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王妃 第一章 假公主代嫁
要问起京城最有名的饭馆,那肯定是“麻辣天香”了。
楼阁三层高,一层二十张桌,用饭时间满桌是常态,端的是滋味好——南北厨子七八人,想吃素桌也能呈上十八道大盘,什么菜都做得地道,附近的人家宴客,常常到麻辣天香订桌,客人吃得高兴,主人也有面子。
酒楼位居城南,有点小钱的人都来过,东家对厨子大方,所以虽然也有新盖的客栈想挖麻辣天香的厨子,但却拿不出相同的条件,自然是挖不走的。
久了,名气更大,商人南来北往的,出城前喜欢在这里吃上一顿,异域来的商人,也会慕名而来。
时值早春,太阳温暖,微风徐徐,让人心生舒畅。
好不容易捱过冰雪寒冬,酒楼一大早就坐得七八分满,都是想来尝一尝新进的白茶,听说跟贡茶是同一座茶园出来的一品白牡丹。
掌柜人好,放了两个穷困的姑娘进来唱曲讨赏钱。
东瑞国富庶,能上酒楼的又都是小康人家,不多时,姑娘已经得了百来枚铜钱跟一些碎银子,谢过客人跟掌柜后,喜孜孜去了,不多时,又有个老头问能不能进来弹琴?掌柜见他牵着个小女娃,破旧的棉衣一身补丁,心生怜悯,也允了。
老头弹琴,赏钱自然没姑娘唱曲多,不过也没人赶,弹得半个时辰,也有七八十枚铜钱跟两颗银珠子。
酒楼的客人喝着白牡丹,吃着厨子煮出来的佳肴,各自闲谈,很是热闹。
就在近中午时,一队马车缓缓经过酒楼前的石板街道——双头马车,紫纹绣帐在春阳的照射下粲然生光,一共有五辆,阵仗不小。
碧眼大胡子的异域商人招过店小二,“这是你们东瑞国的皇族吗?”
店小二哈着腰,“不是的,我们东瑞皇族用的是明黄色,这紫纹是南蛮国的皇族。”
“南蛮国?不就是个十万人小国吗?怎么突然派人入京了?”
店小二精明,看这异域商人一身富贵,知道自己答得好了肯定有赏钱,于是十分仔细地解释,“我们东瑞灭了来扰的南方海贼后,南蛮国的皇帝害怕,所以遣嫡女宣和公主入京联姻,想换得边境安宁。”
异域商人哦了一声,“那南蛮皇帝是拿女儿换平安了?”
“您说这样也是没错的。”
“那嫡公主也不知道美不美,性情如何,万一是个心术不正的,那不是平白给东瑞皇帝添乱吗?俺听说南蛮人规矩不好。”
店小二一个咯噔,心里知道不太好说皇家事,但又实在想要赏银,于是压低声音,“就是怕这南蛮公主心性不好,所以是嫁给敬王为妃,而不是入后宫或者东宫,毕竟在后宫做乱,可能伤害皇家子嗣。”
“敬王肯?”
“敬王是甘皇后的亲儿子,最是孝顺,能给父皇母后分忧,当仁不让,不瞒您说,人家派个嫡公主来求和,我们本着泱泱大国的精神,也不能欺侮人家,让个亲王迎娶,是很给面子了。”
“这倒是,若只是派个大官少爷去迎娶,未免看不起人,若是派个亲王,那也算门当户对,说出去人家只会说东瑞国善待邻国公主,挑不出毛病。”
店小二猛点头,“就是这个道理。”
异域商人听得满意,掏出一个银元宝,“结账,剩下的赏给你。”
店小二大喜,“多谢客官。”
就见那队紫纹绣帐的马车,摇摇晃晃朝着官驿的方向去了。
驿站里,公孙茉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虽然南蛮是小国家,但身为县主,日子还是过得去的,她绞干头发,喝了燕窝——这是入东瑞国驿站后才有的东西。
公孙茉在现代时当然喝过,白兰氏冰糖燕窝,每天一罐,美容养颜,但穿越到南蛮后,却是再没喝过了。
十万人小国,不到信义区人口的一半,在这样小的国家,又位处大陆南端,资源其实很有限,是不用自己动手劳作,要说起多富贵是没有的,她的“好日子”只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而言。
当然,身为一个县主,过得比别人舒适,责任来时自然得扛——宣和公主出嫁,需要一个陪嫁媵妾,皇后选来选去,选中了她。
全家青天霹雳,却又无可奈何,身为皇族成员,享受着普通人没有的富贵时光,当然也得担起普通人不用担的责任,例如远离家乡,例如终身为妾。
她是媵妾,比起一般的妾室,只是身分高上一点而已,宣和公主即将为敬王妃,公孙茉觉得自己好一点就是侧妃,差一点就是夫人,主要看肚皮争不争气,没办法,穿越到这个古代,道理跟医学是没办法讲的,只能碰运气,生出儿子,母凭子贵,生出女儿,就得赶紧养好身子,生下一胎。
公孙茉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但是她没有扭转命运的能力,她以前想着,低嫁一个丈夫,平平顺顺过完这一辈子,以为这样的要求很低了,没想到还是不能完成,说来说去都是南蛮皇帝太胆小了,十万人的小国,又一向温顺,东瑞国的皇帝连派兵灭都懒,但南蛮皇帝就是怕,所以千方百计要送女入京,然后她这个县主就连带倒霉。
是啊,真倒霉。
一旦入京,就永远不可能回南蛮了。
虽然是穿越,但她也着实被郡王父亲跟郡王妃母亲疼爱长大,无忧无虑了十几年,然后一道雷劈下来。
公孙茉永远记得旨意下来的那天,母亲抱着自己哭了好久,陪嫁人马预备离开南蛮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又是如何殷殷交代,一定要赶紧生下儿子,一定要拴住敬王的心,哪怕敬王不能只爱她,但也要心里有她。
她知道,那是保全自己最好的做法。
“县主。”郝嬷嬷推门而入,“时间差不多,该睡了。”
“敬王是不是四日后来迎娶?”
“十日后。”郝嬷嬷笑说,“这个东瑞国什么都得看日子,麻烦得很,听说十日后天才是好日子。”
公孙茉觉得好笑,东瑞国遵循礼法,什么都看日子,但在她们南蛮人眼中,这实在太琐碎了。
她躺上床,内心赞了一下,不愧是官驿,用的可是上好棉花,被子可松软了,一时间居然有点梦回现代的感觉,现代才有这样的好东西。
焦虑到睡不着是一个月前的事情,她现在已经调适得很好了——听说敬王最是孝顺,孝顺的人脾气应该都挺温和的,只要人品不太差,公孙茉自问还做得到举案齐眉。
说来也好笑,在前生,她一直想结婚,想生小孩,想当全职妈妈,可是男朋友却不愿意走入家庭,就这样一直到她快三十岁,一场车祸穿越到南蛮,唯一的好事大概就是她真的能结婚生小孩了。
小孩耶,白胖绵软,还有一股子女乃味,笑起来的声音是嘤嘤嘤,多可爱。
只要有自己的孩子,她其他的都不会在乎了。
如果能在敬王府生下两三个宝宝,就算敬王以后对她视若无睹,她也可以过得很好,只要有孩子——这一个多月,公孙茉就是这样说服自己,陪嫁给陌生人当妾室没关系,重点是她能怀孕,那就太好啦。
薄切猪肉,蒸白虾,清炒大白菜,绿翠凤尾,酱紫苏,辣黄瓜,美人凉糕,梅花饼——两荤两素两渍菜两甜品,官驿的标准早点。
若说到东瑞国有什么好,就是吃的得到了飞跃的提升,因为她在南蛮的地位是县主,所以得到的也是县主待遇,真没想到东瑞国县主都吃这么好。
白虾自然是已经剥好壳的,公孙茉赞叹一声,厨房真是太懂事了。
夹起一尾白虾放入口中,鲜甜的滋味一下散开,太好吃,公孙茉又喝了一口干贝粥,心想,如果在东瑞国能这样吃好喝好,好像也不亏啊,毕竟她也没什么远大志向,吃吃喝喝养小孩,人生满足。
突然传来急切的敲门声,叩叩叩叩叩叩。
跟敲门声一起传进来的是负责送嫁的丁大人,“朝阳县主起了吗?”
郝嬷嬷放下给她布菜的筷子,打开门笑说:“丁大人怎么这样着急?”
“宣和公主……”丁大人拿着一封信冲进来,一脸灰败,后面跟随着的霍大人直接眼神空洞宛若死人。
公孙茉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田嬷嬷带宣和公主逃了。”
公孙茉觉得自己听错了,“嗄?”
丁大人气急败坏,“田嬷嬷带宣和公主逃了,这是留书。”
公孙茉赶紧接过来看,宣和公主的字迹,表达的意思也很简单,她不愿嫁给陌生人,父皇母后不管她死活,她也不想管南蛮死活,她走了,别找。
看完信,公孙茉看了看霍大人,看他一副心死的样子,又不由自主的看向丁大人——丁大人是一品朝臣,这次除了宣和公主,最大的就是他。
丁大人老脸涨得通红,“宣和公主怎能如此不懂事?东瑞强大,要是东瑞皇帝觉得我们在戏弄他,五千兵马就可以灭了南蛮。”
公孙茉想起自己的郡王爹,郡王妃娘,想起自己饱受疼爱的十几年,还有她的兄弟姊妹,一起相处了十几年,是有感情的,她绝对不忍心看着南蛮灭国。
“丁大人,不如我们快点派人去找。”
丁大人气呼呼的嚷嚷,“公主昨夜就走了,也不到逃往东西南北哪个方向,追不上的,大动作反而会引起关注,何况敬王明日就要娶亲,今日肯定是加强戒备的。”
公孙茉苦恼,“那怎么办?”
霍大人跟着说,“是啊,丁大人,那怎么办?”
丁大人坐了下来,眉毛一动一动的,胸脯激烈喘息。
公孙茉一个眼神,郝嬷嬷连忙倒了茶水,“丁大人,顺顺气。”
丁大人几个深呼吸,“老夫失态,朝阳县主见笑了。”
霍大人道:“丁大人对宣和公主也是爱之深,责之切,想必朝阳县主都懂,也不会责怪的,只是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敬王明日就来,宣和公主却已经逃之夭夭。”
丁大人沉默了一下,“为今之计,只能请朝阳县主跪入皇城,代替公主赎罪,此后在玉佛山落发出家,以换得我们南蛮平安。”
公孙茉张大嘴巴,跪入皇城可以,但出家不可以,她想要宝宝,爱吃肉,对世俗的还很深。
郝嬷嬷一下跪了下来,眼眶马上红了,“丁大人,不可以,宣和公主犯的错,怎么能让我们县主出家呢?”
丁大人叹息,“老夫也知道这对朝阳县主不公平,但想让东瑞皇帝不要生我们的气,只能对朝阳县主狠一点。”
“不行的。”郝嬷嬷哭了出来,“县主才十六岁,大好年华,怎么能出家。”
公孙茉连忙跟着说:“丁大人可得想第二个办法,本县主无论如何不会出家……霍大人,您别只是看,也想想办法哪。”
霍大人犹犹豫豫,“下官不才,办法倒是有,只是……”
郝嬷嬷跪着扑了过去,“求霍大人开口说。”
霍大人还在迟疑。
丁大人一拍桌,“快说。”
霍大人惊吓了一跳,抖着声音说:“便是……让朝阳县主冒充宣和公主出嫁……”
公孙茉睁大眼睛,“让我冒充公主?”
“是啊。”霍大人硬着头皮说,“只要明日花轿来时,我们能交出一个公主就好了,反正敬王也没见过宣和公主,到时候我们就一口咬定您就是正牌公主,以后您嫁入敬王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谁也不会知道您是朝阳县主。”
房中四人你看我,我看你,觉得这主意很大胆,大婚之日交不出公主,恐怕会引起两国纷争,但交出一个假公主,万一事情揭穿,还是会引起两国纷争。
虽然有风险,却也没人能提出更好的方法。
静默中,公孙茉开口,“好,就这样决定。”
丁大人觉得有点不妥,“县主,一旦事情暴露,您可是死罪。”
她摇摇头,“让我出家,那跟死也差不多。”
郝嬷嬷连忙说:“老奴大胆,觉得霍大人这主意好,来日县主只要不出敬王府,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县主可得多想想。”丁大人继续劝,“老臣听闻玉佛山乃百年寺庙,现在庙中仍有岑太妃在住,您是替宣和公主赎罪,去了也不会过得太差,以后青灯古佛,换得长命百岁,平安得很。”
公孙茉道:“那不如丁大人想第三个方法,可无论如何,都别想着本县主出家,跪可以,吃素不可以。”
丁大人哑然,他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说来说去都是宣和公主不懂事,敬王可是东瑞皇后的亲儿子,太子的亲弟,前途无限,光是食邑就有五千户,可比南蛮皇帝富贵得多,嫁给这样的人当王妃,别人求还求不到呢,琴瑶公主,凤熙公主都想说上这门亲,宣和公主要不是占了嫡女身分,这等好事还未必轮得到她。
居然逃跑,置南蛮全国上下于不顾,简直白养了,忘恩负义。
朝阳县主下跪出家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方法了,可是朝阳县主却不愿意,这一个个皇家贵女,吃着百姓的粮米,却不肯为百姓打算,丁大人气得要命。
霍大人嗫嚅的说:“丁大人,朝阳县主什么错都没有,让她出家未免不公平,反正整个东瑞国也没人见过宣和公主,只要我们送嫁人一口咬定,谁又能出来指认?”
“就是。”公孙茉连忙附和,“我们南蛮小国,送嫁的人也不多,宣和公主带着田嬷嬷跑了,刚好就没人能证明谁是真公主。”
让公孙茉来说,冒充公主可比上山吃素来得好,青灯古佛的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思,这花花世界都还没体会呢,她什么都不想,就想生孩子,想体会一把当妈妈的感觉,想象小孩绵软扑向自己,小脸蛋依偎在自己的肩膀上,光是想想,就觉得整个人快融化,为了这个,她绝对不要出家当尼姑。
丁大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县主可要想清楚。”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万一哪日事迹败露……”
霍大人连忙说:“不会的,听说敬王孝顺,孝顺之人必定仁慈,只要县主赶紧生下孩子,看在孩子的分上,最多也就是把县主处死,绝对不至于对我们南蛮大动干戈。”
公孙茉模模自己的颈子,觉得霍大人真是不会说话,但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说服丁大人,“丁大人,我觉得霍大人说得在理,退后一步说,东瑞京城跟南蛮山高水远,敬王妃又身分尊贵,一般闲杂人不可能靠近,谁能出来指认我不是宣和公主?”
丁大人沉默,冒充公主虽然对东瑞皇室大不敬,但好歹先过了眼前的难关……对了,司宁公主今年十四了,如果今年内也把司宁公主送入东瑞就好了,司宁公主容貌无双,东瑞皇帝只要见到了,势必会动心。
找个什么名义……就说让司宁公主来东瑞学习礼仪,这样在京城待上一两年,总能有机会见到东瑞皇帝,司宁公主被纳入后宫也是迟早的事,只要司宁公主生下皇子,那东瑞跟南蛮的关系就完全稳固。
南蛮不过十万人小国,就算欺瞒,也罪不至死。
丁大人重重叹一口气,“那请朝阳县主万事小心。”
公孙茉知道丁大人这是同意了,欣喜之余也有点紧张——顶替公主可不是小事情,公主跟县主差了好几级,生活教育,完全不同水平。
丁大人又继续说:“县主此番凶险,可得多多当心,老夫僭越,劝县主一定得早日得到敬王宠爱,一来是为了我们南蛮安定,二来也是为了县主自己的生命安全,这大不敬之事也许一辈子就只有我们几人知道,但也许……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我懂得,多谢丁大人相劝。”
丁大人的意思很明显,要靠着宠,靠着孩子,万一将来东窗事发,她公孙茉才可能保命。
公孙茉还挺乐观的,冒充一个人不容易,可是整个京城没人认识宣和公主,冒充起来就没那么难了,就算有什么不对,只要说一句是南蛮之俗,又有谁会揪着不放,南蛮十万人小国,礼仪有所缺失,也没什么好奇怪。
总之无论如何,都不能上山当尼姑,不能生孩子,不能吃肉,这辈子还有什么意思呢。
公孙茉当晚就搬去了宣和公主的房间,所幸两人身量相仿,宫服什么的穿上都不违和,就是鞋子,她的脚小了些,得在那些订制的鞋子里塞棉花才能穿上。
一夜好梦。
隔日一大早,公孙茉就被郝嬷嬷挖了起来。
“公主。”郝嬷嬷十分谨慎,自从昨日定下计谋以来,就喊她公主,而且一次都没喊错,“宫里派人来给您梳妆了。”
公孙茉伸了个懒腰,“什么时辰了?”
“五更。”
“好早。”
“敬王是亲王,成亲礼仪繁琐,是得提早准备的。”
公孙茉起床,她昨天睡得不错,就是梦到了好久以前,当时连续三个大学同学结婚,她一年当了三次伴娘,每次陪同学试婚纱,都是说不出的羡慕——她的男朋友不愿意走入婚姻,但自己也没有勇气分手,总觉得跟他分了,以后就再也不会谈恋爱了,前生容貌粗陋,让她非常自卑。
若说穿越到这个南蛮国有什么好,就是成了美人,公孙茉从小就是美人胚子,长大后更是出落得芙蓉一般,也就是长得好,这才被挑中当陪嫁——陪嫁是什么,帮宣和公主固宠用的,要是不够美,根本不能发挥功能。
只是没想到她这个陪嫁会成为正室——虽然是冒充的。
公孙茉起床,梳洗过后坐在玫瑰镜台前,照例欣赏了一番自己的美貌,这才想起一件事情,早饭呢?
“郝嬷嬷?怎么桌子上什么都没有?”
“老奴问过了,说是东瑞规矩,怕新娘子跑净房,所以今日是不给吃的。”
公孙茉瞪大眼睛,新娘子的人权在哪里?这么忙碌的一天居然不给吃的?
“嬷嬷去厨房给我弄点东西来,好歹给张饼。”
“现在官驿里都是宫里人,公主忍着点。”郝嬷嬷劝慰,“不然喝点水?”
公孙茉无法,连喝了两杯水,感觉只饱一瞬,然后又饿了。
叩叩,敲门的声音传来。
“奴婢是宫中的嬷嬷,姓石,不知道公主起床了没?”
郝嬷嬷揉了揉公孙茉的肩膀,然后走过去开门,“已经起来了,老姊姊请进。”
一个胖嬷嬷进来,一脸笑意,“老奴见过公主。”
跟着进来的还有八个人,手上捧着不同的东西,有喜服,有鞋袜,还有凤冠跟盖头,另外还有一个一脸富态的中年太太,石嬷嬷介绍是尚书令夫人,爹娘公婆俱在,膝下儿女双全,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都有,最是好命不过,特别请来梳头的。
公孙茉知道这就是全福夫人了,连忙道:“来得匆忙,没能准备礼物,尚书令夫人莫怪,今日夫人替我梳头,我来日上门拜访道谢。”
尚书令夫人笑说:“是妾身的荣幸。”
她心里想,果然是南蛮小国,公主应该自称“本宫”,怎么会自称“我”,但又想不管怎么样,这南蛮公主都是敬王妃——皇后最偏心的小儿子,太子殿下疼宠的幼弟,今年才二十岁,前途大好。
想着如果能在政治上靠敬王近一点,那等同也靠太子近一点,就算抓不准皇上心思,但靠太子总不会有错,想想,尚书令夫人便笑得由衷。
都是宫里的人,手脚自然利落,很快的就把公孙茉打扮起来。
喜服里外六层,脸上也抹上厚厚的白粉,然后点了胭脂。
穿鞋时,宫女咦的一声。
石嬷嬷不太高兴,“怎么了?”
那宫女奇怪抬头,“这鞋子太大了。”
公孙茉跟郝嬷嬷互看一眼,然后很快别开头,她跟宣和公主差不多高,但脚却不一样,可不能在这边就给看出端倪。
本来是打算趁人不注意时,让自己人帮她穿鞋,谁知找不到机会。
石嬷嬷推开宫女,“我来。”
然后石嬷嬷也是咦的一声,不是那宫女不会穿,是鞋子真的不合脚——这衣服鞋子都是按照南蛮送来的尺寸做的,没道理会错,除非是量身的时候就错了。
听说南蛮热,穿鞋只穿半鞋,或许是这样,量全脚的时候就不知道怎么量。
石嬷嬷站起来陪笑,“这鞋子不合脚,老奴给公主塞点棉花进去。”
公孙茉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也很意外,“是吗?有劳嬷嬷了。”
鞋子周围塞了一圈棉花,总算把红色绣鞋穿上,鞋面上绣着鸳鸯戏水,象征着夫妻圆满——听说东瑞皇后因为敬王迟迟不婚,很伤脑筋,现在看来是真的,不然亲儿子娶个南蛮小国的公主,正常人只怕都不乐意,哪还有心思祝福新人夫妻圆满呢。
公孙茉知道南蛮在东瑞人眼中是什么,边疆,落后,没水平。
她也不打算辩驳,这就是穿越人的好处了,凭着她在私人企业上班七年的经验,她已经不会去管别人怎么看自己了,他们怎么看,那是他们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她现在所要做的就是讨好敬王,赶紧生孩子,至于其他人不是那样重要。
官驿外传来一阵鞭炮声。
石嬷嬷喜道:“敬王来了,妳们几个,扶公主起来。”
如果有机会回到现代,公孙茉一定要告诉那些编剧,成亲可没那样容易——她在轿子上被颠了两个多小时这才进入敬王府。
八人大轿,颠啊,好像开车在山路上,不到一刻钟她就晕了,不禁庆幸自己早上没吃东西,不然只怕把轿子里吐得到处都是。
身处异国,送嫁的丁大人就代替长辈泼了水,从此她是敬王妃,与南蛮再无相关。
想起南蛮的爹娘,公孙茉是很感伤的,真的对她好,但她已经死了——她既然选择顶替宣和公主,那陪嫁的朝阳县主就只能是途中病死,不然他们变不出第二个人来,事情照样会揭穿。
不知道爹娘知道消息要有多伤心,可是她现在这种情况,也只能选择先保住自己,日后……走一步算一步吧。
八人大轿进入了敬王府的正门,穿堂,然后换小轿子穿越花园。
敬王府很大,花园足足走了一刻钟这才到院落门口,公孙茉被嬷嬷扶进院落,然后进了喜房。
这就是她的新婚之夜,公孙茉有点紧张——敬王孝顺,脾气应该不会差,只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担当,是妈宝呢,还是已经有肩膀?
然后又觉得自己想太多,妈宝又怎么样了,现在可不是她有选择的时候啊,不管敬王是不是妈宝,她都要讨好他。
“公主。”郝嬷嬷的声音响起,“喝点水。”
公孙茉从盖头下看到郝嬷嬷双手捧着水杯,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着实也渴了,接过来一口气喝完。
“公主辛苦了。”郝嬷嬷的声音满满心疼。
“嬷嬷也歇会儿。”
“嬷嬷不累,老奴僭越,今日是公主大喜之日,不管敬王什么人品,公主都要好好侍奉,赶紧生下孩子。”
公孙茉知道郝嬷嬷是担心自己,于是温言回答,“我懂得。”
“公主貌美,要得到敬王的欢心不难,老奴一路走来,觉得这敬王府着实冷清,恐怕服侍的人还不多,公主要趁机会,千万别让庶生嫡前,不然就会像四王妃那样,被个妾室压在头上,一辈子不能翻身。”
“嬷嬷放心,我有分寸。”
不用郝嬷嬷说,她也会尽力讨好敬王的——他赏脸,她才有好日子可以过,为了自己,她一定努力让敬王上钩。
以前母亲总说她是个小迷人精,现在小迷人精离家万里,准备发功。
主仆就在喜房中待着,直到晚上,外头传来一阵喧闹,公孙茉一凛,敬王来了,打起精神,好好服侍。
随着外头一声又一声的“参见敬王”,公孙茉握紧拳头,给自己加油,妳可以的,如果连林董,汪董那种麻烦得要死的甲方都能应付,没道理不能应付敬王,他再怎么说也只有二十岁,自己前生可是活了三十年呢,嘿。
门推开了,郝嬷嬷连忙行礼,“老奴见过王爷。”
敬王萧随英身边一个红衣娘子塞了个荷包过来,“老姊姊一路辛苦了。”
公孙茉正在给自己心理建设,突然间,盖头被掀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拿着喜秤的青年男子,这应该就是敬王吧。
公孙茉十分意外,敬王长得可真………真好啊。
这张脸放在现代,妥妥的当红偶像,她突然有种赚到的感觉,没想到夫君长得如此出色,龙眉凤眼,英风盎然,只是气质有些冷淡。
跟个美男举案齐眉,太简单了,只要他不打人骂人,她觉得自己可以很快的进入婚姻状况,看来,老天爷对她还不赖嘛。
两人喝了合卺酒,喜娘笑嘻嘻的说了几句吉祥话,然后把屋子里的丫头仆妇都带下去了。
公孙茉心想,敬王是年轻男子,自己又是个美女,先卖卖可怜一定有用,于是给敬王行了大礼,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乖巧温顺,“宣和初来乍到,若有不周到之处,还请王爷见谅。”
萧随英眼中闪过一丝意外,然后不太自然的说:“妳我已经是夫妻,不必如此多礼。”
烛火掩映,但公孙茉还是看到萧随英耳朵一点红,害羞了?
美人计有用。
公孙茉欣喜,于是再装可怜,“宣和离家万里,王爷就是宣和唯一的家人,还请王爷怜惜。”
是夜,行礼如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