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大亨 第一章
凌晨十二点半,一个留着男孩般短发,五官纤巧,手臂和小腿都很细长的女孩,带着两丸黑眼圈,虚弱地飘进7-11里。
她孱弱的手腕才拎起绿色的购物提篮,就像即将要昏倒般地摇摇欲坠了几秒钟。
女孩一路飘向零食区,才站定,便使出了与她青白脸色毫不相符的巨大力气,狂风卷浪般地将架子上的零嘴大量扫入提篮里。
每扫入一包零食,她的精神就好上一分。
她发誓,她下次如果再接这种一个星期就要交稿的插画,她就是猪头!
懊累……洪玫瑰闭着眼睛,原地打盹了一分钟。
天知道她已经有四十八小时没合过眼了,就算捡到一迭美金,她也可能会当成垃圾扔到一边吧。
她努力睁开满是血丝的眼,又从架子上拿下一包可乐果。
她要用零食把胃给撑饱,当血液都集中到胃部,脑袋缺氧时,她就可以迅速睡着,最好是昏睡个三天三夜。
真的好想睡喔……洪玫瑰倚着零食柜,第二度闭上眼睛,又打了个盹。
她没事吧?成震宇走过零食区时,一看到女孩惨白的脸色和惊人的黑眼圈,他便停下了脚步。
伴玫瑰没注意到有人看她,她伸了个懒腰,揉了下眼睛,又继续挑选零食。
成震宇看了那一整篮的零食,不以为然地抿了下唇。
现在的年轻女孩真是不象话!大量进食垃圾,早晚会得病!
他推了下黑框大眼镜,转身走向杂志区。
伴玫瑰提着篮子,拿出一张7-11店内消费专用的icas卡,准备要结帐。
“小姐,您的余额只剩二十八元。”店员说道。
“喔。”洪玫瑰点头,牛仔裤的四个口袋都模遍了,又找到了另一张提款卡。
她踩着夹脚拖鞋,啪跶啪跶地走向提款机。
此时,手拿着杂志,正走向鲜女乃区的成震宇,正巧与她擦身而过。
敝人一只!没想到这种四四方方的老古板大眼镜,这年头还有人戴喔?洪玫瑰瞄他一眼,用她少数活跃的脑细胞想着。
这女孩八成是嗑药了!成震宇望着她脸上的茫然,还有摇摇蔽晃的走路姿态,他脸色凝肃地站到鲜女乃区前。
当成震宇研究完保存期限,挑选了两瓶鲜女乃,正要转身时,正巧看到女孩领完了钱,抽回提款卡。
然后,她走人。
成震宇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出声唤道:“小姐,妳的钞票忘了拿出来。”
“啥?”洪玫瑰回头看他,她用力眨了几下眼,一脸迷惑地抓着短发。
成震宇看着她那一头仅及下颚的凌乱短发,他又不愉快了──
女人就该留长头发,留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发型,是想造成社会混乱吗?
“你说什么?”洪玫瑰不解地看着黑框眼镜男。
“妳的钞票还放在提款机里。”他的话像冰雹般地砸落而下。
伴玫瑰像是被雷打到一样,飞快地转身,正巧赶在取钞口合上的前一秒,抢回了她的钞票。
“谢谢。”洪玫瑰转身向黑框眼镜男一鞠躬。
成震宇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径自走向结帐区。
伴玫瑰自讨无趣地耸下了肩,继续趿着拖鞋走向结帐区。
成震宇刚把鲜女乃和杂志摆上结帐柜台,店员就指着那一大袋零食说道:“抱歉,这位小姐先来的。”
成震宇后退了一步,双臂不耐烦地环在胸前。
“我要加值icas五百元。”洪玫瑰从口袋里掏出一千元,递给店员。
店员收下钱,给了她收据,帮她刷icas卡结完了帐。
伴玫瑰抱着她的一袋零食,快快乐乐地往外走。
成震宇看了下前头的那个女人,他一挑眉,等待有人出声提醒──
店员忘了找那个女孩五百元!
三十秒后,女孩已经走到了大门口。
就是有这么一堆个性散漫的人,台湾经济才没法子大步跃进。成震宇推了下眼镜,不动声色地翻了个白眼。
“小姐。”成震宇毫不客气地低叫了一声。
伴玫瑰正站在门边,低头拆着一包虾味先,并抓了一把放进嘴里。
“小姐──”他的唇紧抿成一直线,脸色很臭。
“有事吗?”啊,又是那个西装笔挺的黑框眼镜怪客。洪玫瑰摀着脸,嘴里塞满了食物。
“妳刚才icas储值五百元,妳拿了一千元给店员,店员忘了找妳五百块。”成震宇说。
伴玫瑰缓慢地眨了下眼,在口袋里四处搜索着。对喔,店员真的没找她五百元耶……
“谢谢!”洪玫瑰再度一鞠躬。
成震宇不理她,飞快地经过她身边。
“现在三更半夜的,别穿这种短到不行的短裤出门。”成震宇头也不回地撂下话,走出7-11。
她的小腿虽然颇美,但还是不象话。而且女人不好好地穿上裙子表现出女人味,半夜穿着短裤乱晃像什么话。
成震宇走出大门,嘴角又习惯性地紧抿了。这年头的年轻人啊,没一个像回事的!
他以军队般的规律工整步伐,走回他甫搬入三天的新家。
她穿着短到不行的短裤?洪玫瑰定定地站在原地,低头看着自己的短裤。
摆框眼镜男说的是她身上这件长度快要及膝的棉质短裤吗?
这样的长度叫做“短到不行”?
他一定是在跟她开玩笑吧!伴玫瑰抓了下头发,又打了个大呵欠。
不管他了,她要回家用力吃她的零食啦。
她一路甩着购物袋,歪歪斜斜地往前走。
必到家门前,她瞄了一眼对面灯光亮起的豪宅。
百!没想到就在她赶稿赶得如火如荼的时候,那栋豪宅居然有人进住了耶!
不知道对面住的是什么人呢?
伴玫瑰一径地朝豪宅挥手打招呼,也不管是不是有人看见,反正她心意尽到了就是了。
要知道她洪玫瑰,可是这一个社区的敦亲睦邻名誉里长耶!
伴玫瑰对着豪宅咧嘴一笑,转身回到家里。
重重甩上门的她,完全不知道对面豪宅里,有人因为看见她住在这里而倒抽了一口气。
袄宅内,成震宇用力地拉上窗帘,泄忿似地喝光鲜女乃。
见鬼了,那个疑似吸毒的迷糊不良少女,居然住在他家对面。
他上个月买下这栋大屋时,怎么会忘了要把对宅每一户的身家,先做一番调查呢?这种女孩的朋友,必定也是生活复杂的份子啊!
成震宇拿起PDA,在里面记录下──
请保全公司来加强警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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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玫瑰在整整昏睡了两天之后,全身细胞终于睡饱。
睁开了眼,她发现自己的脑袋开始正常运转了,全身充满了元气,现在随时可以一跃而起,走进正常世界里。
她侧身拿起手机,发现有几通美编的来电,还有两封经纪人寄来的关于新工作上门的E-Mail。
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堡作的事,明天再去担心。
她现在要去吃炸鸡吃到吐!
她现在要去借漫画看到吐!
反正,她半年后就要去纽约学插画了,现在所有吃喝拉撒睡的快乐,都要加倍储存起来当成回忆,这样才象话嘛。
伴玫瑰咧嘴傻笑着,在床上像擀面棍一样地滚来滚去,直到她没进食的无力四肢提醒着她该进食了。
飞快地刷牙洗脸后,她踩着拖鞋,一路傻笑地溜出门。
对面的百坪透天豪宅,走出一个拉着小型购物推车的老太太。
是新邻居耶!
伴玫瑰举起手,正打算要跟老太太打招呼时,老太太突然绊了一跤。
“小心!”洪玫瑰飞奔而过,及时撑住了老太太,不过却没来得及挡住焙物车翻覆倒地。
“谢谢。”成辜美饔谠女孩说道。
“不客气。我帮妳捡东西喔。”洪玫瑰弯准备拾起那堆翻落一地的书。
天啊!地啊!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伴玫瑰瞪着那堆漫画,整个人变成了一座石雕,完全动弹不得。
她缓缓抬起头,脸部僵硬、嘴角抽搐、双眼发直地看着老太太。“妳……妳……”
成辜美黛脸色旋即一变,惊惶失措地握住女孩的手。
“妳……妳中风了吗?手机给我!我打电话叫救护车!”成辜美黛嚷着。
中……风?洪玫瑰闻言,嘴巴旋即张得更大了。
“妳家住哪?快告诉女乃女乃!”成辜美黛一手揪着她的手臂,一手就要伸手去掐她的人中。
伴玫瑰倒抽了一口气,握着老女乃女乃的手,“嗤”一声笑了出来。
“女乃女乃,我没事啦!我只是看到这么一推车的谷地惠美子漫画,心脏有点受不了刺激啦!我很喜欢她的作品,每次心情低潮时,看到她的作品,就会洋溢着新生的勇气。”
伴玫瑰拉着老女乃女乃的手,惊喜万分地用力晃动着。
“妳吓死我了,我昨天看到新闻说什么几岁小女孩中风,还有什么年轻人过劳死,害我还以为妳也出状况了。”成辜美黛拍着胸口,长吁了口气。
“对不起,让您受惊了。”洪玫瑰行了个九十度大鞠躬。
“没关系,妳这丫头挺有意思的。”成辜美黛笑嘻嘻地拍拍她的头。“谷地惠美子这批作品里,我最喜欢《明日的王样》,里头那个编剧家小竹谷有的努力,很能提振人的精神。”
“对对对对!”洪玫瑰点头点得超猛,点到披头散发了起来。“女乃女乃,妳很厉害喔,我妈都笑我二十几岁了还在看漫画书,没想到妳更胜一筹。”
“告诉妳妈妈,女乃女乃我七十岁了,照看不误。”成辜美黛一拍胸脯,大声地说道。
伴玫瑰咧着嘴笑,心情好得不得了。
她弯身帮女乃女乃把漫画书捡进推车里,顺便自我介绍一番。“我也都在“美美”租书店租书耶!女乃女乃,我叫洪玫瑰,住在妳家对面。”
“玫瑰啊,是个好名字,跟妳一样漂亮。”成辜美黛拍拍女孩红扑扑的脸颊,觉得她可爱极了。
伴玫瑰笑得更开心了,她最喜欢跟长辈在一起了。长辈都很爱护她,而且不会像年轻小表一样地嘲笑她的名字“玫瑰”俗气。
“女乃女乃,没人陪妳出来吗?”她自动自发地伸手帮忙拉着推车,走在女乃女乃身边。
“我跟我孙子住,他每天忙,我只好去租书店借书打发时间。我们家有个看护陪我,不过她女儿生孩子,我让她回家了。”
“女乃女乃的孙子多大了?”看来对面豪宅的人口颇简单哩。
“啊!我拿我孙子的照片给妳看。”成辜美黛献宝似地从皮夹里拿出一张护贝照片,递到玫瑰手里。
伴玫瑰拿高一瞧──
她皱着眉,照片上头是一个唇红齿白、头戴绅士礼帽,颈系柔软领巾的俊秀玉脸小生。
“他……他……是男的吧?”洪玫瑰迟疑地问道。
“没错。但他长得很俊俏,对吧?就像京剧里的那个青衣翘楚梅兰芳,妳知道吧?听过吧?我们家震宇就是那种眉清目秀、美而不艳的模样。小时候,我让他学唱京剧,可他长大之后,就不鸟我了,也不让我帮他化妆了……”成辜美黛看着照片,很哀怨地说道。
“他……他是艺人吗?”不然怎么会穿成这样?洪玫瑰的唇角因为憋笑,而陷入随时都要抽筋的危险当中。
“不是。不过啊,我们家震宇小时候拍过小朋友月历喔。”
“他……”洪玫瑰压低了声音,很小声地问道:“他是同志吗?”
脸蛋俊美,气质柔美,穿衣有品味,加上看起来很有艺术气息──这种男人,怎么看都像是同志啊。
“他不是同志!”成辜美黛激动地说道,义愤填膺了起来。“他如果是,我还高兴一点。至少,他有个伴,我也多个人可以说话。我那孙子人是不错,但是个性却保守到让人无法忍受。”
“个性保守?所以他戴绅士帽?系领巾?拍沙龙照?”洪玫瑰瞇起眼,把照片仔仔细细地再打量了一次,她已经睡饱了,应该没眼花看走眼啊。
“唉呀,他那是被我逼的啦!他要我去做身体检查,我不想去,所以和他条件交换。他要依照我心目中的张国荣造型,拍一组照片,然后我就去做身体检查。”成辜美黛得意洋洋地说道。
“厚!了不起的孙子喔,不但乖乖听话拍照,而且还拍得这么娇媚……”那种美眸水汪汪的娇美,她三辈子都学不来。
“他才不会乖乖被人拍照哩,是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摆臭脸,所以事先就叫他们一边拍照,一边偷偷用录影的方式进行。我就是从录影带中挑选出这个影像的。”成辜美黛呵呵笑着,想起当时情境,仍然觉得开心。
“女乃女乃很聪明喔。”
“普通聪明啦。其实啊,是我孙子很孝顺,否则何必我一个口令,他一个动作呢。”
“对啊,女乃女乃好福气呢!”洪玫瑰点头,对这个年轻人已经先有好感了,能懂得尊敬长辈的孩子,铁定坏不到哪去。
“没错,我也这么觉得。自从我儿子和媳妇去世之后,我孙子就一肩扛起家里和公司的责……”
一老一少一唱一和地走向租书店,愈聊愈热络、愈聊愈熟稔,愈聊愈觉得相见恨晚。
于是,等到她们俩又重新推了另外一车漫画书走出“美美租书店”时,她们的对话已经变成了──
“妳明天晚上到我家来吃饭,我介绍我孙子让妳认识。”成辜美黛说。
“好啊,我最近要画的散文插画里,正好有个美少男角色,可以就近取材,最好不过了。”洪玫瑰乐到开心地猛拍手。“谢谢女乃女乃。”
“没错,要画美少男,找我孙子就对了。他那双眼睛又大又亮、睫毛又长又翘,鼻尖挺秀,双唇又完美,简直就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嘛!”成辜美黛说得兴高采烈,完全忘记告诉洪玫瑰──
那张照片,是她孙子十八岁时拍的。
“那我明天晚上就拭目以待喽,可以带相机去拍照取材吧?”洪玫瑰的眼睛冒出期待的星光。
“没问题,随便妳拍到高兴、拍到爽快为止。”成辜美黛打包票地说道。
“耶!”洪玫瑰笑着搂住了女乃女乃的手,觉得她最近真是顺到不行。
懊期待喔,她不知道有多久没看到美少年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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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震宇在门口停好车。
惫没进到家门,他就听到女乃女乃的笑声了。
成震宇嘴角微扬,颊边扬起一阵笑意。他扭动了下肩颈,长吐出一口气,尽可能地把脑袋里的公事全都抛空。
运用大陆、巴西的便宜钢材,整合钢铁材质处理技术的设备一事,可能要投资到上亿元──不管它。
今年欧洲各国最大代理商进出口螺丝资料的搜集,并不顺利──不管它。
他现在回家了,女乃女乃最大!
成震宇走进玄关,月兑下外套,解开领带。
他健挺的身躯每往屋内走近一步,他脸上的严厉就随之淡去一分。
“女乃……”他推了下黑框眼镜,露出一个微笑。
“对对对,《日出处天子》那套漫画,看得我简直快抓狂。我超想扁死苏我毛人那家伙,廏户王子和他明明那么契合,他怎么可以爱上别的女人……”
一道琳琳琅琅的声音,像吉他滑音一样地快速滑过他的耳朵。
家里有其他人?成震宇抿紧唇,敛起笑容。
“女乃女乃,我回来了。”他皱起眉,寒凛面具再度挂回了脸上。
“宝贝,快点过来,女乃女乃跟你介绍我的新朋友。”成辜美黛穿着绣花拖鞋的脚步声,细细碎碎地朝着朝成震宇而来。
成震宇连忙上前一步,扶住了女乃女乃的手。“妳走慢一点,没什么事好急的……”成震宇放慢脚步,和女乃女乃并肩走入客厅里。
不会吧?!
成震宇瞪着那个站在客厅中间傻笑的女生。
他浓眉蓦皱,神态严厉得像是遇见了江洋大盗一样。
“这是咱们的新邻居──洪玫瑰。”成辜美黛喜孜孜地说道。“玫瑰,这是我孙子成震宇。”
“他……他就是妳孙子?”洪玫瑰咽了口口水,浑身不自在地看着眼前这位没有一丝“美少年”气质的“男人”,忽然有种误上贼船的感觉。“你……你好,我是你们的邻居,洪玫瑰。”她勉强自己打招呼,荒谬地觉得他很“眼熟”。
他没听错吧,这个站没站相的黄毛丫头名叫“玫瑰”?成震宇嘴角一抿,眼神锐利地把她由上到下打量了一会儿──
女孩头发太毛太乱,上衣短到露出一小截蜜色肌肤,裤子又松垮到像被卡车辗过一样,压根儿看不出她有哪一分样子,配得上“玫瑰”这个名字。
伴玫瑰被他的轻蔑目光惹毛了,马上不甘示弱地回瞪回去。
眼前这家伙西装笔挺,还戴了一副可以吓走歹徒的黑框无敌大眼镜,西装笔挺到没一丝绉折,分明一副古板刻薄样。
成震宇被看得不高兴,鹰眸一瞇。
伴玫瑰马上后退一步,窝到女乃女乃身边,搂着女乃女乃的手臂,得意地瞄他一眼──
斑,她有靠山,才不怕他呢!
“女乃女乃,他就是妳孙子喔──”洪玫瑰故意挑高八度音说话。“怎么跟照片里的样子差那么多?”
“女乃女乃,妳拿照片给她看?”成震宇露出杀人目光,白牙一闪,脖子上的青筋愤怒地毕露。
“你是我的骄傲啊。”成辜美黛小声地说道,有点心虚。
“你那张照片,真是超有女乃油小生的明星架势呢!”洪玫瑰看出成震宇的不自在,更加热络地称赞着。
成震宇瞪着她,眼神冷到足以在她身上戳出两道窟窿。
“对啊,我就嫌他现在的样子太成熟,没事戴什么黑框丑眼镜,而且还把皮肤晒成了古铜色。当个白白净净的小生,不是比较好吗?”
“是啊。”洪玫瑰认同地点头。
要是知道照片里的小白脸少年,如今已成为殭尸脸先生,她也不用千辛万苦地从对街跑来。
要知道为了今晚的晚餐,她可是牺牲了她正看到第十集的《死亡笔记本》漫画哩。
“妳不认得我了?”成震宇盯着洪玫瑰,沈声说道。
“我们认识吗?”洪玫瑰抓抓头,不解地眨着眼。
她是头皮痒吗?为什么要这么无礼地抓头?成震宇铁青着脸色,不悦地瞪着她。
如果每个女人在他心中的起跳分数都是一百分的话,那么洪玫瑰这家伙现在在他心里的分数,已经被扣到只剩十分了!
“我在超商见过妳,妳在提款机领钱,却忘了拿走;之后,妳拿了一千元给店员,却忘了拿回他们该找妳的五百块。”成震宇双臂交叉在胸前,毫无表情地叙说道。
伴玫瑰睁大眼,努力把脑子里的回忆调回几天前……她完稿那天,似乎是真的到过7-11,然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我见过你吗?”洪玫瑰圆睁大眼,满脸无辜地看着成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