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那位女妖精 第三章
第二章
追着大婶到公园一隅时,戚栖放慢了脚步,找了一张公园椅坐下,交叉着腿,手撑着下巴,面对公厕的女厕方向。
她一动不动地坐着,眸半敛、唇轻抿,若不是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点在颊上,还以为她坐着睡着了呢。
随后跟着追进公园的柏清言在找到她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这样的画面。
须边短牛仔裤、宽松白色棉T、平底帆布鞋,很普通常见的穿着,但那双腿又直又白,及胸的发像包覆在她身上的黑丝绸,巴掌大的脸上睫毛长翘浓密,肌肤莹白细致,唇色艳若牡丹,像极电玩手游世界中专门创造出的妖姬角色,不需要做什么就能轻易勾走人的心魂。
到今天为止,他见过她三次,每见到她一次,他都要告诉自己——她是人,不是妖精。
她的脸长得好,身材也好,哪哪都好,尤其当她睁着那双桃花眼,眸光慵懒地扫过你时,魂都快镇不住了。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从望远镜里见到她的情景——一身黑衣劲装趴伏在一栋老旧大楼的制高点,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而当他看清架在她身前的狙击枪时,心脏猛地一缩,几乎不敢呼吸。
他感觉到自己的手掌心慢慢地汗湿,心跳也不受控地加快起来,他知道这种反应叫紧张,连在做动辄千万的实验时他都不曾有这样的情绪,但现在的他却紧张得出汗,还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
顺着狙击枪枪口的方位,他画出一条直线,在找到她可能的狙击对象时,他看了望远镜测出的距离一眼,微怔。
他不是武器专家,不是射击好手,却知道这样的距离要击中目标有多难。
手中的望远镜被他两点一线不断地来回移动着,随着另一栋大楼中受制人质的情况愈来愈危急,他手心的汗也愈冒愈多。
“啊——”一声,当拿手枪指着人质太阳穴的歹徒眉心爆出一个红点仰面倒下时,他忍不住叫出了声音。
迅速将望远镜移回她身上时,他看见她的唇张张合合地似在确认指令,而后身体一翻仰躺在地,动了动肩膀,自在地伸了个懒腰。
当她似有所觉地抬头,目光精准地朝他所在的位置看来时,他下意识地往一旁躲了躲,随即对自己的心虚自嘲地哼了一声。
这么远的距离,她根本就看不到他,更何况他家窗户的玻璃都是特制的,从外面根本看不进来。
可见“窥视”这种事在人的潜意识里是一种会让人感到心虚的不正确事情,尽避心里清楚对方不可能发现他,一旦对方有所动作,仍会反射性地回避闪躲。
再回到望远镜前时,大楼中的人已经不见了,所有的东西一件不落,歹徒所在的地方也漆黑一片,宁静得彷佛刚刚的一切都只是他的幻觉。
之后他特别去关注了各大新闻,那晚他所见之事却没有被任何一家媒体爆出,只字片语都没有,若不是他非常清楚自己的状态,可能真的会以为只是作了一场梦。
那晚之后,他不曾再见过她。
他使用望远镜的频率增加了,时间也变长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只有他心知肚明。
虽然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非要找出那只有一面之缘的女人不可,但他就是这么做了,自然而然地开始,称不上是积极的寻找,然而,对他而言这已经是破天荒的举动了。
自他懂事以来,他便对科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可以一个人在图书馆一待一整天不哭不闹,可以为了一个公式几天几夜只睡不到十小时,甚至可以为了一个实验住在实验室一个半月。
他有许多科学家都有的狂热通病,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当他一头栽进科研时便谁也不理,连饭都会忘了吃。
有人说他怪,有人说他孤僻,有人说他高傲、目中无人,但这些闲言闲语丝毫影响不了他是天才科学家的事实。
“跩什么,讲难听一点,他跟自闭症患者有什么两样!”
有次,一个男人告白失败,女方告诉他,她有喜欢的人了,这时柏清言正好从实验室走出来,让女人看得两眼发光。
他目不斜视地从他们身边经过,正确的说法是:他根本没注意到旁边有人;而这句话在感应门侦测到他而开启时,从他身后清晰地传来。
他的脚步迟疑了下却没有停住。为此感到羞愧、歉疚与难堪的女人气得胀红了脸。
听过这传闻的人,有人说他修养好、人品高尚;有人说他或许根本就没听见;有人说他是不屑花时间去计较与争执。
却没有人猜到,他置之不理的原因是——他确实曾经是个病患,尤其在发生那件事之后,他的世界几乎毁灭,连同他的人一起。
事实就是事实,他从不否认,也不会找借口美化或掩饰真相;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他就是他自己……
稍稍出神之际,他察觉到一道灼热的注视,眼帘一掀,恰恰与那双明眸对个正着,刹那间彷佛有一道电流通过两人的身体,让两人的心都震了下。
染上一抹兴味的眸让她眼底的柔光更加闪耀,沾上几分执着的眼让他的目光更加直接。
他们对视着彼此,谁也没有将视线移开,像一场角力抗衡、一种对峙、一门暗斗,也像一次纠缠。
蓦地,她笑了,没有真正笑出声,连唇瓣的弧度都没稍扬,但他就是知道,她笑了,而且笑得很开心。
许多人说自闭症的人其实都是某方面的天才,他不知道其他人如何,但他除了是科学方面的天才之外,还拥有感知他人情绪的能力,即使严格说起来他根本连轻微的自闭症患者都称不上。
而这种能力在他还没学会控制之前,对他而言不啻是一场空前的大灾难……
正当他想有所行动时,她抬起了下巴,伸出的食指对着他勾了勾。
身体语言,一看就懂,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只字片语。
他朝她走去,步伐稳健,面容平静,而后像相识多年的好友般自在地在她身旁落坐。
两人没有交谈,却不觉得尴尬或别扭;两人的坐姿,一个懒洋洋、一个轻松闲适,看上去就像一对在公园约会的情侣。
又过了几分钟后,戚栖先开了口。“她哭完了,快要出来了。”
“嗯。”低低的一声,似理解,也似认同。
闻言,她勾了一下唇。“你追来,是为了她还是为了我?”她这人懒,说话从不浪费时间拐弯抹角。
头儿说她是组织里的最后一方净土,让她好好保持,但有些话可不要因为懒而省略不说,尤其是在人员训练方面。
为此,她自制的教战手册硬是比其他人厚了二分之一,不是因为她勤劳,而是因为她想一劳永逸,先苦后甘。
“都有。”他和她其实在某些地方很相似。
“今天的每日一善是当散财童子?”
这次,他看了她一眼,没有回话。
“你为什么觉得她需要钱?”
她说的是“需要钱”而不是“骗钱”,这点让他微怔了下。
“你——”
“你先回答我。”他未竟之语被她一句话堵回。
原来她说起话来不仅直接,态度还很强势,跟她的外貌天差地别。
目光沉了沉,他破天荒地有问必答。“大婶的衣服虽然旧,却洗得很干净,裤脚与袖口的磨损也补得很漂亮。她手的皮肤粗糙,手指关节微微变形,身上同时存在油墨、油烟、消毒水以及尘土味,显然她今天在这些地方都待了不短的时间。她虽然躺在地上,身上却没有任何伤,连擦伤都没有;她嚷了一堆话,却没有喊过一句疼,而且中气十足;听到你报警时她虽然惊慌,但更多的是无奈与绝望。”
其它的话不用多说她也知道。
他的意思是:大婶制造假车祸的行为虽然不对,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相反的,她应该是一个勤俭刻苦的人,会这么做也许是被逼急了,才会出此下策。
钱虽然不是万能,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
他不是什么善心人士,也没有救世济民的伟大胸怀,只是觉得既然被他碰上了,能力所及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你呢?他的声音偏低,若不仔细听就会被周遭的吵杂掩没。
而她听见了,不仅听见了,还伸指掏了掏耳朵,觉得耳朵痒痒的。
马的,这一句反问,声音好听得想逼死谁呀!
这样的声音若是在床上听见了,岂不浑身发软,连前戏都不用了?
听着、想着,她突然兴起了一股冲动,一种想听他叫她名字的冲动,但——还不是时候。
“我呀……”定定神,她刻意压低与拉长的嗓音很媚人。“我要告诉大婶,这次能逃过一劫算她幸运,如果她继续打这种主意,下次能不能一样幸运就只有天知道了。”她的语气漫不经心,用字遣词却带着一丝严厉。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爱多管闲事或多话的人,除了工作所需之外,今天说的话都快赶上他一个星期的说话量了。
他知道她和他一样看得通透,他做出判断的依据除了细微的观察之外,没说出口的是——他感受到了大婶那种犹豫、不安的情绪与罪恶感。
当一个人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罪恶,那么他的心便还没有坏到没救。
“不认同我这么做?”对于他的沉默,她故意这么说。
关于他的一切,能查出来的她已经仔细研读过;没能查出来的,她会慢慢找出来。
其实对于今天他会追来她有些意外,毕竟根据资料显示,柏清言不喜欢接触陌生人,也排斥与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她知道个中原因,还差点在看资料时气得把手机摔了。
她知道自己被他的外貌吸引,为他的身世心疼,替他的成就骄傲。当他在她身边落坐时,她其实想抱抱他,很想很想……
“你没有错。”原以为他不会回答时却看见他摇了下头。
你没有错。
这句话是肯定,也是认同。
压抑着内心的欣喜,她抑下上扬的唇角偏头望他。“柏清言。”她唤了声他的名,语气里竟然晕染了些许撒娇意味。“你这样是犯规。”
许多人像她这样连名带姓地唤他,却从来没有谁能让他觉得原来他的名字也挺好听的。
尤其那声刻意拉长的尾音,让他有几秒的失神。
“你怎么——”
“知道你的名字。”戚栖替他把话说完。“那当然是因为我调查过你了。”她不想对他有所隐瞒,不想两人之间有谎言的存在,所以实话实说,直白得可以。
“都查出什么了?”乍听之下他怔了怔,心中涌起的不是恼意,而是好奇。
他也想查她的,无奈什么都查不到,所以他不觉得被冒犯,只是想知道她能查到什么程度。
“不多。”戚栖抿唇一笑,这男人的反应真有意思。“至少我最想知道的事还有几件没有答案。”
夕阳余晖映得她的瞳色闪着金光,直直射进他心里,照亮那块暗黑的角落。
活到三十二岁,许多事就算没接触过他也懂得,就像晨勃一样,来得自然。
“你喜欢我。”他说得直接,语气肯定而非问句。
闻言,她大方承认:“很明显不是吗?”
“为什么是我?”
她看着他,目光不闪不避地迎上他的黑眸,其中那深沉的意味让她好奇。
“为什么不能是你?”她反问。“你这种智商、颜值、身材,哪个女人不喜欢?”
听她这么说,他不自觉地蹙了下眉头。
“柏清言。”她又唤了他一声。“先不论肤不肤浅的问题,你不能否认外貌是给人的第一印象,而容貌好的人确实占有极大的优势,不论在哪一方面。”说着说着她轻笑了一声。“你追着我来难道不是因为我长得美?”
“……”他被噎得哑口。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刚好符合我喜欢的条件。喜欢一个人很容易,但爱不爱一个人,能不能将一个人挂在心里心心念念,那必须得靠相处、相互了解,一点一滴累积感动、敬佩、崇拜或能触动你内心的所有一切,就像拼图一样,随着图片愈拼愈完整,这个人便在你心中站稳了位置。”抬手将耳畔的发丝勾到耳后,她向他伸出了手。“柏清言,我们交往吧。”
一丝诧异在他瞳中一闪而过。曾经当面对他告白的人虽然不算少,却没有一个人像她如此坦承又直接。
况且,他们彼此间根本还不认识,甚至连朋友都称不上,如今却直接跳过朋友阶段朝男女朋友关系奔去。
他认真观察着她的神情,而后认输般地敛下眉眼,不过,唇角似乎扬了些许弧度。
“你的名字。”他握上她的手,问了三年来一直想知道的事。
她呵笑了声,为了首度进攻便传出捷报。“七七。”她补充了句:“七七四十九天的七七。”
他微蹙的眉头让她笑得更开心了。
“小名。”她举手发誓:“是真的。”
“我知道。”他感受到了。
“嗯?”
“刚刚为什么说我犯规?”他岔开话题。
一听,她笑容微敛。“柏清言。”此时,她唇边的笑意已全部收起。“除了我之外,别轻易相信别人,别随便认同他人,还有,别用那种会引人犯罪的声音对女人说话。”
引人犯罪的声音?
柏清言愣了下。“引人犯什么罪?”
笑意一下子便盈满戚栖的眸,他怎么——这么单纯可爱啊!
色不迷人人自迷,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
身体向他靠了靠,她那一副要说悄悄话的模样让他下意识配合着。
“引人想要把你压在床上好好疼爱一番的罪。”
她温热的气息有一下没一下地拂过他颈项,他觉得自己的耳朵迅速发热,不知道是因为她身上的香气还是因为她的话。
“你——”
“大婶出来了。”她打断他的话。“先办正事。”起身,她顺手拉起他的手腕便走,一点都不害臊,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自然得彷佛本就该如此。
他跟上步伐,没有看路,没有看大婶,只看着她握在他腕上的指,心似乎也跟着被握住一般,发紧,也发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