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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王野红伶 第一章

作者:李葳

蹦凉的平原一望无际,在这个堪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严苛环境下,每个人都被锻链出一身的铜皮铁骨,能抵挡狂暴的风沙,坚强地承受著它的吹拂。因为烈日经年累月的照射,瞳孔呈现出比一般人要淡薄的色泽,无惧于千变万化的天象,总是锐利地注视与观察著大自然的一切。

他们崇敬这片大地——因它有著天下最独一无二的傲然之美,绝不驯服于人的性格。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无敌武士,有著任谁前来挑战,都无法将它击倒的自信、傲慢。

他们狂恋这片大地——因它亦如此地温柔,不忘生长足以哺育万物的养分,分享给小草、野花、狩猎者与猎物,不同的族群都依赖著它维生,就像是无私的美丽母亲般,有著取之不竭的爱。

这极端的两面,正是它教人又爱又憎,迷恋而无法自拔的主因。

所以,即使听人称道中原的日子有多么舒服,迪米契也未曾动过念头,想要迁居到那里。他永远不会背叛深爱的这片大地,一如这片大地将永远不会背叛他的爱。

“大王……大王……”

由远渐近,传入迪米契耳中的呼唤,令他勒住了手下的缰绳,回过头只见一小团黄沙飞雾夹杂著隐约的人影迅速地朝他接近中,光听声音他便知道,那是自己最信赖与仰仗的左右手——吉力扎。

丙然不出所料,吉力扎在距离他约有半尺远的地方拉住了马,呼呼喘著大气,挥手抹汗说:“大王,您怎么又擅自一人出城?我不是说过好几次,要是想出来走走,跟我们说一声,万一我没空,也会找人跟著您的。”

“怕我走失不成?”迪米契不耐地啐道。吉力扎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婆婆妈妈的个性,总让人受不了。

“当然不是。”

吉力扎又何尝不知道,迪米契最讨厌人罗唆?当迪米契还是王子时,一听到大王又要训斥,他总是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简单扼要,也是迪米契批示公文时,最常要求底下的人办到的一点,可惜能做到他要求的人寥寥可数。

迪米契不了解,天下不是每个人都如他受逃邝宠,有颗精明干练的好脑袋,凡事举一反三,能够轻易把他人眼中的难事简化为一件弹指可成的小事。他以自己的标准认定别人也该能达成,往往造成要求过高,害得周遭的人都沮丧得不得了。

幸好,迪米契不是个蛮横不讲道理的暴君,只要有充分的理由,他还是会给予对方第二次机会,再决定此人是否真的无能。

“您的身分已经不同于以往,如今您是整个亦巴国最重要的人,不可以再如此莽撞,不带任何随扈出门。万一碰上什么麻烦事,您要我们这些属下拿什么颜面见人呢?”吉力扎苦口婆心地说著王不爱听的话,这也是身为大臣应尽的义务。

他们英伟的王扬起不驯的笑,挺起他傲视群伦的壮硕胸膛说:“麻烦?放眼这大漠南北,谁敢挑衅我迪米契?不怕死的尽避来,我可不会躲在一群军队后面,缩头缩脑求保命安身之道。”

这份自信,正是令他们成千上万的亦巴王军死心塌地誓死护卫的理由所在。他们都被迪米契的光彩所降服,他是所有亦巴年轻人争相仿效的对象,也是亦巴全国适婚少女的梦中情人,更是人民心目中的现世神祗。

他们都为拥有如此英俊飒爽的少王而骄傲。

与傲狮争辉的夺目棕发,深黝粗犷的五官,炯炯有神的双眸——眸子的色彩是大地回春时美丽的绿茵。笔挺饱满的鼻翼下是辩才无碍、情感丰富的厚唇,宽阔的唇角满溢著男子气概,而他的声音更是响亮如洪钟,有种诱使人倾听、追随的力量。

要说他们的王还有什么令人不满之处,恐怕就是他的眼界之高,世间少有。

从他即位前就不断地有诸多人上门请婚,其中包括异族的联姻。亦巴国内更不知有多少公侯企图将自己女儿献上,却都没有令迪米契看上眼的。

迪米契的父王在他这年纪,早拥有三宫六院,不知生养多少子女了。

为了稳定江山,早日娶妻生子传承香火是王避免不了的命运,他们一再地告诫他,却还是得不到他首肯,纳谁为正室或收入后宫。

这并非就代表迪米契身边毫无红粉相伴,相反地,他身边的女人从未断过,只不过,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烟花女子。

扁是亦巴王城所在的喀尔克中,最著名的一条娼窑巷里,受过迪米契恩宠的女子就不知有多少人,里面不乏卖艺不卖身,却独独招迪米契入香闺的传奇红妓。

饼去吉力扎就曾问过他,何以专挑此类女子陪寝,迪米契只说:“比起那些用孩子、贞操来换取自身地位,图谋权利的名门淑女,这些银货两讫的妓女还显得单纯可爱些。况且风尘之中无人真心,我也不需感到负担。我可不想找个罗唆的女人成天在我耳边诉苦,像我母后,总是唠叨著父王宠爱别的妃子什么的。争风吃醋的女人最是难看。”

按吉力扎的想法,迪米契未免把“情感”看得太简单了,要女子不为他争风吃醋,对名门淑女或是娼门荡妇而言,都是不可能的事。多金、慷慨、潇洒这三个要件放在一起,不管走到哪里,都注定要引起一场争夺大战。

不同的是,名门淑女仗著自己的出身,可以光明正大的争风吃醋,而那些欢场女子,恐怕就只能在迪米契的背后暗自较劲而已。

吉力扎真高兴自己不是女子,因为在迪米契心中,男女之情,或者该说——“女人”永远排在他心中最微不足道的角落。

不管做他的朋友或他的爱马,绝对能获得迪米契更多的青睐!

“你总不会是为了唠叨我这些事,才特别跑来找我的吧?吉力扎。”迪米契扬起唇角,将他从胡思乱想中唤回。

“当然。”吉力扎立刻点头说。“您上次说要找的中土戏班子已经找来了,可是我想咱们八成是找错了,我从没看过人数那么少的戏班子,才几只小猫能唱什么戏?这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噢,我吩咐他们得找最顶尖、最红的戏班子,难道他们竟敢违抗我的命令,随便找个小戏班来滥竽充数吗?”

“这个……”吉力扎难得吞吞吐吐,咳了两声后才说:“我想他们不是没听从您的命令,因为那个戏班子号称是“天下第一红”呢!”

“呵,好大的口气,自称“天下第一红”是吗?那我就去瞧瞧,到底这个戏班子是多么迷你,又如何能红遍天下?”

珠樱还以为自己会被请进“帐棚”搭建的王宫呢!

就珠樱对“大漠”民族的认识,她只知道他们是一群逐水草而居的民族,似乎哪里有水就得移到哪里去住,至于居住的方式就是用布篷搭起奇形怪状的家,是那种连自己养的畜牲也一起放进屋子里睡觉、吃饭的一群人。

所以当他们抵达亦巴国的王都——这个名唤喀尔克的地方时,珠樱还对井然有序的街道、屋宇梁房感到惊奇不已。当然,这儿的屋子和中土还是不大相同,这里的屋子都是以坚固的石头堆砌而成,不像中土有屋瓦、木梁、墙垣等等,只是很单纯地以石头搭起一座座两层或三层的屋子。

喀尔克的市街也和他们到过的中土街市没什么两样,同样热闹、繁华,像是吃饭的客栈、卖药的店家,甚至连兑银的票行都有呢!

要说有何处与中土不同,就属衣著与人种吧?走在这儿的路上,珠樱一行人反而显得非常突出。一来是他们的衣著打扮和这些头戴毡帽,面裹白巾的人不同;二来是大街上少见女人走动,而多数的男子面目黝黑,发色由棕到黄都有,就是纯黑最少,一如他们的眸色也比黑色要浅淡一点,是更接近琥珀的颜色。

总之,举目所及、放眼望去,无一不是新鲜的事物,看在珠樱眼中都有著高度的趣味与特殊性。她不由得这么想,啊啊,真是来到一个很奇妙的地方了。

小不点锦锦就更直接了,他“哇”地大叫一声,然后拉著珠樱的衣袖说:“快看!快看!那儿有一头怪动物,看起来像牛,却长著很长的毛耶!”

“那叫犁牛,是高原上很重要的交通工具,专门供人乘坐或拉车用的。”阿金在一旁添话说。“只是会在这儿出现也很稀奇就是了。一般说来,这种动物颇耐严寒,他们应该是路过的旅人,带著犁牛正要往南前进神山吧?”

“神山?”双眼一亮,小不点锦锦满脸惊奇地说。“真的有神住的山吗?”

“传说中是如此,但那座山非常隐密高深,普通人即使能爬上去,怕也没有下山的一日。也有人说,只要能登上神山就能登天成仙,只是谁也不曾在成仙后,告诉我们这传说的真假罢了。”阿金耸耸肩说。

“那神山离这儿很远吗?”锦锦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阿金戳了下他的鼻尖说:“比你所想的要远多了,按你的脚程,走上半年都不稀奇。”

“啊……”锦锦失望地垂下双层。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不点,天底下没有像你这么矮小的神仙啦!”

珠樱的取笑,换来锦锦不服气的追打,两人就在喀尔克的大街上边打边闹,来到了王宫前。

“喔!”锦锦发出最高等级的惊叹。

珠樱也不禁停下脚步,仰望那道气势宏伟的门。

不愧是一国之王所住的地方,到底是不同凡响。走遍大江南北的珠樱,见过不少豪宅、大户,里面也包括京城首富的苏家,以及湖南大户的云家,不过他们规模再大也比下上这浩荡的王城。

就算是附庸中土的小柄,也还是很可观气派的一个国家。

“停下你们的脚步,这儿是王宫禁地,未经传唤不可擅入!”

就在他们一行人准备穿越过那道城墙时,很自然地被门口的护卫拦了下来。在阿金取出了邀请状,证明他们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后,护卫们领著他们进入王宫外围的别馆,而前来接见他们的是一名自称“吉力扎”的男子。

对方约莫二十来岁,但似乎已经拥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从他身旁随扈的人数看来,绝非泛泛之辈。他听说阿金等人就是“天下第一红”的成员后,频频皱眉,目光中有著明显的怀疑。

“像你们这么小的戏班子,怎么会是“天下第一红”呢?”吉力扎开口问道。

“我们有中原的皇帝陛下御赐的手写匾额可以为证。”

趁著吉力扎向阿金要求“验明正身”之时,锦锦则偷偷与珠樱嚼耳根子说:“看到没有?那个人的头发好好玩喔,翘翘、鬈鬈的,那是怎么弄的啊?”

“也许是不小心被落雷劈到,烧焦的。”珠樱也跟著开起玩笑说。

不幸两人的对话传入了吉力扎耳中,他凶狠地瞪了两人一眼,又模模自己的头发,咳嗽一声说:“你们这些中原人真是太失礼了,这是我爹娘生给我的。”

“非常抱歉。”阿金微笑著道歉说。“他们两人并无恶意,只是小阿子心性,忍不住说笑而已。请您大人有大量,不要与他们一般见识。”

吉力扎将话题转回原先讨论的事情上说:“我姑且相信你们就是这个叫作“天下第一红”的戏班子,但是你们若是不合我们大王的期望,到时候还是要请你们离开,当然也没有原先所谈的酬劳了。”

“啊?”

“那怎么可以!”

珠樱与锦锦出声抗议。

不过,阿金却点头接受了,他原本就对这门生意没多大兴趣,日子再怎么难过,回到中原,多得是办法可想。长久留在此地,他反倒得担心这一大一小不知会惹出什么麻烦,还有贝厨娘与跑腿王能否适应这地方的气候、环境。想到这些问题,他宁可回中原去寻找新人加入戏班子,再开拓新天地呢!

“就照您的意见去办,我们没有异议。”

吉力扎见眼前这个中原人说话爽快,事情就好办了,于是他吩咐道:“今夜你们就留宿在城中的客栈,等我禀报大王这件事后,随时传唤你们入宫。”

“多谢吉力扎大人。”

他们在宫中短暂停留了一下子,很快地又回到喀尔克的大街上,此时珠樱再次发出不满的心声:“阿金,为什么你那么乾脆就答应那家伙的要求?我们可是走了将近两个月的路,好不容易才抵达这里的,你居然爽快地答应连酬劳也不领就回中原去?明明是他们邀请咱们来的啊!”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们现在的确算不上有规模的戏班子,他们也许只是冲著咱们的戏班子名而来,却没发现咱们这个流浪戏班子不符合他们的要求。”

阿金耸耸肩说。“方才那位大人也很慷慨不是吗?即使酬劳没了,但这一路上的旅费他们还是会照算给咱们,这就够了。”

“照你这么说,咱们岂不白来了?”

“珠樱姊姊,你有什么好抱怨的,反正你只想游山玩水,就算唱不到戏,也不要紧吧?”锦锦才不信珠樱对唱戏有这么热爱。

“话不是这么说……”

要说珠樱到底在埋怨什么,应该是在她的期望中,这趟旅程不该这样三、两下就结束的,她已经对这个地方起了极大的兴趣,她还想再多走走、逛逛,或者住一阵子也好。反正绝不是像现在这样蜻蜓点水般晃过了事,轻易打道回府。

可惜阿金心意已决的样子,珠樱的期望眼看就要落空了……

一想到这也许是自己在喀尔克吃到的最初也是最后一餐,说什么珠樱也要吃到当地最道地的佳肴——烤全羊。只是,不管他们到哪家店去,老板都摇头说:“不成、不成,那道菜不是随便给姑娘家吃的,没有庆典就随便宰杀羊儿烤来吃,太奢侈了,恕小店碍难照办。”

巴中土动不动就要来个上百道菜的鸿门大宴比起来,这儿的人真是勤俭成性。

他们没有理由就不吃大餐的习惯,让珠樱空著肚子逛遍大街,也只找到最普通的铎锣的东西,那是种类似米的食物,和著有香味的油或辛香料拌一拌,再用手抓起来吃。

搭配的菜要不是些熏制的肉乾,就是些口感和中土的菜完全不能比的腌菜。饮用的东西,也和她喝惯的茶大大不同,这儿的茶里头,还加了马女乃。至于味道……

珠樱只能说,她喝过比这个更好喝的东西。

“可恶,这整座城内就没有人能烤一头全羊让我解解馋吗?”珠樱朝天空愤怒地大骂。

“死心吧,珠樱姊姊。咱们也都吃饱了,你还不甘心啊?”

最后在街上某家小店打完牙祭,正打算散步回客栈的一夥人,在市集上挑些中原难得一见的手工织毯什么的,打算买几样带回去送给宝坊与银雪这些老伙伴们作纪念品。

只是珠樱心中的遗憾,还是无法化解。她自认不是嗜吃如命的人,可是一想到大老远来到关外,却不能一尝远近驰名的美味烤羊,说什么她都不能释怀。

“你们怎么都可以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也许咱们明天就得打道回中土,在这之前不吃一次这传说中的美味,你们真的能甘心情愿吗?”看看阿金、锦锦与贝厨娘及老王无动于衷,珠樱气嘟嘟地说。

“这是因为我们全都吃过啦!”锦锦语出惊人地说。

“啥!”珠樱揪住小不点的衣襟。“你说阿金吃过我还能理解,为什么连你这个小表头都吃过?那岂不是只有我没吃过?!”

“那是在珠樱姊还没加入咱们之前,我们有次到北方另一个国家去,那里也有烤羊的风俗,我们就让主人请了一顿全羊大餐,肉鲜美而不腥膻,真是最棒的滋味。一生不品尝一次,一定缓筢悔的。”

“废话,听你这么说,我岂不是更呕了!说来说去,只有我一个人有损失嘛!

反正你们其他人都吃过,所以根本无所谓!”珠樱气得跺脚,瞪著每一个人说:“原来你们都是背叛者,什么伙伴,居然背著我享用过大餐不说,还隐瞒我。好嘛,我终于知道我是多么孤独的,哼,我不要和你们一起走了,气死我了!”

“喂,珠樱姊姊,等等……”

看著珠樱迈著大步离开,小不点赶紧追问阿金说:“怎么办?她真的一个人跑了耶!咱们得快去追她回来啊!”

“现在珠樱正为了吃不到烤全羊的事气我们呢,去追恐怕也是白费工夫。幸好珠樱也不是孩子,还有点拳脚工夫,应该不至于被人欺负,等她冷静下来,自然会回咱们下榻的客栈去。”阿金拍拍锦锦的头说。“不必为珠樱担心,我们就先回客栈去等她吧!”

走了一段路后,珠樱回过头,看著身后无追兵。她小嘴一扁,明亮的大眼浮上层水气。她知道自己表现太孩子气了,简直比锦锦还不如,可是想想她之前对这段冒险旅途充满多大的期望,如今却没有一件事顺心如意,又怎么能不发点小脾气,宣泄一下心中的无奈呢?好吧!既然他们存心放她一个人出来冷静脑袋,她就彻底地逛遍这条大街……

这和方才那条卖些布料、织品等生活日用品的街不大一样,两边都是些小贩,扛著吃食的小担子,就在路边招揽起生意来了。

慢著……这阵香味……好独特……远远地从那一头飘了过来……

珠樱模模本该不饿的肚皮,却发现它跟自己心意相通的鸣叫了一声。她唇角飘上自得的微笑,心想:我的五脏庙真聪明,知道这儿有好东西可以祭一祭它了。

靠著灵敏的嗅觉,珠樱搜索到那散发著浓厚烤肉香气的地方。“店家,您这儿在卖些什么啊?味道好好喔。”

一串串的不名物体放在铁架上,沾著一种黑不溜丢的酱,发出嗞嗞声与阵阵香气,伴随著火烤的时间逐渐增加诱人的色泽。

看得珠樱不只肚子在叫,就连口水也直冒出来。

“姑娘,您怎么会不知道呢?我这卖的是“焦达”,就是烤羊内脏,这个是羊大肠,很好吃的,您要不要也来一串?”

“羊大肠”三个字听在别的姑娘耳中,早吓得花容失色了,但珠樱却不减口月复之欲,频频点头说:“好,就给我来一串……不,两串好了,不不不,还是三串!”

既然吃不到烤全羊,吃点烤羊内脏也不犯法吧?“多谢惠顾!”

珠樱高高兴兴地捧著到手的三串美食,走在大街上,真是等不及将它送入口中了,虽说在大街上吃东西有碍观瞻,更不是好人家的姑娘该做的事,不过要是这“焦达”冷掉了,岂不暴殄天物?好,就这么决定,在这里解决它!珠樱下定决心拆开油纸包——“让开、让开!王要通过了!不许挡路,全都让开!”

一阵喧哗过后,珠樱还不及反应,眼前就扬起一片土黄色的尘沙,漫天飞舞,呛得人眼鼻几乎无法张开。接著地面随之撼动,像是千军万马奔腾似的,无数的马蹄打从她鼻端前呼啸而过,将珠樱手里捧的东西卷入风中。

“啊!我的焦达!”

珠樱想也不想,为了抢救美食扑身上前。

说时迟,那时快,一匹马发出惊慌的尖叫,因为主人使力拉住缰绳而高高腾起的前肢,差一点就将珠樱踩得粉身碎骨,而珠樱却浑然不觉自己差点面临的危险,只是仆倒在地上,为自己接住那包焦达而庆幸。

可是,揭开油包一看,里面都已经黏上厚厚黄黄的沙粒,不能吃了。

“喂,女人,你没事吧?”

头顶上传来的傲慢问候语,点燃了珠樱蓄势待发的心火。“什么没事?你看!

你们这些人骑马就不能小心点啊!吧么扬起那么多沙粒,害得我的食物都裹沙了,这下怎么吃?”

“大胆恶女!注意你说话的口气!”两侧忽然传来严喝。“你不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被这么一骂,珠樱才仔细地端看那名差点撞死她的“莽汉”,喝!一双诡谲难测的眸子正盯著她!天啊!天底下竟有这种绿色眼珠子,她还是头一次看到呢!

不过这个五官端正、面容俊逸的男人挺有威严的,是谁啊?“还不快点下跪,叩拜大王,为自己的无礼道歉!”两旁的人再斥道。

王?大王?!咦?这个有著怪异绿色眼珠子的家伙,就是亦巴国的大王吗?不会吧!她还以为所谓的王都是三、四十岁的汉子,怎么这种嘴上无毛的年轻人也是王吗?珠樱愣在迪米契的马蹄前,久久下能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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