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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戀傷心惡男 第十八章

作者︰萬里晴

第七章

「你說什麼?」她震跳起來。

「離婚。」他堅定的重復。

「沒這麼嚴重吧?」原來人從平靜到狂亂,不需要一秒的時間。她爬網過微濕的長發,水氣令她心煩意亂或許,不只水氣而已。「我承認,我搞砸了一件事,但不至于弄到要離婚吧?」

範錯為起身,拿來浴袍穿上,「這是原則性的問題。」

她跪在床上,小心不壓到受傷的腳,「所以呢?」

「原則是不能妥協的。」他把冰敷袋放到她腳踝上,示意她按著。

她發飆了!「這種時候,你跟我打什麼官腔?」

他更形冷靜,「不是官腔。」

「為了你,為了我們,我非常努力,拚了命那樣的努力,」緊隨在怒氣之後的,是眼淚。「難道你沒看見嗎?」

他依然是那副表情,「就是因為你太努力了,我更覺得應該離婚。」

蒂琺恨恨的揩了下臉。她不懂,連一個字也听不懂!婚姻不就是要用心經營嗎?

努力這種事,只嫌不夠,沒有太多,他怎能把這當作離婚的理由?

想起在派對外,他嫌棄她用的字眼。「是因為我讓你丟臉了嗎?」他說她不好看,她一直記著,那三個字像三把小刀,戳刺心口。「我知道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美美的,我算是犯了一個新手級的錯誤,所以呢?改過就好啦,罪不致離異吧?」她愈說愈氣,不禁諷刺。

他沒說話。

過了幾秒後,她冷靜了點,軟下語氣,「對不起,我應該好好梳妝過後再去,但我好不容易趕到飯店,一心想先見到你再說。如果我上來梳妝再下樓,派對也結束了,所以……其實,我只是不想讓你擔心。」

「你為什麼回家?」他靠在牆上,雙臂環胸,「忘了帶什麼東西嗎?」

她把事情重新過一遍,「不是,瑪麗喬希望在派對上展示那枚鈴蘭胸針,她說了很多理由……」

母親掰得到的借口,他也想象得到。「她沒有受邀到派對。」

「我知道你不讓她去,但是她幫了我很多忙,我不忍心叫她離開。她要走之前,顯得那麼落寞,所以我就想……」想到瑪麗喬當時已經在設計她,她不禁又氣又羞,哭了起來。「是她心機太重,不是我的錯!」

「回家後,為什麼不盡快折回來?」

「有人通報我們家瓦斯漏氣,瓦斯公司的人堅持要檢查。後來,水電工也來了……」她叨叨絮絮陳述當時的情況,「是他們擋著我,讓我出不了門,不是我的錯!」

他毫不動容,「根據你的話,這些人沒有神奇的本事,沒有強制的權力,依然能把你困在屋里,出不了門?」

她為之一窒,防衛的說,「不然我能怎麼辦?」

「對啊,你能怎麼辦?」他附和。

那附和不是真心的,她听得出來。「你又不能趕回去接手。」

「確實我不能。」他又點頭。

她恨他表面上同意,心里卻不知在想什麼鬼,「我知道你生我的氣,但你必須知道,這不是我造成的。我相信你也猜得到,是誰在暗中搞鬼。」無須對質,她已經知道,瑪麗喬是這一切的答案。「我知道你對這個派對的期待很大,我也非常抱歉。下一次,我保證,下一次我一定會听你的話,準時出席。」

「沒有下一次了。」

「阿為,拜托你。」她死命懇求,卻一邊想拿榔頭敲他。他已經知道這一切非她所願,為什麼還不改口?「我是為了你,才會愚蠢的相信瑪麗喬想為你做些好事,想跟你修復關系。請你至少看在這件事的份上,再給我一次機會。」

範錯為走開。

這,正是他不能給她機會的理由。

愛是雙面刃,是幸福的秘方,卻同時也是殺心的武器。只要她愛他,她不夠強大,就會被母親傷害。

蒂琺跳下床,一跛一跛跳到他身邊,「是你說過,你要當我的家人,是你說你想保護我,這份心意難道變了嗎?」

他略過未答,「我也說過,要你重視你跟我的意見,不要管我家人怎麼想,我說了很多次,但你不听。」

「我承認前陣子被沖昏了頭。」

「我提醒過你。」

「我沒听進去,是我的不對,我已經學到教訓,不會再上當了,我……」

「不。」他僅用一個字,終結她的哀求。

「我沒那麼傻,在同一個地方摔兩次!」她強力辯駁。

「你不明白我的意思。」

「那就告訴我!」

「現在的你,還無法听懂。」

「那就說到我懂為止!」她吼。

「你對我的感情,使你對自己的防備變弱!」範錯為走過來,彎下腰,雙眼對著她,終于出現情緒,「當初你吸引我的,是你的堅強,你的勇敢,你對自我的保護。我當時看到的你,是一個永遠不對自身困境屈服的女人,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會跳起來打回去,你不軟手,也不過度追打,你活得不卑也不亢。」

「我可以再回到那種狀態。」她吼回去,「那有什麼難的?」

她當然可以,他毫不懷疑,重點是,要花多長的時間?以什麼為代價?

他說過,他不降低對幸福的要求。達不了標的,他情願放手。「我承認我犯了一個錯,我沒想過愛情是那麼強烈的因素,使你失去最大的特質。」

「我可以再變強,我學得很快!」看他不動搖的臉色,她咬牙的問,「你要我求你嗎?」

「不要。」他直起身。

「這件事沒有轉圜的余地嗎?」

「沒有。」

她死命瞪著眼前的男人。他還有話沒說,她感覺得出來,可他矢志不說。

也許太累,也許太心碎,也許這個婚姻當時開始得太倉卒,此時太突然的喊結束,早在意料之中,她已經無法去想自己是什麼感覺。

她只知道範錯為爛透了——徹徹底底的爛、透、了!

她不過是搞砸了一件事,他就拿出婚姻來決斷。他欣賞她的時候,急急要娶,不到手不罷休,可當她有違他的意念時,他開口要離,半點機會都不給。

「要離就離!」她抓起枕頭摔過去,「範錯為,我恨你!」

三天後,他們在律師事務所相見。

托他的福,這輩子,她第一次見識到離婚怎麼進行,原來只要夫妻談好,再加兩個見證人簽字蓋章,就能到戶政單位辦離婚。

他們沒有孩子,沒有復雜的財務關系,他自願提供一筆數額不低的贍養費給她。

以她原本的傲氣,當然不會要,但是轉念一想,要結婚的是他,要離婚的也是他,她像配合演出的丑角,何不領錢了事?多筆錢在身上,可以防身。

現實要緊,她收了,反正今生不打算再相見,她的自尊心怎麼抗議也無所謂。

她租了一戶門禁森嚴的單身公寓,才安頓好,便巧遇之前的夜店老板。

他需要人手,她需要工作,範錯為不再在那里駐唱,沒啥顧慮。她束起馬尾,穿回制服,繼續端酒,結婚又離婚的經過,僅有範家及少少幾個人知曉。

三個月後,老板投資鳳凰島,要開酒吧,需要一名信得過的人飛過去監工,她毛遂自薦,即使不曉得鳳凰島在哪,卻也知道,她必須離開有他的土地。

七個月後,酒吧開張,她延長停留時間,監督營運。

九個月後,範錯為發片。不知是誰扯出了那段短命的婚姻,她的名字忽然間家喻戶曉,她的臉出現在各媒體,她的過往與底細被刨出來見天見日,都是不怎麼好听的傳聞。

故鄉,她是回不去了。

幾經思慮,她把那筆贍養費提出來,投入酒吧運作,她成為合伙人之一,定居鳳凰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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