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說要不要 第二章
他跟她處在不同的世界──沒錯,那家伙根本是外星人!一個從火星冒出來,徹頭徹尾的外星人。
聰明的地球人不該跟他浪費唇舌!
她是瘋了才會決定去上那個節目,如今證明她果然錯得離譜,她跟他使用的頻率差了十萬八千里,完全無法溝通!
「可惡!氣死我了。」徐玉曼恨恨地摔雜志。
從昨晚下節目後,胸口一股悶氣就開始慢慢累積,經過一個晚上的醞釀,有逐漸爆發的趨勢。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發泄一下這惱人的郁悶?她瞪大一雙電眼,掃過室內一圈。這屋子前天鐘點女佣才剛剛清過,窗明幾淨,煥然一新,教她想借著砸東西來泄憤又舍不得,怕弄亂了這井然有序的一切。
不能摔東西,彈彈琴如何?明眸轉到角落一架楓色鋼琴。貝多芬的〈命運〉應該很適合她現在激動的心情。
但是,這兩天為了趕一份稿子,坐在計算機桌前拚命打字,手臂到現在還很酸呢,彈琴會不會太虐待自己?
不不,徐玉曼搖搖頭。犯不著為了那個男人跟自己的身體健康過不去。
不能摔東西,不想彈琴,既然如此,動動腳好了,再往那家伙臉上踩兩腳應該花不了什麼力氣。
決定之後,她走向那本剛剛被她怒甩在地的雜志,居高臨下瞪向封面上那穿著一身昂貴的亞曼尼西裝、神態冷峭的男子。
他五官端正,濃密的黑發整整齊齊地往後梳,露出寬闊飽滿的前額。兩片薄俊的唇微揚,似笑非笑,挺直的鼻梁上雖然掛著副銀邊眼鏡,但森冷銳利的眼神仍是透過鏡片咄咄逼人。
多年不見,這男人變得既傲慢又冷酷,瞧他那自以為是的眼神,彷佛正挑釁著她。
可惡啊!
徐玉曼一咬牙,雙腳幾個蹬躍,朝封面上陰冷討厭的男人踩了又踩。
想想,還是不過癮,索性撕下封面,貼上掛在書房牆面的飛鏢靶,開始練習射飛鏢。
這飛鏢靶是小夜送給她的禮物,本意是要她寫作煩了累了的時候,拿來轉移心情,順道運動一下,如今她拿來泄憤正好。
連續射了幾支飛鏢,將封面薄薄的紙釘得亂七八糟,徐玉曼總算覺得胸口舒坦了些。她拍拍手,滿意地躺回沙發上。
听說最近很流行釘草人,下次干脆請小夜買一個來好了。
她瞇起眼,在腦海里想象在草人身上寫下「夏野」兩個字,然後在他身上扎針作法的快感。
「一定很有趣。」她喃喃自語,對自己邪惡地笑,可這燦爛的笑容只撐了幾秒鐘。
沒想到會再遇見他。她悵然地想。
雖然她知道台灣很小,也早料到他們遲早有一天會在某個地方重逢,卻沒想到會以那種方式。
在廣播節目上針鋒相對,互不相讓──這真是最糟的重逢場面了。
她嘆口氣,彎身拾起雜志,翻到介紹他的那一頁。
這本雜志以報導娛樂圈的八卦著名,她本來絕對沒興趣看的,只因為小夜告訴她,他們在最新的一期用夏野做封面人物,她才特別去買來瞧瞧。
一個律師,怎會莫名其妙成了八卦雜志的封面人物?她買來看後,才知道原來是因為他去年承辦了娛樂圈一件號稱世紀離婚的案子,最近又接了一個商界少東的情婦帶著私生子想認祖歸宗的官司,由于這話題炒得沸沸揚揚、家喻戶曉,他也跟著成為眾所矚目的人物。媒體記者好奇一追,才發現這律師本身也是八卦的好題材。
首先,他長得帥,俊酷有型,光是照片一擺上來就有足夠吸引力。
其次,他本來是台灣一家知名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專門負責智慧財產權領域,卻在三年前突然退出事務所,自行執業,還轉任離婚律師。
然後,他本身也離過婚。三年前,他跟前任妻子離婚,不但協議支付她每年兩百萬的贍養費,還外送一棟位于淡水的豪宅。
懊不會就是因為這次離婚被前妻獅子大開口,所以他一怒之下,才決定自己跳出來做離婚律師吧?
徐玉曼快速翻閱,對雜志上捕風捉影的報導內容沒多大興趣,倒是對記者提出他的一句座右銘印象深刻。
沒有完美的結婚,只有完美的離婚。
這算什麼?她瞪著這句白紙黑字,皺眉。
那男人什麼時候墮落到要靠勸人離婚來吃飯了?在他心目中,婚姻到底算什麼?只是完美離婚的前奏?
敝不得他會這麼容易放棄自己的婚姻──
她緊緊抓住雜志,正胡思亂想間,電話鈴聲響起。
她伸過手,接起茶幾上的電話。
「玉曼,是我,詩音。」耳畔傳來柔柔的嗓音。
徐玉曼听了,精神一振。「是妳啊!好久不見,怎麼突然打電話來?」
沈詩音原本是她的讀者,在她還是個新人作家的時候,兩人便開始書信往來。因為心意相通,許多觀念不謀而合,一次共進午餐後,兩人從此結為朋友,三不五時總會約出來見面聊天。
「妳有空嗎?」沈詩音問。「我想約妳吃飯。」
「好啊。」她一口答應。「什麼時候?」
「今天晚上可以嗎?」
「可以啊。」她頓了頓。「不過妳晚上真的可以嗎?」記得她們以前一起喝下午茶,時間一到詩音就趕著回家做飯。「妳不是說妳老公很挑,吃不慣外頭的東西,一定要妳親自下廚才行?」
「他今天出差,不在家。」
「原來如此,怪不得妳能偷得浮生半日閑了。我說呢,像妳這麼乖的老婆,怎麼會約我晚上吃飯呢?」徐玉曼取笑好友。
沈詩音當然听出她嘲謔的口氣了,卻沒反駁,只是以她那一貫溫柔好听的聲嗓說道︰「那我們晚上七點老地方見?」
「沒問題。晚上見嘍。」徐玉曼笑著掛上電話。
接到這通電話後,她感覺心情開朗不少,也許是因為沈詩音有一樁美滿婚姻的關系吧?
說起沈詩音和她的老公,可是一對難得的模範夫妻。不說別的,哪對夫妻結婚五年,丈夫還會每天早上抱著妻子出房門,順便在她臉頰印上一記早安吻,而妻子每天晚上會乖乖等丈夫下班回家,為他煮上一頓色香味俱全的飯菜?
徐玉曼常對朋友們開玩笑,就算全世界都嘲諷婚姻,至少她還能找到這麼一對佳偶來促使自己相信愛情。
否則,被廣大的讀者奉為戀愛教祖,自己卻不相信愛情,豈不可笑?
也就是說,妳傳道,卻不強迫妳那些教徒奉妳說的話為教條嘍?
嘲諷的嗓音在徐玉曼腦海響起。她驀地咬唇,忽然想起夏野曾將她的文章比喻為傳道。
「可惡!」她低咒一聲,打開筆記型計算機,手指在鍵盤上一陣敲打。
愛情是虛無縹緲的宗教信仰嗎?
斗大的標題在屏幕上閃爍著,她瞪著,眼底慢慢燃起火苗,炯炯發亮。
應該有人教教那市儈的男人尊重女人,尊重愛情!
不錯,我們周遭有太多負面例子。有太多男女,只因為一言不合就分手,有人只玩一夜,有人腳踏兩條船,有人像蝴蝶,流連游戲花叢。
有新婚夫妻,度蜜月時就鬧離婚,結褵多年的夫婦,也可能一夕之間鬧上法庭,為了爭奪小孩監護權撕破臉。
這世上,真的有永恆不變的愛情嗎?情比金石堅,該不會是神話一句吧?
也許吧。
也許這世上所有攜手共行的愛侶終歸會步上離異之途,對彼此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也許這世上沒有所謂的永恆,我們能把握的、能確信的,只有現在這一刻。
但即使如此,我還是相信愛情,相信愛情的確存在。
它也許不一定永遠,也不一定長久,但它正在發生的時候,仍然最美最好,難以磨滅──
「簡直是笑話!」夏野冷嗤,隨手一拋,一本讀到一半的書慘跌在地。
還說不是傳道。這樣自欺欺人的論述跟傳道有什麼分別?
在他看來,相信愛情不會比相信上帝更實在。愛情與宗教,同樣是這世上最虛無縹緲的東西,一種完全無法拿科學方法來驗證的東西。
所有的文學作品,包括藝術和電影都免不了要探討愛情,讀者對愛情的痴迷根本就跟信徒對上帝的痴迷沒兩樣。
那女人什麼時候墮落到要靠欺騙讀者來吃飯了?
要他讀這種莫名其妙的作品,還不如去鑽研聖經呢。
他瞇起眼,冷酷地瞪視地上那本書,胸口壓著一股難以形容的怒氣。
這股怒氣,從昨天上廣播節目後便逐漸郁積,經過一天,不但沒有稍稍緩和的跡象,反倒愈來愈教人透不過氣。
像把火在悶燒。夏野懊惱地想,抓來助理整理好的檔案,借著埋首工作來分散注意力。
可是沒有用,任他怎麼試圖專心,那女人的倩影就是那麼不識相地不停在他腦子里飄過。
這麼多年不見,她好像一點也沒變,除了穿著打扮比以前成熟有韻味,她的眼神還是跟當年一樣。
神采奕奕,生氣勃勃,為自己堅定的信念而戰。
還是那麼不可救藥的浪漫主義啊!夏野嘆氣。說不定就連一些迷糊的小毛病也跟從前一樣。
這女人,究竟什麼時候才會長大?
他搖頭,實在無法靜下心,索性從辦公桌前站起身,從衣架上抓下西裝外套穿上。
打開玻璃門,裝潢高雅的辦公室已經空無人影,助理跟秘書都下班了。
他掏出鑰匙,正想鎖門時,一只臂膀橫伸過來,擋去他的動作。
他回頭一瞧,看見一張熟悉的臉孔。
「是你啊,醒亞。怎麼要來也不先說一聲?」
方醒亞不答,悶葫蘆似的閉緊嘴,濃眉也整個聚攏,擺明心情不好。
夏野訝然。「怎麼了?」
「我有話跟你說。」方醒亞語氣陰沈。
「什麼事?」夏野奇怪地注視他。
他這個大學時期的死黨,性格雖然和他一般高傲,也很自信霸氣,可待人處事卻頗溫和,斯斯文文的,笑臉迎人,難得見他擺起這麼一張死人臉孔。
「我想……」方醒亞頓了頓,別過頭,很難以啟齒似的。「我想跟我老婆……離婚。」
夏野听了,先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要離婚?」
「嗯。」
「原來如此。」驚愕過後,夏野很快恢復冷靜。
敝不得醒亞會是這副陰暗的表情呢,原來他一向美滿的婚姻出現了問題。
他不該感到意外的,再怎麼和樂融融的婚姻總有一天也會觸礁,他看多了,不足為奇。
只是沒想到連他的好朋友也有這麼一天。
「是第三者嗎?」夏野追問︰「她外遇還是你外遇?」
「都不是。」方醒亞搖頭。
「你們常吵架?」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老婆的脾氣,她怎麼可能跟我吵?」方醒亞澀澀苦笑。
這倒是,夏野承認。醒亞的老婆不但溫柔漂亮,還曾被一群同學公認為最賢慧體貼的女人。
「既然如此,你干麼要離婚?你們可是我們班最被看好的模範夫妻耶。」
「因為我……」方醒亞眸中閃過一絲痛楚。「膩了。」
「膩了?」夏野再度挑眉。很少听見有人以這樣的理由決定離婚,就算真的覺得婚姻乏味,離異雙方通常也會編個諸如個性不合之類的借口。
「我來找你,是想請你幫我擬一份離婚協議書。」方醒亞低聲道。
「身為律師,我必須事先警告你,離婚對每一個人而言都是重大的決定,你應該好好考慮。」夏野公事化地說道。
「我已經……決定了。」
「你真的考慮清楚了?」
方醒亞點頭。
「那好,我一定幫你。」盡完律師義務,夏野爽快地答應好友的要求。「這樣吧,我們一起吃晚飯,邊吃邊聊。」
他同情地拍拍方醒亞肩膀,嘴角卻餃起淡淡譏誚。
模範夫妻又怎樣?到頭來還不是一場空?
應該有人教教那愛作夢的女人認清丑陋的現實!
主餐吃畢,服務生送上徐玉曼最愛的焦糖布丁時,她先是俯,細細地欣賞軟軟的黃色布丁上那層薄薄的、宛如金色皇冠的美麗焦糖,才拾起湯匙,舀了一小口送入嘴里,緩緩品嘗。
「啊!真棒。這才是人間美味啊!」櫻花般的粉唇逸出幸福的嘆息。
這家餐廳是她和沈詩音第一次見面的地方,當初只是隨便選了一家餐廳,沒想到試過他們的焦糖布丁後,絕妙的滋味令兩人都驚為天人,欲罷不能,從此愛上了這道甜點,也習慣了在這家餐廳約見。
只因為一道焦糖布丁,這家餐廳成了她們口中的「老地方」。
「听說他們前陣子換了主廚,我還緊張了一下,沒想到這道甜點味道還是不變,跟以前一樣好吃。」徐玉曼一面吃,一面贊嘆。
沈詩音卻不說話,舀起一匙布丁,傻怔怔地看著。
見好友又開始發呆,徐玉曼悄悄嘆息,只是這一回是因為無奈。
整個用餐期間,沈詩音一直不太對勁,比平常沉默許多,又老發愣。徐玉曼試探地問了幾次,沈詩音總不回答,她也只好體貼地不再追問。
人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也許詩音是跟老公吵架吧?
徐玉曼如此猜測,卻一點也不擔心。夫妻之間偶爾意見不合很平常,她相信以詩音的聰慧,一定能順利解決問題。
「詩音。」她拿湯匙輕敲玻璃水杯,試著敲回好友神智。「詩音?」
「嗄?」沈詩音總算回過神。
「吃吧。」她比了比沈詩音面前的點心盅。「人家說,心情不好時,吃點甜點會好過些,尤其是女人。」
「喔。」沈詩音點頭,若有所思地吃了一口布丁。
「怎麼樣?味道還是很棒吧!」
「嗯。」沈詩音同意,又舀了一匙送入嘴里,然後,愣愣地把玩金色湯匙。「妳知道嗎?我老公到現在還不知道我最愛吃的甜點是焦糖布丁。」
「妳沒在他面前吃過嗎?」
「我曾經外帶過幾次回家,他好像都沒什麼興趣,後來我親自照著食譜做了一次,他也只是隨便嘗了幾口。」
「男人嘛,通常不愛吃甜的。」徐玉曼微笑,拿湯匙輕輕刮過布丁上的焦糖。「他們根本不懂得欣賞甜點。」
「嗯。大概吧。」沈詩音漫然應道,出神數秒,忽地望向徐玉曼。「夏蓉,妳談過幾次戀愛?」
徐玉曼一愣。「怎麼忽然問這種問題?」
「說說看,我很好奇。」
「這個嘛……」徐玉曼擱下湯匙,神情一整,認真地開始扳起手指頭數數。
一根、兩根……見她一只手數不夠,又換了一只手,沈詩音不禁昨舌。
「不會吧?妳戀愛經歷如此豐富?」
「當然啦,不然怎麼配稱『戀愛教祖』?」徐玉曼淘氣地眨眨眼。
沈詩音惘然。「真佩服妳。」
「騙妳的啦!」徐玉曼俏皮一笑。「其實總共也不過三次而已,而且還包括了高中時代的純純之愛。」
「只有三次嗎?可是我見妳好像經常跟人約會。」
「約會歸約會,跟認真交往還有一段距離呢。通常男人都是跟我約會幾次後,就被我三振出局了──大概人老了,愈來愈懶得跟磁場不合的人浪費時間。」徐玉曼聳聳肩,神態好瀟灑。
沈詩音羨慕她那樣的瀟灑。
「就算只有三次,也夠多了。」她嘆息。「哪像我,這輩子就只談過那麼一次戀愛,然後就結婚了。」
「跟初戀的對象結婚很好啊。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像妳一樣這麼幸運的,第一次戀愛就找到了真命天子。」
「這樣……算是幸運嗎?」沈詩音喃喃自語。
不對勁,一定有問題。
徐玉曼凝望好友惆悵的表情,再也忍不住追間的沖動。
「是不是跟老公吵架了?詩音。」
沈詩音聞言,面色一白,半晌,搖了搖頭。「我們沒吵架。」
「真的沒有嗎?」徐玉曼關懷地看她。「沒關系,有什麼心事說出來,我幫妳分擔──我們是好朋友不是嗎?」
「我──」沈詩音顫著唇,欲言又止。
「慢慢說。」徐玉曼柔聲鼓勵她。
沈詩音點點頭,深吸一口氣,正想開口時,眼角卻驀地瞥見一道熟悉的人影。她一震,杏眸圓睜。
怎麼回事?徐玉曼蹙眉,順著她的視線轉過去──
夏野!
她瞪著正隨著帶位的服務生往這個方向走來的男人,他穿著深色西裝,戴著眼鏡,頭發整齊地往後梳,還是那副高傲的社會菁英模樣。
她嫌惡地撇撇嘴。
真倒霉!怎麼會在這兒遇上他?
正當她這麼想的時候,夏野也看見她了,黑眸先是閃過一絲驚訝,接著劍眉冷冷一挑,嘴角似笑非笑。
老天!她真恨他這種嘲謔似的表情。
徐玉曼咬牙,雙手悄悄藏入桌底下,絞成一團。
「……醒亞?」沈詩音顫抖的嗓音忽然揚起。「你今天不是出差嗎?」
醒亞?徐玉曼一怔,眨眨眼,這才發現夏野身旁還站著另一個男人。同樣也是一襲深色西裝,身材筆挺,只是他端正的五官看起來不像夏野那麼銳利,溫和許多。
這男人──莫非就是沈詩音的丈夫?
「詩音,妳怎麼會在這里?」被老婆當場戳破謊言,方醒亞似乎有些尷尬。
「我跟朋友吃飯。」沈詩音說,翦翦水眸仍定定看著他,彷佛在問他為何說謊?
方醒亞頓時狼狽,別過眼。「夏野,不好意思,我們改天再一起吃飯吧。」
「沒問題,你隨時Call我。」夏野了解地點頭,拍拍他的肩。
「我在外頭等妳。」朝妻子淡淡拋下一句後,方醒亞徑自轉身離去。
沈詩音愣了好一會兒,才想起跟徐玉曼說聲抱歉,匆匆追上去。
一對夫妻先後離去,留下一對男女大眼瞪小眼。
「你看什麼?」徐玉曼首先開口,瞋他一眼。「不是來吃飯嗎?快去找個位子坐好!」
「我在想,」夏野閑閑提議。「既然妳的朋友也放妳鴿子,我們不如結伴一起吃?」
「我已經吃完主餐了,只剩下甜點。」她冷冷道,意思很明白,她不需要有人陪著吃飯。
他卻裝不懂。「那正好,我吃飯的速度快,免得我吃完了還要等妳。」大剌剌地坐下來,伸手要菜單。
她憤然。「夏律師不覺得吃飯時,情緒很重要嗎?」
他沒理會她,迅速瞄了菜單一眼,便做決定點了一套A餐。「濃湯不要面包皮,色拉千萬不要加紫蘇,牛排三分熟,飯後甜點去掉,只要熱咖啡,給我Espresso,差價我會補。」一連串吩咐完畢後,他才望向她。
「妳剛說什麼?」
徐玉曼幾乎氣暈,狠狠地瞪他。「我說,吃飯時情緒很重要。跟討厭的人一塊吃飯,恐怕會消化不良。」
「夏蓉小姐是在為我擔心嗎?」黑眸閃過一絲嘲諷。「不勞費心,我自會調適。」
懊調適的人是她吧?他竟然故意曲解她的話!
徐玉曼想殺人,但為了顧及在公眾場合的形象,她只好選擇以凌虐食物來代替。
只見她一匙一匙、憤恨似的挖布丁,不數秒,一塊布丁碎片飛出玻璃盅,正巧落上夏野的領帶。
對這天外飛來的碎布丁,夏野一點也不意外,抖了抖餐巾,好整以暇地拭去。
「沒想到經過這麼多年,妳的餐桌禮儀還是沒怎麼進步。」他淡淡評論。
徐玉曼氣得磨牙。
「我也沒想到,經過這麼多年,你一點也沒進化,還是愛吃那種生冷帶血的食物。」她諷刺。「沒人告訴你,人老了就要注重養生之道嗎?」
「我想那是因為認識我的人,都不覺得我老了吧?」夏野牽唇,像是微笑,眼底卻毫無笑意。「不過我還是很感激徐小姐的建議,妳對我的關懷令我受寵若驚。」
她關懷他?關懷?!
徐玉曼差點沒吐血。
「哪里。」她好不容易才逼自己強裝冷靜。「我只是覺得跟野蠻人進餐,會令我食欲不振而已。」
夏野眼角一抽。
看來她這句話總算惹惱他了。徐玉曼快意地想。
她猜想夏野會擲回更狠毒的話,不過她不怕。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她挺起胸膛,做好迎戰的準備,但服務生卻恰好在此時送上濃湯和面包,緩和了緊繃的氣氛。
他似乎覺得用餐比和她斗嘴重要,拿起湯匙,自顧自喝湯。
見他沒有繼續與她唇槍舌劍的打算,她也只好暫時不再張牙舞爪,默默吃點心。
一面吃,眼角一面還是不自覺瞥向他。
他用餐的習慣好像還是跟從前一樣。比如他總是喝一口湯,配一口面包;吃色拉時,他會先吃完生菜,然後才一一清光其它東西。還有,他吃飯速度雖然快,動作卻很斯文,嘴角只要一沾上碎屑,馬上便會用餐巾拭去……
她心一扯,陡地收回眼光。
老天!她恨自己居然對這些小細節記憶如此深刻。
她深吸口氣,為了轉移注意力,另開話題。「你跟詩音的丈夫很熟嗎?」
「詩音?」夏野聞言,先是疑惑地揚眉,接著方恍然。「喔,妳指醒亞啊。他是我大學同學。」
「方醒亞他今天不是要出差嗎?」她好奇地間︰「怎麼會跟你在一起?」
他沒立刻回答,意味深長地看她一眼,才慢條斯理地開口︰「妳還猜不出來嗎?」
「什麼意思?」她不懂。
他冷冷微笑。「我是離婚律師,醒亞特地瞞著他老婆來找我,這還能代表什麼?」
「你的意思是──」徐玉曼吃驚得瞪大眼。「方醒亞要離婚?」
「嗯哼。」
「不可能!」她毫不考慮地沖口而出。「詩音跟她老公很恩愛的。」
「再怎麼恩愛的夫妻,也有拆伙的一天。」夏野神情冷漠。
他怎能如此冷漠?
徐玉曼幾乎是憎恨地瞪他。「我不相信你。」
「隨便妳。」他不以為意地聳聳肩。「我沒興致說服一個滿腦子羅曼蒂克幻想的女人。」
這種麻煩的工作,還是交給別的男人來做吧。他譏誚地想。
徐玉曼緊抿唇,懷疑地打量他。他神態雖冷淡,卻不像有意作弄她。
看來他說的是真話──
她胃部一沈,像被人狠狠揍一拳。「怎麼可能?」她喃喃,怎麼想都無法接受這可能性。那麼恩愛的一對夫妻啊!「我想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誤會?」夏野諷刺地挑眉。「妳沒听說過嗎?『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離』。照我看,是他們兩個終于認清了彼此。」
他嘲諷的語氣激怒了她,十指緊緊交握。「你覺得這很好玩嗎?」
他訝異地看著她忽然蒼白的臉色。
「你的好朋友婚姻即將破裂,你覺得這很有趣?」她顫聲質問。「難道你一點也不為他難過?」
「何必難過?」他說得冷酷。「這是人生必經的過程。」
她不敢相信地瞪他。「你……你真冷血。怪不得你會離婚,原來你一直對婚姻抱持這種態度──」她一頓,眼眶莫名發酸,她連忙垂下眼。
他卻已經眼尖地瞥見她微微發紅的眸。
怎麼回事?她哭了?
他驚愕,胸口莫名沈悶。
「妳怎麼了?蓉蓉。」也許是焦惱亂了心,他竟喚起她的小名。「妳在哭嗎?」
「我沒有!」她急急否認。「我只是……為詩音感到難過。她真的很愛她老公──我不相信他們會離婚,他們不會的,他們是我所見過最幸福的一對夫妻。」她神色悵然,嗓音暗啞,極力說服自己。
看她如此懊惱的模樣,夏野不知不覺失去食欲。他放下餐具,拿餐巾拭了拭嘴。
「這件事打碎了妳的幻想嗎?」他低聲問。
「嗄?」她傻看他,不明白他在問什麼。
「妳在妳的作品里,說妳相信愛情。」他沙啞地解釋,若有所思地看著她。
「是又怎樣?」她防備地與他對視,刺蝟一樣豎起自我保護的盔甲。
「……妳現在還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