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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里的流浪狗 第8章

作者︰張小嫻

書和人的回甘

有些書很奇怪,看第一次的時候,不覺得好看。當你在腦海里一次、兩次、三次的回味,卻會發現這本書很好看,你迫不及待把書拿出來再看一遍。

一些我們吃過的食物也是這樣。吃的時候,你不覺得特別好吃,過了一些時日,你卻愈來愈回味,愈想愈好吃,好想再吃一次。

有些人也是這樣。跟他一起的時候,你不覺得他好,離開他之後,往事在你腦海一次又一次的重演,每當你寂寞或失意的時候,往昔的記憶又再浮現。經過那麼多的時日,你才知道原來他很好。當你再回味、再咀嚼,原來只有他,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他從前所做的事,都是為了你好,怎麼你現在才明白?

你從前不明白的,現在終于也明白了。

你從前天天跟他吵,現在才發覺即使在吵架的時候,他也是可愛的。

一個人一起的時候,我們不會回味他的好處。只有在吵架之後、在分開之後、在遇到比不上他的人之後,我們才愈來愈回味。可惜,也只能回味。

叭紅酒的人有所謂「回甘」,那一口酒,經過口腔,滑過喉嚨之後,猶有芬芳,令人回味。有些書、有些人,也有回甘。

你還記得那支歌嗎?

你還記得中學時的校歌怎樣唱嗎?

離開學校許多年了,那天跟舊同學見面,忽然有人提出︰

「記不記得我們的校歌怎麼唱?」

敗慚愧,我只記得其中一部分。大家哼著哼著,終于能夠哼出整首校歌。

每個人一定都唱過幾支校歌︰幼兒園的、小學的、中學的、大學的。每逢學校慶典。大家高唱校歌,那時並沒有人會去研究校歌的意思,也沒有努力去記著歌詞,我們早就已經熟得不能再熟了。

許多年後的一天,我們靜下來的時候,忽然想起在青澀歲月里唱過的校歌,好想再唱一遍,可是已經忘記了歌詞,只依稀記得旋律。

離開學校,長大成人之後?失意的時候,我們心中忽然響起熟悉的老調,和平的詩意,那不是校歌嗎?在年少無憂的歲月里,我們曾經天天唱詠。獨個兒把校歌再唱一遍,心里竟然平靜多了。

我們一生唱過無數的歌,也喜歡過不同的歌,有些牢牢記住了;有些忘記了;也有一些歌之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然而,校歌卻是永恆的。一支校歌能夠永恆,因為它治療了成長的創傷。

永遠不會實現的

年少時候,幾個朋友坐在一起聊天,每個人少不免會談到自己的夢想。其中一個人說︰

「十年後,我會放下一切再去念書。念哪一科?念哪一科都沒關系。那個時候,我不用為了前途而選科。」

許多年後,大家又走在一起聊天,同一個人依舊說︰「十年後,我會放下一切去念書。」

原來,永遠不會實現的,才是夢想。

我們不敢取笑這個人,因為我們也像他一樣,有許多永遠不會實現的夢想。

不是我不去實現,但現實往往是另一回事。我們懷抱著一個夢想,每天繼續營營役役的生活。疲倦的時候,沮喪的時候,想起自己還有一些夢想,我們才可以重新掙作起來。

有人說,要實現夢想,首先要賺許多許多的錢。

有人說,要實現夢想,首先要做許多許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

有人說,要實現夢想,該尋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也有人說,要實現夢想,就要舍得放棄自己擁有的東西。

如果地球即將要毀滅,你會先去實現夢想,還是去找你的情人?

樓梯是長還是短?

我小時念的那所幼兒園在一道很長很長的樓梯盡頭。記憶中,那道樓梯好像永遠也走不完。那時跟同學賽跑,斗快跑上樓梯,跑到上去。臉也漲紅了,好像一下子跑了幾百級樓梯。

敗多年後,舊地重游,我記憶中的那道樓梯原來是很短很短的。為什麼從前會覺得它是很長的?也許當時年紀小,覺得每個大人都是很高的,每條斜路都是很長的,樓梯也是永遠走不完的。

人大了,樓梯也變短了,只消走幾步便可以走到盡頭。從前覺得一望無盡的世界,原來很渺小。

小時候,祖母常常送我上學,她總是走在前面。當她走到樓梯頂,我還背著書包慢慢走。她站在上面催我︰

「快點!快點!」

我念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我們又再踏在那道樓梯上。這一次,我走在前面,祖母走在後面。她每走幾級,便要停下來休息一下。她一邊喘氣一邊埋怨︰

「這道樓梯為什麼變長了?以前沒有這麼長的。」

樓梯沒有變長,是她變老了。

同一道樓梯,到底是長還是短?樓梯沒變,變的是歲月。

筆鄉的味道

八十四歲的舅母從美國回來,她是上海人,一直很懷念年輕時在上海常常吃到的馬蘭頭。這種菜是野生的,近年在本地的上海館子也可以吃到,不過都是人手栽種的。野生的馬蘭頭也許已經絕跡。上次舅母回來的時候,我帶她去一家上海素菜館吃馬蘭頭,她硬說人家那一碟不是馬蘭頭,跟她以前吃的不一樣。這次她回來。我帶她去一家上海館子,這里做的涼拌馬蘭頭是我吃過最好的。我滿以為她會滿意,可是她說︰

「很好吃,但比不上我以前在上海吃到的馬蘭頭好吃,那些是野生的呀!」

我只好跟她說︰「即使你現在吃到的馬蘭頭比以前在上海吃到的好吃,你也會認為以前吃的馬蘭頭味道更好。」

一個人年紀大了,總覺得以前吃的東西好吃,那是美化了的回憶。幾十年後,有機會再吃回憶里的一道菜,怎也比不上從前。他們吃的是歲月,是年輕的日子。那道菜真正的味道,我幾乎可以肯定她已經忘記了。留在她記憶里的,不是馬蘭頭的味道,而是故鄉的味道。離故鄉愈遠,故鄉的一切愈美好。

人大了,總覺得以前的東西比較好,我們常常懷念以前吃過的零食,總覺得現在吃不到了。經過歲月的洗禮,舊時許多東西都是美好的!只有舊情人比較糟糕。

媽媽做的東西好吃?

許多人愛夸耀自己媽媽做的東西好吃,我很懷疑其中多少人說的是真話。

有位朋友常常說他媽媽做的小菜好吃,終于等到他邀請我們回家吃飯。他媽媽做的小菜只是很普通,沒他說得那麼精采。

認為媽媽弄的食物是全世界最好的,那是一廂情願罷了。這方面,我非常清醒,我媽媽做的東西很難吃。每逢節日,我們都寧願上館子吃飯,那麼就不用吃媽媽做的菜。媽媽一說要親自下廚,我們都嚇得作鳥獸散。

十多年前,舅父病重,在醫院住了很多天,醫生說他快不行了。一天,他在病榻上忽然說好想吃紅燒元蹄,要我媽媽做一只元蹄帶去醫院給他吃。雖然明知道不應該讓他吃肥豬肉,媽媽還是親自做了一只紅燒元蹄帶去給他。

這件事還是前幾天舅母告訴我的。我暗暗佩服舅父的品味,我媽媽做的菜都不好吃,唯獨那一道紅燒元蹄比較好。舅父病得模模糊糊,這方面倒十分清醒;況且,病人吃藥吃得多了,味覺早就失去,已經分不出各種味道。臨終前忽然好想吃一種食物,吃的不是味道,而是對塵世的眷戀。

爸爸的味道

每個人身上都有一種獨特的氣味,日子久了,那種氣味就代表他。

F說,他爸爸是一家海鮮酒家的廚師。小時候,每晚爸爸下班回來,他都嗅到他身上有一股濃烈的腥味。他們住在一個狹小的房間里,爸爸身上的腥味令他很難受。他和爸爸的關系很差,考上大學之後。他立刻搬出去跟朋友住。兩父子每年只見幾次面。

綁來,他爸爸病危,躺在醫院里。臨終的時候,他站在爸爸的病榻旁邊,老人家身上掛滿各種點滴,加上醫院里濃烈的消毒藥水味道,他再嗅不到小時候他常常嗅到的爸爸身上的那股腥味——那股為了養活一家人而換來的腥味。他把爸爸的手指放到自己鼻子前面,可是,那記憶里的腥味已經永遠消失。那一刻,他才知道,那股他曾經十分討厭的腥味原來是那麼芳香的。

爸爸走了,他身上的腥味卻永存在兒子的腦海中,變成了悔疚。F說,他不能原諒自己小時候曾經跟同學說︰「我討厭爸爸的味道。」

他記得他有一位同學的爸爸是修理汽車的,每次他來接兒子放學,身上都有一股修車房的味道。另一個同學的爸爸在醫院工作,身上常常散發著醫院的味道。

爸爸的味道,總是離不開他的謀生伎倆。爸爸老了,那種味道會隨風逝去。我們曾否尊重和珍惜他身上的味道?

你爸爸是什麼味道的?

跑不到終點的小說

寫小說的朋友說,寫長篇小說,最興奮是還沒下筆之前,最痛苦是開頭,最享受是寫到中場的時候,最意興闌珊是差不多寫到結局的時候。

憊沒下筆之前,腦海里有很多想要說的話,有很多精采的情節和特別的人物,那個時候,自以為即將要寫的將是代表作,所以很興奮。

真的要下筆的時候,卻苦惱萬分,開頭那一萬字,往往寫好又不滿意,不停在改,因為萬一開頭寫得不好,就沒心機寫後面的故事了。

寫到中場,開始進入狀態,完全投入小說的角色里,揮灑自如。那個過程,是一種人享受。

整個小說寫了三分二,只余三分一,這個時候,作家忽然意興闌珊,因為他已經知道結局,他的精力在中場時也差不多用盡了,這時有點氣力不繼。運動員看到終點就興奮,拼盡全力沖過去,作家是怪物,看到終點就覺得人生沒意義,懶得跑過去。

寫小說的過程,也像戀愛,找到目標時最興奮,開頭患得患失,到了中場,情到濃時,那是最快樂的。年深日久,激情過去了,不免有點意興闌珊,這個時候,已不是很多人能夠跑到終點。

年齡可以是這樣

女人被問到年齡的時候,總是有些尷尬。說是秘密的話,別人覺得你年紀一定不小,所以不肯說出來。

年齡可以不是數字,下一次,你不妨這樣回答︰

「我已經過了想結婚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相信承諾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想結婚的年紀,可是還沒超過相信承諾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相信男人會改變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喜歡听甜言蜜語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相信愛情是生命的全部的那個年紀。」

「我已經過了‘有情飲水飽’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沙灘漫步和數星星的年紀。」

「我已經老得不能再失戀一次。」

「我對愛情還有憧憬,我是否仍是太年輕?」

「我還停留在等待白馬王子出現的年紀。」

「我年輕得以為雖然我拒絕了一個男人的愛,但他這一輩子也會保護我。」

你追問︰「那你今年到底有多大?」

我已經說了這麼多,你還猜不到?你還要問?我真想知道你的智商是屬于什麼年紀的。

那些年輕羞澀的日子

一個女大學生來信說,她愛上了年紀比她大二十年的教授,她知道她和他是沒可能的,但她無法不去想他。她覺得很痛苦。

情竇初開的少女,總是很容易愛上老師,只要他不是長得太難看,不是老得要拄著拐杖走路,她很容易就把初戀投向他。

她老是覺得老師對她特別好,特別賞識她。很多時候,這只是一個女孩子一廂情願的想法。除了爸爸或者哥哥之外,女孩子第一個接觸的男人,往往就是學校里的男老師,在沒有比較之下,她總以為他是世上最好的男人,她願意愛他一輩子,甚至為他放棄一切,也期待他為她放棄一切,轟轟烈烈地談一場戀愛。其實,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

真正的愛不是對一個高高在上的人的崇拜。愛應該是平等的,學生愛上老師,那根本就不平等。

他的人生經驗比她豐富,讀書比她多,階級比她高,在她那些年輕羞澀的日子里,他是她的夢中情人,但是一旦離開學校,認識其他男人,她才恍然明白,她對老師那一份感情是仰慕,不是愛情。

有哪個女孩子不曾喜歡過一個長得俊俏又有才華的男老師呢?那沉溺的歡愉和羞澀的痛苦,曾使我們自以為懂得愛情;後來有一天,我們也得微笑著承認,那不是愛情,那是成長的小插曲。

十六歲與十九歲的輕愁

一個十六歲的男孩子愛上了他十九歲的女同學,他說她幾乎是沒有缺點的,人長得漂亮,品學兼優,還會下廚。

他曾經鼓起勇氣向她剖白,她溫柔地說︰「你很好,但不是好得可以做我男朋友。」

他並沒有因此而灰心。那天晚上,他為她補祝生日,還送了一份小禮物給她。她說︰「你真傻,值得嗎?你會後悔的。」他說︰「我永遠不會後悔。」她笑說︰「不要這樣傻。我愛著另一個男孩子,但他愛著另一個人,已經有兩年了。」沉默片刻之後,他問她︰「你會否介意男朋友的年紀比你小?」她說︰「別浪費你的時間。」他說︰「不,我愛你。」她嘆了一口氣說︰「不要這樣傻。」

這一天就這樣結束了。男孩子問我,她心里到底想些什麼?

她在對話中三次說他傻,她的確嫌棄他年紀太小,她不會愛上他。她的心事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

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在少年時代,相差三歲是一個太遙遠的距離了。十年後或者十五年後,三歲的距離又會比現在近得多。

十六歲的男孩愛上十九歲的女孩,是年少的輕愁,不要難過,當你六十歲,你還是會愛上十九歲的女孩子的。

一雙襪子的愛

我們都曾經自以為很愛某人。分手的時候,我們哭著對他說︰

「我對你這麼好,你為什麼這樣對我?」

綁來,我們愛上另一個人。這個時候,我們才發現自己從前並不是很愛那個人。我

們並沒有怎麼為他付出過。他離開是應該的。

V曾經很痛恨男朋友離開她,後來有一天,她忽然想起自己跟他一起一年多以來,只是在他生日時送過一雙襪子給他。她吝嗇到這個地步,怎能說是愛他?可憐那個男人當天還給她摑了一巴掌。

為什麼我們會一廂情願覺得自己很愛某人?也許是因為他首先不愛我吧。他首先不愛我,我便覺得我太愛他,為他付出太多。分手的時候,哭得死去活來,深覺自己被對方辜負了。

許多年後,我們自問︰「我愛他麼?」一點也不愛,甚至說不上是愛。那個時候,我根本不懂愛人,我愛他不及我愛我現在身邊的人十分之一。

我們只是喜歡一個深情的自己。我可以這麼愛一個人,我是多麼深情。分手時,我們傷心,不是為一段感情傷心,而是憐憫自己。

鱉下去真好。活下去,你才會發現,原來你並沒有你所以為的那樣愛過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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