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就是你的 第四章
第二章
世间的巧合有两种,一种是真的巧合,另一种是故意的巧合。
凌隆是负责护送堂哥的女朋友兼员工白蓉,以及一个叫胡小胖的小表到天京,才会出现在此地,托他的路痴和胡小胖的精明,他们抵达天京刚好就是万有楼出事的那天晌午。
但是呢,很可惜万有楼的大乱跟他完全没关系,因为他一踏进天京就和白蓉与胡小胖走散了。
真不愧是路痴。
拜凌家有两个大路痴之赐,凌家人多年来发展出一套“笨蛋走失的标准寻人程序”。这套程序和路痴本人完全不相干,对他们而言自己并没有迷路,而是在找路回家的途中,不可避免地绕着圈子罢了。
反正,他们无论如何都饿不死,能喂饱自己的方式太多了。
所以,当凌曦得知凌隆已到京城,却无暇亲自找人时,立刻就将寻找迷路大王的标准程序吩咐给公主府的总管——一头白发,身板高瘦笔挺,沉默寡言却面容慈详,大内密探出身的洪福。
“要寻找失踪的隆少爷,第一步从吃的地方找起,尤其是散发出诱人香味的食馆或摊贩;其次,隆少爷为了让家人方便寻找,在平常惯穿的劲装之外,会搭上一件花梢且显眼至极的半臂,在人群中应当很好认。”
洪福可不是第一次替主子寻找堂哥了,因此一接下任务就指挥若定地做了布置,“顺道一提,隆少爷偏爱烤鱼和腌鱼类的食物。”
最后他们在是庚午里坊的大圆饱找到凌隆,当天大圆饱刚进了一箩筐新鲜的鱼,凌隆从码头上一路跟着进货的罗小二来到大圆饱。
是夜,也就是万有楼血战的隔天晚上,凌曦在自己院落招待凌隆。
“爷爷通知我你会跟着小白蓉一起来天京。”三个人花了正常人赶路两倍多的时间才到达天京,并且在进京城后立刻走散,凌曦并不意外,反而佩服胡小胖一个小表能把两个笨蛋平安带到京城。“正巧,我原本打算差人到青阳城把你带到京城。”
“带我来天京做什么?”凌隆酒足饭饱,开始打呵欠。
凌曦把今上令他管理神策军之事说了,接着才是重点,“裴锦之是你的青梅竹马吧?”
意外地在这时从堂弟口中听到这名字,凌隆脑袋有短暂的空白,但是紧接着他神色里那种亟欲掩饰的紧张,让凌曦觉得有趣极了。
“她怎么了?”裴家那小妮子三年前跑来京城,裴家两老找过他几次,都是希望他央请在京城的亲人拂照裴锦之。
就算裴家两老没有开口,他也会有所行动,那时凌曦答应他会派人照看这个小妮子。既然凌曦答应他,凌隆相信堂弟绝不会食言。
凌曦拿着合上的折扇搔了搔太阳穴,这是他思考时,或苦恼着该怎么起头时的习惯动作。
“当初她一来到京城,就想尽办法以弟弟裴友之的身分进神策军。我答应过你关照她,在我能力所及范围内,也就想法子让她得偿所愿了,这三年来她的表现倒是不错。”半年前他接手管理神策军,要关照她又更方便了。
其实当初凌隆并不希望凌曦帮裴锦之进神策军,但以裴锦之的性子,她会百折不挠地直到自己达成目的为止,与其让她一个人胡搅蛮缠,不如让凌曦想法子掩护她。
裴锦之进神策军是为了什么,凌隆心里很清楚,凌曦也能猜到一二。裴锦之的大哥,同时也是凌隆从小到大的死党、虎军前任中尉裴悯之,在一次执行任务后失踪了。
凌隆自然也请凌曦帮忙打听过裴悯之的下落。
裴悯之是为了调查闇血族才失踪的。而且他执行的是机密任务,知道这件事的原只有身为虎军直属上司的皇帝,在裴悯之失踪后,今上苦恼之下向凌曦吐露了这件事,因此之后凌隆请他打听裴悯之的消息时,让他不由得感叹,巧合总是不能在遗憾发生之前到来。
凌曦发现裴锦之想进神策军,便猜到必定是和裴悯之有关了。为了不让裴锦之涉险,能带走的证据,他全都取走了,虎军上下也都深信他们的大裴是去执行另一个剿减盗匪的任务而遇险。
知道裴锦之找不到任何跟兄长失踪有关的线索,待在神策军里也等于有了神策军保护,凌隆心想,如此一来不出几年,这蠢丫头应该就会乖乖回五棱镇,另想别的法子了吧?
当然啦,其实这三年来他经常想来看看这蠢丫头,不过他三次动身,只有这次成功到达天京,前两次在外面飘了几个月后,就被凌家人找到并带回青阳城了。
“裴悯之会失踪,就是因为陛下对藏浪山庄起了疑心,但这件事,陛下暂且采纳了我的谏言,会从另一个方面着手调查。”
早在八年前,从闇血族手中救回凌囡囡的夫婿、月狩宫宫主任苍夜后,凌家几个有当家头脑的,对闇血族就进行了多方调查与防范,凌曦自然也和在京城的兰玺连手。
月狩宫前紫剑殿殿主兰玺经营的“胧月坊”,是月狩宫在天京的眼线,凌曦与兰玺在台面下是多年合作的伙伴,台面上则是点头之交。
“但是,我和兰先生得到的最新情报却有些匪夷所思,藏浪山庄的真正领袖,瓦西里公爵,似乎动员了所有的闇血族,要他们活捉裴锦之,虽然不能确定这个命令和消失的裴悯之有没有关系,但我和兰先生都认为,既然瓦西里想捉拿裴锦之,她暂且就是我们重要的人质,虽然眼前她算是在虎军的羽翼下,我仍是得设法让她身边有更多的守护。”
“我答应。”
“我还没说要你做什么。”
“要我当保母不是吗?”照顾蠢丫头,他最有心得了。
“……是保镖。”虽然路痴不太适合当保镖,但如果是凌隆这个熟悉的青梅竹马突然出现,裴锦之不至于会有所怀疑,毕竟让这丫头再追着裴悯之消失的线索而自投罗网,可不是他们乐见的。
“我会把你的住所安排在她就近处,另外明日就安插你进虎军。”
“我有个要求。”
“什么?”
“我的官阶要比那蠢丫头高。”凌隆笑得像只狐狸。
“……”
狮虎二军在街上闹了那么一出,很快地就有人一状告到凌曦那儿,眼前这个多事之秋,整治狮虎二军得慢慢来,他只得先想法子转移狮军的注意力。
“看来管理神策军的工作是个屎缺啊。”凌隆说道。
“是不容易,但是我很庆幸陛下交给我,而不是交给朝中一些对阵哥的军功眼红之人。”前线若有紧急变异,神策军是能最快前往支持的兵力之一,如果神策军不顾事情轻重只想抢天威军的功劳,或陷天威军于不义,是很有机会的。
凌隆也很清楚,他大哥凌阵的脾气完全不是在官场打滚的料,若不是凌曦在朝中帮衬着,长辈们才勉为其难答应让凌阵待在军中,否则就算要逼大哥诈死,也要把他送到海外去,让他跟三叔去大海上放浪,也好过不懂官场辨则的他功高震主,下场堪虑。
“需要帮忙的话,尽避跟我说就是了。”凌隆也收起了玩笑的态度。
凌曦看了看外头渐暗的天色,“我派到裴锦之身边的人说,最近每天晚上,裴锦之都过了子夜才回到她的住所,但最近她并不负责晚市的巡逻,我想你最好在她离开虎贲营以前找到她。”
蠢丫头深夜在外头游荡?真不象话!
凌曦让下领着凌隆来到虎贲营后,凌隆并没有直接现身,毕竟他想知道蠢丫头每天晚上都去了哪,因此尾随熊猛等人的凌隆在他们进入大圆饱后,也在大圆饱对面的茶楼随意点了几道菜,直到裴锦之走出大圆饱……
这就是“巧合”的真相。
蒙面人出手后,凌隆原本希望让裴锦之吃上一点教训,他再出手,如此这蠢丫头以后应该会安分点,不过他终究在蠢丫头就要受伤之前有了动作。
当蒙面人把裴锦之丢给那个油头粉面的人皮面具男,并且杀气腾腾地朝他袭来时,凌隆便明白如果他没有在这里杀了蒙面人,就算带走裴锦之也没有用。
“天气很热,还是速战速决吧。”冷光一闪,他的长剑终于出鞘。
凌隆不太记得上一次使出全力打斗是什么时候?
啊!应该是几个月前,他和小阳为了争夺最后一碗美味的烧肉饭大打出手那一次,他们兄弟俩都拼尽了全力,谁都不肯让步。
美味当前,亲兄弟只是仇人!
直到他们家旺财咬着大块肥美烧肉,尾巴摇摆,脚步欢腾地经过打得不可开交的他们俩身边,跑向山里去找它的小伙伴了!
原来那最后一碗烧肉饭,他娘的被他们姊姊凌萝拿去喂旺财了!那条狗吃饱后,还不忘和平时一块儿玩耍的小伙伴分享。因为这原因,两兄弟的打斗最后在凌萝各赏一记飞踢和拳头之下结束,胜负并没有分出结果。
蒙面人的速度很快,但比不上凌阳;力量很惊人,但当时他被凌阳的怪力撞断一根肋骨,而他身后半面山壁都给撞崩了,相比之下蒙面人这点力量,他家稍有一点力气的男孩子都做得到。
蒙面人见凌隆长剑终于出鞘,“咯咯咯”地嗜血狂笑,可他一口气没来得及吐尽,前一刻明明才刚出鞘的剑刃已经刺进他胸口。
不是凭空杀至,而是切进他手臂里,顺着筋脉,闪电般劈至前胸,在风激电骇的速度下,血浪同时迸射,宛如他的左半身,瞬间开出了殷红的彼岸花……
血红彼岸花绽放之时,冰冷剑刃已经穿透他心窝,那竟是他长达两百多年的生命里,最后一眼看到的景象。
“好……美……”
过去对付闇血族的经验,让凌隆迅速挥出第二剑斩断蒙面人的头颅。
这些闇血族的鲜血,在流出体外的瞬间,是艳红得异常的赤红色,但在落地以前却已经变得暗黑如墨。
凌隆将剑尖朝下,直到剑刃上秾稠的黑血流尽,才将剑收进剑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