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明珠 第二十章
当天晚上,千夜坊里一位难求,能够包下舞台周围座位的,没有一掷千金的本事根本办不到,其他人就只能站在楼上,或别处的厢房里隔着窗子看,总之那一晚,很有可能全雁城的男人都去了千夜坊!
面对这样的盛况,夜合欢毫不担忧,因为她知道,明珠绝对会让这些男人觉得值回票价。
千夜坊的舞台就盖在雁湖上,夜明珠出场的时间就订在夕阳下山时,主要是利用夕阳的余晖来制造光线效果,另外还有各种罩着琉璃的灯光会漂浮或悬吊在画舫和舞台边。太阳下山后,各色灯火会越来会多,台上的夜明珠会仿佛置身琉璃仙境。
湖岸,千夜坊的乐师们开始弹奏仙乐,几名新进的小妓女穿着诃子和鱼尾裙,手持蓝色银色丝带,随着音乐,像浪涛那般舞动,直到音乐突然有如游龙登上天门,却陡然一个急跃,宛若在霞空中千回百转,最后直入瀛海之中,千丝万缕撩乱翻腾的琴弦听得人耳朵都忙不过来了。这时,拿着彩带的少女们往两边退去,舞台面向雁湖的方向,四个宛如海中战士的男人扛着一个在夕阳照耀下闪着粉色霓光的巨大扇贝,好似真的从瀛海来到人间。他们缓缓地走向舞台中央,在放下扇贝后,四名勇士一个利落的后空翻,鱼龙一般矫捷地翻入湖中,动作整齐划一,毫不含糊。
“好啊!”明明是来看美女的,看到这样的身手,竟然也有人鼓掌了。
接着,少女们像好奇的小仙子般,一个个朝扇贝接近,然后在扇贝边缘围成一圈,并且一齐轻轻地掀起了扇贝,那每个动作,都是绝妙的表演。
仙乐的曲调变得曼妙优美,轻柔隐约得似乎来自于遥远天边,三面看台上的所有男人,全都屏住了呼吸。
夜明珠宛如醉卧的美人,横陈在扇贝里,单手支着额头,睡姿慵懒随性,少女们瞬间如海浪般向后仰躺在舞台上,似乎是自愧不如。
仙子啊,美人啊,睁开眼来啊!那些男人们心里在呐喊,直到夜明珠黑睫颤了颤,星眸像蒙上了春雾般迷蒙,似笑非笑地,脸颊酡红,好似醉了酒,妩媚的眼波左右顾盼,笑了起来。那笑,像是有什么妖术似的……不,若有,也是仙术啊!笑得人轻飘飘,醉茫茫。
即便是皇帝出巡了,恐怕也没这么安静吧。那些能近一些看着夜明珠的男人,魂都被勾走了!
只见她穿着湖绿色绣金纹诃子,一袭湖绿销金裙,金色披帛和彩带被湖上的风吹得宛如仙女衣袂,连头上的步摇都在夕阳照耀下闪烁霞光霓彩,怎不让人目眩神迷,相信是仙子下了凡?
岸旁乐手曲调一转,仿佛又自瀛海回归人间,夜明珠依然斜倚在蚌床上,支着颊幽幽地唱道“君似明月我似雾,雾随月隐空留露……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暮……”
啊,湖上的浪潮可否退去?人间的琐碎言语何不消失?风且歇一歇,夕阳且留住,这天女绝唱的嗓音,让他们都醉了,痴了,入迷了。
而显然花了最多银子,有幸坐在舞台正中央前的看台,却从头到尾只顾着酗酒的男人,在这歌声中猛地顿住,紧接着像无法置信似地瞪大了眼,看着舞台上那竟然熟悉得教他心痛,却残忍地巧笑倩兮的人儿……
胸臆间的疼痛勒住了他的呼吸思绪,酒盏被捏得粉碎,扎得他的手鲜血横流,他却恍若未觉。
狼族、炎武族天朝的争执总是一波又一波,不曾间断。若说天朝姿态高,也不尽然,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些草原男儿看不起女人当家,找了各种理由挑衅也是有的,尤其华丹阳名不正言不顺,那些美其名是打抱不平,实则想趁火打劫的权力分子也不少。
一旦有了伤亡,瘟疫和传染病就会顺势蔓延,自在和大朗越来越常翻山越岭去那些被战争蹂躏过的村子救治伤患,因为大夫不够,更有,天朝的大夫不肯救狼族或炎武人,炎武的巫医也对天朝人见死不救,只有自在来者不拒,大朗知道她的个性,跟在她身边替她打理一切,也会耍点小手段,在必要时让她能够休息。
人是死不完的,还活着的总不能就这样给折腾死。
救那些人,赚不到什么钱,更总有炎武人和天朝人把她当奸细,让她很无奈,有一天晚上他们又被拒于城门外,城内的疫情正在蔓延啊!偏偏太守坚持从天朝请大夫来,不让她进城。
“谁知道这女人是不是替炎武人来刺探军情?”
自在无语,但也无可奈何。她听说他们把病人集中在一处,死了就集中火化,每天正午过后,看到城内又冒出浓黑的烟,就知道又有人走了。
“咱们回去吧。”何必热脸贴冷**?那些高官的嘴脸看了真令人作呕。
“再等两天吧,说不定太守自己家里人病了,就会开门让我进去了。”
“进去干嘛?人家又不会感激你。”
“我要感激的话,当什么大夫?捧着大袋的钱去当散财童子不就得了。”
“你有钱吗?”他老实不客气地吐槽。
“作为男人,是不可以讥笑妻子没钱的,你这样是在笑你自己。”两人倒是一点也不在意地抬起杠来了。
“不好意思,我的钱就是我媳妇的钱,我媳妇的钱还是她的钱。”
“我有这么刻薄你吗?”自在好气又好笑,家里管钱的是谁啊?
“我说真的,这吃力不讨好的活,算了吧,钱赚不了无所谓,伤身又伤心就不值了。”
“我也没有硬要伤身伤心嘛,只是再等两天,两天后咱们就走。我们也才刚来,就四处看看。”
两人在城外扎营,大朗检了些柴火,抓了只地鼠,配白酒吃了一餐。
“你为什么会想当大夫?”长夜无事,两人就像过去在家里一样,闲话家常,配白酒清茶。
“祖师爷赏饭吃喽。”她开玩笑道,“其实我懂事以来就跟着干爹学医
术,没想过为什么,只是当我觉得这件事应该做的时候,我就会去做。”
“那什么都不做,也无妨吧。”
“是啊,做不做都无妨,所以我选择去做喽。其实这个世界并不会因为我去做就改变什么,每个人都只是大河里的一滴水嘛,老天随时可能不赏脸,努力也常常有可能会失败,但总不会因为这样,大家干脆就躺着等死吧?反正人都会死嘛,忙什么?但也没有人就这样跑去死啊。自己认为值得就好,世上有万种人,就有万种他们认为值得的想法,但那些都不是我的,至少我想不出比救人更要紧的。”她看向丈夫,“那你例,干嘛老是一定要跟在我**后面啰啰嗦嗦?”
他关心她还被嫌啰嗦啊?大朗塞了一口肥女敕的肉进她嘴里,然后故意捏了她一把,把她脸颊捏得油亮亮地,“是啊,跟你出门,不被你感谢就算了,还被嫌啰嗦呢。”他早知道自己娶了个有劳碌命的老婆,这辈子是闲不下来了,
可是尽避如此,他还是很开心地一头栽进去。明知道不轻松,会被气死,但还是想守着她啊。
“我懂了,行医救人是你媳妇,而你是我媳妇。”所以,做丈夫的,要以媳妇为人生的明灯,无怨无悔,牺牲奉献嘛!苦命惧内联盟创始人大彻大悟,可以登仙了。
什么跟什么啊。自在好气又好笑地灯他一眼。
他们烤肉的香味,引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但那痩小的不速之客,显然只敢偷他们的干粮。当大朗抓到他时,才发现那是一个骨痩如柴的小表。看他应该也饿了,两人把剩下的肉分给他,反正他们身上带了足够的干粮。
“这么晚还在外面游荡?”会不会是小乞丐?真可怜响。
男孩好像看出他们的疑问,脏污的脸因为被当成乞丐而胀红,“我不是乞丐!我有爹娘,我出来找我爹!”
男孩的父亲是天朝的军人,华皇后将他征召到前线来打仗,小男孩却听说因为瘟疫蔓延,战事已经暂缓了,他等不到父亲归来,一个人千里寻父。
“我会自己找到父亲。”小男孩也明白,征战连年,大家日子都不好过,没有人会想给自己揽上这样的麻烦,但是经过一路上的磨练,他已经变得很勇敢了,他不需要麻烦别人。
既然遇上了,自在当然不会坐视不理。大朗知道妻子的性情,反正比起坐在这里等着进城救那些他没有很想救的人,帮这小表还有意思多了!
男孩很聪明,不是盲目地大海捞针,他知道父亲被派到哪里,在哪个军队的哪个行伍里,一路上这样打听军队的行进过来的。
他们帮着小男孩寻找父亲,最后终于找到军队的驻扎地,这支小队只剩下寥寥数人,原来大部分的官兵都病了,却因为他们远在异地,求助无门,还得提防炎武人的追杀,唯一活下来的军医早已分身乏术。
自在和大朗留下来帮忙,没有人有异议。
其实,这群在前线作战,看遍生死,尝尽甭立无援滋味的士兵,反而最没有无谓的坚持。
男孩的父亲也病了,他彻夜不眠地照顾父亲,原本奄奄一息的男人,看见了儿子,似乎也燃起了求生意志。
退兵的命令终于到来了,总算在那些疲惫不堪的士兵脸上点亮一点笑容,虽然他们知道这个命令可能很短暂,但都恨不得立刻就生了翅膀,飞回千里之外的家乡,和家人团聚。
“爹,我们回家吧!”
“走,回家。”
男孩也让他父亲牵着手,踏上回家的路,离去前他转过身,笑着向自在大朗挥手。那是他们看过最灿烂的笑容,连他父亲刀伤未愈的脸,低头看着孩子,也漾起了满足的笑。
“如果没有战争就好了。”他不是当权者,但是,怎么会有一国之君,忍心让自己的子民骨肉分离呢?
“如果这世上的人都不分敌我,不要划清谁是炎武人,谁是天朝人,谁是狼族人,就更好了。”因为这样而拒绝别人伸出的援手,太可悲了。他记得她这么感慨地回应。
如果……如果……
如果这世间美好的一切,都能被悉心守护;如果这世间淳善的初衷,都能被铭记……但,那也只是如果。天空从来不是永远的湛蓝,涓滴细流的努力也改变不了什么,每一个人不管选了什么道路,都不会永远顺遂。
但是至少那当时,他们选择了自己相信最值得,也最无怨无悔的一条路,然后一起牵着手,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