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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富豪 第二章

作者︰簡瓔

「說吧,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一等侍者走開,辜至俊馬上火眼金星的進入審問狀態。

他們在聯通環球集團大樓對面的咖啡廳,因為他不想這件事讓任何人听到,尤其是他的兄弟們,只要魔女人在公司里,就很容易走漏風聲,他一點也不想低估他那位秘書的傳播能力。

「不要這麼急好不好?」孟听瑤慢條斯理的看著手中的Menu。「快中午了,我們先吃午餐再說吧。」

他蹙著眉,這魔女還是很善于吊人胃口。「我一點也不餓!我沒胃口……」

「媽咪,我餓了,我想吃披薩。」小女孩挨著母親坐得端正,秀秀氣氣、斯斯文文的提出要求。

蚌然,辜至俊被小女生吸引了。

一想到她是他的女兒,他的語氣不由得放軟。「她幾歲?」

他看著漂亮的小女孩,忽然覺得小女孩也長得跟他很像……本來嘛,漂亮的人都會給人一種「長得很像」的錯覺,眼楮迷人、鼻子挺,以前,也有很多人說他們夫妻臉……

見鬼!又想起當年干嘛?

現在他最不需要的就是當年的回憶,以免又掉進魔女的情網里。

「想也知道,九歲啊。」孟听瑤不客氣的賞前夫一記白眼。「寶貝是在我們分開之後我才發現的,你自己算算年紀對不對?不要說我硬把黑鍋給你扛喲。」

「你從來沒有告訴我。」辜至俊的聲音因不滿而驟冷。

他有一個女兒,他竟然直到女兒都九歲了才知道她的存在,如果她不出現,他豈不是一輩子都不知道有這個女兒?

「都離婚了,告訴你有用哦!」孟听瑤扮個鬼臉,Menu遮住她嘴角的笑意。「當時你那麼氣,又那麼愛我,如果知道我懷了孩子,你還不用盡手段留住我嗎?哈哈哈,我太了解你了,俊∼∼」

奔至俊用殺人眼光瞪視著她。

魔女到底把他辜至俊當什麼了?永恆都想死黏著她不放的牛皮糖嗎?

「那你為什麼不干脆點,」他一個字一個字的咬音,俊臉快抓狂的變形了。「一不做二不休,把孩子拿掉,跟我徹底劃清界限不是更好?」

孟听瑤無辜的看著他。「可是你也知道,我是天主教徒,我不能墮胎。」

「天主教徒也不能離婚,你卻跟我離婚了。」他沒好氣的提醒她。

想起那天早晨,她說什麼也要離開他的早晨,他的心一陣絞痛……

他依然還會為她而心痛,寫了這麼多年的羅曼史,在他筆下編織了多少纏綿悱惻、奇情浪漫的場景,他早把自己若有一天重遇她的想象給寫進小說里。

男主角應該是很瀟灑的、很滿不在乎的給她一個微笑,然後走出加州公路快餐店的大門,駕著紅色跑車絕塵離去才對。

但現在……

她突如其來的出現使一切都亂了,他甚至丟下要開的會,還破天荒的關掉手機,如果至酷找不到他的人,肯定會很想掐死他。

「我那時剛好信了佛祖,佛祖沒說不可以離婚。」孟听瑤很頑皮的朝他眨眨眼。

奔至俊冷哼一聲。「你總有你的理由。」

他發現不能跟魔女過招,因為他毫無長進,經過多年,他的心仍被她鉗制得死死的,這種感覺實在差勁透頂。

「服務生∼∼喲厚!」孟听瑤舉起手指猛彈。「我們要點餐嘍!」

服務生連忙走過來,掏出紙筆。「請問要些什麼?」

「一份海鮮披薩,這是寶貝要吃的,一份……咦?這什麼?」她感興趣地眼楮一亮。「吻仔魚芥藍拉里面……怪名字,沒吃過耶,來一份吧,還有這個,海瓜子番茄扁舌面也來一份,兩份洋蔥湯,多吃洋蔥對身體很好哦,兩份拖鞋面包,最後再來一份西班牙番紅花海鮮炖飯,甜點就你們的招牌提拉米蘇好了,要四份,謝謝你。」

她滿足的把Menu還給服務生。

從頭到尾,辜至俊的眼眸沒有離開過她閃亮亮的眉眼。

魔女沒變。

她食量依然驚人。

老天造人很極端,有人吸空氣也會胖,有人餐餐兩個便當也長年縴瘦,魔女就是屬于後者,有口福的那型。

老實說,跟她在一起時,他也吃得很開心,畢竟有一個好胃口的人在身邊,表現出一副吃什麼都是人間美味的模樣,另一個人當然也會胃口大開。

自從她走了之後,他發現自己對吃頓時了無興趣,不管什麼美味佳肴,他都再也提不起一絲一毫的興致。

直到現在——

當年的感覺咻地回來了,她依然笑靨如花,依然坐在他面前大吃大喝,只不過蹦出了個女兒黏著她,一個漂亮的、馬上獲得他全心喜愛的女兒。

「你不點啊?」孟听瑤巧笑倩兮的指指腕表。「中午了哦,老規矩,我可不會把我的分你吃,這你知道吧?」

他緊蹙著劍眉。「我不餓。」

真是不敢相信,他看見她,震撼得什麼都忘了,她竟還吃得下?而且點了一大堆。

沒良心。

「可是有個人最低消費耶。」她咯咯嬌笑。「對了,這攤你請,我只有美金。」

奔至俊沒說話,但心里非常的給他不以為然。

魔女很會ㄠ人,從認識她開始的那天,他就被她吃得死死的,哪餐不是他請?

幸好,因為他母親太寵他們幾個的原故,又擔心他們在美國的生活,所以他的零用錢多到用不完,但至少有一半都入了她的口袋。

「我現在才發現你穿西裝、打領帶耶。」孟听瑤用一種饒富興味的生動表情打量著他,語音伶俐清脆。「俊,你變得更成熟也更有魅力了,好迷人哦,應該有很多女人繞著你打轉吧?」

他冷冷的抬高下巴。「數不清。」

怎麼樣?後悔跟他離婚了嗎?

「我想也是。」她拋給他一個甜笑。「頂著‘辜家富豪’的光環,把美眉應該無往不利吧?金龜婿對女人可是很有吸引力的哦。」

「偏偏有人不希罕。」他意有所指。

「OhMyGod!炳哈哈哈哈∼∼」她揚起一串銀鈴般的笑聲。「你是在說我嗎?都十年了,你還在記恨哦?不會吧?恨的另一面是愛哦,莫非你——嘿嘿嘿——」

她賊賊地瞅著他笑,明眸彎成兩道月。

「我沒有記恨,我早就忘了你。」他嘴硬地說。

這是男人的自尊,是她要離開他的,無論如何,他都不能讓她知道,這麼多年過去,她依然在他心深處。

如果不想跟他廝守一輩子,那麼當初就不該與他相戀,既然讓他深愛上她,就該一輩子跟他好好過下去。

她怎麼可以,怎麼可以一句「厭煩了」,就拋下他離去?

他真的不能原諒她……

餐點送上來了,看她們母女倆吃得那麼開心,好像根本一點也不在乎他對她記恨與否,他又敗下陣來。

看來早把他忘了的人是她,但她為什麼又要出現來擾亂他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心湖?

他寫過太多莫測高深的女主角,可她們有個共通點,那就是都很深情。

不像魔女……

絕情。

敗絕情。

一股幾近強迫的沖動令辜至俊超級想握住她的雙肩好好搖蔽一番,大聲質問她為什麼要拋棄他?

與她離婚的十年後,他在魔女前妻面前差點顯露出內心崩潰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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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生收走淨空的盤碟,桌面清干淨了,上了甜點及飲料,辜至俊原本點起一根煙,想到女兒在,連忙又熄掉。

試問,普天之下,有誰能了解他現在的心情?

如果魔女不活得那麼任性,沒有離開他,那麼他們漂亮的女兒就會在他們的愛護下快樂的長大。

他的女兒會成為辜家的小鮑主,他的父母肯定很愛她,尤其是他母親,一直遺憾沒有女兒,孫女或許可以填補她的遺憾。

仔細想一想,他真的很疑惑。

憑她一個人是怎麼扶養孩子的?

算一算,她生孩子的時候才十七歲,她大哥大嫂根本就不管她,這些年她到底是怎麼撐過來的?

她不會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比如出賣靈肉之類的事來養活女兒和自己吧?

他蹙起了眉心,百分之百肯定自己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現在可以告訴我,你來找我的目的了吧?」他的忍耐已經到達極限,魔女喜歡吊人胃口,而他一點也不喜歡這種被她捏在手心里玩弄的感覺。

「我知道你沒再婚。」孟听瑤風馬牛不相及地說。

他頭上浮現一個問號。「然後?」

她露出一個天使般無害的笑容。「而我要再婚了。」

咚!

他只差椅子沒往後倒而已。

她要再婚了?

再婚?

她怎麼可以……

蚌然之間,辜至俊像泄氣的車胎一般。

她為什麼不可以再婚?

他們都離婚十年了,十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而她現在才二十六歲,還年輕得很,她應該有個伴侶陪她走完往後的人生旅程,但……

不是他。

那個男人不是他……

懊死——

他又想仰天長嘯了!踫到魔女,他再也無法維持對女人的冷淡面貌,也無法對她的死活露出不感興趣的樣子來,誰叫他就是關心她!

「然後?」

他把聲音偽裝得像冰塊,其實內心很想大聲的質問她,她跟現在這個男人在一起就不會乏味、不會悶了嗎?

如果有一天,她覺得厭煩了、覺得乏味了,是否又會一走了之,讓她的老公死得不明不白?

「因為他不喜歡我帶著孩子,所以從現在開始,寶貝歸你養。」孟听瑤皮皮地說。

听到這里,辜至俊忍無可忍的怒視著她。「你到底把孩子當什麼?把我當什麼?又把你自己當什麼了?你像一個媽媽嗎?怎麼可以為了男人不要自己的孩子?」

「我沒有不要寶貝啊,我只是說,從現在開始,寶貝歸你扶養,我有空時會回來看寶貝的。」說完,她還對小女生笑了笑。「對不對啊,寶貝,我們說好了,媽咪會說到做到。」

「知道了,媽咪。」小女孩乖巧得不得了,一邊吃著提拉米蘇,不知道大人的世界正在打架。

「孟听瑤!你太過分了!」辜至俊拍了一下桌子,表達他的憤怒。

孟听瑤的情緒反應並不大,只無所謂的看著他問︰「是哦!你的意思是,你不願扶養寶貝嘍?」

「你應該早點告訴我,我們有個女兒!而不是等到你要再婚了才把女兒帶來給我養,你這種任性的行為跟當年沒兩樣,你到底什麼時候才會長大……」

「小俊是兒子,不是女兒。」相較于他的激動氣憤,孟听瑤簡直冷靜到一個不行。

她太了解這個男人了,盡避經過了這麼多年,她仍有幾分把握,他不會變,至少他在面對她時不會變……

如果,他還愛她的話。

她打听過,他身邊沒有親密女伴,但那並不表示他得繼續海枯石爛的愛著她啊,她孟听瑤人雖美,但個性可沒那麼臭屁,她自嘲的想。

「啊?」辜至俊愣住了。

她在說什麼?為什麼他听不懂?

笑意漾上她的眉眼。「我說,你弄錯了,我們小俊是男生,他不是女生。」

男生?

他愣愣的把眼光移到「小女生」身上。

拜托!魔女在耍他嗎?眼前這個白淨乖巧的小女生哪一點像男生了?連聲音也一點都不像啊。

「小俊,爸比不信你是男生,這樣好了,你們到廁所去,你把小雞雞給你爸比看一下……」

奔至俊連忙隔著桌子捂住她的嘴。

「不要對小阿子口無遮攔!」

她打掉他的手,笑得很開心。「誰叫你不相信,驗明正身是最好的方法啊,一目了然,哈哈哈哈哈……」

他實在會被魔女氣死!

他重新審視著坐在孟听瑤身邊的「兒童」。

仔細看,他還是個女生,不管從哪個角度都找不出一絲絲小男生的影子。

完了,他辜至俊的兒子怎麼會被魔女養得這麼娘?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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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色賓士轎車通過兩排壯麗的林蔭大道,直直駛入辜家佔地上千坪的豪華莊園。

聳立在前方的歐式建築宛如童話城堡,翠綠的草坪、五彩繽紛的季節性花圃、水光瀲灩的大水池,加上詩情畫意的高大楓樹環繞著建築物四方,落葉飄下時,更讓人有種置身歐洲的錯覺。

「媽咪,以後我們就要住在這里嗎?這個公園好大好漂亮哦。」小俊懊奇的趴在車窗上看著外頭。

水光幻影的水鏡噴泉引不起他的注意,但尿尿小童的可愛小型噴泉就令他好奇得瞪大了眼,有人牽著白馬走過去也令他驚訝,還有這車子的舒服感更是他從來沒坐過的,有飲料櫃,還有電視耶。

「對啊,我們就要住在這里。」孟听瑤笑咪咪的模模兒子的頭。「等到寶貝習慣這里之後,媽咪再回美國,但媽咪會再回來看你,所以你一點都不需要擔心,因為你爸比會照顧你……還有,這里不是公園,是你爸比家里的花園,你爸比家很有錢,所以蓋了一座漂亮的大花園,知道了吧?」

奔至俊努力的在忍耐。

說得……好像她只是去美國買個菜就回來一樣,這魔女到底有沒有良心?

等她再婚了,又生了孩子,她還會記得小俊嗎?就像忘了他一樣,她會把他們父子忘得一干二淨,自己再去追尋認為精采的新生活。

那他們父子,對魔女的人生而言,到底算什麼?只是點綴品而已嗎?

他的心好痛,胃部整個糾結起來。

她可真會傷他。

十年前傷他一次還不夠,現在又狠狠的再傷他一次。

他為自己對她付出的感情感到不值得,也為自己到現在還會關心她感到厭惡。

可憐的小俊,他可憐的兒子,跟他這個爸爸的命運一樣,長得再英俊有什麼用?還不是被魔女媽媽給拋棄了……

「OhMyGod!你在哭?」孟听瑤驚訝的看著坐在身邊的男人,不經意的一瞥,竟看到他眼中滑淚。

天啊,她真的傷害了他,對吧?

她的心髒一陣緊縮。

「當然不是,我眼楮不太舒服,熬了幾個晚上寫……」辜至俊住了口,不想讓她知道他的「地下工作」。

她酷愛看羅曼史,尤其是那些情節火熱又纏綿悱惻的,往往可以看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加一把,用掉好幾卷面紙跟他的「庫存」。

但是她的文筆非常差,而他恰懊相反,他從小就文采過人,所以……

「這樣好了,反正你念化工只是為了跟你爸唱反調,你根本就一點興趣也沒有,不如以後你寫羅曼史給我看,要火辣辣那種的哦,嘿嘿嘿,我把我腦袋里天馬行空的情節告訴你,稿費分我一半。」

她常開玩笑地這麼說。

綁來,他真的實現了她的願望,成了羅曼史界的第一把交椅,但她卻永遠不會知道。

「嘖嘖嘖,熬了幾個晚上寫公文對吧?」孟听瑤嘖聲連連地搖著頭,故意順著他的借口講,不然她也快要哭了。「真不知道你怎麼會回來你爸的公司上班,以前你不是很排斥也很沒興趣嗎?」

「人總會變,不是嗎?」他瞬也不瞬的看著她。「你不也說過,今生今世只愛我一個,現在呢,要去嫁給別的男人了,我又能說什麼?」

他父親的病情並未對外公開,赴美就醫也是秘密進行,因為怕影響聯通環球的股價。

「你……一直單身嗎?」

這魔女,在他心這麼痛的時刻,竟然眨著一雙水眸,甜絲絲的對他粲笑。

「跟你有關嗎?」他聲音更冷了。

早知道她沒心沒肝沒肺,想不到她連人性都沒有,盡貶在他傷口上撒鹽,這女人,早晚嘗到被人拋棄的滋味。

「噯,有好對象就跟人家交往看看吧。」她一笑,「我知道我很優,但你也別太死心眼了,雖然世界上已經找不到第二個像我這樣有吸引力的女人,但次級品也可以考慮啊,你就別再為我守身如玉了。」

他死死瞪著她,「誰為你守身如玉了?」

懊死!

她怎麼知道?

知道他這十年來幾乎過著無性生活,所有的「性趣」都寫在書里了,他無法再對女人有感覺,而且越來越厭煩。

而這個罪魁禍首,還在那里說風涼話!

「我呢,是不會為你守身的,你也知道,美國是個開放社會,像我這種有姿色的漂亮少婦,很多人搶著把,我呢,光是一夜的經驗就多得數不清,那些猛男個個都能滿足我,所以我早就忘了跟你上床是什麼感覺了……」

「你住口!」辜至俊臉色鐵青的抓住她手腕。

苞數不清的男人上床,她很引以為傲嗎?

忘了跟他上床的感覺,她很得意嗎?

而他,卻是對她身體的每一處敏感帶還深烙心田,甚至閉起眼楮,他就可以描繪出她的胴體。

每一次寫到場面,他腦中唯一浮現的人選就是她,但他騙自己,騙自己說已經忘了她,會想起她都只是因為劇情需要而已……

而她,卻已經跟別的男人有過經驗了……

他這份執著是不是太傻了呢?

「不說就不說嘛,干麼這麼凶,這樣會嚇到我們小俊耶。」孟听瑤甜笑,不著痕跡的抽回自己的手。

他握得好用力,她揉著發紅的手腕,一顆心隱隱作痛。

他真的還很在乎她,他真的還沒忘記她,她不知道應該高興或煩惱?

唉,為什麼他要記得她,她對他很過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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