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足夫人 第一章
跨过这扇雕有骏马奔腾的深红朱门,只见屋内如同琉璃世界,燃着七彩烛光,低垂的帐子上绣着花鸟虫鱼,亦是色彩缤纷,闪耀夺目,还有不知哪儿传来时断时续的叮当声,清亮悦耳,再加上清风吹拂,带来不同于乡野的清新,花香芬馥,闻之凝神定气,引人入眠。
小宁从来没瞧过这样漂亮的屋子,不由得瞪大眼睛,差点忘了礼数,她按照周嬷嬷的吩咐,在帐外站定,面前一张偌大的铜镜照出她瘦小苍白的身影,正不安地瑟瑟发抖。
“哥儿——”周嬷嬷笑盈盈地对帘内人道:“把丫鬟给你领来了,是现在瞧,还是明儿个再瞧?”
说话之间,小宁看到不时有奴婢端着茶水碗筷,进进出出,很显然,帘内人正在用膳。
“既然来了,就领她进来让我瞧瞧吧。”帘内人回答。
小宁心里一怔,本以为是个大老爷,谁知那人声音清脆,带着儿音,听起来似乎同她一般年纪。
惫在思忖,奴婢便已掀起帘子,小宁愣愣地站在原处,与对方正巧打了个照面。
原来,所谓的“哥儿”真是个孩童……此刻的他正趴在床上,撑着下巴,丫鬟挑了膳食,蹲到他面前,一口一口往他嘴里送,那模样,尊贵娇宠无比。
“快给哥儿请安啊!”
周嬷嬷见她还在发呆,一把按住她的头,突如其来的力道,逼得她顺势跪下,连忙照着之前管事教导的,磕了三个响头。
“原来是个小泵娘!”少爷笑道:“今年多大了?”
“回哥儿的话,已经十二了。”
“哦?”少爷上下打量着小宁,“跟我一般大?但看上去为何这样瘦小,七八岁似的。”
“哥儿不知道,”周嬷嬷代为回答,“穷苦人家的孩子,三餐不济,哪能长得象样,瘦小些也是正常。”
“她是大脚”冷不防的,少爷突然拔高音调,口气满是厌恶,“你们买她的时候,怎么没看清她是大脚”
“哥儿,大脚好啊!”周嬷嬷连忙打圆场,“大脚好使唤。以后你这屋里的粗重活儿,全交给她便是。”
“可大脚好丑哦!”少爷努着嘴,满脸不情愿,“粗重活交给小厮便是,真弄不懂祖女乃女乃为什么忽然给我买个丫鬟,还是个大脚。”
“太夫人是怕哥儿寂寞,故意买了个年纪相当的小丫鬟给你解闷呢。”周嬷嬷解释,“小厮到底不如丫鬟,太莽撞,要不然,你这腿也不会被他们带折了……”
原来,他的腿折了,怪不得要趴在床上吃饭,还当他娇气呢!
“是我自己要爬到树上看鸟窝的,不怪他们。”少爷对属下倒是挺维护,“周嬷嬷,您就替我跟祖女乃女乃说说,把这丫头给退了吧,至少,换个漂亮的、缠过足的来!”
“哥儿,怎么你就不明白呢?”周嬷嬷摇头道:“不是说过了吗?你屋里都是小脚的丫鬟,行动起来不方便,特意给你买了个天足的。”
“好,我先问问她。”少爷不耐烦地看着她,“过来,别这么畏首畏尾的,妳先说句话让我听听,口齿伶俐就留下,我最讨厌充哑巴。”
“哥儿叫妳过去,就快去!”周嬷嬷推了小宁一把。
她仍不敢起身,就这样用膝盖当脚,急挪向前,来到床边。
“妳叫什么名字?”少爷盯着她,蹙眉问。
“小宁。”她低声回答。
“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少爷忽然反问。
呃?她抬起头,有些不知所措。
“哥儿,别为难她,小泵娘没见过世面,进得府里,怕都快怕死了,你还指望她能说出一朵花儿来?”周嬷嬷在一旁叹道。
“我就想听她说说话,嬷嬷别打岔。”少爷很坚持。
“妳就随便说些什么吧……”周嬷嬷俯,在她耳畔吩咐。
“我……”小宁只觉得一颗心怦跳得厉害,都快从喉咙蹦出来了,好半晌,才咬咬唇,嗫嚅道:“我想问问少爷……为什么……烛光是七色的?”
此话一出,听者皆怔愣住。
“妳想知道烛光为什么是七色的?”少爷笑了,彷佛觉得她十分有趣。
“还有……为什么帘子也会发光?那叮叮当当的,又是什么声音?”小宁索性豁出去了,一古脑儿把疑惑问个清楚,即使被撵出去也值了。
“妳这丫头倒也坦白!-”少爷笑道:“这灯罩子是用七彩琉璃做的,所以灯光一映,自然也成七色的了;帘子上钉了许多琉璃珠,同样灯光一照,便会闪光;至于那叮叮当当的声音嘛——是琉璃做的风铃。”
这一口气说下来,不知提到多少次“琉璃”,小宁在老家听过,这“琉璃”可是很贵的东西,想来这些装饰价值不菲。
“明白了吗?”少爷见她沉默,笑着对她眨眨眼,“妳喜欢琉璃吗?”
“喜欢,像咱们家乡的泉水一样通透,而且是七色的,好漂亮。”她颔首答。
“说得好!-”少爷频频点头赞赏,“通透二字用得最好,泉水这个比喻,也用得妙——妳这丫头,就留下吧!”
留下?小宁又是一愣。
不过,周嬷嬷却大为惊喜。“哥儿,就这样让她留下了?”似不放心,她再次确定。
“这丫头虽然傻了点,但胜在坦白。”少爷伸了个懒腰,“不像有些人,一见我就奉承,好话说了一堆,却都是讨厌的废话。”
“快谢谢哥儿,谢谢哥儿!”周嬷嬷欣喜地再次按住小宁的头,示意她行礼。
“不必磕了,”少爷挥挥手,“改天把脚裹了吧,天足实在看得难受。”
“哥儿,你不知道,她已经十二了,错过缠足的年纪,现在再缠,别说缠不出样子,脚说不定也会废了。”周嬷嬷连忙道。
“所以,她这辈子都是大脚了?”少爷看着小宁的一双脚丫子,深深叹了一口气,“可怜——可惜——”
真的很可怜、很可惜吗?小宁从前一点也不觉得,因为邻居姊姊缠足时,哭得死去活来,她那时还庆幸父母没给自己上刑,但今天,这双大脚却让她头一次感到如此自卑。
没由来的,她突然很希望眼前这个尊贵的男孩子能多喜欢自己一点儿,哪怕只有一点点……
但一双天足,注定了她也许永远不可能得到他的青睐。
*
十年后
对小宁来说,每天下午的这个时候,是她一天中最轻松惬意的时光——
因为该忙的都忙完了,没忙的还没到时间,她有空闲,就会待在书房里,坐在墨香扑鼻的案边,或者看看书,或者写写字。
阳光从窗外射进来,隔着幔子,并不显得炙人,却蓬勃有生气,让人不禁对明媚的未来怀抱着无限憧憬。
这个时候,府中大部分的人大多午睡去了,周围静悄悄的,只闻树上断续的蝉鸣。
“乔眠风。”她在宣纸上一笔一画写下这个名字,口中喃喃念道。
这个名字,改变了她的一生,每次听到或提起,都让她心怀感激,甚至……掺揉着爱慕。
看着这个名字,她的嘴角不自觉上扬,形成美丽的微笑。
她的书法并不算好,唯独这三个字写得极好,超过这世上所有的人,甚至超过名字的主人。
“已经把墨磨好了?”
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小宁提起的笔,停顿在半空中,连忙回眸,巧笑倩兮,“爷,这么快就醒了?当心晚上看书犯困。”
从前的“哥儿”,已变成现在的“爷”,无论称谓如何变化,他仍是他,让她一见便笑若晨花的男子。
“妳的字越写越好了,”乔眠风走近她,瞅了案上的宣纸一眼,颔首道:“明儿个写帖子,妳替我就成。”
“爷过奖了,小宁哪敢啊!”看他坐下,她习惯性地替他梳理头发,将松散的辫子重新绑好。
乔眠风真是这世上最英俊的男子,不只有张比女孩儿还漂亮的容颜,就连头发也乌黑油亮,茂若海藻。
不过,最让她心动的,还是他那一双眸子,澄净得似秋天的湖水,泛着明亮的光彩。
别人都说,乔眠风的脾气捉模不定,喜怒无常,但只要看一看他的眼睛,小宁便知道他心里正在想什么。
这样的本领,全府上下,恐怕也只得她一人拥有,因为,她对他最为尽心。
“对了,我从前画的那些美人图,妳收到哪儿去了?”乔眠风忽然道。
“在最上边的抽屉里,得找找。”小宁一怔,料定他不会没来由提起。
“妳现在就去找吧,辫子等会儿再绑。”他的命令,哪怕是芝麻绿豆小事,也刻不容缓。
小宁知道他的脾气,立刻放下梳子,命人搬进短梯,爬到高高的架上,翻开抽屉,逐格逐格地找。
“别的都还罢了,有一幅秋千图,妳得特意寻出来。”乔眠风站在下边,仰头高声道。
“那幅图我记得,是爷两年前画的,用了一个通宵呢。”小宁笑应。
“亏妳还记得。”他不由得摇头称叹,“这府里,就数妳记性最好。”
记性最好?呵,其实,她只是对他的事处处留意罢了,换了别人,恐怕她也早忘了。
“看来当年妳没缠小脚,倒也方便。”乔眠风忽然瞧向她的裙襬下方,微微一笑,“否则,我也不敢叫妳爬上爬下。”
所以,她的一双天足,只得这点好处?十年来,只能得到他这句赞美吗?
隐约觉得有些心酸,毕竟女孩子都希望别人夸自己漂亮,而不是“方便”。
“爷,我寻到了,是这张吗?”她仍站在梯上,将手中的美人图一摊,刷的一声垂坠下来,正好教爷能看得全貌。
“对,是她!就是她!”乔眠风的双眼顿时迸出一抹惊喜之色,痴痴地凝视自己的旧作。
小宁蹙眉。爷从不爱惜周围物件,别说一幅旧画,就算金银珠宝,也是随手乱扔,他今儿个是怎么了?
“小宁,妳知道她是谁吗?”
终于,她听见爷问了。
彩莲阁其实是乔府的一个库房,不过这库房中放置的,并非金银珠宝,而是各色俱全、千奇百怪的——小鞋。
乔家有两样东西闻名天下,一是财富,富可敌国。二是缠足的女子,无论哪一双脚伸出去,都有“倾国倾城”之态。
小脚,又称“金莲”。北宋开启此种风气,到了明末,更是风行到极致,清人入关后,因禁令旗人女子缠足,此风气才稍稍得到缓息,不过民间仍偏爱小脚,女子悄悄地裹,男子悄悄地爱……
小宁万万没想到,永玉格格居然对小鞋——或者说,是对小脚感兴趣。她不是旗人女子吗?难道,她忘了他们满人的禁令了?
掌着灯笼,一路往彩莲阁行去,小宁注意到永玉格格的那双玉足,虽然并未缠裹,却天生纤巧瘦软,颇有金莲之态。
“小宁,”永玉格格忽然问:“妳不是说这彩莲阁是乔府的禁地吗?妳哪来这么大本事偷得钥匙?”
“钥匙?”小宁回眸笑道:“奴婢并没有偷啊!”
“难道是妳在掌管?”她更加不解了,“原来妳在乔府这么有地位啊?”
“我虽然没有钥匙,可我主子有。”小宁据实回答,“我请他亲自将库门打开便是。”
“妳主子是谁?”永玉格格终于问道。
“还以为格格知道呢。”她莞尔不答。
“我不大确定,却也能猜到几分。想来,妳一定是有身分的丫头。”
“那就不必猜了,等会儿见到人,格格便知道了。”
继续掌着灯笼,一直行到那库房门前,只见门虚掩着,里头早已亮了灯,想必人已经等在那儿了吧。
永玉格格却忽然停下脚步,踌躇不前。
“格格,怎么了?”小宁注意到她的异样,“放心,一切都安排妥了,不会有人发现的。”
“我不是害怕……”永玉格格的双眼忽然迸出晶莹光芒,“我是高兴……就要见到闻名天下的东西了,我高兴……”
“一些小鞋而已,哪是什么闻名天下的东西。”小宁摇摇头,一点儿也不理解这种心理。
世人对金莲的痴迷,在她眼中,皆是病态,她倒主张满人的禁令,不管本意如何,至少让女子少受一点苦。
“说了妳也不懂,”永玉格格不屑与她争辩,“进去吧。”
小宁推开门,却意外不见乔眠风的身影,不知此刻他藏在何处,来不及多想,只能先将灯笼搁下,拉开抽屉,领格格逐一参观。
抽屉里皆存放着乔家世代制作的小鞋,珍藏的数量没有上万,怕也有几千双,鞋子的主人皆是乔家历代的夫人、小姐或侧室,她们的香魂早已远逝,身前穿过的小鞋却留存在此,宛如专属的牌位。
“好漂亮啊,好可爱……”永玉格格忍不住发出惊叹,手指轻抚过鞋面,居然忍不住颤抖,“要是我也能穿上这么一双鞋子,死也值了。”
小宁连忙说:“格格不知道缠足可疼了,要皮烂骨损方可成形,就算缠成了,每晚还要复缠方可保持,稍不小心,就会长鸡眼,流脓流血。”
“想漂亮,是得付出代价。”永玉格格却不以为然,忽然指着一双牛皮漆金的高底鞋叫道:“咦,这是什么?好有趣,倒像咱们旗人的马靴,有名字吗?”
“这个是下雨天穿的。”小宁曾见府里有人穿过类似的,“牛皮比起一般的绸布沾水少了些,也比较暖和,下雪时也可以穿,只是没那么漂亮,漆了金粉再雕些镂花,方可入眼。好像有个名字,叫、叫……”
天啊,她一时竟想不起来!-对她而言,鞋就是鞋,能穿就好,玩那么多花样,起那么多花稍的名字真是费工夫。
“叫“踏雪无痕”。”忽然,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回答。
爷终于出现了,见到心上人,他还能这么镇定,倒让她有些意外。回过头,小宁看着乔眠风微笑的俊颜,心里又在隐隐酸疼。
同样是未缠的大脚,他整天奚落她,却对格格一见钟情,真是天壤之别……
“踏雪无痕?”永玉格格亦不惊讶,彷佛早已知晓乔眠风是谁,莞尔道:“这名字真好听……”
“格格夸奖了!-”乔眠风施礼,“府里的女子平素闲着无事,胡乱取的。”
“都说这“三寸金莲”学问可大着呢,我本不信,如今来到贵府,总算开了眼界。”她待他彷佛多年老友般自然,“想必,这位就是乔家的公子吧?两年前,我阿玛过生辰,你似乎来送过礼。”
“在下就是那个时候与格格有过一面之缘。”乔眠风颔首,目光满是欢喜。
原来,她也记得他……小宁只感到他们两人之间有着强大的缘分,让她嫉妒的缘分。
“你只见过我一次,却能画得那么像,”永玉格格道:“想来乔公子应该是个心细之人。”
“我只是记性好罢了。”他很明白她的意思。
“既然乔公子的记性这么好,不如与我介绍一下这里的珍藏,比如每双鞋的名字、来历、功用,”永玉格格勾唇笑,“我很想听呢!”
“在下一定为格格仔细讲解,”乔眠风此时终于侧眸看向小宁,“妳出去守着,别让人进来打扰格格。”
爷的话,她懂。叫她去把风是吧?毕竟没有太夫人的允许,彩莲阁是不许外人随便进入的!-哪怕……对方是格格。
他就这样轻易地打发了她,彷佛不是她的功劳,不是她费尽心思才把永玉格格带到他面前,让他能有和格格单独说话的机会……
避开他深邃的眼眸,小宁点点头,立即转身掩上门。
在这个世上,就算他做了让她再怎么难过的事,对于他的命令,她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此时月亮高挂夜幕,这会儿花园里正是风凉芳香之时,她站在上个月被雷劈坏的槿木前,数着年轮。
一圈、两圈、三圈……反复数着,好消磨无聊的等待时光。
不知过了多久,约莫也有半个时辰了吧,他们两人估计应该说够了,她忽然转身,对随行的婢女小桃道:“妳去周嬷嬷那儿传个话。”
“周嬷嬷?”小桃吓了一跳,“姊姊,妳不是说今晚的事,不能让府里任何人知道吗?”
“现在可以了。”小宁微微翘起唇角,“快去请周嬷嬷来,说有人私自闯入彩莲阁,请她做主。”
这个决定并非突然,而是早在她送画之前就做下的。
她懂得纸包不住别,今晚这事迟早会传到周嬷嬷耳里,而周嬷嬷知道,也就等于太夫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