育女,五十多平方也夠了。」

「是……嗎?」陸風皺了皺眉頭。

「還是你住不慣這種小地方?」這樣的APARTMENT委屈了他倒是真的。

「沒有,和你住在一起很開心。」可看起來還是悶悶不樂的樣子。

大哥,我在替你省錢耶,你該高興才對吧?難道你想娶個散財童子做老婆?

節儉持家是一個小受應有的美德,你看我今天為了買到價廉物美的螃蟹還特意多跑了七站路。

都不知道珍惜,切……

斑,我承認我出身平民,消費觀念和你不是一個階層的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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