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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Hermes的魔鬼 第四章

作者:云晴

因为生病,所以她昏昏沉沉的,睡了醒,醒了吃,吃了又睡……而这段期间,裘德每逃诩随便在屋内找了个房间睡。

终于,她烧退了,人看起来清醒多了,身体也好多了。

现在,她正坐在卧室橡木地板的边缘,脚丫子泡在泳池里,跟在泳池里仰躺着的裘德聊天。

“你住在这地底下,该不会是因为讨厌动物吧?”

“对。这里比较干净,动物不会莫名其妙跑进来。”

看到霍华送早餐下来了,裘德利落的出水,抓起泳池旁的浴袍套在身上,然后走向她。

“谁说的?这不是有一只大地鼠。”她指着他。

裘德瞪着她,帅气的浓眉抽了下,“你还是生病时比较可爱。”

一开口就是讽刺,这女人,真是想叫人喜欢也难!

“嗯?”

白以芯胸腔里的那颗心莫名的震了两下,他是在说她可爱吗?好怪喔!

望着他走向餐厅的背影,她又抬头看了看那人造的星辰。他住地底下,是因为喜欢独自一人在星空下游泳,边游边看着天象吗?

真浪漫……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种举动?跟她一样,每逃诩喜欢倒杯红酒,躲在天台上,边听音乐边看星星。

咦?等等……等等……谁要跟他一样啊?

猛地摇头,她起身,走回卧室,开始收起自己这两天来的行李。

不管怎么说,现在身体好了,她也该离开这地方了。

她还要开一个月的会,两天没去,主办会议的教授辛普森太太一定会担心她。

她拎着自己的小行李,脚步轻快的走向吧台旁,“哇!这是我最爱吃的花生酱三明治呢!”

裘德顿了下,看了她一眼,“是吗?我也最爱吃这种的。来!这给你。”

他没想到她跟他竟然都最喜欢花生酱三明治。

早餐气氛祥和,但吃到一半时,他突然看到了她脚边的小行李,让他没来由的皱起眉,“你可以住这。”

“嗯?”她讶异的看着他。

比起之前他对她的恶意欺负,他现在的友善,简直就像另外一个人。

“你来纽约不是要住一阵子?”

她望着他,嘴角甜甜的一扬,“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已经订了葛拉饭店,虽然晚了两天,但我想应该还是会有房间。”

“我不会要你睡楼上。”他知道她有洁癖。

她看着他好几秒都没说话,然后才轻呼一口气,“不了,我还是去住饭店吧!”

惫是眼不见为净的好!虽然他要让她睡这个美丽又舒服的房间,让她心跳了下,感动莫名,但她知道……天天看到这么帅的一张脸,可不是个好主意。

“嗯!懊,”看得出她心意已决,蓝眸底下掠过一丝懊恼,“那我叫霍华去把鸟抓起来,等等放你车上。”

为何他会有冲动叫这女人留下,还让她继续睡自己的房间呢?该死的他连一点能说服自己的理由都没有。

“啊?”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那个鸟……是朱老太太要寄放在你这的。”

“我不养,我没让牠们死掉,还听你的吩咐,喂牠们吃药跟食物,你就该偷笑了。你不住这,就得把鸟带走,就是这么简单。”

他一笑,她想这么快摆月兑他?门都没有!

她瞇着眼瞪了他好一会儿,接着,毫不掩饰恶意的笑起,“对了,我差点忘记你有动物恐惧症呢!矮特先生。”

浓眉一扬,蓝眸冷傲的瞄了她一眼。

“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

“不!”她嘲笑的嗓音消失,转为认真,“这是我对一个对动物毫不友善的家伙的态度。”

“我对动物不友善?我没害死过那些鸟,也从不伤害任何动物。”

“但你也打算撇清责任,啊炳……我忘了,对你这种人来说,是没有所谓责任可言的。”

“什么叫做对我这种人来说?”

“就你这种人啊!这里拐一个,那里骗一个。明明是冷漠的半死,却喜欢假装风流,到处去拐女人。”

他定定的看着她夸张的姿态,半晌后,才开口:“我从不需要那样做,她们自己会送上门来。”

“但你还是很虚伪的装出那种风流的态度。”她没忘记他那时在楼上跟茱丽雅之间的亲热戏码。

他看着她,一边浓眉轻挑,唇角也扬起一个恶意的弧度,“那就叫负责任,她们来找我,想要的就是那个。”

她瞪着他,不悦的瞇起眼。

他说的没错!以他的条件来说,那些女人的确会前仆后继的扑上来,所以,她根本没办法反驳他,但她却还是忍不住说:“那是欺骗,不是负责任。”

这个自大又不要脸的男人,头壳坏去的女人才会迷恋他。

“我对她们的欺骗让她们可以快乐的跟我在一起,又甘愿的离开我,这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你真是自大又狂妄到不可思议耶!”

蓝眸浅瞇,“你真奇怪,为什么要管我怎么跟女人交往呢?”

她脸一红,跟着耸耸肩,假装无所谓的说:“大概是因为我不欣赏你这种人吧!”

“或者说喜欢?”

她心一震,“神经病!我才不会喜欢你……我喜欢你干嘛?我根本不想接近你,对了,说到这……”她突然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你为什么这么讨厌动物啊?”

他冷冷的瞥她一眼。

“别转开话题,”这个他也会,“小姐,你今年几岁了?虽然你看起来像是发育没完成,但起码也二十五了吧?为什么还没有男朋友?”

他有点好奇她这个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兽医,长得也算甜美可人,为什么到现在还可以在如蚁的旧金山安然无恙的存活着?

“你问这干嘛?”她的防备顿时全开,笑容变得僵硬,“想转开话题的是你吧!

唉唷……”她故意十分做作又三八的拿汤匙在空中一挥,表现得像个典型的三姑六婆,“有动物恐惧症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像你这么完美的男人,更该有个严重的缺陷啊!”

“我并没有缺陷。”他笑瞄着她那种打哈哈的表情,没放过她眼底那一抹心慌跟恐惧,“而且很高兴你觉得我完美。”

她的神情像是不小心吞了一个大包子,“我……我觉得恐惧动物就是一种严重到无法弥补的缺陷。”

老天!真是失误,竟然让他以为她在称赞他。

“我是厌恶,不是恐惧。而你呢?表面装成厌恶男人,实际上心底却是恐惧吧?”

“胡说八道!我……我才不怕任何男人。”她只是不会想谈没有结果的恋爱,而她的恋爱……是一定没有结果的。

“还是怕爱情,怕自己爱某人爱得无法自拔,从此万劫不复?”

靶觉到自己占了上风,裘德唇角不自觉的上扬。

这真是种有趣的体验,过去他跟女人之间,通常不是打情骂俏就是公事公办,但跟她之间……他们是在斗嘴吗?这感觉真不错啊!

“哈哈!报花公子跟我谈爱情?”

他理所当然的说:“就是这样才有资格啊!”

“算了吧!你只是敷衍跟应付女人,那才不是真的爱情。”

“那就是爱情,女人要的就是那个。”

“好,我放弃,那我不是女人,我不要可不可以?”话题越谈越危险了,她选择结束话题。

不可以!他的心本能的回了这么一句,连自己都吓到了。

“你是不敢,不是不要吧?”他不放过她。

“哈!”被逼到不爽了,她抬眸瞪了他一眼,“就算我想要,我对你也没兴趣。”

“没兴趣?”她这句话可是完全的挑起他的征服,一股叫人难以抗拒的魅惑神情,在蓝眸底下闪现,“那么……是谁老是窝在窗边的沙发那看我游泳的?”

她脸一红,逞强的道:“我欣赏而已。你知道自己的条件不比顶上这些艺术品差。”她指着那关起灯来是星空,亮起灯来是奇幻画风的高耸天花板。

“你把我当艺术品看?”他不信,继续对她散发魅力。

她微笑,“要我拿你当成种猪或种马看,也是可以。”

一句话,令他脸上的魅惑笑容顿失。这女人竟然拿他跟动物比?

“我可不会让女人怀孕。”

“是啊!”她讽刺的道,“我猜,这也是公子负责任的方式之一吧!”

他不让女人怀孕,她是没资格生养小阿,那两人在一起,不是刚刚好吗?

心里这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白以芯一大跳。

“当然。”

说到这,他有点不耐的把盘里剩下的食物一扫而空。真奇怪!他干嘛跟她解释这么多?她又不是他的谁!

等着被他拐上床的性感美女多的是,他追这女圭女圭脸除了气死自己外,到底还有什么好处?

“哈哈……”白以芯有点不自然地笑着,心底还处于刚那念头所带来的震惊中,“是,公子总是有理由。”

“哼……”他冷哼,知道自己该去书房里忙了,可是,他却还是忍不住留在原地,“你这种有洁癖的老处女不也是?”

她身子一震,抬起眸来,一脸警戒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知道什么?你……”他恍然大悟,感觉有点震撼,“你真的是……处女?”

女圭女圭脸顿时涨红,“不关你的事!”

“哈哈……”低沉的笑声突然响起,“原来你是处女,难怪……”

“难怪什么?”她先是问,随即发现不对,立刻又举起双手,“不!不要说,我不想听。”

他微笑,“难怪你会有洁癖。”边说,他边觉得有点怪怪的,但一时之间,却说不上来哪里怪。

“哼!”她猛地起身站起来,拎起小行李袋,“好了,谢谢你的招待跟救助,现在,我该走了。”

看到她转身,他突然了解,对……怪的地方是……她有洁癖的事情,关他什么事?为什么一开始他就直接答应让她睡楼下呢?真奇怪!

饼去如果有女人不想让他追,他就不会追,你情我愿向来是他追女人的最高原则,但为什么……他却不想放过她呢?

眼看她要走进通往楼上豪宅的电梯,他突然开口:“记得把鸟带走。”

她瞇眼瞪他,这家伙在耍什么小阿子脾气?“那是你的承诺。”

“几只死鸟而已,跟承诺有什么关系?反正你得带走。”裘德坐在原地说。

“我说了,不带。”她闪进电梯。

“不带走,后果你就得自行负责。”

他的低嗓穿透了正缓缓合上的电梯门,听得白以芯心惊胆跳。

这无赖,他到底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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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真是太过分了,我告诉你,明月,他自大得不可思议,我不懂他凭什么这么嚣张,真是他×的,还敢叫我负责后果咧!那又不是我家的鹦鹉跟八哥,哼!”

她越是想甩开他的影像,就越是看到眼前有张俊美得过火的嚣张笑容,气得她翻来覆去都没办法睡,最后只好花大钱打了越洋电话,找人诉苦。

“哈哈,好久没听你发脾气,真难得,为了男人破功了吗?”在电话那一头的,是她台湾的知心好友——小学就认识的男同学万明月。

他也是唯一一个不拿她的家世背景当回事,把她当普通人看待的好朋友。

“才不是,你碰到他,也会被惹恼的。”

她涨红脸抗议。没想到温柔的明月也会取笑她!

“他是个这么特别的人啊?”

白以芯迟疑了一下,才说:“他真的是让人印象深刻……明知道他非常恶劣,但要讨厌他可不容易。”

其实她知道自己是很感激他的。

也许他一开始的举动很恶劣,但是他后来有照顾生病的她,也一直对她算不错。

“以芯,别喜欢上他就好,别忘了你当初离开台湾时,跟爷爷发过的血誓。”

白以芯说不出话来了。

那血誓她是记得的。虽然不愿为黑道之人,但她身上毕竟是流着黑道之血,发过什么样的誓愿,就要遵守什么样的誓约。

当年她离开了台湾时,爷爷逼她立誓,说若有天她怀孕生子,所有的孩子都必须回去让爷爷抚养,好让爷爷能挑个真正能继承帮派的人选。

当时,为了她的自由,为了对黑道生活的厌恶,她答应了,因为她认为自己不可能再喜欢上任何男人,当然也更别提会有后代……

“放心吧!明月,一、我不会喜欢他,门都没有:二、我这辈子都不会嫁人,所以更别提生小阿了,那个血誓对我来说,根本就没影响。”

“唉……”太平洋的另一端传来了明月的低叹,“你想得开就好了……”

“明月,我没事的,我在美国过得很开心,真的,比在台湾好多了。”

“我知道,所以我才忍耐着我的思念啊!”万明月的嗓音里带着一丝隐约的失落。

“少来了!”白以芯笑着吼他,“万明月,专心去当你的医生吧!再见了。”

币上电话后,白以芯摇摇头轻笑着,“真是的!”

她知道万明月喜欢她,但是她对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这辈子她唯一有过感觉的人,出现在她十八岁的那年。

当年她刚上大学,她跟唯一喜欢过,正式成为男女朋友的学长,却只当了一个月的情侣。

就在她甚至还不太懂什么是爱情的感觉时,学长就因为索吻不成而大发雷霆,还怒骂她的黑道背景。

那时,她就认清了一件事——男人有什么好喜欢的?女人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好好的!

就像她现在这样,一个人也能过得好好的,快快乐乐的实现自己的梦想。

如果那双蓝色的眼睛,不要老在她脑海中晃来晃去,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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