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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雄风 第 三 章(下)

作者:司马紫烟

夜空中很寂静,只有远处不时地传来一声声的胡狼的嗥鸣,听来相当的凄厉,乃问道:

“就是这个?”

小金宝点点头,白振英笑道:“那是胡狼的叫嗥,它们是沙漠上的强盗,一到夜间就开始活动,随处都可以听得见,而且它们是群居的,常以嗥声来互通消息。”

“白爷,您对沙漠的情形很熟悉呀。”

“这是听关大哥说的,而且第一夜宿在水二娘的地方,巴山虎也告诉我了。他还说在沙漠上听不见胡狼夜嗥才是件危险的事,因为胡狼常守候在火光的附近,等待着人走后好来捡取剩余的食物,胡狼不嗥了,就表示有比它们更可怕的东西来了,那才要特别小心。”

小金宝嫣然地一笑道:“他是个老沙漠,只是还不够老,他没说有什么东西比胡狼更可怕吗?”

白振英笑道:“胡狼怕火,除非是真正饿得等不及了,否则不敢冒险来攻击的,当它们准备攻击时,就不会发出声响了,所以狼嗥是一种安全的信号,沙漠上也有虎豹、沙熊等较大的猛兽,不过不常见!它们多出没在靠山的地方,很少流浪到沙漠中间来的。”

“他漏说了一样,人,也是沙漠真正的强盗,半天云的那一伙,他们此任何野兽都可怕,胡狼见了他们就逃。”

“可是狼嗥声不断,证明没有人接近。”

“白爷,您光是听传说是不够的,胡狼是沙漠里最有智慧的野群,它们的叫声也有很多意义的,有时是招呼同伴,有时是求救,有时是示警,现在叫的一种是为了求偶。”

白振英笑了起来:“那也是很平常的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如此良宵,狼既有灵性,也会感到寂寞的。”

“白爷,胡狼跟人不一样,它们的生活是有规律的,春天是它们求偶的季节,现在是夏天,早已配成了对儿,母狼也开始怀孕了,这时候它们也不再群居,各自分散过独立的生活,因此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狼群聚在四周,更不应该发出求偶的音声,现在您明白了吧。”

白振英一震,的确是明白了:“那是由人喊出来的?”

“是的,半天云独创的连络法,他们要包围一个营地时,在十里以外就把人员分散,慢慢地向中间掩近,就以嗥声作为互相呼应连络,现在您可以去通知小王爷了。”

“为什么你自己不去呢,你早告诉她不是省了口舌?”

“白爷,在维吾尔人心中,我还是个贼,如果我过去,还没到帐篷就挨上一枪了!”

白振英哦了一声道:“那我过去不会引起误会吗?”

小金宝的脸上现出一种神秘的微笑:“不会的,小王爷把她的座骑送给了您,又跟您谈得如此投契,就算您爬进她的帐篷里,那些人也只会当作没看见。”

白振英红了脸道:“金姑娘,别开玩笑。”

小金宝轻笑道:“白爷,我知道您是打北京来的,那儿的人客气,管窑姐儿都叫姑娘………”

白振英连忙道:“不!对一般的闺女儿都叫姑娘,举南到北都是如此,你可别多心。”

小金宝苦笑道:“可是这两个字对我挺刺耳,我干着这个,听着只好认了,现在不干这个了,我想也有权利请你换个称呼吧,何况我根本又不姓金。”

白振英道:“那是我们湖南的规矩,在姑娘上带一个字用以区别,并不是冠姓的意思,因为我们那边独家村很多,我家周围几十户,就全是姓白,要是叫白姑娘,每家的女儿都会答应了,所以我们就用名字上来称呼了。我要是用小金宝的小字,那又成了小泵娘………”

小金宝道:“如果用宝字,叫成宝姑娘,那又成了红楼梦里的薛宝钗了,我也没那个命,您还是叫我小金宝吧。”

白振英一笑道:“你对红楼梦倒挺熟。”

小金宝轻叹道:“出来混吗,多少总有机会认识几个字的,大学问的书瞧不懂,只有那本书还容易明白。”

“那也不是一本闲书,很多人专门去研究呢。”

“白爷,暂时别谈这个了,您快去通知乌小王爷吧。”

于是,白振英匍匐着向乌赛珍的帐篷爬过去,他倒是怕引起误会,老远就轻喊着:“乌小姐,我是白振英,有事情要告诉你,你快醒一醒。”

帐篷里没动静,倒是睡在帐篷旁边不远的一个维吾尔女郎醒了,睁着滚圆而亮的眼睛,脸上带着笑,似乎非常欣赏的样子。白振英感到很窘,只好用手比着道:“我要找乌小姐,告诉她一件很重要的事。”

谁知一个维吾尔女郎却用汉语笑回道:“没关系,白先生,您过去好了,我们一直希望有个少年郎能揭开小王爷的心而不被踢出来,阿拉大神祝福你幸运。”

白振英的脸更红了,只好低下了头,用更快的速度向帐篷那边爬去,快接近的时候,他又叫了一声,忽然一支乌黑的枪管从里面伸了出来,对准着白振英。

白振英大急道:“乌小姐,我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来告诉你,因为站起来行动太引人注意,所以才………”

那支枪管将帐门挑了起来,乌赛珍坐在里面笑道:“我知道,我早就醒了,那支枪只是告诉你我不会睡得那么死,随时都在保持警觉中,也随时在等待着战斗,请进来!”

白振英从帐门中进去,乌赛珍不但已经作好了战斗的准备,把枪弹都放在一边,而且还把铺好的褥子掀了起来,用手把浮沙挖了一个浅的浮坑,浮沙堆在两边筑起了一道简单的屏障,那显然是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白振英不禁愕然道:“乌小姐,你已经知道有人要来突袭,老早就做好准备的工作了?”

乌赛珍微笑道:“我是在沙漠上长大的,对胡狼的叫嗥也听惯了,对于它们在什么季节求偶,至少比半天云要清楚,半天云用狼嗥作为连络的暗号,方法是很聪明,只是他对胡狼的习性不够清楚,胡狼不是一年四季都寂寞的。”

白振英吁了口气:“早知如此,我就不必过来了。”

乌赛珍笑笑道:“是小金宝告诉你的吗?”

“是的,我是第一次来到大漠,怎么知道狼嗥还有鬼!”

乌赛珍笑问道:“她悄悄到你那儿,就告诉你这个?”

“是的,她说她自己过来,怕守卫的人误会。”

乌赛珍一笑道:“不错,她离开帐篷以后,我的枪口就一直对着她,如果她对你有半点不利的行动,我一枪就可以轰掉她半边脑袋,我的枪法是很准的。”

白振英笑道:“你对她还是没放心?”

“我总是该提高点警觉,不过现在我放心了,看来她是决心要月兑离半天云那帮人了。白先生,你会放枪吗?”

“我,会一点,在家乡用土铳打过野兔狐狸,我们乡里也不很平静,要防土匪,又要防乱兵,都有点武器的。”

“那就好,这种枪的瞄准要领很简单,我不必再教你了,射程远,火力强,对著远处的目标,瞄准点放低一点,而且弹药也很充足,因此你放心地射击好了,把每一个敌人都要封在半里以外,绝不能让他接近。你来得正好,守住另外一边,我就可以专心朝一边,不必兼顾后方了。”

说着递过一支马枪来,连同两盒子弹,白振英接过道:“我们就在这帐篷里迎敌?那多不方便,为什么不出去呢?”

乌赛珍笑道:“半天云这次是针对着我来的,如果我在外面,他们很可能会集中火力来指向我,再说我也不愿意让他知道我的枪法有多准,还是在里面的好。”

白振英道:“可是你在里面放枪,他们不会知道的吗?”

“是的,他们不会知道,连我的族人也不会知道,因为你在里面,他们会以为是你。”

白振英愕然道:“为什么会以为是我呢?”

“因为我在很多人面前都射击过,十发里可以命中六七发,那样是很不错的成绩了,但是还不足以在塞上称得起字号,半天云的手下个个都有十发九中的能耐。”

“那么你的命中率究竟有多高呢?”

乌赛珍抬起手中的枪,骄傲地道:“百发百中。”

白振英怔了一怔道:“那为什么又不让人知道呢?”

乌赛珍轻轻的叹了口气:“为了我不愿意处处都占先,更为了我的安全,家父用人不慎,乌家牧场里已经是充满了盗匪小人,如果我表现得太特出,随时随地都有挨冷枪的可能,不过,今天我却是为了关天月。”

白振英道:“乌小姐,我还是不明白你的意思。”

“半天云的目的不仅是我们的乌家牧场,对关家牧场怀着同样的野心,只是关老伯比较谨慎,那边儿不容易有人潜伏进去,要对付关家牧场,一定是来硬的,关老伯生性较为爱好和平,他的人手个个忠心可靠,装备上却差一点,他们缺少了一个压得住阵脚的好枪手,关天月为了加强防卫的力量,已经派人入关去聘枪手了。”

白振英愕然道:“关大哥真的着手去聘枪手了?”

“这是她妹妹告诉我的,大概不会错,所以你一来,很多人都以为你是他雇来的枪手,他们故意找你的麻烦,也就是想试试你的底子,看看你的枪法。”

白振英苦笑道:“我的样子像个枪手吗?”

“不像,但是一个高明的枪手,看起来都不像个枪手。你的表现使他们莫测高深,这是件好事,今天正好有个机会,让他们把你当作个真正高明的枪手,这样一来,半天云会对关家牧场提高警觉,暂时不敢下手了。”

白振英摇摇头道:“乌小姐真正用心良苦。”

乌赛珍叹了口气道:“我跟关天月不投机是性情的差异,但至少不是冤家,我刚回家的时候不明内情,对他很不客气,现在我知道很多事都是有人故意做出来,造成我们两家冲突的,因此我感到很抱歉,总得为他们尽点心,现在别谈这些了,注意看前方,特别留心看移动的点子,这种枪的火力很强,有效射程是五百码,一定要等到对方进入射程后再开抢,然后把他们封在外面。”

白振英道:“你的那些人也该通知他们一声。”

乌赛珍笑笑道:“用不着,他们都醒了,而且也早作了准备了,只是在装作不知道而已,那样才能诱敌深入,杀他个措手不及,这一战是下马威,准胜不准败的。”

白振英挑开一点帐缝望出去,果然发现那些枪兵们虽然一个个都睡着不动,但每个人都已把枪抱在胸前了。

胡狼的呜嗥仍是一声声地传着,却已充满了阴森。

乌赛珍轻声道:“白先生,你感到紧张吗?”

“还好,稍微有一点,但是还撑得住。”

“报奇怪,你不像是正在求学的大学生,倒真像个有经验的枪手,因为你很镇定,比我还镇定,我倒是有点怕。”

白振英道:“乌小姐,我也害怕的,没有人在这种关头上不害怕,那些要攻过来的土匪们,心中何尝不怕,但是另有一种力量帮助人克服了恐惧,在他们而言,是财富与利欲,在我们而言,则是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给掠夺者一个痛击,让他们明白人类跟其他的动物不同,不能以掠夺为其生存的手段,在纪律与正义的约束下,必须要尊重别人的生存权利,在互爱互助下共同去求生存。”

帐篷中很暗,只有天上星月的微光以及从营火中透过来一点点的光亮,但是他们在黑暗中已经很久了,瞳孔也跟着放大了,足以看得见大地上一切的动静。

白振英说那番话时,脸上泛出了庄严的光采,使得乌赛珍怔住了,也使她看出了这个年轻人更深远的内涵。

空气在寂静中,胡狼的叫嗥声像是静止了下来,那表示敌人已经很接近了,像暴风雨前的宁静。

白振英静静地端着枪,像是一尊神像,乌赛珍被他这种庄严与神圣的态度迷惑住了,呆呆地凝视着白振英,忘了自己的职守了。

终于在视野中已经可以看见人影的蠕动了,白振英忽然提高了声音:“半天云手下的哥儿们,不要再接近了。”

乌赛珍吓了一跳,忙道:“白先生,你怎么警告他们呢?”

对方回答的是砰的一声枪响舆一点火光,接着白振英的枪口也冒火了,地下的影子跳了起来,又倒下不动了。

这是寂静中的第一度接触,也像是大雷雨的第一声前奏,然后噼噼啪啪的枪声四处响了起来,点点的火花四下闪起,两个守卫的维吾尔战士,也找到了掩蔽的地形卧倒下来,双方都驳上了火,而且打的很激烈。

进攻的枪火似乎集中在这个帐篷,而且也以白振英这一面的压力最大,不断呼啸的子弹,穿透了帐篷,或是在帐篷前激起了泥沙,乌赛珍在自己那一面放了几枪,因为白振英在这一头发的话,使她的部族知道了乌赛珍是在另一头,所以那四名维吾尔的女枪手,都分散到这一边来,以猛烈的反击压住了对方,保护他们的小王爷。

土匪们的火力显然不如,子弹能击到帐篷的很少,大部份都是在半途上落下钻进了沙子里。

乌赛珍觉得很不过瘾,转到白振英这边来,卧在他的身侧,跟他一起作战,白振英很冷静,也很少发枪,但是他每一枪发出去,必然有人影带着惨叫声被抛起。

倒乌赛珍沉不住气,噼里啪啦的乱发火,凡是对方有火亮的地方,她必定回上一枪两枪。

白振英笑着道:“乌小姐,别浪费子弹,也不要使枪管太热,那会炸膛的。”

乌赛珍的枪膛没有炸,但是她的那些枪兵们,倒是有好几管枪因为过热而膨胀,拉不动枪机了。

乌赛珍恨恨地道:“这班家伙,平常训练时很像个样子,一到真枪真刀时,就乱了手脚了。”

白振英微微一笑:“理论是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

乌赛珍哼了一声,忽又笑道:“白先生,你为什么要先提出警告呢?”

白振英道:“这是江湖上的道义,也是做人的道理,动手前应该先打个招呼,不能不教而诛。”

“可是他们来偷袭时,却没有打招呼呀。”

“他们是土匪,我们不是,正与邪的区别就在这里。”

“对他们太客气了,这些盗匪们不配讲道理,如果再让他们接近一点,我们的枪械精,一定能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他们的武器也不弱,第一枪就穿透了帐篷。”

“可是我们已经有了掩蔽,不会受到伤害的。”

“是的,但那两个守卫的没有掩蔽,如果我不开口,把第一枪引向这边来,对方射击的对象一定是那两个人。”

乌赛珍的心里暗服,口中却强辩道:“他们原是作为诱敌的,在我未发枪前,他们不准找掩蔽,这是我们维吾尔战士的信条,也是我们的光荣,天山儿女的血流在沙漠上,为保卫族人而死的荣誉,将会最优先到达真神的身边。”

“是的,这是他们本身的信念,但乌小姐,你是他们的酋长,你不能坐视他们牺牲,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来维护他们的安全,重视每一个族人的生命,杀敌是光荣的,-是一百个敌人也不能弭补一个忠贞英勇战士的损失。”

乌赛珍默然了,这与她自小所受的观念是冲突的,维吾尔人的信念是不计牺牲,痛创敌人,可是白振英所持的信念,显然此她的传统更为好,更为完善。

“白先生,你真的不是枪手吗?你的枪法怎么那么准?”

“不是,我的枪法不过平平而已,是枪枝本身性能良好,而且目标也很大,所以才容易命中。”

“我是说你的镇定,你的临阵经验似乎很丰富。”

“我的家乡也常闹土匪,也受到过大股盗匪卷席的威胁,因此我也学会了抵抗与自卫,我们用的枪比土匪的差,我们必须靠智慧与勇气才能击退强敌,而且我父亲也是族长,我虽是独子,却必须守在最接近敌人的地方来鼓舞士气,这种事我经历很多次了,这能解答你的疑问了吗?”

乌赛珍看着他,默然地点点头,目中流露出钦佩,对方的枪声疏了下来,几乎是停止了,乌赛珍发出一声口令,这边也停止了射击,沙漠突然静了下来,乌赛珍道:“好像是把他们击退了,我们出去看看。”

白振英点点头,爬出帐篷,四下了望了一下,目力所及之处,似乎已没有了敌人的踪迹,这时小金宝也过来了,乌赛珍连忙问她:“他们是不是退下去了?”

小金宝沉思了片刻才道:“我不知道,因为这种大规模的行动我从来也没有参加过,不过我猜想他们不会这么容易就退的,半天云不是一个轻易屈服的人。”

“那么他们还准备干什么呢,下一步行动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小王爷,我是真的不知道。”

白振英想了想道:“我知道,他们在等待,等待着快天亮时作一次突击,不是用枪而是用刀、用血、用肉………”

鸟赛珍愕然道:“你怎么会知道呢?”

白振英道:“我打过土匪,半天云既然也是土匪,他用的战略总是这一套,土匪也有传统的。”

大家都没说话,但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尊敬与信服。

白振英没有料错,快天亮时,沙漠上扬起一片蹄尘,接着如雷似的马蹄声震撼了沙漠,一长列的骑影像潮水般地涌了来,数量显然此他们预料中还多出很多。

可是这边的人没有惊惶,白振英已经安排好了,他把人员分成两列,第一列射击完后蹲下,第二列站起来射击,枪口对准骑队,不瞄准、不射人,只射奔来的马。

这是有系统的抵御术,刚好克制了有系统的攻击,马匹悲鸣着,一排排地倒下去,乱成了一团,近百匹的马,在沙上翻腾着,只有很少的几头,冲破了枪弹的狙击,但是在快接近扎营处时,也被一阵短枪射倒了。

那是小金宝手中的短枪,谁都想不到这个被人所不齿的妓女,会有如此准确的枪法与从容镇定。

马上没有人,但倒下的马匹后却滚出一个人来,他们是贴在马月复边上冲过来的,可是无法接近,还差着十几丈处,他们就失去了凭恃与掩蔽,手足无措地聚成一团。

忽而一匹黑马冲了过来,马上一个中年汉子突然扬身而起,直扑向站在帐旁的乌赛珍,小金宝惊呼:“半天云!”

乌赛珍似乎吓呆了,就在那汉子快要扑到的时候,白振英斜里冲了过去,纠住那个汉子,两个展开了肉搏,翻滚了一阵,人影分开了,半天云的肋上挣着一把匕首,那本是他的,但是在肉搏中,反而被白振英夺过刺在他身上。

半天云没有说一句话,撮口召来了自己的马,跳了上去,带着他的手下,回头就走了,远处冲来的马队也停止了,半天云挥挥手,带走了受伤的人,留下了一大片受伤的马,那些维吾尔战士知道这才是真正的胜利了。

他们围着白振英,发出一声声的欢呼,这是维吾尔语中的鹫鹰,用来赞美无敌的勇士,一个新的英雄在沙漠上产生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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