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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愛一點點 序

作者︰凌淑芬

凡人與完人

凌淑芬

本書的女主角,蔚蔚,她絕對不是一個令人喜歡的女人起碼您不會在初識她的時候,就立刻喜歡上她。

ok,親愛的讀友,我可是先寫在前頭警告了。如果您還是決定看,那麻煩您先看完書之後,再看這篇序文的下半部,因為接下來要討論的部分,在您看完書之後才讀,會有比較深的體認。

(給大家時間泡茶泡咖啡,看書摔書,或默默放回書架上,選旁邊那本書。)

好,回到正題。

現在,我假定您已看完這個故事了,我們來聊聊女主角這個人吧!

正如我所說,蔚蔚不是一個討喜的角色。她性格別扭,陰晴不定,難以接近,面對愛情偏又貪吃裝客氣,死著不敢說。

身為作者的我,是可以把這女主角的性格塑造得更完美一些。我也可以把我的男主角寫得很神,我可以安排他是全世界最厲害的人,彈指間可以把所有難題都解決,沒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可以困擾他們——可是,說真的,那實在太太太太無聊了!

這樣的完人有什麼好看的呢?

我一直覺得,小說不只是全然的虛幻,它也反應出一些事實。而,一個閑于「人類」的事實就是︰人沒有一出生就十全十美的。人類必須經過不斷的歷練,淬取,升華,茁壯,最後才成長為一個完整的個體。(我是性惡論者!)

與其塑造一個一開始就是完人的角色,我寧願我的主角保留一點人性的缺點。讀友會不會一開始就喜歡他們還在其次;重點是,看完書之後,大家會覺得這個角色有所成長,比剛開頭時更能博得大家的認同,這比較重要。

所以,我的「蔚蔚」是會成長的,跟現實中的她一樣。

噢!是的,別懷疑!您沒看錯,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蔚蔚」這個人,當然,她不叫這個名字。

從我開始寫小說起,極少有任何一本作品是純粹靠幻想起家的,其中或多或少都有些橋段、人物、對話,是在我日常生活中的所見所聞,最後被我融進書里面。這該肇因于我天生就不是浪漫的人,寫出來的書也就不可能充滿如夢似幻的色彩。

因此,如果故事場景不夠[豐功偉業],如果人物的性格不夠完美討喜,那就要勞煩讀友們體諒我小小的任性了。因為這些主角和你我一樣,都是凡人。他們有自己的愛惡欲、優缺點。

話題回到「蔚蔚」身上。

我和她不熟,非常不熟,因為她的那票朋友不是我習慣往來的調調,我甚至覺得他們也不是她的調調!初識時,我只覺得這樣一個清麗的女孩,站在那樣一群喧鬧的人當中,實在很突兀。

她的家世不差,父親往返兩岸經商,奠下豐厚的家業。由于長年在外,不免冷落了親人兒女,因此金錢就成了最好的補償。

幾次坐下來聊,我漸漸發覺,這女孩孤傲得離譜,對人老是愛理不理的,架子憑地大。

我也是個性傲之人,且不像那票狐群狗黨,吃她的、喝她的,甘于看她的臉色!幾次交往後,發現和她八字不合,也就漸漸疏遠了。直到後來,從朋友那里漸漸听說了一些她的成長歷程,才恍然了解了她性格的養成原因。

親愛的讀友,你知道的,我喜歡怪人!

所以,我對她的興趣重新被引燃起來。

我仍然不主動與她相熟,但一亙站在超然的立場,不接觸,不干涉,不親近,默默觀察她的性格轉變,像看戲一樣,直到她遇見那位「對先生」,從一個孤傲難近的別扭女孩,褪變為一個敞開心懷的成熟女人。

後來我常打听她近況的事被她知悉了,她反而覺得我很莫名其妙,因為她認為自己一點都不特別,有什麼可好奇的?

「她真是一個怪人!」她對我朋友說。

啊,你能相信嗎?我竟然被一個比我怪的人說「怪」,真正槌心肝啊!

我想把她寫下來!

無可抑止地,我就是想寫她!

我喜歡怪人,而她很怪!包怪的是,她這個怪人還說我比她怪,較我怎能不寫她?

所以,她成了「畢斂眉」、「池淨」之後,另一個被我完整拷貝到書里的人物。

當然,基于尊重隱私,那些姓名、家庭、朋友、職業都更改過了。我只找了近似的外在條件,套用于「祁蔚蔚」的身上。

我曾自問過,現在我已經更懂她了,我們有沒有機會結為莫逆呢?

我想,性格上的差異使然,恐怕很難吧!

但,怪異的是,我真的很喜歡她——以一種不親近的方式。

所以我很希望看完書的您,也會有著和我一樣的心路歷程。

蔚蔚或許不會是您理想中的好友典範,然而,當您的生活中出現了這樣的女孩,或許您會和我一樣,願意以另一種方式去欣賞她。

好啦!我知道一定有很多讀友偷跑啦!沒有照我的諄諄囑咐去做,沒看書就先偷看這篇序對不對?

好吧!現在您看完了。

如果,您還是決定看完這本書,那,翻開書頁吧!

*凌淑芬的e-mail︰sflno04@ms22.url.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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