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出個價 第一章
童話世界中的後母永遠是壞人,不管西洋或東方都一樣,少有例外,而反應在現實社會中當然也不差,眼前就有個活生生的例子──
黎杏君是個十八歲的女學生,只是,這個學生當得有點不稱職而已。因為她成績原本可以拚中上,卻總是吊車尾,而她的出席率總是剛好不被退學,請假更是家常便飯,如果在外面出了事,就叫父親捐點錢消災解難吧!
照這麼看來,今年夏天應該可以順利畢業才對。
是的,黎杏君家境富裕,父親經營一家中型企業,原本應該過著備受呵護、幸福快樂的日子才對,可惜一年半前,母親因淋巴癌驟逝,這讓處于荷爾蒙不安定期的黎杏君,終日沉浸在喪母的悲慟中,無法自救,于是她經常往外跑,結交不屬于她本性會認識的朋友,花大錢買快樂。
一向不怎麼稱職的黎父也不知如何應付青少年問題,竟然只知道提供金錢援助,這麼做等于宣告放牛吃草,任其發展,責任自負!黎杏君理當更肆無忌憚的揮霍青春了。
想不到事情的後續發展更加復雜,黎父似乎還嫌這個家不夠亂似的,只花了半年悼念他的妻子,之後,他開始和一位看似賢慧的歐巴桑交往,如今,他已經娶了這個歐巴桑半年了,一切的一切,只有越來越荒腔走板,越來越不成調。就像出肥皂鬧劇一樣,家已不成家,失去溫暖。
三天兩頭不回家,對黎杏君來說更是家常便飯了。
今天是她十八歲生日,在和朋友一番尋歡作樂後,她突然發現自己的卡竟然刷不過,連銀行戶頭都提不出錢來,這下她知道「代志大條了」。
那個看似賢慧的歐巴桑根本就是個狠角色!看似敦厚的外表下,藏著工于心計的邪惡臉孔,如果世上有可以照出內心世界的鏡子,黎杏君敢打賭,那個女人絕對比白雪公主里的老巫婆長得更恐怖。
可惡的臭女人!八成又是她在作怪,不知她又在父親耳朵旁邊嘀咕什麼了,竟敢停掉她的卡,回去不揪住她的頭發質問她,她黎杏君三個字就倒過來寫!
坐上男友的口叫,回到家門,黎杏君大剌剌的跳下車,沒和男友說一個字就沖進家中,怒氣沖沖的到處找尋那女人的影子。
數分鐘後,在曾經屬于自己母親的主臥室里,她找到了人。
看到她丑惡的身軀佔據母親生前使用的化妝-,黎杏君更覺怒火攻心。
「臭八婆!你干了什麼好事?為什麼我六張信用卡都被停用了?」黎杏君用力扳過繼母的肩膀,毫不尊重的咒罵。
「咦?杏君?你怎麼這麼對我說話?我再怎麼說也是長輩呀!」葛蘭華沒料到她會沒敲門就沖進來,一臉驚恐的問。
「長你媽的屁!你這個披著羊皮的狼,不但佔領了我家,還想趕盡殺絕,斷我的生計,我爸是瞎了狗眼才看不清你的真面目!」在外面混久了,黎杏君的言詞已經變得放肆,完全失去大家閨秀的風範。
「听听你這是什麼話!連你爸都罵,再這樣下去怎麼得了?我怕你過不久不是搞大了肚子,就是被送進看守所。」葛蘭華恢復鎮定,繼續對著鏡子涂涂抹抹。人不美沒關系,如果還不懂得裝扮,那就大大有關系了,她一向有自知之明,所以從不敢輕忽外在給人的觀感。
「你是什麼東西!我還要你來教嗎?看看你的丑樣子,怎麼跟我媽比?你越涂就越像妖怪!」
「我雖然長你媽兩歲,但也不至于丑到哪里去,否則你爸怎麼會看上我?人老了就會發皺,這是沒辦法的事。」
「皺你媽的大頭鬼!我媽才不皺!我爸娶你是為了照顧我,以為我不知道嗎?可惜你的外表看起來像賢妻良母,實際上只是個死愛錢的母豬!」
「黎杏君!你再這樣出言不遜我可要好好管教你了!」葛蘭華微微皺眉,完全把她的話當成小阿子的瘋言瘋語。
「怎麼管教?打我?你有資格嗎?」她挑釁道。
「你以為我不敢?」葛蘭華站了起來,目光發狠的說。
這時,黎杏君才發現繼母身上穿著瓖滿藍色亮片的洋裝,可見待會兒還有節目,所以知道她這時不會動手的,否則亂了一身行頭豈不得重來。
斑!她不肯動手,她就會讓她稱心如意嗎?
「擺什麼譜啊,死八婆!」黎杏君一把抓住繼母的洋裝,扯下些許亮片來。
「沒教養的小阿!幸虧你媽死得早,否則不活活被你氣死才怪!」葛蘭華也拉高了音量,氣得揚手準備甩她耳光。
「不準提我媽!你連她一根腳指頭都比不上!」
黎杏君一個箭步上前,躲過繼母層層肥油的豬蹄,用力拉扯她上滿發膠的頭發。她發誓要拉她頭發的,此時不拉更待何時。
兩個女人近身肉搏戰,不久便扭打成一團,尖叫聲此起彼落。佣人听見聲音,紛紛趕來勸阻,又招來兩個體型較大的警衛將她們拉開來。這時葛蘭華的頭發已經被扯掉了一大撮,臉上被抓了幾道,下顎一片瘀青,而黎杏君細白的手臂上也增添了不少青紫,娟秀的臉上多了五爪紅印,屬于險勝的一方。
大戰方歇,男主人也回來了,看到這種情形,只有當場傻眼的份。他不曉得這個家是出了什麼問題,這兩個女人又出了什麼問題。
梆蘭華一看到黎父,立刻甩開警衛飛奔哭訴,讓黎杏君沒有申辯的機會,這就是身為枕邊人的好處。
「廉昌,你看看你的好女兒,我的臉受傷了!我的頭皮好痛啊!有沒有流血?」她偎著黎父,指著自己的頭皮問。
「你們這是怎麼回事?杏君,你就不能試著和蘭華好好相處嗎?」黎廉昌有些驚愕的看向女兒。
「女人是你娶的,要相處你自己和她相處就好了,不要把她塞給我!」黎杏君不服的叫囂。
「我辛苦了一天,趕回來要帶你們出去吃飯,慶祝你十八歲的生日,結果迎接我的竟是這樣的場面。」
「不用說,接下來你要告訴我這一切都是這個女人安排的吧!」黎杏君倔強的揚起下巴,「她安排你停掉我的信用卡,知道我一定會回來找你求救,然後順便可以出去吃個飯慶祝我的生日?」
「蘭華全是一片好意,你已經快一個月沒回家了,我工作忙,想見你一面難如登天,這是權宜之計。」
「權宜你個大頭!我十八歲了,哪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子會在家和父親一起過生日的?總之你當初要娶她,我沒有反對,所以我的事你也不要管。」
「杏君!你真是越來越頑劣,如果你媽看到你變成這樣會怎麼說?」
「你還敢提我媽,她才死半年你就ㄍ-ㄚ上這只母豬了,為什麼我不能照我喜歡的方式過活?」
啪的一聲,父親的大手揮下,黎杏君左頰上的指印再加深一成。
「哎呀!廉昌,女孩子打不得啊!杏君已經長大了,自尊心一定很強,你現在打她,說不定她要和你斷絕父女關系。」葛蘭華假惺惺的說。嘴里說女孩子打不得,偏偏自己剛才也下過重手。
黎廉昌也沒想到自己會氣到出手打女兒,但做都做了,沒什麼好說的,他怪說自己教育失敗,雖然這個教育的責任他都推給學校及亡妻。
黎杏君撫著痛到發麻的左頰,淚水始終在眼眶里打轉,倔強的不肯滴流下來。
反正父親已經不再愛她了,她何必為了一個不愛她的人哭泣,不值得!
瞪著繼母,黎杏君陰森森的說︰「我知道你恨不得我爸和我斷絕父女關系,將來沒人跟你分財產,但你沒必要表現得這麼明顯吧。」
「杏君!」黎廉昌說著再次揚起手臂,隨後發現自己又要失控,便嘆口氣,放棄的垂下。
「我不知道這個女人的床上功夫多麼了得,但是既然你非要不可,那我只好離開。但在我離開之前,我只想問你,我的信用卡什麼時候可以恢復?」
「如果你不回來,你的信用卡就不會恢復。」他狠下心的說。
「好啊!我不信我不回來就活不下去。如果有一天,有人通知你女兒的尸體待招領,不要意外,而如果有一天,有人通知我,父親的尸首待確認,我也不會意外。」
「廉昌!」听她似乎在指控自己有謀財害命的預謀,葛蘭華听了不禁靠向枕邊人尋求支持。
「你簡直走火入魔了。」黎廉昌痛斥道。
「誰走火入魔還不知道!」黎杏君丟下這句話,頭也不回的走了。
「現在怎麼辦?」
黎杏君回到她的狐群狗黨群里,十八歲的生日過得這樣狼狽,實在始料未及。
「我家沒有空房間哦,我都這麼大了,可是還和我妹妹睡在一起,有夠擠的!」A女說。
「對呀,雖然我有自己的房間,但我爸媽不會答應讓一個外人長期住在我家的,再說你的生活費跟學費怎麼辦?」B女說。
「我爸媽每天吵架,我還巴不得永遠逃離那里咧,怎麼可能讓你這種千金小姐住進去。」C女說。
原來這就是女生的情誼啊!沒有金援的千金小姐什麼都不是,想借宿幾晚更是不用想了。
「你可以跟我住。」一個男的一臉邪氣的說。他是中輟生,平常靠打零工過活,跟黎杏君一起混後,幾乎沒在工作了,反正吃香喝辣隨時都有。
「跟你住不如跟我住,朋友妻,不可戲,听過吧!」男友簡明錄將她拉進懷里,一臉得意的道。他是個真正的小膘混,學校的霸王,能得到黎杏君的青睞,也是經過一番苦戰的。
「我听過朋友妻,隨便騎哦!」中輟生笑呵呵的回道。
黎杏君推開男友,一臉無聊的道︰「我知道你們都想干什麼,但是抱歉,我不會上當的。」
雖然在外面打混了一段時日,但她心中一直遵循著母親的教誨──男人都是喜新厭舊的,一旦到手,便成了舊鞋,任人棄置。所以她謹守最後防線,不讓男人越雷池一步,永遠都是搶手貨。
簡明錄又將她拉了回來,貼著她的耳邊說︰「別這樣,人生總要學會妥協。今天不是你和你繼母妥協,就是你和你爸妥協,結果你兩個都沒妥協,所以只好和我妥協了。」
「我不要!听懂了嗎?我不要我的人生只是不斷的妥協而已,我要追求我自己的快樂,懂嗎?」黎杏君用力的推開他,不滿的發泄自己的怨氣。
「沒錢又沒地方住,你還能快樂得起來嗎?」中輟生輕佻的插嘴。
「至少我知道妥協後,我會更不快樂。」
「那你要怎樣?」A女也有她的不滿,「我們現在應該在麗晶開房間哈草,瘋狂一下的,現在什麼都沒了。你本來只要演一下戲就可以過關了,結果卻搞得大家這麼掃興,你根本就沒為我們這幫朋友想過。」
「杏君,回去道個歉好嗎?免得大家開始排擠你。」C女勸道。
「我想你們的意思是有錢才算朋友,沒錢就不是朋友了吧?」黎杏君冷冷的反問。
「不然你以為你這種大小姐脾氣,誰要鳥你。」B女翻翻白眼,開口仍沒好話。
「好啊,太好了!」黎杏君拍手叫好,感覺冷到骨子里,「原來這就是現實。我終于從惡夢中醒過來了,也終于可以擺月兌你們幾個吸人血的臭蟲。」
「杏君,別這樣。」簡明錄說,「你明知自己的脾氣不好,大家已經順著你的意思很久了。」
「簡明錄,你也一樣,你們全都是看到我的錢而已!我現在一文不值,沒有利用價值了,所以你們全要將我一腳踢開!」黎杏君痛心疾首的道。這真是一個最糟糕的十八歲生日了!她失去了父親的庇蔭,失去了幾個自以為有難同當的伙伴,還失去一個交往了快兩個月的男朋友。
「別這麼說,我是真的很喜歡你的。」簡明錄耐心的道。
「省省你的同情吧,希望我們後會無期、永不再見!」
就這樣,黎杏君擺月兌當了十六年半的乖女兒和一年半的不良少女形象,邁入人生的第三個階段。
武翰揚一走進房間就覺得空氣似乎不太一樣,有種污濁感。
世界上只有一種情況會讓他產生這種感覺──他的床被佔用了。
唉!上茵又同情心大發,帶回什麼流浪漢了嗎?每次一回來,就發現不同的人睡在自己的床上。
拜托!他的床又不是火車站的長凳,為什麼老是借給別人睡咧?就算他不常回來,也該保有他自我空間的權利呀!他又不是沒繳「房租」,每個月,孝敬她「老人家」的數目也沒少過。
上次回來時,床上睡著一個老阿公,听說是個走失的老人,患有愛滋罕默癥,後來還繼續睡了一個星期才讓警方插手處理,是在他床上睡得最久的一位。
這次不知道換成什麼貨色。
隨手打開燈光,武翰揚往床上看去,赫然發現床上躺的不是什麼流浪漢,而是一個臉上的妝糊成一片的女人。
她的粉底打得太白,就像沒有血色的死人一樣,而那恐怖的深藍色眼影繞著眼楮涂成了熊貓眼,鋸齒狀的線條沿著臉頰暈開,形成多道髒污的水流……這女人大概就是這樣騙到上茵的同情心的吧!
仔細一看,這女的還稱不上什麼女人,緊繃的頸部曲線和粉女敕的肌膚告訴他,她還只是個年輕的女孩而已。
一定是蹺家少女,被人騙了求救無門,才會流落到被撿回來的命運。
唉!不負責任的車莓族。
「翰揚,你回來了。」史上茵听到開門的聲音,立刻起床關切,見兒子一臉不悅的站在門口,她連忙心虛的解釋道︰「這女孩昨晚過了一個非常糟糕的生日,我想等她過兩天平靜了,再勸她回家。」
「上茵,你也不能因為這樣就隨便把人帶回家呀,萬一帶回來的是個心懷不軌的混蛋怎麼辦?」
史上茵十七歲就當媽了,雖然年屆四十五,但因為保養得宜加上天生麗質,看起來仍是風韻猶存,誰也沒料到她已有個二十八歲的兒子。
武翰揚自十歲起就沒喊過史上茵一聲媽了,因為她當時既年輕又漂亮,開始經營網咖後,兩人不知不覺中就有默契的不再以母子相稱,以免去客人好奇心旺盛的問東問西,結果卻造成許多令人誤解的趣事。
即使兩人的思想都如此先進,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可不代表武翰揚沒有防人之心。
那些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固然值得同情,但久未嘗肉味的身軀可不是開玩笑的,萬一臨時起意,獸性大發可怎麼辦?所以武翰揚一直都反對母親隨便帶陌生人回家過夜。
「我已經兩個多月沒帶過任何人回來了,況且這個女孩不一樣,她母親才過世一年多,家就被壞心的後母佔據了,昨晚她邊哭邊說她好想念她的母親,真的好可憐呢!」
「反正你就是要我也同情她就對了。」
「做人偶爾發揮一下愛心有什麼不好?當年要不是因為我同情你的父親,現在你也不會活蹦亂跳的站在這里。」
「結果那個男人還等不到七年之癢就離開你了。」
「人生就是有風險才有趣嘛!」
「二十二年來怎麼不見你再冒風險給我個新爸爸?」
「因為找不到一個值得冒險的對象嘍!」
總之,二十九年前,史上茵同情一個男的要照顧家里又要兼顧學業,同情到最後還嫁給他,幫忙他照顧里里外外,卻連自己的學業都沒完成,結婚七周年的前夕,那男的告訴她他愛上了別的女人,希望兩人離婚,史上茵沒說什麼,很快答應了他,只要求兒子的監護權做交換。
一直到今天,她仍然過著偶爾談談小戀愛的生活,沒想過再嫁。
「你今天委屈點睡客廳好了。」史上茵拍拍兒子的背說道。
「哦。」武翰揚虛應一聲,兩只眼楮仍然視而不見的看著床上的女孩。
見兒子答應了,她卻仍不放心的多看了他一眼。
這兒子向來沒那麼好說話,對陌生人也向來不怎麼客氣,原因是他說這樣陌生人才不會厚臉皮的賴著不走,不過既然他沒說什麼,她也只好回房睡了,留下他獨自面對一個滿身狼狽的陌生女孩。
餅了一會兒,武翰揚慢慢往床邊走去,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
他已經快一個月沒睡過真正的床了,為什麼不能在自己的床上舒服的睡上一覺?
如果要睡客廳,他還不如回工作室去睡行軍床咧!憑什麼讓這個來歷不明的女孩睡他舒服的床而自己委屈睡客廳。
他偏偏不同情蹺家少女!他偏偏要睡床!
武翰揚想著彎身要抱起女孩,隨即又停住。
對了,這女的連妝都沒卸,一定又像那些流浪漢一樣沒洗澡。
上茵太過份了,老是不注重他的個人衛生,難保他有一天不會在床上發現跳蚤。
所以當前,還是先將她「處理」掉吧!
他拉起床單的四個角,包住那窈窕的身軀,像提粽子一樣將女孩提起,放到床下,想到現在還是二月,天氣正冷,棉被也讓她污染過,就順便賞給她好了。
沒多久,女孩像具死尸一樣躺在地板上,看她臉上的死尸妝,模樣還真有點恐怖。
不過被這樣搬動還不醒來,可見這女孩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
處理完蹺家少女,也該輪到他洗個舒服的熱水澡了。
他輕松的找到換洗衣物,到隔壁浴室洗了個澡,見她還是沒醒。看來這女孩真的累了,既沒發現有人搬動過她,也沒發現自己躺在堅硬的地板上。
他找到一床新棉被,丟上床,她沒發現。
他跨過她的身子跳上床,她還是沒發現。
等武翰揚躺下了,閉上眼楮準備睡覺,這時,尖銳的叫聲突然響徹雲霄,其刺耳的程度連墳墓里的死人都能吵醒。
終于,麻煩的蹺家少女醒了,也該叫她自動走到客廳去睡了,他可沒興趣也沒義務抱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