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婚花花女 第四章
“我要你办的事调查得如何?”
头一句不是问候对方的辛劳,理所当然的口气像是对方必须服从,而他不曾回头的俯视街道上的车辆,神色深奥难解。
冷静的判断,锐利的眼光,他在商界稳扎稳打的实力不容忽视,他像黑暗中的王者紧盯著每一个想侵略他王国的猎物,狠地一出手绝不留馀地。
在公司中,他一向不与下属走得太近,不苟言笑的以严谨态度处理公务,未经允许私自闯入的人通常不会有好下场。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例如正望著他背影打算踹上一脚的乔正轩,其职业是侦探。
“兄弟,让客人看你的背不太礼貌吧!懊歹转过头来让我瞧瞧你的臭脸还在不在。”
戏谑的笑语如珠,和眼前的沉练男子正成反比,宛如黑夜与白日的两极化,而两人竟成了莫逆之交,上天的安排真有点讽刺。
“我要结果。”低沉的嗓音透过帷幕玻璃反弹,明显地带著严肃。
这人真是没有幽默感。“起码说个-请-,为人做牛做马多少该给点尊重。”
“请……”
对嘛!客气些才有人缘,为你办起事来也较有成就感,孺子可教也。
“请快放完你的屁喝你的咖啡,我这里不是凯悦饭店。”半转过身,面色冷然的郑夕问低睨著他。
像在沉思,或是若有所思,他愁眉不展地锁著重重抑郁,似是急欲突破某种裹缠的巨蛹。
乔正轩下巴一掉,呆愣片刻,他似被人掷了一脸泥巴的茫然,“你就不能稍微表现得像个人吗?”
“支票不想要的话就继续废话,台湾有不少下流的徵信社。”只为钱下作。
“没错,所以你无法保证他们是否会一物两卖或趁机敲诈。”乔正轩毫不紧张嘻皮笑脸地按下桌上电话内线的通话键,要外面的秘书再送一杯咖啡进来。
这年头景气不好,有免费的咖啡就别客气,不亏待自己是他的至理名言。
什么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可笑论调他嗤之以鼻,自私是人的天性,他一向喜欢独吞和占占小便宜,有人要请客他一定到。
“你打算调高价码?”钱不是问题,他追求真相。
若如他所料。
“和聪明人打交道真愉快,难怪我们是死党。”他间接的赞美自己。
闪开落在肩上的一拍,郑夕问取出支票本。“多少才够填饱你的无底胃?”
“后面加一个零,我会感谢得亲吻你的脚指头。”他夸张地做出亲吻的动作。
“一百万?!”眉一挑,他深思的眸光有些讶异。
“别怀疑,你要找的人虽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可是却有一堆男人想尽办法保护她。”他头一回看到这种怪事,差点以为是电脑当机。
一抹讥诮浮上郑夕问严谨眸底。“十年、二十年后或许可能,现在她不过是个孩子。”
“可是她有个相当传奇的母亲。”简直丰富到足以写一本书。
“我没要你调查她。”他早就有预感她不是会让自己寂寞的人。
“顺手嘛!你不晓得她有多抢手,害我差点追丢了。”被请进美国中情局的电脑。
“我知道。你要继续吹嘘自己的丰功伟业还是拿支票走人?”
扁,人人渴求。
当年,为了她主动追求他一事,不少高中生、大学生模样的男孩背著她来一窥敌情,甚至撂下话要他小心点,意外随时会有。
她在学生圈里很红,几乎没人不知道她的大名,大半的学生对她推崇备至,奉她为学生领袖,她以一个高职女生身份征服各大专院校。
与其说她擅于打架,不如说是她独特的个性叫人心服,敢说敢当的作风十分大胆,挑战保守的教育风气。
以现今的眼光来看或许不算什么,顶多是反叛时期恶作剧,无伤大雅地发泄大多数学生的心声。
只不过她是属于行动派,凡事先做了再说,不理会旁人的阻止勇往直前,谁敢挡道就揍谁,一不小心连不该揍的人也一并算上。
所以,她也成为一些守旧派师生的眼中钉,不时编派著些莫须有的罪名让她背,更加弄臭她的高职生涯。
叫人诧异的,是她反而活得更精采、更自我,一点也不受影响地照过她的日子,并以强大的热力走向他,一个众人断言不可能爱上她的高学府精英份子。
“老同学干么装酷,你的支票不给我还能给谁,贪财了。”乔正轩手快地抽走他手中的薄纸。
“该谈正事了,不要再让我见到你的吊儿郎当。”一蜇足,郑夕问投身办公桌后的旋转椅。
收起嘻皮笑脸,他旋即换上一张认真的表情。“你为什么要调查这个小女孩?”
“你先告诉我调查结果,也许我心情一好会透露一二。”事实上他不想让其他人知晓。
乔正轩静静地看了老同学一会,再一次承认不了解他深奥的大脑结构。“小女孩的身世很平凡,母亲未婚生子,我上网追查她的出生资料……”
叫人不敢相信,他一层层地追查上去,发现居然是一个国家又一个国家,几乎全球的每一个城市都有她居住饼的痕迹,甚至有她的朋友上网打招呼,拜托他转达。
直到追踪她三岁那年,忽然有一道指令切入,命令他不许再探究小女孩的一切,包括她的母亲,否则将循线予以制裁。
经他努力不懈的求证下,证实对方是由五角大厦切入,因此他不得不中断。
“我特地等到今天一早冉上去试试,以速战速决的方法连开七个视窗去查,直到刚才才有具体的结论,实在很不容易……”
“说、重、点。”
真没意思,他讲解得正起劲。“你让我发泄一下会怎样,没有人凌晨三点被挖起来,还乐意为人卖命,老交情才任你为所欲为……”
“支票还能止付,你要我打电话通知银行吗?”话太多是他的缺点之一。
浪费他四十五分钟又三十一秒,足够他并购资本额上亿的中产企业。
“父不详。”乔正轩简短宣布。
“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不可能是这个笞案,她怎会……
不,她会。
任性妄为是她的个性,如果她决心斩断一切不再有联系,她会做到。
“法国圣保罗医院的出生资料在父亲那一栏明白写著:父、不、详。”够仔细了吧!费了他多大的劲儿。
“出生日期呢?”这点很重要。
“西元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这个日期有什么意义吗?”很平凡的数字,没天灾人祸。
一抹淡淡的宽慰笑意由嘴角扩散。“谢了,大侦探,这件事对我而言比生命还重要。”
“你是不是脑子里被火星人塞入短路设备,你说的话很离奇。”多久没瞧见他发自内心的笑,都快以为他是古老化石了。
听不懂、听不懂,还是听不懂,一加九加九加一……加起来数字是九,可是他在高兴什么?他一定疯了。
不只疯了,而且病得很严重,该为他挂哪一科,脑科还是精神科?说不定真有颗肿瘤就长在他脑壳内,压迫他的思考神经产生错乱。
“你可以走了。”下起逐客令的郑夕问正在消化为人父的喜悦。
他有个女儿,今年十一岁,她叫于问晴。
×××
“于问晴,你为什么撕破我的作业簿?”
一位国小四年级女学生,长得非常可爱,穿著手工缝制的制服,绑著两根小辫子系上发带,发上还洒著亮亮的金粉,现在她正用著十分生气的表情挡住另一位看起来有些闷的小女孩。
不应该说是闷,正确说法是老气。
与一身“正常”的白衣蓝裙无关,而是她给人的感觉像活在民初,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不疾不徐地,绝不会有太大的面部表惰。
吧问晴从不承认自己脾气不好,以一般人而言她根本没脾气。
但是,小老太婆的智商很高,她懂得孙子兵法中“攻心为上”的策略,彼动我不动,任你气得牙痒痒的就是不还嘴,气到对方哭了为止。
而且她很会装傻,一问三不知,不管你是老师或同学,只要她觉得今天天气不好就会呈现低气压状态,老说菜价会上扬,听得人一头雾水。
总而言之,她是个很奇怪的小女孩,可是她一直认为自己很正常,虽然没有人支持她的论点,包括生养她的妈。
奇怪,就是她给人的第一印象。
“有吗?”我几时撕了秦诗诗的作业簿,她哭得鼻子红红的,好丑哦!
像我一定都不哭,我妈是美女,我长大也会是美女,美女不能哭,不然会变丑。
妈,你应该知道你不完美了吧!我这方面像你。
“什么!她喜欢衣仲文?”秦诗诗大受打击地一吼,脸上不信的表情似乎在说你怎么会晓得。
我就猜到你会怀疑。“因为前天下午张凯琪给了衣仲文一封情书,然后很大声地说我喜欢你。”
我是无心的,绝非刻意偷听,“刚好”路过而已。
“她……喜欢衣仲文……”她的表情是难以接受,友谊在这一瞬间出现裂缝。
“我想她说看见我撕了你的作业簿,原因可能是衣仲文要我把情书退回去给她吧!”那个懒男生,害她被人嫉妒。
秦诗诗突然用力的瞪著她。“你和衣仲文是什么关系?为何他会要你把信退回?”
真讨厌,又被人误解了。“他妈妈和我妈妈是好朋友,她妈妈把信拿给我妈妈,我妈妈再把信拿给我。”
听糊涂了吧!看她离去时跑得歪歪斜斜的,还不时地抓抓头皮。
衣仲文的妈妈很温柔、很温柔.会做好吃的菜和非常可口的点心,可是她怎会成为妈妈的好朋友而没被打死,这一点我一直不能理解。
像我妈妈那种女人所交往的对象应该是黑社会老大,以暴制暴才能平衡,不然会有很多可怜的男人受妈荼毒,我很怕我会被连累遭受报复。
得不到就给她死,是九点档单元剧最常演的一幕,而我非常不幸地和妈住在一起,哪天报纸出现耸动的母女双尸案报导,肯定是失意的凶手上门寻仇。
“卑鄙晴,你又拿衣仲文挑起两伊战争呀!”真是不道德。
“哇!你们是鬼呀!吧么站在我背后吓人。”还好被妈吓了十年养大了胆子。
左慧文叉起腰一啐,“你才是鬼呢!明明就是你撕了秦诗诗的作业旁还敢推给别人。”
“我没有。”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无辜表情不够逼真,好像每次都骗不过她。
人都会有一个克星,我的大概就是她左慧文。
“你骗鬼呀!不是你会是谁,你最会记很了。”上次那对“好朋友”只说了她一句:好假的女生,而她记到现在才动手。
“我是好学生不做坏事,真的。”我看向她身旁的男生,他很腼腆的笑了。
“不是她啦!是我做的。”只要能让她高兴就好,小晴笑起来好可爱哦!
“你?!”喔!我的天!美人计。“衣仲文你这个大笨蛋。”
“表姊……”他不笨,他会努力用功追上她们不用念书也会考第一、第二名的成绩。
左慧文和衣仲文是表姊弟,两人相差十五天出生,是一对姊友弟恭的好姊弟,一直到某人出现。
这个某人和左慧文一样是学校评定的资优生,拥有跳级国中的资格,可是两人都拒绝,宁可装笨的享受小学生的生活。
所以并非天才儿童的衣仲文必须日夜苦读,才能勉强捞个第三名与她们并驾齐驱,因为他很喜欢于问晴。
“别叫我,我真为你感到羞耻,居然被那个小骗子给拐了。”她更唾弃用“美色”勾引人的于问晴。
我是小骗子?“慧慧,物以类聚。”
“我跟你不是朋友,我们是竞争对手。”她不信老赢不了坏女生。
下课时分,学生们鱼贯走出校门,六年级组成的纠灿谟拉起两道安全绳索在路的两边,导护妈妈帮著指挥交通让学童平安回家。
这是一所普通的国小,大部份的学生都排路队走路回家,每队选出一位负责的高年级学生当劣谟。
少部份学生是由家长接送,譬如这三位声称不是朋友的小女生、小男生,他们会在休息区等,顺便再培养、培养感情。
就在学生走了一大半的时候,有两位高大的男子走进校区四下梭巡,其中一位男子比比在树荫下乘凉的小女生,两人才一起走近。
“你叫于问晴?”
是紧张,也是不安,他不知道见到她的第一面该说什么,先自我介绍吗?
向来严谨冷静的郑夕问有一丝迟疑,不晓得该不该来见见女儿,她会不会吓一跳地不肯接受他,毕竟他从未尽饼一天当父亲的责任。
她是像他多些还是像晴儿呢?
期待的心情难以形容,他有种雾里寻花的感觉,想见她又担心一个不慎伤了她,现在的小阿很脆弱,纯净心灵是用玻璃做的。
易碎。
“你找于问晴干什么?她不在这里。”态度防备的衣仲文挡在两个小女生面前。
一阵爽朗的笑声忽然响起。
“哈……你瞧这小表挺勇敢的,我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搓死他。”年纪小小就学人家英雄救美。
“正轩,收敛点,别吓坏这几个孩子。”郑夕问很欣慰,有人代他保护小女儿,即使对方只是个小男孩。
“哇!你几时生了良心,你看他比我还凶耶!”不知死活还敢瞪大人。
“因为你长得像绑匪。”他用眼神警告著,要好友适可而止。
嗟!什么朋友嘛!“我一表人才哪像绑匪,别忘了你还需要我指认-于问晴。”
于问晴?!他找我做什么?还用“指认”这个字眼。
那个穿西装,长得很好看的怪叔叔干么直瞅著我看,我的脸上没有写名字呀!而且他怎么看著看著眼眶就红了,该不会要哭给我看吧!
“不必,我认得出是哪一个。”一定是她,短短的头发像个天使。
“真的假的,你真的那么神?”瞧他盯得情绪激动,似乎……
不太对劲。
乔正轩看著档案里照片中的小女孩活生生在眼前,心中浮起一丝诧异,从来不交女朋友、不乱搞男女关系的老同学该不会有恋童癖吧!
他承认自己是基于好奇才硬要跟来瞧瞧,一个小女孩怎会值一百万?还半夜捞他起床限时调查人家的底细好交代。
是满清秀的,和照片中一模一样,只是……他也说不上来,她不太像一般的小阿会惊惶失措,或是笨笨地跳出来说:我就是于问晴,反而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任由小男孩出头。
“是她没错,她是我的……”女儿。未竟之语立刻叫人误会。
“等等,同学,你千万不要冲动,再等几年也不迟,她还小。”真让他料对了,他喜欢小女生。
但是,也太小了,会吃上官司。
“你在说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懂。”都十年了还要他等。
“她是……呃,我……你……”唉!脑子里挤不出一句正常话来劝阻。
“绑匪叔叔的用意是诱奸小女孩有罪,你会被抓去关。”而且我妈妈会先打死他。
“对对,小妹妹真聪明……呃,你叫我绑匪叔叔?!”她到底懂不懂礼貌。
“而且思想龌龊。”冷冷的男音出自郑夕问口中,他的眼神想杀人。
叭!他……“小人命贱不值得你动手,于小妹妹就是她。”
相识十来年,头一回见他露出噬人的眼光,想想真骇人,原来他也有不为人知的邪恶面。
“我和她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样,她很像她母亲。”尤其是五官和脸型。
乔正轩闻言松了一口气。“早说嘛!你要追她母亲是不是?”
“多嘴。”
“咦?不对,你快结婚了,再六天你就是有妇之夫,不能染指人家的妈。”
“乔正轩,别在小阿子面前说这些。”他紧张的看看女儿的表情。
他不想让她认为他是个混帐父亲。
“这是事实……”为什么此刻他有不好的预感,六天后的婚礼是否会如期举行?
郑夕问不理好友地眼神一柔,隔著小男孩对于问晴道:“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是想认……认识你。”
我拍拍衣仲文的背要他让开,他一向很听我的话。“叔叔,你讨好我没有用,我妈向来当我是玛丽亚。”
“玛丽亚?!”圣母?
“是菲佣啦!”左慧文鸡婆的插了一句话。
他笑得很温柔,“晴儿不爱做家事的个性还没改呀!”
“你知道我妈不爱做家事?”我好惊讶呀!爱漂亮的妈不容许自己“丑”的一面见人,为何他会清楚妈的习性?
我必须好好观察他,他不是一般追求妈的笨男人,为什么妈肯让他知道她不做家事呢?
“你母亲的事我全晓得,可是她却没让我知道你的存在。”而他绝不会任由她再胡闹下去。
惨了,我有奇怪的感觉,不想听他说下去。“叔叔,贵姓?”
“我姓郑,名夕问,你母亲有没有向你提过我?”他不怀希望的问道。
“没有。”果然会很惨,我不该多事问他的名字。“你没知会我妈一声就来见我是不是?”
“她会带著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不赌她的任性。”小问晴她……认识我吗?
“我妈如果动手的话,你最好还是还手别太宠她,我不想成为家属答礼的其中一员。”我讨厌丧礼。
惰绪激昂的郑夕问向前跨一步,忍著想抱住她的冲动。“你晓得我是你的……”
他说不出口,哽咽的吞下酸涩。
“你叫郑夕问,我妈叫于弄晴,以她单向思考的逻辑能想出什么好名字?”我不想瞧不起自己的母亲,可她真的很粗线条。
扣掉另两个小学生,尽避其中一个是天才也已猜出名字的由来,而目瞪口呆的乔正轩到现在才融会贯通两人的关系。
夕问,弄晴,取未字合起来即为问晴。
“天呀!她是你女儿?!”等等,于弄晴……他记得十年前似乎有女孩和郑同学很要好。
莫非是她?
“我能认你吗?小晴。”郑夕问用著近乎卑微的口气一问。
我能怎么说呢!他是我精子老爸。“那个死在路边没人哭坟的混帐是我老爸,请问你还魂了吗?”
我太佩服自己的记性,妈在我三岁那年骂过的话还牢牢存在脑子里。
“嘎?!”
死在路边没人哭坟的……混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