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英雄 五、狼口余生
这些雪狼为谷中的肉香所诱,在谷外搜寻着,不住地发出了狺狺的叫嚣。
而且山谷四周的石上,也都出现了一头头雄健的身影,采取了包围的姿态。
杜英豪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这时却也不免有点心慌,因为他从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也没见过狼群。以前,在山野间,他倒是遇过狼,但只是一头而已,那头狼本想把杜英豪当一顿午餐的,结果却被杜英豪当成了午餐。杜英豪可不是吃它的内,他奋勇苦战,将近有半个时辰,最后终于把那头灰狼活捉住了,提到镇上,卖给制皮货店里,竟得到了十两银子一张狼皮本不值那么多钱,但是有个豪客向那家皮货店定制一张狼皮椅褥,声明要整张全狼皮,不能有一点破损,订的价钱很高。
要一张丝毫无损的狼皮还真不容易,因为猎人卖出的狼皮不是破头,就是穿胸,被兽阱夹住的,多数又是少只脚的,杜英豪这一头活捉的苍背老狼太理想了,所以他讨了将近十倍的价钱,人家也一口答应了。
杜英豪对这件事很自豪,常吹给同伴们听,说自己是伏狼天王,又说狼是他的财星。
因为这,他听李诺尔说是有狼来袭,杜英豪还表现得毫不在乎,还有兴趣跟三个女的调笑一番,说狼鞭是最佳的壮阳剂等等,要好好弄它几条。
但是他真正见到了成群的狼后,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再也笑不出来了。这些雪狼毛皮雪白,比他所猎到的那头灰狼要大出一倍来,即使是一头,他也不见得真有把握能收拾下来,别说是一大群。
其他人也是一样,个个表情严肃,不过倒没人惊惶失措,李诺尔尤其沉稳,低声告诉大家:“不要慌,狼是很谨慎的野兽,不会蛮勇乱攻的,握住兵器,准备好,当它扑土来时,要看准了才出手,攻它的肚子,那是最脆弱的地方,用劲一脚也能踢死它,火千万不能熄。
他这裹絮絮叨叨地还没说完,已经有两头雄狼作试图性的冲入。一头扑向李诺尔,他很沉着,把手中的钢叉迅速地剌出,狼也很机警,居然闪身躲开了,退后继续作着要进扑的姿势。
另一头攻击的对象是王月华,她手中也是一柄双股钢叉,学李诺尔的样子剌出去,狼也是躲开了,但是她没有李诺尔那样俐落攻得快,被那头巨狼咬住了叉柄,双方力争起来。
李诺尔正要过去救援,他面前的那头雄狼立刻趁势欲攻,吓得他不敢动了,连忙叫道:
“王大姐,快摆月兑开,别让它缠住……”
狼不但狡猾,而且聪明合作,这一头纠缠不退,后面的一头立刻趁势跟进。
别的人都无法空出手来帮助她,因为每个人都要守住一块地方,以免让狼群冲进来。
比口大约是五丈来宽,六个人都要守住七八尺的空间,谁都不敢移动。
王月华究竟是干杀手的,虽慌而不乱,她忽然双手使劲往上一提,使那头巨狼人立而起,两相对面,狼的肚子整个卖空出来,王月华紧接着飞起一胸,踢在狼的小肮上。
她是天足,穿的又是裹了铁尖的靴子,这一脚出来,劲沉力猛,那头巨狼如何吃得消,翻跌出去,发出一声惨厉的长嗥,滚倒在雪地上,血花四溅,小肮被踢出一个血洞。
睾丸、肾都在那个位置,全是致命的部位,那头巨狼眼见是活不成了。
杜英豪摇摇头道:“月华,好!这一脚干净俐落,这头畜生是报销了,不过你以后对付人的时候,可别使那招,要了命倒也罢了,若是把命根子踢断了,不死不活,可有多要命。”
他是想,两句轻松一下,可是一头巨狼之死,却已经引发了群狼的仇意,杜英豪说话疏神之际,两头巨狼飞扑而起咬了过来。
杜英豪一叉掷将出去,从前胸刺进了狼躯。那是一头很魁伟的雄狼,受痛倒地,强自挣扎,而且一口咬住叉柄,死也不肯放。
杜英豪急切间抽不回钢叉,另二头也攻到了。杜英豪没有办法,只有在身上掏了样东西,朝前一杵,他是想掏匕首的,那知掏错了边,只模到了一根黑黝黝的短家伙,却是一支火铣。
这支短铣是他从罗刹入那儿得来的战利品,而且还是巴罗夫侯爵亲自致赠杜英豪,以表敬意的纪念品,十分精致,有两根枪管并列,可以装填两发弹药,分两次先后击发。
杜英豪插在腰间,倒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神气好看,那知这下子忙中有错掏了出来。
扑来的巨狼动作很敏捷,张开大口竟咬住了枪口,杜英豪是在慌乱中扣下了扳机。
轰的一声,枪弹由口中一直钻进肚子,再由小肮处穿出。那股力量变大,把那头巨狼撞得飞了起来,叭达一声摔下来就没再动。
杜英豪跟着又是一枪,瞄准了一头待扑土来的巨狼,枪弹由头骨中钻进,又报销了一头,举手之间,就是三头雄狼,而且响声,火花也把狼群结吓住了,一声厉嗥,所有攻击的狼群都退后了十来丈。
可是它们没有逃走,也没撤退的打算,在十几丈外,又聚了起来,依然采取包围的姿态。
这边的人才松了一口气。
检点一下,杜英豪杀了三头,王月华一头,李诺尔一头,其余的人只使对手受伤而已。
李诺尔道:“大哥,还是你行,一举手连杀三头雪狼,雪原上还没人能有此伟大的纪录。”
杜英豪苦笑道:“我是幸好仗着这支火铣,否则它们已经在啃我的骨头了。”他们带去的两头猎犬,这下子也不怕了,绕着狼直转、直叫,向着狠群示威地咆哮着,狼群中有一头特别雄壮的,龇牙对猎犬吠了一声,居然又把两头狗儿吓得退了回来。
杜英豪本来要笑它们狗仗人势的,见状不禁诧然道:“那头狼好威风,隔着这么远,轻轻地吼一声,竟然把狗儿吓退了回来。”
李诺尔道:“那一定是狼王。”
“狼王?畜生还有王的?”
赵之方道:“一群之中,必有一头为主,发号司令,订定秩序,排解纠纷。”杜英豪忍不住又问道:“狼儿也有纠纷?”
“群居在一起,纠纷必然难免,争食、争偶,甚至于争一个较好的洞穴,都会起冲突,这时便需要首领为之排解。”
“那首领一定能够公平处理吗?”
赵之方道:“兽类不会偏心,所以当狼王排解纠纷时,必然是依照传统的习惯公平处理,而其他的臣民也绝对服从;在狼群中还有一件最难得的事,就是对狼王的忠诚,它的部属不管在任何的情形下,都不会背叛它。”
“啊!有没有篡位夺权的事情呢?”
赵之方想了一下道:“狼王是全群中体力最强、智慧最高的,它当这狼王,有两项特权,就是最先进食,最先择偶,但是要有很多的责任,作战时身先士卒,指挥大局,决定进退,行进时领路,栖身时守卫,比别的狼辛苦得多,所以这个职位的责任多于享受,到了它的能力不支,群中有一条狼优于它时,它会自动退让,拥立新王,因此,两群狼会争领域而战,同一族的却从未有夺权之争。”
杜英豪听得呆了,李诺尔也钦折地道:“赵将军对狼性的了解如此深刻,真是难得。”
赵之方道:“我是听人讲的。在我家乡有个老人,幼年被一条母狼哺育,跟狼群一起生活,后来才回到人间生活,这都是他告诉我的。想必不会错,至于我对狼的了解,比李壮士可差多了。”
杜英豪望着那头雄狼,轻轻一叹道:“由此而看,狼倒是兽中的君子,这头狼王也是一位英雄了,我实在不忍心伤害它。”
李诺尔道:“大哥,你要除掉狼王?”
杜英豪道:“我想把它解决了,其余的狼群无主,必然会散了,可是我倒有些不忍。”
李诺尔道:“狼王若死,狼群必散,这是最好的办法,可是大哥,那太难了。狼王在密密的保护中,必须要先把那些雄狼杀死,才能接近它。”
杜英豪想想道:“顾不得了,现在不过才午夜,离天亮还早得很,我们守不了这么久的,而且柴火也不够,必须要及早驱退它们。”
赵之方急道:“杜大人,能早点驱退它们自然是最好的,但是用什么方法呢?”
杜英豪看看那枝火铣道:“用这个。”
李诺尔笑道:“大哥:不行的,这只能及于一丈之内,再远就没劲儿了,狼王离我们远远得很,除非抬门铜炮来才够得到。”
杜英豪笑道:“兄弟,西洋人会造火炮,但最早的大炮却是我们中华人土所创,宋朝时候,就已经有霹雳炮了,瞧我教你一手。”
他用了十几颗铁弹,找了一个装酒的反袋倒空,装入铁弹,又倒了一角火药,然后再用小石子、土块,把袋子塞得紧紧的,最后在袋子外面浇上一些烈酒,点上了火后,用力抛了出去,一溜火光,落向狼群中,还没有落地就轰的一声炸开了。
那些塞紧的石块、铁弹,被强烈的炸药爆发向四下飞射,又劲又密。杜英豪投掷的目标是指向狼王,所以狼王与几头雄健的壮狼首当其冲,被炸得血肉横飞,断肢残毛,散得一地俱是;余下的狼群既失其主,又见到敌方声势太强,胆略怯的先已逃走,剩下的也渐受影响,逃得一头不剩。
山谷中又恢复了寂静。杜英豪等人已经没有了睡意,围在火旁谈天,这时每个人都对他倍加尊敬,连深知他底细的晏菊芳,也开始怀疑起来……那个已做了她庶母的陶大娘是否骗了她,没有把杜英豪的真实历史告诉她。
像有些事,固然可以解释为幸运,但是像今夜惊退狠群的表现,绝非幸运二字所能解释的,那还要有过人的智慧以及对火药应用的知识,这远非一个流浪汉,混混儿所能了解的。
但是杜英豪却在肚子里好笑,他知道今天晚上的表现非常幸运,但也是一项巧合而已。
他小时候家境很穷,玩心却又特重,看见别的儿童玩一些玩具时,自己买不起,便拿手头有的材料自己制作来玩,有时不免要动些巧思,他日后之所以能灵活地运用思考能力,就是如此养成的。
像今晚炸弹的制作,就是一项例证。民间儿童每到过年,总有商人制作了各种的爆竹、火炮来卖给他们燃放玩耍。这些火炮已进步到使用硝石、硫黄以及炭末等混合,以纸衣包塞,加上药线来燃放,比前人燃烧锯成一节节的空炸筒进步多了。
其中有一种叫掼炮,是将药末中渗合了许多细小的石砾,再用纸卷成一个圆筒,灌进约半筒的石粒火药,两端用黄蜡密封。轻摇时,沙沙作响,用力往地下一掼时,小石子互相摩擦出火花,使药粉拉然一声炸开。
这样一个掼炮价钱很贵,而且还不一定个个都响,杜英豪是买不起,但是吃了它很多的苦。有些富家小儿,常以此掷来吓人为戏,远远地挪过来,轰然一声,将人吓得跳起来,有时还被炸开的小石粒溅得很痛,虽不至受重伤,却也会擦伤外皮。
他要想报复,却又买不起掼炮;那时,他们都遵守着一条不成文的规例:就是以牙还牙,怎么来的怎么去,人家用火炮来欺负他,就必须用火炮回敬,要不然只有自认吃亏。
杜英豪是个从不认输的人,他只有捡人家丢掉的那些失效不响的废炮来,拆开加以研究,知道了爆响的原因,也研究出所以失效往往是因为药未受了潮湿之故,就放在火没烤干了,再丢回去,果然就响了。不过那很危险,有时烘得过热,就在火边爆开了,而且爆得更为猛烈。杜英豪就加以改进,将一根火炮的药线插进掼炮中,点着了丢出去,已经是十试十灵,因为这种掼炮中的火药本十分容易起火爆炸的,药线发的火又很强,就是药粉略为受潮,也照样能爆炸了。他发现了这个道理后,每逢过年,他反而成了侵略者了;因为他的掼炮比别人的爆炸更烈,而且还能在空中爆炸,连躲都躲不掉。
以后长大了,当然不玩掼炮了,可是他的这夥弟兄,在码头上被另一伙更为强大的流氓欺凌得抬不起头来,对方人多势众,组织又全,不但跟官方有连系,而且还有武器,他们吃了亏还有冤无处申。杜英豪一直就想报复他们,终于想出了计划,那是因为他们在码头上搬运时,承接了一船爆竹行的货,运的是材料,尤其在搬运硝烟硫黄时,押运的人告诉他们说这是制掼炮的药,要十分小心。
杜英豪心中一动,触发儿时的记忆,便每样设法偷拿下了一小包,然后他找了许多碎铁角、破瓷片等,跟药末做一定的比例混合好,用桑皮纸袋裹好扎紧,再用油纸包了几层,使它不致受潮,每个都制成有橘子大小,最后在外面用黏土封好,放在微火上烘干。
他已经有了儿时的经验,所以做得很成功,做成一试验,他的霹雳子居然大有神效。
他就带了十来个弟兄,每人揣了十几个泥球,冲进了对方的总坛,逢人就送上一颗大泥丸,不是将对方炸得遍体鳞伤,就是伤肢残足。对方的老大更惨,被炸瞎了一只眼睛,痛得乱滚时,叫他们按住了,杜英豪还砍掉了他双手的大拇指与食指。剩下六个指头无法再握刀了,才放他走路。
这一次胜利使他大出风头,然而他并没有将霹雳炮的做法告诉任何一个人,因为那太容易,别人也能如法泡制地来对付他的。
今夜,他又靠着这手艺救了自己一次。
由于这种枪枝用的火药是外国人做的,力量更大,杜英豪自己也没想到有这么大的威力。
水青青道:“杜爷,你这项发明真了不起,竟不让江南的霹震堂雷家专美于前。”
以前,杜英豪是听不懂这话的;他根木不知道江南霹震堂是什么玩意儿,自从当上了江南总捕之后,才算知道了,那是一个制火器的武林世家,因此他正色道:“雷家的霹雳堂虽使火器称雄武林,但是因为太过霸道,有伤天理,为人所不容,终于被人围攻,突袭暗杀而灭了门,所以我这火器的制作从不告诉人,也希望你们看过就忘,不要再记在心里,那对你们有害无益。”
他俨然是一派大宗师的口吻,却有想到在场的各人中,他却是武功最差的一个,甚至于连身为将军的赵之方,都会比他高一点。
不过那是以前,现在他身怀万流归宗秘笈中的神奇招式,如果每个人按部就班,老老实实,一招招地跟他对打下去,不燥急,不求功,杜英豪必然是最后一个;若是别人想取巧速战,则一定会栽在他的身上;若是跟他斗心眼儿,则无疑自找苦吃。杜英豪是从江湖最假最下的那个圈子里熬出来的,害人整人的主意,他此谁都行。
只是此刻,他满脸正气的一番谈话,却使得每个人都肃然起敬。赵之方本来还想建议杜英豪把那种火药包的制法贡献给朝廷,加以阐扬改进,成为国防利器的,这时也闭上了嘴。
天终于亮了,狼群已经退后一头都不剩。李诺尔检视了一下四处的兽迹,叹道:“狼王一死,他们分成了三堆逃散,奔向不同的方向;这一群雪狼恐怕维持不了多久,就会灭种了。”
杜英豪道:“怎么会呢?它们若是分散了,生存地域更广,应该繁殖得更多,更快才是。”
李诺尔一叹:“不是这么说的。它们之所以要群居,全由环境使然;它们的敌人太多,若是没有足够壮大的实力,就会变成被狩杀的对象。”
“它们还有些什么敌人呢?”
“深山的虎豹熊蟒,都是它们的敌人,零星小群,便无法抵挡大兽的吞噬,但最大的敌人则是人。雪狼皮很贵,雄狼的鞭更是壮阳补亏的灵物。猎人捉到了雪狼,视为至宝,山居的人家对它们也视同寇仇,遇上了落单的,绝不会放过。”杜英豪叹了口气道:“那也没办法,对驱散它们我很抱歉,但我不是佛祖,不能为了救它们的饥饿,把我的身体去它们。”
他是想说笑话,冲淡一下气氛的,但是却没人笑得出来。大家看了那雪白的美丽体在原野上暴露,心中都感到一阵歉意;虽然,昨夜他们已饱受惊恐,但是山原是它们的生存领域,是人侵犯了狼的生存,因此,每个人多少有点犯罪的感觉。
只有两头狗最高兴了,在前面汪汪地叫着,起劲的跑着,好像是镳局里的趟子手过山喊镳,而这镳局又是最罩得住的,喊声中有示威之意。
它们深通灵性,一开始就似乎知道这一行人中,杜英豪最有地位权势;因此,它们对杜英豪也最服从,歇下时也时时献媚似的向杜英豪亲热,杜英豪也很喜欢它们。
这时见它们走得远了,怕它们遭遇危险,忙拍马追了上去。三个女的则因为刚谈到一个有趣的话题,不想停上,没人追上去。
李诺尔与赖正荣则要照顾辎重的驴马,因为它们发了性子,不肯前行,一时没在意;赵之方则因为年纪大了几岁,精神不足,一夜没睡好,这时更懒得动了。
杜英豪追出了好远的一段路,发现两只狗在对着一丛杂草吠叫,像是里面藏着什么东西似的。
杜英豪下了马。倒也深怀戒心。他手中持着一把猎又,便试探着向草丛中刺去,里面发出了一阵低稚的叫声,充满了愤怒与悲哀。他用叉柄将草拨开了一点,终于看见了两团白色的小身体。
是两头小的雪狼,雪自可爱,而且爪子上已有血迹,想是昨夜紧急逃去时磨破的。
它们虽已断女乃,却还不足以月兑离母亲的照顾而独立生存,现在却躲在这里,想必是它们的母亲已经遭到不测,而且就在不远的地方。
他把两头小狼抱了起来,放在马脚下面,同时还叫一头狗儿看好它们,不让它们乱跑开,自己却带着一头狗儿,继续拨草前进。走了有十几丈处,终于看见了母狼的体,却是被一支利箭,穿透了胸月复,而且还被倒吊在一棵树上。杜英豪十分讶异,他知道这必然是人为的,而且可能是山中的猎户干的事儿。
杀死了母狼,何以不及两头小狼呢?而且把狼吊在这儿,又未免太残忍了。
杜英豪正想走过去解下来,脚上忽然一阵奇痛,像是被一只有力的手握住了脚踝。
杜英豪没有去探视以前,就知道自己中了捕兽夹的圈套。那是两个半圆形的钢环,相叠重合,在接触之处呈锯齿状,就像是人嘴中上下两排牙齿一样,下端用弹簧撑开,用一根小铁栓撑住,平放在草丛中,然后用短铁链系在一根深钉入地下的铁桩中,安置在兽类经常出没的途中。野兽一不小心踏上去,把卡栓踢动,弹簧的力量把钢齿圈弹合,夹住了兽脚,锯齿咬进皮肉,无法拉月兑,只有在那儿等着猎人来捕捉。
不过,也有较为聪明的动物,被夹住后,狠下心来,咬断被夹住的肢体而月兑身的。
杜英豪自己也曾装过小型的,用来捕捉狐免,所以他知道自己被夹住后,立刻咬牙忍痛,稳住身体不动。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措施。这种大型的捕兽夹是捕捉虎狠等猛兽的;而一头受创的猛兽,挣扎时的力量很大,一条铁链未必能拉得住,很可能会被它拉断铁链,带着夹子逃走,因此一定还有些其他装置。
那头母狠的体也给他很多的警惕,狼身上的箭不是人射的,而是连环的机关装置中射出,以免它中了圈套后又挣扎逃走。
这类装置多半是连在圈套上,牵动机关,就能装置在暗发的弓箭剌出,而弓箭的范围,也必然是在圈套四周。
杜英豪没有动,只慢慢地移近了圈套,用手分开浮草,果然看见铁锤的桩上还打了一条细绳子,铁链如果拉直的话,细绳就会扯断,势必会引发第二道埋伏。
杜英豪先看了自己的脚,又细心地研究了一下那具圈套,还好,这是捕大兽的,齿牙的咬口虚有三寸来宽的距离,那使被拉住的野兽,只受轻伤,不至断骨残肢。这是很聪明的设置,因为野兽受了重伤,就舍肢而去,只受一些轻伤,它是下不了狠心自残肢体的。杜英豪发现自己受伤也不重,腿骨没有断,更幸运的是皮肉伤的也不严重,那是因为他穿的反靴质料很好,经过特殊的鞣制,柔软、坚轫而温暖,内层还衬了一层金丝夹头发的里子。
这是柳小英送给他的。这位女剑客虽然因为情势所趋,嫁给了那位扬州首富,但内心之中,对杜英豪始终还有着一片情意,听说杜英豪将有北荒之行,特地送上这双靴子。它不但可避兵刃、水火不侵,而且能防上毒虫蚁兽的伤害。
柳小英的主要目的只是给他保暖,因为这双靴子还具有绝佳的保暖作用,冰雪不透,效用还胜过长自三宝之一的乌拉草。
杜英豪先伏子,把细绳的一端慢慢解开。那是他的小心,而这小心果然有用。
细绳的弹力也很强,一个夹不住,由指缝中滑出,立刻就是一阵嘎嘎声,无数枝的强箭,由他的身上擦衣而过。
假如他被夹住后,用力一拉,或是刚才没有伏倒下来,此刻他一定跟那头母狼一样,满身是箭。
箭射完后,杜英豪才慢慢地板开钢齿套,把自己的脚扳了出来,褪下靴子一看,还好,只有两块淤青以及些微的擦伤而已。
他身上的药物很全,立刻倒了一些金创药,并撕下了一片衣襟包扎好。试着跳了两步,发现只有一点痛,走路略感不适。
不过,杜英豪心中很生气。
这个安置圈套的人太没公德心了。
装铁夹子捕兽,除了不可安在路途上之外,而且在附近还要插上明显的标志,警告行人,以免不小心被夹住了。他记得有个瓜农,因为所种的西瓜常被人偷走,一气之下,在瓜田里安了几具捕兽夹,结果虽然把偷瓜贼抓住了,那瓜农仍然挨了一顿板子,赔偿了偷儿的医药费用。
那县官所持的判由,就是因为瓜农安装害人的陷阱,未曾设立警告,偷儿侵入瓜田固然不对,然而不是偷儿,也可能走过来看一看那些成熟的瓜儿,这瓜农防卫过当,蓄意伤人,居心不善。
这个判例引起很多人议论,但最后还是支持县官的人多,因为这种设陷阱人的装置太过歹毒,有伤天理。而这儿不但把陷阱设在已成的小径上,更还不加标示警告,装了更为歹毒的暗弩。
他认为有惩治一下对方的必要,所以他小心地把地钉找了出来,把兽夹另换了一个位置装好。
在这些方面,他不但内行,而且还是天才,只不过略微加了一些小变动,对比先前更周密了。
然后,他才去解下了母狼的体,刨了个坑,把它埋了,心里感到十二分的歉意。
这项母狼不是他杀的,但间接也是因他促成的。他所定的这条路是狼群已经遇的,若非他那一阵霹雳巨爆,炸死了狼王,这头母狼不会盲目地回窜,因而被圈套所陷了。
埋好之后,他才黯然地回行。来到马匹的地方,却见两头小狼与那头大猎犬倒已处得很好,在互相扑戏了。狼与狗原是近亲,血脉相连的,因此它们倒也不算异类。
狼与犬之间相遇,搏斗自是难免,却极少吃对方的内。它们同类相残,却不会互食,这也是兽类的道义吧!
杜英豪对那两头小狼倒是很怜爱,它们由于经杜英豪过一次,对他已无敌意,跟着狗儿一起跳过来欢迎他,而且还伸出舌头舐他的手。
杜英豪从鞍袋中又取出一块肉脯来它们。看它们吃得很高兴的样子,不禁眼眶湿了,这两个可怜的小生命,不知道它们的母亲已经死了。
杜英豪不禁为它们的未来发愁了。若是任它们在山野中流浪,它们还没有求生的能力,极有可能成为其他兽类的口中食;若是给人捉到了,那就更惨,幼小的雪狼皮是皮革中的珍品,有钱人家的小孩子,用来做成帽子戴,据说有益智健身邪之功,因为它们太难猎得了。
杜英豪想了半天,只有带着它们了;因此,他牵了马慢慢地走。一对狼儿,一对狗儿,并排地跟在他的后面,这是一种自然的习惯,杜英豪看了免得很有意思。
走了没有多远,杜英豪听见了一声尖叫。
那是人的声音,而且是女人的声音。
声音来自他设阱的地方,倒把杜英豪吓了一跳,他月兑队已久,后面的人一定会找他,不要是王月华、水青青或晏菊芳她们之一被夹住了,那杜英豪可就作孽大了。
他的原意是要惩诫一下那个没公德心的猎人的,谁知却又害到自己人呢?真是害人之心不可有。
杜英豪在自谴、自怨中,又赶了回去,却见一个女人,抱着腿坐在地上。
他新设的兽夹咬住了她的小腿,血流得很多。那个女人很年轻,大概才二十来岁,跟李诺尔一样,也是个二转子(汉人与白俄的混血儿)。
她身上穿得很少,只有一件皮制的背心,敞着胸,露出了雪白的手臂与高深的,果着大腿,只有一块布遮住了。
金黄色的头发,高鼻梁,倒是黑眼珠。它的身旁还放着一具木橇,橇上堆着七八头雪狼的体,与一根短短的组木棒,看样子正是山中的猎户。
她的双手在拨弄那具兽夹,但因为经过杜英豪动过手脚,所以打不开来。看见杜英豪后,她显得十分讶异地道:“喂!你是汉人吗?”
杜英豪一听她说的汉话,点点头道:“是的,姑娘是怎么了?”
“我是山上的猎人,前两天过了一群雪狼,我没赶上,不知怎么它们又回头来了,我好高兴,追着打了一批,不小心碰到了这具兽夹。”
杜英豪只有装傻道:“你自己装的兽夹,怎么会不小心踩了上去呢?”
那女郎却道:“我才不用这玩意儿呢!这鬼东西不知是谁装的,不但不止标志,而且还装在道路上,我找到他,非给他一顿棒子不可。喂!汉人,你帮我把这个圈子去掉好吗?”
杜英豪一听心中连连叫糟,这个陷阱虽然没有害到王月华等人,但受害者仍然是个无辜的人。
圈套是他改装的,他自然知道如何拨弄,几下子就打开了。那女郎比他还健壮,立刻跳了起来,若无其事地道:“谢谢你!汉人,你有没有酒?”
杜英豪当然有酒,就挂在身边皮袋上,他取下交给她。女郎接过来,喝了一大口。杜英豪倒是吓了一大跳,这是最烈的烧刀子,连最能喝酒的男人,也只能小口小口的饮,她却大口地灌。
不过,那女郎却没有喝下去,她对着自己腿上受伤的地方,大口的喷了上去,然后解开衣襟,想找块布来擦拭的,但她身上刮只有那一件无袖的皮裘,以及那一点小小的黑布,她略顿一顿,就准备去解那块像是短裤的黑衣了,杜英豪忙道:“姑娘!我这儿有布。”
他身上的布,只是一件内衣而已,刚才已撕了一块,包扎自己的腿伤,剩下大半件破衣,他没穿上去,胡乱塞在腰里,这时忙取了出来,先撕了一半道:“姑娘,你躺平了别动,我来替你弄。”
杜英豪跪下在她脚旁,若那女郎已开上了眼,敞开了胸月复,体态之美,是他从所末见的;因此,他的心已极烈地跳了起来。
她的腰肢纤细,肤如白脂,腿修固有致,甚至于脸部的轮廓,都美得不可方物;更因为她躺下的姿势与社英豪此刻所处的位置,连那一块布角所遮掩的部位,都由于边角掀起之故而隐约展现。
斯时,斯景,我们的大英雄原不是柳下惠,也不是木头人,岂有不动心哉。
不过,他的眼光由左腿上扫下来,殷红的一片血迹与十几个锯齿咬出的伤痕,却又使他触目惊心;尤其这些是由于他造成的,更便杜英豪心中充满了愧疚,因此,他连忙端正了心神,细心地把血水擦去,又用所掳的刀创药,倒在每一个伤口上。
药很好,那女郎很舒适,长长地吁了口气,居然平撑起身子,斜坐起来问他:“汉人,你的药真好,又凉又舒服,此我们猎人所用的还要好呢!这叫什么名字?”
杜英豪道:“冰麝散,是用冰片、麝香以及许多生肌毒疗伤的药物磨碎了制成的。”
“这些药都是贵重品,配置一瓶不便宜吧!”
杜英豪笑道:“是的,很贵,但是不会比人的性命更贵。它疗治伤口,除伤毒很有奇效,姑娘只是外伤,敷过这一次,三天后再换上第二次,就差不多了。这瓶里还有一半,你留着吧!”
女郎摇摇手道:“不行,不行,你用掉的这一半,我都不知道如何还给你呢?不能再要另外一半了,我拿不出多少钱。”“姑娘,我可不是卖给你,这药是我自己照一张古方配的,有些药物很难找,有钱都未必买得到;因此,你也别客气了,这能说是缘份。”
女郎一愕道:“缘份?你我不久前才认识,而且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就是缘份了?汉人,我只有一半是汉家血统,还有一半是罗刹入,你会要我这样的一个女人做老婆吗?”
杜英豪倒是被她弄糊涂了。听这女郎的话,似乎有下嫁之意,而且是自己先向她开口求亲,但是自己却明明记得,没开过这种口呀!
详细地探讨了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他才知道对方弄错了缘份的意思,当作是姻缘了;于是笑笑道:“姑娘,你弄错了,我说的是缘份,只是一种见面相识之情而已,姻缘也是缘份的一种,但要结为夫妇后,才是姻缘。”
女郎似乎有点明白,又似乎不明白地问道:“两个人结成夫妇,就是有缘份。”
“不错,所有的缘份,都是命中天意注定的;比如说你我从来也没见过面,突然在这个地方,因为一些突然的事故而认识了,你受了伤,我身边带着药,我帮你一点小忙……,这种种的一切,都是缘份,天意安排的缘份。”
这是很难解释的两个字,杜英豪以前摆渡时,有个行脚僧生了他几趟渡船,当然是不给船钱的,杜英豪也不计较,倒是那个行脚偕不过意,在船上就讲些浅易的佛法给他听,也提到缘份这两个字。
杜英豪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尽所知的说了一堆,也不管对方懂不懂了;但那个女郎居然懂了,略感怅然地道:“你是说你并不要我做老婆。”
这使得杜英豪很窘迫,但也感到很意外。他结结巴巴地道:“姑娘,这……话不是这么说的,正如你起先说过我,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互相不了解,连姓名也没通过,只是一件意外的事使我们相见了,那里就谈得上婚姻了。”
女郎点点头,低声道:“是的,是的,你们汉郎都不肯讨个罗刹入做老婆,我爸爸当年就是如此,他在罗刹境内,不得已跟我妈妈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他要回去时,却说什么都不肯带我们跟妈妈同行,只把我的大哥带走了,因为我大哥长得像他,而我跟弟弟长得像妈妈……”
杜英豪对这一点倒是很清楚,他叹了口气道:“姑娘,这一点倒是怪不得令尊,内地的人都很保守,对外来的人总是充满了敌意,他即便是带了你们向去,你们生活得也将很痛苦。”
“他把我们丢在这里,我们也同样的痛苦。罗刹人因为我们是混血儿,不肯承认我们,而汉人也不承认我们是同类。”
“这……?那是一些浅见的人,并不是人人都如此的,有些人仍然会把你们当作朋友。”
“不会有人的,我们住在深山,就是为了远避人群,因为人人都不愿意跟我们接近。”
杜英豪笑道:“没有的事,我就没有把你们当成外人,我这次同行的同伴中,就有个混血儿。”
“真的吗?他叫什么名字?”
“李诺尔,你认识这个人吗?”
“李诺尔,认识,认识!他是我们的好朋友,他一定是来看美娜娃的。”
“美娜娃是谁?”
“美娜娃是我的表姐,也跟我们一样是二转子,她跟李诺尔很好,李诺尔说今年会来娶她下山。噢!你们是来迎娶的吗?”
杜英豪这才知道李诺尔在山上有个相知的女郎,难怪他要提议来狩猎,原来是要探望一下他的恋人,因此笑笑道:“这倒不清楚,他是领我们上山猎熊的,他没有提要娶亲的事,也许他只是来告别,因为他即将远行。”
“远行?他不是在巴罗夫那儿做通译吗?干得好好的,为什么又不干了?”
“你不知道,他帮了我一次大忙,反出了巴罗夫那儿,现在打算跟我一起回到内地去。”
“他去那儿干什么?人生地不熟的。”
“他立了大功,若是肯做官,朝廷会给他一个官做,做了官有了地位,就不会有人看不起了。”
“是吗?那真好。他立了什么功?我能不能也立个什么功,同朝廷讨个官做做。”
杜英豪笑道:“女孩子怎么能做官。”
那女郎道:“你别看不起我是女孩子,他能做的事我都能做,而且比他做的更好。他的武功就不如我,他、美娜娃、加上我弟弟,三个人加起来都打不过我,你看这些雪狼,都是我一个人用木棒打死的,他行吗?”
杜英豪注意到那些雪狼的体了,有些还是健壮的雄狼,然而却都没有伤痕地死了,只有在口中渗出鲜血,吐出舌头。起初他以为是它们吃了毒饵被毒杀的,听她一说,才讶然地道:“这些狼是你用木棒打死的。”
女郎道:“是的。噢!不,我只是用木棒把它们打昏过去,然后再捏断它们的脖子,因为我要整张无损的狼皮,那样方可以卖得很高的价钱。”
杜英豪看看这个美艳而骠悍的女郎,她的臂上肌肤虽然自,但是却隐隐地隆起着微凸的线条;那都是一条条的肌肉,充满了力的象徵。
于是他激赏地道:“你的力气一定不小吧!”
女郎骄傲地道:“是的,我的力气大,跳得高,跑得快,动作敏捷,那些雪狼见了我就逃,在这乌拉山区,没有一个猎人能比得上我。”
不过,很快地,她的得意就消失了,变为哀伤地道:“可是我也知道,一个女孩子太强了并不是好事,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一个女大力士的,连跟我一样的二转子都不敢亲近我,所以找只有拚命地赚钱、存钱。”
“你在这山上,要银子干吗?”
“我在山上用不着银子,可是我存了很多银子后,就会有男人来求亲了。”
杜英豪不禁替她难过了。一个如此美的女孩子,居然会没有男人来欣赏她、爱护她;因此,他有点不平地道:“这儿的男人都瞎了眼睛,像你这么美的女孩子,他们居然不懂得欣赏。”
那女郎高兴地道:“你认为我很美丽?”
“是的,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子。”
“那么你喜欢不喜欢我?”
“喜欢,没有一个男人会不喜欢你。”
“可是我认识的男人却都不喜欢我,他们说我太高、太野、太凶,简直像一头母熊。”
杜英豪叹了口气:“他们怎么会那样说你?”
“因为我的确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