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愛 第二章
宋相燕醒來時只覺肩頭有股涼意,她眨眨因藥物而特別酸澀的眼,敲敲發疼的頭,極力想將腦中的混沌甩月兌。
「妳醒了?」一道男聲自上方響起。
宋相燕抬頭費力張大彷佛尚罩著一層薄霧的眼,努力看清因光源遮蔽,看不清五官的男性面孔。
她作勢想直起彎靠在他肩頭的身子,羅至遙助她一臂之力,待人坐正,視線也清晰了許多,偶爾飛馳而過的車輛聲響,告知她現在人在路邊。
她倏地回想起在夜店發生的事,抬手看表,時針離「四」只剩些微距離。
這個男人,陪她坐在路邊的長椅?
現在是仲秋時節,白日或許仍燠熱,但晚上可是夜涼如水,日夜溫差大,一個不小心也會著涼的。
夜店就在斜前方,招牌仍閃爍著絢麗的光芒。
「你怎麼……」她捧著依舊發疼的頭,「沒找個地方……就坐在這里?」
「妳還沒說完妳家住哪就昏倒了。」他指著她只有放置皮夾、手機、化妝品跟一支筆的銀煉手拿包,「沒有任何妳的通訊數據。」
她的手機設有密碼,無法從里頭找出熟識的人的電話號碼,三個小時過去了也沒個人打電話來,皮夾內除了錢以外,沒有任何身分證等證明文件,他只好坐在這枯等她醒來。
「通常這種情形,不是會帶回家或找旅館?」
羅至遙微挑眉,「我怕中仙人跳。」他直率的說出心中顧慮,一點都不怕惹惱她。
聞言,宋相燕不怒反笑,「怕我跟那群男人是一伙的?」
「四處都有監視器,帶妳到隱密空間若被反咬一口,豈不是吃不完兜著走。」這名女子美則美矣,可美麗的女人通常都有毒,行事更得小心。
「所以在馬路旁最安全。」人來人往的,顯見這位男士多清白,未對她有任何猥褻舉動。
「妳若清醒了,我可以送妳回家。」他表現紳士風度。
「我頭痛得快炸了。」她直接往他肩頭上靠。
「妳被下藥了。」他沒移開她的頭,不過靠近她的右臂非常安分的放在大腿上,五指平貼,與柳下惠無異。
是這男人天生規矩,還是真怕出事,所以坐懷不亂?
宋相燕思及她一開始會向他求救,就是看穿這人的心高氣傲,不屑奸詐行事,自然更不會趁亂打劫,在她無行為能力時,偷揩她油。
但見他規矩得將兩人的分界劃得那般分明,就害得她心癢癢,忍不住想要調戲捉弄他了。
越是正經的人,反應通常都是越有趣的。
「你說你是律師,真的嗎?」宋相燕問。
「要看名片?」羅至遙回答時,眼仍不離手上的書本,好像那書比身旁的美女還要耀眼。
「名片可以造假。」只要花個幾十塊,窮光蛋都可以當大財團的董事。
「妳看起來挺精明的,竟然還會被下藥。」見她的臉就是個聰明相。
「人難免有失手的時候。」她拿走他手上的書,那是一本文學著作,原文,她合上書頁,似在庭院一角拍攝的封面寫著「TheBeginner’sGoodbye」。「你最近失去了至親?」
「我還常看鬼怪奇譚小說。」依她的理論,他不就是個鬼?
「哈……」難得遇到一個說話比她還拐彎的男人,可有時又直率的不可思議。
她猜他說話拐彎是因為職業之故,當面對質疑、對斗、不以為然的場面時,他會機車的繞彎,將人耍弄得團團轉,但若是單純聊天,他又是十分直白,甚至一點都不怕惹惱對方。
不過話說回來,若怕對方惱火,還怎麼當律師呢。
「你叫什麼名字?」
「我並不想認識常跑夜店的女生。」就算是個出眾美女也一樣。
她身著細肩帶V領短洋裝,露出一雙修長筆直的美腿,舉手投足都帶著勾引人的嫵媚,說話音調略顯慵懶,與陌生男人對話時絲毫不扭捏,從容似認識多年,顯見十分習慣被男人所簇擁,擅當綠葉中的一朵紅花,跑夜店說不定跑得比自家廚房還要勤快。
「那請問你剛才出現的地方是哪?」還嘲諷她呢。
不想讓她知道他的名字?
別以為她想不出辦法來。
「那是因為我的關系人只會在夜店出沒。」不上夜店還真找不到人。
適才他救了她之後,因為跟關系人尚未談完,只好將昏厥的她打橫抱起回到包廂,今年才不過二十出頭的關系人一看到他抱著個昏暈的美艷女人回來,完全進入賀爾蒙勃發狀態,害他的問話差點就進行不下去。
女人是禍水,貨真價實。
「那你給我名片,證實你是律師。」小手毫不客氣的往他的方向攤張,露出白玉般嬌女敕的掌心。
羅至遙黑眸微微瞠大,沒料到竟被反將一軍了。
宋相燕以足以勾引男人伏首稱臣的絕美微笑回視。
精明的禍水,殺傷力更是加倍。
他身邊的女人聰明的沒美色,有美色的蠢到他想編罪名統統關到監獄里頭去,難得遇到一個「里外兼具」的,害得他竟有些心悸了。
不過像這樣一個愛跑夜店的女人,不是愛玩不負責任,就是想把個富二代飛上枝頭當鳳凰,他一向鄙視這兩種心態的女人,心髒跳太快做點緩和運動便行,不需要丟感情當賭注──而且他不過是個律師,沒花用不盡的金山銀山,要不起比獅子胃口還大的女人。
「妳好了,我就送妳回去。」他起身叫出租車。
宋相燕注視著站在路邊叫出租車的挺拔背影。
這男人剛才有一瞬間心生動搖了,卻又很快的硬生生壓回去。
她最喜歡逗弄像這樣外表道貌岸然,內心純真有如男孩的男人了。
出租車停在路邊,羅至遙開門讓宋相燕先坐進去。
宋相燕優雅的坐入後,忽然拉下羅至遙的領帶,在他耳畔低喃,「我叫宋相燕,在斐恩婚顧工作。」說罷,灼熱的鼻息掃過他的唇,近得幾乎要吻上,卻又差了那麼一點點,叫人一時迷亂。
縴手推開腦子瞬間當機的羅至遙,將車門關上。「先生,請往前開。」
羅至遙愣看著絕塵而去的車影,拇指頗有興味的抹過尚殘留她氣息的嘴唇。
顯而易見的,這是個道行比他高深的魔。
平日,自視甚高的他絕不接近這等妖魔鬼怪,可這女人當真勾得他心癢難耐。
這挑戰書都丟了,他不接就不是個男人了。
他是要打造一個籠子將她關起來,還是在她腳上綁上繩索呢?
但首要,得先把人握在手上才是。
張開的大掌對著遠去的黃色車影,緩緩的合攏……
☆☆☆☆☆☆☆☆☆
「相燕。」斐恩婚顧的組長宋伊媞一入辦公室,就臉色鐵青的來到左手往嘴里送零食,右手動鼠標的宋相燕身邊。「有客人要告妳。」
辦公室內其他同仁不約而同驚詫轉過頭來。
「告我什麼?」宋相燕不慌不忙的抬頭,眼底完全沒有任何驚懼,好像這個「告」,不過是種最新推出的零食玩意兒。
「告妳勾引未婚夫,害她婚禮辦不成。」宋伊媞頭痛欲裂。
「這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上,有哪條能告的?」連訂婚都還沒辦理,是要告辛酸的嗎?
宋相燕是在一家名為斐恩婚禮企畫顧問的公司上班,擔當婚禮顧問一職,想當然耳,客人都是為了舉辦婚禮而來。
通常呢,婚是求了,但正式的儀式皆尚未舉辦,是能用什麼名義告她?更重要的是,她從不勾引客人的,有句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更別說是已經名草有主的男人,她才不會自惹麻煩呢。
「重點是,妳有沒有勾引人家的未婚夫。」
「沒有。」宋相燕斬釘截鐵。
「但人家舉證歷歷說妳在討論婚禮事宜時,不斷的對其未婚夫拋媚眼,說些曖昧的話,所以那個未婚夫說要解除婚約,要跟妳結婚。」
「我沒有男朋友喔。」宋相燕聲明,「那男人是連白日也在作夢。」
「我猜是那個男人表錯情,」宋伊媞拉過一旁的空椅坐下,「但妳是否也該有所警惕,注意妳講話的態度跟遣詞用字?」
「組長,」宋相燕身子往前傾,媚眼勾著宋伊媞,「妳說,我這樣跟妳講話,妳心動了嗎?」
「妳在說什麼?」她是女的,性向正常,怎可能對她心動。
「人家說話就是這個調調,而且我上班時都有收斂了。」她抓起她的手握住,側身靠近宋伊媞的耳,「真要勾引,是這個樣子的。」說完,張唇抿入宋伊媞的耳垂,灼熱的呼息在她耳畔回蕩。
「宋相燕!」宋伊媞紅著臉迅速退開。
「組長,妳臉都紅了。」她出招時可是連女人都心跳不已,但她在上班的時候,是真的很正經的在談公事的──依她的標準來說──是那男人心意不堅,她說她也想要這樣的婚禮,那是談業務的一個招數,對方以為她在暗示她想跟他結婚,是他們自作多情,關她屁事!
「妳不要鬧,我跟妳說正經的。」宋伊媞氣急敗壞的低嚷。
「這種東西太煩了,別理他們。」真要一個一個搭理,她還能做事嗎?
為了她想跟未婚妻解除婚約的又不是頭一個,真搞不懂這些男人是否腦袋進水了,她怎麼可能去要一個輕易為了其他女人就可以拋棄未婚妻的男人呢?
別瞧她愛玩又男伴眾多,每個晚上都精采,但那都只是玩玩而已,嚴格來講是她想放松喝酒時的酒伴,至于感情,老娘沒那個興致。
這個世上,值得托付的男人有幾個?根本是鳳毛麟角。尤其她當了婚顧之後,這種感覺更為加深。
別看那些上門來的男男女女個個恩愛甜蜜,幾乎只要她媚功一使,男方即心猿意馬,偷遞紙條名片,打電話來騷擾,甚至像現在這個案件一樣,要跟女方解除婚約,一相情願想跟她在一起的並非前無古人,這工作越做越久,原本就對男人不抱任何期待的她可是越來越失望。
所以呢,她游戲人間,她在夜店流連,她與男人約會,對她而言都不過是游戲般的交際,會讓她真心對待的,一個也找不出來。
「什麼煩?」宋伊媞將轉過身去拿零食包的手猛地用力拽回來,袋中的洋芋片撒落一地。「這事若鬧大,會影響公司信譽的!」
要告婚顧的,這可是史上頭一遭啊!
「就說她告不成的嘛!」無憑無據是要告啥?
組長真是杞人投胎轉世的,沒事就憂天。
「妳又曉得了?總言之,禍是妳惹出來的,我要妳把這件事給解決,下午找個時間去跟對方談。」
「談什麼?談和解嗎?」該不會要她背個莫須有的罪名賠錢吧?
她一點也不想跟岳飛當拜把。
「隨便妳談什麼,有必要我也會跟妳去。」放她一個宋伊媞實在不放心,宋相燕那張嘴唯恐天下不亂,她不只得跟去,最好還要帶捆膠帶。
「組長……」宋相燕幾乎要哀號。
這讓宋伊媞一起去,她一定會被壓著頭認錯,說不定還會要求她跪在地上舌忝對方鞋子呢。
她在這間公司工作快三年了,她太了解宋伊媞那種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鄉願心態了。
什麼事都不要發生,安安順順最好,萬一真出了事,二話不說先道歉就是,把傷害降到最低,就是她宋伊媞的處理方式。
宋相燕可不想這麼孬的解決事情。
「我現在就去跟對方約。」宋伊媞回辦公桌。
「組長,我自己去就好……」宋相燕才離座,手機忽然響起。
那是不知名的來電,她煩躁的接起,「喂?」
「小姐,恭喜妳得到我的來電了。」
宋相燕先是一愣,接著甜甜的笑了。
她食指按壓住受話孔,對著正在查詢電話的宋伊媞道︰「組長,我下午會過去,妳幫我約時間,不過我去就好,妳放心,我一定會把這件事辦好才回來的。」
人家揚言要告她,那麼,她當然要帶個律師隨之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