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族有名~家宝拐夫 第四章
杜秋满跟沈银荷突然早到那日,初雪还觉得那只是族姑的阴谋,但经过几日,她发现那不叫阴谋,那叫阳谋——绝对是跟爹爹串通好的。
女乃女乃到大寿前都会住在寺院吃斋,爹爹就把娘带到临县去,家中无大人的时候,堂祖姑驾到,她这个一家之主也只能负起招待客人的责任。
说来,也是自己反应慢,春游过后她就觉得自己的爹爹在密谋什么事情似的,偶尔还会在他脸上看到一种“孩子,别怪爹,爹是为你好”的神情,原来是……就说嘛,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爹娘前脚一走,族姑后脚驾到,派去邻县的人还回话说,老爷和夫人在赵老爷家住得开心,打算多住蚌七八日才回来。
她一定什么都不知道。
爹……一定什么都知道。
娘不许她定亲,抱孙心切的爹爹就趁着女乃女乃大寿之名来这一招,大概是想让她跟银荷多多相处,最好是她色心大变,来不及许婚就先对着这族妹不规矩——要是她真的这样,只怕爹爹要开心的翻跟头了吧。
平心而论,银荷是挺美的,但她是个假公子,总不可能娶了这真族妹吧,两个女人家是要怎么传承香火?
现在呢,她已经几天没去城西大庄了。
第一天,陪族姑跟族妹在杜府走走,这府中虽然只有几口人,不过历经百年,宅子极大,主院数落,客院数十落,鱼塘,凉亭,梅园,荷花池,还有巧匠设计四季都有花开的花园,前院到后门得走上半个时辰,身为主人家,自然得带客人走一走,以尽地主之谊。
下午时,去邻县的人回来了,说老爷夫人要再多待几天,吩咐她这个未来当家,好好招呼族姑跟族妹。
族妹说,听说江南春光极美,想游湖看这初春颜色。
于是她叫来琴阁的游湖画舫,上面除了服侍的仆人还有琴师数名,茶水干果,江南的富贵小店一一奉上,琴娘们映着这湖光山色,弹着波澜壮阔的曲子,杜秋满自然大力称赞这江南美景,银荷没多说话,不过初雪看得出来,她这族妹眼睛很亮,嘴角边上还有一点点笑,看来是真心喜欢。
当然,如果她这少根筋的都看得出来,册云自然也看出来了。
这缘湖跟一般湖泊有些不同,春天时烟波弥漫,加上时有浓雾,眼前所及山色淡,湖色淡,一如水墨画,喜欢的人少,嫌无趣的人多,一直要到夏秋二季,圆湖恢复艳山艳水之色,游客才渐增。
册云说:“沈银荷能欣赏缘湖的山水墨色,倒也难得。”
外人听起来不过简单几句,但初雪跟他相处十几年,知道这几句话已经算是极大的赞美。
她看了看册云,又看了看族妹,想了想,问:“你觉得这银荷特别?”
“我都说了,是‘难得’。”
“跟特别有什么不同?”
“难得可以有几个,特别只会有一个。”册云又是一副看小阿子的神情,“懂了吗?”
知道那是“几个”,而不是“一个”,初雪莫名感到一些放心,便没有继续这个问题。
杯舫行至湖中,此时将望过去,只有山,没有岸,一片苍茫,后来银荷跟琴师借了位,弹了一段长江曲。
初雪常听曲儿,自然知道银荷这曲子弹得扎实,也不知道花多少时间练来的,又见她手上戴着指套,知道那指套不能弯,套口又圈得紧,真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
杜秋满见这三公子看着自己女儿,颇为得意说:“银荷从小习琴,怕手指弄粗了,总是戴着指套,练起来分外辛苦。”
讲完不由分说地拉过银荷,让初雪瞧瞧女儿的手。
纤纤十指,白女敕得像青葱似的,初雪月兑口而出,“真漂亮。”
“是吧。”杜秋满颇得意,“这姑娘家,绝对不能做粗重的事情,免得将来夫家不喜欢,我连字都不敢让她多写,怕笔拿久了,手会长出茧子。”
初雪想起自己的手,一样是姑娘家,跟银荷却是天壤之别。
五岁起她就制笔做墨,每天一时辰,六岁开始习字,五张大字两张小字,手心粗,手指上也有笔茧,骑马打猎握缰拿弓,更把手磨得跟男孩子似的。
看着银荷白白女敕女敕的手掌,初雪第一次有种羡慕的感觉。
原来,那就是姑娘家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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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过后,她跟册云在花园品茗赏月,讲起这件事情,因为她太认真了,倒是换来他一顿好笑,“手是拿来做事的,为了保持漂亮而什么都不做,岂不是浪费。”
“女孩子家的手,那样真的很漂亮啦。”
“羡慕?”
她别扭了一下,承认了。
她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以前对男女之事还不太懂,可是近一两年,她有时候也会小小的幻想一下自己穿上丝裙小袄,头插发钗的模样,穿绣鞋,抹胭脂,当一下千金小姐……
“呐,你不觉得,姑娘家还是要有姑娘家的样子比较好吗?银荷整个人都是香的。”
“从不觉得。”
“你早上明明就看了银荷好几眼。”
册云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那你早上又看着我做什么?”
初雪被他问得语塞,又不想承认自己早上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看银荷多少眼,所以才一直数。
她太了解册云,这种事情讲出来只会让他觉得好笑。
银荷让他觉得难得有优雅,自己却只能让他发笑,她才不要让他知道呢。
“倒茶。”
听得自家公子大吼,站在亭子外的小冬连忙进来伺候。初雪往嘴巴塞了口玫瑰糕,嚼嚼嚼,假装没听到。
月明星稀,册云脸上出现了淡淡的笑意,“你羡慕沈姑娘,不过照我看,沈姑娘还羡慕你呢。”
初雪颇有怀疑,“我有什么好羡慕?”
“沈姑娘跟生香一样,因为是名门千金,所以注定只能当漂亮的笼中鸟,婚前在家中端养着,婚后,赶紧给夫家生孩子,说好听是传承香火,实际上是稳定自己的地位,一旦年轻小妾进门,人生的喜悦大概也只剩下等孩子长大,诚实来说,一点都不好,你能想象杜初雪这一辈子的希望就是看着肚皮,希望生的是儿子,然后等着儿子长大,等着儿子生孩子,等着孙子喊你女乃女乃吗?”
初雪突然有种恶寒,这——虽然千金皆如此,自己的女乃女乃跟娘也是这样,但就是有种……
如果她是以小姐的身份长大,现在应该已是某户人家的夫人,人生最大的盼头大概也就是生儿子,万一丈夫婚后不喜欢他,或原本喜欢她,但随时光过去,色衰爱弛,娶了一房又一房的姨太,她却受限于千金教育,只会绣绣花,读读书,那太可怕了。
册云伸手按了按她皱起来的眉心,给她倒了一杯春茶,“比起嫁得门当户对,当少女乃女乃,能做事,还是做自己喜欢的事,那才叫真富贵。”
初雪呆呆地看着他。
她好像有点懂册云想跟她说什么了。
“想想看,你会做的事情,跟做的好的事情,这些年来,你是被逼着吃苦,还是真心喜欢,所以能忍受其苦?”
初雪看看自己的掌心,粗糙,茧子,还有一些烫伤跟刻刀不慎留下的疤痕,难看是真的很难看,可是……经她双手而成的笔墨,已经是一品。
两年前,她开始做朱砂墨,进贡到京城,成了皇帝批奏章用的。
这种事情不会昭告天下,可是她很开心,那次,为了让墨浓轻走,她在捣杵上加倍用心,掌心起了一个又一个黄豆大小的水泡,痛得她咬牙,但就是不肯缩减半点功夫,上药缠起布后又继续捣杵,爹爹说,她可是杜家百年来最年轻的御墨作手。
她的水泡足足快半个月才好,一旦碰到水更是疼得不行,可是,她真的很骄傲,她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可是,她做到了别人家孩子做不到的事。
这些伤疤跟茧子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消,但……
“讨厌自己的手吗?”册云问她。
初雪怔了怔,一时之间无法回答。
真奇怪,每次不管她在钻什么牛角尖,他总能很快发现,然后给她开扇门,让她走出那个地方。
就在一会儿之前,她还觉得自己的手难看,现在却觉得自己的手漂亮得天下无双。
银荷那不染阳春水的手非常美,但天下间凡富贵人家小姐都是那样的一双手,她的手虽然满是疤痕茧子,但百年内却只有她能在弱冠前成为御墨制手。
她没有天分,这是十年来,日日四更起床换来的。
面对册云的疑问,初雪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不讨厌。”
“只是不讨厌?”
“我很喜欢。”
这次,换他笑了,月色下,他有神的双眼看着她,“初雪,老爷跟夫人很以你为傲,你也要以自己为傲。”
初雪抚着自己比下人还要难看的手,这是十年功夫换来的……
懊奇怪,原本以为手就是手,从来没去留心应该是什么样子,早上在画舫上看到银荷的纤纤十指,只觉得好漂亮,好羡慕,真希望自己的也那样柔美,可是现在,看着粗糙至极的十指与长满茧子的掌心,她真的觉得自己的手……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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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跟娘说要在赵老爷家住上八日,回来前一天,族姑跟她说,难得到了天下闻名的杜府做客,想去城西大庄看看。
初雪一呆——去城西大庄当然不成问题,厂子里近千个工人在做事,也没什么好秘密,不过万一族姑说要去比笔院跟墨院,该怎么样才好?
笔院跟墨院都是二十年以上的老师傅才能进去的地方,专门做“御品”与“学士品”,不比厂子里工人做的一般笔墨,这可就秘密了,加什么添香,加什么添色,香狸毛跟鹿毛要怎么配,羊毛跟狼毛又如何分比,那是出了院子就不能讲的事情。
只能说,提出这个要求,九族姑,算你脸皮厚。
“九族姑又不是外人。”杜秋满一脸笑意,“何况不过是看看而已,应该不要紧吧。”
“这……”
没记错的话,这堂祖姑的亲哥哥也是在做笔墨的呀。
百年前大家所学都是一样的,只是她的太爷聪明了些,爷爷也聪明了些,爹爹也聪明了些,百年下来,其他支收的收,改行的改行,只剩下少数几户在做,做归做,但能做到“尖齐圆健”就只有杜有松这一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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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小人好了,她就是觉得到时候族姑会说要进笔院跟墨院瞧瞧,然后回头便把看到的东西跟自己的哥哥说。
“城西大庄的都是辛苦活儿,族姑跟族妹还是别去了。”
“怎么说我也是姓杜,看到自家哥哥生意做得这样好,当然得去看看本家到底怎么做事哪。”她从竹县出发前,哥哥还再三交代,让她有机会去城西大庄看看,不管看到什么回来都告诉他——百年前是一样的功夫,怎么现在一个成了书香世家,他却只能被当成一般商人,虽然也是有三十四工人在做事,但人家年年上京会文人学士,他却只能卖穷酸人家买的便宜货。
她当然知道这事情绝对不简单,也知道她亟欲讨好的这个杜三公子肯定不高兴,但有什么办法,丈夫过世后,她在夫家生活并不好过,小叔甚至刻意不给月银,这几年要不是哥哥接济,她跟银荷的日子恐怕连裁剪新衣都困难,为了报答哥哥,无论如何,她也得走这一趟。
拔况,堂哥跟堂嫂明日既归,如果现在不能用长辈的身份让初雪陪她去,等堂哥回来时,那是想都不用想了。
“姑姑是长辈,初雪这一回就听姑姑的吧。”
初雪正在想是否该装肚子疼,先躲过今日再说的时候,便听到外面一阵喧哗。
她隐约看到大门大开,两顶绀色轿子停在门外,册云领头,后面跟着几个丫头小厮,一群人就这样进入大厅。
“你们怎么还在这?”
屋内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汪管家连忙说:“早上忙着准备水果香烛,忘了跟三公子还有沈夫人,沈姑娘说,今日该去点灯。”
册云笑:“三公子莫不是忘了今日该点春灯吧?”
“春灯?”银荷显然被引起了兴致,望着册云,“那是什么?”
初雪看向册云,眼中闪着相同的疑问,那是什么?
只见他一脸笑意,“沈夫人,沈姑娘,今天是文天寺一年一度点春灯的日子,午时乃最吉之时,往年是老爷跟夫人去的,不过今年老爷跟夫人不在,因此由三公子替代,夫人跟姑娘若有兴趣,不如一起前往,点完春灯,还可以到文天寺后的竹林逛逛,那竹林百年受到香烟浸润,就算走得远了,也闻得到檀香味,很特别。”
杜秋满皱眉,一年一次的日子……既然这样,也就不能在今日去城西大庄了,想到刚刚初雪可能有些不快,她想都不想就说:“那好,我们就去那文天寺吧。”
半个时辰后,丫头们来报一切准备就绪,一行人便更衣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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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小径间,两顶绀帐轿子稳稳地往文天寺移动。
轿子前是两匹骏马,初雪跟册云各执一辔。
轿子后跟着几个丫头小厮,手上各挽着竹篮,里头放着香烛水果,显然是要上文天寺拜拜去的。
“爹娘以前真的有点春灯?”
“那是我编出来的。”
“也还好你编了这个。”初雪大概将早上的事情说了一下,“不好答应,又不太好拒绝,我连肚子疼这招都想了,你要是再晚一点进来,就会看到我捂着肚子狂叫风大夫。”
“倒也不是刚好,早上戊院的大丫头来说,听见她们母女俩在商量要怎么让你带去城西大庄,我想她是长辈,不好推辞,所以就叫人去准备这些香烛水果,再请来汪管家,假装是他忘了告诉你。”
初雪觉得有点好笑,但老实说,也不太意外就是了。
他的习惯是放眼线,让眼线来报告大事小事,他再决定要怎么做。
“那万一她们到了上面,却没有什么点春灯怎么办?”
册云笑了笑,“单程要一个多小时的山路,轿子又颠簸,不习惯的只怕不到三分之一路程就开始晕,就算能撑到石阶下,沈夫人跟沈姑娘也没那力气上三百多级的石阶。”
初雪想想也是,轿子走平地还好,走山路是晃得胸闷,她曾乘过轿子上文天寺,晕得厉害,后来干脆下来走路还比较神清气爽。
族姑跟族妹若是不习惯,只怕也好不到哪去。
“如果沈夫人与沈姑娘真有力气上文天寺,那就说我记错日子便行。”册云看起来一点都不担心,“无论如何把时间磨掉,就算立刻回头,也不可能有时间去城西大庄了,事情拖过,等到明天老爷夫人回来就好。”
初雪想想也是,心情很快由阴转晴。
随着轿夫喝嘿喝黑的声音,一行人在长石阶前停下。
两人翻身下马,初雪前往第一顶轿子招呼杜秋满,册云则往第二顶轿子招呼银荷。
“山路颠簸,族姑还好吗?”
“还好。”
“族妹呢?可辛苦?”
沈银荷摇了摇头,“坐轿子来,不辛苦的。”
看她一脸苍白,初雪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沈家母女已经在府上住了几日,坦白说,虽然她不喜欢族姑,但对这族妹还是有几分喜欢的。
她很安静,也挺乖巧。
除非族姑以眼示意,不然族妹几乎是不要求也不抱怨,个性似乎还有些害羞,也因为这样,她对她的感觉不错,几乎可以肯定,“初雪哥哥”这种看似亲切,其实恐怖的叫法是族姑逼她的。
此时,初雪见她脸色不好,眉心微蹙,觉得不太忍心,便道:“若颠得厉害,就在茶铺歇一会吧。”
银荷还来不及回答,杜秋满已经抢先说:“不要紧,点灯有良辰吉时,误了时辰就不好了。”
真的不要紧吗?初雪怎么看都觉得银荷快吐了……
就在她想着要用什么理由休息的时候,册云开口,“不如我跟公子先上去捻香,沈夫人与沈姑娘就在此喝杯茶,等体力恢复再上山如何?”
文天寺在山顶,从石狮处攀上,要过三百级阶梯,马匹跟轿子都得停在山腰,久而久之,便有几户人家在这设了小摊,提供点心跟茶水给轿夫或者一些想休息的香客,也帮忙给马尾草刷毛,赚一些赏钱。
杜秋满颇有疑虑,“这样行吗?”
册云笑了笑,“在吉时点上灯就行,何况要从此地上去文天寺,石阶共有三百来级,夫人跟小姐一路辛苦,不妨先行歇息。”
“那好吧。”
老实说,那山路颠得她真有些吃不消,但由于早上她坚持要去城西大庄的事情让初雪为难,现在为了不让他觉得自己两母女麻烦,只好硬忍着,既然能休息一下,是最好了。
见杜秋满不再坚持,册云转身对从府中带出来的丫头小厮说:“你们几个都留下来,琴娘,春芳,你们二人给沈夫人跟沈姑娘松松手脚。”
“是。”
“夫人跟姑娘身体好了再上来就好,不必催促,还有,这几日春雨湿滑,待会小心伺候两位走石阶。”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