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鸟小说网
繁体版
登入注册
夜间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交换芳心 第一章

作者:连珍

金钻石歌厅

陈旧的营业场所掩在琳琅满目的店铺之中,几张半旧不新的海报,沿着人口的斑驳墙面贴了满。

推门而入,首先映入视线的是一个小小的T型舞台,供歌手走台表演,四周的座位上,坐着几名老人。有的老人在看报,有的老人在聊天、玩扑克牌,歌厅中的古老旋律伴随着他们排遣寂寞的时光。

这就是红包场拌厅。

天生拥有一副好歌喉,让黑玫瑰在急需一份兼差工作时派上用场。

每周二、四、五、六的晚上,她都在这里兼差。

虽是兼差性质,但她十分敬业,也十分重视这收入,上班准时从不迟到,因为拿全勤不但有奖金,还能被排在客人较多的好时段演出。

被安排在好时段唱歌,可以领到的红包自然比一般时候丰厚些。又因为年轻女子来红包场唱歌比较稀奇,所以她在这里的待遇十分优渥,客人们打赏红包也往往比较大方。

轮到她上场,老板亲自为她拉开舞台上的帘幕,在水银灯的照耀下,她娇笑地在那卡西的伴奏声中,款款走了出来——

几名老人家眼睛一亮,十分捧场地热烈鼓掌。

“啊!今天又轮到小凤仙唱歌啦!”他们喊着。

哎唷!有够“耸”!小凤仙——这是黑玫瑰的艺名。

那美好的身段,不似一般歌手穿着袒胸露背的礼服,但浓妆艳抹与那身花色俗气的旗袍,让她的年龄看起来起码老了十岁。

原本白皙的肤色,在一层层厚重的粉底下显得不自然,似是刻意要让浓妆掩饰原本清秀的面目,瓜子脸上涂着各种鲜艳的色彩,眼眉画得十分俗艳,两片小小的唇瓣也描绘得比平日夸张。

沐浴在绚烂的光环之下,深邃的瞳眸绽放单纯的光芒,她在掌声中缓缓举起麦克风——

“南风吻脸轻轻,飘过来花香浓……”古老的旋律伴着她的歌声,透过喇叭低沉飘逸在四周。

这里,有自成一格的特殊文化,演唱的歌曲清一色以老歌为主。而且,因为消费额不高,三亚茶、一碟瓜子,几百元就可以打发掉一天,因此成为退休的公务员与退伍的老兵,图个热闹、消磨时间的好地方。

“谢谢怪叔叔、谢谢罗伯伯。”

姿态优雅地献唱走台,黑玫瑰一一接下客人赏的红包,也十分体贴地当场报出客人的名字致谢,一副职业化的专业形象。

“晚风起,夕阳低,柳摇曳,徘徊在花荫柳堤,有谁两相依……晴空万里,北雁向南飞,穿过了画搂西……”

一曲唱毕又一曲,她下班后的夜晚,就在这些旋律中飞逝般度过。

“啊……啊……哈啊……谁知道,能不能留住你……”

美好的嗓音演唱起来韵味十足,赢个满堂彩轻而易举;几个钟头唱毕,荷包也已经满满。

她虽然很敬业,也贴心地几乎记住了每位客人的姓氏称谓,但下了场,她并不会像同在这里唱歌的姐姐、阿姨们一样,到客人的桌边寒暄几句,她通常一下场就立刻走人。

一方面,这是兼职工作,白天她仍要上班,休息时间已经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要避免无谓的困扰。

虽然现在红包场的交易已经非常少了,但散场绑客人要带歌手出场的事情仍偶尔会发生;即使严格来说,她们也算得上是另类的艺术工作者,可是毕竟一般人对这样的场所,还是会有煽情的联想。

躺在浴白里卸除一层层浓重的艳妆,笼罩在热水的蒸气中,卸去那些五颜六色的素净脸蛋显得红润,镶在清秀脸蛋上的眼眸晶亮璀璨。

棒!终于从小凤仙变回黑玫瑰了!

摆玫瑰——完全与她的外貌搭不上边的名字。

她的外型清瘦秀丽,平日的打扮简单素雅。

败俗艳的名字吗?也还好,只是添了几分神秘,这样的名字在风月场所打滚或许适切,在日常生活中却显得怪异。

拉开浴白旁的百叶窗一角,她坐拥着大台北市繁华的星辰夜景,疲累空洞的眼神俯瞰着九楼以下的城市霓虹。

豹屋、按摩浴白,看似优质的生活,却几乎要掏空她所赚的钱,来支撑这些浪漫的表相。

像是在隙缝中生存的小杂草一样,她得用尽精神体力与时间,才能谋得生存。

“呼——效率、效率!”她回过神,自言自语催促着自己。

要付诸那么多时间去赚钱,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珍贵。

身下按摩池的水流在运转着,缓和她一身的疲惫。

头顶上包着毛巾,包覆着正在护发的一头烦恼丝;她稍微擦拭了濡湿的脸庞之后,挤出一些凝胶涂抹在脸上,趁着去角质的凝胶未干的小空档,挤了牙膏开始刷牙。

咬着牙刷当下,又去按了墙面的开关,让音乐的声音透过浴室门口的喇叭传入室内。

专家说,音乐能解压,这是她短暂休憩时刻的精神食粮。

抹开脸上的角质凝胶,咕噜咕噜闭嘴漱口,手在脸上忙着搓搓揉揉,呸一口,吐掉口腔里头的漱口水,随手挤了洗面乳洗净一张脸,再取来面膜,利落地敷在脸上。

随后站起身来离开浴白,将那些搁在浴白边的瓶瓶罐罐一一收好,走进淋浴间冲洗掉头上的护发霜,再简单冲淋了下冷水,走出浴室。

十五分钟,完成所有的沐浴与保养工作,套上干爽的浴袍,擦拭湿发,她伐着脸上的面膜开了冰箱拿出矿泉水,移步到电脑桌前。

“啧!又是一百多封信。”耳边轰轰响着吹风机的噪音,她随手拨着头发,简单梳了梳。

取下面膜后稍稍冲洗,再涂了些保湿乳液,回到桌前。

“嘶——”拿来小镜子,对着自己僵硬地址嘴微笑片刻。每天微笑几分钟,才不会得忧郁症。

“我是活力充沛、宇宙无敌大美人!呀呼——”再加上自我催眠的念力咒语,帮助她自信度过每一天。

收完e-mail,再花几分钟挑了几封较重要的邮件阅毕后回复,看看时间……

“呜……又只剩下四个小时可以睡了,快睡觉去!”

极干脆地关了电脑,她跳上床去,连贯动作分别将音响及空调走时、闹钟设定完成,在悠扬的音乐旋律中进入梦乡……

翌日清晨——

摆玫瑰很不甘愿地自被窝中钻出来,呵欠连连地顶着鸡窝头去刷牙洗脸,然后放着厨房的锅子里头小别煎着火腿跟鸡蛋,空档中她已经换好衣服。

随意吃了早餐,头发梳梳、套上鞋子,她便拎起皮包步出家门。

砰——关门上锁。

杉木椅在角落散发着孤寂的气息,窗边的香水百合独自飘香,早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纱帘,洒在一屋子雅致的家具上……

人去楼空,优雅的陈设画面,又陷入孤芳自赏的冷清中。

为这一室美丽而卖命的黑玫瑰,开着她的小白车,挤身在车潮中,红灯当下,她已经简单涂了口红,化妆完成。

时间拿理得十分准确,她在上班时间踏入办公室。

位于高楼内的办公室十分辽阔,装清明亮利落,色系十分鲜艳抢眼,这是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环境有他们自成一格的独特气氛。

“大家早!”黑玫瑰精神抖擞地大声与同事问好。

“肉丝美女早!”同事们笑喊着她的绰号。

“Rose,今天华纳那家客户要送企划过去……”

“嗯。”

“环球要签约……”

“嗯。”

斑跟鞋喀哒、喀哒,踩着匆忙的脚步,耳边是嗡嗡人声与繁忙事务。

不过是担任小小的业务企划,她却永远有忙不完的事情,因为她上头的总监老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底下的事情她就要独揽一身啦!

其实她在这一行也算是老鸟了,上班时间十分自由,只要case进度做得出来,通常老板也不理员工什么时候上班,加不加班也由员工自行决定,十分美式的管理作风。

不过,黑玫瑰还是十分重视那微薄的两千元全勤奖金,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与新人无异。

联络了几个客户,准备好今天的工作进度,都还没在椅子上坐热,她便又踏出办公室。

这就是她的生活。

近中午,与客户相约在某饭店一楼的咖啡厅,花了番口舌说服客户采用她公司的广告策略,她送走客户后起身结账,然后慢慢步出咖啡厅。

这时,皮包内的行动电话响起——

推开旋转门,一身浅蓝的她,侧身低头翻找着皮包内的手机,与一抹灰色身影擦肩而过。

旋转门顺时钟转了圈,送出了蓝色身影,迎进了灰色身影。

“喂,你好……”她细声接听。

币色身影进入饭店的同时,视线从手上的PDA抬起,伸手接听刚好响起的行动电话。

“喂?”醇厚低沉的嗓音被掩在旋转门后。

两人一内一外背对着站定。

“吴春娇?”黑玫瑰喜悦地喊了声。春娇——她的同窗。

“陈志明?”俞世纬在惊喜中开口问候着电话彼端。“同学,好久不见!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室内室外,拿着电话的两人,同时迈开步伐背道而行。

移动的步履在前进,俞世纬却下意识地在谈话中回眸,淡瞥的视线投往背后的方向……

方才擦身而过那淡雅、吸引人的拜占庭香水气息,还残留在流动的空气中,似曾相识的那抹身影却已不见。低下头去,他弯身拾起踩在皮鞋下的一颗钮扣,一面听电话,一面把玩着。

“同学会啊?”黑玫瑰在红灯下的街角站定,等待绿灯,也同时与电话里头的同学讨论着。

“嗯,志明负责联络男同学,我联络女同学,大致上都没问题了,现在只剩下你和俞世纬,我老公正跟他在线上聊着呢!怎么样?你会来吧?”

志明和春娇以前读书时就是班上的班对,感情好得很,后来也没有意外地结了婚。

“俞世纬……他……会去吗?”玫瑰吞吐后问出口。

另一对班对黑玫瑰与俞世纬。这一对,也没有意外地分手。

他们的个性不合,是众所皆知的。

“怎么?你介意?”春娇笑着问道。

“我……当然不会!”玫瑰反驳,她才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人呢!

虽说初恋情人碰头,格外引人想象揣测,但面子上可是要维持她的好风度。

“这可是你说的喔!到时候不要爽约哪!不然我跟所有同学散播语言,说你就是怕见到俞世纬,所以不敢来唷!”春娇要挟道。

“好啦!知道了!三八春娇!”玫瑰没好气地回应埋怨。

“南京东路上有一家餐厅,‘吃撑了欧式自助餐’,你知道吧?”

“嗯,我知道那家。”啧啧!真是吃撑了才办啥同学会!

“那就下周日中午见!”

“好。”玫瑰回答得干脆,但心里却是迟疑的……

收了线,将电话放进皮包内,她愣愣地站在原地发起呆来。

“我要去吗?”瑰色唇瓣喃喃自语着。

双手抱胸、眯着眼仰望着天空,一朵朵宛如悬浮着的白色云朵,悠闲地挂在天际。

她优雅修长的身形、一袭天空蓝的洋装,如一抹孤独的城市精灵,融化在盛夏的阳光下。

微风勾起了驻足身影的裙摆,她的思绪也掉进那段天真而单纯的过往。

车水马龙仿佛都隔绝在她思潮的世界之外……

那年他们十七岁。

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青涩年纪里相恋。

自小家中环境富裕的她,是父母宠溺的掌上明珠,生性龟毛加上身为独生女,集父母溺爱于一身,养成她极为刁蛮的个性。

他——是个出类拔萃,十分优秀的男孩子,无论外貌、个性,或是学业上、生活上,都表现得相当出色。

在那个年代,大家都还在关心着下课后去哪玩、哪个明星有多迷人,他已经表现得成熟稳重,出社会打工赚钱。

门不当、户不对,迥异的身世背景,造成吸引,也造成种种矛盾冲突。

最后分手,不过是为了无聊至极的小事。

而今,她的身世不再高不可攀、生活不再奢华……

短短几年间,父母亲经商失败,相继过世,她也犹如从天堂被打入地狱般,凡事都要自己一肩挑起。

也许个性依旧顽固,但已退去那层刁蛮与任性。

生活,是忙碌辛苦的,回忆,是甜美窝心的。她……从没有忘记过他。

这些年来,身边完全没有人陪伴,因此,他的身影常常在午夜梦回时,浮现脑海,他颀长的身形、刚毅的脸庞……

他的眉眼,英气十足、炯炯有神,记忆犹新般地还牢牢刻在她的脑海中。

他厚薄适中、好看又有型的嘴唇……说话时掀掀合合的样子、吻她时的滋味与触感,让她难以忘怀。

为什么他最后要放弃?原本他是那么的包容哪!

因为她的个性跋扈?因为她怪癖一堆、龟毛成性?她想这些原因应该都有吧?!反正,不管他放弃的理由是什么,她明白——他就是不要她。

这深深打击她高傲的自尊,所以她也放任自己时时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中,却倔强地从不愿去打探关于他的一切。

从游离的思绪中回神,玫瑰嘲鄙一笑,低头望望自己的手掌……

曲折的感情线难道,她的情路坎坷,真如掌中命运?

快十年了……她一定改变很多吧?!

俞世纬挂了电话之后,陷入一阵沉思。一段轻轻的旋律,触电般勾起他怀念的心情——

我只想唱这一首老情歌,让回忆再涌入心头,当时光飞逝,已不知秋冬,这是我惟一的线索……咖啡厅里传来熟悉的旋律,吕方的那首《老情歌》。

饼往的记忆从脑海里掀起——

曾经,他与她在下课的闲暇时光里,同乘一部单车,悠游在校园内外,拿着随身听,一人戴着一个耳机,反复听着这首歌……

她骄傲而优雅,她慧黠且可人,但她武断、她骄纵,他们在无数冲突中渐行渐远。

相恋的过程到最末,他已经不知道那是征服还是爱恋。

但他很清楚知道,最后分手并不是因为他不在乎,而是家中生活重担都在他身上,他不得不面对那些责任,明白……再继续下去,也不会有结果。所以,在她任性地提出不知道第几次的分手之际,他放弃了。

他生来一副傲骨,但他也自卑,当时,南辕北辙的生活背景,他明白自己没有把握为她的未来带来幸福。

这些年来,他全神贯注在事业上,很辛苦、也很顺利地,总算小有成就,家境转贫为富,如今,他已经是一个企业集团的负责人。

他常常想起她,有时也偶有冲动,想打听她的消息,最后都在繁忙的生活步调中作罢。

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我说情人却是老的好,曾经沧海桑田忘不了……

拌曲如此感性地回荡在四周,回忆让他眸里浮上一层薄薄的雾气。

同学会……

眯起了眼,他炯亮的眸中不自觉燃起一抹光采。

虽然人事已非,而他身边也已经有了另一名女人的陪伴,但对于见到她……他还是期待的。

上一页返回目录页下一页单击键盘左右键可以上下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