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霹靂火 第六章
「你為什麼那麼無聊的跑到醫院去?」李樊在听完嬌艷今天去找方碧雲的事後,氣得語調都變調了。
「我哪是無聊?我也是關心李氏啊!那是你爸爸畢生的心血,你真的就要這樣眼睜睜看著它垮掉嗎?」嬌艷也高分貝的反駁回去。
「關心李氏?!什麼時候你比我還關心李氏?你是真的關心,還是想做李氏的少女乃女乃?我看你大概找錯人了,如果想要做少女乃女乃的話,你應該去找李宗翰才對。」李樊感覺自己被最親近的人背叛了,氣到口無遮攔地說道。
嬌艷氣急敗壞地脹紅了臉。「你胡說什麼?李氏有什麼了不起,現在不過是個空殼子,你要是不願意救的話,我也無所謂,反正那是你家的東西,垮了我也不痛不癢啊!」
「對啊,李氏有什麼了不起,現在可是我比較有價值,每個禮拜至少有幾十萬的進帳可以供你花用;要是緊抓著我,而我又把李氏救回來,那你可就扎扎實實的發了!可惜啊,你怎會從方碧雲那女人下手呢?你下錯棋子了。」李樊頭一次用如此犀利的神情對她說話。
她氣到發抖。「李、樊,我今天才知道你是一個如此刻薄無情的人,你要為你今天說的話負責!我告訴你,我要是覬覦你一分一毫財產的話,我現在走出去就被車給撞死,而且不留全尸。」
嬌艷狠狠地瞪著他。「生出你這樣無情的兒子,我想你的父親現在一定在地底下捶胸頓足!從現在起,我不會再管你的事。」
嬌艷甩門而出,用力踏著步伐離開保養廠。
李樊懊惱地扒著頭發。
他並不是有意要對嬌艷這麼凶的,只是任何事只要扯到方碧雲,他的脾氣就會失控。
算了,等過幾天再去找她道歉吧,現在彼此都還在氣頭上,要是見面的話,難保不會又因此而杠上,還是冷靜一些時候再說。
想不到他根本還來不及冷靜,嬌艷就將她代他處理的錢寄還給他。
當他打開牛皮紙袋見到銀行存折及印章時,他就已經欲哭無淚;再看到一並附給他的保單及記載著如何退保的詳細程序後,他真想沖去見她,然後掐了她。
他覺得事情並沒有那麼嚴重,可是她的舉動卻像是要和他絕交的樣子。
他越想越生氣,沖動地拿起桌上的電話,將話筒夾在肩膀與朵邊,手指用力
地按著熟悉的號碼。
電話很快的被接通。
「喂,鐘嬌艷,你他媽的寄這些東西來是什麼意思?」李樊毫不客氣地吼道。
听到是他的聲音,嬌艷放下手中整理到一半的保費收據,也對著電話吼──
「那你打這通電話來又是他媽的什麼意思?你看不懂中文啊?那些都是你的東西,你想怎樣處理都行,不必特地打電話來跟我報備!那包資料我可是寄掛號的,不怕你跟我耍無賴說沒收到的。」她真後悔自己剛剛連看一眼來電顯示都沒有,就把電話接起來。
她完全忘了自己現在是在辦公室里,而且那些媽媽業務們全都停下手邊的工作,升起天線,努力的聆听當中。
「你沒事寄這個給我干麼?」李樊語調仍然顯得略高。
「沒事?!李先生,難道你忘了幾天前自己說過的話嗎?」嬌艷用鼻子哼出聲。「我啊,一介平凡小女子,怎麼高攀得起你這李氏的大少爺呢?既然你那逃詡說得這麼清楚了,我再不識相地霸著你的「財產」不放,下次恐怕你不知道又會說出多難听的話。」
「-!我……」李樊為之氣結,說不出話來。
嬌艷重重嘆了一口氣。「唉……我呢,從小就失去了爸爸,靠著母親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把我帶大,雖然沒什麼錢,總還知道「羞恥」這兩個字怎麼寫。
「要是讓我媽知道我整天不務正業的在覬覦人家的財產,恐怕她會打斷我的粉腿喔!所以,李先生,李公子,我拜托你就別再欺負我了,讓我過清靜的日子吧。」說完,就將電話給切斷。
「喂……」
李樊用力將電話摔上,再將手中的資料摔到地上,一個人坐在辦公室里面生氣。
這個鐘嬌艷,竟敢這樣掛他電話,講話還這麼刻薄?!真是該抓起來好好打一頓。
看到牆上的日歷顯示著今天是星期五,他忽然勾起冷凝詭譎的笑容──
他要讓她知道隨便掛他電話的下場!
小張和幾個工人在工廠透過辦公室的玻璃窗,看到老板如此可怕的神情,不禁偷偷為今晚的參賽者捏把冷汗。
嬌艷氣呼呼地踏出辦公大樓。
從她掛李樊電話的那一刻起,那些平常不將她放在眼里的媽媽業務們,竟然一窩蜂的將她「團團圍住」,讓她動彈不得,並且單刀直入地追問,務求要將所有的狀況都搞清楚。
這種公司職員的八卦一直是她們的最愛,想要知道誰家少了個人,誰又離婚再娶的,問她們就錯不了。
嬌艷好不容易才從中月兌困而出,連卡都不打,就直接走樓梯下來。
出了大樓,即使馬路上仍是車水馬龍,空氣也污濁不堪,她還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比起剛剛辦公室內幾乎要讓她室息的氣氛,這里的空氣明顯好多了。
邊緩步往摩托車走去,邊從手提包中掏鑰匙。
「嗨,找不到鑰匙嗎?」李樊坐在摩托車上,噙著笑看她,仿佛他們根本沒吵過架一樣。
嬌艷一見是他,馬上板起臉。「你來干麼?走開,不要坐在我的摩托車上。」
「你的摩托車?!你確定?」這車明明就是當初他硬叫小張借給她騎的。
當初的用意是不想讓她再自己開車到處橫沖直撞的,所以只好騙她說調不到零件,然後他就順理成章的每天接送她,久了她也就忘了車子這回事。
直到有天他臨時有事不能接送她,而她又急著要到客戶家里,急得哇哇叫,他才會要小張先把摩托車借她,沒想到現在卻真的派上用場。
「當然確定。我的車啊,送到一家三流的修車廠去,到現在都幾個月過去了,都還沒修好,現在他們只提供摩托車供我代步,算是便宜他們了,照理說,應該要叫他們老板提供一部車子給我使用才對。」嬌艷以酸不溜丟的口吻回他。
「他們老板不是每天接送你嗎?」見她這副酸模樣,他還真的興起一股想掐了她的沖動。
「呵∼∼那是他怕我跑了不付錢。」她說得理所當然。
「小姐,當初不是說好你的修車費由我負責嗎?那我干麼怕你跑了不付錢?」
嬌艷臉龐微微發熱。「你、你走開啦,別擋著我,沒听過好狗不擋路嗎?」
李樊離開摩托車,站到她面前,將自己的臉頰湊近她。「听過,只是……我不是狗耶,我是男人,而且是個壞男人。」他又勾起他那攝人心魂的招牌邪佞笑容了。
「你你你……唔……」
事實證明,李樊真的是個壞男人,因為他不但在大馬路邊,在嬌艷的公司門口,在人來人往的商業區當眾吻了她;還趁她不備的時候,當著她公司一樓內務小姐,和其它要牽車下班的同事,以及路人的面,將她打橫抱起,往自己的車走去,完全不顧奮力抵抗的她與瞠目結舌的觀眾。
將她-入車內後,他迅速坐上駕駛座,載著她揚長而去。
「都到餐廳了,還擺著一張臭臉?」李樊坐在嬌艷對面揶揄她。
「我是被你強迫的,你還敢笑?!我不是說再也不要管你了嗎,你干麼還來找我?」嬌艷怒瞪他一眼。
李樊舉起雙手。「我認錯,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我不該曲解你的一番好意,更不應該懷疑你,拜托你原諒我吧。」
他知道如果他不道歉的話,這件事將沒完沒了;雖然他幾乎沒向人道過歉,但是為了挽回她,他願意破例一次。
「喲∼∼先把我捅幾刀後,才想來道歉了事,這種事不像是你會做的啊!再說,你說得也沒錯,搞不好我真的是覬覦你的家產喔。」
「我知道-不是。我們可不可以不要繼續在這個話題上打轉,你難道不想知道我今天找你的目的嗎?」他一點都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那會讓他覺得自己一直處于挨打的局面。
「你找我干麼?除了保險費外,你的錢我可是一毛不少的還給你,就連幫你買的股票都還是賺錢的。」這可讓她驕傲得很。
「為了熄火。」
「熄火?」
「對啊,你忘了讓我們吵架的導火線了嗎?」他用手指輕輕敲擊著桌面。
她狐疑地盯著他。「你的意思是……李氏,還是……方阿姨?」
「都有。」
嬌艷真不敢相信他會有這麼干脆的答案。
通常提到方碧雲他都會氣得蹦蹦跳的,今天卻如此干脆與冷靜,讓她不太敢相信眼前的這個男人就是她所認識的李樊。
「那你打算要怎麼熄火?」不論如何,至少他終于願意正面響應了。
「全看今天晚上了。」他將身體向後仰,完全靠上椅背。
「晚上?!今天你不是要賽車嗎?」
「所以我才會說全看今晚。我已經和汪總聯絡過了,我希望他能並下李氏,如果他成功的話,他將擁有李氏百分之六十的股權,其它百分之四十則分別由股東及散戶持有,然後李氏就全面交由他經營。
「至于李宗翰和方碧雲,他們可以持有百分之十五的股權,公司要是賺錢,每年還可分紅利,雖然不多,也夠他們過一輩子了。」他已經夠仁慈了,還幫方碧雲他們買下這些股權,讓他們不致窮困潦倒。
嬌艷雖然很高興听到他這麼說,卻還是有些不明白。「可是這跟今晚有什麼關系?」
「汪總開出條件,今晚要和我來場一對一的賽車,從清水休息站出發,而我必須要比他早到終點十二分鐘以上才可以。」
他說得很輕松,可是嬌艷卻拚命冒冷汗。
「他開這種條件未免太強人所難了吧?!」嬌艷不悅地皺起眉頭。
他們這種競速比賽,能夠安全抵達終點就已經很了不起,更何況每次勝負幾乎都在五分鐘內,再快也不會超過十分鐘,現在對方卻開出這種條件,不就是擺明了不想幫忙嗎?
「別說是他,如果是我,我也會這樣做。」李氏已經是個爛隻果,放眼望去,除了汪總外,也沒別人可以接下這個爛攤子,而且,他相信汪總會是唯一能讓李氏起死回生的人。
「難道沒有其它人可以拜托嗎?至少找個正常點,不會故意開這種條件的人。」她只在比賽的地點見過汪總幾次面,不曾交談過,所以不知道他是一個這樣難纏的人。
李樊先側身讓服務生將餐點送上後才開口說︰「姑且不論還有沒有人願意幫忙,以李氏目前的狀況看來,就只有他可以接得下來,並且讓它起死回生。汪總在商界素有「狂人」之稱,若他說不願意接李氏,相信也沒人敢說好。」
雖然嬌艷仍然不能認同地猛搖頭,他還是接著繼續說道︰「其實他開出這樣的條件已經算是很仁慈了,所以我當然接受。」
「難道沒別的方法?比如說你啊,你可以親自回李氏重掌兵符。」她對他可是很有信心的。
這回換李樊搖頭了。
「企業經營並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得好的,我從未考慮過經商,如果李氏真的交到我的手上,只會加速滅亡而已;如果交由汪總來經營,不但可以轉虧為盈,還可以年年享有分紅,那何不做個小鄙東就好?」
「可是……也不需要下這種賭注啊。」她還是擔心。
「他若出太簡單的題目的話,他就不叫狂人了,更何況在車子的競技上,他早就恨我恨得牙癢癢的,那百分之十五的股權,他可是贊助不少。」
「不過……」
「先吃飯吧,菜都涼了。晚上還有場硬仗要打,得先吃飽一點。」
比起嬌艷一臉的憂慮,李樊可看開多了,大口大口的享用餐點。
嬌艷擔心到整餐飯連餐具都沒動一下,根本吃不下去。
嬌艷以為李樊是要帶她去比賽的,卻沒想到李樊在吃完晚餐後就送她回到租屋處。
「我剛說了,我要和你一起去。」這已經是她第一百零九次對李樊表明要和他同進退的心意了。
李樊將車停在她家門口,揉揉她俏麗的短發。「乖,今晚你乖乖在家等我的好消息,比賽一結束我就會和你聯絡的。」
今天的比賽很重要,他除了怕她跟去會讓他分心外,也怕萬一真發生意外讓她受傷或死亡,那絕對不是他所能接受的。
「我不要!既然你剛剛都已經來找我,讓我知道這件事,為什麼又要把我送回來?以往我不是也都跟著你去嗎?」
嬌艷不敢告訴他,其實她心底涌上一股恐懼,總覺得今晚的比賽不妥,想叫他不要赴約,卻又知道他的脾氣,所以無論如何她都要跟他一起去。
李樊有些後悔這麼沖動的讓她知道今晚的比賽,瞧她現在這副楚楚可憐的模樣,他還真想不顧一切的帶她一起去。
「不行,今晚的速度絕對超乎你所想象,你根本還算是個生手,絕對無法冷靜的坐在車內,難道你想讓我為你分心而輸了這場比賽?」還是鐵了心不讓她跟去。
「何況今晚的速度太快,萬一發生意外,下場貶很嚴重;反正我只是一個人,傷了死了都無所謂,你就不一樣了,你可還有個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把你帶大的母親,要真發生什麼意外,我要怎麼對伯母交代?」
「什麼叫做你是一個人?那我算什麼?不管,既然我決定跟你,早就有要和你甘苦與共的準備,何況這件事還是我引起的,要不是我,你也不會為了方阿姨和弟弟冒這個險,所以我一、定、要、去。」嬌艷意志很堅定。
李樊不再答腔,只是徑自開門下車,繞到乘客座這邊。
打開車門,欲將嬌艷抱出車外,而她卻早有準備,死命地拉著車子的把手,硬是不讓他抱下車。
「放手,待會兒傷了自己怎麼辦?」李樊真是拿她沒轍,還好現在巷子里沒什麼人,不然還以為他要脅迫她咧。
「不放不放,我要跟你去。」嬌艷仍然用力抓緊把手,絲毫不敢放松。
「鐘小姐,你終于回來了,你和陳小姐很久沒回來了喔,那個上個月和這個月的管理費麻煩繳一下好嗎?」
大樓管理員認出車內坐的是嬌艷,也不管他們正在忙,一心只想追討管理費,所以二話不說馬上沖出來,用著濃厚的外省口音跟她討錢。
嬌艷被管理員的聲音嚇了一跳,知道他是要來討管理費的,臉上更是浮現一抹尷尬的神色。
「伯伯,待會兒再算啦,我現在有要緊的事。」仍不忘緊緊抓牢車頂的把手。哪有人三更半夜在要管理費的?
李樊則是退到一旁,讓管理員介入;也許他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將嬌艷給抱下車也說不定。
「那怎麼可以?!你們很久都沒回來了,要不是今晚我剛好值夜班遇到你,這管理費不知道還要欠多久?我還想說你們再不出現,我可就要找房東要錢去了,不管現在有什麼事,你先繳了管理費再說吧!」
避理員也很堅定,堅持一定要收到管理費才肯離開。
李樊听到管理員的話,生起一陣懷疑。
這一陣子她不是和他在冷戰嗎?照理說她應該天逃詡回家才對,怎麼可能會如管理員所說那樣,很久沒回來?
于是他直接提出自己的疑惑。「管理員先生,你說鐘小姐很久沒回來?不可能吧,至少她這一陣子應該都在家啊。」
「有沒有在家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和陳小姐很久都沒出現了,連早班的老賀也都說沒見到她們,去按她們家的電鈴,總是沒人應門;幸好今天我機靈,一眼就認出鐘小姐,不然就真的要找房東才行。」管理員把他知道的狀況全說了。
李樊斜眼睨向嬌艷。「你怎麼說?」這陣子她晚上都去哪里?
「我……我是去方阿姨那里啦,我看她一個人怪孤單的,反正我也是一個人啊,所以就過去陪陪她。」
這陣子她確實是幾乎只要有空,下班就會去陪方碧雲聊天,而李宗翰仍然不知去向,恐怕是戶頭的錢還沒花完,所以還不到他出現要錢的時候吧。
「唔……」李樊點點頭,算是接受她的解釋。
他轉頭誠懇的對管理員說︰「管理員先生,她待會兒就會拿管理費給你,你可不可以給我們五分鐘的時間?」
「這……」管理員顯得有些猶豫。
「放心吧,我保證她不會跑掉。」
「好吧。」管理員往大樓內自己的櫃台走去,不過雙眼仍是緊盯著他們不放。
看到管理員這樣緊盯著不放,李樊真是感到啼笑皆非,只好改變策略,將右手臂靠在車窗頂上,略微低頭的對嬌艷說道︰「我還沒去過你住的地方,帶我上去看看吧。」
「可是……比賽怎麼辦?」她狐疑地直盯著他瞧,擔心這是他想甩開她的另一條詭計。
「時間還早,還夠我們喝杯咖啡;而且那個老先生一直盯著我們瞧,感覺很不舒服。」
嬌艷越過他看見里頭管理員虎視眈眈的眼神,聳聳肩。「只不過是兩個月的管理費而已,有需要這麼緊張嗎?」
「那是他的職責所在,所以我們趕快上去吧。」
「那你的車怎麼辦?」這里可是巷子內,劃了黃線的區域耶。
「先放著吧,這麼晚了不會被拖吊,而且我們待會兒就要離開,暫停一下沒問題的。」一把將她拉出車外,將車子上鎖後,牽著她往大樓走去。
「先生,我們上去拿管理費,待會兒就拿下來給你。」簡單的對管理員交代一聲,就拉著嬌艷坐上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