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冤家 第十七章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只是她这由樱唇组成的大门,一点都不寒碜,打开以后,那飘落着花瓣的道路,一直延伸到她的喉头,黑暗看不到尽头。
李英豪沿着道路前进,所到之处,尽闻得到花香。他毫不客气地探索花香的源头,却在无意中掀起了惊天骇浪,顿时落英缤纷,花瓣飞舞,景色美不胜收。
海珍珠只在章回小说中看过类似情节,她不知道真的可以这么做,她不知道他会将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在她的房腔内任意探索,某方面来说吓坏了。
然而,她从来不是一个软弱的女人,尤其她又看过十本这类小说,怎么说也要展现一下她的志气,否则岂不枉费她花那些时间。
海珍珠于是回吻李英豪,学他一样放肆,不让李英豪专美于前。
“妳这是在勾引我吗?”他瞇眼打量海珍珠的小脸,后悔这八年来他不在她身边,她学坏了。
“我只是模仿书中的女主角。”她装无辜,事实上也不能怪她,谁要她爹管得这么严,她会好奇也是理所当然。
“那我也只好尽力配合演出。”李英豪微微一笑,用手捧起她的脸,再次吻她。
他完全败给海珍珠,她那颗小脑袋不是装浆糊,就是装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想参透,基本上不可能,只会把自己搞疯而已。
也因此,他只能好好吻她,用力吻她,尽可能满足她的好奇心,尽可能让她的内心没有牵挂,唯有如此,她才会看他,才会意识到他的存在。
李英豪这招很管用,在他的不断强攻之下,海珍珠清楚地意识到他已经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有一双强劲的手臂,还有媲美小说男主角的吻功,各方面都是强者。
状元郎完胜,除了他快控制不住自己以外,其他都很好。
“呼呼!”他气喘吁吁地放开海珍珠,才发现想当小说的男主角也不简单,得要很好的体力。
问题在于他多得是体力,但缺乏控制力,他怕再和海珍珠玩下去,会直接把她拖上床,然后她从此恨他一辈子。
“到此为止。”他主动打退堂鼓。
“为什么?”她傻傻地问,总觉得意犹未尽。
“因为我肚子饿了。”他找借口。
“你刚刚还笑我,结果你不也一样。”海珍珠听不出那是借口,只觉得他不公平,李英豪连忙陪不是。
“所以我打算好好请妳吃一顿。”他说。
“你要请客?”海珍珠的眼睛都亮起来。
“顺便逛逛。”他笑着回道。
海珍珠点点头,就想外出。
李英豪低头啄了一下她的鼻头,气得她连声抗议。
只是这抗议的真实成分有多大,则值得商榷,但是很甜蜜,非常甜蜜。
※※※※※※
大街上人来人往,挤满了人潮。
街道两边的店家暂且不说,光是街上的摊子就很有看头,各式各样,看得人眼花撩乱,恨不得将所有摊子都逛过一遍,买过一遍。
“今儿个什么日子啊?到处都是人。”海珍珠和李英豪手牵手一起逛大街,他们这么做不是刻意做给别人羡慕,而是过去他们只要一起逛街,就一定会牵手。为此李英豪还被私塾的同侪耻笑过,只不过他一直不敢跟海珍珠提起这件事,怕她会跑去揍人家一顿。
“七夕快到到,大伙儿忙过节。”李英豪回道,海珍珠恍然大悟。
“原来是乞巧节,难怪这么多人。”是不是所有杭州的姑娘们都上了呀,人真是多到夸张。
这也不能埋怨人家,七夕七巧,算是未婚姑娘们的大事,各地方的风俗不同,庆祝活动也不尽相同。
以杭州为例,姑娘们会在七夕当天,用面粉做成各种形状的巧果,晚上在庭院内陈列巧果、莲蓬、白耦、红菱等吃食。姑娘们对月穿针引线,祈求织女赐予她们织布技巧,有些姑娘家还会抓蜘蛛,互相比赛谁的蜘蛛网结得好,谁就获胜,是很受未婚姑娘欢迎的节日。
所有年轻姑娘们都忙着采买丝线,只有海珍珠卯起来大吃特吃,对于如何过乞巧节,完全没想法。
李英豪摇摇头,已经习惯她异于常人的表现,哪天她若变得和其他女子一样,才会大吃一惊。
“右后方有个穿青色衣服的男人,一直跟着我们。”海珍珠不动声色地警告李英豪,李英豪点头。
“左息也有一个穿白衣服的。”他也发现到了。
“他们也过乞巧节吗?跟得这么紧。”穿白衣的男子这会儿不是跑去看针线?真好笑,男人看什么针线,又不会用。
“别理他们,继续逛我们的街,吃我们的东西。”他早就知道吴得兴一定会派人监视他们,丝豪不觉得意外。
“都跟了两个时辰,烦不烦呀?”海珍珠抱怨。
“不要轻举妄动。”他捏她的手心,要她稍安勿躁。”千万不能在他们面前动手,最好让他们以为我们不会武功,对我们才有利。”
“你的想法很好,但他们会相信吗?”陈江快都已经一口咬定她是月光,想用这招骗过去,恐怕不会成功。
“不管他们相不相信,总之我们尽量低调,不要惹事。”李英豪之所以带海珍珠出来逛街,多少有蒙骗吴得兴的味道。他要让吴得兴以为他成天无所事事,只会带未婚妻游山玩水,一方面也想将吴得兴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他身上,如此一来他就不会再盯着海珍珠。
李英豪算是用心良苦,里里外外都兼顾。海珍珠虽然不完全明白他的用意,但也知道不能给他添麻烦,至少在这件事上,他说什么是什么,她不会故意和他唱反调。
“前面有人在卖糖葫芦,我们去买来吃!”海珍珠瞧见她最爱吃的零嘴,高兴得跟什么一样,二话不说拉着李英豪就跑。
“大叔,给我们两串糖葫芦,要最大串的!”海珍珠很贪心,一开口就要大串的糖葫芦,光包在糖里头的李子就有十颗。
“来。”卖糖葫芦的大叔从草棍中抽出两串糖葫芦交给海珍珠,海珍珠将其中一串递给李英豪,使眼色要他给钱。
李英豪给了大叔二十文钱,大叔拚命跟他道谢,因为这糖葫芦一串才五文钱,他多给了一倍,他可以少卖两串,也好快点回家。
“要给就给一两,只给二十文,太小家子气了。”他都已经付出双倍价钱,海珍珠还抱怨。
李英豪只得回头掏出银两,塞进大叔手里,顺道堵住她的嘴。大叔一看是一两银子,高兴到合不拢嘴,立刻收摊回家抱孙子,不卖了。
海珍珠见李英豪这么听话,内心极为感动,其实他大可不必理会她,她也不能对他怎么样。
他一直对她很好,从前如此,现在也是一样。
海珍珠心知肚明,李英豪所做的一切都出自于喜欢她,现在就看她怎么响应他的感情,而说实话,她还模模糊糊,虽然他们已经接过吻,某方面来说非常亲密,但她不确定是否要把自己交给他,一旦她失去自由,她是否还会快乐?她真的没有把握。
“在想什么?”李英豪轻轻敲她的脑袋,助她回神。
海珍珠模了模头,心想谁说他没变?他变得才多呢!竟然敢敲她脑袋,以前都是她敲他,话说回来,她好像从小时候起就是个女霸王。
“想糖葫芦多好吃。”海珍珠不想让李英豪知道自己正在想他,怕他会太得意,以为自己真的表现得很好……唔,他是表现得不错,吻起人来,火辣辣,好像小说中的男主角,说不定还比男主角厉害。
海珍珠想着想着停下脚步,开始怀疑他那一身“功夫”都是从哪儿学来的,该不会是从青楼女子身上学的?她听说士大夫都爱上青楼,找青楼女子谈情说爱。
“就是这个味道。”李英豪心满意足的吃着糖葫芦,这就是家乡味儿,充满浓浓的乡愁。
海珍珠一边瞪李英豪,一边舌忝糖葫芦,总觉得男人都不可靠,外表再老实都一样。
“妳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买糖葫芦,结果我的糖葫芦被抢的事?”他没记错的话,好像就是在这条上被抢的,连卖糖的大叔好像也是同一个人。
“记得。”海珍珠记忆深刻。“那个时候大家都爱抢你的东西,每次都是我去帮你抢回来,因此常跟人家打架,被人谣传我是全杭州最凶的姑娘,好几年都没人敢上门提亲。”
说起她小时候的丰功伟业,那可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她专门跟男生打架,有一半以上的架都是为李英豪打的,以至于当他搬离杭州以后她好失落,因为不需要再帮他出气,练身手的机会自然减少,日子相对也过得更加无聊。
“那次妳为了保护我而受伤,流了好多血。”李英豪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当时我就发誓,绝不让妳再因为我受伤,以后换我保护妳。”
“面团……”她不知道他那么在意,当时她是擦破皮,流了些血,但没几个月就好了,也没留下疤痕。
李英豪忧伤地笑了笑,很抱歉他曾经那么软弱,害她不得不挺身保护他。
海珍珠的心头顿时涌上一股暖流,他做到了他的承诺,如果不是他以钦差的身分做担保,她已经被陈江快抓去大牢,折磨得死去活来。
老天似乎也和她一样感慨,竟然挑这个时候下雨。
“雨落下来了,快躲雨!”
周围响起人们的惊呼声,海珍珠下意识想找地方躲雨,李英豪已经早一步将她拉到一家小店的屋檐下。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下起雨来!”因为小店的屋檐过短,无法完全遮雨,李英豪只得用自己的身体护着海珍珠,不让她淋到半点雨。
不期然被他抱在怀里,海珍珠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温暖,那温暖是保护,是承诺,更是爱。
这一刻,海珍珠被李英豪满满的爱包围,再大的雨势也无法让她的身体变冷。
她紧紧抱住李英豪,心中的犹豫和不安,彷佛也随着雨水冲刷,一点一滴的流掉,最后只下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