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鳥小說網
簡體版
登入注冊
夜間 加入書簽 推薦本書

豪門壞媳婦 第二章

作者︰米樂

回到家的宋以蕎,其實很高興今晚能跟杜澤煜一起吃晚餐,盡避三個月來他們就只是一起吃飯而已,連同今天是第十次吃飯,不過可以見到他,她已經很高興了。

每次他開車送她回家,除了第一次她很客氣的問他要不要進屋坐坐,而他拒絕之後,自此他送她回來,她就不再開口邀請他了,他也沒有提過要進來跟長輩打聲招呼,偶爾她會想,他會不想進到屋里,會不會是知道她的為難之處?不過想了想,又覺得不可能。

這棟豪宅是過世的爺爺在三十年前建蓋的,佔地很大,房子也很漂亮,听說是想讓所有的子孫都住在一起。宋以蕎走在庭院里,在燈光的照射下,就算是夜晚,庭院也有著另一番別致的景色。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她雖然在這里出生長大,可是心里一直覺得這里不是她的家,而是大伯父的家,因此每次回來,她心里都沒有一絲歸屬感,特別是雙胞胎妹妹離開後,她也想走了。

走到屋前,她緩了口氣後,開門進入。

進入屋內,宋以蕎看見大伯母坐在客廳里看電視,她恭敬的開口喊著︰「大伯母,我回來了。」

「嗯。」五十多歲的趙翠雯是知名財團之女,福態的臉上表情冷淡的嗯了聲,瞄了她一眼,然後繼續看電視。

宋以蕎道︰「那麼我先上樓了。」

上樓前,她朝女乃女乃的房間看了下,平時負責照料女乃女乃的女管家不在客廳候著,那表示女乃女乃已經入睡,女乃女乃年紀大了,總是很早就入睡了。

正當她要上樓時,正好堂姊宋欣華從洗手間走出來,一見到她,一臉的不屑,冷嘲熱諷的說︰「我還真是沒見過都要結婚的人了,約會還這麼早回來,杜澤煜真的喜歡妳嗎?」

宋以蕎只是靜靜的站在原地,沒有說話。

「個性這麼死氣沉沉又一無是處,杜澤煜會喜歡妳才怪,我看八成是把妳當生產工具而已,妳趁年輕就多生幾個吧!哼。」宋欣華比宋以蕎年長六歲,她很不以為然地冷哼了聲後,走回客廳坐在母親身邊一起看電視。

當宋以蕎走上樓梯時,她又說話了。

「對了,我看妳的衣櫃里有幾件衣服不錯,我拿走了。」宋欣華不當一回事的說著。

趙翠雯聞言說︰「妳自己有衣服,干麼拿她的?」

「媽,那丫頭大學一畢業就嫁人,是她自己不要臉,猴急的想當杜家少女乃女乃,但不知情的人可能會以為我們家對她這個小甭女不好,既然如此,干麼對她太好,最好讓她穿得破破爛爛出嫁好了。」

宋以蕎走上樓,沒有繼續听下去,心情還算平靜,大概是因為習慣了。

回到房間的宋以蕎,將手提包放在椅子上,她打開衣櫥,因為她結婚的日子是在入冬,因此前幾天女乃女乃幫她買了兩件名牌大衣跟三套套裝,果然,那些新衣服全都被堂姊拿走了。

從小到大,堂姊總是不管不顧地進入她房間,大剌剌拿走她的東西,堂姊曾說過,這屋里所有的東西都是她家的,如果她去跟女乃女乃說衣服不見了,只會讓女乃女乃為難罷了,她不想讓女乃女乃難做人,因為女乃女乃是這個家唯一真心疼愛她的人。

打從她有記憶以來,只要她喜歡的東西、喜歡做的事全都會被堂姊搶走或破壞,堂姊甚至常罵她是殺人凶手的女兒,要她滾出她家。

她外公以前曾經營一間小五金行,店收起來之後便當起水電工,當時身為宋家二少爺的父親和母親熱戀,完全不在乎家世背景的差距,執意跟母親結婚,當時爺爺已經去世兩年了,女乃女乃在父親的苦苦哀求下才同意他們結婚。

婚後一年,她跟雙胞胎妹妹出生了,據說當時一家人相處得還不錯,除了大伯母跟母親偶爾會意見不合發生爭執外,還算和樂,然後在她跟妹妹舉辦抓周儀式的半年後,父親因為酒駕車禍過世了。

那之後,原本就不對盤的母親跟大伯母更是常常爭吵,又過了半年,母親在一次和大伯母爭吵時,生氣動手推了懷孕五個月的大伯母,當時在庭院,大伯母沒站穩台階,重摔在地上,緊急送醫後不但胎兒保不住,往後也不能再生孩子了,听說肚子里是個男寶寶。

失去孩子,大伯母傷心欲絕,大伯父更是憤怒,覺得他未出生的二兒子是被她母親給害死的,他們無法再繼續一起生活了,最後決定給母親一筆錢,讓她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彼此再無瓜葛,而女乃女乃無法改變大兒子所做的決定,但她舍不得兩個可愛的雙胞胎女娃,畢竟那是她小兒子的骨血,最後,大伯父讓一步留下其中一個雙胞胎,母親最終決定帶著妹妹一起離開。

小時候,她不明白為何大伯父一家人對她那麼冷淡,堂姊更是常常欺負她,還罵她是殺人凶手的女兒,她問女乃女乃,但女乃女乃都說堂姊是胡說八道的。

她是在小五那年從管家那里知道事情的原委,老實說,知道真相後她一點也不怪大伯父一家人如此討厭她,也是從那時候開始,不管堂姊從她房間拿走什麼東西,她都不會在意也不會去吵鬧。

本來她打算六月大學畢業後就搬出去住,她也私下偷偷找房子和工作,雖然她平日有在出版社做翻譯兼差,但薪水不多,誰知她畢業一個月後大伯父便安排她相親,一開始她是拒絕的,因為她已經有喜歡的人了,但大伯父很不高興,最後她只好答應,得知相親對象是杜澤煜時,她高興得好幾天都睡不著呢。

她本來就想搬離這個家,因此當杜澤煜問她要不要跟他結婚時,盡避她很詫異,還是很堅定的點頭了。她想要擁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家,而這個夢想下個月二十日就可以實現,她很開心。

听說變色龍為了生存能改變膚色來適應環境,這麼多年來,她已習慣不把自己喜歡或高興的情緒表現出來,就怕堂姊又來冷嘲熱諷或從中破壞、搶奪,但這次新衣服還是被拿走了,讓她有點難過。

而她一直對跟杜澤煜相親還有約會的事表現得很平靜,甚至連結婚也不敢太開心,也是怕被堂姊給破壞了,因為,她真的很想跟那個男人結婚,他對她而言是很特別的存在。

雖然他們約會不過是吃個飯,她不清楚杜澤煜是否喜歡她,又或者像堂姊說的那樣,是為了某個原因跟她結婚,她都無所謂,可以待在他身邊,可以成為他的妻子,她已經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運的女孩。

宋以蕎拿過手提包,從暗袋里拿出一個藍色卡套,里面裝的是杜澤煜的名片,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面時他給她的,從此被她當成了幸運符。

看著燙金的名片,嬌顏露出了大大的笑容,這個真的是她的幸運符呢,因為她就要跟它的主人結婚了。

至于那些新衣服,堂姊喜歡就給她好了,反正她還有許多衣服。

現在她就快要結婚,真的要離開這個家了,以前那些往事,她希望有天能被大家所遺忘,然後她希望女乃女乃保重身體,長命百歲……對了,她還沒有打電話給以潔告知自己要結婚的事。

宋以蕎才想著明天要打個電話給妹妹,結果幾分鐘後宋以潔先打給她了,約了明天中午見面。

隔天中午,宋以蕎來到妹妹所租賃的套房,她知道妹妹不久前又搬家了,這次住的地方比之前還要更小包老舊。

從小到大,她收了不少紅包,除了女乃女乃給的大紅包外,過年時到家里做客的親戚長輩們也會給她紅包,因此她私下存了不少錢,加上她上大學後也開始做翻譯打工,只是好不容易存下的錢,都在十九歲那年因為妹妹的那件事,全賠給大伯母了。

十四歲那年,媽媽因為酗酒過量引發心肌保塞而過世,外公已經去世,舅舅因為經濟壓力很大不想扶養妹妹,但也不想見她被送去安置機構,畢竟以潔怎麼說也是宋家的孩子,因此舅舅鬧到宋家,大伯父不想家丑被外人知道,最後同意讓以潔回到宋家。

以潔回到宋家,最開心的人就是她,從此她不再是一個人,有妹妹可以跟她作伴,而她從以潔那里得知,原來媽媽在她們八歲那年就把大伯父給她的那筆錢全部花光光,之後就找個男人一起過日子。

媽媽帶著以潔依靠男友過日子,沒了這個男友就找下個男友,以潔說,她很討厭媽媽這麼做,覺得媽媽為何不去認真找份工作?每當她這麼說,媽媽就會氣得動手打她。

宋以蕎很震驚,她不知道媽媽會對妹妹施暴,她心疼妹妹的遭遇,本來媽媽一直沒回來看過她,她還以為媽媽跟妹妹過得不錯,她還打算上了大學之後再偷偷調查她們住在哪里,卻不想媽媽已經過世了。

只是,不知道妹妹是不是叛逆期到了,常常跟大伯母對嗆,後來有一次堂姊欺負以潔時,以潔二話不說一巴掌就打了過去,讓大伯父跟大伯母都氣壞了。

她一直苦勸以潔別跟大伯父一家起爭執,但以潔卻說是她個性太過軟弱,還說像宋欣華那種被寵壞的千金大小姐,就是要給她一個教訓,以後她就不敢嘰嘰歪歪的了。

是她個性太軟弱了嗎?但看到女乃女乃紅著眼楮替不懂事的妹妹向大伯父求情,說孩子還未成年,被趕出去後無法獨立生活……見到那一幕,她很心疼,她寧願自己被欺負,也不要見女乃女乃如此為難。

其實堂姊並沒有說錯,這里的一切都是屬于他們家的,當年宋氏企業一度陷入危機,是大伯母娘家拿錢出來資助才讓宋氏企業起死回生,如果當時公司倒閉了,也許連這間豪宅都保不住,也因此家中的事情女乃女乃幾乎都由大伯父跟大伯母做決定。

就這樣過了幾年爭吵的日子,以潔十八歲之後便被大伯父他們給趕出宋家,本來她也要一起搬出去住,但女乃女乃那時身體不好,也很舍不得她離開,因此她只好將離開的時間延到大學畢業,她拿了私房錢給以潔,女乃女乃也給了不少,讓以潔可以好好找個地方住,然後去念大學。

只是以潔大學才念一個多月就辦了休學,之後她找不到也聯絡不上,她不知道以潔究竟在做些什麼,一直到十九歲那年,女乃女乃生日前幾天,以潔突然打電話給她說要送女乃女乃生日禮物。

當時她雖然覺得怪怪的,但心想或許這是妹妹的心意,因此某天上午她剛好沒課,大伯父他們都出門上班,大伯母也外出了,她便讓以潔回到宋家給女乃女乃送生日賀禮。

結果那天中午大伯母回家後,發現化妝台抽屜里的一枚鑽戒跟紅寶石戒指不見了,她平日都將珠寶及戒指等貴重物品鎖在保險櫃里,那兩枚戒指因為常常戴,才隨手收放在抽屜,而她的房間不像遭小偷入侵偷竊過,便問是誰進了她的房間。

听到管家說以潔上午曾經回來一趟,大伯母快氣死了,認定就是以潔偷走的!她馬上打電話給以潔,結果以潔居然承認了,還笑著說她就是故意要氣死那個老太婆,她要以潔立刻把戒指還回來,但以潔說了不可能之後便關機了,再怎麼打電話都打不通了。

知道那兩枚戒指價值約三十萬,她求大伯母不要報警,她願意賠償,不過她只有二十幾萬,女乃女乃也想貼一點錢,大伯母不想家丑外揚,于是就收了她的賠償金,但沒拿女乃女乃的錢,不過大伯母不準以潔再踏進宋家。

上一頁返回目錄頁下一頁單擊鍵盤左右鍵可以上下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