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 第五章
“蛮横的老人?那一定是指我阿公啦!”
难得不用面对病人,叶知秋心情好得不得了。难得的假期又逢周日,她索性约了许久没见面的寇玫瑰一起吃饭。
“他……不好沟通?”
闻言大笑,“妳太客气了!他那不叫“不好沟通”好吗?在他的字典中,没有沟通两个字,“沟通”是双向的,在他老人家的住所一出门都是单行道,整条路都是他的!”
知秋是个漂亮的美人,小小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乍看下有点韩星金泰熙的味道。她表情生动,说话又快,及肩清汤挂面的发型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怪不得妳哥对他好像很感冒。”
“不只有他,全家族有一半以上的人,对他都是很有意见的好吗!只是……”撇了撇嘴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害怕。“大家都怕他,他是那种嘴巴永远下垂、不苟言笑很有威仪的老人,都八十好几了还声若洪钟,身体硬朗得很!我们家族大大小小的婚事都是他说了算,上至我的父母、叔伯姑姑,下至堂哥、堂姊……甚至是我哥。”
“原来是典型的“乔太守”人物。”寇玫瑰扬眉。
“说真的,他结下的亲家通常是有利益关系的。其实利益联婚对于婚事本身就很有问题,先不说其他的叔伯姑姑,连我的父母……”她生动的表情一下子黯然下来。“虽然是利益通婚,可我妈很爱我爸爸,可我爸另有所爱。一直到死之前,我妈都还在等他回头。
“可能当时我还小,对妈妈因为爸爸而憔悴的面容和流泪模样早记不得了,因此恨没那么深,可我哥那时已经十二岁,而且他和妈妈感情很好,所以一直到今天,他还是对阿公很不谅解。”
“我哥很早就负笈到美国读书了,可能是因为不想看到我爸和阿公吧!不过他每年都会回来一两趟,回来扫墓,顺道看看我。”
“……”原以为叶逢春是天之骄子,没想到他有那么不快乐的童年。
卑题好像有点闷了!“我阿公替他作主订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大概是在三年前吧?那时我哥回来和他大吵一架,把他气得进医院后,马上飞回美国。”一想到当时的情况,她就忍不住想笑,那对话还真是经典呢!
卑说大哥回拒婚事后,立即拍拍想走人,阿公不敢置信的瞪大眼,呼吸变得急促,他一面抚着起伏得厉害的胸口,一只手还指着提起行囊转身要离开的大哥,“你……你真的要回美国?你不怕我就这么死了?”
“阎王注定三更死,定不留你到五更!丙熟了总不能巴着不落地。”
阿公闻言气绝,一双老眼瞪得极大。
“人该死的时候就会死,不会因为我的留下你就死不了。更何况,在座的叔叔伯伯和堂兄弟一堆医生,各科都有,真出了问题还可以来个大会诊,如果这么做你还是没得救,那就是该死了吧。”
“你这不孝孙!你要是这么走了,就不要给我回来!”
叶逢春回过头。“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你。”他转身就走,对于后头的咆哮充耳未闻。
在那之后,大哥还真的整整快三年没回来过,听说那段时间他随着红十字组织到非洲义诊,谁知一回来又有事了。
寇玫瑰对于她所说的话有点傻眼。“这不是第一次?”
“嗯!没有亲手将大哥的幸福埋葬,我阿公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一次同情起叶逢春,不会是这老人玩他玩上瘾了吧?“妳哥的红粉知己这么多,随便挑一个进礼堂不会是难事吧?他老人家有必要这么替他担心吗?”
两人话说到这里,她们点的套餐送上来了。叶知秋中餐吃不多还真有点饿了。她把红烧牛柳淋在白饭上,大口的吃了起来。
“我哥那个人吶,可能因为我爸妈婚姻的关系变得……很有洁癖。”
“洁癖?”嗯……听说一些当医生的都有些洁癖。
看了好友一眼继续说:“不知道妳注意过没?没有公筷母匙的合菜他不吃,他叫的套餐要是有比较不拘小节的人,用动过的餐具夹走了他套餐中的菜,剩下的他就一口也不吃了。”
“是吗?”
“厚!这种情况很严重好吗?下一次有机会妳闹一闹他。”
“会的会的。”
原来那人还有洁癖?上一次他到她住处用餐,不但强迫她吃他挑出来的青椒,还吃掉她舀在汤匙里的好料,那汤匙她可是用来吃了好几口饭了。
包早在美国的时候,他不也吃掉她咬过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嘶~现在是怎样?她和好友说的叶逢春是同一个人吗?
“他在日常生活上有洁癖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叶知秋瞧了瞧四下,然后压低声音,“他在男女关系上也很有洁癖。”
“欸?”这算不算史上最大桩的八卦?
丙然吶,八卦十之八九都不可信的!
“应该说……他很慎重,不随便。”
“公子在男女关系上会很有洁癖?!”咳!靶觉就像是听到狮子猎捕猎物,牠只是逗着那些猎物玩,不会对牠们怎样一样匪夷所思。
情况是怎样?狮子的牙蛀了吗?
叶知秋俏皮的皱了皱鼻子,“我就知道说了妳可能也不信。他那个人是道地的怪咖!如果我爸妈的婚姻没带给他那么大的影响,他又和我那群自认为医学世家的堂兄弟一块混的话,凭他的条件绝对是可以成为花心大少的,可是以上的两个关键性条件,他都没有。”
“男人花心有时并非环境,天生坏胚也大有人在。”
太清楚自家大哥给人是什么样的印象,因此她也不争辩。“大哥的女性友人是不少,妳知道为什么吗?”
“贪鲜。”
她好玩的看着寇玫瑰。嗯……看来温婉的好友也有看不惯的人哟!不幸的是,这个人正是她家大哥。
“不是的,因为他不想和女人有太深入的交往。一旦发现初初印象不坏的女孩不是他想要,或还想进一步认识的女孩时,他就会打住脚步,仅和对方维持普通朋友的关系。”正因为这样的朋友太多了,无形中给人的印象,就像是女友一任一任的换。若再加上有些不甘心只是朋友的女人一渲染,她家大哥很快就变成公子了。
这么说,倒也和爱丽丝收集的消息没有冲突,因为她也只听说他女友一个个的换,时间都很短。
“有一次我到美国找远嫁那里的小阿姨,她曾有些担心的说,大哥在身心上的洁癖太严重了,曾经有一个阿姨好友的女儿,和他在一段很长时间的暧昧关系后,很沮丧的来找阿姨。
“妳知道的,外国女生在某些方面都很开放,她哀怨的跟我阿姨说,大哥……咳咳……从来不碰她。”
说着说着叶知秋脸红了,一抬头……不得了!寇玫瑰的脸红得像中风前兆。
“她来问阿姨,呃……大哥是不是有什么隐疾?”
“没有!他没有!”寇玫瑰突然大声否认,话一出口忙喊糟。
完了完了!宾从口出了!
一抬眼对上好友十分怀疑的眼神。“咳,那个……我想他应该没有吧?”绝对要加重不肯定的语气,死都不能承认她当过“验货人员”!“那么高大的男人,实在令人无法想象那方面有问题,咳咳……”
收回了怀疑的眼神,可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寇玫瑰一眼。“当然没有。”
“当然当然!”
“我哥他一直想要组织一个完整的家,他想要有深爱的妻子,可爱的孩子,他无法忍受除了爱为出发点之外的关系。大哥三十四了,其实他并非不想结婚,而是因为想爱上一个女人而结婚,其他的外在条件不在他的考虑。只可惜……他一直没有遇到这样的一个人。”
叶知秋说得落落长,可寇玫瑰只听到一个重点──叶逢春无法忍受除了爱为出发点之外的关系!
造孽啊!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想起来就给他很○○××……
原本以为是特大只的公子,没想到人家还是很纯情的说。她……真是无言吶!“妳放心吧!据我所知,妳大哥已经有个心爱的女人,待他解决了这回的订婚乌龙,想必很快就会让她曝光了。”
“妳怎么知道?”
“他亲口承认的,而且我想……我可能知道是谁。”
“谁?”
“他在美国认识的朋友。”
“妳和他不也在美国认识?”
“真的不是我啦!”
她以为有相当大的可能性是玫瑰呢!“是谁?”
“这是妳大哥的事,妳问他会比较清楚,因为我也只是猜测。”
“……”真的不是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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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家的订婚宴会场丙然是异常豪华的!不但包下了五星级饭店当会场,现场布置也是大手笔的奢华,光是大厅入口处近两百公分高的蛋糕造型面包花,就她专业的估价可能不下二十万。
二十万呢!用个几小时就要丢弃了。
订婚宴会场以红玫瑰和银色蜡烛作为主要视觉色调,感觉浪漫唯美还带了些圣洁味道。
贬场布置挺有整体感的,感觉还不坏。
采自助餐的宴客方式让客人们不会觉得拘束,而且说真的,这菜色还真的一点也不马虎,鲍鱼、龙虾、神户牛排一样也没少,在生鱼片区居然还有海胆卵!
奢华!被奢华!
除了会场布置、自助餐菜色外,就连与会的嘉宾也都是“五星级”的。
只是订婚哟,瞧瞧客人中还不乏一些常会出现在电视上的各界名人哩!
嗯嗯,想必这场订婚宴男女两方都不是什么平民百姓,而是非富即贵。
这种豪门宴,偶尔还是会有一些非豪门的人给混水模鱼进来。像流水席中,不也常常会看到几个新郎新娘双方都不认识的“亲朋好友”?
某个一身华丽行头,实则是穷光蛋一只的女人,也被迫处于这一群华丽的孔雀中。
被迫?有人被迫到这种地方吃香喝辣?
没听过喔,死刑犯在处决前都会吃得特别好!
处决?有这么严重吗?
卑又说回来,吃能够减压,她现在压力大,吃香喝辣她一点也不会愧疚。
包何况东西那么多,不吃白不吃。加上她最近除了这“鸿门宴”给的压力外,再来就是大姊寇长命的事了。
大姊二十八了,照香神算替她批的命,她若今年嫁不成命中贵人,大限即至。
烦吶!真是烦!
当个来破坏订婚宴的狐狸精,压力之大可不会小于处决前的死刑犯,她这么比喻是有绝对的感慨。
包狸精?噢~了解,原来妳就是那个……
寇玫瑰,我是。
只是……按照偶像剧、乡土剧的拍摄手法,狐狸精不都该在男主角的陪同下一块出现?
而且进场时,要以电风扇制造神气活现、威风凛凛的效果,连运镜都必须用慢镜头慢慢带?
咳咳……那种画面会让人家想打她好不好?
懊吧!她承认,她其实是很没用的狐狸精。她怕出现的画面太高调、太嚣张的话,会过度激怒某些人。
说真的,她只是“假狐狸精”受托来“代打”的,可不想变成“代替被打”!
她全身都是骨头,打起来很不过瘾的!
所以所以,她拜托叶逢春不要造这种孽……呃,不是!是不要这么闪亮登场,还是分开出现会比较好。
当然,她也是可以选择晚一点到。怎奈她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奉行者。
早点到东西可以多吃些,八卦也可以多听些。
八卦十之八九听听就算了,可也有一二是事实,这有利她知己知彼。
一大盆三人抱的红玫瑰花在一根大石柱后,石柱下常常是一些人喜欢寒暄聊八卦的地方,有花赏,有八卦听,这真是个好地方。
方才才听了一个,可能是叶逢春的堂兄弟大爆他的花心八卦,还说他看中了杨家的财产才答应要结这门亲。
八卦啊八卦!到底是他们太不了解叶逢春,还是他的伪装功力真的出神入化?
他要是肯答应结这门亲的话,她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年轻的八卦听完了,这回换三姑六婆的。她们先是比行头,再来是谈减肥,最后终于说到今天的订婚宴了。
“呵呵呵……真的是郎才女貌呢!”手指上一颗闪闪发亮的红宝石再加上劳力士满天星的钻表,贵妇甲和贵妇乙正谈论着今天的男女主角。“我听说啊,男方可是哈佛医学系毕业的天才呢!”
“人家女孩子也是南加大毕业的。”
南加大的啊?寇玫瑰嗅了下花香,暗忖,也还好吧?
“听说女方一看到男孩子的相片就一见钟情了。”十分奇怪的口吻,“我和叶家也算熟,看过几位他们叶家年轻的孩子,还真的个个都是俊男美女呢!可说也奇怪,相识了近十年,我好像还没看过听说是叶家老爷子最器重的叶逢春?”
“他长年在国外,很少回来。”
接下来要说的话可有点“三姑六婆”了,贵妇甲特意压低了声音,“我怎么好像听说……几年前叶老爷子曾替他订了门亲事,好像也没结成?这回不会又出了什么状况吧?”
原来三姑六婆的第六感挺强的。
“不会啦,这回女方的身家条件可是一等一呢!娶了她,就像是挖到钻石矿一样。”
“是啊,都还没结婚,听说杨家已替女儿准备好新房了,要价一亿多呢!”
“而且听说她的婚戒好像要价一百来万美金哩!”
“我也听说……”
“也有人说……”
“叽哩咕噜……叽哩咕噜……”
听说再听说,连有人说、传闻说都出来了,总归一句就是──
叶逢春无缘的未婚妻家,有钱到人神共愤的地步!
这种话听一句和听一万句都一样,寇玫瑰慢慢的移动步伐打算离开之际,贵妇甲作了结论说:“看来叶杨两家这回亲事是结定了。”
“可不是吗。”
“看来今天终于可以一饱眼福了。”
即使贵妇甲没说明什么东西“一饱眼福”,可贵妇乙显然颇能会意。
“欸,说来那东西我年轻时也不过惊鸿一瞥的看过一次,就那么几分钟吶!”
“吴老对女儿还真是宠爱有加。”
“怪不得呀,嫁的可是大千金呢!”
听到这里,寇玫瑰正纳闷什么东西这么神秘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下。那种突来的惊吓,没人不吓一跳的好吗?她深呼吸,回头想看看是哪个人这么“幽默”。
“这样还没有吓到啊?”叶知秋笑得有点可恶,朝她眨眨眼。
“妳觉得我该尖叫一下会比较好吗?”有点没好气的说。看她递来冰凉好入口的鸡尾酒给她解渴的份上,就不和她计较了。
“妳这么早就来啦,我以为妳会在最后一刻才出现呢!”哥哥说的没错,玫瑰是个小心的人,她会先到会场做间谍工作。
“我总要先过来熟悉一下地形环境,最起码知道逃生门在哪儿,免得等一下被人追打,我连逃往哪个方向都不知道。”她是个冷面笑匠,陈述着笑话也是似笑非笑。
“妳听到什么八卦了吗?”
她眨了眨眼,认真的问:“妳哥真的不想娶杨家小姐吗?他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哟,我是说真的喔!”
“怎么这么说?”
寇玫瑰仔细的算了算,然后用双手比了个“八”的手势。“他要是放弃她,起码损失了八亿,这是我根据某几位贵妇“听说”的数字初步估计的。”
她为之失笑。看起来温柔斯文的玫瑰,其实挺会耍宝的!“妳太不了解我大哥了。”
“八亿哟!虽然我不太了解妳哥,可我了解八亿是多少人一生不及的梦。”
两人退到一个小角落,叶知秋说:“那些人中绝不包括我大哥。”顿了一下,又道:“妳知道吗?当年我爸不爱我妈,可他还是娶了她的原因是什么?”
有钱吧?不过她知道,即使是好友,有些事即使知道,也要低调。“什么?”
“我妈姓吴,娘家很有钱,她是跨国大企业集团总裁的大千金。那时,我阿公的医院正转型为大型医院,他需要金援后盾,因此才联姻。
“我外公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我妈聪明又有商业头脑,她一直是外公的左右手。因此在两个女儿中,特别宠爱我妈,连带的,也特别疼爱我哥和我,在我妈死后,他还曾想把我和大哥带回去。尤其是大哥,他一直把他视为接班人,一直到现在还不放弃。”
嗯……跨国集团吶,那的确不会把八亿看在眼里。她知道叶逢春家有钱,可她以为他只是大型医院的公子哥儿,没想到还有更硬的背景。
“实在无法想象他成天坐在钱堆上数钱的样子,基本上他还是浑身浴血的样子比较性感。”
叶知秋像是听到什么可怕的字眼,“呃?”
“我是说,他穿白袍的样子比较圣洁。”她第一次见到叶逢春,他的确是全身浴血啊,只是那些血不是他的,是车祸伤患的。说真格儿的,他那模样还真是帅呆了!偶尔回忆起,还会忍不住脸红心跳呢。
她这个好友都认识多年了,可有时还是会说一堆让她听起来状况外的话!叶知秋忍不住的想。
可这不影响彼此情谊啦!但是,她和大哥之间是不是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事?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一种暧昧的氛围!
可先说了,如果好友真的是大哥的真命天女,她可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为什么?
白玫瑰看起来娇柔温婉,可是,它的刺可是意外的长哟。
扒呵呵,就她对大哥狐狸王的一些些了解,没什么挑战性的女人无法激起他的兴趣,可是像刺猬般的女人他也避之唯恐不及。而像玫瑰这种在生活中力求平静,遇有风浪即闪得远远的,就怕一个不小心,她优雅从容的步调会走了样的“小包狸”……
扒呵,当狐狸王遇上小包狸,到底是小包狸会干掉狐狸王“改朝换代”呢,还是狐狸王收服了狡狯的小包狸为他暖被?她很期待呢!
叶知秋按下了心中所想,说:“我大哥的确也没有接掌的意愿。”
“只是我不明白,你们叶家的联姻对象似乎都是家大业大,为什么妳阿公还要继续这种无聊的乔太守游戏?”难道乱点鸳鸯谱是他毕生职志?
她叹气。“他是个野心家。而且……因为外公后来知道我妈嫁过来并没有好好的被对待,最后他最疼爱的女儿还郁郁而终。
“最令他无法原谅的是,我爸并没有因为已婚身份而断了和外面女人的纠缠,甚至因为有了更多钱的关系,还提供那女人更加奢华的生活。”
一个医生有能力可以买艘游艇给情妇?那摆明是拿岳父的钱到外头装阔、撑面子!
“我爸……甚至在我妈死后不满一年,就把那女人娶进门。”
寇玫瑰一怔,有点明白叶家横蛮的老爷,为什么这么坚持叶逢春的婚姻必须由他来主导了,因为他妈妈……并没有为他苦心促成的利益联姻带来利益。所以……
母债子还?!
聪明如叶逢春不会感觉不出这样的恶毒,也怪不得他拒绝婚事是那么的决绝,那样的不为对方留颜面。
敝不得他的笑总是很表面,笑不进眸底……
那个男人……那个男人……
懊死的!那么一个大个儿,她为什么会为他感到心疼?!真是见鬼了!
压抑住渐渐激动的情绪,寇玫瑰慢慢的开口,“妳爸爸想必是个最听话的乖儿子,而妳阿公也想必最疼妳爸爸。”
叶知秋有些讶异的看着她,失笑,“这么明显吗?”
那对父子是绝配!极具控制欲的父亲和懦弱听话的儿子。也只有这样的组合,儿子才会在即使有爱人的情况,在婚事上仍听从父亲的;而也只有这样的父子档,父才有可能在子的原配死后,马上让他娶了情妇。
“你们叶家……还真不是普通的复杂。”
“所以我哥一直想逃。”小小年纪宁可到美国投靠小阿姨,也不愿待在家里。
“那妳呢?什么时候逃?”
“我哥拒婚成功,我就有勇气。”
寇玫瑰扬眉一笑,“看来我今天责任重大呢!”
“朋友,我的未来掌控在妳手中了。”
一身优雅黑色的寇玫瑰耍宝的说:“我今天的样子有像从公主手中抢走王子的黑逃陟吧?”
“有像有像!”三句不离童话。
说着说着,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这个寇玫瑰啊,第一次见到她还真没法子想象,她就是在MSN上常常耍宝的“红色”。因为从她温柔优雅的外表,还真令人无法想象她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