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王子变青蛙 第十七章
第九章
电影结束后,程可凉关掉电视,笑说:“坏人果然是总司库。”
“你一开始就猜到吗?”
“嗯,因为里面没有很明显的坏蛋,我在想,如果不是女主角,就是他,但女主角就是反派的设定比较少,所以……”
影片是“天使与魔鬼”,贺天霁看的时候并没有心思去想谁是坏人,因为当时跟他一起去看的是爷爷好友的孙女,爷爷好友一家其实早移民了,女孩是特别从纽西兰回台湾探亲外公外婆的。
跟老友联络的电话,中知道女孩要回来探亲,爷爷开口了,“哎呀,晓晴回台湾住什么饭店?住我家。”
然后又跟他表示,“你们年轻人比较谈得来,你帮爷爷招呼她。”
据说,那位纽西兰老先生在古早的年代救过爷爷一命,算是他们贺家的救命恩人,女乃女乃也认识,因此他不敢怠慢,那两个星期有空他就会开车带她到处走走。
可他们在看电影时,女孩一直用非常赞叹的声音说“罗马好美喔”、“喷泉好美喔”、“教堂好美喔”,一切都好美喔。
赞叹到前排跟旁边的人都纷纷要求他们小声点,他也无心看电影了,只希望快点结束,早点离开那个好美的幽暗世界。
“总司库勇敢、坚毅、仁慈、充满大爱,而且还长得这么帅,集合各种优点于一身,会让人有种『怎么可以如此完美』的感觉,所以他当反派的爆点是最大的,就像……”
惊觉自己可能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程可凉连忙停住,但来不及,贺天霁早听到关键字。
他看着她,眼神明,自告诉她说——“我听到了。”
叹气,“就像你啊。”
“我?”
“老实说,刚捡到你那天……”
男人失笑,“捡到?”
“别打岔。”她接着说:“因为开创老板的大儿子很喜欢小白鸽,所以我犬概知道小白鸽的价格落在哪,我就想,哇喔,连袜子都是小白鸽,是超级好野人欸,可是你又这么年轻,什么样的人可以在不到三十岁的时候穿着十几万在社区骑脚踏车?而且我后来发现那台脚踏车要六万,比机车还贵。”
“然后?”
“然后我就想,不是靠长辈,就是靠自己,靠长辈就是富二代,可我实在无法接受你长这样还是天生公子哥,因此比较倾向靠自己,而若依照这个论点推论下去,年纪轻轻能够穿那一身衣服,可能是明星吧。衡量了自我内心的接受度之后,我决定把你当后者。”
男人说:“所以你是拐着弯告诉我,你觉得我长得很好?”
“不要告诉我,你不觉得自己长得好看。”
“我当然知道,只不过从你口中说出来比较有意思。”男人一脸得意,“然后呢?继续说。”
“结论就是有爆点嘛。”程可凉解释,“总司库仁慈勇敢,骨子里却是坏蛋,有爆点;你呢,外貌九十分,如果又是大户少爷,也是爆点。”
他听得心一惊,“假设我真的是呢?”
“那……那以后如果宝石真的托给你,就请你餐餐喂它吃伟嘉妙鲜包,牠超爱。”
贺天霁一怔,有点无奈的笑了,“你还真是满脑子宝石。”
“没办法,我就是想对它好嘛。”
他期待的是听她说一下,对于所谓富二代的看法,或者她对于政商社交的观对戏,没想到又杀出宝石这个程咬金。
这真是史上最猛的一只猫了,不管牠在不在,永远可以干扰他……慢着,贺天霁脑海突然闪过一丝想法……
她那么宠宝石,会不会是一种感情上的投射,是她潜意识里,希望有人这样对待自己。
那么,她一直想说服他在她出国念书的时候帮忙养这只猫,对它好一点,是不是……
男人好像有那么一点懂了。
这个女人不是在跟他捉迷藏,是他一直没能解读出她的讯息。
她去英国的那一年,假若可以,请他帮忙养宝石。她真正想说的是,假若可以,请他到时候能再次出现在她生命里,即便是几年后。但是,她用的是“假若可以”。并不是很郑重的约定,而是一种希望。
男人的眼神突然柔和起来,他懂了。
完完全全的懂了。
“你之前说过,将来的愿望是想要建立一个充满笑声的家,有没有想过一些比较其体的方向?”
“当然有。”讲到梦想,程可凉一下来了兴致,“想要两个孩子;每个月会有一次小旅行,全家一起去花莲看海,或者是去垦了玩水;我要拍很多照片,帮他们做成长相本,我要孩子在很多爱里幸福长大。还有,我绝不加班,孩子长得很快,一下就可能错过他们的成长;我希望能认识他们的同学,也希望他们能邀请同学到家里来玩,我会当个让孩子们都觉得自在的家长,跟孩子相处就像朋友,能够分享心事,互相依赖,知道彼此是自己最亲的人。”
“听起来很不错。”
“当然啦,这些可是我长年累月不断修正的结论。”她笑笑,“因为没有顺其自然的慧根,所以会先设想好各种状况,对于小孩,我会爱他、教他、宠他,但是绝对不会纵容他,教、养并重,还有,我会让他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站在他身边。”
“你没提到最重要的那个人。”
“嗯……”
她当然知道漏了一人,可是这要她怎么讲……
看她有点不好意思,男人说:“基于公平原则,我也来讲一下好了。”
程可凉连忙露出“洗耳恭听”的表情。
“我的另一半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
有这个要求当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他实在看多了富太太们的生活方式,购物、午茶、聚会,再购物、午茶、聚会,然后又是购物……
有些人会羡慕这样的生活,但是他觉得这其实不太好。
就像他的伯母,因为太闲了,又管不住老公,所以注意力都放在唯一的儿子天俊身上。
小时候接送是一定的,有时候还会在学校陪他一起吃午餐,或者坐在教室后面等他下课。
长大后,天俊会开车,爷爷给他买了一辆限量敞蓬跑车,他也很幸运的抽到停车位,所以念同一所大学的自己偶尔会在学校看到那辆亮红色跑车,真的很帅气,三不五时还会听到女生说“我们学校居然有人开这种车”之类的惊叹。
理论上,天俊应该是会成为王子候选名单中的一员,但是,由于伯母每学期总会有两三次突袭校园,说:“我刚好到附近办事,所以过来找你吃午餐。”、“这是我刚刚烹饪课做的东西,想说冷了不好吃,所以给你送过来。”诸如此类,每每杀得天俊措手不及,更导致同学讲起天俊的时候,往往会加上一句——“他妈妈常常到学校来。”
有一次,他跟天俊约了一起吃午餐,顺便交换一下手边有的留学资讯,两人刚走出大楼,就看到伯母一身香奈儿秋装,提着柏金包在中庭,跟几个学生在聊天,
重点是,声音还不小。
能清楚听到“我儿子是念动力机械科的,姓贺,贺天俊,你们应该知道他吧,他常常有作品参展,我儿子从小……”巴拉巴拉。
他听得傻眼,伯母……他有听天俊说过她的状况,但是亲眼目睹,感觉相当震撼。
一个动力机械科的优等生,开着敞蓬跑车,加上长相等条件是很迷人的,可是,一旦这个人的妈妈会过度干涉他的生活,甚至会帮他送吃的到学校、随便拉住不认识的人讲起他的小时候……就足以让他评价从高分归零。
他看见天俊叹了一口气。
而他能想到的,就是拍拍他的肩。
伯父伯母不喜欢他,可是他跟天俊并没有那种“有你没有我”的情结。讲白一点,寰英的确只能给一个人没错,但两人都是孙子,而且是唯二的第三代,即便爷爷比较偏爱他,也不可能太亏待天俊——他们两人都明白这点,所以一直以来都相处得不错。
天俊有时候会跟他说一些自己母亲的失控行为,他们归纳出原因,就是他母亲的世界只有老公儿子,没有自己。
而当老公外遇不断,她虽不愿意离婚,却仍失去老公,又找不到自己能做、想做的事情,人生的重心就只有儿子了。
他同情天俊,也同情伯母。
总觉得伯母如果有自己的工作,譬如说开间咖啡店,或者开间店专门代理包包或者鞋子,不要只把重心放在追究老公身上的香水味,或者奇怪儿子有事情为什么都不告诉她上面,她会快乐得多。
当然,他希望将来的妻子有工作并不是为了外遇作准备,他只是单纯觉得成就感会带给女人自信与快乐,一个自信快乐的女主人会让整个家庭更明亮。
而他所谓的工作指的并不是一定要有办公室或者薪资单,在家育婴也是工作,园艺、经营部落格,这些都可以,总之,他要的另一半必须有件让她在做的时候会觉得开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