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美男子 第一章
当年才十五岁的向静,被当时还是大学生的邓锋诱拐而怀了向-,在向静父亲的逼迫下,邓锋才娶了向静。
因向静爱面子又对婚礼充满憧憬,不肯挺着肚子结婚,因此他们是等孩子出生后才结婚的。
结婚后,年纪轻轻的向静要上学又没能力照顾小阿,所以小两口就住在她的娘家。
寄人篱下的邓锋觉得自己好像是被招赘的,在老婆面前矮了一截,在家里没有地位的他连吭都不敢吭一声。
他一直认为自己很倒霉,只不过是贪图向静的年轻貌美想跟她玩玩一夜,没想到竟要娶她为妻,把自己的大好前途都断送了。
因此,心有不甘的邓锋开始在外面花天酒地,一方面发泄郁闷的心情,一方面报复向静跋扈的家人。
不过向-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他对他疼爱有加,经常会带他去公园、游乐场玩,所以当时向静会带向-去捉奸,是故意要让他难堪的。
向静是独生女,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在家里呼风唤雨惯了,她的家庭让她以为自己可以盛气凌人地大声讲话;但她万万没想到,一向畏首畏尾的老公竟敢“偷吃”。
年轻气盛的她受不了这种委屈,也不想再跟监、受气下去。
在得到邓锋出轨的证据后,二十四岁的她毅然决然地跟邓锋离婚了,在父亲的支持下她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并且不准邓锋探视孩子,跟他恩断义绝。
因为她认为邓锋不配当自己的丈夫,她宁愿孩子没有父亲,也不想让孩子有这种行为不检的爸爸。
离婚之后,她想开了,自己还年轻与其巴着不爱她的老公,还不如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接下来的十年里,她交过几个男朋友,不过这些男人不是骗财就是骗色,在对男人死心后,她跟议员父亲要了些钱开起酒店,报复似的想要榨干男人的钱。
在对爱情失望后,她觉得“钱”最好!
向静在做这些事时,最倒霉的要算是他的儿子──向。
本名邓-的向-,就在向静说邓锋不配做他的父亲时,他的姓也改了。
“狄乐酒店”刚开始确实让向静赚了不少钱,最近几年经济不景气,酒店生意就清淡许多了。
酒店生意不好,向静只好缩减员工人数、惨淡经营,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向-成为店里的后补人员──只要有员工请假或离职,他就要递补那个人的工作。
上至少爷下至清洁员,只要有钱赚,他甚至还会配合男客人的要求,陪他们喝酒、聊天。
平时是服务生的他随时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店里的“陪酒郎”。
向静还夸耀是因为自己长得美,才能把向-生得这么俊,现在才能“派上用场”。
四十四岁的她和二十四岁时一样美丽,所以她要向-感谢她。
每每她提到此事,向-只是做呕吐状,他宁愿她把他生得丑一点,才不会成为她的“摇钱树”。
苞母亲只相差十六岁,他们有时像母子、有时像姐弟,更多时候像朋友一般喜欢斗嘴,有时候他甚至要扮演母亲的情人,替她赶走讨厌的人。
向-因为同情一直在感情中挣扎的向静,所以对母亲的要求都是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
向静的感情生活没有寄托,他只好担起爱护、宠溺她的角色,不过他还是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爱她的人,好好的过下半辈子。
二十八岁的他,过了十年外表光鲜亮丽,内心却有点苦闷的日子。
这几年他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过一天、算一天,对任何事都没有强烈的。
对感情的事他更加不感兴趣。
因为母亲的关系,向-不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所以不会想去追求海枯石烂的爱情。
***************
(向-!你要睡到什么时候啊?快点来上班!)
“哦──-在叫魂啊?吵死了!”
向-挖挖耳朵,一副不在乎的模样。
向-最受不了向静用像被鬼打到的尖叫声叫他起床。
(已经十二点了!)
“十二点又怎样?”
难道她不知道自己的工作需要“养精蓄锐”吗?
其实对这份工作向-早就厌倦了,他是因为向静才勉为其难的忍受着。
(你现在马上过来,有客人在等你。)
“谁?”向-懒懒的问。
“一条大鱼!”向静用高八度的声音对向-怒吼:“你再不快来就要溜走了!”
币下话筒,向-懒懒的走进浴室淋浴,慢条斯理的刷着牙,他喜欢自己细致的肌肤,可以省得刮胡子。
他甩了甩最自豪的黑亮长发,潇洒的将之往后一拨。
穿上丝质白色衬衫以及深蓝色的西装,他帅气的不系领带露出结实的胸膛,不壮硕的他没有丝毫赘肉。
对任何事都不太要求的他,只要求自己干净清爽。
一切准备妥当向-才走向自己用十年积蓄──一百万买的黑色顶级房车,这是他这几年来唯一犒赏自己的奖品。
为了这部车他还被向静训斥了一顿,她认为他不该把钱全砸在一辆车上,万一被偷了怎么办?
其实他没想这么多,他只觉得自己有驾驶过就好,不在乎它的使用寿命。
结论就是──
自己痛快就好!
***************
向-深吸一口气才走进自家店里。
辫黄的灯光、嘈杂的音乐……
十年了,向-还是无法习惯五光十色的环境。
尤其是向静为了增加卖点,请来身材惹火的辣妹,在舞台上跳钢管艳舞娱乐顾客,令他感到十分不悦。
“我妈呢?”
向-走到吧台前,问向酒保阿成。
“在那儿,走过来了。”手里忙着的阿成用眼神告诉他。
“向-!你总算来了。”
向静眉开眼笑地拉着他到一旁说话。
当他妈笑得如此娇媚时,八成没好事。
向-打了一个呵欠,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哎呀!真难看。”向静轻拍向-的脸,“你有开车来吧?”
“有呀!做什么?”
“刚好!”她指向某间包厢,“那里有一位先生等你很久了,他喝醉了希望你送他回去。”
向静就是要他去安抚那位客人。
“-催我来这儿,就是要我送他回家?”
丙然没好事!
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司机了……
“他给了十万块,指名要你送他回去。”向静高兴地说着。
钱真好赚!
“还没见过像-如此爱钱的人。”向-摇头叹息。
“好了啦!快送他回去。”
向静讨好的向儿子抛了个媚眼。
说到这个儿子,她还真的要好好感谢他。
虽然她一直对向-说,他长得俊美是自己的功劳,不过她知道要不是这个儿子,任性的她可能会活不下去。
向-从来没有忤逆过她,是个孝顺的孩子。
从以前带着他去捉奸,到她情场失意执意开酒店他都没有抱怨过,一路陪着她走过来。
只要她高兴,向-都会支持她。
“好不好嘛?”
向静为了说服他,竟然撒起娇来。
“好啦、好啦!”向-勉强答应了。
有这样的妈,他能说什么?
“他住在“天马饭店”。”
“天马饭店在哪里?”
向-又懒懒的打了个呵欠。
“拜托!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这么有名的饭店你跟我说不知道在哪里?你是不是还没睡醒呀?”
这么高级的大饭店,他竟然说不知道?
向静很生气,她认为向-在装蒜。
“哦!”向-塞住耳朵。
向静尖锐的声音像连珠炮般炸向向-的耳朵。
“天马饭店在朝阳路,前面是飞马喷水广场,很有名的那一家。”向静没好气的说着。
“哦!知道了。”要说就好好的说,何必这么大声?
向-很无奈地硬着头皮说知道,其实他还是不太清楚,没关系!到时候再问客人好了。
“你总算清醒了,快去!”
向静推着向-,催促着他。
***************
向-走向包厢,心想:是哪个有钱无处花的暴发户?那么有钱直接坐出租车回去不就得了?十万元可以坐上好几百趟,他倒要看看是什么人这么蠢!
眼前这个年轻男子他不曾见过,应该是第一次来吧!
穿着体面的他看起来还满有钱的样子,不过他悠哉游哉的坐在那里不像喝醉咧……
为什么指名要自己送他回去?真是奇怪!
避他的!送就送,反正来酒店的什么怪人都有,不足为奇!
向-走近那名男子,“先生!我送你回去。”
没什么醉意的年轻男子抬眼看向向-,出声抱怨:“你终于来了,让我等这么久。”年轻男子说话的口气,好像他们很熟一样。
不管年轻男子有没有醉,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向-──
客人永远是对的!
况且有钱赚,妈妈一开心就不会在他耳边碎碎念。
哦!这个客人真的不是普通的重。
向-想扶年轻男子站起来,可年轻男子却整个人压在他的身上抱住他。
这个客人好高大!
向-偷模一下他的胸膛……好魁梧喔!
向-疑惑的看着他,这个客人怎么有着一张年轻的脸庞,却有着成熟男人的味道?
而且他明明没喝醉,为什么要装醉呢?
敝胎!
“先生……你可以自己走吗?”
向-被压得很难过,他快喘不过气了。
“我可以自己走还用得着你送吗?”年轻男子生气了。
没办法!向-扶不起他,只好把他摔回沙发上,自己也跟着重重的坐了下来。
“你先等一下,我再找两个人来帮忙。”
斑!要演就来演。
向-一面说、一面真的要起身去找人帮忙;突地,他被年轻男子拉了回去,并被他的手勾住脖子。
“有你就够了。”
向-感觉到年轻男子在他耳际呼着热气,不过他狂傲的口气让他感到一阵寒意,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这……走吧!”向-的声音微颤。
他没有碰过这样诡异,而且浑身充满霸气的男人。
他的年纪应该比自己小,不过锐利的目光和说话的口气却令人不敢不听他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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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气喘吁吁的扶着年轻男子来到停车场,他用力地把年轻男子扔进他的黑色顶级房车里。
“呼!”
他从来没做过这么“粗重”的工作──搬运工。
向-稍微休息一下才进入车内。
年轻男子开口称赞:“不错的车子。”
当然不错!向-暗爽在心里,不作任何回应。
他默默地开着车子,听从年轻男子的指示,载他至天马饭店的大门口。
“先生!到了。”
他不禁莞尔一笑,觉得自己的口气好像出租车司机。
“到地下停车场。”年轻男子冷酷的指示他。
不是钱的问题!送他回来,他的态度应该客气一点,至少要说声谢谢嘛!可他的口气却如此不客气。
向-不是很高兴地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
“停进去。”
到了停车场,年轻男子指向一个停车位,命令向-把车停进去。
这是什么态度?
向-愣了一下,极度不悦又有些犹豫地把车子开了进去。
车子才刚停好,年轻男子突然靠过来帮向-熄火,还把车钥匙拿走,并且替他打开车门。
“下车!”
为什么他要听他的?
向-心里很不舒服,但车钥匙在他手中,他也只好乖乖下车。
“走吧!”
年轻男子一下车便径自走在前面,手里甩着向-的车钥匙,一副不怕他不跟来的模样。
“喂!你要做什么?”向-心里发毛的喊住他。
“送我上去呀!”
年轻男子的口气像是──
这还用得着问吗?
送他到房间门口应该就可以走人了吧?向-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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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无奈地跟着年轻男子来到天马饭店的大厅,不悦的他登时被眼前气派的装潢,以及灿烂夺目的水晶灯迷住了。
入夜后的大厅安静宽敞,被灯光照得闪闪发亮,灰绿色的大理石地板被他踩得喀喀响。
他不知道天马饭店竟如此豪华,此刻他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上流社会,他不在意自己现在的样子像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径自瞠大眼睛东张西望。
据他所知,天马饭店不是三教九流的人都可以住的,它主要的客人都是来台湾出差或旅游的国外政商名流。
向-看着身前的男人,笔挺的棕色西装,雪白的衬衫上打着一条金色的领带。
他是不是来自国外的政商名流?
不过……他年纪轻轻,一点也不像政商名流。
在他们经过柜台时,每个服务生都站起身来必恭必敬地向他们行礼。
彬许……他是有钱人家的阔少爷。
“唉!”向-摇头叹息。
上帝造人真是不公平,有人庸庸碌碌地忙了一生,都不及一个衔着金汤匙出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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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进透明电梯来到二十楼,向-因车钥匙还在那名年轻男子身上,不得不跟着他走。
年轻男子拿出磁盘打开房门,向-好奇地往里面瞧了一眼──
袄华的装潢、气派的家具,挺华丽的房间,不是总统套房也应该是特级套房。
“车钥匙可以还我了吧?”
向-站在门口,他感觉自己与对方身分悬殊,不想多作停留。
年轻男子却像拎小鸡一样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强拉他进入房间。
“坐!”
年轻男子指着沙发命令向。
向-战战兢兢地坐在高级的软皮沙发上。
他觉得年轻男子无意把车钥匙还给他,因为他注意到年轻男子把钥匙放进了西装口袋。
年轻男子逐一月兑下西装外套、领带、衬衫……露出宛如健美先生般的壮硕胸膛。
他走到小吧台拿了两个酒杯和一瓶酒过来,往向-的身旁一坐,在两个酒杯里分别倒了半杯酒。
“喝!”
年轻男子把其中一杯递给他,自己的那杯则一口饮尽。
叭完酒,他把一只脚屈起靠在椅背上,这种姿势方便他凝睇向。
向-瞧他一口就把酒喝尽,心想:这杯酒应该没问题,因为他是亲眼看着他倒的……
他抿抿唇,望着年轻男子因敞开衣襟而露出的胸膛。
他学着他一口饮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