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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出状元 第十四章

作者:席绢

“小云,我从王大成那儿打听到了,县城里最有钱的柯老爷子其实只是那个柯家公子的家仆呢!避着永定县百来亩最好的田地以及两座栽满药材的山头的那个柯老爷子,居然只是个佣人。那你能想象那个柯家公子家里该有多么富裕吗?”小芳一边吃着馒头配温水,一边努力说话。

小云眉头扬了扬,表示对这个令人难以想象的消息也感到很惊奇。然后问道:

“那你还想进入柯老爷子家当佣人吗?”原本小芳的理想是先搞定周牙婆,然后让她给介绍进一户好人家;而小芳所能想象的好人家,当然是永定县第一地主富户——柯老爷子家了。

“……嗯,还是想啊。就算是给奴才当奴才,也是永定县最有钱的人家啊。不管是给谁当奴才,能吃饱最重要吧。”小芳目前也就只有这个梦想了。“不过,小云,你说,如果我卖身进柯老爷子家,算是家仆的奴才,还是那个柯公子家的奴才啊?”

“照理说,奴才的一切都是主家的。柯老爷子再有钱,一切也都不能说是属于他自己的。”小云虽然只是猜的,但觉得自己猜得很有道理。

“也是。”小芳很慎重地点点头。“所以我现在知道了,以后要是上头赏个什么下来,都不能放身边,最好尽快捎回家去,不然哪天主人家要整治奴才了,把赏赐都收回,那可就全做了白工啦。”

小云吃完手上的馒头,慢吞吞地喝水,垂下眼睑,思索了良久。然后道:

“小芳,你有打听到那些贵公子什么时候离开吗?”

“哦,听说三日后就走,要赶回家过年呢。”

“那到时跟着他们的马车进城去吧,就别跟着王诗书一道了,他得过完年才进城呢。”

“你说得容易,人家凭什么捎带我啊?”过年这样的大日子,对小芳这样的人家来说只不过平添辛酸的记忆罢了,没什么好过的。如果能早一日上工,就能早一日让家里的境况得到改善,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几日你去村长家待着,跟那些家丁丫鬟们亲近亲近,帮着做一些粗活,学着他们怎么伺候主子。就算来不及拉近关系,让他们愿意捎带上你进城,至少你也知道以后当人奴仆要怎么做事、怎么讨好主人。看见丫鬟们就叫姐姐,看见家丁就叫哥哥,有点笑模样,别板着一张脸,让人看了就想赶你。”

“嗯,我等一会就过去。”小芳对于小云的建议,从来都是二话不说照做。

自从小云大到可以出主意之后,她在村子里的生活就好过很多。小芳觉得小云的脑袋就是好使,听她的准没错。

“还有,你就别向那些丫鬟打听她们府上缺不缺人这样的事了。”

“为什么?如果正好缺人的话,我不就可以顶上了?”

“就像你说的,那些公子都是家里有钱到吓死人的人家,这样的人家怎么会轻易招人进府?没人作保、没查翻个祖宗八代怎么用得安心?当真缺人用,也是让人牙子去找人来挑,所以,这本来就行不通。还有,你帮着人家做事,可以博得好感,但倘若你接着就打探人家府上缺人不,不就显得很功利吗?如果你留给那些人这样的印象,才叫白忙一场。再有,你也不可以请求人家捎带你进城。”

“可你叫我去帮那些丫鬟做活儿,不就是想要她们看上我、帮我谋个差事,或者,看不上我,至少也可以梢带我进城吗?”小芳倒是一下子就理解了小云的目的。

“当然。所以,才叫你不要开口请求。”小云拉住小芳的手,慎重道:“愈是你想要的,愈不要自己开口说。她们与你没这样深厚的情分,所以,不能说。”

“那我们怎么让她们帮到我啊?”

“这三天,我都会去找你。还有,如果王诗书正好又在找那个柯公子请教功课,我们就去找王诗书,找他说要进城的事。”

“这样,就能成吗?他们会问上一句吗?”小芳疑惑。她不觉得那些贵公子会好奇她们这种小村姑的人生。

“不成的话,我们还能想别的法子,至少都能在三天后把你塞进那个车队里。”就算仅仅是搭车进城,到了周牙婆那里,那牙婆见了这阵势还敢不收人?

从头到尾又想了一次,小云觉得成果定然会令人满意。那个柯公子一心想要给她好处呢,又怎么会不帮这个小忙。虽然能成,但提早打包票毕竟不好,小芳自己也要够努力才行,所以,她就没有再多说了。

如果柯公子真能帮小芳安置到一户宽厚的主家干活儿,那么,小云就一定会好好地陪伴柯公子的姨母——这,才是小云一心想要得到的报酬。

至于给珍贵的书册让考状元、给粮食肉品吃用,甚至是一个贵公子的承诺什么的……小云还真不怎么放在心上。

一切很顺利地进行着。

小芳长着一张看起来老实憨厚的脸,脸圆圆的笑起来带着喜气,手脚勤快利落,又很有一把力气;虽然长得略为粗糙土气,当不了千灵百巧的一等丫头,想近身在主人家面前伺候是没可能,却是那种用起来很安心的下人。对这些贴身丫鬟们来说,小芳这样的丫头,实在是非常理想的下属——既不用怕被取代,又好使唤。才不过两天的相处,四个公子身边的丫鬟都对小芳这个小村姑印象颇佳。

当然,既然有了不错的印象,得闲时多少会愿意跟她聊些闲话,也就知道了小芳家里实在困难,几天后就要进城去找牙婆卖身,希望可以多卖几个铜子,给她娘买只鸡补补身子。

大户人家每年从人牙子那边买进的粗使丫头,身世大多如此,也不致于特别觉得小芳需要怜悯;而小芳也并不觉得自己卖身为奴是什么惨绝人圜的事,态度坦然得很;她这样的表现,就有些令众丫鬟们另眼相看了。她们这些贴身伺候公子爷的,都是大家族里累世的世仆里选出来的,生活康裕,没尝过流离失所、骨肉分离的苦;所以每每家里买奴仆进来,总会听一耳朵各种悲惨身世,看着那些新买进的丫头小子们面黄饥瘦且自哀自怜,刚开始当然会有同情心,后来总是如此,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难得小芳这样不自怜不乞悯的,贴身丫头们觉得这孩儿相当不错,把自己位置摆得很正,不会企图挑动别人的同情心,来得到一些方便或好处。

所以,就有几个丫鬟分别找到她们的管事嬷嬷,说着反正她们乘的马车位置还算空,到时捎带一个孩儿进城去吧。

于是,小云最基本的打算,算是达成了。

但好事不止于此。柯铭这个细心的人,当然观察到小芳与小云两人是极好的朋友,后来又问了王诗书,知道小芳打算到县城找人牙子卖入大户人家当丫鬟。

心中思索了一会,便做出决定——他打算将小芳带到县城,先在牙婆那边帮她办好户藉记录后,直接让自家的庄头买下来,就放在庄子里干活,不敢说给了小芳多好的前途,但吃饱穿暖总没有问题。县城离她家又近,逢年过节还能让小孩儿回家探亲,正是最好的安排,也不费什么事。

由于柯铭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就没特地对小云提,只让村长去跟小芳父母说一声,事情也就办完了。他关心的重点当然只放在自己的亲人身上——柯铭在第二日就带着小云上山去,让小云拜见陈夫人。陈夫人虽然没有特别关注小云,但至少没有排斥赶人,由着小云坐在一旁抄经书,这就是很好的开始了。柯铭觉得自己这一步应该是走对了,心中的沉重终于减轻些许,敢于对未来抱着1点乐观的看法了。

柯铭现在只要姨母活下来,健健康康地活到离开慎严庵,活到能亲眼见到那些恶人遭报应的一天。

但愿……那个叫白云的孩儿,能让姨母改变些许。

在离开小遍村那日,柯铭上山拜别姨母,走出姨母居住的院子时,就听到贺元的叫声——

“喂!你一定是故意的!要不是我闪得快,球都砸我脸上了!”

“球是圆的,我哪知道它会滚哪儿?”无辜的声音。

“哼!少装蒜,看球!”要砸大家一起砸!脚底下见功夫!

贺元这时不由得恨起了小云天生的灵动,那家伙好像从他脚沾上球时,就预知了球会往哪儿飞,先行闪开了,而且还稳稳地抬起脚等在那儿接球呢,真气人!

“你们怎么自己玩起来了。踢过来啊!”贺明眼见好好的蹴鞠赛,竟变成了两人的白打戏,这叫被撇在一边的人情何以堪?

“再取一颗球来!”赵玥见贺明围着那两人踢来踢去的球跑来跑去,叫唤小厮取球。球一到手,就相准小云的后脑勺踢去!

柯铭眉头一凝,叫道:

“白云!后面——”

不用柯铭提醒,小云早就觉得脑后生风,头一偏,那球从她左耳擦过,最后球砸中了贺明的肩。

“喂!你躲什么!谁让你躲的?!”赵玥跳脚指责。

小云没理会赵玥,专心把贺元踢过来的球再踢回去;而贺明拍了拍肩膀后,就捡起球,大声招呼小云道:

“白云,你试试看同时踢两颗球。若你都接得住,我也送你一本书!”

她能说,其实她一本书也不想要吗?可不可以别拉她踢球了?她还想去抄写练字呢。

今天柯铭上山来向他的姨母告别,带上她理所当然,可谁知道贺元跳出来也说要跟;既然贺元要跟了,贺明与赵玥又哪肯被撇下?于是又一群人上山来。理所当然因为人太多又被挡在院门外。

贺元其实也不过是想抓着小云踢球打发无聊而已,从怀中掏出一本《神童诗》,就说她把球踢好了就送她,也不管她想不想要,就被强迫踢球了。

然后,就演变成这样,三个贵公子呈三角围着小云,用自觉很厉害的脚法踢各种刁钻的球,可小云几乎没有漏接——除非实在踢偏太过,那就无能为力了。

为了让这些闲得快死掉的贵公子们可以消停一些,小云回敬的球路才叫刁钻非常,没接到实属理所当然。有几次赵玥都忍不住用手接球了,接到了还破口大骂,而小云就利用这些贵公子骂人喘气捡球的时间休息。

柯铭发现小云半点不吃亏之后,看了看天色,决定让他们这些孩子再玩一小会儿。这阵子缩在这样穷郷僻壤的地方,也实在是委屈这些贵公子了。而,小云的脚法实在好看,果然如贺元所说,是个蹴鞠的好苗子,不肯上京学蹴鞠,是有些可惜了。

柯铭觉得,比起不靠谱的考状元豪言,白云这孩子若朝蹴鞠方面发展,或许真能做到顶尖呢。

不过,想到姨母的情况……白云这孩子,还是留在家乡继续做着状元梦好了。

那些光鲜亮丽的贵公子们在小遍村待了近半个月之后,终于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给村长家留下了些许借宿银钱,让村长发了笔小财。

给王诗书提点了不少科考上的注意事项,让王诗书获益颇多。

给小云留下了四部书籍、一些精细粮食,而书本与粮食,日后还会陆续送来。

然后,带走了小芳,也给小芳找到了归处——身契卖给了永定县第一大地主柯老爷子。听说好生教个三四年,或许有机会调到京城主子处服侍主子呢。

直到目送那串长长的车队消失在山道转弯处,再也听不到马车声之后,村长才对所有来送行的人道:

“好了,回去了。这些贵人留了一车粮食与布匹,说是这些日子打扰到村民的清静,也感谢大伙儿的照顾,让大家都分一些,我们大家也算能过个饱足的年了。”在村长这么一吆喝下,村民欢呼起来,都跟着村长快步往村子里跑了。

大人们跑在前面,村童们手舞足蹈跟着跑,留在最后头慢慢走的,就只剩下王诗书与小云。

王诗书其实并不大认识小云,主要是年纪差了近十岁,玩不到一块;而小云出生时,他早就到县城里上学了,直到柯铭因不知名原因看重小云,王诗书才从父亲那里知道小云家里的情况。

“他们……怎么会送你书?二王诗书实在很眼红小云手上捧着的那四部书。

《神童诗》与《蹴鞠游艺》这两部也就算了,但《论语》、《诗经》这两部他不是没有,却没有这样珍贵的版本,重点是里头还有大儒作注。

“他们想我考状元。”小云撇撇嘴,想到贺元总说要她多读点书的表情,真是让人想再把球砸到他脸上。

考、考状元?!王诗书闻言,一个踉跄。

“可,你是女孩儿吧?”虽然外表真看不出来。

“嗯,他们眼睛瘸,半点没看出我是女孩。”

“……”王诗书嘴巴张了张,终究没对此发表看法,只道:“就算你是男的,他们又怎么会认为我们这种地方出得了状元呢?还有,你怎么识得字的?”

“我们这种地方怎么出不了状元了?”小云不以为然。然后想了想说道:

“慎严庵的师父教我识的字。”小云知道娘亲不希望外人知道她识字。

只是从慎严庵尼师那边学了几天字,就异想天开能考得状元吗?王诗书叹气,语重心长道:

“白云,你没出过村子,所以不懂这个世界有多大,能人更是多到你难以想象。我也曾经满怀志气,觉得只要下狠心拚命读书,用尽一辈子的时间,考个举人不在话下,考进士虽然悬,但也不是全无希望;但……”摇摇头。学得愈多,愈觉得自己渺小,愈觉得自己不足。心,也就怯了。

“过年后你就要去县城考秀才了,你在害怕吗?”

王诗书看着小云,笑得有些苍白。是,他在害怕……这几日厚着脸皮缠着脾气最佳的柯铭公子请教学问,只是稍稍那么一点拨、就获益无穷。然而,王诗书也不是笨蛋,他看得出来,对那些无须把读书作学问当成晋身路径的勋贵公子爷们而言,他目前所学的这些,尚且不值一提;那么比之那些文风荟萃之地的士子们,他又差了多远呢?

真是想都不敢想……

“考秀才倒是有些把握。但若想再往上,却是难了。”不知道为什么,王诗书对着这个小他近十岁的孩儿,就把心底话给说出来了。

“如果你考中秀才,那可是咱小遍村几百年来第一人呢。”小云觉得秀才这名头跟状元一样闪亮啊。看看大树村,只因为几十年前出了个秀才,就弄得全村一副耕读世家作派,所以,小云觉得不管大功名、小宝名,反正都很厉害。

王诗书笑了笑,指着小云手上的书道:

“你的书可以借我誊抄吗?”

小云点点头,立即把书交给他,说道:

“拿去吧。”想着以后柯铭还会寄书来,或许都是些有益于科举的。于是道:“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书,你都可以誊抄。如果这些书能让我们村子考出一个状元就太好了。”

王诗书珍而重之地收下书,笑得有点勉强,沉声道:

“这也是我的希望。”

然而,来年三月,小遍村却仍然没有考出一个秀才。因为肩上担着全村指望的王诗书,在考试前两天得了风寒,全身高热,手脚发软得起不了身。直到进入考场那日,还是勉强由两个同窗搀扶进去,最后在考场里昏倒。

小遍村想要出一个秀才,只能再等三年;而大树村,却在这一年考出了第二个秀才。由于大树村实在欢乐得太过头,几乎是整整庆祝了半年,每个月都叫戏班来村子里唱“金榜题名”,吵得小遍村的母鸡都不下蛋了。所以小遍村的人火大了、同仇敌忾了,发誓下一场秀才考试,小遍村要中两个秀才。

这个豪言一下子传遍了其它三个村子,笑掉了无数人大牙。

可,两年半之后,那些曾经笑掉大牙的人,又接着惊掉了眼珠子。因为,小遍村这个土匪村、这个几乎所有村民都大字不识的特穷村,竟然还真的考出了两名秀才。

秀才之一:王诗书。

这是一点悬念也没有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要不是三年前临考时染上重病,小遍村几百年来第一个秀才早该产生了。王诗书缺的不是学问,是运气。这次,没恶运缠身,他理所当然地考中了秀才。

秀才之二:白云。

白云是谁?其它村的人听都没听过,只知道竟是个十岁的稚儿。一个十岁的秀才,那简直是神童啦!小遍村几时出了这样一名惊才绝艳的人物?为何之前没没无闻?

所有向小遍村打听的人,都打听不出个所以然。小遍村只放出消息,这个神童没上过一天学堂,一切的学识都是山上慎严庵的尼姑教的;而那孩儿竟只是尼姑庵的粗使小子,平常忙着劈柴干活儿,没什么空闲读书,这次随便应考一下,居然就考中了,一切纯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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