俪人行 楔子 齐岚之卷
同关,东陵国最北的边防。
必城外是一片壮阔寂寥的大地。黄沙与落日中,狼烟暂歇。此时,风是静止的。今日的同关,平静得有些不寻常。
从守望的城垛望去,关城内,一队从南方来的补给正陆续进城,捎来亲人对子弟的思念。
一名同袍弟兄拍了拍他的肩膀,黝黑的脸大剌剌地笑着。
“齐岚兄弟,换班了。”是另一名黑汉子。“南方来了包裹,正在分发呢,弟兄们都高兴得不得了。”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芳香扑鼻的小香包。献宝。“闻闻看,香不香?”
被唤作齐岚的年轻男子不禁笑了笑。“确实是香。可你一个大男人拿着女人家用的香包,小心要被其他弟兄们笑话了。”
“要笑尽避去笑,这可是我家那口子特地为我做的,信里还交代我要随时挂在身上,保平安呢。”顿了顿,“说到信,你家里铁定也给你来信了,趁现在休息,赶快去领吧。”
“不急,我再站会儿。”远方那片滚滚黄沙沉寂得像是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似的,让他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却又捉不准那是什么感觉。
“你每次都这么说,可我看你对那些信也是宝贝得紧,每次都像是舍不得一次读完似的,看看又停停。到底里头是哪位姑娘写的什么情话啊,你也读来给我听听。”要不是他大字不认识几个,只会写自己名字,他老早自己抢过来看了。这位同袍的家书,让他好奇得半死。
“哪有什么情话,”年轻男人笑道。“不过就一些鸡皮蒜毛的小事,都是家里人闲着没事,胡乱写的。”
说笑之间,再看了远方的荒原好一会儿,说不出心中那诡异的感觉是什么,在同袍的催促下,才勉强离开城垛。
家里确实来了信。一如以往,他并未马上拆开,而是细细端详着信封上娟秀又意外带点英气的字迹。
三个月才送得到边关的一封信,不知路上要经过多少波折才能平安抵达他的手中?层层包覆住信封的油纸已经破烂不堪,但信笺还是完好的。
必到与同僚共用的军帐中,他才小心翼翼地拿掉油纸,拆开封缄。
一如以往,里头没有什么“加餐食”、“长相忆”的绵绵情话。有的无非是家里的阿猫生小猫、阿狗追大狗一类的闲说,正有如一个叽叽喳喳的小泵娘在对他诉说家乡的大小事。而这姑娘,是他的妻。
字迹是熟悉的,家乡的事也是熟悉的。唯独对这个妻,他总是记不得她的面貌。他对她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她的一切;熟悉的则是这信中日复一日的等待。
他们是指月复为婚的。他们成亲时,她九岁,他年十三。他觉得自己娶了一个孩子。眼里的她,也仿佛不曾长大。然而若仔细算算,他该知道,她已经十九岁了,再不该仍是个孩子了。娘过世后,“家”就和她划上了等号。他不确定那个家对如今的他来说,是陌生还是熟悉?
这些情绪原该藏在寂静无眠的夜里,静静沉淀,但也许是在一个像今天这样风平浪静的日子里,埋藏得再深的思绪,也会不经意地跳出来扰人吧?
是否,他真的离家太久了……
在“家”与“战场”之间,他丢开了不再熟悉的“家”,选择投向相伴已久的战场。他的父亲是个战士,他后来也成了个战士,而东陵的战士不能恋家。从小,他就接受这样的教导,很少去想,做出这样的选择有什么不对。
然而每回收到从遥远的南方家乡所捎来的家书,却又在他心中迭聚起一座小小的山,压在他的胸口,让他有些喘息不来。
内心深处,他很清楚地知道,那是因为有一个人天天盼望着他的归家。而他甚至还谈不上认识那个正日夜苦候着他返家的人。
浅浅翻腾的思绪被打断──
眉峰蹙拢,耳边传来冬冬战鼓声。
有战事了!
惫不及将信收起,他便连忙捉起刀剑,奔跑中顺势将信塞进怀里,披起战甲,瞬间奔出军帐外。
点兵!
当身为一个小队军尉的他,率领着旗下的弟兄们奋勇抵御来势汹汹敌兵的时候,万万料想不到,这场战役,会使他从此青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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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北宸大将高律率领远远多出东陵三倍的大军来犯,事前没有半点征兆。
刀光箭雨中,他们的将军英勇阵亡了,没多久,副将军也战死殉国。
持续三天三夜的腥风血雨中,他们的将领一一死去。转眼间,他竟成了军队中最高军阶的将领。可笑的是,他只不过是一名小小军尉,身边只剩八千同袍。
危急中,他们紧闭城门,绝望地看着即将被攻破的城。
城门一破,城内军民将无一幸免。北宸的军队向来以屠城作为胜利的犒赏。而前些日子,他才听见同袍弟兄当中,有人谈起回乡的事。
牙齿几乎咬碎。不,城门不能破!但是哪还有兵抵挡得住眼前这千万铁骑?
将领们都死了,城内人心惶惶,每个人身上都负伤,眼中充满恐惧。
尽避如此,还是必须努力活下去。
紧闭的城门,将敌军暂时阻挡在外。而城门外,叫战的战鼓一声声敲进所有东陵军民的心中,那是死亡的鼓声,一声声震撼人心。
飞扬的黄沙中,一座孤城,城内城外,两般景象。城外是战云密布;城内是静寂死沉,军心溃散。一座孤城,即将被雷霆千钧的铁骑攻破,黄土地上,无一处不流着士兵们鲜红的血。再也回不了家了……
也不知道打哪生出来的勇气,他高举手中的剑,火光中奋力怒吼:“弟兄们,城不能破!”牙齿几乎咬碎。“想想我们的爹娘,想想我们的妻儿!城不能破!”无法想象一旦关城被敌人攻破,大后方的百姓将会遭遇到怎样的劫难。
原本几乎失去战斗意志的兵士们闻言,猛然抖擞起精神来,所有人不约而同发出垂死野兽般的嘶喊。
起先只是逐渐的,直到偌大城内,每个将士眼中都燃起至死捍卫这座城池的决心。城门内,惊慌的气氛开始平静下来了。
彬许是这份决心的坚定,他们勉强暂时抵挡住北宸大军的攻势。
东陵虽不是像北宸一样,素来以战立国,但由于北宸一向对东陵虎视眈眈,为求自保,长期以来,为了保家卫国,东陵的男子在成年时大多选择自愿投效军旅,因此誓死保卫家园的士兵们绝对没有一个人是贪生怕死之徒。
这样一支残兵,再加上他一个号令不了全军的小小军尉,要对抗城外虎视眈眈的三万大军……
被了。已经太够了。
浴血中,他掀唇微笑。趁着城外敌军掩鼓扎营时,叫人烧酒来,把城内美酒都分了弟兄们喝。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将是最后一杯薄酒。
“干了这一杯,还有力气的人就跟我来。我们要干下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记得把胆子都留在身上。”
叭了酒,丢开酒瓮,他瞇起眼问:“谁要做第一个跟随我出城杀敌的勇士?”
人群中,走出一名眉清目秀的年轻男人。
他笑看着他,声音清亮俐落:“让我做第一个。”
其他人随即群起效尤,直到八千士兵一人不少的甘愿服从他的指挥。
这时,他才道出一个大胆的计画。“留心听好,这是一场殊死决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首先,我方人马分为三队……看见信号后就开始行动。记住,一定要快,要让敌军措手不及……”
这是东陵军事史上的“狼河之战”。
他一战成名。
他,是卫齐岚。
东陵国的第一位布衣将军。