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情保镖 第一章
“我我需要”
电话那头传来嗲黏夹含着撩人心扉的女声,强克安拿着手机走到冷气机前,将冷气开到最大,还是止不住额际冒出的滚滚汗珠。
“小姐,我我们这里不是”
“我知道,你们是“侦探二人组”。”
嗲声再度传出,也解开强克安心中的疑团。
惫好,这女的还知道她找上的是“侦探二人组”,而不是Friday之类的特别服务俱乐部。
侦探二人组的另一个成员——师耀宗,正瞥眼看着伙伴的窘相,随后,又继续冲泡他的速溶咖啡。
“请问小姐,妳需要我们为妳调查什么?”强克安推推鼻梁上的黑框大眼镜。
“不,我不要调查什么,我要你们派一个人来保护我,当我的保镳。”
“可是,我们开的是侦探社耶!”强克安那张永远摆着善意的脸孔上,浮现了些许为难。
“我不管啦,我就是要。”
“这个”
泡好咖啡的师耀宗,向伙伴挑眉,没出声,但表情已做出了“什么事”的问号
强克安用手捂住卑筒,低声道:“她要找保镳。”
听到保镳这两个字,师耀宗的表情,明显地活亮起来,毫不多加思索,他再度挑眉。
“我接!”
“可是”
对强克安的面带迟疑,规若无睹,师耀宗淡漠的又说了句。
“问她要雇用多久?”
见伙伴对这事如此感兴趣,强克安知道无论如何,都阻止不了他了。
“小姐,请问妳的雇用时日是?”
“不确定,看我对你们服务的满意度如何。”
“喔,好吧,那请妳留下电话号码、还有住址。”
抄下对方的联络电话、住址后,强克安放下电话,和一脸闲适的师耀宗对望着。
“耀宗,你不应该接的。”
“你太严肃了!”师耀宗回以一个轻笑。“你以为在台湾这个小地方,会有什么大风大浪的事?我猜,八成是一些有钱人怕被绑架,所以才想要请个人保护他们的安危,如此而已。”
“但愿是这样!”强克安将纸张递给他,并且慎重严肃的说:“我希望“苍鹰”是永远的销声匿迹了。”
师耀宗淡淡一笑,未语。
“苍鹰”这个名号,早在一年前他由美国回台湾时,就已决定将它埋封,除非必要,否则,他是不会让它再重现。
一年已经平静的渡过,接下来会如何,他不愿去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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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筱玟站在穿衣镜前,径自审视着镜内自己那凹凸有致的身材,有没增减,这可是她每天例行的公事,从她进模特儿这个行业以来,从不间断。
身旁经纪人米高的呶呶不休,她压根没将之听进耳里。
“大小姐,妳有没有在听我说呀?
“你有意见吗?”陆筱玟双手往腰间一搁,气呼呼的。“我高兴找谁就找谁,要你管!”
矮了陆筱玟一个头的米高,原本气势上就显得比较弱,现在陆筱玟又撒泼起来,他那矮胖的身材,都快缩成一团了!
唉!如果不是筱玟面相好,不管是伸展台、或是广告产品,她永远是最佳代言人。通告不断,确实也让他的荷包赚的满满的,要不,他还真难忍受她越来越骄傲、越来越目中无人的个性呢!
“瞧你!又矮又肥,你好歹也算是一半的公众人物,就算不为你自己,也该为我减肥!”提到这件事,陆筱玟就有满月复牢骚。“你知不知道你这副德行,让我很没有面子,丢死人了?”
米高忍住想冲口而出的话。以前是他训她,现在,他把她捧红了,她反而倒过来训他,真是不知道感恩图报的家伙!
原本想,让她念两句,念过就算,但当他转身帮她收拾床上凌乱的衣服时,她又开始劈里啪拉的数落。
“一副猪德性,还学人家戴耳环,搞同性恋,恶心死了!”陆筱玟点着烟,坐在化妆台上睨视着米高。
“够了!妳就一定要这样羞辱我,妳才高兴吗?”奸脾气的米高,再也忍不住地发飙。
“很好,你早该这样的。”陆筱玟诡异的一笑。“我要换经纪人,你可以走了。”
“妳!”
米高气红了脸,但他并不讶异,筱玟和另一个经纪人近来走的很近的诽闻,一直在圈子中流传着,他甚至也在这幢千万的洋房中看过他一次。
“我们的合作到此为止,你放心,你帮我接的Case,我会完成,不过,你也别忘了把钱算清楚。”陆筱玟绝情的努高下巴。“走吧!”
“好,从此我们两个井水不犯河水。”
带着满月复怨气,米高悻悻然的甩门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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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哭了。”
陆羽熏拿了一张面纸,递给从一进她的总经理室,就哭的两眼泪汪汪的米高。
“妳说,我怎能不哭,筱玟那样对我,我”说到伤心处,米高不由自主的又放声大哭。
“好、好,我知道是筱玟不对,这样吧,你来我公司,我给你安插一个职位。”陆羽熏好心的说道。
“别糗我了,我又不是从商的料,看到计算机,我就头发昏。”
“那你有何打算?”陆羽熏摘下鼻梁上的大眼镜,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还是干老行呀!除了当经纪人,我还能做什么?”米高自我安慰道:“还好这些年,我的名气也跟着筱玟红了起来,我相信,要再找合作对象,不会是太困难的事,我只是怕”
“嗯?”
“羽熏,说真的,如果妳愿意的话,我包管将妳捧得比筱玟还红!”
“你想再给自己找一次麻烦吗?”陆羽熏轻笑道。
一年前,当她从美国华盛顿州西堤大学攻读管理研究所硕士回台湾时,她的双胞胎妹妹筱玟,早在模特儿界闯出了名气。
因为走在街上常被误认,所以她索性刻意把自己装扮的比实际年龄还成熟,一方面也是想驾驭她那些已超过三十岁的男性下属。她可不想让他们知道,她这个做事极有魄力的女上司,其实只有二十三岁。
米高咧嘴一笑。“我真傻,其实妳这个总经理职位,还比什么大明星、偶像的头衔,还要来的更有价值,妳怎么可能”
“好了,你看你又来了!”陆羽熏站起身,将围在头顶上的长发放了下来。“职业不分贵践,端看自己有没有努力去做。别让筱玟听到你方才说的话。”
“我才没那么笨!”
“吃过晚餐了没有?”
“我没心情吃,不过,如果有妳作陪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哪有什么问题!”
挽住陆羽熏的手,米高破涕为笑,高兴的将先前的烦恼抛出九霄云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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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名后,她的心愈来愈惶惶难安,尤其社会上掳人撕票的案件屡见不鲜,害得她整天紧张兮兮、神经过敏,觉得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
陆筱玟翻身下床,瞥视壁上的钟,竟然才早上九点多!
昨晚,她一直辗转难眠,富幻想力的她,一直骇怕米高会由怨生恨,持刀子来杀她。到了凌晨三点多,沉重的眼皮,才渐渐合上。
抓起梳子,奋力的梳着被她染成红枣色的头发。长及腰的直发,像一片红色的瀑布,这是她个人的特色,虽然每隔三个月就必需到美容院去染发,但只要能让自己变得更漂亮、更吸引人,那又何妨!
九点半。
她捉起电话,对着电话彼端的人叫嚣着:“你们到底要不要做生意?我请的保镳死到哪里去了?”
“妳可以放下电话了!”师耀宗无声无息的来到她身边,阴阴地凝着脸。
原本就常疑神疑鬼的陆筱玟,这会儿让突然冒出的声音和身影,给震得吓飞了魂。
“你要死了啦!”
哇!美男子!
懊酷!懊帅!懊好有致命的吸引力!
吓飞魂的陆筷玟,眼睛瞬也不瞬的盯着凭空冒出来的美男子直瞧,本欲月兑口骂出的三字经,全让眼前这张英俊的脸孔给打住了。
“我就是妳找的保镳。”师耀宗不苟言笑的坐到她对面。“我想知道我的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当然是二十四小时保护我!”陆筱玟觉得他问了一个极为好笑的笑话。
师耀宗点点头,无异议。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接下这个Case,也许自己还怀念着当杀手的日子吧!
沈寂太久,也许是不甘放手,毕竟十多年的杀手生涯,说要完全遗忘,还是不太可能的。
惊然的一抬眼,才发现红发女郎已坐到他的身边来,他反感的坐离她,但仔细一看,却发现她似乎有些面善,该不会
“我叫陆筱玟,你应该看过我吧?”她眨着媚眼,使出勾魂术。
没有男人能抗拒她的魅力,眼前这个帅哥,还是她头一次极欲想勾引的男人。
“妳姓陆?”
师耀宗仔细打量她,不太确定她是不是一年前他在美国遇到的“她”。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她和“她”都是姓陆,这是否有什么关连呢?
“别告诉人家,我可是不随便让人知道我的本名的。”陆筱玟挨近他身边,娇声低语。“以后有别人在场,就叫我“雪佛妮”,私底下,你可以叫我筱玟。”
“雪佛妮!?”噢,原来她就是这一年来,红透半边天的模特儿!
要不是克安常看报纸,和他略提过雪佛妮,说不定,他连雪佛妮是什么都不清楚哩!
娱乐版的新闻,他可是连翻都懒得翻!
“真坏耶你!惫装出一副讶异的表情。”陆筱玟斜眼笑道:“别告诉我,在今天之前,你根本不认识我。”她仰头大笑着:“哈!我想,你不会是那种虚伪的男人吧?”
没错,在她还未表明自己的身分之前,他的确不知道她是谁,不过,他也懒得去辩解。
站起身,他四下观看,快速的浏览屋门的陈列设备后,他步上阶梯,想暸解房子的大概结构。
“等我!”
见他上楼,陆筱玟急急追上,深怕一转眼,他就会溜走似的。
沿着铺盖红色地毯的长廊走,只要有门,他大手一碰,一间间地推开它们。
“这间是小客厅,这间是书房、这是衣物间、这是客房”陆筱玟紧跟在他身后,一一解说。
长廊的尽头,一扇白色镂花的门一开,首先映入眼底的,是一张有如童话中的公主睡床。
女性闺房,不任意擅闯!
反射性的关上房门,转身欲走,却让一双白皙的柔荑给压住了胸膛。
“怎么不进去看看?别忘了,你可是我请来的保镳,你有义务要保护我的安全。”露出暧昧的笑容,陆筱玟那婀娜火辣的身躯,几近贴在师耀宗的身上。
浓呛的香水味侵入鼻中,师耀宗反感的推开她。
被当场拒绝,陆筱玟先是一愣,而换开怀的大笑,认定这男人,绝对值得她费心去勾引。
朝夕相处,她就不信他能忍得了多久,拿起手机,她愉快的向新合作的经纪人,询问今天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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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宗,我真的不希望你去。”
强克安紧抿着双唇,脸色黯淡。
“你太多心了。”师耀宗抬起眼,嘴角一牵。“何况,我们已经答应了人家,侦探社重的就是信诺,不是吗?”
“可是,雪佛妮她是公众人物,跟在她身边,你随时有可能被记者拍照上报,这样一来,你的行踪不就完全披露,这一年来的刻意隐藏,不就”
面对同伴的心焦如焚,师耀宗仅是淡然一笑。
“我想,我还是喜欢过那种向压力挑战的日子。”
“这是个很烂的借口。”强克安不留颜面的指控他。“你是想替天龙报仇,是不是?”
苍鹰、天龙、虎神,曾经是轰动美国数年的东方三大杀手;在一次危机任务中,天龙被炸得粉身碎骨,有了警惕的苍鹰和虎神,当下决定月兑离杀手生涯,回台湾重新过新的生活。
“难道你不想吗?”师耀宗反问着当年美国官员,人人闻之色变的虎神——强克安。
也许是常常注意时事新闻,一些政要的面孔,他都熟记在脑内。所以,每回出任务的对象,泰半都是政要官员。
“就算替天龙报了仇,那又如何?不过是又多伤了几条人命罢了!”强克安垂下眼睑
“天龙死得太惨,当他被炸弹炸得弹到我面前,那粉身碎骨的模样,我一辈子也不会忘。”师耀宗紧捏着拳头,内心紧揪不已。
“如果不是艾克森故意走漏消息,天龙不会”强克安难过的说不出话。
人心终究还是险恶的,尤其是利字当头,更加彰明较着。
当年,有人出了一千万美金,要他们三人连手除掉新上任的美国总统。这项任务原本就艰距,加上他们的对外联络人艾克森,因为想独吞一千万美金,转而向总统的随身侍卫告密——
悲剧发生的太快,还好平时他们就训练有素,加上敏捷的身手,俩人才得以迅速地全身而退。
“多活了一年,算是他上辈子烧香祈福来的。”师耀宗目光灼灼,盯着桌上的传真机,想到以前艾克森总是用传真机当通讯。“我会亲手杀了他,替天龙报仇的。”
“如果艾克森向各界放话,说你就是“苍鹰”,恐怕你的麻烦,会多的让你无法分身去对付他。”强克安不卑不亢地提醒。
“我无暇对付,还有你,不是吗?”最冷静的人,未必就最能沈得住气。师耀宗相信,强克安想替天龙报仇的心,绝不会亚于他。
“你就是吃定我了。”强克安无奈的叹口气。
“谁叫我们是生死与共的患难兄弟!”背起行李,师耀宗潇洒的迈出侦探社的门口。
终究忍不住爆发了!
一年的平静生活,已不复再,面向阳光,他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又会回到以前的枪林弹雨。
报了仇后,如果还能庆幸的活着,真的,他会安分的做个好国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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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老天!爱婶,您为什么不叫我?”
陆羽熏急急忙忙的奔下楼,双手不得空的将长发盘在发顶。
“我的眼镜——快,爱婶,帮我上楼去拿!”
“小姐,妳明明没有近视,为了二小姐,妳却刻意戴那副难看又粗俗的眼镜,白白糟蹋了妳的一双明亮大眼睛。”佣人爱婶为小主人不平地叫道。
“我都要迟到了,您就好心点,别再念了!”陆羽熏对于自我丑化,一点也不在意。
反正自己又不像筱玟的职业,必须每天保持得美美的,何况她也不希望下属成天只注意到她的脸蛋、身材,那对办公效率,会有反效果的。
“妳是老板的女儿耶!”爱婶边走上楼,边叨念着:“董事长人在美国,他把分公司交给妳管理,妳算是公司的主权者,理当有弹性上班的权利。”
卑声甫落,爱婶人就走下楼来了,办事效率之高,连她这个被公司下属封为女强人,都不得不竖起大拇指称佩。
爱婶什么都强,连叨念功夫也是一流。没办法,谁教她是元老级的佣人,被老女乃女乃训练的,口濡沫染之下,自然也承袭了老女乃女乃的唠叨。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爸妈坚持不让爱婶留在美国服侍他们,原来是怕爱婶打扰了他们的清闲。
“弹性上班也要有个限度,您看,现在都已经十点了,真丢脸,我怎么会睡那么沈!”末了,不忘借机责骂管家婆一声:“您也不叫我,真是的!”总算逮着机会,反斥老管家一次了。
“我我看妳昨晚熬夜,房里的灯,还是我四点起来时,才看妳熄掉的,我之所以没叫妳,是因为因为怕妳睡眠不足呀!”爱婶期期艾艾地。
不忍心看老管家在自己的戏弄下,深深自责,陆羽熏俏皮的吐吐舌。
“爱婶,别当真,我逗着您玩的!”
看到羽熏眼底的戏谑,爱婶带着又宠溺又责怪的语气说:
“差点让妳吓出病来,我还以为妳真的生气了呢!”
“我什么时候生您的气了?”
“谁晓得呀,这阵子妳一直忙公司的事,早出晚归的,回来也不大见妳笑,也许妳真的太在乎董事长交给妳的事业。”
“我当然得在乎,家里就只有我和筱玟两个女孩子,筱玟已经和爸爸决裂,决心不管公司的事,我是长女,当然公司得由我来扛。”
“那妳也得多注重身体。反正我闲在家里也没事,不如午餐我亲自给妳送去——”
“再说吧,我得赶去公司,再见!”
仓皇的拎了皮包,不理会爱婶的高声叫喊,陆羽熏开着她的红色朋驰跑车,飞快的绝尘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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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找我,哦,忘了告诉妳,我叫苍鹰。
平稳的车速,冷气拂掠着她脂粉未施的白皙脸庞,再一次,她耳旁又响起那个冷然的声音。
办灯亮起,她踩住煞车,脑里又将一年前在美国的那一个夜晚,重复倒带。
那晚,她刚上完艾咪老师教的中国刺绣,一条花色手帕,绣上了“陆羽熏”三个字。
说来也好笑,自己是地道的中国人,却反倒让洋老师教起中国的传统女红,若不是父亲坚持要她在攻读硕士学位之际,也不能忘记该学些中国的本土技艺,恐怕至今,她还不知道,刺绣原来是件很快乐的事。
她才想着,要把自己多日所学的成果,拿回家给爸妈看,突然一个踉跄身影,由小巷中拐出,把她吓了好大一跳。
一个中国男子!
满身的酒味,让她反射性地退了一步。她想,如果换作是金发碧眼的男人,她一定避开不理,但他是中国人。
她之所以确定,是因为他说了一句:“滚开!”
绿灯亮起,她缓缓地开动车子。
她没有依言而做,因为她看到他的手掌有伤口,鲜血一滴滴地流出。
“你在流血耶!”她想,他大概醉得忘记疼痛,或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手在流血。
他看了自己的手一眼,末言,只是冷冷地反瞪她一眼,眼神彷佛在控诉她的多事。
“你是到美国来读书的吧?”他的模样很年轻,所以她如此猜测。
未得到他的响应,她续道:“你不该堕落的,也许你一个人只身在异乡会觉得生活很苦闷,但这些都只是过渡期,会熬过去的。”
他仍是对她的话不予置评,径自蹲,将头垂在两脚之间。
“如果你真的觉得日子很苦闷,你可以来找我谈天,有个人陪你说话,我想,你的心情会好些。”她也蹲,拿出她第一件刺绣作品,拉起他受伤的手,将手帕绑在他手上。
盯着手上的手帕好半晌,他才将视线移至她脸上。她以为他终于敞开心房,嫣然一笑,想将他落寞的情绪化解掉,但他却不领情地站起身,并且旋身就走。
她失望的盯着他的背影,出乎意料地,他又回过头,但还是一副冰冷的表情。
“有事找我——”瞅着她诧异的表情,他又补充道:“哦,忘了告诉妳,我叫苍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