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的偽裝 第十四章
一手急著攏好風衣系帶,一手夾緊了公文夾,孟穎臻風風火火的快步走下三樓。
早上出門前她弄翻了牛女乃,又回房間換了套衣服,粗心大意的將開會文件遺落在床上,直到午休結束準備開會時十發現。
她特地折返回家取文件,準備趕回公司開會。
其實重要的不是那個會議,而是她特意請托兆雪幫忙確認某些事,她心急的想快些知道答案。
急促的腳步在轉向時忽然頓住,孟穎臻拉回重心,側過身看向二樓走廊末端的書房,雙腳不由自主的往那方走去。她伸手握住銅制雕花的門把,下意識屏住了呼吸,然後往右轉動,非常幸運的,書房的門沒有上鎖。
當她踏入書房,內疚感同時也在侵蝕她的心。
他沒將書房鎖上代表他對她的信任,她不應該破壞這層信任。
不對,也許還有另一種可能,他的書房沒有重要到必須上鎖。
為了降低自己的愧疚感,她選擇相信後者。
這樣很卑鄙她知道,但是她必須這樣想,才有足夠的勇氣進來這里。
給自己灌輸好正當理由,孟穎臻挺起胸口,理直氣壯的在書房內模索,她環顧四面書牆一遍,毫無斬獲之後才走向
她拉開鏤金沙發骨董椅坐下,將公文夾順手放在桌上,伸手拿起桌上的龍形碧玉紙鎮,把玩了一會兒又放回原位,猶豫片刻才拉開主抽屜。
沒有**刊物,沒有可疑物品,而且里頭的東西井然有序,都是各類文件或收據,印章與鋼筆之類的文具用品。她有些氣餒,卻又感到一陣心安,遂又拉開兩側的抽屜二巡視,但是偷窺的刺激與興奮感己經沒先前濃厚。
當她準備合上左側最後一格的抽屜時,漫不經心的目光突然掠過一本深咖啡色的牛皮筆記本,她不假思索探出手拿起。
拿在手上她才看清楚,這不是筆記本,而是日記。深咖啡色的皮革表面己經略舊,邊角微微卷起,開口處的折痕深得使皮革產生裂痕。
偷看別人的日記,絕對是一個毫無道德感可言的人才會做的事,她不能這樣做,絕對不能。
孟穎臻深呼吸,打算將日記本塞回敞開的抽屜,但就在這時,一張夾在里頭的紙掉落在地上,她愣了一下才伸手拾起。
紙張是對折的,透過模糊的透影,可以看出那是一張畫。
既然沒有文字,應該不屬于日記的一部分吧?她替自己偷看的舉動合理化。
她翻開那張紙,然後徹底愣住。
那是一張肖像素描,用炭筆描繪出烏黑的長發,細眉大眼,巧挺的東方人鼻頭,微笑的唇,組織成一張她熟悉的女性臉孔。
就是她。
這張素描是在畫她,好久以前的她,大概十八、十九歲左右。
她的眼神從驚訝變成溫柔含笑。原來黎湛很早以前就注意到她,這也解開了為什麼他會喜歡她,甚至沖動與她結婚的原因。
孟穎臻心口暖暖的,又微笑欣當了素描片刻才重新將紙對折,但是就在準備塞回日記本時,她又將紙抽出來,翻開,震驚的目光落在左下角的英文落款。
艾德格AUG.2006紐約——
畫下這張素描的人不是黎湛,而是黎之浚。
這個重新洗牌的認知,沖擊著她的心跳,她一度快喘不過氣,單手緊按住胸口。
黎之浚為什麼要畫下她的素描?他討厭她不是嗎?只要踫上她,他總喜歡羞辱她,或是拿她的格格不入開玩笑,他在所有人心中是王子,但是面對她卻像個勢利的混蛋。
這不是黎湛的日記,而是黎之浚的,但為什麼會在黎湛手中?
她發現自己的雙手無可自抑的在顫抖,她將日記攤在腿上,震驚未定的目光陷進文字之海。
我看見她了,她就像闖進異世界的艾麗斯,那件水藍色禮服很美,但是跟她不襯,她的膚色合適淡粉色,她根本不曉得該怎麼樣讓自己變得更美。
……
按照慣例,我走過去羞辱她,笑她是剛從大賣場的試衣間離開,告訴她這個派對的主題並不是廉價的美與丑,她氣瘋了,要不是我站得遠,她一定會將酒潑到我的身上。
她還是學不會虛偽,總是輕易的流露出原本的性格。
派對上所有人都戴著面具,只有她不會。我喜歡看她生氣的模樣,好真實,尤其是她瞪著我的樣子,那代表了她眼中只有我,我喜歡。
喜歡又有什麼用?我不能擁有她,永遠也不能。她是一個笑話,眾人茶余飯後的話題,她靠著她母親的緣故才能踏進上流社會,她的出身不夠高貴,她只是約翰?艾爾卡特的繼女,頭上的皇冠是銅制的,她配不上我。
我不能喜歡她,不能愛上她。除非我想毀掉一切,放棄我現在擁有的,以及將來可能繼承的,否則我最好離她遠一點。
……
野蠻的小老虎長高了,兩年多沒見,她整個人變得很不一樣,她甚至學會了對我視而不見,假裝我是透明人的防守,我喜歡。
听說她拒絕了好幾個追求者。很好,即使我不能擁有她,我也不允許別人擁有她,雖然這听起來很自私。
我知道她討厭我,她的眼神只要一對上我,就會變得憤怒又厭惡,這正是我所希望的。如果她用仰慕的眼神看著我,我想我會陷入瘋狂,會不顧一切的將她擄走,像個**狂一樣在我的車上佔有好。
我故意羞辱她、惹怒她,讓她離我遠一點,我才能保持清醒。盡避她總是入侵我的夢,在夢中世界主宰我的一切。
除非我瘋了,否則我不可能自找麻煩,跟她在一起絕對會是我暴生最大的麻煩,只要我的理智還在,我都不可能容許自己接近她。
我跟她處在不同的世界。我跟她不同。
……
該死該死!小老虎今天是怎麼了?她正在發春期嗎?她居然對那個男人微笑!她怎麼可以!
我是個白痴,是個無可救藥的瘋子!
明知道不可能擁有她,她總有一天會屬于某個男人,但我還是忌妒,我詛咒那個男人下地獄!
……
孟穎臻腦中的思緒被抽走,只剩下茫然的空白。
她眨著眼,翻到日記第一頁,再次看清楚日記的擁有人,確認那是黎之浚的簽名與字跡。
她過度換氣的喘息著,一股尖銳的刺痛穿透了她的心,淚水模糊了視線,那片文字在眼中劇烈搖晃。
那個高傲的混蛋喜歡她,黎之浚喜歡她!
她居然什麼都不知情,以為他天生就喜歡以取笑她為樂,以為他是勢利眼的混蛋,恨不得他能從雲端跌下來,跌得越重越好。
將素描畫像塞回日記本,再將日記歸回原位,孟穎臻呆坐在椅子上,生平第一次慌亂得不知所措。
她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哭,又為何會感到異常的傷心。就算黎之浚喜歡她那又如何?那也改變不了他對她態度惡劣的事實。
只因為他不準自己喜歡上她,所以他故意對她壞,讓妯遠離他,這種理由未免太可笑……她不接受這種說法,絕不!
她不喜歡那家伙,一點也不。她愛的人是黎湛,不是他,絕對不是。孟穎臻站起身,雙腳卻是虛浮的,必須用兩手撐住桌沿才能穩住。她在慌亂什麼?為什麼內心的動搖會如此劇烈?
她必須冷靜,振作一點,這沒什麼大不了。黎之浚那家伙是活該,他對她不曾好過,一次也沒有,他沒有資格喜歡她。
安撫好就快崩塌的情緒,孟穎臻強迫自己走出書房,但是當她的雙腳踏上階梯時,膝蓋忽然一軟,她雙手抓住手扶梯,狼狽的跌坐下來。
老天!她喜歡艾德格那個混蛋!
從她踏進紐約的上流圈子起,那個男人,艾德格,便徹底佔領她的世界。
無論是因討厭而起的在乎,或者不甘心被他瞧低的自尊心作祟,她的世界己經被那個男人佔滿。
想的,念的,記的,全是關于他。
每當她在各種場合巧遇他,她的胃部總會不自覺抽緊,腎上腺素激升,身體溫度比往常還高。
她總是繃緊每一條神經,等著他前來挑釁或者下戰書,慢慢地,她的眼里只看得見他,能被她全心全意記掛的男人,就只有他。
她以為自己是厭惡他的,但其實內心深處,她渴望得到他的認同,渴望解除橫亙在彼此之間的敵意。
甚至是,渴望能得到他一記深邃的凝視,而不帶一絲鄙夷,就只是單純的凝視。
她喜歡他,她是喜歡艾德格的!不管他對她有多麼惡劣,他們之間有過多少不愉快,她都己經深深喜歡上他,只是不自知罷了。
所以那時在溫莎小鎮,她才會將黎湛誤認為黎之浚,只因為潛意識里烙印著他的身影太深。
「我一直以為你喜歡的人是艾德格,不是嗎?你會嫁給艾蒙,是因為艾德格的緣故嗎?」阿曼達固執的疑惑聲,此刻在她耳邊諷刺的回響。
別露出那種無辜的表情勾引男人,你一點也不適合。
那晚在曼哈頓的書房里,當黎湛抱著她釋放自己時,黎之浚傲慢的臉龐在她腦中閃現,清晰得讓她從激情中驚醒。
耳邊回蕩的黎湛的喘息聲,霎時間成了他傲慢的諷刺,清晰得仿佛他人就在她面前。
「不……不!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為什麼?」她將額頭抵住手扶梯的雕花鐵架,神情絕望的喃喃自語。
她才是那個該死的混蛋,她假裝自己分得很清楚,但其實從頭到尾,她的潛意識里一直將黎湛當成黎之浚。
他的微笑,他說話的口吻,他挑眉的神情,他奚落她的那份傲慢……全都像極了黎之浚,真正令她動心的部分,全都是屬于黎之浚的個人特質。
不管她再怎麼努力回想,她想起的都是出現在黎湛身上,那些與黎之浚相仿的感覺。
那些感覺像魔咒一般騙過她的心,她以為他不是黎之浚,自己便能夠放心喜歡他,結果到頭來,她喜歡上他的原因,卻是因為在他身上看見黎之浚。
她害怕為黎湛生下孩子,因為潛意識早已看穿她自欺欺人的謊言,她愛的人是黎之浚,不是黎湛,她沒辦法接受自己生下黎湛的孩子!
內心深處那一塊茫然的區域,終于能撥開漣霧看清,孟穎臻卻掉入絕望的深淵,被黑暗沒,看不見一絲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