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庶女 第二十一章
刘嬷嬷见她真的不知道,松了好大一口气,连带青青和李大牛的神色也都慢慢恢复了正常。
“小姐啊,在咱们大齐,未出阁的姑娘家送荷包给未婚男子,是向那个男人表白的意思,如果那个男人接受了荷包,就代表他接受了那个姑娘的爱意,然后男方就会选蚌好日子,备上礼品,带着那个荷包上门提亲。”
“这是大齐的习俗?”白沐晨只觉得脑袋上方闪电雷鸣的。这里不是古代吗?
就算是异世界,可明明很多东西比她生活的时代都落后许多,偏偏男女关系上却这么开放,这不科学!
“是啊!”刘嬷嬷点头。唉!罢刚她真是被小姐给惊着了,还以为小姐看上了她家大牛,幸好是个误会。
这当然不是认为小姐不好,而是小姐分明就是天上仙女下凡,能自由出入仙境拿出许多宝贝,这样的小姐又怎么是她家大牛配得上的,光是有这么一丝丝的念头就是亵渎了!
“青青你也知道这个习俗?”青青比她小,也一样关在将军府中,怎么青青都知道的事她却完全不知呢?
“嗯,在将军府的时候,夫人身边的莲香和桂香谈天时说过,奴婢那时去大厨房领膳,正巧听了一耳朵。”青青红着脸,呐呐的解释。
“说起来还是大齐对咱们女子宽容,才能让姑娘家有机会寻找自己喜欢的人。听说南方大周那儿,女子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算出门也一定要戴上那长到遮住脚的面帽,只要不小心被看见了一点肌肤,那就是不贞,还有那个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七岁的娃儿懂什么啊?而且连亲兄弟甚至父亲都要隔离呢,这不是很奇怪吗?”
白沐晨微笑的听着刘嬷嬷闲扯,最后把那个大青牛荷包丢给了青青。
“这不是女子送男子的荷包,这是主子赏给你们的宝贝,是仙人用的东西,叫做空间袋,里面大约有六尺见方的空间,只要滴上血就可以使用,而且没有人能抢走,离开你们身上超过十丈,荷包就会自动回到我手上。”其实是回到沧溟界。
因为她是抢溟界的主人,沧溟界里所有可以认主的东西,都会自动认她为主,空间袋送给别人,他们滴上血之后并不是认主,而是拥有使用权。这都是她后来才知道的。
三人同时惊讶的瞠大眼。这真的是宝贝啊!
就算再无知,也知道这样的东西是无价之宝,连皇帝都会眼热的宝贝,有银子也买不到的。如今,小姐竟然就拿出了三个,还要送给他们做奴才的!
三人心中都万分感动,李大牛有些眼热的看着青青手里的大青牛荷包,神情显得有些无辜可怜。
白沐晨见状心里失笑,调侃道:“大齐既然有这样一个习俗,我就把这个荷包给青青了,至于青青要怎么处理,就看她的意思了。”她笑看青青羞红的脸,大牛虽然也脸红,但却满是期待的看着青青。
青青好像小她一岁吧,她快十四岁了,青青才快十三,真是太早熟了。不由自主的想起穿越前,她都二十好几了,却连个男朋友都没交过,不是没人追求,而是每次对方都在展开几次行动之后便莫名的偃旗息鼓,她总不能去问人家为什么不继续追她了吧?
挥手让他们都退下,关上房门,白沐晨又陷入思绪之中。
乍听到送荷包的意义时,她心里对夏侯承勋是又羞又恼的,之后忍不住想着,他明知道送荷包的意义,却还将荷包收了,这是什么意思?
是因为那是空间袋,所以才明知送荷包的意义,却仍忍不住诱惑收了下来?还是以为她是向他表白,而他……接受了?
猛地想起他之后提到她不懂民间习俗的事,所以他是知道她根本不清楚送荷包的意义。加上因为荷包是空间袋,也因为她不知情,于是他便心安理得的收下了,并不是对她有意。
心情微微黯然,好一会儿突然抬手重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真是的,她黯然个什么劲儿!
难道她也有了那种觉得自己就应该人见人爱、男人见了都要喜欢上她的穿越女的优越感了?
白沐晨自嘲的一笑,她才不会有那种可笑的想法。
可慢慢的,她将穿越后到现在的种种,快速的在她脑海里回放一次,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从那变得有些苍白的小脸上缓缓的消失。
原来在不知不觉间,自己竟然也落入了这种穿越女无敌的窠臼中?
保持本心,好自为之。
百里圣清说过的话如五雷轰顶般在她脑中轰鸣,惊出了她一身冷汗。
原来他已经察觉到她的改变了吗?
穿越前,她是孤儿出身却从不自卑,有了成就后也不自傲;她能在风霜冰雪中凌寒独放,也能在春花烂漫时隐于百花之中;她不争强,却也不会懦弱。
她,是向来悠闲而知足的白沐晨。
然而穿越后的她,却因为得到前任的记忆,不自觉的有了“先知”的优越感,甚至用一种俯视的心态不屑于前任的天真,那种自以为是的清高超凡,现在回想起来,她真为自己感到羞耻。
尤其是当她得到的空间优于前任时,更让她在不知不觉间也有了“我就是女主角”的心态,纵使她一直认为那只是她对前任的一种戏谑。
果然啊!澳变从一开始便存在了。
感觉到心中沧溟传来的安慰,她长长的吐出了口气。
“我没事,沧溟,现在发现还不晚,是不?”她粲然一笑,心中变得清明。
感情的事,没有谁应该喜欢谁,所以不管夏侯承勋对她是什么样的态度,都与她无关,与她有关的,只有自己。
所以首先,她必须先了解的是自己的感情。
从送荷包事件推测出夏侯承勋对她无意而因此黯然失落,是因为她喜欢夏侯承勋吗?还是说只是穿越女的优越感在作祟,觉得他应该要喜欢她?
她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上,双眼有些茫然的望着前方虚空,过了好一阵子,还是一点头绪也没有。
唉!穿越前她连个男朋友都没交过,对感情实在没经验啊!
“啊啊啊!好烦啊!”烦躁的抬手抓乱了一头乌发,最终还是放弃了。
算了,她现在要做的事很多很多,没时间搞男女关系,再说她才快满十四岁,真心不急。
只要保持本心,顺应自己的心就行了,其它就顺其自然吧!
在清越城,他们逗留的时间比预计的长,因为那位农业专家翁老,对农事实在太过认真了。
尤其是拿到她手抄的那本《齐民要术》之后,更是沉迷其中,不时要求和她探讨,在拿到马铃薯的种薯时,还拿着她抄录的耕种办法,邀她一起前往指教。
对于这么一个认真而且完全没有一丝傲慢的老人家,白沐晨是完全说不出拒绝的话,所以将每天在空间练武种田的时间稍作改变,早上就陪着老人家了。
于是这一阵子在那片特地挑选、较为贫瘠的地里,一老一少穿梭其间的身影,成了这段时间佃农们时常看见的一景。
由于是新的作物,加上其对土地要求低却产量高,让人忍不住怀疑真实性,又因为这时节的土地上都已经种下了冬麦,很多人不愿意白白浪费了冬麦去种那听都没听过的马铃薯,就算主家免了一年租税,也没有人肯。
夏侯承勋和翁老见此现象也不废话,给他们机会是他仁慈,他们不能把握住,是他们没眼光、没魄力。
夏侯承勋也不找那些佃农了,大手一挥,直接让翁老把自己在清越别庄土地上的冬麦全铲了,改种马铃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