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娘掌家 第四章 合卺酒被下药
喜帕覆在脸上,她的天地一片红彤彤,晚儿被王氏抱在怀里,他小小的手握住瞳瞳,领着她走到广场中央。
附带一句,今天的天气晴朗,没有成为落汤鸡之虞。
瞳瞳站定,结着红花的喜绸递进她怀里,另一端被孟殊牵着,比起上一次御赐的婚礼,这次显然简陋太多,却也热闹许多,周遭人声
鼎沸,笑着、恭喜着,鲜花香味钻进鼻间,这是个鲜活的婚礼,让参与其中的瞳瞳感觉无比真实。
“老大别紧张,嫂子不会丢的。”
“老大……这是在笑吗?谁见过老大笑?”
“没”,“没有”,“哪见过”各种否定的声音传来。
“今儿个老大怎么笑成这副样儿,是娶到媳妇儿乐傻了?”
“不是、不是,笑是代表对嫂子很满意。”
“咱们嫂子长成这副好模样,谁不满意?”
周遭的笑声,说话声把严肃的婚礼弄得热闹不已。
孟殊从王氏手里接过儿子,凑近瞳瞳,低声道,“不要怕,我在这里。”
熟悉的醇厚噪音传来,瞳瞳一笑,现在她知道他有多流氓了,在那个吻之后,他整天盯着她的唇,明知道她不自在,却还是流氓着,真是糟糕透了。
昨夜她没睡好,不晓得是因为今天的婚礼,还是别的什么。
他的情况没有比她好,因为即使闭着眼睛装睡,她也晓得门被来来回回掀开好几回。幸好天蒙蒙亮起,他就被人拉到别处去更换喜衣,没有他灼热眼光盯着,让婚礼进行前的自己舒坦几分。
“我不怕。”她回道。
三个略带急促的字眼,把他给惹笑。
这么着急解释,是担心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她给“安抚”了。
想起她软软甜甜的唇瓣,他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睛,再度靠近她,再次压低声音,“很好,安抚的事,到晚上再做。”
瞳瞳倒抽口气,还要安抚?白天的安抚都成那个样子了,夜里的安抚岂不是更加激动热烈?怎么可以!他忘记了吗?婚礼是用来糊弄外人的呀!她还在攒赎身银呢!
她想抗议,但红红的喜帕提醒了自己,现在不是抗议的好时机。
扶着她行礼、扶她上花轿,红帕掩住她一方天地,但从喜帕底下,她还是看得出来花轿有多简陋。
是竹子编的,两个人一前一后扛起,但确实用了心,喜轿周围一片花团锦簇,听说每顶喜轿都是新郎亲手布置的,只是……真的像办家家呢。
她坐上花轿,晚儿却闹起来,他不想和瞳瞳分开,不想和亲爹坐在马背上。
无论孟殊怎么哄,晚儿都不买账,瞳瞳坐在喜轿上轻摇头,朝父子俩伸手。
见她伸手,晚儿很能理解这个动作,半个身子直往她那边靠。
见状,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谁说继母难当,晚儿可喜欢嫂子,连老大都舍得撂下。晩儿成功坐上她的腿,他面对瞳瞳,把头伸进她的喜帕里,扬起眉,冲着她笑。
舌忝舌忝嘴唇,想着王婶婶教他的字眼,他轻唤一声,“娘。”
只一个字,他成功逼出瞳瞳的泪水。
她记得的,慎儿第一次喊她娘的时候也像晚儿这样,带着两分小心,再加上两分试探,深怕被自己推开似的。
瞳瞳笑开,抱紧他,在喜帕底下亲上他的额头。
喜轿被抬起,晚儿惊呼过后,咯咯大笑。
孟殊翻身上马背时听见晚儿的笑声,儿子正躲在喜帕底下,与他的新娘对看,他看不见儿子的脸,却晓得红帕子底下的两个人很快乐。
快乐?对啊,童氏来了之后,父子俩的快乐像雨后春笋纷纷冒出头。真好,他又有了家的感觉。
跨上马背,他在喜轿旁缓缓前进,周遭欢声笑语,百无禁忌,但他清楚听见她的声音。她说,“喜欢叫我娘吗?”
“喜欢。”
“那要每天每天喊、每天每天叫,每天每天都跟娘说话,好不好?”
“好。”
很清晰的字眼,勾得孟殊眉弯眼弯,谁说他儿子是个傻的?晚儿只是没有碰到一个好母亲。
儿子快乐,新娘子开心,身为新郎的他喜上加喜,一个心花怒放,他挥动马鞭拉着大黑马跑往山脚下。
看见老大跑掉了,村民都被吓得说不出话。
这是怎么一回事?
可十几个花轿列排着,正在游村,别人家的相公虽然没有大黑马,却都规规矩矩地在轿旁护着新娘,老大怎会半句话都没交代就跑掉了?
是高兴傻了?还是不喜欢新娘子?天,要是让嫂子知道自己在婚礼中被抛下,不晓得会有多难过。
老大就是这样,不懂得哄媳妇、疼媳妇,之前的嫂子才会……惨呐!
大伙儿虽然觉得嫂子很可怜,但那是他们家老大,是带他们发家致富、从土匪翻身成良民的老大,他再有不对之处,也得帮他掩着、护着。
于是众人假装无事领着队伍继续往前走。
只是瞳瞳怎么可能不知情,喜帕就这么盖着,虽看不到天上,可脚下瞧得清楚,一匹高大的黑马突然从视线中消失,她再傻,也晓得他跑了。
有重要的事情发生吗?
倘若换了旁人,可能要伤心失落,但她……还好,谁让她经验丰富,上个新郎也是在迎亲的队伍中接到圣旨,抛下她离开。
所以,无事,一回生、二回熟,没事的……
心口微微发酸,但她不允许自己难受,她没事的,真的,她额头贴着晚儿,对他笑得更加灿烂。
“娘,我想吃布丁。”
“好啊,回家后娘给你做。”话一出口,一愣,才几日,她就将这里当成家了?
家是让人放心的地方,不必算计,想怎样就怎样的地方,这一刻,她猛然发现,不知不觉间孟殊给了她很多的自由、很多的纵容、很多的舒心畅意、很多的……自在快乐。
“好。”晚儿回答。
这时,马蹄奔回花轿前,他摘了满满一把怒放的野花,“给。”
花塞到晩儿和瞳瞳之间,瞳瞳一愣,原来他去为她摘花。
有些开心,有点想笑,但晚儿不满,因为花塞进来,他就被挤出喜帕底下,看不见娘了,他鼓起腮帮子,伸出手,一把扯开喜帕。
风扬起,喜帕自眼前飞掠,孟殊直觉抓住喜帕,所有动作在一瞬间完成,没人知道喜帕是晚儿扯掉的,反而误会上当爹的。
“老大,不能这样的。”王氏急道。
张找笑说,“老大等不及想看新娘。”
两句话惹出哄堂大笑,但瞳瞳……笑容凝在嘴角,与孟殊对望,她发愣。
原来他长成这个样子啊!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红艳的唇,不是唬人,他果然长得倾国倾城、美艳无双、难怪需要一把大胡子来遮掩容貌,要不往街上逛一圈,岂不引起暴动?
这么好看的男人,当土匪……怎么也不像啊!
孟殊也愣住,瞳瞳笑了呢,本来就美到引人侧目,再装扮起来……他突然有射飞镖的一一把所以瞠大双眼盯着新娘看的男人的眼珠子通通射下来。
灿烂的阳光照在瞳瞳脸上,男人的眼光、女人们的眼光,目标不同,但皆落在这对新人身上。
不过最高兴的是晚儿,再没有一条红盖头挡住他的娘,他投入娘的怀抱中,把爹摘来的花给压下,他抱得很紧,像在宣示所有权。
孟殊以前不懂得何谓嫉妒,但这会儿明白了,嫉妒就是天外飞来一箭,咻地射向心间,把胸口戳个大洞,只是从里头流出来的不是温热的鲜血,而是像醋一般的液体,很酸,会蚀人的。
他喜甜不爱酸,他痛恨被腐蚀,于是众人一个眼花,一双长臂将新娘从喜轿上卷走。
是的,连同在她怀里宣示主权的小家伙,下一刻,新娘坐在他身前,呿!扬声,马蹄狂奔,泥土四溅。
有大黑马,他们环村的速度比旁人快上好几倍。
孟殊脸红得厉害,不是被哂的,也不是因为被笑话,而是她光坐在他身前,他就全身燥热。他不是童男,自然理解那种感受来自什么,所以脸越来越红,缰绳越拉越紧,他们飞快地回到家里。
他将瞳瞳连同晩儿抱进房里,看着占有欲很强的儿子,看他小小的手紧紧环着童氏的脖子,怕被分开似的,他心闷。
“我去烧热水,你先冼一冼,休息一下。”
“好,谢谢。”她说。
然后孟殊又变得迟钝笨拙了,他穿着喜袍风风火火跑进厨房,没想到水刚烧好,他被闯进来的村人簇拥着到外头吃喜酒。
瞳瞳冼过澡,也帮晚儿洗干净,吃过王氏送来的餐饭,今儿个村子里外热闹非凡,时不时有爆竹声响起。
晚儿很兴奋,怎么哄都不肯午睡,于是她做布丁,给他进故事,陪他说话,还拿来纸笔教他认字。
意外地,她发现晚儿对认字相当感兴趣,小小的孩子,一下午竟然能够认上二、三十个字,太教人意外,也太让教的人有成就感。
夜里,王氏又给他们送晚饭,吃过饭,再简单梳洗一回,瞳瞳抱着晚儿在院子里慢慢走着,轻拍他的背,一首诗,一阕词,一段乐府,一曲药头歌,她把记忆里的东西榨出来,终于他在她怀里慢慢恍神,睡着了。
外头,这场流水席从午时吃到近子时,王氏说这是村子里的盛典,每个月人人都盼着这一天,能够大吃大喝、说笑嬉闹,百无禁忌。
大门从外头被打开,瞳瞳转身,发现一堆村民簇拥着孟殊走进来,她下意识把食指放在唇间,比出噤声。
这个动作真的没有什么,可不知道是否是大家都有几分酒意,这么简单的动作,硬是让他们感到自己被勾引了。
瞬间,双眼发直,直想自己取代老大,与美女度过房花烛夜。
没想到众人念头刚起,孟殊眼睛像装了探测雷达似的,立刻探得危险将近,二话不说,把一堆人全赶到外头去,砰的声关上门。
他这是好意,免得瞳瞳遭人觊觎,谁想得到这一关门声把好不容易睡着的晩儿给惊醒了。
瞳瞳无奈叹气,这个兴奋家伙好不容易才睡,现在又……她瞪了罪魁祸首一眼。
孟殊知道自己做错了,揉揉鼻子,丢下一句,“我全身都是酒味儿,去洗洗。”
说着,低头钻进厨房里,灶上留着热水,那是她为他留的。
孟殊笑弯浓眉,这世上又有人会为他留水、留灯,会有个人为他守门,心的一角榻陷,面容越发柔软。
“……岀谷日尚早,入舟阳已微。林壑敛暝色,云霞收夕霏。芰荷迭映蔚,蒲稗相因依。披拂趋南径,愉悦偃东扉……”她又抱起晩儿在院子里慢慢踱步。
孟殊舀起热水走岀灶房进澡间,却没想到看到晩儿揉揉眼睛,不甘愿睡去似的,抬着头向她撒娇,瞳瞳微微一笑,亲亲他的额头,晚儿满意了,又靠回她的颈窝中,然后娇软的声音再次吟起诗句。
笑眉在看见这一幕时,微凝,她对晚儿好像比对他好很多……脚步一滞,下一刻,失笑,他竟然跟儿子让较起来?
晚儿终于睡着,放他上床,拉过棉被,她支起头,侧躺在他床边,轻轻地、一下下地拍着他的胸口。
看着小小起伏的胸月复,想起很久以前被寂寞包围的自己,也是在一个小小的胸前得到安慰。
他总爱说,“娘,慎儿保护您。”
那时候的她,丈夫和哥哥远离,她无视肩上负担沉重,咬着牙,一步步走下去,如果当时她就知道,负担卸下日,并非人生幸福时,她还肯不肯这样一路背着?
帘子被拉起,皂角香传入,瞳瞳转身,发现孟殊。
他只穿着中衣,宽厚精壮的肌肉透过衣裳,明显的线条透出来,那张好看到会让人脸红心跳的脸,让她不由自主被深深吸引。
吸气,她企图镇定情绪,只有耳朵掩不住的绯色,泄了她的心思。
瞳瞳忙翻身下床,没想到太心急,差点儿摔下,幸好他及时过来接住她的身子,这下子爆了,耳朵上的绯色一口气蔓延到全身。
他看见了,喜欢自己对她的影响力。
把她抱到床沿坐定,他俯身看看儿子,这是再自然不过的动作,她就坐在床沿,看起来两人像搂在一起似的,她别扭地想转过身,但床就这么大,她能转到哪里去?难不成要把晚儿再吵醒?
他算准她不敢反抗,于是更肆无忌惮,俯身,把她罩在自己身子底下,两人靠得那样近,皂角香更浓烈了。
瞳瞳头有点晕,因为他的靠近、他的气息,他的吸引力太强烈,他是个让女人很难拒绝的男人。
比起她,孟殊心神更镇定些。
他看着晩儿,才几日,晚儿睡着时,习惯拧着的眉头松开了,嘴角微勾,像在笑似的,是因为被人专心疼惜着的缘故?不过是多了一个女人,就会有这么重大的变化?
于是孟殊的眉毛也松开,嘴角也微勾,认真观察,会发现父子俩长得同个模样。
“夜了,睡吧。”他自然而然地拉起她的手。
她一惊,想缩回来,她和他真的不太熟。“我、我睡在这里就好。”
像过去几个晚上一样,虽然床小了点,但可以将就的。
“不行。”他拒绝。
“为什么不行?”他们的婚事只是某种……安全上的掩护不是吗?她这么认为。
当然不行,他打算把掩护变成事实,这样有点赖皮,有点卑劣,也许她还会非常生气。
不过……
孟殊自信一笑,幸好他“安抚”人的手段不普通一般。
带点几分强迫,拉过她的手往外走,她想反抗,他凑近她的耳边,低声道,“想知道为什么不行吗?”
她还没反应过来这话的意思,先感受到他喷在脸上的气息,这会儿不仅仅耳朵、脸颊红透,她猜自己全身上下都通红得像只煮熟的虹子。
垂眉,望住她的脸,孟殊笑了,眯起的眼角透露出无比喜悦。
他带她走到门边,对她比出噤声的动作,突然拉开木门,那里竟有五、六个听壁脚的,他们连长凳都给备下,要是夜戏演得够长,是不是要连棉被都带过来?
“老、老大,晚上好。”为首的尴尬地抓抓头,竟迸出这句话。
噗地,瞳瞳失笑了,连忙背过身。
孟殊不发一语,瞠目瞪人,有反应快的,连忙把抽起长凳,害得坐在上头的人如骨牌效应似的,砰砰砰接连摔倒在地。
他抽完长凳,没忘记邀功,道,“这是厨房的,我拿回去放好。”
另一张长凳上的人,也反应过来,几个人同时起身,同时抢起一把长凳,同时学那人的话说,“这也是厨房的,我拿回去放好。”
孟殊终于开口了,“滚!”
几个人连滚带爬,把椅子搬回去放好,走到墙边,这会儿瞳瞳才发觉,墙边靠着一架木梯,他们没直接开门走出去,反而一个催着一个从木梯爬墙出去。
瞳瞳忍不住说,“你这个老大做得……很威风。”
孟殊弯眉,喜欢她的揶揄,这才是一家人,他可不喜欢她保持距离,生疏得像隔壁邻居,他拉她进屋,桌上红色喜烛摇曳,一壶酒、两只杯子,瞳瞳明白那是交杯酒。
是她来不及喝就被请下堂的东西,有点后悔当时没尝尝它的味道,可是……瞳瞳看一眼孟殊,现在肯定不是品尝它的好契机,如果不想被误会的话。
他朝她一点头,却拿起茶壶走到窗边,调皮一笑,推开窗,把茶往外倒。
啊、啊、啊,惊呼声四起,几颗头颅从窗后出来。
唉!他们还以为自己扯的地方比较优呢。
张找道,“老大,你们家的菜种得很好。”
瞳瞳低喊一声,快奔到窗边,她突如其来的动作,让众人急急往后退。
这一退有人摔、有人往后跑,她几平可以听见枝叶被折断的声音,她气急败坏,猛跺脚。
“这不是菜,是我从山上挖回来的草药。”
才刚种,怎禁得起他们折腾?她心疼地看看夭折的草叶,欲哭无泪。
“看你们做的好事!”孟殊怒道。
“嫂子别难过,我们马上帮你种回去。”张寻抢道,话说完,一双眼珠子黏在瞳瞳睑上,唉!后悔啊、懊恼啊,他怎么就错过这等绝子?
张寻的眼光让孟殊异常不爽,他拉过瞳瞳护在怀中,他的女人,谁都别想觊觎!
接收到老大杀人的视线,张寻缩缩脖子,后悔也不行哦,真残暴!
张找见状,连忙左手抓一个,右手提一个,急道,“我们滚了,老大早点歇下。”
关上窗,孟殊低声说,“别难过,明天我陪你上山,再采一些回来种。”
瞳瞳没回话,却听见屋瓦摩擦声,孟殊从床上抓起两颗桂圆,头没抬,径自往上丢,然后砰砰砰,有肉身滚过屋顶、摔落地面的沉重声音,再然后,杂沓步声响起远离。
瞳瞳是生气的,但听着声音,想象屋顶上那群人的狼狈模样,忍不住笑出声。“都打发了?”
“都打发了。”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
“你以为腐肉在,苍蝇赶得完?”不一会,肯定会一波接着一波来。
她不满,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腐肉了?虽然年纪不够鲜女敕,虽然嫁过人,但分明还是小女敕肉啊!
孟殊清理掉床上的花生桂圆,倒两杯合卺酒,一杯递给她。
“一定要喝吗?”她问。
“带几分醉意,好入睡。”
也对,要是心心念念着有人在外偷窥,今晚还睡不睡?
她接过杯子,猝不及防,他的杯子碰过来,清清脆脆的一声,下一刻,他的手臂勾上,仰头喝掉酒水。
“快喝。”见她没动作,他催促一声。
点点头,她顺从喝下,是很甜的果子酒,只是里面掺了点奇怪的味道。
是酿造技术不好吗?
当然不是,是药下得太重,外头那群人担心他们老大晾得太久,怕她受不住,才下的猛药。
“睡吧。”他拉她上床。“你睡里头。”
不是啊!女人应该睡外头,夜半若是相公有需要,得起身伺候,当然她更在乎的是,如果临时有“无法防范”的情况发生,她在外面,可以跑得比较远。
尚未反驳,她就被打横送上床。
瞳瞳忙抓过一床喜被折成“鸿沟”,往床中间一摆,再抽出两条被,一边放条,摆直妥当后方才躺下。
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孟殊失笑,她怎会以为一条棉被能够阻止什么事情?但他没出声,顺着她的意思躺在床的这一边。
瞳瞳躺平,可不明所以地发热。
推开身上的被子,她不解,今儿个有这么热吗?
两颊红红的,眼底透出一片迷蒙,孟殊知道,药在她肚子里起了效用,他没动作,仍然安分躺着。
她热得更厉害,十指握了又松、松了又握,不知道自己在渴求什么?莫名的燥热在身子里头窜过,她想起他精壮的胸口,想起他砍柴时的双臂,她……流口水了吗?
下意识模模自己嘴边,幸好是干的,但双颊热得快要能煎蛋了。
习医多年,念头钻进脑袋中,她急急道,“合卺酒被人下药。”
“你不知道吗?合卺酒就是这么回事。”孟殊讶然反问。
买下她的时候,她梳的是妇人发式,对这个应该有经验才对呀。
他习武,这点药对他影响不太,但对她……可就严重了,她的心越来越快,呼吸越来越急促,她微张嘴,吐气如兰,更吸引人了。
吸、呼、吸、呼……不行,她得分散心思,不能想着他线条完美的身躯,不能想他好看到人惊艳的五官,不能……
“我的家人都叫我瞳瞳。”她想用交谈来转移心情。
童童?不错,很可爱的小名。
“我会医术,我可以用这个赚钱还债,相信我,二十两,我很快就能凑完。”
就这么急着想离开?他闷了,偏不、偏不,他非要她留下!
“我可以独立的,我可以一人活得很好,我没有非要依靠男人,我其实……”她开始语无伦次,声音越发柔弱娇软。
谁要她独立?谁允许她一个人?他要她依靠,她就得依靠。
在男女关系这方面,他很传统,很霸道,很不讲道理,男人为天,女人为地,天就该压着地,地就该俯就天。
想着想着,他翻身,封上她的唇,把她的语无伦次压回她的肚子里。
天晓得,这感觉真好,彷佛浑身的燥热得到舒解,她忍不住想向他靠近、再靠近……她的忍不住,让他心情愉悦,本来……
最原先的“本来”,他只想为晚儿找到好保母,之后的“本来”他是想等到她心甘情愿委身,现在的“本来”改了,他想把她吞下肚,想造就不可更改的事实,想要留住她的一生一世。
但会不会努力过后仍然留不住?就像……
念头钻过,一阵刨心刺痛!
不行、不要、不允许,他不让同样的事情发生!想着想着,他施了力,在她唇上、在她身上,她的理智全失,凭着本能行事,回吻他,学着他的动作亲吻着他的唇,她是个生手,进步神速。
她勾住他的脖子,不想他离开。
……
直到天蒙蒙亮起,两人才入眠。
瞳瞳被晚儿的哭声吵醒,她全身乏力,连抬脚的力气都没有,但晚儿哭得那样凄厉,让她想撑着下床。
棉被推开,她发现自己一身红红紫紫,床单的点点殷红让她忆起昨晚做过什么事,天!她连忙抓过棉被,将自己裹起来。
该死,不该喝合卺酒的,即使头脑昏沉,她也晓得在那件事情上头自己并非全然无辜。
“够了!”一声低抑声传进房里。
天,他哄不了晚儿,要对他发脾气了吗?
瞳瞳一惊,更急着下床,没想到晚儿真被他给吼乖了。
“你想不想让姨姨变成娘?想不想永远把她留在身旁?”孟殊睁着眼珠子和儿子对峙,就不信镇不住这小家伙。
晚儿点头,他都听得懂,只是不爱讲话,是因为姨姨……不对,爹说要把姨姨变成娘。
“你确定想要?确定不要姨姨离开我们家?”
“是。”他小小声的做出确定回答
“那就不能让姨姨太累,昨天她哄你睡,可累坏了。”孟殊道。
三道黑线从瞳瞳额头滑过,这是明晃晃的栽赃啊!让她累坏的人哪是晚儿,明明是晚儿他爹,有这样坑儿子的吗?晚儿真是他亲生的吗?
不过……他待她也没好到哪里,竟同儿子光明正大地算计她,她几时说要留下了,她几时说不离开了?
“姨做、布丁、晚儿、吃。”晚儿抽泣着、很努力地把几个词串在一块儿。
“让王婶做,行不?”
“不。”他把头摇得像泼浪鼓。
“好吧,你坚持吧,那就让姨姨继续当姨姨,不当娘,过两天姨姨回她家后,你哭得再大声都没人理。”
呜……晚儿哭起来,低抑的哭声,让瞳瞳心疼,哪有当爹的这样威胁孩子的?
“停!男子汉哭什么?有话用说的。”
“姨姨、不回家。”
“这就是重点了,不让姨姨回家,就得把她变成娘,你说对吧?”
“对。”这话王婶姌说过,说姨姨变成娘,就可以一直住在他们家。
“那你要乖一点,不要吵姨姨,让她多睡,多休息,她舒坦了,才会喜欢你、喜欢你爹、喜欢我们这个家。”
“姨姨、喜欢、晩儿,不喜、爹。”
屁!他直觉想反驳,但没错啊!事实就是如此,连儿子都可以轻易看得出来,看来,自己得在她身上多使点力气才行。
“所以你得把时间让给爹爹,让姨姨也喜欢上爹,这样她才能当你娘,以后再让她给你生几个弟弟妺妺,有弟弟姀妺陪着,你就不会孤孤单单,多好啊,你说有没有道理?”
这次的沉默有点久,半晌,晚儿回答,“有道理。”
然后他被送到张找家里,让王氏看着。
听着父子俩的盘算,瞳瞳不知该还是该笑。
昨夜,打破了她要自赎,独立、寻找哥哥的计划,可是就这样待下来,她怎能甘心?她还想去岭南,她不想失去哥哥。
垂着眉,一股强烈的无力感让她心累。
“醒了?”孟殊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他坐在床边关心问,“不舒服吗?”
抬眼,她认为有必要让他了解情况。“我听到了。”
他眉头一扬,听到就听到,他本就没打算阴着来。“所以……”
“我不会留下来的,如果你愿意,等我还清银子,你可以去买更好的人来当晚儿的娘。”
这话令人生气,但他不能生气,这几天大家在他耳畔不断重复说什么女人得哄着宠着,要不然她离了心,早晚就要离了人。
所以得把她的心给拢着,他得……
“你想去哪里?”
“我要去岭南。”
话出口,他捧月复大笑。
“我的话很好笑吗?”她知道岭南是穷山恶水之地,生活不易,她知道在那里可能会寸步难行,但再难她都要去,因为她哥哥在那里,她迫切地想要与亲人团聚。
“这里就是岭南啊!”
岭南?这里竟然是岭南!怔愣,她竟说不出下一句话。
孟殊抱着她进浴盆泡澡,他收拾乱成一团的屋子,铺上新被铺,帮她擦干身子、穿衣服,还喂她吃饭,像照顾婴孩似的照顾她。
第无数次叹气之后,她说,“我可以自己来的。”
“不行,你身子弱。”
“我身子不弱。”只是昨晚被人榨干力气。
他没把她的话听进耳里。“吃过饭后,你再睡一下,睡醒后就有力气。”
“我现在就有力气。”她不放心晚儿。
“确定?”
“我的身子自己清楚,是的,再确定不过。
“既然还有力气,那……”
运动是好事,对于强健体魄有良好帮肋,但他迷恋上这个运动,不是因为对身体有益,而是因为……
他早就不是童子鸡,他有过妻子也有了儿子,却从来没有在女人身上如此沉迷。
他不知道她有什么地方与旁的女人不同,但他喜欢她,热爱上与她一起做运动。
这一轮运动下来,天黑了。
瞳瞳从不晓得时间可以过得这么快,总之在醒醒睡睡之间,暮色游入。
她又被抱着泡过澡,她的力气又被榨得一分不剩!她连眼睛都睁不开。
打理好两人之后,孟殊把她抱在怀里,坐在院子里新架的秋千上。
“我以为你成过亲。”没想到她竟是处子。
“我是。”
“所以……是冲喜?”那男人身子不成,放下妻子,魂归离恨天?真可惜,那个可怜男人不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
瞳瞳坐在他身前,靠着他,全身发软,像团绵花,她只有白眼的力气,可他看不到,还为自己的推测感到自豪。
她没反驳,只道:“重要吗?”
三个字,他的嘴咧到后脑杓,这该是不好看的夸张动作,但英俊潇洒风流无边的他做起来,硬是添入两分媚惑,如果有女人在此时经过,肯定会为他癫狂。
事实上“已经”是,那些被买回来的大小媳妇,在看到刮掉大胡子的老大之后,心里无比懊恼,为啥当初买回自己的不是老大而是小喽啰。
“不重要。”他回答。
重要的是她成为他的妻子,重要的是他不会让她自赎,重要的是她要一辈子跟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如果她想要离弃呢?
心中一刺,但过不了太久,他扬起自信笑眼,他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你要去岭南做什么?”
“找人。”
“男的女的?”
“男的。”
“他好看吗?”
这句话很多余,男人重要的是能力,哪是长相,如果长相更重要,那他这些年的努力不就成了个屁?
只是天下女人多肤浅,只看得见皮面相,所以这句话必须得问
“非常好看,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他斯文儒雅,卓尔不凡。”哥哥在她心目中,是最好的。
“男人长那么好看做啥?招蜂引蝶吗?”
她憋不住,捧月复大笑,要说好看,天底下有几个人比得过他?
“男人重要的是本事。”他又说。
“我同意,他不只好看,还睿智聪明,他很年轻就考上一甲进士,他有能力、有本事,我认识的男人,他是最厉害的。”
孟殊呼吸一滞,所以她不是被冲喜,而是被丈夫离弃,如今千里迢迢寻夫而来,可惜运气不好碰上人贩子,便宜了自己。
“这么有本事,到岭南做什么?治瘴疠吗?”
一里进士可不是带兵的料,何况这里的兵都掌握在霍王手中,想插手?谈何容易。
垂下眉睫,她也想问呐,分明前途一片光明,为什么突然间……哥哥没有贪渎、没有鱼肉百姓,不过是办坏了差事,怎么就这样严重?
“是上苍不仁。”瞳瞳说。
呿!这也能怪到老天爷头上,分明是他自己不好。“老天爷可不白担这种罪。”
“你知道岭南押流放犯人之处在哪里吗?”
流放?眉头微挑,就知道天下女人皆肤浅,童氏肯定是被那人的相貌迷惑,搞不清楚是要怎样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判流放。
他做了什么?杀人放火?叛国篡位?孟殊两颗眼珠子亮晶晶的,对于她“丈夫”被流放,快乐到不行。
“我知道,在很远的地方,离这里骑马大概要五、六天时间,坐马车就更慢了,你知道的,岭南多山。”
所以只攒二十两不够,得多赚一点才行。“你知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让犯人重获自由?”
她还想把人给带走?前夫回来,后婿怎么办?
他不满意,却还是老实回答,“最快的方法一一花钱。”
“需要很多钱吗?”
当然,被送到岭南的流犯多是犯下重大罪行,必须登录在册,随时随地都有人看管,要把人从一大群看官的眼皮子底偷出来不容易,首先要先报死亡,再将名册一层层往上送,每年汇整过后送往京城大理寺,确定没有人会亲自下来查证之后,他们才会放人。
“在这种情况之下,整群看守官员,从上到下,每个人都得打点到,只要有一个『清廉』的,或者一个口风不牢的,就成不了事。”
“你猜,每年有多少人愿意散尽家产买回一条亲人性命?数量绝对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少,无数的经验把那群人养成硕鼠,他们开口,就会让多数人无法承担。”
“再说了,光把人带出来就行了吗?不行,还得给他办新户口、新身分,不能让他回老家,必须在外头流浪很长一段时日,这一切都需要花钱。”他刻意把事情往难里说,但愿能打消她的念头。
“所以我需要花多少转才够?”
他都讲成这样了,她还不死心。
哀怨浮上,他咬牙问,“他对你就这么重要?非把他弄出来不可。”
她毫不考虑地点了头。“是,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咻咻咻!流箭飞射,他的心被射成马蜂窝,什么那个人可以这么重要?他很生气又有点自惭,莫非……那人真的那么好?
不过孟殊的自信是打娘胎里带来的,短短数息间的沉默后,自信重新抬头。
他想,是因为相处得不够多,自己才不如对方重要,只要相处得够久,她就会发觉,自已更重要。
念头一起,桃花眼勾出笑意,他绝对可以办到!
“三十万两,如果那个人真的是一甲进士,曾经在皇帝跟前挂上号的,那么上下打点,包括大理寺那边的孝敬,没有三十万两成不了事。”
说三十万两,她总会死心了吧,他认为。
没想到她盘算过后,竟攥起拳头,发誓道,“我一定会办到。”
也……也……
一个女人,要赚三十万两?就算价格最昂贵的青楼名妓,一辈子也挣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