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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神与忧 终章 凡尘

作者:决明

人间飞雪舞苍茫,风寒料峭,一地冰绡绿意,积雪未融,春季犹远。

零淞染白树梢头,如披挂银裳,亦似满从雪色藤花盛开。

今日,雪终于停了,隐蔽于浓云后方的日光,难得探出头来,洒落暖意。

城民活动频繁,清扫口前及瓦上积雪,每人面上皆带笑,相互热络招呼。

冷雾未散的远端长街,两道身影,缓缓步来。

行至一半,高颀的那道蹲来,替娇小的那道,系紧围脖儿软毛,又确认包裹她的大氅,不透半丝寒风,才甘愿继续牵着她走。

那是一幅好光景。

高颀身影,属男子所有,他面若冠玉,姿颜俊美,此时眉目微敛,低低凝视,周遭万物皆不入其眸,眼中仅存娇小身影存在,视如珍宝。

娇小身影,则是名精致俏娃儿,模样粉女敕可爱,一身衣裳皆是浅樱色泽,仿若春花初绽。

两任不时低喁交谈,不时驻足赏景,说些什么倒听不真切,执手相牵之景,依然吸引路人目光。

那两人,一是魔境之主忧歌,一是仙界喜神开喜,谈的,自然不属于凡间俗事。

“你还是好好劝一劝狩夜……叔,拜师是天大之事,太草率决定,会悔恨终身。”开喜半张小脸蛋,淹没雪白云羊毛间。

她一落在他掌间,被握得暖,舍不得抽回来,于是拿另一只颇空闲的手,轻扯围脖儿,不让云羊毛挠她鼻痒。

“狩夜叔不是我能劝得动。”

“好歹你像他儿子,儿子说老爹两句,天经地义嘛,而且你想想,万一他真认了破财当师父,我们俩的辈分,生生矮上一大截耶!”

狩夜唤破财“师尊”,忧歌又是狩夜侄儿,崽子的身分瞬间提高数倍。

她又得随了忧歌辈分,被迫改口叫狩夜一声“叔”,虽然很拗口,起码有起色。

上回破财听见她喊“狩夜叔”,一时歪脑好奇,问她:“喜姨,你叫他狩夜叔,日后他喊我师师尊,那我该喊你什么?”

这问题,可大可小可深可浅,可认真可随便,偏偏开喜将它看得又大又深又认真。

自降辈分这种神事,她怎么想,怎么划不来,特吃亏呀!

“尚未发生的事,操心何用?你怎么老去扯围脖儿?”忧歌再次停步,替她调整系绳,仔细围妥围好围满。

“很痒嘛,而且我也不冷。”她又不是凡人,加上再一轮的十年光阴,仙元修复得差不多,冬冷夏热全与她无关。

没错,开喜终于恢复原样,重现久违的青春年华,她简直得意猖狂,当几年的老妪,硬也要当几年小女敕娃,均衡一下。

才会有这副八岁女圭女圭样的喜神下凡来。

“脸都冻红了,还说不冷。”他只信自己双眼所见。

她心里默默月复诽“怎不说是被你给闷红的?”,却乖乖任由他摆弄,替她整妥衣物保暖,比起围脖儿,回归原话题更紧要些。

“我觉得狩夜……叔,看起来根本拒绝不了破财,当然要担心嘛。”

“我也觉得。”忧歌附和她。没说的是,无论拜不拜师,那一老一小的好交情,亦不受影响。

“说不定嘴里义正词严说“打赢我,我拜你为师”,直到了那一天,直接放水,这种事……狩夜叔不是干不出来!”她甚至怀疑,狩夜真的会这么干。

他重新牵牢她,向前迈步,准备在这古城中,寻个歇脚处。

离开仙界,两人不急于返回魔境,反倒流连人间,已经停留了一年。

当年他孤身前来,半丝滋味也尝不到,她为洗刷他对凡间误解,特意旧地重游,一项一项,陪着他,再历一回。

他们携手,走过许多地方。

以花闻名的金雁城、热闹繁华的富裕南城、清澈川水环绕的铜鸩城、一掷千金,让他们半时辰赔光盘缠的豪赌镇、远至边疆,寸草不生的沙漠小穷镇……

现在踏上的老古城,他曾来过,她问他好玩吗?他只答“无趣”,她又问他遇上啥新奇人事物,他思索许久才回“曾有人赠我一碗米浆粥”,她眼睛一亮问好喝吗?他沉默良久,终于给出答案,却仅是淡淡四字——不记得了。

于是她坚持,一定要再走一次。

忧歌短暂流离的思绪,重新回到开喜身上,听她仍细碎嘀咕“狩夜叔这样实在是不行呀,他低低一笑:“何不倒过来想,破财喊你喜姨,他收的徒儿,当不是也矮你一大截?辈分最长的狩夜叔都不介意了,你介意什么?”

她脚步顿了顿,豁然轻快雀跃:“对耶!他师尊是我后辈,算一算他得喊我姨婆耶!”

忧歌暗付:狩夜叔不可能喊你姨婆,别傻了,能两两相抵就很不错了。

而面上仍挂笑意,不妨碍她勾勤美好远景。

行经河中小桥,忧歌止步。

不变的眼熟是致,教他略察四周,果真在街边看见米粥摊,只是顾摊之人,已非老婆婆,而是名清丽少女。

距离他首次到此,再至初获开喜平安消息、痴痴在魔境望她归来、终是忍无可忍,主动请求赴会观星宴,最后寻得她,伴她在仙界十年休养,粗略算算,已有十六年光阴。

十六年,之于神魔,不过须臾于凡人,却可能是生老病死的聚散交关。

“来。”他领着开喜,走向米粥摊。

由于天寒,摊几张矮木凳无人坐,偶有三三两两邻人来买粥,多是拿来自家碗公盛粥,取了便走,没想在积雪街上开动。

“两碗米浆粥。”他向摊前少妇盼咐完,便解下自身长裘,将其折叠方整,体温煨暖的长裘内侧朝上,垫于小矮凳,才让开喜坐下,木凳虽不见积雪,毕竟摆放街道许久,凳面冻得像冰块。

他径自忙了一小阵,未察摊前少妇乍见他时,露出的眼神,久久无法眨眼。

米浆粥本就是一大锅熬煮好,毋须多等待,少妇回过神,忙舀了两碗送上来。

“慢点吃,烫。”他不忘叮嘱。

“这粥熬得好工夫,几乎看不见米粒。”开喜尝一口,像是极稠的汤,热乎乎的,不用咀嚼,顺畅地咕噜噜咽下,未掺任何调料,单纯是米的甜香。

也不知是饿还是冷,来上这么一碗,胃里热暖暖的,颇是痛快。

“好喝耶!这么特别的滋味,你怎会忘了呀?一定是没用心品尝!”她一边忙着消灭碗中粥物,一边也催促他吃。

他舀动粥汤,缓慢啜饮。

米浆粥慢火久熬的甜味,确实应该令人记忆深刻,可当年的他,食之无味,只因她不在身旁。

同样的食物,相似的景致,身畔有谁无谁,差异是竟如此之大。

见她吃得眉开眼笑,他嘴里的粥,似乎,更甜了一些。

“老板娘!这粥,米水相融,入口即化,还得不断搅拌,才不会有焦味,带出米的纯甜,你花不少时间熬的吧?”开喜很擅长与人攀谈,每到一处,几乎都能认识不少新朋友。

当然,新朋友不知她喜神身分,只当是个爱笑又可爱的女敕女圭女圭。

这番话,若由大人口中说来,自然没什么稀罕,但目前的开喜,外貌约莫凡人八岁,能这般流利道来,少妇亦感讶然。

“小妹妹好厉害,我每日至少熬粥三个时辰,其间慢火细熬,不时搅拌,慎防未化的米粒沉底烧焦,米浆粥不同一般白粥,我们这儿称它叫“家常燕窝”,专顾胃气,胃气养足了,人自然也精神,孩子吃也很好呢。”少妇绽笑道,眼神忍不住又飘向开喜身旁男人。

少妇看来不过二十几岁,在开喜眼中,才真算得上是“孩子”,居然满脸慈爱望着自己,开喜有些哭笑不得,但她亦留意到,少妇时不时往忧歌看一眼,倒也不是意yin的瞧法,更多像是……观察?

开喜本以为,忧歌忘了以魔力藏住独特红眸,才惹来注目,待她观去,红眸此刻与凡人无异,除了漂亮点、迷人一点、明亮一点、美丽一点,应该瞧不出任何破绽呀。

开喜又闲聊道:“熬三个时辰呀?岂不是大半夜就得下床准备?好辛苦。”

“这米浆粥,一卖五十年,以前是我女乃女乃经营,半年前她走后,我获得夫婿同意,接下米粥摊生意,继续营业,不让这粥香消失,大冷天要夜里起床,确实教人吃不消,不过,习惯也就好了。”少妇依旧轻轻搅拌着大锅中的米浆粥,面带浅笑。

既已聊开,少妇也才敢开口,问向她始终偷觑的红裳男人:“这位公子……是不是也曾到我们摊上喝粥?不,是在那座桥上,一名麻脸小丫头送过去请你喝的?”

忧歌眸光转向少妇,终于发现少妇似曾相识。

“那麻脸小丫头,是你?”他微挑眉。

成年人模样十多年前后,变化不多,倒是六十岁的小娃,十数年的落差,几乎像是月兑胎换骨。

少妇惊喜道:“我果真没认错人!是,是我,我就是麻脸小丫头,公子外貌与数年前相较,差异不大,又让人过目难忘,方才作见你第一眼,我便在猜想。”

对于当时麻脸小丫头而言,他,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人,记忆自然无比深刻,这古城中,再未曾出现过比他更绝丽的景致,深烙小丫头心中。

即便年岁渐长,最美的身影,亦不会抹灭,无关钦慕,无关爱恋。

开喜很快便弄明白了,当初忧歌提及,有人赠他一粥,原来是眼前这少妇。

十数年前,还是个黄毛小娃呐,现已嫁作人妇了。

“呀,也不该说公子差异不大,容貌看似相同,但公子身上,并无当年那份孤寂感,我当时虽然稚龄,却很清楚能感觉公子的不快乐……那时公子问我的问题已经寻到了答案吧?”

开喜听出了兴趣,含着羹匙:“他问你什么?”

“他问我,为什么还笑得出来……司掌喜悦的神只,不见踪影,你们为何还能笑?”

当年的小丫头,对他的提问记忆犹新,原因无他,只因她答不出来,于是她拿同一个问题,去问身旁所有能问的人。

她问女乃女乃为什么笑,女乃女乃正在厨房里顾灶火,额上满是晶莹汗珠,眉眼弯弯似月,模模她的脑袋瓜,说有人夸女乃女乃熬的粥好吃呀,而且女乃女乃和丫丫都身体健康,没病没痛,女乃女乃很满足,所以才会笑呀。

她又去问一同读书的好朋友为什么笑,好朋友躺在树荫,金色阳光细碎,穿透叶缝洒落,很是漂亮,她说:我正在读一本很有趣的书,看了开心,当然就笑了嘛。

后来,她也问了即将成为自己夫君的儿时玩伴,为什么笑,以前他与她吵得最凶,每回打雪仗,他雪球都只砸她,她曾经还以为他是讨厌她的,他说:因为终于能娶你回家,一辈子成为我的人。

而她自己,生活虽非大富大贵,仍须与夫婿勤俭持家,方能过过安稳日子,却因月复中新添的小生命,感到圆满幸福。

开怀一笑的理由,何须复杂?

只要内心悦乐,或单纯、或满足,或一时欣然,皆值得笑。

至于他口中,司掌喜悦的神只不见踪影,指的是什么,少妇自小到大都没能理解。

开喜看向他,他并没有逃避她的眸光,静静地,回望着她。

他会那样问,自然是当时的他,失去了笑容,不懂该如何笑。

然而现在,他眸色温暖,浅笑荡漾,一手执羹匙,另一手,轻轻覆在她手背上,似这样简单的相贴举止,取悦了他。

“今日,看公子已能喜悦微笑,想来为何而笑的原由,公子毋须再询问旁人了。”少妇很替他高兴,有时偶然梦见昔年,桥上火红孤身,总让她梦醒后,为之惆怅。

“嗯。”忧歌握着开喜的手掌,收了收紧,作势轻捏。

凡人想法单纯,心想,当年公子失意,浪迹至此城,形单影只,又自暴自弃,逢人便问“为什么笑”,后来机缘巧遇真爱,终于成家立业,面上有了笑容、有了寄托也有了宝贝女儿—一少妇确实是这般联想。

“公子的女儿生得真讨喜,笑容满面的,教人瞧了,打心里喜欢呢。”少妇自以为传达了正面力量,顺道赞美了人家的掌上明珠。

岂知,此话一出,开喜喷出一嘴米粥,来不及擦嘴便是哇哈哈哈一阵拍桌大笑。

“我说错了什么吗?”少妇犹不自知失言,正想细问,恰巧几名熟客上门买粥,她只能转身先行招呼。

“我这几年的憋屈,你终于懂了吧?哈哈哈哈哈爹哈哈哈哈—一”开喜得意坏了。

忧歌:“……回去看我怎么整治你。”当街处置小孩是不行的,但回家处置老丫头,倒没问题。

她哼他,哼完,故作伸舌舌忝唇坏人样:“谁整治谁还不知道哩,爹。”

晚上看她变身爆乳丰臀妖烧艳姬,跟他拼了!

两人相视良久,皆噗哧而笑。

“我觉得玩足够了,我想回魔境,去看看现在的它,变成怎样面貌。”开喜手掌一翻正,把他握进掌心小小的、白女敕的指,与他交缠。

“好。”他自是应允,这些年来,拂逆她的次数,屈指可数,近乎盲目宠溺。

由于来客是熟人,少妇与他们多聊了几句,蓦然听见身后传来娇女敕咭笑,说道:“老板娘,粥很好喝唷,谢谢你当年赠了他一碗,还有……他不是我爹啦,他是我男人。”

少妇回头,矮凳上,已无人影,仅两个空碗相叠,一旁搁着比粥钱多出百倍不止的金锭子,雪地间,

却没有足印痕迹。

冬季不该出现的暖风,撩拂少妇衣角,轻轻翻飞,似乎还听得到娃儿银铃笑声,隐约回荡。

这座小迸镇,受龙心大悦的喜神眷顾,打赏满满一年喜泽。

凡人此城镇者,无不一涤愁绪,心境开阔睛朗,拨云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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