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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心擒爆女 第一章

作者:余宛宛

老天爷——让他凉快些吧!楚朝歌停下疲累的脚步,拭去额上的汗,喝了一大口水。

今个儿也够邪门了!他才批完胭脂,正想回家喝碗清凉的绿豆汤,却因贪走捷径而迷失在这处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枯黄草林之间。

楚朝歌挥走包袱上那几只迷路的蜜蜂花蝶,将袋中那堆脂粉、香丹丸裹紧了些。

“年轻人……”

啊?哪来的嘎叫声?楚朝歌回头看看满山遍野的杂草。这种地方不会有人居住吧?

“……轻人……”

亲人?他顺手捉了捉发痒的耳朵,确定他没有产生幻觉。

“有人在吗?举个手让我瞧瞧!”他将双手拱成圆筒状,用著大嗓门叫嚷著。

“我……在……”一道飘忽若鬼魅的声音,飘入他的耳际。

楚朝歌猛跳起身,大惊失色。

不会是什么千年树精要认亲吧?他捣著胸口,瞄了一眼大前方那棵三人手臂尚不足以合围的巨树。

“你到底在哪?再不出声,我走人了哦!”镇定心神后,他再度发问。

倒也不是他胆大过人啦,而是顶著一个灼烈的大太阳,怎么可能幻想出任何鬼魅的出现?

真要出来,他也不反对,阴风阵阵也好过烈日当空的酷热难当吧!

嗯……没人?楚朝歌脚步向前一跨。

“啊!”他尖叫出声,一根树枝不,是一只被晒成人乾的手臂忽地扯住了他的腿。

楚朝歌瞪著那条从枯黄草丛中伸出的手臂,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垂下视线,好不容易才在乾涸的杂草间寻得一个趴在地上的身影。

是个老人——奄奄一息的老人。

“老伯,喝点水吧。”他好心地掏出水囊,把水递到老人手中。

无怪乎他一时片刻找不著人。

老人家穿了件与黄土同色的衫裤,晒了一身和树枝同颜的褐肤,蛇蝎行走于其上都不见得能辨认出此一躯壳为人,何况他楚朝歌乃一介眼拙凡夫是也。

老人家动了子,在啜了一口水之后,终于抬起了头——

天老爷!这个人究竟几岁了?

震惊过度的楚朝歌,嘴巴呆呆地张大了好半晌。

他这辈子还没瞧见哪个人的皮肤像这个老人一样层层折叠地似腌泡菜般,皱得看不出五官与年龄、皱得甚至分辨不出那双眼睛是张开抑或是紧闭。

“你……你是我的有缘人……”老人喘嘘嘘的话,听来只像一阵嗡呜——那喉咙活像被石子刮过一样。

楚朝歌抓著耳朵,好半天才弄清楚他的意思。

“您说啥有缘?”楚朝歌实在是不解其意。老先生这时候不是应该颤抖地伸出手对他说:救救我,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有缘人。”老人家的声音宏亮了些,不过神智在楚朝歌看来仍是不大清醒。

“是啊!是啊!扒呵!”楚朝歌敷衍地乾笑两声。

真要说什么有缘,每回都向他买上十盒水粉的郭府千金,和他比较有缘。

楚朝歌好心地把水又送到老人唇边。心下考虑著要不要把水泼到老人家睑上,让他清凉些?

“你看这个——”老人家眼睑上的层层皱折,连他看了都嫌重。

而他正努力地想撑开那层眼珠之上的重物。

帮人帮到底!楚朝歌一坐到地上,好心地用手替他掀开眼皮——家有二老,出外时总会对老人家多担待些。

“老伯,你想让我看什么?”楚朝歌问。老人家的眼球已浑浊,毫无生气。

“这个……”老人颤巍巍地从草丛间拉出一个形似青铜器具的东西。

器具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种灿亮无比的光芒,刺得楚朝歌张不开眼。

他眼花了吧?否则怎么会以为那个东西冒出一阵红光?

“真漂亮。”楚朝歌眯著眼睛瞄著那个器具,赞美已经先行出口——走卖生涯养成他随口赞美的好习惯。

眨了两下眼,楚朝歌此时才真正看清楚这座器具的真正型态——

是一座鼎!

这该不会就是“她”要找的那座鼎吧?应该不是,她说鼎应该在京城之内,想来也不会落在野林中一名衣衫褴褛的垂垂老者之手……

“这鼎真的不错!”这一句可就是楚朝歌真心的赞美了。他赏识过众多珠王簪车的慧眼,怎么可能有错!

楚朝歌倾身向前,眯著眼看清楚上头浮雕的奇花异草。挺有趣,鼎上所雕刻的花卉全是冒烟、喷火的姿态呢!

擅长“烈火掌”的沙红罗一定会喜欢这座鼎。

办色,向来是属于她的颜色。面容如火明艳,脾气更是爆烈似火。

在她不告而别之后,他对穿红衣的姑娘,总是多留心几分,却忘了自己这双俊俏的眼会引来多少误解,徒然扯来一堆不必要的纠缠。

楚朝歌情不自禁地想伸手碰触鼎上饶富古老趣味的雕刻图案。

“不能碰!”老人突如其来地大喝一声,吓得他身子一仰,差点跌仰到地上。

不得了!老人能有此等力气朝他大喊,想来再走个半里路,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楚朝歌板著脸,站直身子。没人喜欢被骗!

“我要把这个鼎送给你!”老人扯住楚朝歌的一条腿,眼睛使劲摔出一条缝——为了这一线光明,老人的脸上又跑出数条皱纹。

楚朝歌看著他、注视著他、凝望著他……

懊不会这老人家也看上他这潘安之貌,想嫁女予他吧?

楚朝歌沉吟似著模著下颚。虽然挺怀疑这老人能否看清他长得像癞虾螟,还是展尾炫耀的公孔雀。

“老伯,你家里不会正巧有个女儿,而我收下鼎就得和她成亲吧?”楚朝歌面有难色地乾咳了两声。

万一,那闺女长得和老伯一个模样……给他一百座鼎,也不要!

不需照铜镜,楚朝歌也知道自己这张让女人痴恋的俊俏脸皮,八成已扭曲成一种奇特的面貌。他感到自己的唇角向下撇,脸颊肌肉也在抽搐,眉毛更因为不自然而掀成一高一低的波浪起伏——

扁想到女子睑上有这么多皱纹,楚朝歌连打了三个冷颤,以代表他内心的恐惧。

“我的孩子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死了……”老人的眼角泌出泪光,脸上的岁月痕迹看来格外让人心酸。

“您节哀顺变。”楚朝歌叹了口气,好心地扶起老人靠在一块大石上。

“我不会难过的,我就快去看他们了。”老人倒是豁达,朝著他一笑。

“恭喜。”话一出口,楚朝歌的牙齿立刻咬住自己的舌头——痛咧!

瞧他说的是什么混帐话,他在咒老人家早点死吗?

“你是该恭喜我,一个活了一百三十五年的人是早该死了。”老人豁达地说道。

“一百三十五岁?”楚朝歌的眼睛瞪得极大。这老伯在开什么玩笑!

这比他告诉那个满脸斑点的崔姑娘,勤擦珍珠粉可以貌比西施的谎话还扯!

楚朝歌乾笑两声,应景了事。老人八成是病褒涂了。

“我也想自己是在开玩笑。但我不是——你看过这么苍老的脸及身子吗?小阿子看了是要哭的。”老人一说话,脸上的皱纹就全挤到了脸颊边。

说真格的,那还真让人有点害怕,因为看来实在不像个人。

“哪儿的话。”楚朝歌陪著笑脸,不忍心刺伤老人。

“唉!谁教我一时不慎,许了那样一个愿望。”老人怨懑的目光看向那个鼎。

“我带您去看大夫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况且老人都病到神智不清了,他怎能见死不救?

“不用看大夫,我这身子再怎么拖也就是这样了。我硬撑著,只是为了替这个鼎找到主人。现在我遇到了你,它认定你是下一任主人——咳……”老人家轻咳了几声,手指攫住楚朝歌的衣袖。

鼎的下一任主人?

“你刚才不许我碰,现在又说我是鼎的主人?”楚朝歌的目光在鼎上打转了一圈。

“这座鼎认主人的,若不是它的主人,乱碰只会暴毙身亡。我的妻儿即是因为不小心模到鼎而枉死的。”老人说话的口气极为严肃。

开什么玩笑,如果器物都会认主人,那些窃人财物的偷儿,不用官府审判就会自动暴毙啦。唉!行走江湖这么久,果真是再荒谬的谎话都有人扯。看来,这老人还真的急欲将鼎月兑手哩。

谈话之间,几片乌云袭上他们头顶,炙热的阳光一黯,楚朝歌开心地叹了一口气——

嗯,凉坑卩了。

陡地,天空吹起一阵大风,他搓了搓双手,居然觉得有点冷。

“鼎……鼎……”楚朝歌指著鼎结巴得说不出话。

它真的“又”闪过一道红光!

“年轻人,你愿意成为鼎的主人吗?”老人开口问道。

“你为什么要把鼎给我?”楚朝歌追问道,已然恢复了平静。在“她”身边经历过那些奇特之事后,奇风怪浪是吓不坏他的。

“它认定你是下一任主人!”老人说得理直气壮,一脸的严肃。

“呵……是啊。”楚朝歌点点头,仍不是太相信他的话。人间的骗子从没少过。

老人八成想把鼎卖他,所以才编了这么一套有缘人的说法。那红光八成也只是骗人的戏法。

“这鼎名为‘许愿鼎’。此鼎的主人,可以许上一个愿望。”也许是看出他脸上的不置信,老人开始解释。

“那你当初许了什么愿?”楚朝歌随口问了句。真有神力,老人不会落魄至此。

“我希望有永世的生命。”

“永世的生命?”楚朝歌的声音卡在喉咙中,眼睛在老人的脸上瞄了瞄。

这人看起来的确像活了许久、许久了!

“没错,永世的生命。我得到了永生,却未曾许愿不老。我是活著,却也只是活著,我可以呼吸,却无法阻止我的衰老……”老人含著泪望著他,彷若溺水者紧捉著唯一的生存希望。“总有一天,我的身体会无法动弹,我却只能被困在这个身躯里,一年、十年、百年……”

老人的话教楚朝歌硬生生地打了个冷颤。

懊可怕的情景如果这些话是真的话!

“滋滋”闪电划亮了天际,在浓密绿荫中投射下诡异阴影。

“轰”地”声,巨雷从天空中狠狠地射出,倾盆夏雨开始砸在楚朝歌的头上。

僻哩啪啦的雨点,砸得人脸颊发痛。楚朝歌快手想扶起老人,不料老人却反拉住他的手,不让他移动。

“鼎……”老人的手紧捉住鼎。“你一出现,鼎就发出红光。你是鼎的有缘人,我求你接受它吧!”

“你的鼎要卖多少钱?”楚朝歌在滂沱大雨中放声喊道。天下没有不劳而获之事。

要命,这雨砸得人真痛!

“鼎不能卖钱,但是它能实现你的愿望。”

“是啊!能实现我的愿望,却不要我任何一个子儿。”他才不信!

“我老实告诉你,得了此鼎之后,可以得到一个愿望,但没有人知道鼎会在何时准许你的愿望。所以你每次必得在每次许愿前,谨慎地想好愿望。”老人解释著。

“那就是说,如果我随口说了句‘希望能多一只手帮忙做事’,那我就会多一只手出来?”楚朝歌大惊失色地说道。虽然对这座鼎的神力还是半信半疑,不过多防备一些总不会有差错吧。

“没错,我当初就是因为妻子少我三十馀岁,我随口戏言了一句希望有永世的生命,所以才苟延残喘至今。”

“这怎能称之为许愿鼎?这该称为‘害人鼎’吧,若实现了些莫名其妙的愿望,那我岂不亏大了?况且,要是我的家人不小心模到这鼎,还可能会疯掉!我没事惹上一个噩运做什么?”他很想斯文地向老人家解释他不想要这座鼎的原因,无奈太大的雨势让他只能披头散发地在雨中破口大喊。

“只要是凡人就必定有其愿望,小兄弟难道没有吗?”

老人的话砸到楚朝歌的心里,他静默地停下所有动作。

他,毕竟只是个凡人!

沙红罗的明艳容颜忽地跃上楚朝歌的脑海,他握紧拳头,在闪电划破灰暗的天空时,与老人对望著。

这座鼎若真能成就人的心愿,他希望她一辈子陪在自己身边!

“收下这个鼎,就当帮忙我解月兑吧!当鼎找到下一任主人时,前任主人可以选择死亡与否,这样所有愿望皆会落幕——我唯求一死啊。”老人家说得声泪俱下,双手紧紧地扯住楚朝歌的手不让人移动:“你好心有好报,一定会实现一个好愿望的。”

老人哀鸣的声音夹杂在大雨中分外地凄厉。

“老伯,我们先进去躲雨吧!”雨下得更大了,楚朝歌全身已无一处不湿透。

“除非你答应我,否则我不起来。”

若鼎能让她回来,他会如何?当脑中转过这个念头时,楚朝歌的心意已然彰显。

他扶起了老人,在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神中——

点头。

他要找到她!

******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楚朝歌闭口口祈祷。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二次。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三次。

“我说,我希望见到沙红罗!你听懂了吗?”楚朝歌狂吼出声,气得咬牙切齿。

啪!他伸掌挥到鼎上——

“咚……”鼎掉到地上,滚了两圈,闪亮的光彩彷若与他对瞪一般。

“臭小子!”楚朝歌吹著自己发红的手掌,这番暴戾的行为还真是被她影响的。“我是你的主人,你不依令行事,该打。换成是她,你可能会被打成一堆废铁。”

他用脚尖轻踢著鼎,将它当成布团滚了两圈。

在鼎被移交他手中之时,老人去世了,带著微笑离开人世。

亏得遇见了她之后,神奇之事亦见了不少,否则怕不在破屋中吓得呼天喊地吗?

她,应该还在京城吧?她还未找到鼎,不会离开的。至少他是这么渴望著。

那天她消失在空中一事,至今仍是梦魇一场——

她真不是凡间人哪……

也该不是凡间人,否则那脾气怎么会比常人倔上十倍不止——为了几句话,她可以在那样生死交关的情况下忿然离去。

她怎么老不能体会他的用心呢?他说什么还不都全是为了她吗?

楚朝歌叹了口气,只怕她再也听不到他的解释了。

“朝歌,吃午饭了。”他听见娘在外头高喊的声音。

“马上到。”他将鼎收至最高的柜子里,顺手拿了块破布塞在它前方,以防有人不小心碰触了它。

楚朝歌捏著发僵的脸皮,确定自己是在微笑的状况下,方走出房门。

“好香,娘今天煮了什么好菜?”他雀跃地走到娘身边,帮著布碗署箸。

“有你爱吃的红糟肉,还有酸醋鱼。”楚大娘推著他坐下,为他添了碗饭。

“光闻到这种菜香,我就可以吃掉一锅饭了。”楚朝歌笑眯眯地说著,将筷子、碗全放到爹的手边:“爹,我夹了块鱼到你的碗里。”

楚老爹有眼疾,对于东西只看得见模模糊糊。

“怎么光吃饭,不吃菜啊?”楚大娘挖了一大块肉到他的碗里:“现在红罗不在,可没人跟你抢——”

她突然打住了话,内疚地看著他。

沙红罗失踪,儿子失眠、气色不好、心神不宁……楚大娘都是看在眼里的。

“娘煮的饭香软,我想多吃些。难道娘不让儿子吃?”楚朝歌乾笑了几声,食不知味地拨了一筷子饭到嘴里。

“过阵子若还未找到她,就死心吧!你是家中的独子,总不能为了执著她一个人而断了我们楚家的香火呀。”楚老爹停下了吃饭的动作。“她若真有心,自个会出现的。”

“我知道。”楚朝歌低声地说道。爹向来欣赏红罗说风是风、说雨是说的强悍个性,如今竟也要叫他放弃。

“有得,总是要有所失的。瞧瞧我们现在的日子过得多好。”楚大娘捧著饭碗,感动地望著一桌子的鱼、肉。

“可不是吗?当年我拒绝读书时,你和爹还气得差点打断我的腿。”他努力把话题带到较不相干的地方。

五、六年前,双亲依然务农之际,他们桌上的菜肴从不曾出现青菜之外的东西。

收成不好时,一碗饭、一瓣娘腌的大萝卜乾,便是一餐了。

那样的日子里,哪有银两供他读书?

“你说这话是要让娘心酸吗?娘知道这些年来,你总在晚上偷偷点灯读书、写字。你是喜欢读书的。”

趁著娘的眼泪尚未滴落到碗中时,楚朝歌连忙盛了碗汤到她手里。

他是喜好读书,却更希望能让爹娘过著好日子!

得了功名又如何?贪官污吏他做不来;清官还得落得终日操烦,汲汲营营于公事,又反倒没了时间侍奉爹娘。如今他贩卖女人家惯用的胭脂水粉,偶尔雕刻些玉石首饰兜售,所得银两远胜于一般商家,何乐而不为呢?

“读书是求知识,倒也不一定要求功名。孩儿之所以记挂于书册,只是不希望沦为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楚朝歌微笑地夹了菜到娘的碗里:“若这间店生意不差,我打算隔年再设第二间铺子。你们就什么也别担心,只要整天喝茶、纳凉,清闲过日即可。”

这间新铺子前头做买卖,后头兼著居住他们一家三口。美中不足的就是他一日三次回老家察看她回来了没,只是人没找到,倒练就他愈来愈强健的体魄。

“你就专出这张嘴哄人!”楚大娘一副拿儿子没辙的样子,不过她笑得还算开心。

“娘忘了提提我这张貌胜潘安的俊脸了。”楚朝歌故意昂首眨眼,状似骄傲的公孔雀,引得楚大娘大笑出声。

此话的确是不差!自小他就知道自个模样生的好,眉目清亮、五官俊秀,揽镜自照时,倒也经常被自己的姣好容貌惊吓到。

这样的一张脸,似乎生来就该不平凡的——然则他的不平凡之处,也不过是藉著这张皮相在女人圈子里闯出一片天地。

“卖女人的脂粉花粉,终非长远主意。”楚老爹凝重地放下碗筷,沉声说道。

“爹,我们不偷不抢,日前又是京城最大的脂粉铺子,这可是门传家生意啊!”楚朝歌认真地说道。

这些年来他勤快地绕著京城附近的几个村镇采买最好的脂粉,方有今日门庭若市的成就啊!

“抛头露面总不是件好事。”视力模糊的楚老爹将脸转向他,重说了一次。

“爹——”楚朝歌挑起眉,好气又好笑地对他抗议道:“我是男子,又不是姑娘家,不用三从四德,亦无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啦。”

依他所见,当朝的公主、郡主,是个个言行举止比他还不含蓄哩!她们骑马嚣张而过朱雀大街的次数还频繁胜他哩。

“我当然知道你是个男子。不过,这种送往迎来的日子,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我们好歹也是家世清白的人家。”楚老爹不悦地扭著嘴教训道。

“爹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我倚门卖笑?”他戏-地说道,唇边的笑有些怪异。

“那些女人不就是冲著你这张脸来的吗?你就算把浊泥卖给她们,她们也会以为得到了稀世珍宝。”楚老爹边摇头边说道,根本当儿子是巧言令色的不仁之人。

“爹,我不否认自己靠著这张脸做成了不少买卖,然则生意要做得长远,靠的还是口碑。”

“别解释了,我只知道好人家的姑娘绝对没人敢嫁你。搞不好沙姑娘就是被你花枝招展的样子给吓跑的,要不然怎么会好好地就跑了个不见踪影了呢?”楚老爹大声地把话说完,没能看见儿子的脸色在听见她的名字时愀然一变。

“孩子的爹——”楚大娘上前捣住楚老爹的嘴,担心地看著楚朝歌。

“娘,没关系的。如果她真的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离开我,那我也无话可说。反正,我们不是同一个国度的人,很容易分离的。”楚朝歌勉强一笑,专心地扒著饭。

“你该不会因为她来自番邦异域就嫌弃她吧?”楚老爹冲口说道,吹胡子瞪眼睛的。

楚朝歌苦笑了两声。是该高兴爹对她的喜爱?抑或感伤于爹对他的缺乏信心?

“若会嫌弃,当初便不会与她在一起,我而今也不需要投入那么多。她不见踪影才半旬,我就顶了这家铺子做起了买卖;我在短时间里打响了‘红袖坊’的名号,也就是希望她知道我是个值得信任的人。”楚朝歌苦口婆心地对爹解释道。

可惜楚老爹别开了头,板著脸孔不听人说话。

“老爷——”门外传来小僮的叫唤声音。

“我不老。”楚朝歌精神一振地轻快回话著,庆幸自已有了个月兑身的藉口。

“爷——”一派正经的小僮站在门口,只修掉了一个“老”字。

“什么事?”他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谁让他少年得志呢?

“郭府千金想请你为她打制一套簪耳。”眉清目秀的小僮很是讨人喜爱。

“要她稍候,我马上出去。”楚朝歌正了正衣冠。好久没出门接客了——

咦?接客?他心虚地回头看著爹娘。

“还说不是倚门卖笑。”楚老爹从鼻孔中哼出一声,楚大娘则是一脸的无奈。

“我这是正当生意。”楚朝歌再度说明。

“是啊!正当生意所以才取名为红袖坊,怎么不改名叫‘倚红楼’算了?”楚老爹的眉头整个拧了起来,是即将发怒的前兆。

“哇!老老爷真是厉害!爷的第二间店就打算这么命名。”小僮一脸的佩服,而且——

声若洪钟!

楚朝歌在慌乱间扯著小僮的衣领就往门口冲去。

“楚朝歌!你给我站住!”暴吼之声响彻云端。

他和小僮一并冲过庭中的花圃,目光却在那朵最艳灿的花儿身上停留了一次呼吸的时间——人,还比花娇吗?

“崔姑娘有一段时间没来小店了,我让小僮为你倒上一杯去暑热的菊花茶可好?”楚朝歌挂著笑意走入店内。

“有劳公子了。”轻声细语,外加一双含情脉脉的眼。在他面前的女子向来都是这般娇美的模样。

除了她!

“崔姑娘今日有何指教?”楚朝歌貌似殷勤地问道,不忘对店里其他偷瞄他的诸多女子抛以一记微笑。

“我想麻烦公子替我打造一副耳饰,你的功夫细,琢磨出来的东西也好。”她又是嫣然一笑。

“想要什么样式的耳饰吗?”凭良心说,崔姑娘的眼睛长得挺俏,只是不够灵动、不够有生气、不够——像她。

“喜气一点,最好是朱红色的。我那儿有几颗珊瑚珠子的,样式就照这幅画中的耳饰吧。”她羞答答地将画卷交放到他手里。

办色?喜气?沙红罗一身红裳,却总不见有什么喜气杀气倒是不少。

楚朝歌漫不经心地打开画卷,却在毫无心理准备的状况下与“她”嘲讽的眼神笔直相望——

是沙红罗!

他激动地紧抓画卷,死命瞪著“她”唇边的蔑笑。

除了沙红罗之外,没有人会拥有如此艳丽的一双勾魂摄魄眸;也没有任何倾国之女会摆出这样的表情。

杯像,栩栩如生。胸口的嫉妒让他微变了脸色,画者很清楚沙红罗的倔强与坏脾气,否则便不会让她在脚下踩著一株鲜花,而非在手中娇拾著。

“你怎么会有这幅画?”他无法自制地低吼出声,凌厉的视线突射向崔姑娘。

“我……我……”她抖著身子,显然是受到了惊吓。

“快说!”楚朝歌失去耐性地大吼出声,双手一伸就捉住她的肩膀。

“是……一名开当铺的商人欠了我爹一笔钱,便将这幅画拿到了家里抵债。”她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著圈。

“当铺的人有没有说过他们曾在哪里看过这个女人?”他不死心地逼问著。

她摇头,眼泪掉了一颗。

“可恶!”楚朝歌懊恼地一拍桌子,猛然抬头才发现到一室的寂静。

除了被吓到不敢动弹的崔姑娘之外,所有人全都缩到了角落,而小僮则拼命地朝他使著眼色。他知道店内的姑娘们正以一种奇怪的眼光盯著他,但他克制不了自己此时火焚的心情。

“在下失礼了。”楚朝歌朝崔姑娘弯身作了个揖,也借机平复自己怦乱的心跳:“实不相瞒,画卷中的这位姑娘与我有著一笔纠缠不清的债务,是故我的情绪才会一时失去控制,请见谅。”情债难了啊!

崔姑娘接下他递予的手巾拭去几颗泪水,娇弱地点点头。

小僮走到楚朝歌旁边,原是好意要帮他卷起画轴,却突然指著画中人大叫:

“原来这位姑娘欠爷的钱啊!早知道我就把她拎到爷的面前!”

“你在哪里看过她?”楚朝歌倏地揪住小僮的手臂,双眼炯炯地瞪著人。

“我……我不知道……不知道爷认识这位姑娘啊!”小僮被他的姿态弄得紧张兮兮,说起话也结巴了。

“你在哪里看过她?快说啊!”楚朝歌急迫地质问著,小僮被他摇得脸色发白。

“她偶尔会出现在东边大街。”小僮气喘吁吁地说道。

东边大街?那只是几步路啊!楚朝歌抱起画卷就往外跑。

“我的画——”崔姑娘焦急的叫声传入楚朝歌耳里。

“画我买了——她是我的!”楚朝歌在街上狂喊著。

*******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两个小小阿儿们在池塘边吟唱著歌谣。

摆啸天的日光扫过两人紧握住的小手掌——

曾经,白芙蓉稚幼的身子也曾如此可人地倚靠在他的身边。

曾经,她将他当成生命中唯一的不变。

曾经……

摆啸天鲜红如血的眸瞳中闪过戾气,百年难见的俊美脸庞更形魔魅。

他要她!即使人间之外的诸多界域,会因为他接下来的举动而风云变色,他亦不顾。

天下间不会有他黑啸天得不到之物,尤其是他深爱的那株白色芙蓉。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两名小阿仍旧开心地吟唱著,而隐身树丛后的黑色身影却将目光投射到前方一处空旷平地上。

白芙蓉以为逃到人间、以为设下封印,他就找不到她吗?

他从来就不是泛泛之辈!

此时,鱼戏莲叶东南西北都不干他的事。他要弄清楚的是——

这场游戏中,究竟是鱼戏莲,还是莲戏鱼?

彬者,莲和鱼都跳不开池塘的范围,他与她不过是两颗抛到池塘中的石子?

摆啸天危险地眯起眼眸,脑子在浮起她的盈盈笑颜时,心中乍然一恸。

前方纵使是悬崖峭壁,只要她等在崖壁之下,他纵使是粉身碎骨亦要将血肉飞溅到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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