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俩和离是秘密 第四章 惊险逃脱
门扇合上,密室再度陷入一片寂静。
雷霆陞争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思绪开始慢慢恢复平静,几幕不属于他的记忆断断续续出现在他眼前。
这个躯壳的主人无庸置疑就是云王陆云钧,与先皇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两人年纪差了二十多岁近三十岁。
先皇将陆云钧当作儿子般地养大,在诡谲阴谋的皇室中,很少能见到感情如此亲密的兄弟。
陆云钧多年前身中诡异寒毒,御医束手无策,最后他们做出一个大胆假设,便是身处酷热之地,也许可以稍稍抑制身体的寒毒。
于是,一向疼惜陆云钧的先皇便将东焱州这块跟新疆沙漠类似的地方,赐给他当封地。
陆云钧前往封地之前,先皇只跟他说了一句——
“好好活着,有生之年朕不想听到你这弟弟比朕这个当兄长的早走。”
为了这句话,陆云钧硬是撑了好几年。
先皇有感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下了旨说,即使他驾崩,也不许陆云钧回京奔丧,对他的苦心以及疼爱之心不言而喻。
先皇过世两年后,太后以一只懿旨命陆云钧回京为她祝寿,并让前来传旨的太监带话给他,说若他接了懿旨却执意不回京,后果自付。
陆云钧担心她派人对府中的人动手,那些都是跟着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陪着他前往蛮荒之地养病的忠心手下,再加上他深知自己恐怕活不了多久,只能遵从懿旨上京祝寿。
寒毒已深入骨髓,活不过一年……
老天爷真是会开玩笑,让他穿越,却附身在一个将死之人身上,是打算让他这一生体验两种死法,是吧。
忽地,他疲惫无光的眼眸绽出一抹戾芒,一股强烈的愤怒情绪充斥全身。
太后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不择手段逼迫陆云钧回京的目的竟然是……
当今太后并不是皇帝的亲生母亲,而是先皇在过世前两年封的新皇后,闺名林缨络,是礼部尚书林世儒之女,也是陆云钧的小姨子,暗恋陆云钧。
可陆云钧一心想替皇兄收复失土,结束多年的战争,无心男女私情,对身旁出现的女人更是视而不见。
他迟迟不肯成亲,身边更没有知心人嘘寒问暖,于是先皇下旨为他赐婚礼部尚书之女林玛瑙。
她是林缨络的大姊,可惜红颜薄命,两人成亲后不久便重病身亡。
约莫一年后,先皇又为陆云钧赐婚,这一次是武将的女儿,柯燕,可她却在婚后没几个月便坠马身亡。
陆云钧身中寒毒,前往封地后,先皇又赐了一位美女给他做继室,千里迢迢送去给他,但在半路上遇到劫匪身中多刀身亡。
这期间林缨络进宫选秀,颇得先皇喜爱,不久便立林缨络为后。
选林缨络为后,是因为礼部尚书在各方势力眼中并不是一个重要的位置,无须过于积极拉拢,林世儒没有十分可靠的大山可以依附。
日后皇帝若是驾崩,无须担心年轻的新皇会被太后身后的娘家势力给挟持。
先皇给了林缨络无限的荣华富贵,却不给她子嗣,当没几年皇后的林缨络,因为未替先皇诞下任何子嗣,又没有有权势的娘家靠山,因此只能依附新皇做个隐忍又憋屈的太后。
这一切应该如先皇所预料的,前朝后宫一切安平祥和,但千算万算,先皇却没有算到一点。
太后对陆云钧有着令人恶心的别样心思,更有着无限野心,早已瞒着众人养了一支私军。
太后以想在生辰前夕前往护国寺为先皇祈福为由,暂住行宫,当陆云钧快抵达京城时,便派人前去,以先皇留有密旨命她代传,请他前往行宫,可实际上却是要将他带往位在玉带河附近的一处宅子。
陆云钧明知有诈,还是只身前往。
席上,他滴酒不沾,只是拿起酒杯做做样子,尽管如此,还是中毒。
原来太后命人在酒杯外沿抹上无味无色的药,即使没有喝酒,依然会中毒。她想借此逼着陆云钧与她苟合,日后成为他的入幕之宾。
这一切本该如太后的计划进行,可参与这恶心阴谋的人全部忽略了一件事情,便是陆云钧坚如磐石般的意志力。
即使欲火焚身,即使太后的亲卫拔刀相向要他从了太后,他依然宁死不从,太后恼羞成怒,当即下令要他的命。
他拼着毒发,与太后亲卫搏斗,最后杀出重围,用着仅存气力施展轻功顺利逃出,借着夜色沿着玉带河躲避那些亲卫。
但毒发加上身受重伤,让他的行动不如平时灵活,眼看要被追上,他当即跳入河中。
雷霆陞将所有关于陆云钧的记忆回想了一遍,发现他所接收到的记忆十分零碎,并不是全部,唯一记得清楚的是他云王的身分,以及太后所做的事情。
陆云钧在国内的威望举足轻重,即使是皇帝也不敢轻易动他,他推测太后对他下追杀令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太后对陆云钧的不知好歹恼羞成怒,另一个原因,也最重要的一点——害怕自己的丑闻被揭发。
太后还年轻,想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假以时日时机成熟,定会搅乱朝廷风云,这才不计任何后果也要追杀陆云钧。
陆云钧是在躲避追杀,坠入河底后不久被方才那位小娘子救起。
她说她与陆云钧曾经是夫妻,现在已经和离,但……陆云钧的记忆里没有任何有关那位小娘子的,他还期望能找出有关她的事情,看来只得作罢,目前他的处境恐怕也只能走一步是一步……
唐思露站在船头皱眉看着前面的围栏,每一艘船只都必须接受严密的捜查,每一片夹层夹板都要敲过,一听到声音不对,立刻掀开,确定没有问题才会放行,现在整个河面几乎被大小船只给堵塞了。
这一次搜査得特别仔细,那小密室虽然隐密,但不能保证不会被搜出。
“小姐,您瞧,那些士兵如此大动作……”红枣紧张的扯了下她的衣袖,不安的望着她。
她咬了咬牙道:“我不能冒这个险。”
“露露,你有什么想法吗?”华一谨从另一边走来。
“这在水面上,除非水遁……我们的船只贸然靠岸后头,肯定会遭到怀疑。”她突然后悔继续走水路的决定,“一谨,你常到此处采草药,对这附近的地形应该算是熟悉,有其他法子吗?”
华一谨观察了一下两岸左右地形,指着其中一处长着一大片茂密芦苇的岸边,“你看那一片芦苇丛,可以搭轻便小船从那里走,应该不容易被发现。”
“你是说我特地让人打造,一直停放在船舱里的那艘小船?”他一说,她就想到了。
前世,她曾在霆陞哥哥电脑里看到一艘小船的蓝图,小船十分轻巧,但肚月复较深,有做夹层,可以置放东西在底部。
两年前,她凭着这记忆画了张类似的草图,让人按着打造。
不得不说,古代工匠的巧思与技术的确让人望尘莫及,她只是给了一张大概草图,他们
就将她想要的东西做出来,让她也不得不对他们的技术比赞。
至于小船,除了刚打造好时下水过,其他时间都放在船舱里以备不时之需。
“是的,就是那艘,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后面没有其他船只,可以无声无息让小船从后方离去。
“让王爷先躲在小船底部,上头放些药材,应该瞒得过。”他可是很眼谗那艘小船的,它就跟现在这艘船一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神奇的配备都有。
先不提脚下踩的这艘船有着神奇机关,能让船尾开口下货,就说一直放在船舱的那艘小船。
一般小船都是挂在大船边上当作救命艇,可露露却硬是让造船师傅造了一艘可以放进船舱里的小船,这简直是打开了他的眼界。
这艘船跟小船下水试航时,他可是有幸搭过小船的,还亲自试划了下,简直叫他惊艳。
船体轻巧坚固,速度比一般小船快上一倍,就算是个姑娘也能够很轻易的划动。
“那艘小船最多只能载两个人,我们三个加上王爷,怎么搭小船走?”唐思露不认同的摇头。
“我们其中一人护着王爷离开。”华一谨道:“压低身子,慢慢划着小船从芦苇丛中穿过,不让官兵看到,之后再到下游会合。”
“你这提议不错,我们现在也只能这么做。”
“可是,小姐,奴婢不会划船啊……华大夫您会吗?”
“由我带着王爷穿过芦苇丛,若是被官兵们发现,我也可以说我是出来采药,不会被怀疑。露露,就由你应付那些官兵了。”
“看来也只能靠你了,辛苦你了,凡事小心。”
“放心好了,我会随机应变的,倒是你们要格外注意官兵盘査。”
“事不宜迟,我们赶紧行动。”
三人将又陷入沉睡的陆云钧摇醒,撑着他来到放着小船的地方,准备从船尾离开。
幸运的是,一些船家许是听到了风声,不再将船往下游驶来,而是原地靠岸抑或是转向,避免全塞在这里误了事情,因此后方并没有其他船只。
加上船又较靠岸边,因此小船下水后,借着船身掩护,很轻易的便划走,消失在那片茂密的芦苇丛中。
当雷霆陞再次醒来时,他已经身处一处民宅之中,屋内充满霉味,身下是硬邦邦的炕床,屋内是简单的布置,有一张缺角用石块撑着的桌子、一个烛台,还有几个破烂的竹编箱笼,除此之外空荡到不行。
他现在又在哪里?
他最后记忆是,华一谨带着他将船划进一处茂密的芦苇丛中,而后他便没了意识。
“你醒了。”唐思露端着刚熬好的汤药走进屋子,见到他清醒了,还试图坐起身,连忙制止,“欢,你别起来,躺着,免得伤口裂开。”
“这里是?”
她将汤药放到一边的床沿上,拿过几个枕头将他的头垫高,“这里是一处山谷。”
“山谷?”
“为了你的安全,我们决定入山躲避到处搜查你的士兵。”
其实他们现在正在往华一谨师门所在之地前进,因赶了多天的路,一路上餐风露宿,一行人十分疲惫,加上王爷的身体不适合这样奔波,于是在经过这座荒废的农家时,众人决定暂时在这边停留,休息几天再出发。
“搜查我……”
“是的。据我所知,你的威望不低,看在我们曾经有着那么一丁点交情上……”她眯细了眼眸,大拇指与食指捏着一点空隙,“你是否可以告诉我,你究竟得罪了哪一方大神,让他要如此上天下海的追杀你?”
虽然前几天他醒来时说过,他不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情,但是经过这些天的疗养,说不定他已经想起一些事情来了。
“追杀我的人……”他又陷入沉默。
“是啊,这世间敢动你的人可不多。”这世上除了皇帝外,敢动陆云钧的人真的不多,但据她所知,这对叔侄感情可是好得很,所以要他命的绝对不是皇帝。
他伸手,“把药给我吧。”
“这里,小心烫……”她回身拿过放在床沿的汤药,并提醒一句,哪里知道她还没说完,他已经拿过去一口饮尽,在她惊愕中将汤碗还给她。
她只能愣愣的接过汤药碗,“呃,不烫吗?”
他摇头,没说话。
唐思露模了模鼻子,“呃……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了,你休息吧。你昏迷多天,虽然其间有替你灌食一些米汤,但营养终究不够,一会儿我给你端吃的进来。”她端着空碗准备离去。
“我当天所穿的衣物呢?”
她转身,有些诧异的眨了眨眼,“衣物……”
怎么有人完全清醒后第一件事情问的是出事当天所穿的衣物,不是应该问他是如何获救,或是感激一下救命恩人吗?
好吧,即使她穿越到这里已经三年了,她却还是不太懂古代权贵至高无上的心态。
她蹶着红唇解释,“你受了重伤,满身是血跌入河中,身上穿的衣裳早已残破不堪。”
“然后?”雷霆陞看着她,心下掠过一抹诧异,不动声色观察她那双睁圆的眼睛和蹶圆的红唇,这表情跟动作几乎跟……露露如出一辙。
有一刹那,他甚至以为自己看到了露露,那是他用心呵护了一辈子的女人,最后还是无法与她相守,是他心底最深的遗憾……
她回答,“烧了。”
“烧了!”他凛冽寒眸倏地一敛。
她险些被他那瞬间极冻的眼神给冻伤,不由自主地抖了抖,赶紧稳住自己的情绪,解释道:“当时那个情况,我不得不把你的衣物烧了,若是留下一点蛛丝马迹,今天不只是你,连救了你的我们都会成为你的陪葬。”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该责怪你,但你可知衣物内有十分重要的物品。”看着她那双显得慌乱的眼眸,他火速压下一身寒气,用温和的口气同她说道。
即使如此,在唐思露耳朵里听起来还是像冰块一样没有任何温度。
“你是说你贴身放在内衣襟里的那块铁牌,跟一封用油纸封着、装着当票的信件?”
“你看了里头的东西!”雷霆陞眼底闪过一丝不悦。
见他脸色突然变得森冷,她连忙道:“那封用油纸包着的信当时被刀剑划破,又落水,有些湿掉,我把它拿出来烘干,并不是故意要看你的东西,我没有打探别人隐私的坏习惯。”
“我知道了。”
“那东西我帮你收起来了,虽然我不知道为何身为王爷的你会沦落到典当物品,不过我看你贴身保存着那张当票,典当的物品应该很珍贵吧。”
雷霆陞明白,会让陆云钧如此重视甚至是舍命护着,肯定有原因,只是目前他并没有这一方面记忆,只沉默的点了下头。
“一会儿我会一起拿过来给你。”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一张冰冷扑克脸,这让唐思露心底生出些许不满,但她还是将这口气吞下,同他说完便转身离开。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雷霆陞眉头不由得轻蹙了下,不知是他昏迷过久,抑或是原主残留的意识在作怪,为何对原主这位前妻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一离开屋子,唐思露忍不住扯了扯嘴角,在心底嘀咕着,真讨厌,像是别人欠他几百万似的,跟雷霆陞一样,永远一副要冻死人的表情。
忽地,她脚下一顿。
雷霆陞……怎么会突然想起霆陞哥哥,肯定是被云王那家伙气的,那张不苟言笑的冰块脸还有那眼神,跟霆陞哥哥太相像了。
她举起手轻贴着胸口位置,仔细感受着心脏的跳动,每每想起雷霆陞,她的心跳总是会不由自主加快,心头却会浮上难受不已的酸楚。
这几年她试图借着忙碌的生活麻痹自己,果然投入工作是情伤的最佳疗癒方式,从去年开始她便不曾再想起他,怎么方才……唉,终归一句,是她负了他……
想到这里,唐思露轻轻叹了口气,收拾好低落情绪,往后面的厨房走去。
她先让正在厨房里忙着张罗午膳的红枣将熬好的小米粥给王爷端去,这才回到他们搭乘的马车上,拉开车壁间的暗格,从最里面取出雷霆陞的衣物跟物品。
说烧掉了是骗他的,没想到他的表情难看到像是要将她冰封后再击碎,她只好赶紧说里头的东西留着。
看着衣物上头的血渍跟破裂的口子,唐思露思索着,他究竟遇上什么事情?或是惹上什么不该惹的事情?
想了半天还是无法理出头绪,她从残破衣物中模出破烂的油纸信封,拿出上头印着“钰州十号当铺”字样的当票,准备赶紧把这物品送去给雷霆陞。
雷霆陞看着天花板,思索着。
云王陆云钧,以现代用语来说就是个钢铁直男,不说他身中奇毒,对女人没有任何想法,光太后是他嫂子这事,他就不可能对太后有任何一丝想法。
他一心一念只想着国家、边疆、百姓,尤其是如何让他的封地成为一个富饶之地,而不是草木不生的荒凉之地。
这时,门口传来“叩叩”敲门声,紧接着是红枣的声音——
“王爷,奴婢给您端粥过来,请问奴婢可以进去吗?”
“进来。”
红枣端着一锅香气四溢的软糯米粥进来,放到一旁用石块垫着一只脚的桌子上,一边舀着粥,一边同他说着,“王爷,这粥已熬了许久,鸡只的所有精华都融入米粥里了,很好吃的。一会儿奴婢扶您起来,您趁热吃了,这样才有体力,伤口也能快些复原。”
红枣说话的同时,雷霆陞已经勉强撑着身体坐起身,对于自己如此虚弱的状态,他眉头不由得紧蹙了下。
他这一皱眉可把红枣吓坏了,惊慌问着,“您是不是动到伤口了?奴婢不是说会来扶您……还是您寒毒发作?这怎么办,伤口有流血吗?您冷不冷?”华大夫到附近的山上采药去了,现在不在,这可怎么办才好?
“安静!”雷霆陞低喝了声,手伸了出去,问道:“你主子呢?”
“我家小姐啊,她交代奴婢将米粥端过来,让您用膳,她回马车上拿东西。”
“她把东西放在马车上?”他接过粥,眉头皱了下。
“王爷,您是担心东西放在马车上不安全吗?您放心好了,我们搭乘的马车是小姐让人特制的,里头有许多机关,想盗走马车或是偷走上头的物品,也得看小偷有没有那本事,况且这是在山里,不会有小偷的。”红枣打包票,“王爷趁热将粥喝了吧,这米粥可养胃了,里头还放了一些养气的药材。”
雷霆陞稍稍放心,吃了口粥,在粥入喉的瞬间,他惊诧的睁大眼睛,这味道……
“如何,好吃吧。”红枣一脸得意地勾着一边嘴角。
他压下心头的震惊,“这粥是你煮的?”
随着记忆深入股髓的味道,他想忘也忘不掉,怎么会有人煮出相同的味道!
“不算是。”
“究竟是不是?”
“这粥是我家小姐熬的,奴婢在一旁递食材,帮忙看火,米粥熬到一个程度后便喊我家小姐,她再添加其他配料进去。”
“你家小姐……”他又舀了口粥,细细品尝其中滋味。
这粥跟露露当年所熬的米粥,在味道和口感上可以说是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鸡只的味道更加鲜甜。
可能是因为古代的鸡都是山林里的野鸡或自家养的,吃的全是纯天然的食物,加上运动量足够,跟现代畜牧场里养出来的鸡鲜甜度就是不一样。
只是即使鸡只不同,其他的配料、煮法等等,不可能会煮出同样一个味。
“你家小姐在里头加了什么?”
“人参、红枣、枸杞、甘草、蒜头、大米……嗜,还有些糯米、花生、芝麻……这做法可麻烦了,要把食材塞进去鸡肚子里,熬到整只鸡骨肉分离,还要将糯米、花生、芝麻磨成浆,最后放到汤里一起熬煮。”
他眼尾微挑,这分明是当年他教给露露的黄金参汤鸡粥的做法!
露露因爲化疗和标靶药物冶僚,导致食欲不佳,时常吃不下任何东西,她又不爱喝营养品,为了她的身体,他几乎每天亲自炖鸡汤替她进行食补。
一天,她突然说要跟他学炖鸡汤,希望学会之后可以亲手炖给他喝。
明知她体力不行,但他不忍让她失望,还是手把手的教会她,从食材配料比例、火候、放置材料时间,到如何完成。
露露失败了十几次,总算熬出一锅跟他所炖煮的人参鸡粥一模一样的味道。
这也是露露唯一会煮的一道菜,她总是漾着淡淡微笑看着他将整锅鸡粥吃完。
睹物思人,当露露过世后,他便不再煮这道粥,这也是至今他最怀念的滋味。
“你家小姐是跟谁学这道粥的做法的?”
这做法放在现代也许很普通,但在物资缺乏的古代,尤其现在又是在山林里,应该是不会费这么一番功夫来熬一锅粥的,这让他下意识询问。
“这煮法是小姐自己想的,她认为这样好吃就煮了,当时奴婢也吓了一跳,从未见过这种煮法。我家小姐可厉害了,她第一次下厨煮的就是这粥,还煮得特别成功,这也是我家小姐唯一会煮的食物,您可真是好福气,可以吃到我家小姐煮的粥。”红枣在雷霆陞面前大大称赞她家小姐。
没两三下雷霆陞便将一碗粥吃光,将空碗递给她,“再一碗。”
见着空空见底的碗,红枣心底忍不住升起一股自豪,“奴婢没骗您吧,我家小姐手艺是不是很好,瞧您都吃光了!”
忽地,一记声音自她身后传来,“红枣,我相信你要是饿上三天,再难吃的猪食都能吃个精光。”
“小姐您来了。”红枣赶紧回头,“您怎么这么说,他是王爷不是猪>不吃猪食的。”
红枣这话一出,雷霆陞跟唐思露不约而同的眉尾上扬抖了下,看到彼此做出一模一样的动作,嘴角又抽了下,而同时抽嘴角的动作又让两人愣了一下。
唐思露在心底月复诽了下,不要这么巧可以吗,这世上除了雷霆陞可以跟她这么有默契外,就没有别人了,她可不希望跟这个云王有任何的默契。
她甩了下头,语带责备,“瞎说什么,还不赶紧替王爷添粥。你的话要离开嘴巴之前,不先停个两息时间再出口,哪天被王爷惩罚,我可不管你!”
“知道了小姐。”红枣一脸委屈的点了点头,赶紧向雷霆陞道歉,“王爷,请您原谅奴婢的口无遮拦,奴婢没那意思,不是故意说您是猪的。”
雷霆陞无言以对,这丫鬟是哪里来的?究竟会不会说话!
真是愈解释愈糟,唐思露在雷霆陞动怒之前开口先训了她,“好了,愈说愈糟糕,王爷不是那种没有肚量的人,不会跟你这小丫鬟计较的,快去替王爷添粥。”这话言下之意,是他若计较,就太小肚鸡肠了。
“本王不会跟一个没有眼色的丫鬟计较。”
这岂不是指桑骂槐说她不会教丫鬟,虽然事实真是如此,但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真是太讨厌了。
唐思露微微甩头将那股不爽给甩到脑外,把手中的墨绿色小包袱递到他面前,“给。”
他一拿过就打算拆开,却被她制止。
“王爷,依我看,你还是等吃饱后再看,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最需要补充营养,我担心你看了里面的东西后就吃不下。”
“本王心理素质没那么低。”他拒绝,迳自拆开包袱。
心理素质?古代有这句话吗?唐思露愣了一下。
出现在雷霆陞眼前的是一件沾满血、散发着浓浓血腥味的破烂衣裳,还有一封带着血渍的信封跟一块铁牌。
“你不是说衣服烧了?”
“忘了,以为烧了。”她别过头不去看他质问的眼神,“士兵上船搜查时又凶又急,治疗用到的那些沾有血渍的布巾全丢进火炉里烧了,没想到这套衣服没烧到。”
他没说话,摆明了不相信她说的。
“王爷,您不知道,当时小姐为了救您,不仅跟您躺在同一张床榻上为您掩护,还佯装月事来又落水,屋内才会药味跟血腥味特别重,若不这么做,官兵根本不相信——”
“红枣,够了,这种事情不用说给王爷听,你今天话怎么特别多!”唐思露没好气的瞪了红枣一眼,红枣是怎么回事,只要有关她的事情,不用多问,便像倒豆子一样全说出来。
“小姐,您是王爷的救命恩人,您冒着生命危险做的这些牺牲一定要让他知道啊,而且你们还躺在一张床上……”话没说完,红枣见她家小姐脸色不善,连忙闭嘴不再多说。
听到红枣说的,雷霆陞那张冰山脸隐隐有龟裂的迹象,他跟那女人躺在一张床上?
唐思露连忙解释,“王爷,你别听红枣胡扯,当时会那么做都是权宜之计,希望你不会怪我们冒犯了你。”
“你也说是权宜之计,我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之人。”这事的确让他感到些许惊诧,没意料到她为了掩护他,竟然会不顾自己的名声。
虽然她跟原主曾经是夫妻,但古代教条十分严苛,即使是和离的女人,也不能随意与任何男子有过密接触,即使是和离的丈夫。
“王爷能理解就好,放心,我不会拿这事逼你……你知道的,若是我想和你一起过日子,当年就不会提和离了。”
雷霆陞拿起那块铁牌翻看,忽地抬起头看向她,“不知道,不如你跟我说说当年我们两人是怎么和离的?还有你的名字。”
“什么,你不记得我们和离的事情?还有你竟然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她惊诧的瞪大眼,王爷失去记忆的程度比她想像的还要严重啊。
他抽出被血渍染红的信封,仔细研究里头的那张当票,面无表情地说着,“皇命难为,不是我自愿娶妻,是个女人即可,名字就更不重要了。既然我们都无心,你提出和离要求,我不如愉快同意,早早相忘于江湖。”
看着他一副与他无关的态度,唐思露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使不出力的感觉。
“也是啦……”无法反驳,她很无力的回应他。
她看他十分关注那张当票,指了指,说:“我看过当票了,是一个月前在钰州十号当铺典当的,典当人是你本人。钰州跟你的封地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你怎么会绕这么大一圈去典当东西?”
唐思露等着他为她解除困惑,可是她等了半晌,他一声不吭。
她抽了抽嘴角,接过红枣手上的粥,尴尬的提醒他,“王爷,天大的事情都没有吃饭养好身体重要。”
“有地图吗?”
“地图?”
“我想知道钰州在哪里,还有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
他这话一出,唐思露一叹,“王爷,你可是尊贵的大将军,全国州省山川百岳应该都深刻记在你的脑袋里啊……难道连这个也忘了?”
他有些无奈的回答她,“究竟忘记多少我并不清楚,唯有遇上了才知道自己到底记不记得。”
听他这么说,她十分无力,但也只能这样,走一步看一步了。
“地图目前我手中没有,都放在其他行李当中,如果你想要知道钰州在哪里,我倒是可以大略的画一下位置让你知道。”见他不语,只是沉点下颚,她侧过脸交代,“红枣,你去拿根炭笔跟纸过来。”
红枣欠了子,一溜烟往外跑去。
唐思露睐了眼消失在门外的红枣,有些忧心地看着又将一碗粥吃完的雷霆陞,犹豫片刻,决定提出心底的困惑,“王爷,你可以跟我说说……你还记得多少事吗?谁要你的命这事你还记得吗?”
雷霆陞沉默片刻,这次终于不再装傻,点了点头。
他本不想多说,但看在她是救命恩人的分上,还是开口提醒她,“不要知道太多,以免惹祸上身。”
“啧——”她拉长尾音,看来敢动他的人身分果然不简单啊。“放心吧,我不会再问,但你身上中了千里冰封这事呢?总可以说吧,或者是你连这事也忘了?”
“千里冰封!”他眸子倏地眯起,“你知道?”
她点头,“华一谨告诉我的,这毒是他师兄制作的,因为是半成品,还有你利用酷热天气压制身上的寒毒,因此才能活到现在。”
“这毒有解吗?”他不迂回,直接问道。
“千里冰封的解药其实一谨已经研究出了,但差最后一步,有两种药材,若是用错的话,会马上毙命……这可以说是一翻两瞪眼的赌局,他不敢贸然配出来让你服用。”
“我想你们带着昏迷的我进山时就已经做出决定了,说吧,是带着我回华一谨的师门抑或是回封地?”
她嘴角暗抽了下,这云王真不愧是带兵打仗的,只一眼便看出他们的想法,“自然是带你回神医鬼手门医治,若是有什么万一,也能及时救治,你觉得呢?”
“你认为我有选择的余地?”恐怕他们现在已经跑了一半的路程。
唐思露想了下,还是决定跟他老实说,让他了解他们的用心良苦,免得日后他对他们生出什么误会,“王爷,一谨身为大夫,救治病人是他的职责,但我从未看过他这么想救活一个人的性命。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这些天他几乎是衣不解带的研究千里冰封的解药,直到今早,他一脸快休克的鬼模样来找我,说了最后的两种药材。”
雷霆陞浓眉微微挑了下,“哪两种?”
“我也不是很清楚,只听一谨提了下,两种药长得很类似,一不小心弄错,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必须回师门确定。”她蹶着唇挠着一边耳鬓,回想着华一谨跟她说的。
她这动作怎么那般眼熟,像极了露露……雷霆陞微眯着眼眸,不动声色的盯着她这无心的动作。
“当年一谨的大师兄离开师门时,有落下一些手札没有带走,他印象中曾经在手札中看到千里冰封的纪录,因此他必须回去仔细研究一下,再做最后决定。
“所以不是我们不尊重你,没有询问你的意见便自作主张,带你前往神医鬼手门,实在是这一路上你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四处又都是官兵,我们不知是敌是友,只能先做出决定,希望你不要见怪。若是你不想前往神医鬼手门,待一谨回来后……”
“我要先前往钰州一趟。”
“钰州?”她愣了下,旋即想起那张当票的事情,想来那事比他的生命还重要,想了想才道:“一会儿一谨采药回来,我问问他,确认了你的身体状况再做决定,可以吗?”
他点头。
唐思露见他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放心不少。
古代权贵时常翻脸不认人,忘恩负义这种事更是做得得心应手,谁知道他们顺手救了他,日后他会不会狼心狗肺来个恩将仇报,所以她凡事小心点好。
唉,都怪红枣,没事让她一定要救什么前夫,要不然会遭天打雷劈。不对,都要怪那道天雷,若不是刚好打下,她也不会良心不安,心虚的承接这个烂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