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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销魂 第十一章

作者:陈毓华

第六章

“妹子!”

“小妹!”

“三哥、五哥。”

霜不晓随意挽了个沉香髻,穿着一件窄袖小襦,遮住脚尖的留仙裙,手拿一把松丝团扇,在这几个哥哥眼中简直是怎么看怎么漂壳。

这时从她身后突然钻出一颗小头颅。

那是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有着圆滚滚的大眼,穿着一件鹅黄窄袖小襦,往上缩上好几寸的留仙裙,手里还学那霜不晓拿了把一模一样的松丝小团扇……反正不论什么东西到她那里都小上好几号就是了。

这姑侄俩居然穿的是同样式的衣服。

“三叔叔,五叔叔。”声音甜美,沁人心扉,一蹦一跳,跳进了太子的怀里,然后抱着她爹的颈子啵啵的亲了好几口。

她今年四岁,单名一个迁字,是太子雷和太子妃的长女。

打从霜不晓借住东宫后,这丫头片子就缠着她,一天里,总有三、四个时辰把霜不晓当母鸡,她走到哪,这丫头片子就跟到哪,至于她那正版的母妃,则是完全被她冷落了。

时日一久,霜不晓只要带着她出去,旁人都以为迁儿是霜不晓的女儿。

她也不解释,随便他人去说。

“你这小丫头又一旱就黏着姑姑,爹爹不是说过,不许你每天往书斋跑,哪些看顾你的嬷嬷们呢?一个个都落得清净去了吗?”抱着越来越沉的女儿,太子不悦的皱起眉。

看起来那些失职的嬷嬷们需要好好整治了。

“爹爹最坏了,每回只会抱怨迁儿黏着姑姑不放,自己还不是一样,只要下朝找的就一定是姑姑,都跟我抢,迁儿最讨厌爹爹了。”扃了扁小嘴,大人最会这样做,自己都可以做的事情,轮到小孩头上就被禁止,乱没道理的。

“我……哪有。”这下窘了。

“爹爹不是教过迁儿,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爹爹最喜欢姑姑,那迁儿也一样可以喜欢啊。”

她天真的书语惹得几个大人摇头失荚,其中三皇子笑得最大声。

“又多个人来抢小妹,还是个小表头,真是麻烦!”五皇子撇嘴。

闻言,迁儿朝他扮了个大大的鬼脸。

“早知道你这东宫的人比市集还要多,我就不来了。”霜不晓瞧着这对父女,一个天寘未凿,一个应付不来刁钻的女儿,原来想着自己一人住太冷清,以为太子哥哥的倾隽宫有人陪着说话却又静谧,可以避开不想见的闲杂人等,她是为了求平静才来的,哪知道,几个借口赖在太子东宫的哥哥们,还有几个走不开身,只能派遣亲信送口讯,有事没事就送来东西的哥哥们,三哥、五哥、七哥、四哥、二哥……这样浓烈无私的亲情,总是教她感动又羞愧。

“既然如此,妹子,换去五哥那里住,自从我开府后你就只去过那么一次,来啦、来啦,我留了不少好玩意,就当来散心好了。”

老五眼看大家把注意力放在迁儿身上,他决定不要一起起舞,来到霜不晓身边,趁机游说着。

“有机会我一定去。”她真挚的说道。

“那……打勾勾。”

“好,打勾勾。”即使贵为皇子,也不能随心所欲,可是放眼过去,这些哥哥们,有的封地明明离京城一万八千里远,仍赶着来,有的放下手边繁杂事物,披星戴月的来采视她,有的二话不说,抱着她就红了眼睛,这些这些……这么多的亲情洗涤了她那不为人知的纠结,她忽然看开了,也平心静气了许多。

第二年开春,她肯说话,也会笑了,却决定离开皇宫。

离开的那天,天微雨。

她拎着简单包袱,在倾隽宫门前忽然跪下,朝着碧霄殿的方向重重磕了三个响头,拜别父亲。

从此,她的哥哥们即使翻遍整个凤京的地皮,也不见她的踪迹。

对一个弱女子来说,独自出门在外绝对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何况是自幼娇生惯养的霜不晓。

这是她有记忆以来,第一次用双脚走路,走到双脚起水泡,最后变成粗茧:第一次要为吃食张罗,张罗不来,就要有饿肚子的准备;第一次睡没有屋顶的房子;第一次睡的不是床,也没有被子。

很多很多第一次,在几个月后变成了常态。

身为始国公主,她要银子,大可向各地衙门州郡府支领,但她没有那么做,银子花光了,她就留在那个地方,打点零工,赚点饭食和路费。

虽然自食其力很辛苦,但她熬过去了,并且为自己感到很骄傲。

入了民间,走进百姓的生活,霜不晓有很深的感触。

百姓非常善良。

往往她欲求一份工时,店家见她说话文雅,貌美如谪仙,浮想连篇,以为她是乡绅人家落难的姑娘,总会大方应允,这次对方知她通晓文章书墨后,便聘她为西席、帐房,给的酬金也算优渥。

她感恩之会,对东家的子女莫不尽心尽力教导,而她从没想过这些孩子们往后的出息,殊不知,在多年后,这些孩子们一个个都有了出人意表的发展。

这是当初霜不晓想都没想到的,所谓的无心插柳,柳成荫,就这么发生了。

而当时,东家夫人见她只身在外,无依无靠,问了又问,才从她一些话里拼凑出来,她早许过人,出门为的是去排云国找丈夫。

眼巴巴的追着一个不喜欢自己的男人跑?她是得了疯魔症吗?

霜不晓知道自己有几分美色,要找个人来爱自己不是难事,就算无盐一个好了,凭她父皇和皇兄们的势力,想排队伍等候机会的大有人在。

那她出门做什么?找罪受?

没有跟东家夫人说出口的,是她想去看看凤鸣的家乡,想知道那是怎样的地方,那里的山水风情是怎生的模样?和凤京不同吗?那个把他养大的家门又是什么样子?

有时候她会闷闷的想,自己真是失心疯了。

又不是隔壁邻居,串串门子就能到的地方,始国和排云国,距离不是普通的远,依她的脚程,不跋涉个一年半载,是到不了的。

一年半载还是她最保守的估计。

前提要在她一路顺风,能平平安安抵达的分上才作数。

最后的结论是,她撞邪了。

自从见过凤鸣那个男人以后,她就没药医了。

才会在他离开自己这两年里,仍是无法抑止的想念他,想念到踏上前往排云国的旅途。

她最后一任东家待她极好,在她工作约满了以后,重金托熟人为她带路,孜孜叮咛备必要将人安全送到目的地。

那人受托,倒也老实,中途有事迫不得已必须离去,才又将她托付给准备要西下的马队。

马队浩浩荡荡,多她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实在不算什么。

在马队生活后,她学会给马上鞍,学会埋灶煮大锅饭,在那些能干的妇女手下学会了缝纫和编织毛毯。

马队走的多是山路,对她的体力是一大负荷,那些看似粗鲁不文,其实心地很好的男人们给了她一头驴子,有了代步工具,这才解决她怎么都跟不上又拖累大家脚步的问题。

过恶名昭彰的痛哭崖,名为痛哭,可见这边的匪盗穷寇有多恶劣。

但是过了痛哭崖,就是两国边界了。

上山前,领队叮嘱又叮嘱,千万不可以落单,不过,他们这群携家带眷,马匹肥硕,看起来又满载货物的队伍怎么看就是一只肥羊。

肥羊不宰对不起自己。

既然不好对不起自己,经过一弯险峻山道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攻击。

贼子是熟知地形的,他们分成好几路人,一路冲散人群,制造混乱:一路抢马、抢货物,见人就杀:最后一路包抄马队,饶是带队的领队经验丰富,保镖也很卖力的想击退对方,仍禁不起土匪这种蛮横的打法,东打一下,西戳一下,很快就闹了个人仰马翻。

男女老少的哭喊嘶吼教人心神大乱,当那些血花喷溉到霜不晓脸上时,她才惊醒了过来。

她手无寸铁,一点忙也帮不上,眼睁睁的看着许多人的胸口被捅出大洞,这些日子以来,那些人……那些妇人汉子,对她好的入,都躺卧在血泊里。

“丫头……逃……逃……”

朝着她喊的是昨晚还围着营火一起吃饭聊天的大婶……双眼凸睁,残留着一口气却是担心她,要她赶紧逃命,可喊了没多久就后没了气。

她的眼眶有什么流了下来,滑到下巴,滴落地面。

逃逃逃……她得逃……

回过神来,僵硬扭身,一脚高、一脚低,一脚深、一脚浅,也不管踩到的是什么,趁着乱,霜不晓往山涧下面荒不择路的逃,她的心怦怦的跳,跳得听不见周遭的声音,扭了脚、闪了腰都不管,直到筋疲力竭,最后迷了路。

捣着乱了序的胸口,为什么?为什么?那些掠过她脑海的面孔,明明都是那么好的人……

她软倒在野地上。

“嘿嘿,看你娇娇弱弱的,居然能逃到这里来。”阴恻恻的影子笼罩件她,只见一人手串梶着一杷沾了血的大刀走沂。

他那双眼看得她从脚底凉到心底。

“咦,以为是个痩小子,想不到是个小娘子……”巨大的影子逐渐压近,惊诧的睁大了牛眼。

霜不晓惊愕的往头顶一模,才发现自己披散着发,系发的方巾早就不知道掉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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