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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服输恋人 第一章

作者:艾思

第一章

“BlueMoon”是一间采会员制的高档景观餐厅。

楼高八十五,入夜后可以欣赏整个台北的繁华,璀璨闪烁的霓虹,一流的夜景。

天花板装饰着奢华的水晶灯,一盏盏悬吊,铺着大理石镜面的地板,来自丹麦的皇家瓷器,聘自欧洲的米其林大厨,每日新鲜直送的顶级食材,绝对不出错的一流服务生,无一不考究。

临着落地窗的绝佳位置上,坐着一对年轻的男女。

男人一身轻装,肤色白皙,长相斯文,微笑凝视着对座的女人。

她穿着一件经典look的黑色小洋装,挖低的圆领,胸口处有蕾丝与珍珠点缀,一头微鬈的栗色长发扎成利落的马尾,让整体气质看起来不会甜得发腻。

“小璇,妳今天真的很美。”张振志举起酒杯,向她敬了敬。

“谢谢。”孟璇垂下浓密的睫毛,羞涩一笑,双手紧紧捏住洋装下襬。

呼,好紧张喔!

虽然她只跟张振志交往了三个月,但是为了摆月兑一再逼她相亲的老爸,她一直努力暗示着张振志,希望他可以开口求婚……

呃,好吧,她承认自己是有点狗急跳墙,不过如果可以嫁给她一直很崇拜的男人,一定会很幸福。

“小璇。”张振志好轻好柔的喊了一声。

“嗯?”孟璇的心跳越来越响,全身血液往脸上冲。

“对不起,我们分手吧。”下一秒,张振志满怀歉意的说。

孟璇沸腾的血液霎时冻结。

上了淡妆的脸一整个呆住,孟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张振志却开始滔滔不绝,“我仔细想过了,其实我们之间一点也不适合,不管是妳的家世,还是我们的个性和兴趣,其实全都是南辕北辙……”

不管他说了什么,孟璇都已经听不进去,浓浓的挫败感已经把她整个人淹没。

这是第几次了?扳扳手指,她竟然连自己是第几次被甩掉都数不出来!

太过分了!

她真有这么差吗?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出了社会,无论她跟什么样类型的男人交往,下场都是她被甩。

“小璇,妳值得更好的男人,我祝福妳。”拉拉杂杂扯了一堆理由后,张振志推开椅子,起身离席。

祝福个头!

她根本是被诅咒了吧!

孟璇又气又难过,咬着唇,只能眼睁睁看着张振志洒月兑的离去,连一咪咪的犹豫也没有。

她还傻傻的以为张振志今天约她来这么高级的餐厅吃晚餐,是因为看出了她的暗示,想向她求婚,结果咧,真是好傻好天真!

孟璇一把端起高脚杯,狠狠灌了一大口酒,忍下想痛哭的冲动。

“好巧,妳也来这里吃饭。”伴随一股飒爽的古龙水气味飘过来,一道铁灰色的高大身影坐进了方才张振志离开的座位。

正徐徐吞咽的喉咙一噎,孟璇差点呛到,双手猛拍胸口,脸颊瞬间涨红。

关予澔泰然的靠着椅背,眼色极好的服务生立刻走来,撤下刚才张振志碰过的杯盘,换上一整组全新干净的餐具。

“什么好巧?应该是好倒霉才对!”孟璇一看见关予澔那张俊美深邃的脸孔,心中的火山彻底炸开。

可恶!又来了!真的就像是法老王的诅咒一样灵验!

每一次,只要她被男朋友甩掉的那一天,不管她人在哪里,就一定会碰见关予澔这个臭男人。

说起来真是可怕的孽缘。

关孟两家三十几年前就熟识,却因为有了一些生意上的摩擦,从此两个家族开始交恶。

好死不死的,偏偏她和关予澔是同一辈,从小到大,老爸不管什么事都要拿关予澔来比较,勒令她不能输给他。

她生性叛逆,当然懒得理会老爸的高压教育政策,可是无可奈何的,就算她再不情愿,她的每个表现,还是免不了被拿来与关予澔相比。

她恨死了老是被比较的感觉,更令她吐血的是,关予澔优秀得像是外星人种!不管她多努力,多拚命,永远还是输他一截。

于是到后来,她越比越疲倦,开始反骨的随心所欲,任由老爸怎么指责她不孝不中用,都随便他骂。

她已经受够了,从小到大,老爸像念咒似的,一天到晚都在她耳边念着关予澔这个名字。

她的人生简直就像是被关予澔诅咒了!

“又被男人抛弃了?”关予澔挑着眉,似笑非笑的表情,英俊得让人目光发晕,却只教她恨得牙痒痒。

“要你管!我有邀请你跟我同桌吗?大面神,给我滚!”人长得帅又怎样?看了就倒胃口。孟璇狂冷哼。

“妳很喜欢刚才那个男人?”关予澔举起酒杯,轻轻一晃,然后拿到高耸的鼻尖前低嗅,连品酒的姿态都很迷人。

“关你屁事!”心跳因为他的举动而漏跳了好几拍,她生气的撇嘴,一方面在心中大骂自己神经,居然会觉得这个法老王很迷人。

没错,对她来说,关予澔就像一尊施满诅咒的法老王,而且还是专门诅咒她。

“比起先前那几次,妳这次的反应特别激烈。”无视她张牙舞爪的怒貌,关予澔径自解读起来。

奇怪咧,她有多喜欢张振志,到底跟他有什么关系?

可恶!反正说到底,他就是来看她笑话的,还跟他啰唆这么多干嘛?

孟璇想也不想,立刻推开椅子站起身,想不到关予澔也跟着放下酒杯,高壮精实的身躯蓦然一立。

“你、你干什么?”她一脸警戒的恶狠狠瞪他。

“妳该不会是想追出去?”他要笑不笑的挑眉回瞅。

混蛋!他这是在嘲笑她,被男人甩了还不清醒,还想着要死缠烂打?

孟璇的脸瞬间辣红,拉紧包包,更用力的瞪他,“不用你管!”

马尾一甩,包裹在合身黑色小礼服下秾纤合度的娇躯,火大的转过身,昂首阔步的离开。

关予澔脸上的惬意淡去,换上了阴沉。

随时关注老板动态的特助迅速走来。

“总经理,保镖已经跟着孟小姐。”特助说。

“绝对不能让她落单。”关予澔口气冷冽的命令。

“我明白。”特助点头。“张振志先生在另一间包厢等您。”

关予澔领着特助,来到另一间包厢。

“关先生,按照约定,我已经跟孟璇提分手了。”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张振志,一见到关予澔那道高壮的身影进门,立刻起身。

关予澔往身侧一睐,特助会意点头,马上递过一张金额委实不小的支票。

张振志难掩兴奋的伸手接过。

看着张振志因为支票上的数字而眼睛发亮,脸上笑容咧得大大,关予澔对眼前这个画面可是一点也不陌生。

从以前到现在,只要是和孟璇交往过的男人,每一个都难逃金钱的诱惑。当他找上这些男人时,刚开始他们还会装装样子,称自己是真心爱着孟璇,但只要他稍加威胁利诱,这些男人立刻便向孟璇提出分手,无一例外。

他承认自己是卑鄙的,利用金钱或让对方丢掉工作的威胁,让每一个围绕在孟璇身边的男人自动消失。

反正他们关家本来就不是什么慈善家,熟知关氏家族的人都晓得,他们做事为求目的不择手段──

孟璇,只能是他的女人!

☆☆☆☆☆☆☆☆☆

安静的钢琴酒吧,气氛慵懒,孟璇很没形象地瘫在沙发里,手里还拿着一杯龙舌兰日出,眼神迷蒙,脸颊晕红,一副醉态可掬的模样。

接到孟璇的电话,立刻匆匆赶来的周明钰,一见到好友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不必问也知道发生什么事。

“是不是被张振志甩了?”周明钰抢过那杯龙舌兰日出,阻止她继续喝。

“呜呜呜……明钰,我真的有这么糟吗?为什么连张振志也不要我?”

“妳哭什么啊?妳跟张振志也不过才交往三个月,干什么搞得妳好像跟他已经交往三年一样?”周明钰白她一眼。

孟璇双手掩脸,无比的沮丧,“我不懂,我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磁场?”

“算了吧!想想看,妳跟张振志是怎么认识的?”周明钰没好气的问。

拿开覆面的手心,孟璇眼中的沮丧,渐渐被恐惧取代。

会认识张振志,说起来得“归功”于半年前的那场绑架事件。

孟家虽然是南部望族,但是孟璇的父母婚后不久,便定居台北,她生于台北,长于台北,反而罕少回南部。

半年前某天晚上,她参加了一个留学归国的朋友的接风派对,回家路上却被人蒙住眼睛,硬拖进面包车。

幸好,那群人只是想要钱罢了,把她囚禁了两天,等到老爸一将钱汇入他们指定的国外账户后,便依约放了她。

如果那些人碰了她……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往后的人生。

想起人生中最绝望的那两天,孟璇双手紧紧环抱住自己,眼神有些空洞,身子微颤。

“小璇,妳没事吧?”周明钰轻摇她的肩,“抱歉,我不该提起那些的。”

孟璇回过神,眨眨眼,抹去眼底的恐惧,脸色苍白的勉强一笑,摇摇头说︰“没关系。”

那时候,歹徒一确认好老爸已将钱汇进账户,便放出她人在北投山区一间废弃空屋的消息。

警察一接获消息,立刻派出大批警力前往北投山区,当她睁开眼时,看见的第一个人便是身穿警察制服的张振志,他温暖的微笑,抚慰了她恐惧不安的心。

“说穿了,妳会喜欢张振志,只是出于一种雏鸟心态,因为在极度害怕的情况下,很自然的就会依赖起妳看见的第一个人,只是碰巧那个人是张振志。”

孟璇撇撇嘴,沮丧的垂下肩膀。

好吧,她无法否认明钰的说法,或许真是那一刻的安全感,所以她才会喜欢上张振志。

其实从那时开始,她就对张振志充满好感,在他护送她回家的路上,她向他问了电话号码,方便想送礼感谢他时联络。后来两人渐渐熟识起来,在认识三个月时开始交往,她却怎么也想不到两人的恋情只有短短三个月的寿命。

唉,看来她真的是被诅咒了,不然每段恋情为何总是无疾而终?

重新端起被周明钰搁在桌上的那杯龙舌兰日出,孟璇抵在嘴边一口一口直啜。

别怕,我在这里,谁也不能伤害妳。

一道低沉悦耳的男音,忽然从记忆中的某个深处钻出来,她顿时一怔。

遭绑的那两天,她被喂了掺了安眠药的开水,整个人一直是呈现在昏昏沉沉的状态。

是因为太过害怕的缘故,所以产生了幻觉吗?

她一直觉得,早在躺上担架睁开眼看见张振志之前,似乎有一双坚固如铁的手臂,紧紧抱着她,给她温暖,温柔地抚慰着她。

那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却因为压抑着怒气,有些沙哑。

抱着她的手劲好紧,好紧,却没有弄疼她,反而让她觉得,好像可以就这样一辈子靠着那副胸膛,依赖到永远。

应该只是害怕过度,产生的错觉吧?

当她后来在医院清醒回神,仔细听遍了来过病房探视的每个人的嗓音,就是寻觅不到那个男人。

应该是错觉。

只不过,每当她陷入低潮,心情沮丧,感到孤立无援的时候,那个男人的声音便会在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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