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妻 第一章 不知岁月的飘荡
要问孙拂当了多少年的孤魂野鬼,她自己也算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没有入轮回去投胎,更别提由鬼差接引进酆都鬼城去受审判了。
等了又等,等了又等,也不知时间过去多久,更不清楚时空的变化,浑浑噩噩的她还是一只孤鬼。都说执念太深的人才进不了轮回,她可是一只明白的好鬼,不怨不恨,一心想投胎当人去,为什么还是困在这一世的因果里,她一直想不明白。
姊姊一见妹妹醒来,慌忙把手里的香烛放进妹妹嘴里,小姑娘闻到味道狼吞虎咽,湿润的眼泪落满孙拂的手。
还有泪,真好,她已经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了。
她沉默的离开那对小姊妹,一样都是死鬼,希望那对姊妹别吃太多苦头,赶紧由着鬼差押往黄泉路上去,别在人间游荡,日日夜夜受尽煎熬,其他的,她也无能为力。
她没有烦恼太久,自从成了鬼,她的七情六欲越来越淡,连死后那腔怨恨也不真切了,只觉得一颗心空落落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鬼节,人间太多幽魂,她失了兴致,飘飘荡荡回到她栖息的破土地公庙,倒在破旧的木桌上睡死了过去。
这巴掌大的土地公庙以前是有人烟的,但日转星移,人烟不见,土地无人供奉,失了香火,连泥塑的老土地也不知哪里去。这间空落落的小庙,无处可安身的孙拂便住了进来,把神桌当成了床。
没等她再次睁眼,那点困意就被天际的闪电雷鸣惊醒,透过庙门看出去,本来就阴沉的天色劫云涌动,云层内紫电闪烁,整片天空彷佛想要压下来,让人喘不过气。
那雷电打到半空,一劈为二,天空先暗再明,那一分为二的雷电束像蛇信般,一束不知打在哪个倒霉鬼的身上,一束眼看就要往她这里来。
她在心里爆了句粗口,从窗子窜出了居处,只听到身后“轰隆”一声巨响,炽热的电光瞬间弥漫开来,土地庙直接被夷为平地,只剩一个大坑。
孙拂涕泗纵横,路不择径的疯跑,有墙穿墙,有马车撞马车,有水塘过水塘,除了刚死的那会子,就数她现在最狼狈了,身上被轰焦了一块,滋滋作响,也顾不得痛了。
她到底哪里得罪了雷公电母?她又不是那些修炼的妖灵,还是等着晋升历劫的仙官,被雷劈后对于他们日后的精进有数不清的裨益,然而哪怕千年大妖也扛不过一道天雷,况且她不是妖,她是鬼,是只鬼,还是一只不成器的野鬼,哪里扛得住天雷?
要命啊!老天爷,她又没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难道是因为想起她烧了绿藻宫,现在翻旧帐,所以准备再劈她一回?
老天爷祢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她已经有魂飞魄散的觉悟了……
本来还是满天璀璨星斗的夜幕,黑云忽来,只见云中雷霆滚滚,本来还在外面徘徊的人们纷纷避进屋里,只有临安城南一处不起眼的民宅走出一个小小少年。
院中花墙的木香花,黄似锦,白如雪,清香四溢,此时和院中的芭蕉与池塘的垂柳,都被刮起的大风弄得发出簌簌声响,少年的发丝与力求整洁却和干净有段距离的衣袍,也如同摆动的柳枝一样随风飞舞。
云层翻涌,看这架势,天雷正在酝酿中,又有东西被雷劈了,天雷之下,妖孽难存。
这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他抬头望向远方。“都中元了,天气还是说变就变,真是的。”他不再看向远方,垂首低目,忽然手拍额头。“我怎么就忘了,早上晾晒的衣服还没收,要是下雨淋湿就没得换洗了。”说完匆匆往后院而去。
另一边,对人来说不过小小几道雷,至多听个响就过去了,可受天雷震荡的孙拂迷迷糊糊,只觉得世界一片混沌。
她喘着粗气,睁眼最先看到的便是有点漏光的屋顶,阴暗的屋子角落,她稀薄的影子瑟缩在背后的木头墙上,被照出一抹隐约的痕迹。
她手脚动也不能动,缓了好一会儿,才能慢慢的抬起头来,左右打量一番。
这里好似哪户人家的柴房,不,房里还放着一张木床,床头有几本散置的书,上面还躺着一个小小少年,他闭着眼,任窗外透过窗纸的阳光斑驳的落他一身,没有知觉。
阳光让她不适,她又更往角落躲了躲。她不是没见过美男子,这些年尤其见得多,当鬼的好处就是无论你怎么打量对方,都不会引来非议白眼,但年纪轻轻拥有这般出尘气质的还真没有看过。
“怎么,还不走吗?”初醒的沙哑带着这年纪特有的公鸭嗓。
孙拂抬起头看他,他身体也没挪一下,清澈的双眼却是实实在在的望着她。
她霎时僵住,这小少年看得见她?
“清晨院里的阳光还没多少温度,不趁这时候走,更待何时?”他下床,趿上陈旧的布鞋,径自打水洗脸漱口,盥洗起来。
她努力咬牙想站起来,不小心碰到伤口处,顿时又疼得龇牙咧嘴,纳闷道:“你看得到我?”
那小少年把巾子拧干挂在架子上,随手把木盆里的水拿到后院,泼在葡萄树根上,便不再理会她,去了厨房。
谢隐打小一双眼就与常人不同,总能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算命先生说他命格轻,八字衰,所以每次那些不干净的东西飘来时,他的周围便会出现灰色的阴风,冻得他起一阵鸡皮疙瘩。
他知道她是昨儿个夜里来的,那一身的焦黑,肯定被那道天雷追得不轻,既然是来避难的,他也闭着眼佯装不知,放过她一马,想说只要等天亮她便会自动离去,不料,鸡都打鸣了,她还没走。
她和以前那些不请自来的家伙不太一样,鬼影浅淡,应该过没多久就要魂飞魄散了。
孙拂也知道自己不对劲,屋子里的光尘轻松自如的穿过她身上的每一个部分,不只是手脚,连身子都淡得能一眼看穿,连鬼影都变淡了,这可怎么办呢?
按理说,她是阴身,进庙门要先拜过护法,进家门要拜门神,可昨夜她不管不顾的闯进了这户人家,这家人,没有门神。
昨夜被雷追着打的记忆扑天盖地而来,她现在这样的鬼身,还一身的伤势,别说出这屋子,想从大门走出去,根本没体力吶。
她欲哭无泪,无奈之余,却见那小少年眉眼弯弯的从另一道门进来,蹲到她面前,面无表情的道了声,“给妳。”
地上是一块杂粮窝头,她双眼一闭,咬牙切齿,扭头不理。岂有此理,妄想用一个窝头来打发她,连香都不点一支,是要给她吃什么,干望着窝头流口水吗?
她那辈子爹娘的宠爱没少过,后来进了宫,待遇虽然不敢和皇后堂姊比肩,可家里怕她坠了皇后的名头,给她带了大笔银两,吃穿用度应酬太监宫女完全拿得出手,窝头这种庶民吃的食物,她还真的没吃过。
可当了鬼,没了选择,她连烟火都吃了,还挑剔什么窝头、馒头,有得吃能填饱肚子比什么都重要。
“不吃也不离开……”他忽然像是想到什么,瞧了外头一眼。“也对,太阳都大了,妳也走不了。”自问自答完,他起身走出房门。
孙拂想追上去,可她现在体力不济,走两步路就喘到不行,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背上比他大上一倍的背篓走过前院,推门之前留下淡淡一句,“好好看家,我卖完酒回来。”
居然叫她看家?这小鬼把她当什么了,仆人吗?不对不对……她按捺下心里的火气,他刚才说什么,让她看家,这是可以留下来的意思吗?
孙拂好生打量起这往前往后都能一览无遗的屋子,这小子看起来生活得很贫苦啊,屋里连点象样的东西都没有,再想到他那身洗得发白的衣裳,胳臂肘和裤腿膝盖的地方都快磨破了,看着真让人心酸,他说要出去卖酒,家里的大人呢?
她看了看不由得皱起眉头,总不可能这院子里就他一个人,不会吧?
他的爹娘兄弟姊妹呢?就算是独子也该有爹娘亲族什么的,莫非是孤儿?
算了,她操这么多的心做什么,两人不过萍水相逢,知道那么多有什么用?她自己都自顾不暇,门前雪都扫不干净了,还能管到别人瓦顶上的霜,人各有命。
也许是放了心,孙拂又想起了那颗窝头,她已经许久没吃过一顿象样的东西,大宝寺塔顶上吃的酥油早不知消化到哪去了,到手的香烛又给了别人,这窝头……她伸手去抓,吃不着,闻闻香味也好……
让她倍感意外的是这不起眼的窝头到了她手里,居然、居然有了实感,那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她都快眼眶泛泪了,她张口便咬……啊呸,这窝头难吃透顶,可再难吃,她还是狼吞虎咽把它吃了个精光,连渣渣屑屑都没留一片。
她想起来了,这就是吃的感觉啊!他明明什么供奉的动作都没有做,她居然能吃到食物,自从当鬼后只有香烛烟火,她已经很久没“吃”过食物了。
她激动极了,想去投胎的更加强烈,只要能够当人,到时候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
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嘛,虽然破落,有吃有住,那她就在这里养几天伤吧。
找了一块阳光晒不到的阴暗角落休息,院子的阳光从微曦到日正当中,然后一点一点斜移成了彩霞满天,耳朵里一直有着窸窸窣窣,像树叶裹着风摇摇晃晃的声响,这样的一场饱眠阔别已久,孙拂一时竟有些不想睁眼。
“唔,妳还在。”
孙拂还没醒透,忽然听到背后这声嘀咕,就看见灰衣少年站在门边,背篓已经卸下来靠在一旁,一边挽袖子道:“天都暗了,做饭吧。”
孙拂撇嘴,你不是叫我看家,我当然在,我要是走了,家里被人闯了空门都没人管,还不谢谢我?
许是她的眼光太过灼人专注,他回过头来,淡淡说道:“我叫谢隐,等一下吃过饭妳就走吧。”
三番两次的撵她是怎样?她就这么碍眼,多待一宿会弄脏了他的地吗?
锅碗瓢盆捣鼓的声音一顿,谢隐似笑非笑的望着她。“嗯,我天生阴气重,又有阴阳眼,最容易招惹脏东西,可不代表让妳进家门妳就可以赖着不走。”
这本来是极正常的一个眼神,半分凌厉都没有,但孙拂却被这平凡的眼神瞧得心口一跳,正不自在的准备扭开头,忽然惊觉不对,猛然回头盯紧了谢隐,他也挑眉瞅着她看。
孙拂讶异得差点跳起来……他和她说话?
谢隐不自在的咳了声,“一个不小心,被妳看穿了。”他一边摇头一边蹲下,隔着厨房和房间的隔道,直视孙拂的眼。
孙拂愕然,他真的在和她说话?这小鬼难道一开始就能读出她的心声,还是一开始就知道她被天雷追着打,逃来这里避难的?
“我有名字的,我叫谢隐,另外,我不是小鬼,我已经十三岁,是大人了。”他重申自己的年龄,慢吞吞的站起来。“妳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让雷劈?”
这件事不提还好,一提孙拂就一肚子的火。“雷公就是看我不顺眼,我刚死的时候劈我一次,现在又劈我,祂根本眼瞎!”
“这样啊,”谢隐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原来罪大恶极的是老天。”说着直立起来,跨进厨房开始做饭。
孙拂悲愤的往外爬去,这小子太匪夷所思了,又是阴阳眼,八字还轻,经常能看到她这种“脏东西”,甚至还能听见她心里的话,也就是说,她都不能在心里随便说他什么不是,太危险了!
她奋力的爬到了后院,就昨天那一番折腾来说,恢复意识的她动都不能动,可现在是哪来的力气支撑她爬到门坎?莫非是因为吃了东西?就那块窝头,体力居然能恢复?
她下巴抵在门坎上,此时全然没了力气。
外头的夜色太好,皎白的银光流转着,光线惨淡的照在她看似不那么透明的身子上,看起来即便她想离开这里,没有体力根本办不到,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孙拂还自怨自艾着,就听见谢隐的公鸭嗓吆喝,“吃饭了。”然后一碗汤面从她面前一晃而过。
她眼尖,食指粗的宽面条,放着几根青菜,汤里一点油水也没有,但是她想到早上那块不起眼、难吃得不象话的黑灰窝头,又想到自己突如其来的体力,不禁咽了咽口水。
看着那碗汤面端在谢隐的手上去了后院,孙拂抹去心里那点被施舍的自尊,随着过去了。
这后院也不算大,比起那一眼就能看到底的前院,一个用竹杆和稻草搓成的绳子简陋搭起来的葡萄藤架,约莫十几株,上头绿色的葡萄结实累累,令人垂涎,旁边一个水井,木墩便安在葡萄藤架下。
月光透过叶子缝隙斑驳的照在她身上,一点违和感也没有,不管了,要知道吃饭皇帝大,没什么事情比吃饭重要,再难吃……先吃饭再说!
孙拂再醒过来已经是第二日清晨,只是这回她不是在谢隐的房间醒过来的,没能看见美少年的海棠春睡图,旮旯角就是她的床。
她伸了伸脖子,蒙蒙罩着薄雾的后院里,谢隐正用剪子“喀嚓、喀嚓”的将葡萄藤上一串串葡萄剪下来,随手放在竹篓里,他的动作轻快,剪子在他手里好像有生命似的。
孙拂看着两篓已经满出来,还带露水的葡萄,尝试着迈出一只脚。嗯,没听到烧灼的“吱”声,她心下大定,壁虎般贴着墙,踮着脚,避开任何晨曦会螫到她的机会,来到可以和谢隐说话的距离。
“喂。”她喊。
谢隐扭头瞥她一眼,“没礼貌,我有名有姓。”
“谢隐,我叫孙拂,你在做什么啊?”
他看她那踮着脚尖避在阳光可能会碰触到她的柴堆缝中,满是惊恐的表情,一脸嫌弃,但手下仍不停。
孙拂知道自己死时,身受火烤,双目赤红,衣裙沾着火星灰烬,声音沙哑,模样并不好看,可爱美是女子的天性,他那满脸的嫌弃教她不自觉得更往里头缩了下。
“妳的早饭在墩上,过来吃吧。”
孙拂觉得他是故意的,明知道她怕光,避光如蛇蝎,却要她跋涉到葡萄架下的木墩去吃,这是存心要她魂飞魄散,看她笑话吗?这家伙,就是居心不良的小屁孩!
可孙拂打算忍气吞声,在这里她的体力恢复得极快,不过两三日时间,天雷在她身上留下的伤全然没了影响,身体也渐渐恢复成本来的颜色,反正她去哪里不都一样,在这里还有人管饭,非到万不得已,她就赖着不走了。
察觉到孙拂的迟疑似的,谢隐把已经剪下来的葡萄移到水井旁边,别看他年纪小,个头也不怎地,两大箩筐的葡萄他竟轻轻松松的搬到了水井旁边。
他往大木盆里汲水、注水,大致把箩筐中的葡萄清洗过一遍,再把葡萄一颗颗留蒂剪下,用矜贵的盐水浸泡半盏茶的时间,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这还真是磨耐心的活儿。孙拂心想,一只脚正要跨出去,哪里知道小屁孩又说话了,“柴垛上有把伞,撑着它过来。”
她依言撑开那把油纸伞,那伞有了年头,只剩骨架还算完整,至于伞面……她实在不想说。
“不吃我就收掉了。”谢隐又道。
孙拂闻声抓起纸伞,撑开,飞身去了木墩那坐着。
谢隐嘴角微微弯起一道弧度,手下的活儿却丝毫不乱。
孙拂撑着伞心里欣喜若狂,真没想到她也有能站在日光下的一天。
因为太高兴,她轻狂的把脚尖从伞下的阴影移出去了一点,哪里知道乐极生悲,那点日光让她的鞋尖立即“滋”地发出烧焦的声音,她吓得把两脚都收回到木墩上,一手紧紧环抱自己,一手死死抓着油纸伞,就怕身子缩得不够小,纸伞遮蔽不了全部的她。
她静静的候了片刻,什么都没发生。
“妳还真有本事,一下就得意忘形,这回只是鞋尖,脚再伸长点可就变成烤猪蹄了。”谢隐调侃起人来也是不遗余力。
孙拂忍不住呵斥,“你废话真多!”
谢隐闷笑不再开口。
孙拂耷拉着脑袋,盯着大碗里的食物——一个应该是加了玉米面、表面微黄的窝头。她认命的拿起来啃,不敢嫌弃,房子破烂就不说了,他那一身褐色单衣的补丁,怎么看都不像有钱的样子。
“很难吃吗?”
“嗯,难吃。”
“我很穷,有得吃就不错了。”
“你不是去卖酒了?应该能赚不少钱吧。”
“一年一熟的葡萄,摘满了就只得三个大筛子,充其量可以酿上两坛酒,可得十两银子,而这二两银子得留着买白砂糖,糖这玩意贵得很,五两是我一年的生活费用,余下三两得存着。”他居然掰碎了解释给她听。
这时的他把已经用清水冲洗干净的葡萄平铺在大筛子上,满满三个大筛子,放置在竹竿架子上晾晒。
孙拂听得一愣,把窝头咬得喀喀响,却什么都没有再说。别说她以前在家里的用度,进了宫,随便打赏一个宫女都不只五两银子,这小屁孩却说他用五两银子可以过上一整年……她为什么该死的觉得心酸酸的?
“我听说南方的葡萄可以二熟,你可试过?”当鬼的好处就是她想去哪就能去哪,她几乎去遍大江南北,要不是听说鬼也有地域性,她还想搭人家的远洋大船去番国瞧瞧。
“太费工,何况后院地小,花那大把的功夫不如去做点别的营生。”他洗了手,进屋去了。
没想到他年纪小小竟然知道鸡蛋不能只放一个篮子的道理,与其把全副精神放在这里,不如去捣鼓更容易来钱的事,是这个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