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
鹤城,因神话传说中有仙人乘鹤在此飞升而得名。如今的鹤城外却聚集了许多逃难的百姓,城高墙厚的鹤城城门紧闭不开,城内城外赫然两个世界,一个是满面菜色的逃难百姓,一个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城门开启时间有限,只在早晨开两个时辰,进城的人每人要收五十文钱,这对难民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趁火打劫。
云中子三人来到了鹤城之外,也因为这昂贵的进城费而滞留城外。
“师父,这城非进不可吗?”沈清欢这问。
云中子摇头。
“那咱们就不进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
“咱们车上的药材得处理一下。”
“那您一个人进城去卖药不就好了。”
云中子愕然,然后在心里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声,真是傻了,光纠结进不进城的问题,却忘了怎么进城还有进城要做什么。
沈清欢安慰道:“没事师父,您这是把问题想太多了。”
总觉得这不像是安慰人的话。
话虽然是那么说,但云中子还有些担忧,“如今城外鱼龙混杂,为师不在的话……”
沈清欢没有毛遂自荐主动提出要去卖药,毕竟遭遇过拍花子的事,她觉得不挑战战乱年代人们的素质问题。
“师父你快去,我跟恨生就等在这里,哪儿也不去。”沈清欢信誓旦旦地保证。
云中子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他们现在的盘缠不多了,而面前的鹤城是座大城,药材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转道他处,不说时日尚需多久,就是价钱方面也很不确定。
他没有赶马车进城,而是将车上所有的药材都打包好,随手一提便拎着朝城门走去。
沈清欢带了点羡慕地看看师父抟大包的身形,自语似的说了句,“果然是师父,臂力就是大。”
恨生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沈清欢坐在车辕的另一边,大黑在车尾待着,两人一狗也算是全方位看住了马车。
城外逃难的百姓太多了,穷的富的好的坏的,应有尽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云中子走了没一会儿,便有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拎着棍棒之类的东西,渐渐朝着沈清欢这边围了过来。
恨生脸色阴沉,眼中迸出杀意。
沈清欢从自己的福袋里拽出一迭符纸,嘴里念念有词,最后一声轻喃,手腕一甩,符纸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在马车周围绕了一圈,然后她又是一声轻斥,大声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落!”
随着她吐出最后一个字,那些单薄的符纸便如千铃一般直落而下,瞬间没入土中不见。这是个小把戏,有点迷踪阵的意思,不过时效不长,也就一盏茶的功夫。
沈清欢并不太担心,她只要拖时间就行了,师父想必也不会在城中多做停留。
其他人眼见小道士运符化阵,个个面现惊骇之色,然后便看到那十几个男人明明离马车很近,却彷佛视而不见一般在周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住地骂骂咧咧。
沈清欢闲着也是闲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符化阵,一层又一层,保持阵法的可持续性,反正就是拖时间呗。
云中子卖完药回来的时候见徒弟玩符阵玩得不亦乐乎,心里有些无奈。
“小九。”
他一开口,那些陷入迷踪阵里的人顿时大梦初醒,看清了眼前的一切,看着近在咫尺的马车和坐在车辕上笑嘻嘻看着他们的小道士,心里不禁打了个哆嗦,再一看大步走来的老道士,立时作鸟兽散。
沈清欢看到师父出现,不由高兴地喊道:“师父。”
云中子走到车前,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拍了下。
沈清欢腼腆一笑,手掐法诀,一声轻斥,“收。”
只见一堆符纸整整齐地从土地中飞出且动排队落到她的手中,场面十分玄幻。
周围人群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大家看这对师徒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小道士都有这般的手段,那她的师父肯定更厉害,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少年看着是瘦弱,可是刚刚那些人接近的时候,少年周身的气息就变得危险起来,还有趴在车尾的那只大黑狗,看着就让人胆怯。
方才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的头上去?
发生了这样的事,云中子不想继续在城外停留,直接上了马车,钻进车厢,说了句,“我们走吧。”
恨生一甩马鞭,驾着马车掉转了车头,向着与城门相反的方向离去。
消息传回益州的时候已是隆冬季节,裹着狐裘的韦孤云看着手上的消息,表情阴沉如水。鹤城城外的事是太过玄异,否则也不会被人得知,他派人过去核,却因外面情形太乱,消息传送不便,派出去的人来回都大费周章。
消息核实无误,在鹤城之外出现的人确实是他的小九没错,只不过,鹤城乃是连接安州与甘州的重镇,他们没有进城,又转道去了哪里?如今安州境内大乱,他们难不成还逃在安州逗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是艺高人胆大,但想让小九跟他一道滞留在险地吗?
韦孤云将纸条扔进了香炉,看着它一点点被火舌化为灰烬。
留在益州,在他的羽翼之下多好,偏偏要跟她那个不着调的师父在外面餐风露宿。
最让韦孤云着恼的是,他没有办法随时掌握对方的行踪,想要保护都无从下手。
隆兴二十年,八月,益州。
掌管益、荆二州的韦祖光如今身奉皇命,镇守一方,他所居的益州城就像乱世中的安乐窝,百姓安居乐业,城中一派繁华景象。
进入这里的人们不自觉就会卸下一身的戒备与疲惫,彷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平安的所在,可以放心地呼吸,不再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一支车队从城门缓缓而入,几百官兵护卫着几辆马车,目标明确地朝着都督府的方向而去。都督府前守门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军中猛士,那一身的血煞之气寻常人本能就会产生恐惧,根本生不出任何不好的心思。
车队在都督府前缓缓停下,从第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手持烫金拜帖上前递给守门的护卫,然后便在一边耐心等待。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都督府内同样走出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他是都督府里的老人,也是韦家的内管家,是韦祖光真正的心月复。
“姜兄,许久不见了。”前来拜谒的文士朝着走出来的文士拱手为礼,态度很是热络。
姜丰华冲着来人亦是微微一笑,回礼拱手:道:“赵兄近来安好啊。”
赵平敬脸上闪过一抹苦笑,做了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姜兄取笑了,我此来为何,姜兄想必也是心中有数的。”
姜丰华笑而不语,没有接这个话头,他当然知道对方所为何来。
如今安州大乱,天灾人祸不断,安州都督的位置眼见不稳,若是能与益州韦家结成亲家,那么局面便立时扭转。
届时无论是朝廷也好,其他各方势力都好,都要看在益州的面上放过安州都督,至多不过是下旨斥责罢了。可惜安州的现状却不是一道斥责旨意便能解决的,安州这边算盘打得好是好,但若想实现这一目的,却要看天意如何了。
想到自家的公子,姜丰华心中忍不住苦笑,公子天纵英才,一表人才,奈何生女近不得身,年已弱冠却仍无法接触男女之事,自家大人为此忧心忡忡。
韦家只有公子这一根独苗,若不能开枝散叶,承继香火,纵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是愁恼暗生啊。为了香火之事,大人也是殚精竭虑,这些年纳了不知多少女子,可是个个肚皮空空,全无结果,真真是愁白了头发。
在多年努力无果之后,大人在公子年满十八,便不再纳人,听天由命了,但对公子的姻缘之事却是越发地上心了。但凡有人有结亲的意向,那真可谓是来者不拒,这漫天撒网的,万一真能碰到适合公子命格的呢?
赵平敬见对方没有接话,也没再多说什么,而是对身后的随从吩咐了一声,“请姑娘下车。”
随从领命而去。
不多时,处于车队中间位置的那看起来更显精致华贵一些的马车上有人跳下来,是一个梳着双丫髻的粉衣婢女,十八九岁的年纪,面容姣好。
粉衣婢女先下了车,然后车内又钻出一位蓝衣婢女,她没有下车,而是伸手撩起了车帘。
在那名杏衣少女从车中露出面容的那一刻,许多人就觉得眼前一亮,真是冰肌玉骨、秋水为姿的一名绝代佳人啊。
等到少女踩着下马蹬走下马车,一路娉婷地走至都督府时,不少人都看直了眼,这容貌、这身姿……水。
姜丰华也是眼前一亮,早就听闻安州都督府五千金容华绝代,有倾城之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如果能与公子相合,那可真是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孟五姑娘,请。”姜丰华躬身一礼,做出请的手势。
“有劳。”少女的声音也是清清脆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动听悦耳。
姜丰华在头前引路,却没有将人往主客厅引,而是直接引往自家公子所在的“清月院”。
孟五姑娘眼见所引路径有异,但她所来目标明确,也就没有出声。
果然,最后他们来到的院落就是清月院,益州都督韦祖光独子韦孤云所居之所。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几乎所有有权有势的人都能知道这件事。
姜丰华在院门口停下脚步,朝着一同前来的赵平敬微微一笑,道:“就有劳赵兄一同拜见了。”
赵平敬连声应道:“应该的、应该的。”
不去见韦都督,而是直接来见韦公子,对方摆明了事情能成,可谈,若不成,免谈。
孟五小姐在两名贴身丫鬟和自家管家的陪同之下,缓步踏上了清月院的台阶,慢慢步入其内。
院子布置清贵,但院中冷清得不似一位贵公子的居所。
一名清秀的小厮出来引他们入了客厅,主位之上,一位风华绝代的年轻公子端坐着,面上冷清,眉宇间似有不悦。
孟五小姐孟玉蝶在抬头看到那位公子的第一眼就禁不住芳心暗许,一颗心小鹿乱撞,双颊嫣红,如受惊的小鹿一般又垂下了头。
美色对韦孤云这样的人来说,只会是锦上添花,并不会成为他决定行事的原因。
孟玉蝶的位置就在韦孤云下首,距离十分靠近,随着她莲步轻移向前,每一下都似乎踩在人心之前。
一步、两步、三步……孟玉蝶在走到距离韦孤云还有三尺远的时候,发现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再迈步了,玉颜惨白,冷汗直冒。
“坐吧。”韦孤云习以为常地开了口。
孟玉蝶如获大赦,就在自己所能走到最近的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但一颗心彷佛擂鼓般跳个不停,一种莫名的心悸不安萦绕不退。
连近身五步都做不到,肌肤之亲想必更不用奢望,韦孤云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如同惨遭狂风侵袭的娇花少女,开口道:“也不能让你白来一趟,说点让我感兴趣的事,或许你会有所收获。”
听到他如此说,孟玉蝶还没有什么反应,赵平敬已然忍不住喜上眉梢。
众所周知,韦公子喜爱听有关道士的传闻,就如同他那生女不得近身的命格一般深入人心——只要你所说的事能够满足韦公子的喜好,那么你一定不会白白浪费一番口舌,必定会有所受量。
赵平敬见自家五姑娘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便知是指望不上了,便朝站在她右手边的粉衣婢女使了个眼色。
收到管家示意的粉衣婢女便上前两步,忍着那股让她不适的莫名阴森感,勉强让自己能集中精力回话。
“两年前,嫂子陪同我家姑娘去外祖家探亲时,曾在途中遇到过一件事……那名小道士长得甚是讨喜……”
当粉衣婢衣讲到遇到的一老一小两名道士时,韦孤云便让她退到客厅门口去回话。
粉衣婢女顿觉身上的压力骤减,那股莫名的阴冷也不再往身体里侵扰,口齿就越发地伶俐起来。
韦孤云的表情随着粉衣婢女的讲述慢慢变得柔和,如果之前他是雪山之巅无法亲近的雪玉仙人,现在就如同温文尔雅的翩翩贵公子。
赵平敬心头狂喜,一切的一切都表明青绢讲述的事情让韦公子十分满意,这一次他们肯定不会白来一趟。
青绢口齿清晰地讲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口舌都有些干燥。
“赏她杯茶。”韦孤云开口。
青绢得到了一杯润喉的清茶,而且没让她再回到自家姑娘那里,只是在靠近厅门口的位置站着。她明白,自己这是受到优待了。
两年前……韦孤云呐呐地说了一句,他已经两年多没有小九的消息了,虽然这是发生在鹤城之前的事,但是聊胜于无,对他来说多少是个念想。
像小九那样年纪的孩子,身逢乱世、颠沛流离,他有时都不敢往深了想,只能拿老道士是个深不可测的世外高人,定不会让他的徒弟出事来说服自己,小九一定不会有事。
虽然他不再有她的任何消息……
这是一种执念吗?
韦孤云并不太理会自己到底是种什么的心情,当初的小九并不太喜欢他,就算日后他们真的重逢,若小九身边有了喜欢的人或者她决心以身问道,他又能否放手祝福……
这些他统统不想考虑,所有的可能都必须在他们还有重逢的一天,他还能见到她的前提下才有意义。
承受不住韦孤云身边阴怨凶煞之气的孟玉蝶在青绢讲述的过程中便昏了过去,连同她身边的另一名婢女,最后两人被两个粗壮的仆妇给抱了出去。
听完粉衣婢女讲述之后,韦孤云沉默了有一会儿,然后慢慢抬眼,看了一眼那名有些惊惶不定的小婢女,道:“你叫什么?”
“婢女青绢,青丝之青,绢花之绢。”
韦孤云的光又落到赵平敬的身上,“让你们大人谢谢青绢吧,他可以挑一郡当个太平郡守,安享富贵吧。”
赵平敬一怔,然后急忙道谢,“多谢公子。”心下却不由叹息,大人的都督之位怕是无法保全,不过,能得一郡当个太平郡守也算是不错,安享富贵嘛,也就是不能插手当地的政经。这样的一个结果,也不知道自家大人能不能接受啊。
不管怎么说,他此行都不算一无所获,不负所托。
在这乱世之中,能保得一家平家富贵已是难能可贵了,但愿大人不会不知足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不知不觉中,早就千疮百孔的大元朝终于在隆兴二十三年五月轰然倒塌,最后一任皇帝死于叛军手中,仅有的两个皇嗣被灭绝,绵延了一百九十八年的大元朝就此终结,天下群雄开始问鼎逐鹿。
那一年,云中子夜观天象,看到帝星陨落。
然后他给徒弟留下下句“十五岁之前不准下山”的话后,便一去不返。
山峦迭幛,群峰耸立,山脉绵延数百里,世人称此山脉为大青山脉。
万物复趋的季节,大青山也变渐渐变得郁郁葱葱起来。
与世隔绝的大山深处,在清晨温暖的阳光中,伴随着鸟雀鸣叫声,一道清亮悦耳的歌声在林间响起。
“白云黄鹤道人家,一琴一剑一杯茶,羽衣常带烟霞色,不染红尘桃李花。常世人间笑哈哈,周游四海你为啥……”
歌声清朗,入得耳中,涤荡人心,彷佛能从中体悟到修道之人的心境。
山道之上,一个黑点慢慢接近,随着歌声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青衣道士骑着一头毛驴出现在山道上,手握拂尘,脚上一双十方鞋,道袍下及膝的白筒束腿袜隐约可见。
及至近前,便可窥道士全貌——眉清眼正,姿容秀美的一个年轻道姑。
是的,一位道姑。
于深山道观中苦修经年,经历了师父、跟班先后不见的沈清欢终于忍不住骑着自己的小毛驴从大青山深处出来了。
师父当年扔下一句话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年全无音讯。
在她年满十五的时候,恨生也离了道观,说是要去报仇,并带走了大黑。
一个人在深山道观又宅了两年,沈清欢担心自己常年不与人交流最后变得自闭,便决定下山入世,顺便找一找那先后离开,至今不见人影的两人一狗。
也不知道依大黑的狗龄它是否还健在啊。
身下的毛驴发出一阵响亮的嘶鸣声,生生打断了沈清欢唱歌的雅兴,她抬手就往它的驴头来了一巴掌,斥道:“安静。”
“昂……”毛驴响应,似有不满。
沈清欢白了它一眼,每每看到这头驴,就忍不住想起她那个不负责的师父,这头驴还是师父下山之前从外面给她抓回来的一头小野驴。养到现在也算是成年了,就是脾气不是很温驯,时不时就想闹点小脾气。
都她惯得它!
多年不下山,道观生活清苦,她连身像样的衣服都差点儿凑不出来。
扳着指头算算,自打师父下山后,她都四年没有新衣服穿了,个子却逐年长高,布料很是捉襟见肘啊,身上这身衣服还是她用仅剩的一些布料勉强做出来的,里面的内袍都已经拼接打上补丁了。
模模左腰,那里系着一个钱袋,钱袋里放着她仅有的五两银子,包括铜板。
沈清欢有些忧郁地看了看天,只能默默祈祷山下的物价没有高得很离谱,让她一入世就变成赤贫。
他们栖身的道观实在是太过人迹罕至,她骑着小黄都走了差不多一天才看到山脚。
山脚下草木葱笼,却连个人烟都看不到,她有点怀疑自己可能选错了方向。
没办法,只能重新选了方向继续赶路。
大青山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没有牛羊。
这个时空的地理完全跟沈清欢上辈子不一样,但她大抵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已经属于边塞。简言之,也就是各民族杂居的地方。
从天明走到天黑,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
真的是鬼哭狼嚎,活的人没看到,但是鬼还是有几只的,也算是聊胜于无。
做为一个常年见鬼的人,在深山道观经年不见一只鬼其实是不正常的状态。
如今再次见到鬼,沈清欢竟然觉得十分的亲切。
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沈清欢一路淡定地骑着自己的坐骑小黄赶路,终于在深更半夜,看到了一座城镇的影子。
谢天谢地,感谢道祖,她总算看到有活人的城镇了。
只可惜大晚上城门紧闭,她进不了城。
好在,离黎明也没多久了。
沈清欢找了个地方,从驴背的行李里翻出一个蒲团随手扔在地上便坐了上去,开始入定。
脖子上连条驴绳都没有的小黄就老实地站在一边陪着。
等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地平线出现的时候,沈清欢便睁开了眼睛,将行李重新横挂到小黄的背上,然后掸掸衣袍,骑上小黄去附近找水源。
找到水源后洗漱了一下,又将自己随身的水囊和葫芦都灌满,等小黄吃饱后才骑着它慢悠悠地朝城门而去。
进了城门,发现这个城镇里的人果然是各民族杂居,当然还是以中原人为多。
她找了个早点摊子,要了一块酥油饼,点了一碗油茶,愉快地祭祭自己的五脏庙,吃饱喝足后会了饭钱,一共花了她五文钱,物价似乎不是特别高,这让她的心安定了些。然后又找到城里的一家布店,白青黑三色各扯了一些备用。
沈清欢并没有在这座城镇停留的打算,买好了布料,她便骑着小黄一路向关内进发、
山河依旧,物是人非。
大元朝覆灭之后,各地诸侯问鼎逐鹿,可是打了好几年,势力吞并严重,也没人能最终一举定乾坤。
如今天下分了三大势力,三方俱已立国称帝,是大业朝,是大盛朝,还有一个大兴朝。三朝之中以大业朝势力最太,由原大元朝的并州、安州、甘州、益州、荆州……共六州三十二郡,局面最稳。
而沈清欢如今所踩的地界就是属于大业朝的,整体来说百姓家居乐业,但是百废待兴,许多地方还能看到大战后的荒凉。
在沈清欢远离边塞,逐渐接近中原月复地时,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街上做女冠打扮的少女很多,难道这是一种潮流吗?
为什么说是潮流呢?因为她们的道袍颜色可不像她,只有灰黑蓝青四色,而是五颜六色,色彩斑斓啊!穿在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身上,收胸掐腰的,倒是别有一番风情,而且一个个头顶的莲花冠,推陈出新,金银玉饰琳琅满目。
这么一打扮,哪里还像是个出家修道的人啊,简直就是模仿秀,还是往精奢高端路线走的。
果然是山中修道久了,跟不上时代变化了。
等啃着一张葱花饼的沈清欢又看到一个盛装打扮的女冠带着侍婢护卫从自己身边走过,脸上已经做不出什么惊奇的表情了,有点儿麻木。
她慢慢地吃着自己的饼,小黄老实驮着她的行李跟在她身后。
这不用驴绳拴住牵在手里,却自动跟随在主人身后行走的驴子,到底还是不多见的,尤其它的主人还是一个容貌秀美的小道姑时,就更引人注目了。
深山修行多年,冷不丁重归世俗,被大家这样注目,沈清欢还真是有些受不住。
消灭了自己的饼,拔开葫芦塞子喝了几口水润润,然后将葫芦重新挂回自己腰间,她抱着自己的拂尘便在街边的摊子转了起来。
也不是想买什么,女人的通病,可能就是看看转转,与需不需要、要不要买并没多少关系。
“小道长需要簪子吗?你看这几样木簪,雕花精美,很适合小道长呢!”卖头簪发饰的中年妇人很是热情地向沈情欢推销着自己的货物。
沈清欢拿着两根桃木簪花比对着,好像都差不多,跟她头上自己随便削的区别不是特别大。
就在她觉得买这东西太浪费钱财准备放下的时候,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白晳的手从一旁探来,直接从她手里将两根簪子抽走。
“这祥的货色,不看也罢。”
这虽然是她的心里话,但对方这样堂而皇之地讲出来,对卖家也不太好吧。
沈清欢忍不住朝对方看了一眼。
我擦!韦孤云!
就对方那张能引起女人暴动的脸,她就是化成了灰也能认得出来啊,估计这是世上独一份,绝无分号。
“小九,多年不见,你还好啊。”
她能装作不认识他吗?
眼睛瞄到某人身后另一张熟悉的脸时,沈清欢立时泄气,恨生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呃,目光下移,还有大黑,它竟然还健在啊?难得。
心里想得很多,但她脸上表现出来的却不多,十分正式地摆了下拂尘,冲他行了一礼,“多年不见,施主风采依旧。”
韦孤云脸上的笑容不减,依旧显得温文儒雅,但沈清欢心里却是莫名一咯噔。
果然,下一刻就听他带着轻浅笑意的声音响起——
“小九,我记得你以前可是喊我云哥哥的。”
握了棵草,大哥,这是黑历史,你知不知道!
不行,她得装一下那啥:“施主说笑了,前尘往事俱已随风,何必执着?”姊必须得跟你划清界线,你给姊的危险感觉一如既往的阴魂不散,甚至比以前更甚。
珍惜生命,远离韦孤云。
恨生这个时候插了个言,“清欢,道长在他手上。”
这一句话信息量很大啊!
沈清欢脸上客套而疏离的笑一下就凝固住,直直朝对方的眼睛看过去,“你抓了我师父?”
而韦孤云在听到恨生对她的称呼时,眼睛也一下子眯了起来,整个人瞬间充满了危险,他恍若呢喃一般地念叨着两个字:“清欢……”
那宛如情人间呓语的轻喃,生生让沈清欢打了个寒颤,有点儿恶寒。
“清欢这个名字很好听,果然很适合你。”韦孤云一脸真诚地表示。
沈清欢有点儿笑不出来,这种明明不是自己的错,却肯定被别人记了小账的感觉,真的很让人抓狂啊!
“咱们先不说这个,我师父在你那儿?”她婉转了下措词,没说在对方手上。
韦孤云也没有回避这个问题,直接点头,“令师确实是在我手上,你若是想见,自然随时都可以。”
“那恨生呢?又是怎么回事?”沈清欢朝他身后指了指,问出心中的疑问。
韦孤云理所当然地道:“因为你师父在我手上啊。”
好嘛,是一个原因。
沈清欢忍不住伸手扶了扶额,头疼地道:“我师父——他老人家有那么容易被人抓住的吗?”
韦孤云发出一声轻笑,一脸泰然地道:“清欢你应该知道的,我是有能力留住你师父的。”
好吧,这个她确实是知道。大业皇帝的军中智囊、朝中栋梁,那位被无数女人追捧的桃城玉郎可不就是眼前这个人吗?
单论武力,她不担心师父,可要是加上智力和势力的双重加码,她师父很难月兑身。
“我师父在哪里?”
“在京城天牢。”
“咳……”沈清欢因为这个出人意料的答案忍不住咳了一声,师父他老人家到底是犯了什么惊天大案,竟直接给整进天牢去了。
韦孤云却还有下一句,“那里防护措施最好,不容易逃走。”
沈清欢竟无言以对。
韦孤云的手探到她嘴角,轻轻替她揩了两下,口中笑道:“之前吃油饼了吧?”
沈清欢听到有抽气声传来,但她现在完全没心思去看旁边发生了什么,她集中所有的注意力都怕应付不来眼前这个凶残的家伙,哪里还敢分心。
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回他,只能抿了抿唇。
韦孤云从袖中掏出一块清白丝帕,轻轻擦了下刚刚替她揩过油渍的指月复,之后将丝帕淡定地收了起来。
“我刚到这里,尚且来不及用餐,不知清欢可有暇陪我一起用餐?”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她师父还在他手上,住着最高级的天牢呢。
没听到她的回答,韦孤云也丝毫不以为忤,径自道:“看来清欢是没有异议的,那咱们走吧。”
沈清欢身子蓦地一僵,因为某人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这是赤luoluo的借机要挟耍流氓啊!
大哥,我现在十七,不是七岁。
就算我有一颗老阿姨的心,那也不是让你这样的妖孽随便耍流氓的啊,我又不是怪阿姨!
心里想法千万,奈何现实总能认命。
韦孤云并没有精挑细选什么酒楼,而是直接就近找了一家,手下侍卫负责点菜,他们直接进了雅间。
这个他们,只有韦孤云和沈清欢两个人。
无论是韦孤云的侍卫也好还是恨生也罢,全部都只能待在雅间之外。
酒菜上得很快,也算是间接打破了雅间内两个人之间异常的沉默。
沈清欢有点儿发愁,她大约明白对方为什么要找自己,十成十跟他那个生女不得近身的命格有关,她才是无妄之灾呢,怎么就偏偏是那个阴冥鬼妻的命格呢?
看某人动作优雅地进食,沈清欢就突然有些心理不平衡,凭什么她这里一颗心烈火烹油,某人却如此的淡定从容?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韦孤云,你说吧,怎么样才会放了我师父?”最后,沈清欢决定打开天窗说亮话,反正她自己实在玩不了那么多弯弯绕绕。
韦孤云闻言不由笑了,慢条斯理地咽下嘴里的那口菜,放下手中的筷子,这才抬眼看着她道:“这么直接啊?”
“早死早超生,什么条件你开吧。”沈清欢决定光棍一把。
韦孤云上下打量了她一下,伸手模了模自己的下巴,十分中肯地评价了一下,“容貌勉强也还算是秀色可餐,只是这穿衣品味有待提高。”
什么叫勉强算?
好吧,跟某人这种外貌逆天的妖孽相比,说她勉强算也挺合乎逻辑。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伤害。
但穿衣品味什么的,大哥,你搞清楚一点好不好,我是正儿八经的出家人,不是街上那些追赶潮流的俗世有钱千金。以我现有的财力支持,我能保证自己衣物整洁,不出现打补丁的情形已经很难得了好不好。
评价完了,韦孤云起身往她身边的位置坐了下去,伸手轻捏住她的下巴,让她跟自己面对面,声音带着一点点诱惑和打趣,“清欢,你这样明知故问就不太好了。”
都到这个地步了,沈清欢当然也没想着回避那个问题,说道:“不就是阴冥鬼妻的命格嘛,既然世上能有一个我,当然也能有另外符合这个命格的人,我帮你找她出来啊,我这些年的道术还是很不错的。”
韦孤云嘴角勾起,往前凑了凑,几乎都快要贴上她的唇,“我已近而立之年,清欢觉得我还能等多久?”
呃……这问题太过现实了,万一等她把符合命格的人找到了,某人的性功能却退化了,这就悲剧了。
沈清欢不无幸灾乐祸地想着。
唇上却蓦地一热,紧接着腰上一紧,她整个人落入了一个带着冷香的怀抱。
“唔……”
韦孤云的手在她腰上掐了一把,沈清欢吃痛,不禁张嘴,他立时趁虚而入,尽情地攫取属于她的甜美。
不够、不够,远远不够……
韦孤云的手探入她的衣襟,入魔一般要把一切阻碍他纡解的东西撕裂。
沈清欢先是在他怀中挣扎,进而在他身下挣扎。
此时,她完全被他压制在雅间的地板之上,身上的道袍凌乱,几乎已经无法起了遮挡春光的作用。
她用力推开他,喘着气,脸色潮红,心跳加速,眼眶也发着红,已经发育得很有看头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抿了抿唇,哑着声音道:“你等等!”
韦孤云伸舌在她的胳膊上舌忝了舌忝,充满地看着她,声音比她的还沙哑,也更性感,“等什么?”
沈清欢呼吸凌乱,思绪也有些乱,但她还是尽量梳理着自己的思路,“不接受我的提议,你是打算就这样直接强了我?”
韦孤云顿了下,停下动作,看看她不说话,神色复杂。
沈清欢:“……”妈的,完全没法沟通,果然男人在发情的时候,是完全没有理智的。
“这样得到我的身子,有意思吗?”
韦孤云重新向她压下,嗅闻着她的香气,紧紧抱着她,感受着她柔软温热的肌肤,依旧不发一语。
他太想知道女人是什么味道了,他也明白,自己的手段的确不能说是光明正大。
安静了半晌,他才暗示道:“我没碰过女人。”
我擦!她也没有过男人啊,他说这话什么意思!
沈清欢用力推拒着他,气急败坏地道:“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为了你这个原始的,就要我牺牲自己的清白,这太过分了。”
韦孤云加重了楼住她的力道,在她面颊上轻吻着,“那又如何?你不也得到我的清白。”
“……”
在韦孤云要继续的时候,想起了师父的沈清欢赶紧开口道:“好,我给你,但我的第一次不能是在这样的地方。”这让她情何以堪。
“发。”他爽快地接受了她这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