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離開我 第三章
敗久以前,曾經有人告訴我,某君暗戀我。某君跟我是很談得來的朋友,于是,有一次,我在電話里試探他,問他︰「你有沒有暗戀過別人?」
誰知道,他回答我說︰
「噢………我從來沒有暗戀過別人。」
綁來我想,我問得這麼直接,即使他又一點點喜歡我,也不會承認,搞不好還以為我暗戀他呢。
我不暗戀別人,所以覺得別人不會暗戀我。有人說,暗戀很偉大。有人說,暗戀是一個禮物般的傷口,淒美浪漫。但是,請相信我,暗戀若是沒有修成正果,對方沒愛上你,那麼,暗戀終究只是一場啊不上面的單思。
我們以為自己苦苦暗戀著某人,而其實,我們暗戀著的,只是一個我們在想像中美化了千百遍的人,愈是得不到愈是肝腸寸斷。到了後來,那浮不上面的單思,只好沉落在暗戀的湖底,化成荒蕪的青苔。
坐船的男人
認識一個灑月兌的女孩子,她告訴我,打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她已經覺得愛一個人是不需要擁有他的。
這天晚上,我和她吃著美味的義大利菜,我問她︰
「那你做得到嗎?」
她回答說︰
「從前做不到,所以很不開心,如今老了,也愛過好幾個男人了,我開始覺得我可以做到。」
她確實做到了。她跟一個男人相愛,有了孩子,沒有結婚,然後她自己帶著孩子生活。
她實踐了她從小就信仰的那一套想法,不擁有別人,也不讓別人擁有她。她說,我們和我們愛著的那個人,應該各自擁有一片天地,想見面的時候,其中一個人坐船去找對方就可以了。
我笑笑說︰
「那你得要找到一個肯坐船來看你的男人呀!」
一個人信仰怎麼樣的愛情,其實都沒問題,但是,人終究是不能自己跟自己談情。沙特找到他的西蒙波娃,約翰藍儂也找到他的大野洋子。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這點道理誰不知道?做到卻是另一回事。
不讓對方擁有自己也許容易些,不擁有對方卻沒有想像的那麼容易。除非。人是不會孤單,不會寂寞,不會害怕失去,也永遠不會老去的。
一旦老了,還能坐船嗎?
男人愛得比女人偉大
女人比男人善于愛,但男人卻可以愛得比女人偉大。
正因為他們不善于愛,所以也不會取巧,當男人深深地愛上一個女人,他可以比任何一個女人對男人的愛更偉大。男人最珍惜的,就是他的生命、他的江山、他的事業、他的財富、他的朋友,但是,為了他愛的女人,他可以拿這一切來下注。在情場上,他們往往是最勇敢的殉道者。
他很辛苦才建立起自己的事業和名譽,為了成就一個女人,為了令她快樂,他會用自己的權勢來幫助她成功,即使眾叛親離,他也在所不惜。當身邊的人都說他愛得不理智,都說他要為這個女人付上沉重的代價,他也勇往直前,因為愛是一條不歸路,他不能夠停下來,一停下來就是懦夫。
別人或許覺得這個女人不值得他如此為她犧牲,但是,男人的愛情字典里。從來沒有「值得嗎?」這三個字,反而女人常常會問自己,「值得嗎?」、「他值得我這樣愛他嗎?」女人愛一個男人,總是希望他保證她的將來,男人卻沒有那麼計較,他全力以赴為她做的,不求明天,只求她此刻快樂。
不要說男人不懂愛,他一旦懂得了,沒有一個女人比得上他。
愛的兩條路
對一個人寸步不離,成逃だ著他,擔心他遇上別的人或是被別人搶走,這樣的生活其實也很累吧?
這樣的生活就是沒有了自己。太愛他了,太害怕失去了,覺得自己愛的這個男人太棒了,外面肯定會有很多女人想要他;愈是這樣,愈是害怕,愈是沒有安全感,最後只好再盯得緊些,再盯緊些。
可是,他一點都不領情,認為這是束縛,覺得你很煩人。你生他的氣,滿肚子委屈,終于禁不住一次又一次哭了。這沒良心的家伙,他不是說愛你的嗎?既然愛你,為什麼不耐煩你常常黏著他?他怎麼不好好想想這些年來你為他所做的一切?不想想你為他作的犧牲?
你一次又一次告訴自己︰「給他自由吧!我才不要在盯著他!」可你就是死性不改,好像早已經把自己死死地釘在他身上,無論他跑到哪里,都得背著你一起去。你們不是兩個人,而是一個。
一個人真的能夠一輩子盯著另一個人嗎?你深深知道是不可能的。你能夠一直守著他直到你年老色衰或是直到他老邁不堪、再也沒有任何女人會愛上他的那一天嗎?
許多道理我們心里明白,卻偏偏卑微地對抗,硬要跟著自己的方式去叛逆那些千古不變的世事人情,即便是陪上眼淚也不願罷手。
道理其實就擺在眼前,簡單不過。找到自己的生活,也就找到自信;找到自信,也就不會害怕他不愛你,也不會想要成逃だ著他。
愛一個人,只有兩條路︰要嘛給他自由,要嘛成為很棒的女人,到時候,說不定他是
想要成逃だ著你呢。
曾經有多長?
你說︰
「我把愛情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但是值得嗎?」
當你曾經珍視一段愛情,你也一定曾經把它看得比生命重要。
當你曾經深深愛著一個人,曾幾何時,你也會把他看得比生命重要。
問題是,那個「曾經有多久?」
如果只是被愛情沖昏了腦袋的一刻,如果只是熱戀的短短日子,也就無須去計較是否值得。愛情就是有點傻。
如果是在愛情行將失去的時候,只要事後學聰明,也還是值得的。
當對方要走,我們不是也曾經把愛情看得比生命重要嗎?我們苦苦以為,沒有了這個人,我也活不成了。
到了後來,我們不是活得好好的嗎?
一個不愛你的人,絕不會比你的生命重要。
一個愛你的人,會告訴你,你的生命比你對他的愛情重要。人的天長地久
別人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但是,人愈大,也愈明白,天長地久和曾經擁有是人生兩種不同的境界、不同的際遇。
苞你天長地久和跟你曾經擁有的,也許是兩個人。有些人適合天長地久,另一些人,只適合曾經擁有,就像有些男人不適合當丈夫,有些女人只適合當女朋友。可以,不適合當丈夫的男人通常都有自知之明,只適合當女朋友的女人卻總想結一次婚,總想證明她愛的男人也愛她愛到想和她共度余生。
誰跟你曾經擁有?誰又跟你天長地久?一切都是時間。
時間既是向前飛逝,永不回頭,卻也是不斷輪回。人類短暫的生命面對時間的滔滔長河,無論是天長地久或曾經擁有,也不過是匆匆一瞥,須臾已成過去。
太多人一廂情願地認定,曾經擁有是比天長地久浪漫的。然而當你沒那麼多年輕,當你對愛情和浪漫有更多的領悟,你猝然明白,那是兩種不同的浪漫,不能說哪一種更浪漫或更美好些。
我們是留鳥,我們也是過境鳥。千山飛渡,我們與之天長地久和我們曾經擁有的人,是沒得比的,兩者皆是人生最美好的相逢,也都陪伴我們在千年時光中有過一回。
人的天長地久,總不免被時間或上帝嘲笑,但我們始終純真地甜蜜過,快樂過。
part2愛情終究是經營不來的
我和你的習慣
我听過一位很成功的女士談到她那段沒有成功的婚姻,她說,她和前夫離婚並不是因為有第三者,也不是有什麼大問題,是真的沒什麼,只是生活習慣不同,前夫喜歡安安靜靜、慢條斯理坐著把飯吃完,急性子的她卻會拿著那碗飯從飯廳吃到廚房,又從廚房吃到飯廳。
比起那些血淋淋的破碎的婚姻,這樣的婚姻雖然還是破碎了,終歸可以淡然一笑。
听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在想我吃飯的習慣。我既不是安安靜靜地坐著乖乖吃飯,我也不至于一邊吃一邊走來走去,大概是兩者之間吧,要看心情,也要看我當時忙不忙。
我是個急性子,受不了慢吞吞的人。遇上慢吞吞的人,我還真是恨不得替他把飯吃完、把話說完。我愛上的人,雖不至于像我,可是,好像也沒有慢郎中。
急驚風遇著慢郎中,也有可能是一雙璧人。我認識一對夫妻,正好是這個組合,每次外出,不是先生等太太,而是太太等先生換衣服、吹頭發、弄這弄那。要是換了我,早就當場氣死了,他們卻是對活寶。
在愛情和婚姻里,生活習慣到底有多重要?
假如有足夠的愛,急驚風是不是也會愛死了他的慢郎中?要是愛得不夠,無論是急驚風跟急驚風,還是慢郎中跟慢郎中,始終也是要分道揚鑣的。
我們是不是可以接受一個跟我共同生活卻又跟我生活節奏和習慣不一樣的人?有一個人可以忍受我跟他不同的生活習慣,畢竟是幸福的;要是他不是忍受,而是因為愛我所以也願意跟我那些「恐怖」的生活習慣長相廝守,那樣是不是更幸福?
熱湯或冷飯
愈來愈覺得食物的溫度很重要,朋友帶我到一家餐廳吃飯,說那里的小菜很好吃。小菜的確不錯,但是服務生送上的那一鍋白飯卻是冷的,小菜再好,配上不熱的飯,也不好吃。
辛苦工作一天,滿懷高興坐下來吃飯,如果吃到的是冷的小菜,冷的湯,冷的湯面和冷的飯,那就很沮喪了,那些又不是冷盤,不冷不熱的菜,又有什麼好吃?
熱的菜,熱的湯,最令人感動。冬天的時候,喝到一碗熱騰騰的湯,頓時覺得心里也踏實了。飯要熱,心里才暖。湯面要比飯更熱,一邊吃一邊淌下鼻水,吃完之後還要抹鼻水,還要抹汗,那是最好吃的湯面。不冷不熱的菜,不可原諒。
我們都在追求溫度︰食物的溫度,朋友的溫度,情人的溫度。最好的朋友是恆溫的,他永遠給你一種溫暖的感覺,你喜歡跟他一起消磨時光,你關心他,但你們不需要經常見面,每次想起他,心頭總會暖暖的。
情人的溫度是該熱的時候熱,該暖的時候暖,永遠不會冷。常常處于高熱,大家都會很累,從來只是溫暖,也太平淡。你需要他的體溫,他也惦記著你的體溫,想到他,你想到的是一晚熱湯,而不是一碗冷飯。
不要相信一碗暖的糖水
男人晚上出去應酬,臨走時打包一些食物回去給老婆,老婆本來要發脾氣罵他那麼晚才回家,可是,看到他竟然體貼地帶了好吃的東西回來給她,也就怒意全消。他去應酬是苦差,他打包東西回來給她消夜,是心里記掛著她,這麼乖巧的丈夫,她怎麼舍得罵他?
男人無論在外面玩得多麼晚才回家,只要他不是兩手空空回來,女人便心甜了。
如果他兩手空空,那麼,十二點之前,他便要回家,可是,他打包東西給她消夜,那麼,他最低限度可以拖到兩點鐘才回家,那份消夜就是他的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