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妻入骨 第六章 莫名多个老仆
距离京城遥远的某地,沈琪瑄这个年却过得并不那么美好。
没办法,体质太差,到底是被毒害了十几年,伤了根本,好好一个年,陪伴她的就是一天三顿苦涩难咽的药汤。
以前是没办法只能等死,可如今机缘巧合摆月兑了京城的一切,她就不想浪费自己的命,病了就得吃药。
这个时代就这点不好,一不小心就容易挂掉,吃药还不是药丸,多是汤药,苦哉!
沈琪瑄现在待的镇子不大,但在上元佳节也是有连续三天的花灯夜市的,客栈里的伙计都会换班去街上凑热闹,客栈中的客人没特殊情况的也都会出门逛一逛,年节凑个热闹嘛。
只有她,难得有机会到街上观灯,结果却只能病恹恹抱着手炉窝在客栈昏昏欲睡。
打了个小盹醒来,沈琪瑄掩口打了个呵欠,看看脚下的炭盆中炭火烧得正好,把双脚烘得热呼呼的,难怪睡得挺舒服。
今年冬天真挺冷的,最冷的时候堪称滴水成冰,她这孱弱的身体怎么可能禁得住此时的长途跋涉,自然是挑了个镇子暂时住下。
千小心,万小心,结果临近年关,不小心中了招,偶感风寒,咳嗽不断,反覆发烧,原本就清瘦的人就越发清减了,沈琪瑄差点儿都要怀疑自己挺不过来。
掩口轻咳了几声,她从一旁的机子上提壶倒了杯水润喉。
不点炭冷,点了炭对嗓子不太好,或许这也是她的咳嗽一直没好利索的原因吧,但她真的很怕冷啊……
喝完水,沈琪瑄感觉肚子好像有点儿饿,天冷果然很消耗热量,她身上没有足够的脂肪可供消耗,就只能时不时地补充热量了。
整了整衣襟,模模头,发髻没乱,很好,可以出门下楼去找伙计要碗热面汤吃。
当然,出门的时候她没忘拿上自己的小手炉。
对于在自家客栈住了近一个月的这位游学书生,掌柜和伙计跟他都已经很熟悉了。
对他们来说,沈琪瑄是个待人很和善的读书人,而且长得还好看!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之意。
“沈公子,要去看花灯啊?”看到他下楼,守在楼下看店的伙计不由开口问了一句。
沈琪瑄摇摇头,“肚子饿了,厨房有什么东西吃吗?”
伙计一下笑起来,“巧了,老板娘在灶上给公子煨了一锅鸡汤,说是等公子饿了好拿来填肚子。”
沈琪瑄忍不住笑,“劳烦老板娘挂心了。”
伙计客气道:“老板娘说了,沈公子是厚道人,银钱给得足足的,她费些心是应该的。”
沈琪瑄随手朝伙计扔过去两个铜钱。
伙计喜笑眉开地接住,“我去给公子端鸡汤。”
“有劳。”
沈琪瑄在大堂挑了个地方坐下,看着门外斑驳的灯光,听着遥遥传来的欢声笑语,不自觉露出笑容。
人间烟火最动人心,看着这样的烟火气,她才会觉得活着真好!
果然远离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常平侯府,空气都变得清新自然了。
伙计从后厨走回来,等到他把砂锅放到桌上,将盖子一掀,那股浓醇的香味便立时弥漫开来,他忙盛了一碗给客人递过去。
沈琪瑄接过碗,朝他一笑,“给我留两个鸡腿就好了。”
“多谢公子。”伙计憨憨地一挠头,“我不着急,您先吃,等您吃完了我再收拾。”
她点头,“也行。”
喝了碗鸡汤,又把一只鸡腿啃掉,沈琪瑄就觉得肚子有一点点撑,她不是不想多吃,但胃口太小。
看沈琪瑄示意后,伙计就将鸡腿之外的鸡肉都夹了出去单独放好,然后将砂锅重新盖上,将剩下的鸡汤送到她的屋里,好给她当夜肖,屋里备有小茶炉,可以夜里用来温汤用。
这些日子因为沈公子,店里的伙计都得了不少好处,不只银钱,还有这些吃食。
沈公子需要进补,可他胃口太小,每次老板娘用整只鸡煲汤,除了喝汤,他最喜欢啃鸡腿,剩下的大部分鸡肉就便宜他们这些伙计了,可以拿回去给家人打打牙祭,沾点荤腥。
将砂锅在桌上放好,伙计笑着对沈琪瑄说:“砂锅我就放这里了,您夜里饿了好热来吃。”
“好。”
笑着目送伙计离开,沈琪瑄轻轻问上了房门,一个人慢慢在屋里踱步消食儿。
最后,她走到窗边,打开窗户,任由冷风从外面灌进来,看着远处的灯火通明,听着风中送来的欢声笑语,不禁心动。
要不要出去逛一逛?
想了又想,最后,沈琪瑄武装好,揣好银袋就出门去了。
出门在外,看好自己的钱袋子是头等大事,什么都能不带,钱得全部带上——当然,肯定不是所有银钱都放在钱袋里的,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系好斗篷,戴上帽兜,带着手炉和手捂子她脚步轻快地离开了客栈。
走过客栈前面一段相对比较冷清的路,人声灯火便扑面而来。
热闹是要凑一凑,但是安全也要兼顾,通常这种热闹场面扒手和拍花子就比较多,沈琪瑄专门挑相对人少的地方走,看到喜欢的灯就多瞅两眼,更多的则是观察身边的世间百态。
可最初的兴奋过后,沈琪瑄却忽然惆怅起来。
不知不觉间,在这个时代她就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了,穿越之前的事离自己越来越远……
伸手拢了下斗篷,抬眸看向那灯火璀璨处,突然就有种与这世界隔离之感,她就像一个时光过客,走在时光长河里冷眼旁观。
“走水啦……”
杂乱的呼喊冲天而起,原本欢快的氛围顿时变成惊慌失措四分五散,人潮汹汹,火势蔓延,喜庆画面转瞬变成灾难现场。
混乱场面很容易发生踩踏事件,但人潮汹涌,要想不被人潮裹挟很难,好在沈琪瑄这个时候在的地方虽然临河但身边恰巧有株大柳树,就算她身子弱不禁风,抱住柳树也能抵挡一会儿。
四周响起“扑通扑通”的落水声,还有大人小孩的哭喊声,一切变得乱糟糟,沈琪瑄紧紧贴着大树面河而站,听着有落到水中的人在喊救命。
为了躲避人潮踩踏,急切间跳入河中,才猛然想起自己不会水的不乏其人,原本静谧的河畔变成了炼狱。
已经变成蹲在树根贴树抱头的沈琪瑄突然被人一把抓住了脚踝,吓得她瞬间睁大了眼。
那人就像从冥河重回人间的鬼魅,浑身湿答答,借着她的脚踝将身子从河中完全拖出来。
是的,是拖出来,那似乎耗尽了这人的全部力气,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手还紧紧攥着她的脚踝。
在这一刻,周遭的一切彷佛都与这一方小天地切割开来。
但手足无措也就是顷刻间的事,沈琪瑄几乎是立刻将四周打量了一遍——值此动荡之时倒也没什么人有心情看旁人,不是被人潮裹挟,身不由己,便是胆战心惊躲在一地,心中祈求不断,没人注意到他们。
也不知过了多久,人声渐稀,火光渐熄,河畔这一隅仍旧静默。
天越来越晚,身上也越来越冷,沈琪瑄终于忍不住开了口,“还不放开吗?”
那只攥着她脚踝的大手终于像是回光返照一样动了一下,那个人没有抬起头,只有一个嘶哑气虚的声音响起,“倒是个耐心好的。”
“过奖。”
那人似乎终于攒足了力气,从地上慢慢支撑起身体,如此冬夜浑身湿淋淋,却也没有瑟瑟发抖之势。
沈琪瑄打量了眼,发现对方是位上了年岁的男子,大约得有半百之数,虽然落汤鸡一般,但身上的衣服料子倒还不是特别差。
她活动着自己的手脚,好不容易才扶着身边的柳树站了起来。
手炉里的炭已经烧没了,这时候已经变冷,她便收到了腰畔的布袋里,将双手揣在了手捂子里,不发一言看着努力坐起身的人。
“不走?”老者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越发有意思了。
沈琪瑄立即转身就走,连句道别的话都没有。
老者讶异了下,又道:“等等。”
她如言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来,“有事?”
“你就没有恻隐之心?或者半点儿好奇心?”
“我自己过得都不如意,哪来的恻隐之心给他人。至于好奇心,寻死之道罢了。”沈琪瑄说得认真。
老者却像是没听到她的话似的,以手中的那把刀撑地,要从地上起身,却似乎有点无力,嘶哑道:“过来扶我一把。”
看在他一把年纪的分上,沈琪瑄走过去扶了他一把。
老者劝道:“相逢即是有缘,小子,江湖相遇能搭把手就搭把手,不是坏事。”
“好的。”
听她答得自然,老者又觉得怪了,“刚才不是说无恻隐之心与人?”
他话音未落,扶着他的人已经松开了手,十分的受教。
收到老者有些难以置信的眼神,沈琪瑄十分无辜地说:“听人劝,吃饱饭。”
老者默了,走过江湖几十年,还是得承认自己眼界不够,如眼前这少年这般性情的,以前还不曾碰到过。
“果然是说多错多。”老者认输了。
沈琪瑄这才重新扶住他。
在瑟瑟寒风中,老者没有让沈琪瑄将身上的斗篷月兑下来给自己,他觉得说了估计也没用,再者沈琪瑄脸色比他还差,他还没那么厚脸皮跟个病弱的人抢斗篷。
“我受了点儿伤,得找地方养一养。”
“前面有家茶楼。”
“不想搅和?”
“搅和不起。”
“小小年纪,怎么活得都没点人气?”
沈琪瑄没有接话,之前的十几年她确实活得没啥人气,因为不觉得有什么盼头。
到了那处茶楼前,沈琪瑄就松开了手,干脆俐落地说:“告辞。”
街上到处都有大乱过后的惨澹,这座茶楼原本摆放在外的散桌都已经损毁了几张,店里伙计这个时候正在收拾善后。
老者并没有阻拦沈琪瑄离开,只是无力地在一旁的茶桌边坐了下来,看着那个瘦削身形在他的目光中渐行渐远。
沈琪瑄一路走回客栈,看到许多大乱后的残败景象,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哭声咒骂声……都是在这场天外横祸中遭受无妄之灾的人。
好好一场普天同庆的元宵灯会,结果出现了走水事件,当地官吏的当季考评很悬了。
“沈公子,您可算回来了。”站在门口张望的伙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终于松了口气。
灯市走水的消息很快传开,他要看店,也不好出去找人,只是客栈里的客人陆陆续续回来,有不少被殃及了池鱼,受了些惊吓和轻伤,此时大堂里还有大夫在帮忙诊治,就难免为这位病弱的沈公子忧心呢。
对于别人的善意,沈琪瑄还是领情的,微微笑道:“店里没事吧。”
“咱家店还好,出去赏灯的客人有些受了伤,都不重。”伙计言谈间神色不免露出几分戚戚来,大祸从天降,大好日子让人心里添堵。
“唉。”沈琪瑄也只能这么回应了。
伙计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沈琪瑄扫了眼略显“热闹”的客栈大堂,便迳自上楼回房。
过了小半个时辰,留在客栈大堂里人越来越少,守在柜台的伙计也有些困乏,打量着外面的天色,准备起身合上一半店面,然后继续守夜。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来人是一个褐衣霜鬓老者,脸色略有些苍白,身姿倒是笔挺,声音带着些许的疲惫,“这位小哥,敢问你们店里可有位外乡来的沈姓书生,十几岁的少年郎。”
伙计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问:“你找的是什么人啊?”
老者蔼然一笑,“乃是我家少爷,与家里赌气便只身跑出来游学,我这也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到这里来。”
伙计想想觉得挺合理的,那沈公子行事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很讲究,便说:“我们店里是有位沈公子,但不知是不是你要找的人,我去叫他下来看看吧。”
老者和气地说:“劳烦小哥。”
伙计快步上楼。
听到敲门声的时候,沈琪瑄还没有睡,正坐在炭盆边出神。
“谁?”
“沈公子,是我。”
沈琪瑄半打开房门,看到了站在外面的伙计,不免有些好奇,“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伙计便将大堂的事说了一遍。
沈琪瑄顺着伙计的目光朝楼下大堂看去,便看到了那个站在柜台那边的褐衣霜鬓老者,她微不可察地蹙了下眉心。
是那个河畔爬上岸的老人,这是已经收拾妥当了,那还找上门来要做什么?
伙计问:“沈公子,是找您的吗?”
“嗯,麻烦小哥了。”那人看起来就不是会轻易放弃之人。
“没事,就几句话的事。”
沈琪瑄回身从房里拿了手炉慢慢走下楼。
褐衣霜鬓老者朝她迎了过去,抱拳躬身行礼,“见过公子。”
人家这么给面子,所以尽管并不想接这件事,沈琪瑄还是冷淡开口,“找来做什么?”
老者十分殷勤谦卑地说:“这不是家里老爷夫人不放心少爷,让我来护着您嘛。”
“哦。”倒是挺合情合理的说辞,老江湖了,但她也不是吃素的,“回去吧,不需要。”
“这不行,老奴回去没法交代。”
“负笈游学是我的事。”
“少爷,您就别为难老奴了,老奴就留下替您背书箱,干点儿力所能及的体力活就成,只求少爷别撞老奴走。”
沈琪瑄垂眸看着手中的手炉,似是想了下,这才抬眼说:“行吧,爱跟便跟吧。”
江湖上的奇人异士本来就多,面前这位如此行事多半与之前他落水之事有关。
寻求暂时的身分遮掩吗?
无所谓,反正平常心待之便好。
“自己去找店家要间房,别来吵我。”
“老奴知道。”
“咳……”沈琪瑄掩口咳嗽了几声,转身上楼回房。
老者便去找伙计订房间。
因是春节期间,客人算不得多,空房倒是有的,老者便随便要了间。
老者回到房间低头一口淤血就吐了出来,血色带黑,乃是中毒之兆,他伸手抹了把嘴,坐到床上盘膝打坐,运功疗伤。
这一夜,对小镇上的许多人来说,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可是,对于沈琪瑄这个身体虚弱的人来说,撑不住困倦还是要睡的,至于莫名其妙多出来的那个“家中老仆”,她暂时没什么想法,等她睡醒了再说好了。
*
过完正月,二月二龙抬头那天沈琪瑄带着自己那个莫名其妙多出来的“家中老仆”驾着一辆青幔马车离开了那处镇子。
她倒是不想要这个家中老仆,奈何对方太过热情执着,她就只能随波逐流了。
走江湖,讨生活,大不易!
老者说自己姓张,沈琪瑄当时马上心领神会对方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大军中的一员。
谁知,对方出乎她意外之外的还有补充:姓张,名胜,江湖散人,了结了一段江湖旧怨,然后碰到了她,于是便生出退隐江湖之念。
她信他个鬼!
不过,无论他是个什么来历,她无所谓就是了。
马车缓缓行走,并不着急赶路,趁着今天太阳好,无风、暖和,沈琪瑄便从车厢里钻出来,与张胜一起坐在了车辕上。
张胜看了她一眼,继续驾车,偶尔挥一下手中的马鞭。
他一个老江湖,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一开始竟然没能认出自家少爷是位易钗而弁的姑娘!
耻辱啊!传到江湖上都要笑掉人的大牙,好在他退出江湖了。
不过仔细想想,十四、五岁的年纪,最是雌雄难辨的时候,他家这位假公子又没什么破绽,实在也怪他不得。
而看她行走坐卧,举手投足肯定是出身豪富之家,一看就是被人服侍惯的,但没人在身边,却好像也能将自己照顾好,颇有些怪异之处。
说她养在深闺吧,偏不缺眼界,挺令人费解的。
沈琪瑄依旧是一身儒衫,眉目俊逸,风姿卓然,意态闲适地靠坐在一边,举目远眺千山回绿的景色。
张胜瞧着忍不住在心中叹了口气,这易钗而弁的假少爷不知会招惹几许情思啊。
君子如玉,少年芝兰,寻常人家养不出这通身的气派,言谈之间透着学识不浅,估计还得是世代书香门第。
那么就又来了,一介闺中弱女为何孤身犯险在外,身边连一个仆从都没有?
明显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缘江湖相遇,便只问前路,休言往事。
在这一点上两个人很有默契,彼此心照不宣。
“少爷真的没有想去的地方?”张胜不死心又问了一句。
“我其实对外面的山河并没有多少好奇,左不过三餐四季虚度光阴罢了。”这确是她的心里话,宅久了,就不愿意挪窝,人之惰性嘛。
“大好河山还是值得看上一看的。”张胜如此劝说。
“嗯。”沈琪瑄点头,眯着眼享受阳光,很没有诚意地说:“所以我在负笈游学啊。”
张胜险些翻白眼,你要是个带把的,我说不得就真信你是被家中长辈赶出来行万里路的书呆子了,可你偏偏是一个娇滴滴、弱不禁风的美貌小姑娘,所以这话很假,一听就知道是随口胡蔼应付他的。
随着天气转暖,如今官道上也是人来车往的,并不会让人觉得旅途孤单。
远远看到迎面有车马行来,沈琪瑄不想回车厢,便扭身从车里拿了顶斗笠出来,直接扣到了自己头上。
见状,想了想,张胜还是忍不住说:“少爷,是不是过了?”
“你家少爷长得这么玉树临风,俊美无俦的,不得小心再小心?要知道,这世上情债可是最难还的,桃花劫堪比渡天劫。”
张胜语噎,话说得这么不要脸,还是个姑娘吗?
所以说,他一开始没有认出她的性别,那真不是他老眼昏花,实在是事出有因。
“少爷,是逃婚吗?”张胜冷不防地问了一句。
沈琪瑄嗤笑一声,“张叔,你格局小了啊。”
张胜不确定地问:“意思还能再往大了猜。”
“张叔你这就没什么意思啊。”
“明白。”张胜闭上了嘴,过界了嘛……不过,他是真对少爷有些好奇,但他家少爷好像是对他真不好奇,小小年纪,真是一点儿都没有鲜活气。
张胜扮演爱八卦的老仆,“嘿,少爷,快看,那车里的姑娘真水灵。”
沈琪瑄顺着指示望过去,果然就看到马车里靠在车窗边欣赏沿途风景的少女,确实长得挺漂亮的。
但是……
沈琪瑄一副训诫的语气,“张叔,好歹是上了年纪的人了,说话别这么流里流气的,显得你老不正经。”
两辆马车交会,车里的少女似是听到了少年那清冽的声音,掩唇低笑。
张胜忍不住语重心长地说:“少爷,整天看书是看不出个少夫人的。”
沈琪瑄却是豪气干云地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岂可为儿女情长所累。”
张胜再次无言以对,是他输了,他家少爷就不是个能以常理来看的人,说话做事特别的出人意料。
退出江湖后能跟在这么一位性格另类的少爷身边,感觉还挺不错,他们这多少也算是老少相得了。
随着日头越来越高,饭点也就越来越近了。
官道旁的官驿不远处就有处茶寮,是过往行人百姓临时落脚祭五脏庙打尖的地方,张胜便将马车停在了这处茶寮外。
主仆两个坐在了外面的一张桌子上,随便点了几个小菜,配上一壶小酒。
当然,酒是张胜自己喝的。
自家少爷已经随心所欲得不行了,喝酒这事就千万别再沾染了,真不能混成个风流少年任侠江湖行。
毕竟是个姑娘家,将来总归还是要嫁人的,不能一点儿给人打听的余地都没有。
茶寮的厨子手快,没多久工夫,他们要的三菜一汤就上桌了。
葱炒肉片,香椿鸡蛋,外加一盘清炒齐菜,还有一盆简单的蛋花汤,上面飘着些翠绿的香菜碎。
这个时节的新鲜时疏尚且不多,多是些田间野菜,厨子手艺好了,做得也别有风味。桌上就主仆两个,也不讲究什么,便一起吃。
沈琪瑄尽管一直努力来着,但吃得仍然不多,饭桌上的主力军一直是张胜这个老当益壮的家中老仆。
茶寮离着官道近,故而一旦道上的往来车马疾驶,难免会有灰尘落碗的事发生,不过一般而言大家都会注意,毕竟做这种惹人厌烦之事,说不定哪天就会碰上一个大铁板。
沈琪瑄放下碗筷的时候,正有一队车马从远处驶来,速度很快,扬尘无数。
到得近前,就能看清这是一个大车队,看模样似是携带家眷返京的官员。
这群人接近茶寮也没有放慢速度,故而一时之间烟尘扑面,很多坐在茶寮外的打尖行人碗中都不免落了灰,不少人开口低骂出了声。
沈琪瑄皱了皱眉。
张胜用袖子挥了挥浮尘,不在意地笑言,“不打紧不打紧,干粮掉地上沾了土也不是没有吃过。”
那队车马在官驿前渐渐停了下来,车队逶逦了好大一段距离。
是真正的大户人家啊,但是……
张胜瞄了一眼自家少爷,果然面无表情,是种看浮云般的淡漠眼神。
有一辆马车离茶寮就十几步的距离,一个妇人被一个小丫鬟扶下马车,随后又有三个小丫鬟从车里跳下来。
那妇人身材胖硕,头上金钗银簪的,一抬手,指间腕间明闪闪的,是个财不怕露白的,显得很有几分暴发户的意思,却绝对没有她自以为的雍容富贵态。
“到了姑娘跟前都小心伺候着。”
妇人一边说一边领着身边的四个丫鬟往前面走,到了算是车队居中的那辆马车,那辆车看着规格便要高级几分,此时有丫鬟从车上跳下,车夫又摆了下马凳恭候车里的人下车。
似曾相识的画面啊,沈琪瑄心中不免生出几分唏嘘。
但等车里的人出来,又换了一个原因让她心中感慨——
玉指纤纤女敕如笋,乌鬟鸦鬓神仙颜,就算同样身为女子,沈琪瑄也觉得自己眼前为之一亮,倍觉惊艳。
真是位天生丽质、明艳动人的女子,这姑娘要是随家人入京,京都美人榜立刻得重新排名。
抬头望天,太阳明晃晃的,看久了眼疼,沈琪瑄于是淡然地收回目光,又去看远处原野的风景。
四下有不少窃窃私语声响起,美人嘛,天生就是话题,但如果换成沈琪瑄自己,她下车前肯定就会老实往自己头上扣上一顶帷帽。
太过光芒万丈的美丽,有时伤人亦伤己。
迎着周遭人群明晃晃的眼神,那位姿容绝丽的少女盈盈秋目落在了茶寮外侧身而坐眺望远处山野的书生身上。
美姿仪,好容貌,若是生在王侯勋贵之家,便是那玉郎公子风流种。
钟婉儿心里叹了口气,贫富有距,门户有别,否则这样的少年郎何尝不是一个好归宿。
一想到自己入京要面临的事情,她心中就有万般的苦楚。
重活一世,她真的不想再重复前世的经历,不管那个男人如何爱慕她,终究是个可怕的疯子,只知道终日将她拘在身边做那羞人的事,丝毫不容她拒绝。
她跑过,闹过,可终究还是只能被困在那人身边,最后竟然还跟他圆满结局了!
重生醒来后,钟婉儿回顾上辈子的人生,觉得自己就是个脑子有病的,才会爱上那个男人,而在她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不过是一本书后,就更觉得写书的那个人才是真正有病的。
那么一个不懂得尊重女人的男人,有什么值得托付终身的,她是被他蹂蹒得脑子坏了才自欺欺人觉得自己是爱上那个人了吧。
一本书,满篇的不堪入目,处处都是鱼水之欢,无论怎样的开头,最终都会变成颠鸾倒凤……钟婉儿只要一回想书中的内容,便不由心肝颤,头皮发麻。
她是男人行走的药,只消碰上便是一场无法控制的男欢女爱,那分明就是一本极致的艳情话本。
不是没想过早早定下婚约,可惜因为长得太好,家人待价而沽,根本不允许有其他意外发生。
她坐困愁城!
如果非要选一个男人托付,皇城里那个权力最大的才是最好的,而且还可以为家中谋个长久福荫。
或许上一辈子入京父亲便是奔着送她入宫去的,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先被一个可怕的男人看上了,破了身子,最后几经波折还是跟他纠缠不休。
钟婉儿抬头看天,太阳好大,可心好凉。
张胜终于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手一抹嘴,说:“少爷,咱们走吧。”
沈琪瑄直接起身朝自家马车走去,张胜在后面付了饭钱,然后大步跟上。
这次,沈琪瑄没有再坐在车辕上,而是直接进了车厢。
那位女子看她的时间有点儿久,她可不想惹来一桩无谓的桃花债。
张胜一脸看好戏的笑,故意慢悠悠地解缰撵马,果然见那位姑娘又忍不住朝他们这边看过来。
张胜的动作有些过于慢了,然后引来了那户人家护卫的持刀相向。
“诸位这是何意?”张胜一脸惶恐。
“赶紧滚,什么样的破落户也敢观觎我家姑娘的美色。”
张胜大开眼界,见过不要脸的,真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明明就是他们姑娘一直在看他家少爷,好一番颠倒黑白,不分是非的说辞啊,佩服!
马车内传出一道清冽的声音,“是非公道,自有天知,先声夺人,未必占理。”
不少围观路人都不免心生同感,这户官家着实是有些不讲理了。
再说了,你要是不想别人看到你家姑娘,让她戴顶帷帽很难吗?
既然允许大家看,大家看看而已,又怎么了?
更何况不是人家少年郎盯住你家姑娘不放,事实是反过来的嘛,而且人家都已经避而要走了,怎么还这么蛮不讲理?
护卫恼羞成怒,“我们与你好好说话,你就好好听,再要叽叽歪歪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话音未落,那几个腰佩长刀拦路放话的护卫便被一条马鞭拦腰横扫,有一个算一个,悉数倒地。
张胜若无其事地甩着手里的马鞭,一脸的和善,“对不住,手滑,手滑。”
四下一时静默。
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小心踢到了大铁板!
车里传出一声叹息,似乎有些无奈,“张叔,还不走?”
张胜马上一脸恭敬,“是,少爷,老奴这就驾车离开。”他跳上车辕,朝那几个从地上爬起来的护卫笑道:“行走江湖,要有礼貌,否则很容易被人打死的。”
随着一声轻叱,拉着青幔车厢的马撒开四蹄奔跑起来。
目送马车离开的人作何感想,沈琪瑄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差点儿就因为家中老仆毫无预警就出发的举动颠得七荤八素的。
她抓着车窗艰难地稳住了身形,不由破口大骂,“臭老头,策马狂奔前就不能打个招呼吗?我差点儿直接摔出去,还能不能好好当主仆了?不行的话咱们就直接拆伙,各奔前程去。”
若是真从疾奔的马车上摔出去,估计怎么都得半残废吧,就她如今这破身体,都有可能直接报废。
车外传来张胜不甚有诚意地道歉,“不好意思啊,少爷,怪我,怪我一时忘形,忘了少爷您纸片似的柔弱,不压秤。”
“滚!”
“谈,好的。”
伴随回应的是凌空的甩鞭声,真是极其没有诚意的了,让沈琪瑄一肚子气。
与那处官驿拉开一段不短的距离后,马车的速度渐渐平缓了下来,最终恢复到平素的慢吞吞,犹如老牛拉破车。
沈琪瑄又一次坐到了车外,脸色有些苍白。
张胜瞅了她一眼,“少爷,你这身子骨是真差啊。”
“那是,我这可是千娇百宠出来的矜贵身子。”沈琪瑄随口附和着。
“少爷,说真的……”
“说。”
张胜朝后面远远瞥了一眼,一脸真诚地问:“对刚才见的,少爷就没啥想法?”
沈琪瑄远远看着田野绿意,一脸漠然,“祸福皆由人自招。”
“少爷曾经也是吗?”他有意无意地试探着。
沈琪瑄瞥了他一眼,抖了抖自己的袖子,淡声道:“你家少爷还要脸,人家长得天仙似的,是咱能比的吗?”
“话不能这么说。”张胜一脸不赞同,“在老奴看来,少爷可比那人更有吸引力,这叫内秀。”
“呸。”鬼的个内秀,老不正经的。
“再说了。”张胜振振有词,“少爷您这是男女通吃啊,肯定要比她强得多得多。”
“滚!”
张胜直接就给了马一鞭子,“慢吞吞地做什么,跑快点,少爷都生气了。”
这装疯卖傻的,沈琪瑄简直要被气笑了。
张胜又转过脸来笑呵呵地说:“少爷,老奴发现您最近越来越不讲究礼仪了,要老奴说,多少还是要讲究讲究的,明明是端方君子,就不要口不择言嘛。”
沈琪瑄冷笑,“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谁叫我如今跟你是主仆呢。”
来呀,互相伤害啊,怕了算我输。
张胜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少爷说的也是很有道理的,原来是老奴拉低了少爷的气质啊,是老奴的错。”
沈琪瑄不想搭理这老家伙了。
张胜也没再去挑衅自家少爷,老老实实地赶自己的马车。
主仆两人坐在马车上,顺着官道继续前行。
如今,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将会在哪里落地生根,人如浮萍,江湖飘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