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 第一章
杜夏眼看截稿日期在即,“侦探月刊”与“龙翔”的武侠网络稿子,都还没赶出来,套一句非常应景的话,真是──找死。
“知道找死就好!板子呢?所有的编辑都为你加班了,现在已经六点三十一分,什么时候才有?”
侦探月刊的陈编跟杜夏交情数年,所以对催稿已有经验。
谁叫其它编辑都是恭恭敬敬对杜夏,以为他高高在上,绝对不敢轻漫,甚至视拉嗓门催稿是不敬的行为,当然没人奈杜夏何。
而拖稿的行为也不是他爱拿乔,只是生性懒散啊!
瞄了瞄计算机里仅剩最后一章节的文字,杜夏叼着烟,轻松的说:“快好了,剩最后一章节而已,大概再三十分钟就会传到你的计算机里,千万别关机。”
反正每次截稿前,他总是来上这么一段,大伙应该也习惯成自然了吧?
“那就好。”语毕,向来公事外不-嗦的陈编便挂了电话。
伸伸懒腰、转转脖子,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的杜夏起身准备先泡碗料多味美又实在的泡面来吃。电视上的广告打得太棒,他才会买了好几碗想尝试。三分钟再加上十分钟的吃面时间,还会有多余的时间完稿,反正龙翔的稿子也已完成,剩下润饰部分,在十一点前E过去就好,时间绰绰有余。
真的不是他爱拖稿,只是为何每次截稿前几天的电视都特别好看?
唉他总是欲罢不能,一部接一部、一台换一台,早上到晚上,一刻不得空,所以,真的不完全是个性上的漏洞,绝对是电视节目的排表有错。
像昨晚,HBO就播出杜夏很爱的一部战争电影“抢救雷恩大兵”,他肯定不会错过,而刚刚也才看完一部老电影。总之说来说去,截稿前夕,他总因电视的好节目而怠惰手边的工作。不过,放心,前面自我介绍那句“对工作很认真”也绝对不是骗人,杜夏对自己的工作百分之九十认真,百分之十只是偶尔为之的散漫而已,绝对不会影响工作进度。
“叮咚!”
门铃响起,杜夏盖好泡面盖子,连问是谁也没就开门。
站在门口的是一脸笑呵呵又慈善的爷爷──张管家。
“杜先生,你又没先问是谁就开门了,要是给少爷知道,少爷准会骂你。”
杜夏露出苦笑。“张爹,你就别当小李子了。”张爹,是杜夏对这位张管家的昵称,张爹人慈祥,对他也很好。
张管家露出一脸的无奈。“你也知道,少爷要我将你的一举一动全部回报,我自然不能省略。”
杜夏挥挥手,对于这个尽忠职守的张爹能说什么呢?愚忠啊!
“请进吧!”固定的时间,张爹会送来他们家厨子精心设计的餐点。
张管家随即拍拍手,让他身后两名年轻、穿著像是服务生的男人端着盘子走入。
“进去把菜盘放好就可以出来了。”张管家熟稔的指挥着。
“今天好象比较早?”望着眼前的阵仗,杜夏是习惯成自然。
“少爷知道杜先生又处于截稿前夕,因此要我提早送来。这是我家大厨特别为你精心烹煮的“截稿餐”,请慢慢享用。”张管家将一群人指挥出去后,也跟着退出玄关。
“那我的泡面怎么办?”都泡好了,不吃实在浪费。
那位少爷就是爱搞这招,嫌他的厨艺不佳,就非爱弄得人尽皆知、人仰马翻不可,所有人的动作都只为了他一人。
张管家摇头,堆着笑脸说:“杜先生,这是少爷对你的关心,请不要-蹋少爷的好意,泡面那种东西,还是别吃了吧。”
“张爹,也管管你家那位少爷吧!我又不是小阿子,自己可以照顾自己。”都三十岁了,就算没那位少爷,也还能再活三十年没问题。
“杜先生……”张管家仍是摆着笑脸,对于杜夏的固执,他也不知说什么才好。
不过正当杜夏要说话时,却让门外另一个加入的男人打断。
“要你吃就吃,话那么多。再说,哪次送来,你没吃光的?”男人的声音冷冽如冰,透着无情的味道,却又低沉得充满磁性。
杜夏连头也没偏,光听声音就知道是那家伙。
“少爷。”张管家必恭必敬的喊。
“张管家,你可以先回去了。”
这家伙总气势霸道的决定所有事。
“是的,杜先生,那我先走了。慢用啊。”
“好的,张爹慢走。”杜夏挥挥手,他对老人家就是没办法。
此刻站在杜夏面前,身穿笔挺铁灰西装,长相冷漠俊俏的少爷──孟晨熙,就是被他那个老姊勾引走的名门之子的弟弟。年二十七,据张爹说少爷现在是某家公司的总经理,所以显现出来的气势自然不同凡响,总是说一不二,爱强人所难。
自他姊姊失踪后没几天,孟晨熙就上门来讨人──
“你大哥?”
姊姊失踪了好些天,没告知去哪儿,害杜夏的心情不太好,又猛抽烟,弄得整个房子都是烟味。而眼前这个刚上门来、还没报上名的男人,竟就擅自熄掉他的烟,将窗户大开通风。
“你想死,我不会阻止你,但是我底下还有不少事情等着处理,因此还不打算死,也不打算浪费太多时间在这里,所以请告诉我──我大哥在哪里?”男人冰冷的声音透着些许无情。
“这位先生,你无缘无故跑来我家跟我要你大哥,我又不是你哥的谁,更不是绑架犯,哪会知道你大哥在哪里?”跟自己要稿、邀稿的人很多,这陌生男人却是来跟他要另一个更陌生的男人?
“你姊姊杜春勾引我大哥拒婚又私奔。”他简短解释。
私奔?杜夏先是一愣,随即才哈哈大笑。
没想到他那个成天爱幻想作梦的大姊,竟然真的干出这种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桥段,真是太有趣了。
“这不好笑,有一场订婚还在等我大哥,希望你能告知我大哥在哪里。”男人冷静的声音打断杜夏的笑声。
杜夏随意耙了耙头发,起身。“要不要喝咖啡?”既然要谈似乎是很严肃的事情,大伙儿还是先冷静下来再说。
他望着杜夏,然后才下令指示:“不加糖,不加女乃精。”
杜夏听了,立刻转身过去。
这家伙实在有趣,还以为他这里是什么高级咖啡店吗?有三合一冲泡式咖啡可喝就该偷笑了,还要不加糖、不加女乃精,真是够了。
“这是最便宜的咖啡,喝不喝随便。”放下咖啡,杜夏才开始准备回答他的问题。“这位先生──”
男人看着咖啡,没有动手,显然不是几百元的,他不想喝。
“我是孟晨熙。”
“孟晨熙?”杜夏听了微愣,捧在手上的咖啡杯随即缓缓放下,以免待会惊吓过度。“住在我家楼下那个孟晨冠──该不会正巧是你大哥吧?”
孟晨熙点头。
“不对啊,他住在我家楼下,只是个没什么钱的小杯家,怎么可能……”话说到一半,杜夏慢慢打住,该不会又是一个小说的桥段吧?
长子因为另有兴趣,所以想自己出去闯荡,没想到却遇见今生注定的伴侣,因而决心要舍弃家族事业。若真是这样,还真如了他那个姊姊的意,难怪她会拐跑人家。
“你家不会正巧挺有钱的吧?”杜夏试探性的问。
“是很有钱。”
杜夏又干笑几声。真是人生何处不逢巧啊!
“你姊姊说我大哥一直跟她有来往。”孟晨熙的口气再肯定不过。
“可是他们也一直把我蒙在鼓里。”杜夏回道。姊姊认识这家伙吗?为什么还跟人报备?
听完个大概,杜夏内心有数,这才打量起这家伙。
比起孟晨冠的大方爽朗,这家伙的外表显得冷漠、冷峻,防卫意识很强烈,眼底好似也只能装下他认为重要的事物,对于其它,一概不管,就连外表,他们也不太相像。
“你跟你大哥一点也不像。”杜夏无心说着。
孟晨熙看了他一眼,神情有点不好看。“这不是重点。”
“我知道,可是你问我也没用啊,因为我大姊还没回来,也没半通电话,到现在我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因此我想,这位先生……”他不是更糟糕?而且还是最后一个知情的人。
“孟晨熙。”
既然对方要他直呼名字,他也不客气了。“孟晨熙,既然如此,那劳烦你找几家征信社,顺便帮我找姊姊吧。”
“这方面我自然会做,只是我更相信你姊姊必定会跟你联络。”
这是当然。他几乎是姊姊一手带大,他们两个极为亲密,之间可以说没有任何秘密,不过这次除外;她与孟晨冠的事竟然一点都没透露,保密功夫实在了得。
“说的也没错啦!可是事实是──她就是还没跟我联络啊,要不然,你先回去,等我姊姊跟我联络后,我再跟你联络如何?”晚上十点多,杜夏有点想睡,担心了好几天,他身体已经很疲累,如今已确定姊姊只是私奔,也就放心了。
孟晨熙想了想后回道:“我可以在这里等。”
看来对方是不见黄河心不死。
“好,随你便。”两个男人不会出事,加上他家也没什么好偷的,孟晨熙又比他有钱,怕什么?
就这样,杜夏把孟晨熙丢在客厅,径自回房去睡。
那该死的老姊竟敢一声不响就离开,真气死他了!他才懒得再为她伤心,决心好好睡一觉弥补自己。
绑来睡到半夜,杜夏醒来想喝水,才发现孟晨熙那家伙还真的没回去,睡倒在他家沙发上了。注视他睡着时双眉紧锁的模样,本来就心软的杜夏已拿出一条棉被准备为他盖上,岂料只是好心的不想让他着凉,孟晨熙却突然醒来,抓着他的手。
“放心!”望着孟晨熙那双带有防备的眼神,杜夏连忙释出善意的笑容,放下被子。“我只是想帮你盖棉被,我家冬暖夏凉,不过有时候半夜是会凉过头……”孟晨熙长得很高,他可没有意思与他较量。
双眸紧紧注视杜夏的孟晨熙,没让杜夏说完话,径自把杜夏拉向自己,嘴里不停喃着:“不要走……”
“喂!喂!”现在是什么情况?是半夜想妈吗?那也用不着抱着他啊,还抱得那么紧,他又不是他妈。
“不要走……”
冰冷的声音中透着淡淡的苦涩,教杜夏不由得心疼,加上被孟晨熙紧紧搂着,动弹不得,瞧他紧张的样子,擞邙低叹,改而拍拍他的背。
“我不走,你乖乖睡。”
谁叫他天生心肠好,见不得人痛苦;谁叫他第一眼就看出这家伙没什么安全感。孟晨熙虽隐藏得好,却依旧让他看出来了,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老姊也常说他没什么安全感,老爱抱着她不放的缘故,这应该算是同病相怜吧?
不过,怎么孟晨冠不是有妹妹呢?
那样,他或许就会更温柔了,说不定还会贡献出自己的床,然后又创造出现实中的罗曼史──姊姊拐走名门之子,名门之子的妹妹上门讨人,结果却与姊姊的弟弟一见钟情,一时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就此,名门就败在这对半路杀出的姊弟手上了……天!他在想什么!真是职业病作祟。
扫了扫脑子里的罗曼史想法,杜夏赶紧回神。
不知是不是听见杜夏的声音,孟晨熙安静了,只是揽着杜夏腰的手,没有放开,因为他喜欢这种抱着人的真实感觉,很踏实,让他很心安。
衣服外又多出另一种暖暖的体温,两两相靠,挺温暖的感觉令杜夏不知不觉也瞌睡虫来袭,直到隔天清早,孟晨熙的手机吵醒他为止。
“嗯,我马上就回去。不用了,我有开车出来。”
孟晨熙的声音在清晨里,显现出更清冷的味道,教人有点发寒。
躺在沙发上,杜夏睡眼惺忪,拉紧被子。“要走了啊?小心开车,慢走。”终于啊……害他一整晚不好睡。
孟晨熙没有立即起身,仍旧坐在杜夏身边,低声问:“昨晚……有发生什么事吗?”他清楚自己抱着杜夏整晚。
杜夏听了,随即睁开眼眸,知道他问的是他大哥的事情,便回道:“放心,电话整晚都没响过。先回去吧,我姊若有通知我,我会告诉你的。”杜夏随口应付,跟外人比较,他当然是护着自家人,现下,只想先打发这麻烦离开。
虽背对孟晨熙,杜夏却发觉背上好似有两道锐利的视线,如芒刺在背。
“我晚上会再过来。”片刻过后,孟晨熙开口。
“什么”瞬间,杜夏脑子全部清醒,翻身过来与孟晨熙对望。
透过窗户外的些许光线,杜夏好似看见孟晨熙脸上有一股淡淡的──笑意。
套上西装外套的孟晨熙宣布:“除非我大哥回到家,要不,我会天天来这里等人。”其实,他向来不太会做这种事倍功半的事情,可是,这次他就是想做。
有没有搞错这里是他家耶!哪有客人天天上门的?
结果,孟晨熙并没有听杜夏陈述完自己渺小的意见,便掉头离开。
显然杜夏的个人小小主张对这位少爷果真没有效果。
孟晨熙真的实现他所说的话,天天上门来等人,十点准时离开,日复一日,慢慢也累积将近快一个月了。
每次来,不得已要跟杜夏同桌,还会嫌弃杜夏的手艺不好,便特意召唤自家的大厨煮好他爱吃的食物,然后吩咐张管家送来。
杜夏和张爹就是这么熟识起来的,跟着张爹的唤法,也唤孟晨熙为少爷。
苯久了,还真有些趣味。
那种喊法,好象孟晨熙是个不爱体恤人、任性的少爷,而事实上也是。在少爷的强硬作风下,生性无所谓的他,好象也没有更好的理由阻止他上门等人了,因为理亏的人似乎是他家的──大姊。
杜夏耙耙头发,侧身让孟晨熙进来。
“就跟你说了,不要每次都爱劳师动众,虽然你家有钱,但花钱不是这么花法。”家境不甚好的他,对钱的观念自然比较省;是喜欢孟家厨子的手艺,可是久了会有愧疚感。
少爷就是少爷,进门从不关门,还得劳烦他这个做主人的来关。
“那有钱该怎么花?你要教我吗?”孟晨熙锐利的眸子又投向杜夏一眼后,随即转过去。
孟晨熙不爱有人管他,杜夏偏偏忘记这点。
他想这大概和第一晚见过孟晨熙那种脆弱的模样,所以在刻板印象之下,就会处处想照顾他有关,虽然自己有个姊姊,但实际上,都是他照顾姊姊比较多。
既然话不投机半句多,杜夏便乖乖捧着都快泡烂的泡面坐回计算机前,边吃边打出该交的稿子。
少爷来的时候,他的打字速度会变快,因为总觉得有压力;明明,孟晨熙就不是出版社的人,但杜夏就是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
“吃泡面真的比较好吗?”
第一口面都没吃到嘴里,身后就传来冰冷的声音。听!这便是压力。
“不吃浪费。”
“是比较容易早死吧。”孟晨熙进一步解释。
少爷态度强势,不爱人管,却偏生爱管他,十足的双重标准。
不过很奇怪的,孟晨熙的眼睛虽然锐利有余,但落在他身上的时间很少,好象是不太爱看到他的样子,不过对于这点,杜夏也懒得深究。
有洁癖的孟晨熙,还硬性规定他一个礼拜至少要清扫一次房子,因为他要来作客。就因为他要来,所以他就得扫,不扫还不行,孟晨熙还会亲眼看着他做完。
唉!杜夏只得放下泡面,乖乖打稿子。
当孟晨熙想插手管的时候,千万别跟他辩,否则下场包惨。以上是他的经验谈。
“还是没打电话来吗?”孟晨熙淡淡的问,那感觉好似已不紧张自家大哥的下落,只是随口问问。
“除了编辑,今天没有其它电话。”很好,在压力之下,杜夏的敲键速度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孟晨熙要是当他的责任编辑,效果肯定好。
“你想你姊姊会带我大哥去哪里?”找不到其它话题,孟晨熙又问。
“我怎么会知道!”若知道,你还会在这里吗?
有少爷在,家里严禁烟火,害杜夏烟瘾无处可发泄。
Enter键不断按下,眼见字数愈来愈少,杜夏的心情终于好多了。偷偷瞄了眼墙上的时钟,还剩五分钟,他赶紧赶工。
虽然会拖稿,但绝不开天窗,这是杜夏个人对工作的原则。
但很奇怪的是,似乎没人发现这点,所有的编辑都认为他只要交稿日当天没交稿,一定就会开天窗,所以截稿日期当日必定来催稿,他们若肯多等一两天就会知道他绝对不会给他们开天窗。
“杜夏。”他不太喜欢被杜夏冷落。
“……做什么?”剩一百个字,加油!加油!
“我想吃西瓜。”
……西瓜……江西瓜说……不!不是!一发现敲错名字,杜夏立刻改回。
江云洋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完美犯罪。”
范若亚不太苟同的响应:“是吗?那未破的案子不算完美犯罪吗?”
江云洋懒懒又道:“那是因为不是由我接手。”
范若亚——眼睛,看着桌上的报告。“那我就期待江先生大破这个案子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杜夏轻吁了口气,随即传给陈编辑,时间也刚刚好是七点钟,只要家里的时钟没有慢。
“你刚刚说什么?”杜夏回头问。
“我说我要吃西瓜。”孟晨熙一副摆明只要我开口,你就要弄给我吃的模样。
杜夏挑了眉,少爷还真当他是他家的仆人啊?
“你来我家这么久了,不会自己去冰箱拿出来切吗?”其实,西瓜不是他买的,是孟晨熙吩咐张管家送来的,只因为他爱吃。
他家的冰箱里,向来只有微波食品,因为真的不善厨艺,对吃也不挑,所以很少下厨。
孟晨熙气定神闲响应:“你看我进过你家厨房吗?”
杜夏脑子一顿,只得乖乖起身去切西瓜,若是不切,龙翔的稿子就别指望他十一点前E过去。
在这相处的这一个月里,杜夏真的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欠了孟晨熙很多吧,否则怎么会现在为他作牛作马还无任何怨言?
连姊姊有时候还会疼爱他这个弟弟说,孟晨熙就真的是将他当下人使唤。
“啊!”眉头一皱,神游过界,切西瓜的手指马上就出事了,望着比西瓜颜色还红的血,杜夏赶紧在水龙头底下冲水,却是愈冲血愈多,但不冲又不行,可是,怎么血愈来愈多?
为了不让血流光,他开始找寻碘酒与OK绷的下落。真是平时不烧香,临时要找也找不到,几百年没受伤,哪知道姊姊把这些药品放哪去。
“怎么了?”孟晨熙抬起头问,直到他的视线一对上杜夏的伤处,他立刻起身,举高他的手。“药呢?”
杜夏苦笑。“找不到。”
“先用卫生纸包着,我带你去医院。”孟晨熙的声音泄露他的担心,杜夏却没有听出。
去医院?有那么夸张吗?去楼下超商买个OK绷不就得了?
“不用吧……”从有记忆开始,他还真没去医院过。
孟晨熙盯着杜夏,眼神泛冷光,随即又放下他的手,看着血又如涌泉般不断冒出,杜夏终于点了头。
“去医院吧。”杜夏不得不妥协。
一到医院,护士见到杜夏,连忙抓着他进手术房;医生看见杜夏,便打了麻醉开始缝伤口。
这一连串动作下来,杜夏依然面不改色。
有些年纪的医生便笑道:“好久没看见这么勇敢的病人了,你的伤口很深,竟然眉头也不皱一下。”
这需要称奇吗?他的忍痛功夫是比较好。
“我比较不怕痛。”
医生听了,笑得更开心。“哈哈!罢刚我进来时,看见外面那个人看起来比你还紧张,是你的亲人?”
外面的人──孟晨熙吗?杜夏皱了眉头,因为不知该将孟晨熙定位在哪里。他们只认识一个月,好象连朋友都不是,只能算是有共同目的的战友。
去医院、缝线、拿药、开车回来,总共折腾了一个小时多,一回到家,杜夏整个人立刻倒在沙发上。
不过一个小小的伤口,他真没想到需要一个月才能完全好。另外就是……孟晨熙居然肯送他去医院?这让他有种莫名的恐惧感。
“医生交代前两个礼拜不要碰水,以免伤口恶化。”
“我听到的是“尽量”不要……”在孟晨熙的视线下,他噤声。
唉!这人真是天生有王者的霸道。杜夏在心底暗想。
“先吃饭,吃过饭后再吃药。”
“喔。”除了这个字,杜夏不知该说什么。
吃过饭又吃药后,杜夏重新落坐计算机桌前,只是左手的食指不灵活,常常要打的注音打错了,也连带拖累了他的速度,幸好龙翔的稿子早就结束,只剩下小部分的修饰。
“忙得过来吗?”孟晨熙问得很有诚意。
杜夏挥挥受伤的手。“还可以,难不成要你帮我打吗?”想到尚有一本爱情小说稿要交,他就快昏倒。
其实,他已经打算停止写罗曼史,虽然进入小说界是罗曼史小说起头,但有时候他也想月兑离的,他所有的小说类型都用同一个笔名,只除了罗曼史的。
男生写小说不是大事,写爱情小说就是大事了。有些人就会先入为主的以为你应该是恋爱经验丰富;为了避免麻烦,杜夏才把两个笔名分开,坚决不准编辑透露自己的性别。
最近稿量大增,还真希望干脆藉由手痛,就此封笔。
孟晨熙看了看杜夏,喝完他手上的水后,套上他的外套。他有时候真不知道杜夏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看上去好象一个人是可以过活、心理上很独立,但在现实里却经常出错。
没听见回答,杜夏也不以为意,反正早知道会有这样的静默回答。他就说嘛!少爷难得送仆人去医院已属难得,怎么还会纡尊降贵帮助仆人?
罢了,孟晨熙还是早早回去,才不会造成他的压力。
“不送了。”杜夏懒懒得说。
不料,孟晨熙又很快地看了杜夏一眼,然后彷佛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似,露出一抹笃定。
四眸交投的瞬间,顿时,杜夏有种天降灾祸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打了个颤。
“……怎么了?”
怎么孟晨熙那种表情、那种眼神好似一个月前,他下了决定时的模样?那时他决定要天天上门等,这次呢?该不会……
“我明天会搬过来。”孟晨熙说得毫不拖泥带水。
他说了,他真的说了!然后,杜夏当然是吓了一大跳。
“为什么?”这里是他家,为什么要突然冒出个陌生人来住?
“因为你的手受伤了。”只留下这一句解释,孟晨熙脚步一跨离开。
留下杜夏一个人还在思考他那句话,可是……可是……
“我受伤不关你什么事啊!”杜夏喊,却已来不及。
他还是不懂,孟晨熙为什么要搬过来。真的不懂。
孟晨熙那种人根本不会管别人的生死,怎么会去在乎自己受伤?
老姊,-还是快点跟我联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