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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大斗法 第一章

作者:米恩

四周绿意环绕,老榕树下,是座被它繁茂盎然枝叶遮蔽的三合院古厝,屋顶上斑驳的瓦片以及围墙上零落的红砖,显现出它年岁老迈的痕迹。

拉着简单的行李,朱霏霏走过三合院平常用来曝晒农作物的稻埕,踏上石阶来到正厅,随手将行李往门边一放后,便环顾起这许久未归的老家。

看着原本覆着水泥此时却剥落露出里头红砖的墙角,以及上次她回来,吩咐爸爸扔掉,可此时仍好好待在角落的那张断了只椅脚的椅子,她柳眉微拧。

她才多久没回来?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怎么房子愈来愈老旧了?

走出正厅,她没回自己的房间,而是先到后头的厨房找人,然而正中午的,厨房却没传出饭菜香,也没看见该在里头忙碌的妈妈。

跑哪去了?

困惑的抿着粉唇,她找遍家里上下,还是找不到该待在家的父母,于是踏出院子,走向最后一个他们可能会去的地方,却在这时见到那让她找了半天的父母,正并肩从远处往三合院走来。

见到他们肩上及手上的锄头及铲子,她眉头更蹙起,扬声轻喊,“爸、妈,都中午了,你们怎么现在才从田里回来?”

闻声,原本低头不知在烦恼什么的朱信华抬起头,一见是女儿,脸上的愁容尽扫,扬起大大的笑容,“霏霏!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好一会了。”见父母汗流浃背、一脸疲累的样子,她连忙接过他们手上的农具轻声说:“爸妈应该还没吃饭吧?东西我拿去仓库放,你们去换件干净的衣服,我载你们到市区餐厅吃饭。”

听见要花钱,陈雪梅马上拒绝,“外头吃顿饭这么贵,我在家炒几道菜吃一吃就好,别去外面花钱了。”

朱信华也附和,“是呀,现在油钱这么贵,妳一趟车程回来嘉义不便宜,不要再花钱去餐厅了,把钱省下来,妳回台北想吃什么再吃,我们随便吃吃就好了。”

朱霏霏眉微挑,知道爸妈的固执也不坚持,点头应好,便把农具拿到仓库放。

走进在她小时候还是书房,现在却变成堆放杂物器具的仓库,不禁有些感慨。

想他们朱家曾是极负盛名的除魔一族,现在却落得穷到家徒四壁的惨况,她除了感慨外就是无奈。

不知是从哪个朝代开始,朱家人便拥有除魔及与灵魂沟通的能力,她只知这能力的传承至少有五百年,随着年代久远加上血统混杂,朱家人的能力早已不似以往那般强盛,甚至在这事事讲求科学的年代,朱家的盛名也已不复从前,逐渐没落。

再加上上天虽待朱家不薄,赐给朱家人不凡的能力,却也似乎怕他们的能力太过强大,不论哪一个世代的传人,只要到了某个时间点,身上灵力就会慢慢失去,直到成为一个普通人。

这也是朱家没落的主要原因,就算她朱霏霏的能力是这一代的顶尖,却也不晓得它何时会消失。因此她安于平淡,不和先人一样选择替豪门富贾净屋驱煞,赚取钱财来换取下半辈子的安逸,而是选择和父亲一样,待在想待的地方、帮助自己想帮助的人,就算赚不了几个钱,但足以餬口吃饭就好,可现在……

想到父母到了快中午仍在田里做农活,看见这些祖先留下的除魔书籍覆上厚厚一层灰,她的胸口不由得感到一阵闷。

“霏霏?怎么还不出来?快来!爸爸有件事要和妳商量。”

听见父亲的叫唤,朱霏霏回过神,忙把手上的农具放好,关上门走回正厅。

一进门,就见父亲已换好衣服坐在椅子上等她,她朝他走去,坐在他身旁。

“爸要和我商量什么事?”虽然心里早有底,她仍轻声问。

见女儿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朱信华有些尴尬,却还是开了口,“也不是什么事,就是上回我和妳提过的蓝伯伯侄子那件事……”

虽身为朱家传人,可他生性淡薄,对名利较不看重,加上灵力早在几年前就全数消失,就算心有余也力不足,这才会搬回嘉义老家种田养老。

可他们朱家没落归没落,有心人稍微打听一下仍可查出他们过往的威名,这也是蓝家为何会找上他这已毫无能力老头的原因。

一开始,他根本不知道找上他的人是知名饭店品牌“云沐饭店集团”的决策者蓝英政,只觉得这自称年纪大他五岁、看起来却只有四十多岁的男人,有双锐利傲然的双眼,表现出来的气度和风范与普通人大大不同,却也不像一些眼界过高的有钱人,反而十分亲善。

初识他那天,蓝英政在村子里唯一的庭园和人下棋,他棋艺惊人,屡战屡胜,让平时下棋只是娱乐的村民们热血沸腾,个个摇旗吶喊为自己的棋友加油,等朱信华务农回来时,在场已没人是他的对手。

那时他才知蓝英政原本是要来找他,却不知怎地和众人下起棋来,一待就是一个下午,直到他经过、有人和他打招呼,蓝英政才蓦地回神,想起自己的目的,接着便造访他家,说出来找他的缘由。

原来蓝家家世显赫,由明朝开始一代传一代,不仅打破富不过三代的说法,甚至已传承数百年,只是蓝家虽财富愈累愈多、名声愈积愈旺,看似圆满无憾,实则有着一大隐忧。

那就是诅咒。

传说,蓝家先祖曾辜负一名女子,让那女子死于非命,对方死前极恨,遂对蓝家的后人下了个诅咒,诅咒蓝家后人终生受病痛所苦,不得善终。

当时谁也没料到那诅咒的威力竟会如此强横,一次可以当成是意外,两次可以当作巧合,可三次、四次、无数次之后呢?

终于,没人敢再轻忽这诅咒,蓝家人开始相信这件事,且做好万全的准备。

诅咒并非对所有蓝家子孙有影响,而是只针对蓝家主脉,也就是有着那名先祖血统的后人有影响,偏偏主脉的香火一直不够兴旺,几乎代代只留下一脉相传。

人丁不兴加上诅咒缠身,几百年下来,对主家有异心的旁支一直野心勃勃,夺权、夺产无所不用其极,毕竟谁也不甘终生为他人卖命,谁都希望自己劳心劳力换取得来结满甜果的树,是种在自己的土地上,而不是只分得几颗甜果止渴。

几次家斗下来,蓝家代代主事者总算懂得未雨绸缪,从旁支中挑选出一名忠心而有能力的代理人,在自己辞世之后帮忙照顾庞大的家业及下一任的当家。

而蓝英政,正是蓝家这一代的代理人。

事实上,这样的模式在蓝家已实行数百年,蓝家主事者的眼光极好,至今已许久未发生夺权叛变之事,但情形到了这一代的主事者蓝君煜身上,却有了变化。

今年二十六岁的蓝君煜,不似以往的先人,得到心脏病、脑癌、血液病变等等疾病,相反的,他身体十分健康,每半年的例行性健检说明他身上并无任何病兆,然而,他的身体却突然在二十四岁那年有了异变。

他依然健康,只是一天比一天衰弱,不论找来多少名医诊断都查不出病因,只能看着自己的体力不断流失、体能不断的衰退,直到去年,他连走路都无法走了,只能坐在轮椅上让人推行。

而最严重的,却还不是这件事,就算蓝君煜的状况和以往先人不同,但谁也没轻忽过诅咒,在他身体日渐衰弱时就开始着手安排一切事宜,无奈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一个正常人突然不能行走,得靠别人推行,这让高傲的蓝君煜大受打击,不良于行的他,个性变得十分古怪,成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门,甚至连未婚妻也避不见面,这让蓝英政急得不得了,因为蓝君煜并没有留下任何子嗣,连代理人都不肯选。

蓝君煜的固执无人能劝,就连他这养大他的叔叔劝说也无用,因此他才会重拾那已被放弃的方法——解开诅咒。

数百年了,先人们试过无数办法,诅咒一直无法解开,这才会变相的用代理人以及尽快生出下一代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既然蓝君煜这代未留下子嗣,也不挑选代理人,他只好重拾旧方法。

所以从去年开始,蓝英政就跑遍世界各地,找尽所有奇能异士要解开这诅咒,偏偏至今无人能解,每个意气风发走进蓝家的人最后都是连滚带爬的爬出门,彷佛见到什么吓人的景象般,且每个人给他的答案都是他们无能为力,要他干脆放弃。

然而他不肯放弃,就算几近死心,他仍找上朱家,这是他仅剩的请托了。

当朱信华听完他的叙述,第一个想法就是麻烦,十足的麻烦。

依蓝家的权势及财富,要找比他们朱家厉害百倍的除魔师不是没有,但蓝英政却找上朱家,甚至还明白的和他说自己已找遍所有能拜托的人,可蓝家诅咒之事在这一行实在流传得很快,不管道行多厉害的人,再如何要钱也更要命,所以案子根本就无人敢接,蓝英政是真的万不得已才会找上已隐退的他。

对于对方的坦然,朱信华很欣赏,加上蓝英政为人真诚豪爽一点架子也没有,两人很快就称兄道弟,就算明白这事是个麻烦,他还是拍胸脯一口答应。

不过一答应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早已没有半点灵力,有能力帮他的人并不是拍胸脯答应蓝英政的自己,而是他的女儿朱霏霏,因此,此时他也才会硬着头皮一再的向女儿开口。

一听爸爸果然是提起这事,朱霏霏叹了口气,推了推滑下鼻梁的眼镜,不厌其烦的说:“爸,我说过,这事是个麻烦,而且我不敢保证我的能力会比蓝家先前请去的人还厉害。”

爸爸向她开口无数次,而她也拒绝了无数次,怎么他就是不死心呢?到底那蓝伯伯有什么魅力,能让她个性淡薄的父亲这么执着的要帮他?

“我知道,妳蓝伯伯也知道,他只求妳去看看他侄子,一个月时间要是真没办法,他也不会强求。霏霏,妳就当是给爸一个面子吧,爸从没求过妳什么事……”

虽然他相信女儿的能力,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要不是蓝英政说明若霏霏想走绝不强求,他也不会答应,毕竟霏霏可是他的宝贝女儿,他自然不希望她出事。

看着父亲恳求的脸庞,朱霏霏突然觉得自己很不孝,竟让父亲一再的请托她,又想到那已变成仓库、覆满灰尘的书房,她再次叹了口气,总算妥协。

“好吧,我答应,但我得先回事务所把事情交代好,而且,我还要爸答应我一个条件……”

云沐饭店集团由台湾发迹,旗下饭店遍布全球八十六个国家,约有七百六十家观光商务及休闲度假旅馆,共拥有二十六万个房间及十五万名员工,是全球最大的饭店集团之一。

每间在世界各地的云沐旗下饭店,皆有独特的建筑外观及硬件陈设,难能可贵的是,其服务质量及水平都维持着杰出的表现,并在世界顶级饭店评比拿下极高的殊荣,而目前云沐正打算在东南亚……

想到昨晚才在电视上看见的报导,再看向眼前这虽位于山里却巍峨气派、唯美出色的建筑物,她不得不说云沐不愧是世界知名的饭店集团,就连在这样的深山里都能盖上一座不输欧洲古堡、美轮美奂的城堡。

车停妥,不等司机为她开车门,她已自行下车,伸手想拉行李时,一旁的司机却早她一步为她拿下行李箱,微笑说:“我来就好,朱小姐请随管家进屋,蓝先生已在屋里等候。”

朱霏霏抬头,果然看见大门走出一名西装笔挺的中年人,恭敬的朝她说:“朱小姐,敝姓章,是这里的总管,请随我来。”

既然有人代劳,她也不坚持,向司机点头致意说声﹁麻烦了﹂后,便跟着章总管走进屋里。

刚踏入大厅,朱霏霏便看见一处奇特之地。

大厅的正中央竟有着一座水池,池中有假山造景,池里养着几只锦鲤,更让人赞叹的,是水池上方的那口天井。

灿亮的金阳由井口洒落,照耀在水池上,点点金光和清澈的池水勾勒出金黄色泽,加上里头恣意优游的黄金鲤鱼,让人乍看之下像是有金沙流动的错觉。

房子有天井,在风水学而言,有好有坏,大多数的人都不喜天井,有一说认为天井下造水池,主病,池水不流通,财失。

可又有一说认为,天井乃一宅之要,攸关财禄,要端方平正,不高不陷、不长不偏才能堆金积玉,财禄绵绵。

而依蓝家显要的家世看来,应是后者。

不过虽说有天光的照耀,屋内采光明亮,朱霏霏仍隐隐感到一股恶气。而怪的是那股恶气上头却又缠绕着一丝正气,这矛盾让人在心闷气躁之余,又同时扫去心底的晦暗。

究竟是什么东西会拥有这样矛盾的气息?

搜寻了下那气息从何而来,她发现是顺着长梯而下,本想问身旁的章总管上头有着什么,可蓝英政却正好走出来。

“妳就是信华的女儿,霏霏?”

朱霏霏收回视线,看着朝她走来的中年人,轻勾唇角,有礼的向对方打招呼,“是,我就是朱霏霏,蓝先生您好。”

她在报章杂志上见过蓝英政,对他不算陌生,可初见本人,仍被他过人的气度及英伟给震慑。

年过五十的蓝英政一点也不显老态,除了鬓角掺着几撮花白的发丝外,整个人散发出成熟男人的特殊魅力,让人看不出他竟已是年近六十的老人。

在她打量着他的同时,蓝英政一双看似温和却无比锐利的双眼,也正评估着眼前年纪看来不过才二十三、四岁的朱霏霏。

朱信华跟他说,他的女儿是朱家这一代中能力最强的除魔师,可现在看她的年纪,却让他十分怀疑。

即便她穿着老成,却掩不住过于稚气的脸庞,唯一能让他信上三分的,就只有她那不属于这年纪该有的沉稳气质。

但就算只有三分,事到如今在无计可施的状态下,他也只能撇开心中的质疑,把眼前的年轻女孩当成唯一的救星。

扬起笑,他纠正,“是蓝伯伯,人老要服老,我可是很有自知之明。”

虽然他表现得非常和蔼,就像一个长辈对晚辈那样可亲,朱霏霏却没漏看他眼中的质疑。

不是蓝英政表现得太明显,相反的,身为管理七百多间饭店的决策者,他掩饰得非常好,几乎让人无法察觉。

偏偏他遇上的人是她,从八岁起就不断接收他人不信任、质疑目光的朱霏霏,就算对方掩饰得再好,她还是能察觉到他心底的质疑。

而她最痛恨的,就是有人怀疑她的能力,要不是眼前的人是父亲看重的朋友,她早就甩头走人。

“蓝伯伯。”脸上表情未变,她从善如流的改口,接着直接切入主题,“相信我父亲应该已经和蓝伯伯提起我们事务所的事,合约也应该在三天前送到蓝伯伯手上,请问您签好约了吗?”

听她提起合约之事,蓝英政眉毛微扬,“合约我放在书房,跟我来。”

她点头,跟着他走过大厅来到书房,看他拿起桌上一式两份的简易合约,及合约旁一张已填好数字的支票。

“我已经签好名,但我在上头加注了几项条件,妳看看要是没问题,就签上妳的名字,合约立即生效。”他把合约递给她。

接过合约,她快速的看了看他填上的三条注记。

第一条很简单,要求她不得把蓝君煜的状况对外泄露,不论好坏。

第二条就更简单了,那就是不得把蓝君煜在此静养的消息传出去,以免招来媒体。

这两项条件对她而言根本不是问题,就算他没注记,她也会遵守,客户的隐私事务所可是比谁都注重,唯一有问题的是第三项。

柳眉微拧,她抬头问:“为什么要改成三个月?”当初明明说好她在这只住一个月,怎么改成三个月了?

蓝英政解释,“君煜的身体已有大半年没有变化,一直维持在现在的状态,我怕一个月的时间查不出原因,这才改成三个月。”

闻言,朱霏霏眉头更是皱起。他说的没错,百年的诅咒只花一个月的时间探查确实太短,但三个月嘛……

知道她的顾虑,蓝英政又说:“妳放心,既然时间改成三个月,酬金自然也会跟着改,这点妳不用烦恼。”

听见他的解释,朱霏霏这才发现签约金的部分确实也改了,可一看见更改后的金额,她松下的眉心又拧了起来。

她之所以答应父亲来的条件,就是不可以是无条件的帮忙,她会把这件事当成一件Case,交给她们的Secret事务所来处理。一切照合约走,该谈、该付的,一律不能少。

虽然父亲直嚷着蓝英政是他的朋友,向朋友开口要钱他难以启齿,但她还是很坚持,否则一个月的时间不工作,她哪来的钱支付事务所的开销?

第二,家里的椅子都坏了,父亲还顾虑交情不跟人拿钱?他难道不知道蓝英政虽只是云沐的代理人,年薪少说也以亿计算,这点小钱人家根本不放在眼里。

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她从不和有钱人客气,她可以帮助比她困苦的人且分毫不收,却无法帮有钱人做白工,这有违她朱霏霏赚钱的原则,她宁可不接也不要让自己亏到。

所以,当她知道蓝英政提高酬金时,她欣然同意前来,可如今在看见合约上天价的金额后,又不由得为难起来。

这整整比她当初的要求要高上十几倍呀。“蓝伯伯,这金额和我们当初说好的价钱不符,未免也太——”

“给我滚回去!”

嘶哑的咆吼伴着一道白影朝朱霏霏飞来,她一时怔住来不及反应,只能硬生生接下那往她脸上投飞而来的不明物体。

直到白影掉落在怀里,她才看清那朝她扔来的不明物是颗枕头。

将视线从枕头往上挪,她对上一双眼,一双狭长俊逸却燃着浓浓怒火的双眼。

“三百万还嫌不够不过又是一个骗钱的神棍!什么事都还没做就敢狮子大开口给我滚!我不需要一个骗子来浪费我的时间!”

骗钱?神棍?

朱霏霏瞇起眼,不管眼前的人是谁她都要发飙了。

蓝英政却冲到她面前,歉然的低语,“霏霏,这就是君煜。很抱歉,他脾气不是很好,请妳不要在意。”

他就是蓝君煜?朱霏霏这才知道这有张坏嘴的男人就是这一次的事主。

她视线下挪,不是因为对方比身高一六六的她还矮,而是因为他坐在轮椅上,正用着俊美的褐眸死死瞪着她。

这男人有张得天独厚的俊颜,轮廓深邃、五官出色,就算脸色苍白得只比死人好一点、脸颊瘦削得只好过殭尸,仍是一个显著的发光体。

败就败在那紧抿成直线的唇,以及难看到彷佛全世界的人都亏欠他的表情,光是这两样就足以让人退却三步,更别提他浑身散发﹁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就算长得再好看,也不过是尊没有温度的蜡像。

早在来这之前,蓝英政就已透过爸爸转告她,说蓝君煜的脾气不好,要她多担待,因此即使她很不高兴,仍是忍下了。“没关系,我——”

“你没告诉我,这次的神棍是个女人”蓝君煜毫不客气的打断她和叔叔的对话,眼中的火气更甚。

“君煜,霏霏不是神棍。”蓝英政不悦的拧眉,接着又说:“还有,她是男是女并不影响她的能力,你应该向霏霏道歉。”

就算体谅蓝君煜因生病而情绪起伏不定,蓝英政仍不容许他出言污辱自己请来的客人,再说要是他气走朱霏霏,唯一的希望就没了。

“要不是神棍,三百万会嫌少?”蓝君煜不理会叔叔的要求,讽声又说:“她甚至连根手指都还没动到就想抬高价钱,不是来骗钱是什么?”

她自认修养算好,可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出言污蔑,自己若再不反击就太轻视对方了。

瞇起美眸,朱霏霏扬扬手上的合约,冷声说:“蓝先生,第一,我似乎从没说过一个﹃少﹄字;第二,我确实是连根手指都还没动,因为对一个一脚已踏进棺木的半死人,根本没有动手的必要。”

闻言,蓝君煜气得低吼,“妳说什么”

“需要我再说一次吗?”她冷声反问,接着转身不理会被她激怒的蓝家大少,即便满肚子闷气,她仍有礼的对蓝英政说:“蓝伯伯,看来我们似乎没有合作的缘分,我先告辞了。”

见她说走就走,他连忙慰留,“霏霏,君煜他不是有心的,只是之前来过太多想骗钱的骗子,他反应才会这么大,妳就多体谅他,别和他计较。”

朱霏霏停下脚步,“我知道,但就怕是他想和我计较。”

蓝家家大业大,上门的骗子当然不会少,她不怪蓝君煜会有这种反应,只是合作的基础是信任,既然他不信任她,那么说什么也枉然。

闻言,蓝英政瞪了侄子一眼,后者桀骜不驯却也闭上了嘴,冷瞪了朱霏霏一眼后,才让身后的佣人推他离开。

见他离开,蓝英政松了口气,要她坐下后,哑声道:“我知道君煜不是好配合的人,毕竟他打出生就没病没痛,是蓝家百年来唯一的特例,大家对他期望很高,可没想到他从英国留学回来后,身体突然出现状况,一夕之间从云端落到谷底,甚至连自己走路都不行,他受挫的心情可想而知。加上我求好心切,不肯放过任何一丝希望,才会让一些骗钱的神棍找上门,导致他变成现在这模样……”

他顿了顿,看了脸色平静的她一眼后,才又接着说:“霏霏,说实话,妳年纪太轻,我刚见到妳时也怀疑过妳是否真有能力,但我已经没有办法,国内、国外,真材还是假料的人我全都找遍了,君煜的身体仍不见起色,所以我只能把希望放在妳身上,要是妳走了,我不晓得还能找谁来救他……”

一番话说得无奈又无助,朱霏霏明知他是苦肉计,偏偏无法拒绝,毕竟她自己答应在先,且她一向尊重长辈,即便知道依蓝家的财势真要找到能人并非难事,只是不想放过任何希望——包括她,所以她还是点头了。

叹了口气,她从皮包里拿出笔,在合约上改了改,并在一旁签上名后,才递给蓝英政,低声说:“金额我改过了,三个月顶多是把原本的酬金乘上三倍,多的我不会收。至于事成后的酬金,等我真有能力解开那难解的诅咒之后,您再给我。”

看着改过的金额,蓝英政眉微扬,却仍试探的问:“听说妳们的事务所目前很缺钱,三百万对蓝家不过是九牛一毛,妳——”

他话还没说完,朱霏霏已打断他,“就算是九牛一毛,那仍是蓝家的钱,我只靠我的能力赚取我应得的部分,不属于我的东西,迟早会离开。”

听见她说的话及看见她真摰的神情,蓝英政霎时对她刮目相看,一扫最初对她的质疑,轻笑出声,“我经商三十多年,这还是头一次看走眼。霏霏,看来妳比我想象的还要特别,君煜我就交给妳了。”

听他提起脾气不佳的蓝君煜,她无奈一叹,知道自己在这里三个月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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